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质量检测方案范文(优选10篇)

时间:2025-03-10 12:30:39 admin 今日美文

迎接质量检测方案范文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为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检查建设施工、交通、特种设备、用电、消防等领域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医疗卫生单位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建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如电梯、氧气)、危险物品设施(精、麻、毒性药品,酒精,放射性物质,检验科的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标本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重点领域方面检查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首先是重点检查单位的救护车、公务车辆是否纳入重点管理,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其次是检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情况;第三是重点检查各类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2.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3.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本次大检查采取本单位自查、县卫生局督查、社会监督和市卫生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步骤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从7月1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部署阶段(7月1日-7月25日)

各单位要迅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时间、进度、要求等,结合单位实际,分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通过会议、专栏、通信等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将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到全体医务人员。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7月26日-8月15日)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和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全面彻底自查,自查情况要求存档备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8月15日-8月26日)。

一是局机关检查。局机关组织督查组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二是迎接上级督查。各单位按上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安全台帐,随时迎接上级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把它作为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医院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迅速将安全大检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医务人员,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充分利用网站、信息等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来。要鼓励各类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政府引导、单位为主、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

迎接质量检测方案范文 第2篇

一、组织领导

为配合对世界地质公园中期评估检查的顺利通过,特成立我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主任由同志兼任,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同时设立督导组。中期评估结束,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迎检整治工作方案

2、配合市政府做好相关迎检工作,确保评估的顺利进行

3、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落实整治工作

(二)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1、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好市国土局做好周边的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县工商局负责对景区内外山门经营企业、商铺的经营资质,“三无”产品进行检查整治。

3、县公安局负责景区内外治安、消防安全及交通秩序和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整治。

4、县住建局负责整治景区外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占用及毁坏人行道、绿化带等行为进行检查整治,禁止任何时间段的占道经营行为。加强景区山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垃圾场的清理工作必须到位。

5、县旅游局负责督促景区周边星级宾馆硬件配套、服务质量达标进行检查整治。

6、县物价局负责对各店铺的明码标价进行检查整治。

7、县质监局负责景区内外食品生产企业如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及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整治。

8、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景区内外的餐饮卫生进行检查整治。

9、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景区外营运车辆、客运交通秩序、景区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检查整治。

10、街道办对山门前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整治,教育景区内外周边群众要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配合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11、县局、综治办负责做好评估期内全县的维稳工作。

12、县经信局负责对内外餐饮企业、商店酒类经营进检查整治。

13、县卫生局对景区外周边的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以及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检查整治。

14、县公安森林分局负责对野生动物保护、开山毁林行为进行检查整治。

15、县水务局负责对周田电站、河道治理进行检查整治。并通知周田电站于7月6日—16日停工。

16、县公路局负责对沿途323、106国道的环境及占道经营进行检查整治。

17、周田镇、黄坑镇负责赣高速周田出口至门沿途村庄按清洁美标准进行整治,以及加强对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等行为进行检查整治。

18、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正面引导及报导。

19、县环保局负责对世界地质公园存在的影响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20、以上各项工作任务由县督导工作组负责督办。从本月9日开始督查,届时,将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并每天将督查情况报书记及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2013年7月6日——10日为整改时间。

(二)7月6日——8日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进行自检。

(三)7月9日——10日综合职能部门意见再进行整改,县检。

(四)7月11日迎市模拟检。

(五)7月12日——16日迎世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世界地质公园中期评估事关国家、省及我市在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形象和声誉,是检验世界地质公园近年来发展成果、提升国际品牌影响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地质公园保护、建设与管理,培育生态友好型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果不能通过中期评估,则会出现被取消世界地质公园牌子或予以黄牌警告的严重后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中期评估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中期评估各项筹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验收。

迎接质量检测方案范文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涉农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20*年度和2008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20*年度和2008年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三)20*年度和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一8月上旬)

