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1篇
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是医疗机构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和处理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国际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分类和管理
(一)加强源头管理。医疗机构废弃物分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通过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各医疗机构内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废弃物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购入、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精细化全程跟踪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具有追溯功能的医疗用品、具有计数功能的可复用容器,确保医疗机构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生态环境部参与)
(二)夯实各方责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产生废弃物的具体科室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鼓励由牵头医疗机构负责指导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和管理。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提供后勤服务组织的培训、指导和管理。适时将废弃物处置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做好医疗废物处置
(一)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各省份全面摸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情况,要在20xx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前,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等因素设置区域性收集、中转或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鼓励发展医疗废物移动处置设施和预处理设施,为偏远基层提供就地处置服务。通过引进新技术、更新设备设施等措施,优化处置方式,补齐短板,大幅度提升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处置能力,对各类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探索建立医疗废物跨区域集中处置的协作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进一步明确处置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要求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严禁混合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严禁混放各类医疗废物。规范医疗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不得露天存放。及时告知并将医疗废物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执行转移联单并做好交接登记,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配备数量充足的收集、转运周转设施和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至少每2天到医疗机构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转运处置医疗废物,防止丢失、泄漏,探索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交接、运输、处置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对于不具备上门收取条件的.农村地区,当地政府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收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生活垃圾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有关政策,将非传染病患者或家属在就诊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医疗机构职工非医疗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输液瓶(袋)等区别管理。做好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的接收、运输和处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_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输液瓶(袋)回收利用
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明确医疗机构处理以及企业回收和利用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和要求,用好用足现有标准,必要时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明确医疗机构、回收企业、利用企业的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在产生环节,医疗机构要按照标准做好输液瓶(袋)的收集,并集中移交回收企业。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指导地方加强日常监管。在回收和利用环节,由地方出台政策措施,确保辖区内分别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业或1家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盖。充分利用第三方等平台,鼓励回收和利用企业一体化运作,连锁化、集团化、规模化经营。回收利用的输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不得危害人体健康。商务部要指导地方做好回收企业确定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指导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组织完善处理工艺,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培育跨区域骨干企业。(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存贮、不规范登记和交接废弃物、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非法倒卖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有关企业违法违规回收和利用医疗机构废弃物等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_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市场监管总局、_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的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依法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必要支持。公开曝光违法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牵头,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_、市场监管总局、_参与,20xx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
六、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完善信息交流和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覆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通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转移或自行处置情况。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行政审批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等。住房城乡建设(环卫)部门要及时提供生活垃圾专业处置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共享有能力回收和利用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企业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并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和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要促进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回收企业相关信息的共享联动,促进医疗机构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得到及时处置。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废弃物监督执法结果定期通报、监管资源信息共享、联合监督执法机制,相关部门既要履行职责,也要积极沟通,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废弃物的规范管理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牵头,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_、住房城乡_参与)
(二)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政策。综合考虑区域内医疗机构总量和结构、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及处理成本等因素,鼓励采取按床位和按重量相结合的计费方式,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促进医疗废物减量化。将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所得列入合规收入项目。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作为医疗成本,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予以合理补偿。(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_、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做好宣传引导
统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中央主要媒体、各领域专业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企业向公众开放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医疗机构废弃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理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引导行业、机构和公众增强对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正确认知,重点引导其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价值、安全性有更加科学、客观和充分的认识。制修订相关标准规范时,要公开听取各方面意见,既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也做好知识普及。加大对涉医疗机构废弃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对不法分子和机构的强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_、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_参与)
八、开展总结评估
相关牵头部门要于20xx年底前组织对各牵头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2022年底前完成全面评估,对任务未完成、职责不履行的地方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存在严重问题的,按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根据评估情况,适时启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_、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2篇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推进;分析
1引言
随着新一轮深化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各级政府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医改在基层实际效果不减弱,相继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更好更快实现全民“病有所医”,有效解决城乡卫生发展不平衡问题,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2006年起,国家逐步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同程度的投资建设。国家发改委、卫计委和中医药管理局于2009年出台《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政府通过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针对如何加快卫生领域建设项目进度,让老百姓能够更快更好地得到就近和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笔者结合新罗区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的特点和现状,提出以下几点看法和解决措施。
2新罗区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现状
近年来,该区通过对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的改造提升、设备的配置更新,明显改善基层群众的就医环境,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效率和医疗技术水平,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现象。同时,加大引进民办医院力度,落实好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相关政策,继续协调推进牡丹妇产医院异地建设和龙钢慈爱康复医院扩建工程项目。目前,该区拥有医疗、预防、保健、监督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70个,其中区属综合性三乙医院1个、二级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其他区直卫生单位6个。共有适中镇、白沙镇、雁石镇3个乡镇中心卫生院,江山镇、大池镇、小池镇、龙门镇、岩山镇、铁山镇、苏坂镇、万安镇8个一般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设于东城、西城、南城、中城、曹溪、西陂6个街道。区属民营医院5个,引进民营资本经营管理的厂矿医院1个。门诊部13个,个体诊所6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2个。村卫生所299个,医务室和卫生站52个。辖区内拥有编制病床1986张。卫生技术人员329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98人、注册护士1335人、药师(士)145人、检验技师(士)149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270人;有其他技术人员89人、管理和工勤人员336人。2011~2016年期间,该区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加大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的推进力度,6年累计建设项目数达76个,分别为2011年7个、2012年7个、2013年14个、2014年27个、2015年17个、2016年4个;6年累计完成总投资31549万元,分别为2011年600万元、2012年1585万元、2013年23798万元、2014年702万元、2015年670万元、2016年4194万元;6年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补助资金到位3724万元,分别为2011年355万元、2012年1110万元、2013年235万元、2014年475万元、2015年405万元、2016年1144万元。2011~2016年期间,该区卫生领域项目的建设内容不断扩展,包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续建、区急救中心建设和急救车以及车载设备购置、区卫生监督所建设、区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建设、9个乡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49个村卫生室建设、3个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环境整治、7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改扩建、龙岩人民医院旧病房改造、龙岩人民医院病房综合大楼新建等。2011~2016年期间,该区卫生领域建设项目进展总体顺利,龙岩人民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区疾控中心续建综合楼、曹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楼等71个建设项目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龙门镇卫生院、雁石镇中心卫生院等5个项目正在主体建设,预计2017年年底完工。
3影响卫生领域建设项目推进的因素
4解决措施
4.1“火眼金睛”,有效储备成熟项目。(1)业务主管部门完善储备库项目,筛选并储备一批前期工作达到一定深度、投资带动性强的项目,如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开工建设的项目,或用地、环保、节能等条件具备且地方资金落实的项目。(2)争取将重点且优势明显的项目纳入国家、省、市和区不同时期的五年规划或专项规划。(3)积极推进储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前期论证、优化设计等各项工作。4.2未雨绸缪,稳妥谋划前期工作。(1)在项目委托设计方案前,经办人员要心中有数,对待开发项目用地及周边地上附着物和地下综合管线的现状以及室内外场地标高等情况了如指掌。(2)熟悉《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附图中的各项内容,并将其与控制性规范做认真比较,确保各项要求得到合理落实。(3)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前期沟通,在有效把握规范的前提下协调处理需要突破的指标,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推进。4.3统一责权,共同管理合作项目。(1)及时跟踪相关部门各阶段审批情况,有效沟通设计师,代建单位经常召集业主单位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商议临时出现的问题,确保后期设计和现场施工可以落实。(2)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环境影响、日照、景观等专业单位于设计中期介入分析,减少日后图纸修改,协调项目所在地政府在方案批复前进行公示。(3)严格落实区挂钩领导调度机制,半个月对挂钩项目进行一次现场调度,同时明确项目推进各环节的决定权和项目收益,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政府、代建单位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对制约项目建设的因素提出措施并限期解决。4.4齐抓共管,全面监管项目实施。(1)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对项目工作负总责,加强项目人才的系统培养,如加强项目业主单位领导班子、具体经办人员的项目知识培训。又如充分发挥专家的权威作用,对重大项目从评审到竣工实施全过程监督,或邀请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人员考察、选择施工单位及施工项目班组。(2)区效能办、区卫计局、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等定期组织专项督查,确保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及时通报进展缓慢现象并对应追责。(3)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把好各个环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4.5集思广益,全方位保障相关要素。(1)广泛宣传项目实施政策,做足被拆迁群众的政策解读和思想工作。(2)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卫生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缓解资金短缺矛盾和政府资金压力。(3)做大做强项目建设融资平台,规范工作流程,努力简化财政内部审核,缩短审批时间,做好支付保障,促进工程建设。
