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院长培训班方案 第1篇
为响应上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特根据《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和业务股长集中培训。
培训重点: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普查情况通报和中期评估情况讲评等。培训期5天。该培训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省厅通知。
(二)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
共培训6期,每期5天,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下达。
(三)乡镇卫生院卫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集中培训。
医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包括放射、b超、心电图和医学检验四类技术人员。根据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缺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个卫生院按照1名的名额分配,各县(市、区)卫生局可根据辖区乡镇卫生院的具体需求进行调节。在分配名额总数不变的情况下,派不出的可不派,不需派的不必派,派得出的`可多派。分期分批进行,每期10天。由省医院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骨干集中培训。
以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为重点培训对象,每个乡镇卫生院培训1名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重点培训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和应急医疗救治知识等。由市卫生局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五)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人员考前强化培训。
培训对象为往年多次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未通过,20xx年技能考试合格的临床类别考生。培训内容以20xx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大纲为蓝本,对重点和难点知识进行系统复习培训。免费培训,教材自带,伙食费自理。培训期25天。由省农村卫生协会商省医学会组织实施。
(六)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内儿科专项技能集中培训。
培训重点:内儿科专项技能和农村卫生适宜技术。计划培训每所村卫生室1名乡村医生,培训5天,由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实施,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七)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普训。
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方案》,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组织有关卫技人员集中开展“三基”培训和农村卫生适宜技术训练。普训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安排,年底前考核验收。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培训安排
(一)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进修培训对象及要求:
每所乡镇卫生院选送一名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参训,卫生院确无内儿科人员,可安排急需进修培训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时间:130天(其中理论学习30天)。培训地点:集中培训设在市卫生局医学考试培训中心,集中培训后,中心卫生院医师安排到市级医院进修,其他卫生院医师由所在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到县级医院进修。
(二)培训日期和参培人员名额分配
第一期:5月29日-6月27日,5月28日报到。
参训单位:北湖14人,桂阳39人,宜章27人,安仁23人,汝城20人,共123人。
第二期:7月17日-8月15日,7月16日报到。
参训单位:苏仙17人,资兴26人,永兴23人,嘉禾18人,临武23人,桂东18人,共124人。
三、培训经费
省卫生厅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安排了补助经费,补助标准为县(市、区)卫生局局长集中培训140元/天·人;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120元/天·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骨干培训4000元/人(含集中授课培训费2000元/人);乡镇卫生院医技和检验人员培训60元/天·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集中培训30元/天·人。实际发生费用的差额部分,属于市局培训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属于县级培训的,由县(市、区)卫生局负责。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普训所需经费由卫生院自行解决。
农村卫生人员短期集中培训的食宿费、培训费等费用在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人员考前强化培训的住宿费、培训费和进修培训的进修费、住宿费、资料费等费用,从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伙食费自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培训基地以及受委托的单位不得向学员收取上述列支费用。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经费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四、培训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全程负责每一个培训项目,保证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师资力量、培训质量和效果。市卫生局成立郴州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东任组长,副局长谭明仁、钟_任副组长,周勇、姜首晴、钟茜园、邓晖、刘春林、廖甲新、张志红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志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市直及县(市、区)有关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进修任务的承办工作,安排好师资,为学员提供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各选派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选派思想好、能安心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人员参加培训,并保障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有条件的酌情给予一定伙食补助。
(二)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按照我局
统一布置,制定20xx年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方案要具体,操作性要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农村卫生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认真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各类参训人员名单按要求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农合科。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于20xx年5月2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农合科和医学考试培训中心。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各县(市、区)要建立各类培训项目的进度台帐,定期督查,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各地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培训进度表。培训期满,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考试考核,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考试合格者,乡镇卫生院医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培训、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农村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省卫生厅将把各地各单位培训项目执行情况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督查情况和各地上报的培训进度分批拨付培训补助经费。培训组织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的资料收集,并将培训总结交市卫生局农合科和医学考试培训中心。
卫生院院长培训班方案 第2篇
切实加强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医疗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康复指导工作中的作用,特别是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治疗的特色优势,切实降低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促进我县中医药工作健康发展,特制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县、乡、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培训结束后,县医院、中医院、12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4个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医务人员至少掌握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并在临床全面推广应用。
二、培训对象
县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县医院、中医院可选派临床科室人员参加,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训人员为中医科室医疗或护理人员;村卫生室参训人员必须为持乡村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者。
三、培训方式
以集中培训为主,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培训推广与临床使用相结合,确保培训与推广实效。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专项技术培训实践等方式进行。安排专家进行现场授课、现场操作与指导,现场解答疑难问题。
四、培训内容
确定推广的针灸、推拿、刮痧、罐疗等十五项中医适宜技术、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理论学习和中医药基础知识的学习。
五、实施步骤
(一)20xx年5月2日—10日,由中医院负责筛选,县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在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名称。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20xx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各单位选派2-3名中医临床骨干、各乡镇已确定创建的`中医特色村卫生室负责人参加,每人培训3天,掌握不少于15项适宜技术及相关内容,并承担单位全员培训任务。
第二期20xx年6月3日至6月5日,由未参加创建中医特色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参加,每人培训2天,掌握不少于15项适宜技术及相关内容。
(三)20xx年10月底前,县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全员培训技术档案,卫生局将组织对被推广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掌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被推广单位和人员年终业绩之一。
六、培训地点
县中医院五楼会议室
卫生院院长培训班方案 第3篇
为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提升各层级工作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扎实推动工作开展,根据省、市卫健委项目培训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促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技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人员参训率要达到95%以上,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二、培训对象
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
培训频次一年不少于2次,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培训时间。组织参加市里统一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熟练掌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档的建立方法、建档内容、建档流程、建档要求以及居民健康档案的核查使用。掌握居民健康档案的健档率、动态使作率以及各类表单的填写要求。
(二)健康教育管理服务规范。了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卫生宣传之间的关系,了解开展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掌握健康教育的服务对象、内容以及具体要求。熟悉常用社区健康教育的方法以及服务流程。掌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的组织、实施以及效果评价。