1.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数量、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是有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三项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为是否按照规定兑付给农民群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数量、就医农民享受补贴的情况,重点是乡镇以下定点医疗单位药品入口关、参保农民就医补贴兑现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等。

3.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涉农部门于8月18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后)。

(二)抽查汇总阶段(8月上旬一8月中旬)

清理工作期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反映和有关群众举报,对部分乡镇、行业、部门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纠风办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纠风办牵头,农业、扶贫、卫生、畜牧、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海荣,副组长:陈健,成员:钱伟、赵学富、朱虹昆、罗小平、周洪生、刘茜、崔勇、王惠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茜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次检查的两年度、6大项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多,结构复杂,使用范围广等特点。从来源渠道看,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有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从分配使用方面看,有直接对农民个人的补贴,也有对农业生产的补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从涉及部门或领域看,有农业、扶贫、畜牧、卫生以及财政等多部门、多领域。因此,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协调,深入细致,全面推进。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一要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深入调查,督促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要在对好账目、核准资金环节上做细致的工作。二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将群众反映频繁,问题突出的资金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抽查。

迎接质量检测方案范文 第4篇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保障房、返迁房、棚改安置房等政府投资工程,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在建工程,以及未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未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四)本次检查采用资料检查、实体质量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所有工程现场检查均要进行实体抽测,重点是砌体、钢筋、混凝土构件等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实体抽测。

三、检查时间

(一)检查阶段(4月25日~5月10日)

1、市城建局组织2个检查组对全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表1、2、3)。

2、检查组安排

第一组:。

第二组:。

(二)整改销号阶段(5月11日-5月15日)

在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要求的基础上,各检查组对所检查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视情节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将检查情况汇总于5月11日前交市质监站罗胤如。

(二)各检查组应对检查中实体抽测过程留存影像资料,对发现问题的部位应分别进行远景和近景拍摄。

(三)各检查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所有工程现场检查均要由检查组人员进行实体抽测,按照同一个施工单位项目部施工的单位工程至少抽取1栋进行,单位工程抽测方法和数量如下:

1、梁板柱各抽取至少1个构件工程进行混凝土回弹、钢筋扫描、楼板测厚检测(未使用商品混凝土的需抽取2个构件进行混凝土回弹检测)。

2、有承重墙的抽取一面砌体进行检测。

(四)对实体抽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应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项目部承建的所有单位工程实体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

对实体检测仍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监站按照质量问题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工程,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迎接质量检测方案范文 第5篇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珠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按照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建建〔2009〕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的紧急通知》(珠建建〔2009〕37号)及《转发<关于印发新〈_消防法〉全市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珠建建〔2009〕44号)文件精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上半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区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建设局副局长陈文丰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建工股、区安监站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自身做起,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对本单位的所有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二、检查要求及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业抽查由区建设局组织安排。

主要是按照国家_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依据,检查内容包括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的落实情况,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换领广东省建设厅核发的新证情况;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质、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各施工企业将2009年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要求相结合,在对半年来历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多发性事故源点、开展和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的同时,还必须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1、在建工程的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外脚手架、高大模板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及洗车槽和洗车设备的设置情况等;

2、监理单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3、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查处情况;

4、贯彻落实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建建〔2009〕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的紧急通知》(珠建建〔2009〕37号)文件要求的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6、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落实、实施情况。

三、时间安排

企业自查自纠时间由5月8日至5月22日,区建设局现场检查时间由5月25日至5月27日,6月上旬迎接市建设局检查组的督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区建筑施工即将进入盛夏和台风、雷雨季节,又是施工生产的高峰期,安全生产的压力很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抓严管,狠抓狠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大检查工作任务。

2、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做好自检工作,及时上报自检汇报材料。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能现场解决的,立即现场解决,决不拖滞;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求做到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定时定员定责跟踪完成,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安全生产的良好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3、各施工、监理单位于2009年5月21日前,将上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自查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区安监站备案。对未能按时上交自查总结材料的工地,将列为检查的重点对象。