5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步伐加快,医改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医疗保障水平的稳步提升,该区作为龙岩市的中心城区,需要服务的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质量、形式等提出更高要求。各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协作,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对卫生领域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把卫生项目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程,为保障广大农民的健康、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向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使城乡群众不出社区、乡村都能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全民“病有所医”,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3篇
为了规范xx口腔诊所的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污水达标排放,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污水来源及特点
xx口腔诊所的污水主要来源于患者诊疗过程中的`漱口、洗牙、器械清洗等环节。污水中含有血液、唾液、消毒剂、牙菌斑、牙石碎片以及少量的汞等污染物。
二、处理目标
使处理后的污水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和卫生要求。
三、处理工艺流程
1.预处理
安装格栅,拦截较大的固体杂质。
设置沉淀装置,去除污水中的泥沙等较重颗粒物。
2.化学处理
向污水中添加絮凝剂,使悬浮物凝聚沉淀。
投加氧化剂,如过氧化氢,分解有机物和杀灭细菌。
3.消毒处理
采用紫外线消毒或二氧化氯消毒方法,彻底杀灭病原微生物。
四、处理设备
1.格栅:不锈钢材质,孔隙大小根据污水特性确定。
2.沉淀装置:采用斜板沉淀池,提高沉淀效率。
3.加药装置:精准控制药剂投加量。
4.消毒设备:紫外线消毒器或二氧化氯发生器。
五、运行与维护
1.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处理水量、水质、药剂使用等情况。
2.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按照规定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监测。
六、人员培训
对负责污水处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处理流程和设备操作。
七、应急处理
1.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污水泄漏等突发情况。
2.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备用消毒药剂、临时储存容器等。
通过实施以上方案,能够有效处理xx口腔诊所的污水,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4篇
一、医疗废物范围
医疗废物范围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_、国家_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执行。
二、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的基本要求
(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总务后勤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分工协作。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器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处置方式按照本过渡性处置方案执行。
(三)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和能力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个体诊所,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自行处置,并保证处置无害化,不得污染环境和危害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四)医疗卫生机构内直接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三、医疗废物收集与运送
(一)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环境保洁监控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操作与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在实处。
(二)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能与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三)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医疗废物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隔离,按传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要建立封闭式的垃圾处理场所,保证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且须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五)生活垃圾处理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杂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点的清洁与消毒。运载途中不得随意扔撒、倾倒、堆放,应当遵守环保和城市环卫部门的规定放置,防止污染环境。
四、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法
(一)传染性或感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处置:可用过氧乙酸或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作用30分钟以上。再用双层黑色垃圾袋装载,集中放置到暂时贮存场所,然后按规定进行处置。
(二)感染性(非锐器)医疗废物处置:废物产生地应当用规定专用垃圾袋盛装,垃圾袋外备有“焚烧”标志,集中焚化处置。
(三)一次性使用医疗废物处置:此类废弃物须经初步消毒、毁形处理,再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扎送焚化处置,也可妥善贮存于防渗透的容器内,待集中回收处置。
(四)锐器废物:要求在废物产生地配置适合的毁形装置并立即毁形处理,然后焚化。
(五)药理性和化学性废物等:此类废物可交还原生产单位销毁,也可焚烧或深埋。
五、医疗卫生机构的污水处理和排放监测
(一)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增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医疗污水不成为环境污染源。凡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20张病床以上门诊部、保健站),现已具备医疗废水处理能力的要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污染物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对没有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或废水处理效果与处理规模达不到要求的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体诊所,要积极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尽可能实现达标排放,在目前条件下,医疗污水必须采取加氯、加过氧乙酸等临时消毒杀菌措施。
(二)医疗废水的监督性监测必测项目为:PH、余氯、COD、BOD、悬浮物、挥发酚、油类、总磷、汞、砷、粪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监督性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医疗机构自我监测的项目为PH、余氯、COD。可按废水处理的周期确定监测频次,一般每班次至少1次。
(三)为加强对医院废水排放的监测工作,医院废水排放应按照国家_《医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暂行)规定,安装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
六、医疗废物处置的院内监管
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领导,制定和建立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等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和污染防治制度,要对每批医疗废物处置的环境保护和卫生学效果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要存入医疗废物临时处置档案,每半年向县环保局和县卫生局报告一次。
七、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县卫生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卫生监督所在卫生局的领导下,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县疾病控制中心要根据检测计划,每半年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县环保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要定期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严禁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物进行排放。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认真落实过渡处置方案,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和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领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和环保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按规定及时安全处置废物,严禁未经处理、处置和肆意排放医疗废物的行为,严防因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或医院感染。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环境保护督查的精神要求,严格控制医疗废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进一步推进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进程,保障公众健康和卫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依据
执行《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_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_令〔20xx〕第380号)、《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_令〔20xx〕第67号)、《晋中市特种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发〔20xx〕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行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收集、转运、处置,坚决杜绝医疗废物引发的环境突发事件和污染生态环境现象,推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力争规范处置率达95%以上。
三、职责任务
(一)开展摸底排查统计
对县域内医院、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村卫生室医疗垃圾的产生量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包括医疗机构的'营业面积、床位、服务项目,医疗废物的种类、处置情况等详实数据。
责任单位:环卫局
配合单位:卫计局
(二)完善设施配套建设
建设防渗、防雨、防盗,远离敏感区和居民区的规范化医疗垃圾中转站,对医疗垃圾实行分类分区储存,配备专用收集运输车辆,医疗机构要自行配置废弃物专用周转箱,保障医疗垃圾存储转运安全。
责任单位:环卫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
(三)推行无害化处置
各医疗单位的废弃物要实行集中收集,集中转运,统一运往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实行有偿服务,各医疗机构自付费用。
责任单位:环卫局
配合单位:各医疗机构
(四)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对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暂存、处置过程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
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加大违法行为打击
在推进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工作中,严禁将医疗垃圾自行处置、乱扔乱倒、混入生活垃圾,杜绝转让、加工、利用、倒卖医疗废物,对违规行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查取证,并将调查情况向环保、卫生等部门反馈,环保、卫生等部门要依据《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环卫局、环保局、卫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是环境保护工作和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共同要求,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有序推进,成立平遥县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循序渐进,稳步实施。按照先城区后乡村、先乡镇所在地后沿线沿路村,逐步拓展到偏远村的原则推进,既要抓住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又要重视小诊所、村卫生室等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实现医疗垃圾规范化管理全覆盖。
(三)各司其职,加强合作。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既要主动作为,又要相互配合、协作联动、共同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多措并举确保医疗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宣传普及,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良好氛围。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6篇
县卫生计生局
全县现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61个,其中县直4个,乡镇卫生院1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个,村卫生室431个,民营医院2个,诊所4个,门诊部2个,惠民医院1个。共开放床位数2035张,每千人口床位数张,执业护士980人,每千人口执业护士人,执业医师1008人,每千人口执业医师人,村医506人。我县作为全省第一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抓重点、促难点,抓协作、形合力,着力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助力深化医改,取得了一定成效。5月9日,英山县卫计局局长胡安仁一行34人来我县考察交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医改工作。
一、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保障群众基层首诊
实现基层首诊是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是关键。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紧抓卫生项目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医改实施来,共争取县级医院、县卫生监督机构、急救中心建设、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乡镇卫生院新改扩和污水处理系统及周转房建设、村卫生室建设等各类卫生建设项目27个,共争取资金亿元,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新改扩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5个,乡镇卫生院12个,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卫生室260个。通过近几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面貌焕然一新,布局渐趋合理,已形成15分钟就医圈,医疗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
二是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聚焦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加强合理用药、不良反应监测。已按要求建设三医监管平台,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实时网上监控,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成功创建3家卫生院为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9个乡镇卫生院为“四化”乡镇卫生院,406个村卫生室为“五化”村卫生室。自去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到龄离岗乡村医生463人按240元、270元和3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助,进一步筑牢了全县医疗卫生“网底”。全面推广医疗废物回收集中处置措施,全县17个医疗机构全部设置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建设完成污水处理系统,实现辖区内医疗废物和污水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县、乡、村医疗责任险全覆盖。继续实施名医、名科、名院“三名“战略,12个乡镇卫生院中医国药堂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命名。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工作。
三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执业资格人员45人进编,充实到各单位医疗一线工作。有计划地委托培养28名一批农村紧缺专业全科医生和42名新型乡村医生,毕业后统一调配至基层卫生机构工作。每年到省内医学院校参加招聘会,引进15名以上本地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创业。坚持继续教育制度,突出骨干人才的培养。实施全员轮训和免费进修,提高临床实践能力和专业技术水不。每年组织开展巡回授课80余次,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开展专家咨询30余次,提高临床急救处置能力,实施岗位练兵比武2-4次,增长临床操作技能。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向优秀人才、重点岗位、一线工作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工资激励机制。
四是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卫计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会议强力推进签约服务工作。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参与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并建立专家指导团队14支56人。400家村卫生室开展了签约服务工作,覆盖率100%。截止到10月底,全县签约服务总人数万人,签约服务率,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
