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热门17篇)

时间:2025-06-26 08:56:26 admin 今日美文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1篇

(一)聚焦长江干流保护,推动滩涂专项整治

紧盯长江大保护目标,全面排查滩涂问题,多措并举加强整改。一是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滩涂整改工作会议,区领导多次深入现场实地调研,区委主要领导专项督查滩涂问题整改工作,区政府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压实各单位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二是专项落实。将滩涂整改工作作为重点专项实施推进,区水务局牵头各责任单位,排查工作难点,分阶段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推动滩涂整改抓紧落实。三是多措并举。积极报告上级审批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补办滩涂利用许可证,邀请市督察办现场指导整改工作程序。目前6处违规占用滩涂中2处已完成清拆,1处部分区域已完成清拆、部分区域已完成补证,2处部分区域已完成清拆、部分区域正在补证审批中,1处正在向市高院提请申诉中,做好胜诉后的清拆工作。

(二)聚焦建筑垃圾倾倒,妥善开展泥浆处置

高度关注建筑垃圾治理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行为。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联合编制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多次联合执法,多部门搭建联合监察平台,完善全程监管体系,打击非法运输。针对长兴镇泥浆违规倾倒问题,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区绿化市容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长兴镇、长兴企业集团等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委托第三方对违规倾倒泥浆进行妥善处置,并对涉事地块开展环境污染调查评估,初步调查该地块生态环境未受损害,已完成场地环境面貌提升工作。对相关违法排污涉及的6家单位和个人已依法立案查处,处罚金额共计99万元,目前当事人已全部缴纳罚款。

(三)聚焦大气突出问题,强化扬尘污染防治

一是完善扬尘防治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崇明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加强信息共享,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责任主体落实扬尘控制措施。二是提升智慧监管效能。截止目前,全区扬尘在线监测信息平台共接入易扬尘单位监测点位328个,其中建筑工地监测点位200个,混凝土搅拌站监测点位67个,码头堆场监测点位61个,依托扬尘在线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扬尘污染情况,严厉查处扬尘超标违法行为。三是试点推行建设工地分级分类管理。对我区建设工地按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风险等级,实行风险等级管理模式,通过分级分类管控,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覆盖执法监督。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2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整改进展:达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一)依法查处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妥善处理涉案危险废物,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办。加强对涉工业固体废物单位的监管,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等管理制度,依法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各部门工作联动、协同配合,合力打击跨省市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行为。

(二)东莞市联合调查组于2021年11月前往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对倾倒案件进行调查,当地已完成涉案固体废物的清理处置。2023年4月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东莞市公安机关强化与生态环境部门的“两法衔接”。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3篇

(一)科学精准防治大气污染,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编制实施东莞市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O3和PM协同污染防控为重点,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2023年以来,强化重点行业治理减排,推动1054台燃气锅炉提标改造、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完成涉VOCs企业分级评价321家、深度治理187家,责令问题企业整改近两千家;强化移动源治理,打造黑烟车闭环监管治理体系,推动国III柴油车淘汰一万多辆,国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基本淘汰。

(二)深入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多措并举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重点强化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黑臭水体治理、河湖生态修复等工作,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超常规力度推进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以来全市新建公共污水管网公里,建成并运营1座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规模5万吨/日),完成3项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全市建成区13296个排水单元地块全部完成污水接驳,累计推进完成9719个地块源头雨污分流改造;2023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全市7个国考断面达标率100%,优良比例,均达“十四五”年度水质目标。基本完成全市美丽河湖评价指引编制,评定8个市级美丽河湖,华阳湖项目获评国家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三)加强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全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编制实施交椅湾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交椅湾美丽海湾,分步分批推进海岸线整治,建设滨海生态长廊,打造都市型美丽海湾;深入推进入海河流治理,2023年,国控河流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断面)、茅洲河(共和村断面)达到Ⅲ类水质目标,总氮浓度均达到省攻坚目标要求;开展入海排污口查测溯工作,排查覆盖全市公里海岸线,摸清入海排污口底数,并对入海排污口实施动态巡查管理,近岸海域水质逐步改善。