迎接质量检测方案范文 第6篇

**街道“五五”普法中期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普法领导部门《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街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根据区普法办关于《包河区“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街于二00八年六月六日至六月十二日,由街普法办组织,普法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参加,普法分管领导带队对全街“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自查领导组织

根据包普办[2008]0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街及时成立了“五五”普法中期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普法领导小组领导任组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街普法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宣传动员

“五五”普法中期自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自查工作会议,明确了由“五五”普法中期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街“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实施工作,强调各社居委应相应成立“五五”普法中期自查领导组织机构,落实“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同时要求街道宣传部门、司法所以及各社居委认真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自查宣传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领导班子会议上传达包普办[2008]04号文件精神,并专题研究了自查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街道、各社居委利用相关会议、橱窗、横幅等广泛宣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自查相关精神。

三、自查实施

我街根据包普办发[2008]04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合肥市县区(开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的规定,认真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相关软件资料进行再汇总,对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地分类检查,对已归栏资料进行认真查找,做到有漏必补、有误必纠,务求资料归档全面、规范,资料分类清楚、适当。力求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事事有反映,件件有依据,在自查工作中,我街着重对《**街道“五五”普法依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完善。

“五五”普法中期,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关键性阶段,它既是对前期工作的总盘点,也是对后期工作的强化,区别是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奠定了基础。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不足并改正了不足;通过自查,我们总结了经验并落实了经验。我们通过自查,检验自我,为迎接上级的机关的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迎接质量检测方案范文 第7篇

一、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1999年1月1日《_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后,经_和省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中确定的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具体内容为:

(一)我县制定的有关征地补偿的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是否进行清理并修改或废止。征地过程中是否存在少批多征、无偿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各类开发区是否存在大量征用集体土地、征而不用的问题,土地储备中心是否存在收储大量农村集体土地问题。

(二)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实行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制度的规定。

(三)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核算和支付情况,包括我县是否制定统一的征地补偿标准,各类征地项目的征地费是否统一,是否存在随意调整征地标准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核算补偿费;应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发放给农民个人的征地补偿安置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用地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征地费问题,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征地安置补偿费用的问题。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征地补偿费是否纳入村集体财务并实行专项管理和监督;村集体财务是否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否按规定在村集体和农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土地补偿费是否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建立了被征地农民以基本生活保障为主的保障制度。

(五)纠正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问题的情况,包括各乡镇政府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有无监督措施;对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情况是否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行为是否予以纠正,对有关责任人是否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二、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检查采取自查自纠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22日前)。县属有关部门、各乡镇按照这次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从征地项目入手,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

(二)重点抽查阶段(8月底前)。县里将组织力量,对乡镇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面不小于乡镇总数的30%。同时,将检查结果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市有关部门,迎接省、市的专项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加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实际,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指导和推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迎接质量检测方案范文 第8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白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白酒企业大检查,各食品相关科、所、队要根据食品安全“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对辖区内白酒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白酒生产企业应主要围绕原料、添加剂、出厂检验、白酒标签、质量控制等方面组织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白酒中塑化剂的污染控制工作;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特别是不得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严格白酒出厂检验,确保甲醇、氰化物等安全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规范白酒标签,不准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注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督促企业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并以书面形式授权其对白酒质量安全负责,承担白酒原辅材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签字放行责任,确保白酒质量安全。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审核白酒生产企业的资质,规范企业的许可和变更行为,进一步完善白酒生产许可退出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建立和完善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专项检查中,应对企业的原辅料采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将专项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发现白酒中重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产品,彻查原因,依法处理。同时,要充分运用监督抽检结果,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大白酒小作坊的查处力度

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有各乡镇协助对白酒小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在此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整治,配合各乡镇政府对无证白酒小作坊予以取缔。

三、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排查摸底(2014年1月)