二、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为构建分级诊疗体系,从根本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县把医疗联合体建设作为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办印发《**县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选入重点改革项目,并制定改革督察工作计划。县医改办下发《2018年**县深化医改工作要点》,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纳入改革工作要点。在分管县长的带领下,我县组织考察团到安微天长、江苏无锡学习当地组建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等先进医改工作经验。县卫计局组织人员到我省枝江、勋西两地学习当地医联体建设先进经验。县政府召开医联体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出台《**县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县卫计局下发《推进**县医疗联合体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县卫计局率先在全市联合县物价、人社、财政等部门印发《关于委托县内医联体各医院增设相关辅助检查收费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9大项350多个医疗服务小项目可在当地卫生院计费,在牵头医院实施,并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目前,我县以县一医院为龙头的县域内医共体,以县中医院为龙头的中医专科联盟,以县妇幼保健院为龙头的妇幼保健专科联盟已组建完成。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成立了工作小组,设置了专门的医共体办公室,负责医共体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实行人员柔性流动,实现医共体内信息互通、检查结果互认、远程会诊协作。
二是加强对上联系。县一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分别积极争取省梨园医院、市中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和省儿童医院长期对口支援,省新华医院、协和医院、中南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长期对县一医院开展技术协作支持。县一医院与市中心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肺科医院签订医疗联合体协议书。
三是加强对下支援。县卫计局下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发关于扶持乡镇卫生院发展的通知》,明确由县级医疗机构对各乡镇卫生院提供资金、人才和技术支持,三家县级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包保乡镇卫生院,同时每年下派拟晋升高级职称的县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年。出台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执业资质县域内通制,鼓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医师到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多点执业。牵头医院组织12支共50人的医疗专家团队每周定期到成员单位医院开展带教和坐诊,成员单位医技人员免费到牵头医院进修培训学习。县级公立医院对上接受上级医院对口支援、建立医联体、专科联盟和技术协作关系,对下建立医共体内管理微信群、双向转诊微信群和专科联盟专业交流群等,不断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患者首诊在基层,合理就医。县医共体运行以来,县级专家团队累计下乡帮扶263人次,查房1300余人次,诊疗门诊病人1600人次,开展手术60余人次,教学讲座35次,上转病人165人次,下转病人67人次,委托检查收费项目CT1102人次,核磁共振221人次,其他项目187人次,患者双向转诊通道得以打通,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就诊。
四是探索专科对接。为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合理下沉,9月12日,副县长张丽萍一行到花园镇卫生院调研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推进县第一人民医院与花园镇卫生院医共体建设,逐步实施实现“六统一”(统一运行模式、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工资、统一后勤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信息管理),为最终建设县域内大医疗集团打好基础。县第一人民医院根据花园镇卫生院的实际需求,选派两名善管理、懂业务的科主任挂职该院任副院长,参与医院的集体决策、运行管理。选派一名护理专业人员任该院血液透析室任护士长,指导协助开展血液透析。花园镇卫生院与县一医院签订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协议书,成立县一医院花园分院,投资300万元改建完成面积达320㎡的全市乡镇卫生院一流的血液透析室投入使用,每周可为36人次患者提供服务,有效缓解了我县血液透析供求严重不足问题。
通过医联体建设,参保城乡居民县域内住院率达86%,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人次较去年分别提高14%、8%。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达到,远远超过全国水平,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6%,达到规定要求,城乡居民住院例均费用4256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强化三医联动,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
建立合理有序的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发挥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的叠加作用是关键。
一是发挥医保政策杠杆撬动作用。对同一种病在不同医院实行差别化支付,按医院等级逐级降低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同时,实施医保基金总额预付和100个单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引导患者合理就诊。出台城乡居民住院双向技术转诊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就诊,转诊审批制度。患者因病就诊应首选基层医疗机构初诊,依病情、病种等情形逐级转诊,未经转诊审批到上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就诊,补偿比例下降10%,下转到基层住院康复治疗的,出院结算不扣除起付线,且在规定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5%。目前,患者在基层就诊首诊率达65%以上。
二是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全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00%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定**县补充药物目录和低价药目录,增补了110个品规,对12645种常用低价药进行了精减。探索成立直接挂网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直接挂网药品目录,开展直接挂网药品联合议价统一配送。通过建立和巩固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我县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得到优化和保障,人民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三是持续推进公立综合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县3家县级公立医院都先后都实施综合改革。县卫计局下发《**县公立医院2018年度控费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控费目标任务,并对改革公立医院的医疗费用控制监测指标进行统计、定期公示监测,将公立医院控费目标实现情况与改革资金分配直接挂钩。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使用的耗材100%实行集中网上采购。医院严格按照改革工作方案要求,100种临床路径管理有效开展,100个单病种付费正式实施,实现电子病历管理和远程会诊,优质护理服务在临床科室全部实行,医院信息化系统全面改造升级,医疗服务收费智能监管系统正式启用,临床重点建设专科不断加强。重新聘任中层干部185人,继续引进和招聘人才36名,自主招聘的编外50名护理人员也正在进行中。民营医院更一步发展。在前期兴办2家民营医院的基础上,又成功引进2家民营医院落户我县,预计年底投入运营。通过各项改革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公立医院改革取得了医院业务增长、能力提升、职工积极性提高,群众看病方便、社会满意度上升的良好效果。
四、工作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县在分级诊疗工作中,尽管迈出了第一步,做了一些有益尝试,但目前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层人才不足问题。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短缺,且结构不合理,学历层次低,缺少全科医生,缺乏学科带头人,是制约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主要瓶颈。
二是医保资金困难问题。受健康扶贫医保政策影响,精准扶贫对象报销占资金比例较大,医保资金不堪重负,导致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不敢大胆收治病人,给基层首诊造成了困扰。
三是人员待遇偏低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量大,待遇偏低,导致人员引进难、留住难,人才短缺,服务水平不高,给基层首诊带来了困难。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7篇
一、含油废水的定义
含油废水是指:含有脂(脂肪酸、皂类、脂肪、蜡等)及各种油类(矿物油、动植物油)的废水。含油废水的特点是COD、BOD高,有一定的气味和色度、易燃、易氧化分解,一般比水轻、难溶于水,含油废水是一种量大面广且危害严重的工业废水,其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恶化水质、危害水产资源;
2、危害人体健康;
3、污染大气;
4、影响农作物生产;
5、影响自然景观;
6、影响洁净的自然水源。
鉴于含油废水的污染性,我国规定含油废水最高允许排放l衣度为mg/L。
二、油在水中的存在形式
1、悬浮油:粒度≥100m,静置后能较快上浮,以连续相的油膜漂浮在水面上。
2、分散油:粒度为10100um,悬浮、弥散在水相中,在足够时间静置或外力的作用,可凝聚成教大的油滴上浮到水面,也可能进一步变小,转化成乳化油。
3、乳化油:粒度为0、110um(极微细的油滴),由于油——水界面有表面活性剂的影响,以水包油的形式稳定地分散在水中,单纯用静置的方法很难实现油水分离。
上述3种油在电镀废水中都存在,油脂浓度一般在300—500mg/L,其中乳化油所占比例最大。
三、处理方法
1、沉降分离法
沉降分离法是利用油水两相的密度差及油和水的不相容性进行分离的,属一级处理。沉降分离在隔油池中进行,常见的有平流式(APZ)、平行板式(PlPI)、波纹板式(CPI)等型式。平流式隔油池的设计主要基于斯托克斯公式,由公式可求得一定表面积的隔油池所能除去的最小油滴直径。隔油池水流状态对除油能力和效果也有很大影响,最好的水流状态是层流状态,它有利于油滴的上升和固相的沉降。
2、粗粒化法
利用油水两相对聚结材料亲和力的不同来进行分离。含油废水通过粗粒化材料时,其中细小的油滴聚结成较大的油粒,从而加大上浮速度,属二级处理。
粗粒化式是将材料填充于粗粒化装置中,当废水通过时可以去除其中的分散油,该技术关键是粗粒化材料,材料的形状主要有纤维状和颗粒。常用的亲水性材料是在聚酰胺、聚乙烯醇、维尼纶等纤维内弓I入酸基(磺酸基、磷酸基等)和盐类,亲油性材料主要有蜡状球,聚烯系或聚苯乙烯系球体或发泡体,聚氨酯发
泡体等,有学者认为其接触角小于7为好。通过污水在粗粒化前后油珠粒径分布的.变化来判定除油效果及工艺可行性,主要评价指标为油的去除率及出水含油量。
粗粒化法无需外加化学试剂,无2次污染,设备占地面积小,基建费用较低。但用此法处理含油废水要求进口浓度较低,因此进入设备前的含油废水必须经预处理,否则出水油浓度较高(一般高于10mg/L),常需再进行深度处理。
3、过滤法
利用颗粒介质滤床的截留及惯性碰撞、筛分、表面黏附、聚并等机理,去除水中油份,一般用于二级处理或深度处理。常见的颗粒介质滤料有石英砂、无烟煤、玻璃纤维、高分子聚合物等。经过滤处理后,能使油含量小于质量份数。对某机车厂含油废水先经隔油、混凝沉淀、再经过滤,出水各项指标均达排放标准,油去除率可达95%,完全可用于有关生产车间。过滤法设备简单、操作方便,投资费用低。但随运行时间的增加,压力降逐渐增大,需经常进行反冲洗,以保证正常运行。
4、膜分离法
膜分离法是S、Sourirajan所开拓并在近20多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分离技术。膜分离法处理含油废水是利用多孔薄膜为分离介质,截留含油废水中的油及表面活性剂而使水分子通过,达到油水分离目的。膜分离技术的关键是膜和组件的选择。膜材料可分为高分子膜和无机膜,常用的高分子膜有醋酸纤维膜、聚砜膜、聚丙烯膜、聚偏氟乙烯膜等;常用的无机膜材料有氧化铝、氧化锆、氧化钛等。按孔径大小又可分微滤、超滤、反渗秀等。最适合于排放要求高、处理量不大的含油废水;经微滤处理后出水油浓度一般也小于质量分数1、0X10一。
5、浮选法
浮选法是利用油珠粘附于水中的微气泡后使浮力增大而浮上分离,主要用来处理含油废水中靠重力分离自然浮上难以去除的分散油、乳化油和细小的悬浮固体物(要投放无机或有机的絮凝剂)。由于空气微泡由非极性分子组成,能与水性的油结合在一起,带着油滴一起上升,上浮速度可提高近千倍,所以油水分离效率很高。根据产生气泡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加压溶气浮选法、叶轮浮选法和曝气浮选法。为提高浮选效果,可再向废水中加入无机或有机高分子絮凝剂,即为絮凝浮选法,则对油水分离的效果还会提高。目前该法已被广泛应用于油田废水、石油化工废水、食品油生产废水等的处理、工艺较为成熟。
6、吸附法
吸附法是利用多孔固体吸附剂对含油废水中的溶解油及其它溶解性有机物进行表面吸附。常用的吸附剂有活性炭、活性炭不仅对油有很好的吸附性能,而且能同时有效地吸附废水中的其它有机物,但吸附容量有限(对油一般为30—80mg/g),且成本高,再生困难,限制了它的应用。经吸附法处理后出水油含量可在5mg/L以下,因此吸附法一般只用于含油废水的深度处理。徐根良等对拆船厂含油废水进行处理,出水油含量在5mg/L以下,多数在lmg/L以下。所用吸附剂为改性膨润土、磺化煤、废旧活性炭、碎焦炭、有机纤维等易得原料。
7、凝聚法
凝聚法是向废水中投加一定比例的絮凝剂,在废水中生成亲油性的絮状物,使微水油滴吸附于其上,然后用沉降或气浮的方法将油分去除。常用的有硫酸铝、硫酸亚铁、三氯化铁、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等无机絮凝剂和聚丙烯酰胺、丙烯酰胺等有机絮凝剂,不同絮凝剂的PH值使用范围不同。为-J~n强絮凝
效果,往往两个絮凝剂复合使用。此法投药量大,排渣打量大,适用于处理废水量很大,而含油量较少,浓度一般在质量份数1、0×10以下的乳物油或其它细小悬浮物。
8、盐析法
盐析法是向废水中投加无机盐类电解质。电解质对油珠扩散层的阳离子全部被赶到了吸附层中,导致双电层破坏,油珠则变成中性,油珠间吸引力恢复而相互聚并,从而达到破乳目的。常用的电解质是钙、镁、铝的盐类,它既可中和电荷,又可转换表面活性剂的金属皂,使处理效果提高。盐析法投盐量一般在
l%一5%之间,经盐析法处理后,出水油的含量一般大于10mg/L。但该法聚析速度慢,沉降分离时间长,设备占地面积大,而且对由表面活性剂稳定的含油乳状液的处理效果不好。
9、电解法
电解法包括电解凝聚吸附法和电解浮上法。电解凝聚吸附是利用溶解性电极电解乳化油废水。从溶解性阳极(Fe或A1)溶解出金属离子,金属离子发生水解作用生成氢氧化物吸附、凝聚乳化油和溶解油,然后沉降除去油分。此法主要适用用于机加工工业中冷却润滑液在化学絮凝后的二级处理。电解凝聚吸附法具有占地面积小、操作简单、处理效果好、浮渣量相对较少等优点,但它存在阳极金属消耗量大、需大量盐类作辅助药剂、耗电量高、运行费用较高等缺点,此外,对存在的阳极钝化问题虽研究较多,但仍未根本解决。
lO、生物化学法
以上介绍了lO种含油废水处理的单元操作方法,各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及优、缺点汇于表中。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8篇
以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为保障,坚持“抓源头,抓处置,抓监督,抓宣传”为保障,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根据《_传染病防治法》《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_《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县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提高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杜绝医疗废物随意丢弃、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完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二、医疗废物处置的基本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总务后勤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分工协作。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器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处置方式按照本处置方案执行。
(三)由于我县各乡镇离县城距离较远,且所有乡镇都不在一条服务线上,医废处理公司不愿下乡到各乡镇转运。故不能集中转运处置乡镇卫生院和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自行处置,并保证处置无害化,不得污染环境和危害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3.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四)医疗卫生机构内直接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五)各医疗单位要规范设置医疗废物处置暂存间,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要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要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要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要易于清洁和消毒;
6.要避免阳光直射;
7.要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警示标识;
8.要保障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9.在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时,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三、医疗废物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_、国家_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执行。
四、医疗废物处置任务
(一)医疗废物收集与运送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环境保洁监控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操作与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实行医疗废物每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县城区医疗单位、诊所医疗废物,交由茂县垃圾王集中处置,签订协议各县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在与茂县垃圾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交接转运医疗废物时,均要共同填写《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所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能与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医疗废物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隔离,按传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要建立封闭式的垃圾处理场所,保证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且须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5.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处理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杂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点的清洁与消毒。运载途中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应当遵守环保和城市环卫部门的规定放置,防止污染环境。