(三)预防接种管理服务规范。了解免疫规划基本概念。掌握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冷链管理,熟悉儿童免疫规划各类疫苗的免疫程序,疫苗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以及疫苗的禁忌症等。掌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0—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儿童健康管理的方法与服务内容。熟悉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掌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方法与要求。掌握儿童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以及常见健康问题的健康指导。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对象、内容及工作流程。掌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方法与要求,产后访视技能。熟悉各期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方法、内容。掌握高危孕产妇筛查,高危孕产妇的重点管理内容。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管理内容,老年人一年一次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七)高血压、2型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高血压糖尿病专案管理内容、流程以及具体工作要求。掌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社区维持治疗方法。熟悉高血压、糖尿病的筛查工作及随访工作要求。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掌握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概念;掌握管理内容、流程及相关要求。熟悉严重精神障碍病人健康档案的'建立,随访工作方法、技巧。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掌握服务内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十)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掌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的内容及程序要求。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掌握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十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服务内容筛查及推介转诊、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和结案评估。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五、培训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科学制定本级培训方案,细化培训任务,明确培训时间,详实安排培训内容,加强培训保障,确保按时开展培训。
(二)要认真遴选师资,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工作。全程跟踪培训效果,实施严格监督与考核,根据考核对参训人员进行排名,务求培训取得实效。
(三)半年、全年绩效考核时,区卫生健康局将抽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中的6项,对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卫生院院长培训班方案 第4篇
【农村卫生基本政策】
1、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村卫生和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基本政策规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其中重点讲解《_中央、_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2、我国农村卫生的政策演变、历史回顾和经验教训;
3、我国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历史和政策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政策】
1、国家和地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政策规定,其中重点讲解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和如何科学合理制定报销方案;
2、我国合作医疗的政策演变、历史回顾和基本经验。
【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和作用】
1、我国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沿革;
2、乡镇卫生院在农村三级卫生网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
3、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4、乡镇卫生院院长在卫生院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与农村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理】
1、我国卫生法律、法规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主要包括:《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等;
2、医疗纠纷和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主要包括:《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有关内容,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和事故的途径和方法等。
【与乡镇卫生院有关的卫生事业管理基本知识】
1、卫生事业管理的基本概念、特点和运用;
2、与乡镇卫生院有关的卫生事业管理的特点与实际运用;
3、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实践;
4、乡镇卫生院管理技巧和如何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监督。
【乡镇卫生院经济核算与财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经济核算与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基本内容;
2、乡镇卫生院如何实现低成本、高效益。
【乡镇卫生院设施建设与信息管理】
1、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的规范与要求;
2、乡镇卫生院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运用方法。
【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分配制度改革】
1、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2、乡镇卫生院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和具体操作方法;
3、乡镇卫生院如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建设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病案管理】
1、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以及质量评估的方法和途径;
2、乡镇卫生院病案管理的重要性和基本内容以及病案利用方法。
【乡镇卫生院合理用药与诊疗规范】
1、乡镇卫生院合理用药和检查、合理诊疗的重要性;
2、乡镇卫生院实现合理用药和检查、合理诊疗的途径和方法。
【乡镇卫生院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管理】
1、常见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2、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的基本内容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3、乡镇卫生院对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
【人际交流和公共关系】
1、乡镇卫生院加强人际交流的技巧和方法;
2、乡镇卫生院管理的艺术和技巧;
3、乡镇卫生院转变服务方式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含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知识)。
【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及管理】
1、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的基本内容;
2、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配备和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院院长培训班方案 第5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_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当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率偏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不了解职业病危害对自身健康的损害、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差等问题,导致大量劳动者职业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安全红线的内在要求;是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源头性、基础性举措。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观念,把职业卫生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把工作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职业健康”为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实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为防治职业病危害提供保障与支持。
(二)工作目标。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100%。
三、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是职业卫生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将职业卫生培训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管理,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训练科目及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将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培训情况等,分类进行归档管理。
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的,应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作业整体外包或者使用劳务派遣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防护技能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用人单位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逐步推进职业卫生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一体化
各地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推进安全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一体化,提高培训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行安全与职业卫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并保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五、突出重点,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要突出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上的劳动者,对其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 要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和派遣用工人员作为职业卫生培训的重点人群,针对其流动性大、文化程度偏低、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不强等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并监督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当中,提高培训效果。
六、因材施教,明确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
七、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培训质量
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鼓励劳动者集中参加网络在线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有关内容和学时可按规定纳入考核体系。鼓励用人单位按照“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原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需求,组织编写学习读本、知识手册等简易教材。要借鉴安全生产培训的有效做法,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推行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等,使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成为职业病危害预防的第一道防线。
八、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_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利用行政执法、重点帮扶等方式推动培训工作,把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也可以现场检查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检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效果。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由安全监管_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的劳动者,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要依法倒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落实情况,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