(四)深入开展“净土清废”行动,提升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全面建成海心沙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每年可处理处置38大类危险废物,总处理规模约万吨/年,其中利用处置规模万吨/年。建成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新增铝灰渣利用能力1万吨/年。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总能力达万吨/年,目前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匹配全市利用处置需求。沙角C电厂污泥掺烧发电技改项目已于2022年6月建成投运。2023年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厂半干化污泥项目常态化分配机制,依托包括沙角C电厂污泥掺烧发电技改项目和横沥电厂在内的多个处置项目,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市内处置。通过创建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等举措,全速推进全市生活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落地建设。新增东实集团作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增加应急处置能力10万吨/年。持续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置项目的环境监管,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执法监测联动。全市共建有22座渗滤液处理站,对全市36座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实现“日产日清”,3座卫生填埋场封场提升工程已完成。聚焦土壤污染防治源头管控,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有序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2023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安全利用措施到位率达到100%,完成省下达目标。

(五)全面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乡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已建成并正常运营的农村部分一体化及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70座,总规模万吨/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5%。已摸排农村户厕万个、公厕1144个,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继续保持以上。完成13座水库型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工程建设,启动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全市10项配套项目建设,全市供水业务实现统一经营管理,水厂出厂水水质合格率达,连续十年优于国家标准要求。农村集中供水已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农村“千吨万人”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2019年完成镇村工业园区摸底调查,出台《东莞市镇村工业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公布东莞市第一批试点工业园重点培育名单,推动石排专精特新产业园获省产业园认定、麻涌镇新沙工业园(食品饮料)获省特色产业园认定,争取创建一批高能级园区平台,形成示范引领。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4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_、_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我县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任务基本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涉及青县共性问题6项(序号1、2、8、12、21、40),已整改完成5项(序号1、2、8、12、21),未完成但达到序时进度1项(序号40)。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青县**举报17件,基本属实的3件、部分属实的13件、不属实的1件,目前所有案件已全部办结,整改完毕。

二、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1、(省清单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传统发展路径依赖,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办法不多,部分地区“一钢独大”产业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一些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编制完成《**年全县节能削煤工作要点》并下发各单位实施;加强对相关企业能耗监管,对锦绣前程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监察,监察发现,已建成项目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节能审查意见要求建设、管理和运行;安排部署**年青县节能、削煤目标考核工作,争取顺利通过;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鼓励建立健全高水平研发平台,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实施“两业”融合试点和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培育工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2、(省清单问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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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5篇

根据扶绥辖区环境风险源情况,我县确定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海螺水泥、制糖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2022年以来,扶绥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组成工作组,多次进入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工作,要求企业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维护好企业的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环境安全。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技改工作,提升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处理效率。目前,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加强环保管理的基础上,加大环保资金投入,2022年1-5月份环保资金投入共2400多万,用于改善现场环境及环境保护管理;2021年维修期间,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和广西东亚扶南精糖有限公司在废水末端处理系统针对环境保护方面共投入约160万元进行技改,广西东门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废水末端处理系统针对环境保护方面共投入约120万元进行技改,确保废水末端处理系统稳定运行,有效保证了出水水质的达标。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6篇

(一)突出制度建设主线,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系统谋划推进环境立法,《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东莞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列入2023年预备项目;提前研究谋划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和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等3个“十五五”期间立法项目,立足地方实情加快完善环境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林长制作用,健全自然保护地联合管理协调机制,完善全市海域海岛监管体系。严格落实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政策。深化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完成32宗案件磋商结案,启动全市首个替代性修复示范点。

(二)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推进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用平台和生态环境指挥调度平台建设,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一网统管”,以数字化赋能助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等制度,完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稳步提升环境监管服务水平。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设置大气、水、噪声监控站点1140个,建成大气、水应用平台,构建环境信息动态管理体系。深化指挥调度体系智慧监管,全市12000多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控,全年产生预警任务7万多条,处理率达。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7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整改进展:达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东莞市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要求,加大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力度。结合“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管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对6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无人机航拍巡查工作。按照国家、省最新政策和工作要求,以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为总原则,开展东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融合衔接工作。2023年5月按要求完成《东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8篇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持续巩固成效。

(一)已印发《东莞市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东莞市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二)已印发《关于开展河道水域内泡洗海砂山砂建筑垃圾淤泥等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开展全市摸查工作,初步形成摸查成果。