要认真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工作,依据“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模式,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专项检查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实施检查,严肃查处(2014年2月-4月)

严格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3、巩固成果,总结提高(2014年5月-6月)

认真总结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迎接市省市局对专项开展情况的督查,对专项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局食品处。

迎接质量检测方案范文 第9篇

为强化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扎实落实各项防汛防台风工作措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我辖区安全度汛,街道防指决定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防汛防台风检查分单位自查、重点行业检查和迎接区防指综合检查三个方面开展。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务求提高检查实效。

(一)单位自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部署有安全度汛任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都要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责任制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汛防台风预案、培训演练、工程设施、队伍物资准备、应急抢险准备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各单位要于4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汛前整改到位。

(二)重点行业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在部署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行业防汛防台风检查。行业检查除对责任制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汛防台风预案、培训演练、工程设施、队伍物资准备、应急抢险准备等单位自查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外,各单位还要结合本部门行业特点和安全度汛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综合行政执法XX中队重点检查城市防洪除涝设施运行情况,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地下管廊和城市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度汛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情况;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重点检查燃气、建筑工地等安全度汛措施,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情况,落实汛期危旧房屋安全治理措施情况等;宣传和文化科技(旅游)办公室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防汛安全和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校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师生防汛防台风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等;检查景区景点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旅行社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情况;经济发展办公室重点检查国家矿山地质公园山体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预报预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情况;检查油气管道等领域安全度汛准备情况;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重点检查交通设施的安全度汛和应急抢险保障措施等;应急管理办公室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监管领域安全度汛准备情况等。

(三)迎接区防指综合检查。

4月底区防指将组织成立综合检查组到街道开展综合检查。综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市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包抓镇(街)、重点区域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市中汛旱字〔2020〕3号)落实、防汛防台风责任制落实、防汛防台风体制机制建设、各类预案修订情况、防汛检查开展情况、防汛防台风准备情况、抢险物资队伍情况、培训演练情况等,重点关注防洪工程、工矿企业、学校、城市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以及易受暴雨洪水威胁的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要把人员转移安置措施作为检点内容。综合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和查阅文档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各相关部门按照以上检查内容的规定认真落实,做好迎检准备。

迎接质量检测方案范文 第10篇

通过专项整治努力实现四大目标:一是食品经营主体持证、持照率100%;二是经营食品“票证通”凭证持有率100%;三是过期、变质食品下架率100%;四是违法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查处率100%。

二、整治重点

(一)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

1、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肃查处无证、无照以及超范围经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2、认真规范经营行为。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索证索票、是否持有“票证通”凭证、是否建立台账;经营的有无过期、变质和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义务落实情况。

(二)重点品种、区域

1、加强对面粉及制品、乳及制品、儿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理;

2、结合正在开展的市工商局鲜肉和肉制品市场整顿工作,要求经营者销售的鲜肉与检验检疫票据一致,并建立完善的台账;

3、加强对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经营馒头、鲜面条行为的监管;主动牵头与质监、药品食品监管部门共同对现场制售馒头、鲜面条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生产条件、安全设施、原料来源和索证索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并建立监管档案,同时对通过感官发现的可疑食品(非法添加增白剂、色素等)实施质量检测。

4、加强食品质量检测和检测结果的运用。根据2012年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监测计划的安排,结合本次整治的工作重点,尽快实施一季度食品质量检测工作,对检测合格的食品按有关规定公布信息,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并依法处理。

5、开展餐具集中式消毒企业的监督检查。

三、整治时间

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为期三个月。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

各单位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对整治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6月15日)

要针对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市局将适时组织工作督察。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组织查漏补缺,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报告,同时做好迎接市食安办组织的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包保责任制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务求整治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加强与质监、药品食品监督等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整顿工作。特别是对监管职责分工不清晰的领域,要积极牵头联合执法,争取做到无缝隙监管。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打违法行为。要加大巡查、检查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社会反映强烈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