(二)县城区内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单位职责(茂县垃圾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茂县垃圾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需按照与县城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医疗废物收运及处置协议》,按时按点将县城区内医疗卫生单位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规范收运处置;执行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每月根据《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五联单汇总每次交接的医疗废物数据,形成月度统计报表,按规定将月度统计表和《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联单每月向县卫生健康局、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备案。
(三)医疗废物处置方法
1.传染性或感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处置:可用%过氧乙酸或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酒,作用30分钟以上再用双层黑色垃圾袋装载,集中放置到暂时贮存场所。
2.感染性(非锐器)医疗废物处置:乡镇卫生院废物产生地应当用规定专用垃圾袋盛装,垃圾袋外备有“焚烧”标志,集中焚化处置。县城区内医疗废物由茂县垃圾王集中收置处理。
3.一次性使用医疗废物处置:乡镇卫生院此类废弃物须经初步消毒、毁形处理,再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扎送焚化处置,也可妥善贮存于防渗透的容器内,待集中回收处置。县城区内医疗废物由茂县垃圾王集中收置处理。
4.锐器废物:乡镇卫生院要求在废物产生地配置适合的毁形装置并立即毁形处理再焚化。县城区内医疗废物由茂县垃圾王集中收置处理。
5.药理性和化学性废物等:乡镇卫生院此类废物可交还原生产单位销毁,也可焚烧或深埋、县城区内医疗废物由茂县垃圾王集中收置处理。
(四)医疗卫生机构的污水处理和排放监测
1.县人民医院、藏医院、若尔盖博爱医院。要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增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医疗污水不成为环境污染源(20张病床以上门诊部、保健站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现已具备医疗废水处理能力的要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污染物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对没有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或废水处理效果与处理规模达不到要求的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体诊所,要积极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尽可能实现达标排放,医疗污水必须采取加氯、加过氧乙酸等临时消毒杀菌措施。
2.医疗废水的监督性监测必测项目。PH、余氯、C0D、B0D悬浮物、挥发酚、油类、总磷、汞、砷、粪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监督性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医疗机构自己监测的项为PH、余氯、COD可按废水处理的周期确定监测频次,一般每班次至少1次
3.有处理能力的加强对污水的处理。为加强对医院废水排放的监测工作,医院废水排放应按照国家_《医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规定,安装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
(五)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茂县垃圾王公司不能集中转运处置乡镇卫生院按照规定自行在自建焚烧炉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前,焚烧、填埋地点必须报经县环保部门同意方可处置。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时,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茂县垃圾王公司不能集中转运处置乡镇卫生院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必须先用有效氯漫泡液消毒1小时,并毁型后再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封装;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对不能焚烧的消毒后进行集中填埋,填埋深度应距离地面1米以上;医疗废物填埋地点应当距离居民村庄住区500米、水源保护区50米、交通干道及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100米以上。
(六)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费用
茂县垃圾王公司转运费和处置费由县财政支付10万元,剩余费用由集中转运单位自行支付。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废物集中转运处置工作,贯彻落实《_传染病防治法》《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处置方案,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和环境保护职责。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废物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监管,规范管理
若尔盖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全过程跟踪检查,取缔各类转让、买卖废弃一次性医疗器具的活动,取缔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的活动。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中队依法严肃查处在医疗危险废物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以及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意识
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开展医疗废物识别、防护知识和处置原则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己保护意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自觉性。二是加大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震慑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投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违规行为,形成自觉遵守、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9篇
为了做好 xx 诊所的污水处理工作,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污水来源及特点
xx 诊所的污水主要来源于医疗活动,如诊断、治疗、清洗器械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特点是含有病原体、化学药剂、血液、细胞组织等污染物。
二、处理目标
使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处理流程
1. 收集
诊所内各排水点的污水通过管道收集至污水池。
2. 格栅过滤
污水先经过格栅,去除较大的固体杂物。
3. 沉淀
进入沉淀池,使污水中的悬浮物沉淀下来。
4. 消毒
采用化学消毒法,如投加次氯酸钠等消毒剂,杀灭病原体。
5. 检测
处理后的污水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四、处理设备
1. 格栅:不锈钢材质,孔隙合适。
2. 沉淀池:混凝土结构,具备一定的容积。
3. 消毒设备:自动投加消毒剂的`装置。
五、运行管理
1. 安排专人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2. 建立污水处理记录台账,包括处理量、药剂使用量、检测结果等。
3.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六、安全措施
1. 操作人员需佩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
2. 在处理设备周边设置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七、应急预案
1. 制定污水泄漏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2. 储备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能够有效地处理 xx 诊所的污水,保护周边环境和公众健康。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10篇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诊所内感染,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诊所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职人:
负责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进行医疗废物回收。
二、加强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贮存设施的配备和保障
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有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回收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
三、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感染性医疗废物
①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
②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
③各种废弃的血标本;
损伤性废物
使用后的针头、头皮针、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锐器盒内。
药物性废物
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等。
四、回收及焚烧管理
在回收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镜,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要及时消毒清洗。收集时,防止刺伤、擦伤,保证安全。
医疗废物的焚烧。做到日产、日清、日焚,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同时做好登记。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11篇
一、概述
本方案旨在规范诊所的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保障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
二、污水来源及特点
诊所污水主要来源于诊疗过程中的洗手水、清洗器械水等,含有一定量的病原体、化学药剂残留等污染物。
三、处理工艺
格栅拦截:安装格栅,拦截污水中的较大悬浮物和漂浮物。
沉砂池沉淀:设置沉砂池,去除污水中的.砂粒等较重颗粒物质。
生物处理:采用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工艺,利用微生物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
深度处理:通过过滤、吸附等方法进一步去除残留的污染物。
消毒处理:采用紫外线消毒或化学消毒方法,杀灭污水中的病原体。
四、设备选型
格栅:不锈钢材质,间距根据污水特性确定。
沉砂池:混凝土结构,定期清理沉砂。
生物处理池:地埋式一体化设备,节省空间。
消毒设备:紫外线消毒器或化学加药装置。
五、运行管理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监测,记录相关数据。
六、应急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处理设备故障、污水泄漏等突发情况。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消毒药剂、临时储存容器等。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12篇
霍乱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甲类传染病,我区是霍乱常发地区,历史上曾发生过霍乱大流行,近年来,随着肠道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强力推进,霍乱传播途径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明显下降。2000年以来我区共发生10例霍乱病例,均为O139群霍乱弧菌引起,2012年刘桥镇发生2例霍乱,说明我区外环境中仍存在霍乱弧菌,另外,2010年周边地区已经出现近年来少有的O1群霍乱疫情,市其他地区在外环境中亦检出了O1群霍乱弧菌,根据霍乱流行规律,一旦发生流行菌型变化,疫情暴发甚至流行的风险明显增加,同时群众生食海(水)产品等不良饮食习惯并未根除,综合性防制措施稍有放松即会出现流行。
二、主要问题
全区霍乱防制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腹泻病门诊流于形式,未归口诊治;少数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设施或药械不全,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难以到位;采样对象针对性不强或用药前采样;医疗卫生人员霍乱防治知识不熟悉等。
三、防制目标
我区霍乱的防制目标是实现“三不”,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全区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四、对策措施
霍乱防制是全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必须以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为先导,以《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为武器,切实加强疫情监测、疫点疫区处理和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防制措施。
(一)霍乱防制准备工作
1.健全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恢复并及时调整充实霍乱防治领导小组,各医疗机构要成立霍乱病人抢救治疗小组、疫情处置小组,各卫生所要成立霍乱疫点疫区处理小组。各小组成员必须熟悉业务,增强工作责任心,以适应迅速救治病人和扑灭疫情的需要。
2.强化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卫生管理人员、防疫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等进行霍乱防治知识和技能的专项培训,层层统一思想,提高整体水平。培训应侧重在提高防制工作的质量上,一是对防制工作本身进行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各方面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具体业务人员如腹泻病门诊、内科门(急)诊医务人员、疫情处置人员、采样检索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应对处置能力;三是加强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医生的培训,规范社区诊疗。2013年,_重新修订了《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各单位要对其中所更新的霍乱防治技术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培训。
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于3月底前组织一次霍乱防治业务集中培训,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医生的培训工作由各卫生所统一组织。培训结束后,各医疗单位将院内培训人数、考试人数纳入培训小结报给当地卫生所,卫生所将辖区内各医疗单位培训情况连同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医生培训情况及本所人员培训情况收集汇总后于4月10日前电子版报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中医院霍乱防治专题培训情况直接报送区疾控中心。
3.药械准备。各医疗单位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及病床等,抢救治疗药械两套,放在区统一制作发放的霍乱抢救药箱中。各医疗单位、卫生所要配备足量的消毒杀虫药品,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蛆灭蝇药物等,放置在专用消毒药箱中,具体要求参照附表。抢救、消毒药械应专人管理,及时补充更新。
4.开设腹泻病门诊。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在4-10月开设腹泻病门诊,4月1日起正常工作,根据防治形势需要或上级要求,适当延迟关闭时间。省腹泻病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全年开设腹泻病门诊。
腹泻病门诊要严格按照《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要求设置,基本要求为:①房屋设施:一级医院(包括各级医院分院)腹泻病门诊可固定内科门诊兼室,二级医院应专辟独立小区,综合医院纳入感染性疾病科,规范设置,业务用房齐全。医院有醒目的导引标志,腹泻病诊室门口有醒目的标志,兼室的要另设腹泻病诊治专桌并有标牌。设置纱门纱窗、洗手池(非接触式水龙头)、紫外线灯(最好为动态消毒机)、采样用屏风、诊疗桌椅、诊疗床、便器、医疗废除物收集箱、垃圾桶、腹泻病观察室。②资料药械:腹泻病人登记薄、采样管或消毒棉签、保菌液、增菌液(放冰箱冷藏)、标签、送检单、洗手消毒药品、抢救消毒药箱等,霍乱防治领导小组、抢救治疗小组、疫情处置小组及腹泻病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制板放大上墙。③医务人员:至少有1名相对固定的临床医生和1名兼职护士、检验人员,熟悉霍乱的临床特征、流行病学、防治对策及报告处置程序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霍乱的救治、消毒隔离、采样检测等方法。
腹泻病门诊开诊期间,要严格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按照腹泻病门诊消毒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医疗废弃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消毒处理记录齐全,严防发生院内感染,导致疫情传播。
(二)流行季节防制措施
1.广泛健康教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广播、板报、宣传栏、有线电视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肠道传染病防制知识,做到“高密度、大容量、广覆盖”,并突出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生食海(水)产品、食物制作加工要生熟分开、饭前便后洗手和有泻早治、无病早防以及流行期间不举办大规模聚餐等内容,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能力,把住“病从口入”关。
2.强化疫情监测。各医疗单位要对所有前来就诊的腹泻病人进行详细登记,对重点人群采样检索,以早期发现病人为目的,确保检索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1)规范腹泻病人登记。加强腹泻病例归口管理,各医疗单位应采取预诊办法,保证腹泻病人到腹泻病门诊就治,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腹泻病门诊开诊期间,除晚间急诊和腹泻病门诊外,其它门诊不得诊治、登记腹泻病人。腹泻病门诊医生必须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详细询问病史、流行病学史、聚餐史并进行必要的生命体征测量,在全区统一印制的新腹泻病人登记簿上专册规范登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对外地病例,住址要进行双登记。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要将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在综合信息登记簿中规范登记。每镇每月腹泻病人登记数不少于该镇总人口的5/万,每医院每月腹泻病人登记数不少于服务人口的3/万。
(2)切实做好病原检索工作。每个腹泻病门诊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配备适量的采样瓶及采样管或采样棉签,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来自疫区、有聚餐史、有流行病学史的腹泻病人)等对象采集粪便或/和呕吐物等标本进行检索。尽量在抗菌素使用前采集粪便标本,确保疫情及时暴露。每医院每月检索数不少于服务人口的万,在此基础上,各医疗单位检索率不得低于腹泻病人总数的20%,各镇每月检索率不得低于腹泻病人总数的15%,流行季节(4-10月)检索总数不少于辖区年末总人口的1‰。每社区卫生服务站5-8月份以上述重点人群为主,每月于用药前采样送检1份,遇到霍乱疑似病人必须立即采样送检。
