大创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通用3篇)

时间:2025-06-20 07:09:53 admin 今日美文

大创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 第1篇

1.总体要求

(1)所有已到结题时间的在研自治区级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参与结题答辩(在研项目清单见附件1)。

(2)项目组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制作项目答辩PPT等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3)。

(3)国家级项目及学院答辩获评“优秀”等级的项目完成项目展板。展板以jpg格式提交,注意图片的清晰度(附件4)。

2.学院答辩工作要求

(1)已到结题时间的在研项目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会。学院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本次答辩工作,自行成立答辩专家组,专家组应由不少于3名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专家委员会委员组成,且专家委员会主任必须是专家组成员。学院须组织拟推荐2024年度大创项目成员旁听。

(2)项目答辩采用“5+5”,即5分钟陈述+5分钟问答。答辩过程中,专家组对结题项目应对照其申请书和任务书,根据其实施完成情况,给予综合评定。

(3)综合评定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得超过学院总项目数的20%,按以上比例计算不足1项的,可评1项;“合格”和“不合格”等级不做比例限制。超出比例限制的学院,必须重新进行答辩评定。

综合评分为不合格的项目,专家组须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意见分为两种:延期一年、撤项。整改意见为延期一年的项目组,须按照专家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参加下一年度的结题答辩。

(4)学院(部)答辩工作应于5月20日前完成、5月21日前提交答辩结果。学院(部)将当年结题材料整理装订成册,于6月1日前交教务处应用办一份,学院(部)教学办保存一份。

学院(部)须督促项目组尽快将学院审核后的项目成果电子材料上传至“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并于6月1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5)强化成果总结。各学院(部)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6)教务处按照100元/项的标准支持学院(部)答辩工作。材料不齐或结题工作不认真者不予办理报账手续。

3.学校校级结题答辩工作

所有国家级项目及学院结题答辩评为“优秀”的项目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校级结题答辩。获得优秀等级的项目,将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给予项目指导教师相应的奖励。

大创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 第2篇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1),核对表中项目信息,填写项目结题信息(项目团队、论文、实物、专利、获奖、结题情况及经费使用等),完成结题后学校为每位参与学生发放创新证明,未按期结题、终止项目或未通过结题的项目,不发放证明。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8),汇总统计项目获奖、论文、专利、实物情况等。同时收集存档相应的论文稿、专利证明、实物照片、竞赛获奖证书等(市级项目要求至少填写上面其中一项用于结题佐证)

大创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 第3篇

1.由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填写结题报告书相关意见。

2.项目负责人在导师指导下按要求填报以下材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案例》和《案例撰写说明》(附件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