(三)持续开展河道非法洗砂洗泥及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工作,每月开展至少1次联合执法行动,2023年共开展组织联合执法行动13次。组织市公安、生态环境、水务、海事等部门以及相关镇街对东江南支流、东江北干流、倒运海水道等河段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期间会同省东江流域管理局以及广州市河长办开展跨市联合行动,未发现河道非法洗砂洗泥相关行为。

(四)已印发《关于加强我市陆地海砂淡化场建设管理的工作方案》,推进陆地海砂淡化场设置工作。截至2024年1月底已设置2家陆地海砂淡化场,总能力达567万吨/年,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9篇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

整改进展:达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一)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全面推进。目前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综合楼已启动施工,正在推进生产厂区土方回填、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二)多渠道拓展半干化污泥处置出路,沙角C电厂污泥掺烧发电技改项目已于2022年6月建成投运,目前东莞市已依托包括该项目在内的多个处置项目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市内处置。

(三)东莞市已停止向广东福利龙复合肥有限公司转移生活污泥,并对该公司生活污泥收运加工生产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该公司已于2022年6月完成龙门林场涉嫌倾倒的吨污泥清运工作,在涉事区域植树复绿,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

(四)已制定污泥管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污泥装载、运输和处置环节监管,建立污泥运输台账,防止车辆中途随意倾倒,并通过飞行检查与驻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现场核查,强化对终端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

(五)2023年4月,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工作方案》,明确将生活污泥利用处理行业纳入重点关注检查范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9月组织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对9家市内生活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东莞市公安机关强化与生态环境部门的“两法衔接”。

附件: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10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整改进展:已完成,持续巩固成效。

东莞市共有22座渗滤液处理站,对全市36座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处理,总处理能力4140吨/日,满足处理需求。已采购第三方监管机构,每周对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管考核。结合定期监测结果及在线监控系统监测结果,各渗滤液处理站出水达标,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2023年持续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置项目的环境监管,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执法监测联动。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11篇

(一)污染防治攻坚成效全面显现。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全省浓度45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目标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PM10浓度77微克/立方米,低于省定目标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优良天数256天,超额完成国家目标30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我省、PM10、SO2、NO2改善率和优良天数增幅均居全国前十。全省160个国控水质断面中,扣除暴雨洪灾影响后,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0%,好于国家目标个百分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库区及干渠河南出境水质常年保持II类及以上标准,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2022年我省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定的各项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SO2、NO2、CO年均浓度达到历年最低水平,且常年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因臭氧导致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大幅减少。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稳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扎实开展。推进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建立实体化黄河工作专班,强化市、县、乡三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消除市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集中开展省辖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6个专项行动,对污水处理厂、涉水排污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印发实施《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沿黄生态廊道郑汴洛段道路全线贯通,黄河(河南段)右岸生态廊道建成607公里,完成黄河干支流生态廊道造林万亩,对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建立全覆盖巡护机制,完成黄河湿地生态修复19处、25619亩,黄河干流水质稳定达标、持续向好。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对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1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加快消除渗滤液环境风险,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达到34574吨/日(含租赁应急处理设施增加处理能力10080吨/日)。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12篇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持续巩固成效。

(一)2023年对厦坭污水处理厂纳水片区涉水企业开展4轮专项执法。已完成全镇347家重点涉水企业产污、治污、用水、排水等关键环节的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全时段监控企业水平衡,大幅度提升企业非现场监管能力。实行第三方专管员、网格员、村居环保专员群防群治。

(二)清溪厦坭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目前已完成设备招标并正在安装。2021年11月,已建成5500立方米的调蓄池,减少厦坭河溢流量及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厦坭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746家企业已完成雨污分流整改,完善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监控设施及安装。全镇设置污水主管网来水水质监控站点57个,加强来水监测监控。

(三)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EPC+O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清溪镇部分)已完成并已验收。制定实施契爷石水“一河一策”方案(含三星渠),契爷石水2021年年底前已消除劣V类,2022年、2023年水质均值均达标;三星渠2022年、2023年水质均值均达标。