检索要求:各医疗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站采集的腹泻病人粪便或/和呕吐物一律用碱性蛋白胨水保存,医疗单位由本院检验人员免费采用金标法作初筛或及时送区疾控中心检验科(为切实提高霍乱疫情发现及时性和敏感性,各医疗单位要尽量使用金标法初筛),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时送当地卫生院免费采用金标法作初筛。初筛阳性标本立即送区疾控中心进一步作常规细菌培养,分离的细菌经区疾控中心鉴定确认后方可确诊为霍乱病人。初筛阴性标本不再作常规细菌培养。对疑似病人(无痛性水样便或米泔水样便)在进行金标筛检同时,必须立即送区疾控中心作常规细菌培养。所有病人便样要同时进行O1群和O139群的病原检测。对临床症状典型和/或金标筛检阳性的,初次细菌培养阴性时需进行二次及以上的增菌培养。各单位金标法初筛情况要详细登记,记录完整真实,并建立出入库专帐,做到帐剂一致。
各医疗单位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旬末将本旬就诊的腹泻病人数、送检数、自检数、疑似病人数向卫生所报告,并详细登记备查。卫生所汇总后每旬逢“1”向区疾控中心报告镇级及村级上一旬数据。区人民医院、中医院于每旬逢“1”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区疾控中心汇总后每旬逢“2”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3.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区疾控中心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疫情报告及时畅通。一旦发生霍乱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基层医疗单位应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如发现聚餐者中出现3例及以上腹泻病人时,应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各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要增强霍乱疫情的敏感性,发现可疑病例或腹泻病例明显增多时要及时向当地卫生所、区疾控中心报告,以便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控制可能发生的霍乱疫情。确诊病例必须由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霍乱确诊病例同时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报告。
4.规范社区诊疗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进一步规范对腹泻病人的诊疗工作,做到“五要”。一要询问有无聚餐史或流行病学接触史;二要与霍乱进行鉴别诊断;三要发现霍乱疑似病人立即电话报告疫情并护送至镇医院;四要在使用抗生素前采集粪便标本;五要告知病人注意随访,并对重症腹泻病人于2小时内进行回访。
5.开展腹泻病监测。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区今年继续开展省腹泻病综合监测工作,区人民医院、区二院、金西卫生院、西亭卫生院以及金西三姓街村拖桥社区卫生服务站、金乐油榨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西亭草庙村周桥社区卫生服务站等7家单位作为省腹泻病监测哨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腹泻病登记、旬报及标本采集送检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6.实施外环境监测。根据市霍乱防治工作要求和本区霍乱流行形势,于4-10月份选择有代表性的点,开展环境水体、海(水)产品及食品霍乱病原监测工作,重点关注近几年霍乱多发地区,规范采样方法,提高检测能力,以及时发现疫情线索。
7.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流动人口是霍乱的高发人群,同时也是造成霍乱扩散蔓延的重要因素,必须加强卫生管理。各地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机制,改善流动人口聚集地、居住地的卫生条件。招用流动人口较多的单位、工地以及船只集中的港口、码头、船闸等场所,应健全卫生设施,改善饮水及饮食卫生条件,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员,以便及早发现和治疗腹泻病人。
8.强化法制观念,加强饮用水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要依法强化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尤其要强化对镇自来水厂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监测,保证供给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分散式给水应落实饮用水消毒措施。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尤其要加强个体饮食摊点、建筑工地、厂校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各卫生所、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做好农村民间厨师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农村家宴聚餐的卫生监督指导,严防霍乱食源型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粪便管理,减少蚊蝇滋生,尤其要加强农村的管粪改厕,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害性气候预报,提前做好有关抗灾防病工作应急准备。
(三)疫情发生后的对策措施
1.强化控制措施,全力扑灭疫情。霍乱疫情处理要从疑似病人抓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临床症状较为典型的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抢救治疗的同时,迅速按确诊病人的要求规范处理,确保用药前采样送检,并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类诊所一旦发现霍乱疑似病人,除不得擅自截留外,还应及时护送至就近医院隔离救治。要迅速成立现场处理组,明确流行病学调查组、实验室检测组、医疗救治组和后勤保障组等职责,制定现场调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调查处理措施。要及时划定疫点、疫区,严格隔离治疗传染源,重症病人可在就地抢救治疗的同时,报请上级医疗机构会诊,确保霍乱病人就诊后不死亡。
要强化疫点疫区处理的各项措施,及时扑灭疫情,减少续发病例的发生。疫点内要认真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在疫点所在村民小组或相当于1个村民小组范围,开展每天1次为期1周的灭蝇灭蛆和井水消毒工作,做好记录。及时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和共同聚餐人员,实施医学观察、卫生宣教和开展粪检霍乱弧菌等工作。一旦接触者出现腹泻等相关症状或粪检检出霍乱弧菌,应尽快予以核实诊断和实施隔离治疗。对粪检阴性且无腹泻等相关症状者无需采取服药措施。同时还应对疫区内人群进行适当的卫生管理,迅速组织人员以镇为单位(重点是疫点周围的若干村)开展为期1周的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工作,镇卫生所必须组织乡村医生分片包干,主动上门调查,发现腹泻病人,立即给予霍乱敏感药物(氟哌酸等)进行消菌治疗,18周岁以下儿童青少年服用痢特灵或黄连素,查治结果要有记录,力争将病人治愈在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之前。疫区内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加强饮用水卫生、饮食卫生、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等。同时,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积极开展传染源追溯和外环境检索工作,采集不同水源水20份以上及可疑食品和接触者粪便标本进行霍乱弧菌检索。凡发现因聚餐或水污染引起的霍乱暴发疫情,应全面登记暴露人群,尽快采样及进行服药消菌治疗,对可疑食物或水源应尽可能采样检测。一旦发现对疑似病人不报告、不采样送检、不进行疫点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2.加强指导检查,及时总结评价。发生霍乱疫情后,区疾控中心要及时派人赶赴疫点,指导疫情处置工作。对于疫情发生较为严重的地区,区将派出工作组或医疗队,协助当地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和扑灭疫情工作。要与当地医疗卫生单位一起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查明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防制措施,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对防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3.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及饮食卫生管理,控制暴发疫情的发生。在流行高峰季节,要进一步强化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在高发地区可对分散式给水开展饮用水消毒,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增加监测频次,控制水型和食物型暴发疫情的发生。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水型或食物型霍乱暴发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依法查处。
五、成效评估
根据防制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对全年霍乱预防控制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具体包括:
(一)控制指标
即实现“三不”目标,全区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二)工作指标
落实霍乱防制对策措施,主要考核指标包括:
1.加强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
2.准备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相关设备、器材、药品充足。
3.腹泻病门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的腹泻病门诊应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及时开诊并正常使用,登记报告及时、准确,其它门诊日志上不得登记腹泻病;医疗机构检索数大于登记数的20%,各镇区检索数大于登记数的15%、总人口数的1‰;能及时发现和成功抢救治疗病人。
4.疫情报告和处理:疫情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及时率100%;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时、准确;疫情处理从疑似病人抓起,现场处理各部门职责明确;疫点、疫区划定明确;传染源有效隔离治疗率100%;疫点内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实施医学观察率100%,预防服药消菌治疗率达100%;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消杀灭方法正确,规范;在疫区内,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同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根据控制效果调整控制措施;疫情结束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总结分析和评估;疫情处理过程中相关数据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记录完整、规范。
5.业务资料:有关霍乱防制工作的报表、霍乱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要填写完整,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年底完成工作总结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
6.实验标本:及时采集、检测标本,区疾控中心完成分离检测后,霍乱菌株立即送市疾控中心,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保存、运送和管理菌株,不得擅自保存菌株,对菌株的管理做到有记录可查(菌株的来源与去向,包括上送和销毁等)。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13篇
一、处理原则
达标排放:确保处理后的污水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
安全可靠:处理过程应确保操作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经济实用:选择成本合理、易于维护的'处理方法和设备。
二、处理工艺
预处理:去除污水中的大颗粒杂质和悬浮物。
生物处理:采用活性污泥法或生物膜法,利用微生物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
深度处理:通过膜过滤或活性炭吸附等方法,进一步去除残留的污染物。
消毒处理:采用紫外线消毒或化学消毒方法,杀灭污水中的病原体。
三、设备选型与配置
格栅:选用不锈钢材质,耐腐蚀性强。
调节池:对污水的水量和水质进行均化调节。
生物处理设备:根据诊所规模选择合适的一体化生物处理装置。
消毒设备:紫外线消毒灯或化学消毒加药装置。
四、运行管理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定期对处理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监测,记录相关数据。
五、人员培训
对负责污水处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处理工艺和设备操作,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14篇
为集中解决本县医疗废物监管领域突出问题,根据《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卫生健康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废物产生收集环节
1.排查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暂存各个环节。
2.整治重点。重点排查整治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兼职管理人员,医疗废物未分类摸底建档、未分类包装收纳、未分类统计产生数量、未办理转接登记手续,医废暂存场所设置不规范、未定期采取消杀灭措施,未落实职业安全防护,自行处置医疗废物不规范,违法倒卖外流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废水未规范消毒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管理不规范,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分类收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工作步骤
(1)机构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4月-5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排查整治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2)县级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6月)。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整治,抽查5%的城区诊所、村卫生所(室);排查整治情况抄报同级生态环境局,重点疑难问题会同生态环境局联合行动;
(3)长期跟踪整治阶段(20xx年7月起)。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加强医废规范化、常态化监管。
(二)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
分阶段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管理,逐步实现医疗废物转运、处置信息化管理。
20xx年底前,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阶段纳入省固废平台监管;20xx年底前,全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纳入省固废平台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梳理各区域、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组织排查整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暂存环节,以及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等工作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数据对接等工作。将排查整治对象清单报送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查处医疗机构以外非法丢弃、倾倒、堆放、倒卖医废或将医废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医废经营处置活动。
(二)扎实排查整改。县卫生健康局对医疗机构依照附件3要求,逐个单位、逐个环节组织排查,并逐项填报排查情况,建立排查档案,实行“一企一表”,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于排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单销号”,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排查发现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督导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按时序推进落实,确保问题整治到位。20xx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半年工作情况分别报卫生健康局和生态环境局。
(三)强化部门联动。定期联络、通报医疗废物监管执法情况,定期会商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对涉及多环节违法违规的案件进行联合行动。对拒不整改问题,以及非法倒卖外流医疗废物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予以通报。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15篇
为了确保牙科诊所的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符合环保要求,特制定以下处理方案。
一、污水来源及特点
牙科诊所的污水主要来源于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水,包括患者的漱口水、器械清洗水等。其特点是含有一定量的细菌、病毒、药物残留以及少量的重金属等污染物。
二、处理目标
使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处理工艺流程
1. 预处理
设置格栅,拦截污水中的较大悬浮物和杂物。
安装调节池,对污水的水量和水质进行调节,保证后续处理的稳定性。
2. 生物处理
采用接触氧化法,利用好氧微生物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
3. 消毒处理
使用二氧化氯消毒设备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消毒,杀灭其中的细菌和病毒。
四、处理设备
1. 格栅:选用不锈钢材质,孔隙大小适中。
2. 调节池:采用混凝土结构,具备一定的防渗能力。
3. 生物处理池:采用玻璃钢材质,内部设置填料。
4. 消毒设备:选用高效、稳定的二氧化氯发生器。
五、运行管理
1. 定期对处理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记录污水的处理量、水质指标等数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3.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处理效果。
六、应急措施
1. 配备备用电源,防止停电导致处理设备停止运行。
2. 储备一定量的消毒药剂,以应对突发情况。
通过以上处理方案的实施,能够有效地处理牙科诊所的污水,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16篇
动物诊疗行业规范化管理,是新形势下兽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不断适应全社会畜禽饲养、伴侣动物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工作目标。通过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规范动物诊疗行为,实现全市动物诊疗行业“机构合法、从业持证、诊疗规范、制度健全”的目标任务,提高诊疗水平,确保兽医公共卫生安全,使诊疗行业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用三年时间,努力达到全市动物诊疗机构持证率100%,规范化建设达标率80%,从事诊疗活动的兽医人员持证率100%,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注册备案率100%。
(二)基本原则。一是市场培育与规范提高并重,以规范提高为主。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动物诊疗范围发生变化,伴侣动物诊疗重要性日益增加,要针对各地具体情况,加强动物诊疗特别是宠物诊疗行业管理,坚持培育与规范提高并重,全面提高诊疗行业管理水平。二是全面与试点相结合,以试点分步实施为主。在规范全市动物诊疗许可管理的基础上,分步实施、分批试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
推进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要求,做实试点,注重实效,达到规范有方向,管理有目标。三是外部管理与内在需求相统一,以引导内在需求为主。剖析动物诊疗行业发展历程,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动物诊疗行业规范化管理对策措施,广泛征求行业发展意见,从行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出发,力求管理措施有的放矢。将着力点放在引导、激发行业内在动力上,做到政府管理与行业发展的需求有机对接,实现管理与需求和谐统一。
二、工作要求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考虑,全市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分为诊疗许可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两类。动物诊疗许可作为动物诊疗行业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一)严格诊疗许可管理要求。在市内开办动物诊疗机构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动物诊疗许可管理,严格许可审查程序和审查条件,严格规范动物诊疗机构名称。一是严格人员要求。动物诊疗机构具有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名,其中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动物医院应具有3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并在主管部门注册,从事诊疗活动的兽医人员和服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材料。资格证书与健康证明悬挂于诊疗场所的明显位置。二是严格场所要求。动物诊疗机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固定诊疗场所,其使用面积应与诊疗规模相适应。动物医院应达到100平方米以上,诊所(门诊部)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诊疗、手术、输液、药房、化验、住院等功能区布局合理,使用方便,并与宠物美容等其它经营服务场所进行物理隔离。三是严格设施要求。具有与其诊疗规模相适应的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动物医院还要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B超等设备。四是严格制度要求。动物诊疗机构必须将省统一制定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悬挂上墙。五是严格档案要求。使用规范的印有诊疗机构名称的处方笺、病历册,规范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等,各项记录规范齐全,并按要求专柜保存病案档案。鼓励有条件的动物医院使用电子档案。
(二)规范化建设要求。动物诊疗机构除必须达到上述诊疗许可管理的一般要求以外,还应在下列方面进行进一步规范提高。一是布局更加合理。规范化的动物诊疗机构布局要更加合理,各个功能区要明显分开,有相对独立的诊疗室、观察室、化验室、手术室、住院室、隔离室、处置室、消毒室、药品室、办公室等工作场所。二是技术要求更高。动物医院必须有3名以上经注册的执业兽医师固定坐诊,并配备3名以上经备案的执业助理兽医开展必要的辅助诊疗活动,能从事动物的各种诊治与手术,专业科室相对齐全。有计划地开展职业技术与技能培训,不断降低医疗事故率。三是用药更加规范。处方使用与管理规范。兽药的采购、使用、保存符合规定,建立兽药进出库和使用档案。严格按照国家兽药管理的规定使用兽药,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毒麻品的采购、保管、使用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四是规范病案管理。使用规范的印有机构名称的处方笺、病历,规范填写病历,病畜特征描述及诊断与病畜实际情况相一致,病历档案保存规范整齐,便于查找。五是仪器设备先进。动物医院应具有诊断台、保定器、开口器、开膣器、听诊器、体温计、输液架、B超机、X光机、手术器械、电冰箱、恒温箱、紫外消毒灯、喷雾消毒器、洗衣机、药品柜、器械柜、消毒灭菌密闭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显微镜、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切片机、化验器具等仪器设备。对仪器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修,使用与维修等记录完整。六是规范疫情报告和无害化处理。诊疗活动中发现疑似传染病例,能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报告制度,不得擅自诊治。严格做好无害化处理和医疗废弃物处理工作,对解剖和病死动物必须用密闭的专用装尸袋封闭后送指定地点焚烧、消毒及无害化处理,对病死动物、解剖动物现场,要及时消毒清洗干净。医疗废弃物采用专用的废弃物消毒桶收集,专人保管,专人处理。七是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机构人员着装,并印有机构名称。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服务热情,登记清楚,询问详细,诊断准确,用药合理,手术安全。做好后期跟踪服务,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三)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化要求。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大动物诊疗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与贯彻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的许可管理,规范审查发证行为。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完善监管记录,对辖区内的动物诊疗机构每季度巡查一次以上,了解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诊疗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有效地化解和处理有关诊疗方面的投诉,强化监督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坚决取缔黑诊所,确保辖区内不发生无证行医、超范围诊疗等现象。
三、年度安排
(一)试点启动阶段。年对全市动物诊疗机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包括机构名称、性质、地址、人员结构、持证、营业面积、诊疗范围、诊疗量、功能设置、仪器设备、制度等情况,各县(市、区)于7月20日前完成该项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8月底前在全市建立1-2个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通过现场会等形式进行示范,启动并有序引导规范化管理建设。省、市将陆续出台各项管理制度,推动规范化建设的开展。全面推进动物诊疗许可准入制,每个乡镇至少设立一个经行政许可的动物诊疗机构,消灭动物诊疗许可空白县,市县城区严禁无证进行动物诊疗活动。在今年年底前,全市动物诊疗机构诊疗许可持证率达60%,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20%。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诊疗机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继续组织做好执业兽医考试及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促进服务水平提高。推进动物诊疗机构从业兽医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为建立动物诊疗高级专家库做好必要的准备。各地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动物诊疗机构实行分类指导,逐步实现功能布局合理、仪器设备先进、药品采购与使用规范、诊断准确、诊治有效、档案完善。力争动物诊疗机构诊疗许可持证率达80%,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40%以上。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3年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快培育高级临床兽医专家库,全面实行动物诊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委托省宠物诊疗行业协会进行评审并授牌。诊疗许可持证率达100%,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80%以上。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和督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场所采取整顿、规范、取缔等措施,逐步净化动物诊疗市场。
四、工作措施
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为加强全市动物诊疗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领导,市农委将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建设工作。各地也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辖区内动物诊疗行业规范化建设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要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广泛宣传建设活动的意义,让每一个诊疗机构认识到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建设活动要求,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二)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建立和完善诊疗服务制度、业务培训、人员管理、卫生消毒、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兽医处方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执行,有效推动建设活动的开展。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班,全面提高城镇兽医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服务水平。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17篇
一、处理目标
使诊所污水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处理流程
收集:诊所内各排水点的污水通过管道收集至污水池。
格栅处理:去除较大的固体杂物。
沉淀处理:进入沉淀池,使污水中的悬浮物沉淀下来。
消毒处理:采用化学消毒法,如投加次氯酸钠等消毒剂,杀灭病原体。
三、设备配置
格栅:不锈钢材质,孔隙合适。
沉淀池:混凝土结构,做好防渗处理。
消毒设备:自动投加消毒剂的装置。
四、运行管理
安排专人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建立污水处理记录台账,包括处理量、药剂使用量、检测结果等。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五、安全保障
操作人员需佩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
在处理设备周边设置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六、应急措施
制定污水泄漏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储备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18篇
为规范中医诊所的污水处理工作,保障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特制定以下处理方案。
一、污水来源及特性
中医诊所的污水主要来源于诊疗过程中的洗手水、煎药废水、医疗器具清洗水等。其成分可能包含中药材残渣、化学药剂、微生物等。
二、处理原则
1. 达标排放:处理后的污水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排放标准。
2. 安全可靠:处理过程应确保操作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3. 经济实用:选择成本合理、易于维护的处理方法和设备。
三、处理工艺流程
1. 预处理
安装格栅,拦截污水中的.较大悬浮物和漂浮物。
设置沉砂池,去除污水中的砂粒等较重颗粒物质。
2. 生物处理
采用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工艺,利用微生物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
3. 深度处理
经过生物处理后的污水,通过过滤、吸附等方法进一步去除残留的污染物。
采用消毒工艺,如紫外线消毒或化学消毒,杀灭污水中的病原体。
四、处理设备及设施
1. 格栅:不锈钢材质,间距根据污水特性确定。
2. 沉砂池:混凝土结构,定期清理沉砂。
3. 生物处理池:可以采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节省空间。
4. 消毒设备: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紫外线消毒器或化学加药装置。
五、运行与维护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3. 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监测,记录相关数据。
六、人员培训
安排操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熟悉处理工艺和设备操作。
七、应急处理
1.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处理设备故障、污水泄漏等突发情况。
2.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消毒药剂、临时储存容器等。
通过以上处理方案的实施,能够确保中医诊所的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19篇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xx〕3号),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阜阳市协调联络组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转运、贮存、交接等过程痕迹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本方案中的医疗废弃物指医疗废物、输液瓶(袋)。
二、检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三、夯实各方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医疗废弃物疾病防治和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废弃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内部处置流程所涉及部门(废弃物产生科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等)的负责人是废弃物管理的部门负责人。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等工作的医务人员及专(兼)职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医疗废弃物管理监控部门,承担本单位废弃物的监控职责;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承担监控职责。
四、加强源头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分类,明确流程,形成院内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管理体系。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视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全程跟踪医疗废弃物的产生、交接、暂存、处置等过程。
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处理输液瓶(袋)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材质分类收集、存放,集中后移交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并做好交接登记工作。
五、创新监管模式
推动阜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视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废弃物的种类、产生地点、产生量、交接人员、交接时间、流向、贮存、处置等实时监管,实现医疗废弃物院内全程闭环监管,提升对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管的水平和效能,有效防止医疗废弃物流失。
六、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30日至5月31日)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细则》及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对院内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做好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废弃物交接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将交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反馈至医疗卫生机构监控部门(人员)和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处置改正违法违规行为,避免造成人体健康损害和环境污染。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区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督查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员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查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部署情况、信息化监管情况、发现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情况、处罚情况、约谈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同时现场查看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处置情况(附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当前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周密部署安排,不断提升医疗废弃物管理水平。
(二)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责任,履行职责,把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要约谈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三)认真分析汇总,按时报送资料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时报送前期省环保督察反馈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间不规范、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的整改情况(20xx年以来检查情况、处罚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问题为导向,责任到人,限时销号,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将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的具体做法、整治成效、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总结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把通报结果纳入20xx年度卫生健康工作年终考核。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20篇
【关键词】医院建筑 污水站 设计参数 处理工艺
【Abstract】Hospital wastewater composition is very complex; Sewage treatment must be guaranteed a certain standard. Three A-level general hospital new daily processing capacity of 1800t / h in the sewage treatment plant, Required to deal with advanced technology, reliable, easy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treated effluent quality standards, the overall layout of the reasonable cost of processing low, the paper design of a full range of its presentation and analysis.