(四)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清溪镇已启动青湖工业园区的改造工作,推动青湖工业园“工改工”工作。项目为“工改M1”项目,统筹改造面积约254亩,规划容积率为,项目分三期建设,预计建成后总计量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建成现代化工业园区后将引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群体,以改变厂房老旧、设施落后、多年交叉分租导致产业布局杂乱,监管难度大的现状。项目计划分三期实施,目前已启动一期项目。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13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整改进展:达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一)按照《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严格工业集聚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以“三线一单”为基础,统筹环评审批涉及因素,研究建立环评审批综合研判系统。指导各镇街(园区)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细化工作,并于2023年底完成印发。结合双随机抽查和专项行动,强化工业集聚区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全市各部门、各镇街(园区)环境应急工作提供规范指引,指导全市34个镇街(园区)修订并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推动全市超2500家环境风险企业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二)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工业集聚区内企业落实排污许可制,完成年度排污许可证换证和新增固定污染源发证登记工作。严格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执法,2023年印发《关于持续做好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工业园区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相关园区企业2926家次,持续推动园区企业加强环境管理。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14篇

(一)以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基础,推动国土空间开发和自然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并经国家审核封库,已在用地审批、规划编制等业务中应用管控。推进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市划定98个综合管控单元,构建了“1+98”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98”分别为85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13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在全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推动市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严格的能耗强度控制、水资源管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二)以“双碳”目标为牵引,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3年重点围绕新型储能、氢能产业发展,出台配套产业政策措施,发力推动东莞市新能源产业集聚发展。构建双碳工作政策体系,制订全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聚焦能源、工业、城乡建设等领域,提出多项节能降碳任务措施。充分发挥金融引导资源配置功能,助力经济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加大金融资源向生态环境、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绿色交通等绿色经济领域倾斜力度。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全市有26家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33家企业纳入广东省碳市场。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专项整治“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省42个“两高”违规项目要求2022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东莞市的1个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完成整改。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利用,加快提升光伏利用水平,2023年新增光伏装机约470兆瓦,2024年1-2月新增光伏装机超过兆瓦,累计装机达到兆瓦。贯彻落实省培育战略性产业集群部署,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培育“4+5”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形成更具竞争力的“百、千、万”亿级的集群发展梯队。

(三)以森林公园建设为契机,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高品质建设东莞植物园,加快建立特色森林公园,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积极构建“一屏一区多廊”的市域生态安全格局。实施绿美东莞大行动,2023年完成林分优化万亩,森林抚育万亩,新造林抚育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2023年营造红树林20亩,修复红树林115亩。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督促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落实。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15篇

 今年以来,扶绥生态环境局根据《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崇左市2022年度固定污染源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执法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验收情况

2022年6月22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扶绥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成员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我县已完成相关整改措施要求,同意通过县本级自行验收销号备案,按规定提请崇左市整改办验收销号备案。

    本次情况公开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16篇

根据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安排部署,开展了以下工作:

1、已完成了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于2022年8月8日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程海保护开发公司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和资料查阅,并召开验收会议。

2、认真对照验收销号标准,“科学治湖理念仍未树立。一些地方对此重视不够,投机取巧搞样子工程,高原湖泊治理_表面化景观化_问题突出,部分高原湖泊污染依然严重(50-20)”问题的整改工作,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请予以验收销号。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报告总结 第17篇

我县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督促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鼓励企业实行更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和广西东亚扶南精糖有限公司2021/2022年榨季废水排放量为万立方米,废气排放量为万标立方米,各废水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绝大部分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的一半;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将窑头窑尾全部更换为袋式除尘,有效地提高收尘效率;逐步推进低浓度收尘滤袋更换,降低了排放浓度;同时,加强对在线监测及系统运行管理,减少在线监测故障和异常数据产生,避免数据超标带来法律风险,确保达标排放及在线数据有效性;扶绥东门南华糖业有限公司共有6台在用锅炉,6台锅炉均采用高效水膜除尘器对锅炉烟气进行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除尘效率平均达到97%以上,建有一套处理能力为800M3/H的好氧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的废水末端治理系统,废水排放口规范设置了在线监测系统对外排废水进行实时监测,制糖生产产生的工业废水经过废水末端治理系统处理后,除一部分废水返回车间使用外其余废水均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