【Key words】hospital building; sewage treatment; Design parameters; Disposal process
引 言
医院污水的水质不同于生活污水,其成分非常复杂,含有多种药物比如:消毒剂,来自化验、检验、手术各科室的重金属,有机试剂等,还含有多种病菌病毒以及寄生虫卵,他们在环境中具有一定的适应力,有的甚至在污水中存活时间较长,若未经处理即排入水体或用于灌溉,将会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故针对医院污水处理,国家专门出台各种规范规定保证医院污水处理达到一定标准,现针对某医院进行简单介绍。
某市第一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有有病床800床,原有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量450t/h,主要受纳该医院各个病房、科室所派出的生活污水。随着医院建设发展速度,与该医院新的外科病房楼相配套,医院兴建一座日处理能力1800t/h的污水处理站。并要求处理工艺先进可靠、运行管理方便、处理后出水水质达标、整体布局合理、处理成本低等原则要求。现介绍和分析其方案如下:
一、设计基本参数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2004)规定每病床污染物的排污量可按下列数值选用:BOD560g/床.d,CODcr100~150g/床.d,悬浮物50~100 g/床.d等,经计算床位产生的污水水质如下:
根据计算表格,取上限值作为设计进水水质设计参数:
故:pH:6~9;COD≤300mg/L;BOD≤150mg/L;SS≤120 mg/L;粪大肠杆菌总数≤3*108个/L。
2.出水水质标准
根据医院规划要求,该医院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故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吉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制作为本项目的预处理标准,即:
pH:6~9;COD≤250mg/L;BOD≤100mg/L;SS≤60 mg/L;粪大肠杆菌总数≤5000MPN/L;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
二.污水处理工艺选择
本工程的污水来源主要为医院病房、门诊排水,污水先经过化粪池处理设备,然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与一般的生活污水比较,医院污水具有人均排水量较大,细菌、病菌等病原微生物含量较高,但有机物含量较底的特点:本项目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建有二级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市政管网,故排放要求比较低。因此,项目采用了 “机械格栅+预曝气调节池+絮凝沉淀池+消毒池”的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其中利用机械格栅去除污水中较大的无机悬浮物:利用絮凝沉淀池去除污水中的大部分悬浮物及一部分有机物(BOD、COD):消毒则用于杀灭废水中的细菌、大肠杆菌。
1.机械格栅
主要是去除废水中的漂浮物及大块杂物,以免堵塞水泵影响后续系统的正常运行。通过机械格栅自控运行,可定期清运并存储废水中被拦截的栅渣,以备统一消毒外运进行专业化处理。
2.预曝气调节池
医院污水水质、水量都非常不均匀,每日8时左右出现排水高峰期,其小时最大耗水量可达到日水量的1/7,且污水最高污染浓度往往存耗水量最高时段出现,所以要设置足够容量的调节池,以满足后续处理构筑物的连续稳定运行,本次设计中调节池内设置预曝气.防止悬浮物沉淀。
3、絮凝沉淀池
通过加药絮凝,使废水中较小悬浮颗粒物变成较大颗粒物质,从而令其从废水中分离出来,以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悬浮物,使污水中的COD、BOD得到进一步的去除。该方法是一级处理工艺强化处理工艺中最有效的一种处理工艺。
消毒处理
二氧化氯作为消毒剂,具有广谱的消毒效果;作为强氧化剂,它所氧化的产物中无氧代有机副产物。相比之下液氯或其他氯制剂的氯化消毒会形成氯代衍生物,这些氯化有机物具有潜在的致癌作用,在自然界中难以生物降解。因此,二氧化氯是一种具有竞争力的消毒剂。
二氧化氯是一种黄绿色至红色气体,其味道比氯气味刺激性大,其颜色取决于浓度,在水中的溶解度与水温的倒数成线性关系,最大溶解度为2900 g/L,当浓缩加压时二氧化氯不稳定,故不能加压贮存。研究证实二氧化氯对大肠杆菌、细菌、芽孢、病毒及藻类均有很好的杀灭作用。其杀灭微生物机理认为是:二氧化氯对细胞壁有较好的吸附和透过作用,可有效地氧化细胞内疏基的酶、抑制微生物蛋白质的合成。二氧化氯的杀菌能力和在水中的稳定性均优于氯。其杀菌的有效性顺序为03>Cl02>Cl2>氯胺;在水中稳定性为氯胺>ClO2>Cl2>O3。另外水质污染的轻重对ClO2的消毒效果影响比较小。
水中PH值对二氧化氯消毒大肠杆菌的效果影响也不大,但是高pH值条件下去除作用增大。当水中PH值为时,的二氧化氯和的氯均在60s内去除99%的大肠植杆菌。但是,当水中pH值接近时,前者比后者更有效,如剂量为时,对99%的大肠植菌去除率,二氧化氯只需15s,而氯需要5min才能达到要求。低剂量的二氧化氯还具有很强的杀灭蠕虫功能,比氯要有效得多。
三.污水站产生废气的处理
1.废气成份
污水处理站产生之废气一般以有机物如氨类CH3NH2(CH3)N、粪臭素C8H5NHCH3、二胺NH2(CH2)4NH2-NH2(CH2)5 NH2以及简单无机物如CO2、N2、H2S为主。对于本项目,其废气成份中除含大量病原体因子外,主要为氨类CH3NH2(CH3)N、粪臭素C8H5NHCH3、二胺NH2(CH2)4NH2-NH2(CH2)5 NH2,以及无机气态物如CO2等,由于主体工艺未设置二级处理工艺,所以N2、H2S产量极少。
2.废气处理工艺的确定
废气处理经历了从最初的采用水洗法,到初步发展为效果较好的微生物除臭法。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水清洗和化学药荆法(化学吸收法)、吸附除臭消毒法、燃烧法、氧化法、土壤除臭法等几类。
(1)水清洗和化学药剂法(化学吸收法)是通过化学药剂(主要是碱液或酸液)吸收废气中的酸性或碱性污染物.
(2)吸附除臭消毒法最常使用的是活性炭吸附及紫外线消毒工艺。该工艺利用活性炭优良的吸附能力以及紫外线广谱抗菌、灭菌的能力,可以高效吸附废气中的硫、醇、酚等成份,同时杀灭废气中的各种病原体因子。该法主要用于医疗类废气方面的处理。
(3)燃烧法分为直接燃烧和触媒燃烧两种,根据废气特点,一般温度在650℃,接触时间在时,废气中的某些污染物会直接燃烧从而达到除臭目的。
(4)氧化法是利用某些强氧化性物质的氧化性,使废气中还原性物质被氧化从而达到除臭目的,如臭氧、CIO2溶液等。
(5)土壤废气处理系统是将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布气扩散于土壤中。废气在通过土壤的过程中受土壤颗粒表面吸附作用,致臭物质被截留。土壤以天然土、腐植土为宜。
由于本污水站废气为医疗类污水产生的废气,除了异味因子外,废气中还含有各种病原体因子,因此选用“吸附除臭消毒法”来处理污水站产生的废气。该方法除臭消毒效果好,运行费用低,特别适合医疗类小型污水处理站中废气的有效处理。该工艺中消毒除臭同时进行为一体化废气处理工艺,废气经净化处理后由管道引入高空达标排放。
四.污水站产生污泥的处理
1.污泥的产量
本工程设计水量为Qh=75m3/h,进水SS浓度120mg/L,出水SS浓度60mg/L,则站内污泥产生量约为(含水率94%)。
2.污泥处理工艺的确定
医院污泥消毒的目的是杀灭致病菌,避免二次污染。污泥消毒处理的方法有
(1)投加石灰的方法:
(2)投加漂泊粉的方法:
(3)有条件的地方采用紫外线辐照消毒。
加石灰会增加污泥的产生量,并造成污泥最终处置费用的增加;漂泊粉需要人工投加,而且操作环境较差:紫外线消毒运行费用高。
本项目最终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完全能达到和投加漂泊粉一样的
效果,而且自动投加,运行管理简单。
本项目按设计规范一级强化处理后污水消毒ClO2的投加量为30~50mg/L,污泥消毒除臭按10~20mg/m3设计。消毒剂用量见下表。
根据表格所列,本项目ClO2发生器选用4000g/h
五.工艺流程
1.工艺流程图
2.工艺流程简介
医院各病房、门诊所派出的污水经过化粪池后由管道汇流至格栅集水池,以割除肺水肿的漂浮物及相关杂物,防止相关杂物堵塞后续处理的管道和设备,格栅集水池出水,经过提升泵升至地下预曝气调节池,对污水进行均值均量调节。调节池池底部设有穿孔曝气管,进行曝气搅拌,以防止悬浮物沉淀,从而引起厌氧发臭甚至pH下降。
污水经调节池调节后由提升泵提升到絮凝沉淀池,通过加药絮凝,使污水中较小颗粒污泥变成较大颗粒污泥并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然后经平流沉淀池进行泥水分离,从而使污水得以净化。沉淀池污泥排入污泥池,进行重力浓缩,然后定期往污泥池投加二氧化氯进行消毒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部门定期抽吸外运,进行最终处置。
平流沉淀池出水自流进消毒池进行消毒处理。根据本项目情况,消毒处理后的水排入水池后通过动力自控提升排入市政管网达到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地下污水处理废气经专用管道收集,并经吸附除臭消毒处理后引入高空达标排放。
六.项目投资情况
1.初步投资
2.运行费用分析
电费:污水处理站安装总功率,经常运转功率,每方水处理成本为××24/1800=元/m3。
人工费:污水站定员3人兼职,每方污水人工费为:
600×3/30/1800=元/m3。
药剂费:处理单位废水消毒费为元/m3(包括污水、污泥的消毒);处理单位废水絮凝药剂费为元/m3;系统处理药剂费为元/m3。
自来水:本工程用水点为药剂配制、分析用水,用水量为8m3/d。
8×3/1800=元/m3
污泥外运处置费:5m3吸粪车120元/次,经计算每天产生×120/1800=。
合计:直接运行费用预计为:电费+人工费+药剂费+自来水+污泥外运处置费=元/m3。
以上电费、水费、人工费等均按照当地标准选取。
结 语
以上为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部分总结,希望通过本文使读者在概念上对医院污水处理站达到一定程度的了解,能为今后建设、管理,施工过程中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CODcr:所谓化学需氧量(COD),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采用一定的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它是表示水中还原性物质多少的一个指标。水中的还原性物质有各种有机物、亚硝酸盐、硫化物、亚铁盐等,但主要的是有机物。
BOD5:所谓生化需氧量(BOD)是在有氧的条件下,由于微生物的作用,水中能分解的有机物质完全氧化分解时所消耗氧的量称为生物化学需氧量简称生化需氧量。目前规定在20℃下,培养5天作为测定生化需氧量的标准。这时候测得的生化需氧量就称为五日生化需氧量,用BOD5表示。
SS:水质中的悬浮物, 水质中悬浮物指水样通过孔径为μm的滤膜截留在滤膜上并于103~105℃ 烘干至恒重的固体物质,是衡量水体水质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注 释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21篇
为保障xx眼科诊所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维护环境安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污水来源及特性
xx眼科诊所污水主要来源于眼部检查、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以及器械清洗、消毒等环节产生的污水。这类污水可能含有少量的血液、药物残留、消毒剂以及眼部分泌物等。
二、处理目标
确保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不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危害。
三、处理工艺流程
1.预处理
安装格栅,拦截污水中的较大固体杂物。
设立调节池,对污水的水量和水质进行均化调节。
2.生物处理
采用活性污泥法或生物膜法,利用微生物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
3.深度处理
经过生物处理后的污水,通过膜过滤或活性炭吸附等方法,进一步去除残留的污染物。
4.消毒处理
采用紫外线消毒或化学消毒法,如次氯酸钠消毒,杀灭污水中的病原体。
四、处理设备
1.格栅:选用不锈钢材质,耐腐蚀性强。
2.调节池:采用混凝土结构,做好防渗处理。
3.生物处理设备:根据诊所规模选择合适的一体化生物处理装置。
4.消毒设备:紫外线消毒灯或化学消毒加药装置。
五、运行管理
1.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明确操作人员职责。
2.定期对处理设备进行巡检,记录运行参数。
3.按照规定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水质检测。
六、人员培训
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处理工艺和设备操作,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七、应急措施
1.制定应急预案,应对设备故障、污水超标排放等突发情况。
2.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备用设备。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能够实现xx眼科诊所污水的达标处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22篇
医院污水处理方法和工艺流程是根据处理对象而确定的,其处理对象有悬浮物、飘浮物、有机物、放射性同位素、病菌、病毒、酸碱等。其中危害较大的是病原体,兹分述如后。
(1)悬浮物及飘浮物
一般均在病房出口处设置化粪池。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其中比重较大的污染物在池中沉淀分离,发酵消化。在沉降过程中也夹杂一些病毒病菌随之沉降,故污泥也应作相应处理。化粪池出水仍会携带一部分漂浮物和机械杂质进入消毒池,这将影响消毒剂的杀菌效果,因此,污水进入消毒池前应得到充分沉淀和简单的过滤。
(2)有机污染物
医院污水的有机物一般小于城市污水,BOD5多在100毫克/升左右。可以利用水体本身的自净能力将其消化。但如果直接排入要求较高的地表水体、风景区等时,则对其有机物要进行处理,一般多采用生物处理法。
(3)放射性同位素
由于原子核自发蜕变产生射线,它的存在使污水具有放射性污染,无法人为的改变污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强度和性能。因此只有用稀释或浓缩的办法来降低或避免其危害。对于这种污水可根据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半衰期长短来决定其处理方法。对于半衰期短的元素,采用储存的方法或用稀释方法进行处理;对于半衰期长的放射性物质可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法处理,将其先从污水中分离出来。根据调查,目前一般医院中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均系半衰期较短者,而且污水量较少,故通常采用储存法处理。
(4)寄生虫
寄生虫卵来源于粪便中,其比重大于粪便污水(约),故可通过沉淀将其从污水中分离。一般用蛔虫卵作为寄生虫的死亡标准,即当蛔虫卵死亡时,便认为其它虫卵均已死亡。蛔虫卵在外界可活1-5年,但在发酵环境中,生命期则大大缩短。在堆积的粪便中,夏天能活7天,冬天能活21天。常采用的化粪池,污泥清掏周期在三个月以上,寄生虫卵完全可以在池中沉淀,在发酵环境中杀灭。
(5)病毒
病毒是一种远比细菌小的物体,他们没有完整的细胞结构,必须在一定的活细胞中才能生存繁殖。在人类的传染病中80%是由病毒引起的。病毒一般来说耐冷不耐热(但肝炎病毒对热、干燥和冰冻均有一定抵抗力,如甲型肝炎耐热56℃,1小时以上;乙型耐热60℃,4小时以上),不过所有病毒对高温煮沸和强氧化剂都很敏感,因此可投一定浓度的氯使其灭活。
(6)传染病菌
传染病菌的种类很多,但其活动规律则大同小异,一般在PH值范围内生存,当PH值超出此范围病菌即死亡。在清水中能活一个多月,但在粪便污水中生活时间较短。这是因为:a.粪便污水中含有自身分解生成的氨,可起杀菌作用;b.大便分解还能产生某些灭菌素使细菌灭活。另外大部分病菌(除破伤风为厌氧菌外)都是好氧的。利用这一特性,如将水池加盖密封,一方面由于有机物分解消耗大量氧,另一方面因池子密封补氧困难,导致污水中溶解氧减少,致使好氧病菌在缺氧下自行消灭。
此外,在化验室、检验室中还有铬、汞等重金属存在,可用化学方法去除。
综上所述,医院污水是一种极其复杂的'体系,因此,采用常规处理方法很难达到满意的效果。
近来发展起来的臭氧水处理技术,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上被广泛应用,收到了极好的效果,这是因为臭氧比氯、二氧化氯具有更强的氧化能力,可以比氯快600-3000倍的速度杀死包括氯不能彻底杀死的所有细菌、病毒等;可将某些重金属离子Pb、Hg等氧化沉淀达到分离的目的;另外臭氧还可降低生化耗氧量(BOD)和化学耗氧量(COD)、去除亚硝酸盐和脱色、除臭等。经此处理的医院污水,可大大提高排放标准,甚至可返回作为非饮用水使用。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2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明确医疗废物卫生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防止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引起疾病发生、传播和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_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以下统称医疗卫生机构)和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以下简称集中处置单位)。
第三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的卫生安全履行管理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内部处置流程所涉及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医疗废物管理的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医疗废物的卫生安全履行管理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等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管理履行相应的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对本岗位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五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血液中心应当设置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监控职责。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采供血机构和一级医疗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护理院(站)中设有20张以上(含20张)床位的,应当设置专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监控职责。
一级医疗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护理院(站)中设置20张以下床位的,及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卫生站、村卫生室(所)应当设置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监控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履行监控职责,并做好对本单位高危险医疗废物压力蒸汽灭菌、部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地点的物体及医疗废物转运工具等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有关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消毒效果监测要求》(附件1)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交接等工作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工作纪律、督查和考核、奖惩规定等。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内容包括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质量指标、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方案和注意事项等。
设有2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应当标有本单位设置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分布情况示意图及相关文字说明。
第七条设置家庭病床和医疗服务点(站)的医疗机构,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关诊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要求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物收集和交接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负责移送到本部门设置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放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二)各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的人员将已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按规定要求交接给本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
(三)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按照本单位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各部门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转运到本单位指定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并将转运的医疗废物交接给本单位负责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人员;
(四)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人员将本单位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交接给经环保部门许可的集中处置单位的收集人员。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有关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医疗废物使用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应当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凡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如卫生巾、尿布等),均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和医疗用品(如手套、压舌板、吸痰管等)使用后,均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
传染病医院、传染病病房、传染病留观病房、传染病门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瓜壳、纸张、一次性饭盒等)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包括生活垃圾在内的所有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包装。
第十条医疗废物中含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由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在产生地点经压力蒸汽灭菌或用化学消毒剂处理后,再按感染性废物的管理要求收集处理。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专人对废弃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和毁形处理,但本规范第三条规定的废弃药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设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
(一)医疗废物产生较多的门、急诊应当在各自的门、急诊单独设置分类收集点;医疗废物产生较少的门、急诊,可按照距离最近原则,同层楼面合并设置分类收集点;传染病门诊在各自的门诊单独设置分类收集点;
(二)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手术室等医技部门应当单独设置分类收集点,医疗废物产生较少的其他科室的分类收集点可参照前款医疗废物产生较少的门、急诊要求设置;
(三)普通病房以同层楼面按病区为单位设置分类收集点;传染病病房应当按同种传染病病区为单位设置分类收集点。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卫生站、村卫生室(所)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可与暂时贮存场所合并设置,但应当符合本规范规定的相关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内各部门设置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相对独立,设有相应的分隔设施且易于管理;
(二)方便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
(三)有标明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和有关文字说明;
(四)放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的盛器应当为脚踏开启的封闭硬质盛器。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因连续工作不能及时将工作中产生的医疗废物送到部门设置的分类收集点的,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处置:
(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临时分别置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专用包装袋应当置于硬质盛器中。
(二)工作岗位产生较多的损伤性医疗废物可直接置于利器盒内;工作岗位产生较少的损伤性医疗废物,可临时置于硬质盛器中。
(三)工作完毕应当及时将医疗废物送到部门设置的分类收集点,临时收集在硬质盛器中的损伤性废物置于利器盒中。
第十五条在家庭病床和医疗服务点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在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由开展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处置:
(一)感染性废物置于专用包装袋内并封口,系上中文标签,置于专用盛器中,损伤性废物临时置于硬质盛器中并加盖;
(二)当日能将医疗废物带回医疗机构的,直接交本单位负责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人员处置,临时收集的损伤性废物应当及时置于利器盒中;当日不能带回处置的,应当要求病人或病人家属待诊疗活动结束后,将涉及的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袋和硬质盛器中,封口或加盖后暂时贮存于病人家中的安全处,次日由负责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并按要求取回处置。不得交由病人或病人家属自行处置。
第十六条救护车、流动采血车、献血屋内应当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专用盛器。对救护活动中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先分别置于专用包装袋内和硬质盛器中,再暂存于车内设置的专用盛器;对采血活动中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先分别置于专用包装袋内和利器盒中,再暂存于车(屋)内设置的专用盛器。
救护车上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应当由随车救护人员交接给救护病人送达的医疗机构急诊室处置,救护车交接的损伤性废物,应当及时置于利器盒中;流动采血车、献血屋每天工作完毕后,由专人于当日将暂存的医疗废物交接给所属的采供血机构处置。
救护车、流动采血车、献血屋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转交前应当封口并系上中文标签。
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各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的人员应当做好以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工作:
(一)每天预先将无破损、无渗漏和无其他缺陷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置放在收集点的相应位置;
(二)在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应当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混合或交叉收集,专用包装袋有无破损或渗漏。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并向有关部门责任人进行反馈;
(三)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达到专用包装袋或容器的3/4时,应当将专用包装袋或容器严密封口,系上中文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医疗废物产生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备注等;
(四)医疗废物每次转运后,对医疗废物收集点和使用的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洗,并记录消毒清洗的时间和人员、消毒剂的名称和浓度等,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的消毒方法》(附件2)的规定;
(五)做好医疗废物转运交接工作。
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的人员将已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转交给转运人员时,应当填写医疗废物交接单(附件3),交接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医疗废物来源或产生部门;
(二)医疗废物类别及包装袋(盒)数量;
(三)医疗废物重量;
(四)交接时间、地点;
(五)交接时需说明的情况。
交接单填写后应当由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交接单一式三份,医疗废物产生部门、暂时贮存管理部门、医疗废物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3年以上。
救护车、流动采血车、献血屋内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交接单制度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转运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包括运送车和盛器),专用转运工具应当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外表面须印(喷)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转运的人员,在将医疗废物装入转运专用工具前应当做好以下检查工作:
(一)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否使用专用包装袋、利器盒;
(二)检查每个医疗废物包装袋、利器盒上是否标有中文标签,标签的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有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
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向部门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提出改正要求,经改正符合要求后方可转运。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内转运医疗废物的时间和路线应当相对固定。转运路线应当以人流物流最少或较偏僻为原则。转运时间应当避开诊疗高峰时段。转运过程中转运者不得离开转运车。医疗废物应当转运到指定的暂时贮存场所。
第二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专人在每天转运医疗废物工作结束后在指定地点及时对转运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洗,并记录消毒清洗的时间和人员、消毒剂名称和浓度等。
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的消毒方法》(附件2)的规定。
不得使用未经消毒和清洗的专用工具转运医疗废物。
第二十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及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门诊部等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相对固定的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设备(柜、箱)。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卫生站、村卫生室(所)等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可使用密闭周转箱暂时贮存医疗废物。
第二十四条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
(一)选址应当距食品加工区10米以上。因条件限制选址靠近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人员活动区和医疗区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设有各自的通道;
(二)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上锁,暂时贮存设备应当固定,不易移动;
(三)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密闭,墙面、地面平整,不得存在洞穴或缝隙,可开启的窗应当安装铁栅栏和纱窗,出入门安装自动关闭纱门;
第二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和处置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将医疗废物交接给暂时储存和管理人员时应当称重,并填写医疗废物交接单,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类别、袋或盒件数、重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交接单保存时间3年以上。
(二)不得在非暂时贮存场所堆放或存放医疗废物;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运出本单位;不得接受非本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贮存时间超过时限集中处置单位仍未前来收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无关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出入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严禁在暂时贮存场所内进行与医疗废物管理、处置无关的活动。
(五)病理性医疗废物应当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的低温或者防腐条件下暂时贮存。低温贮存要求参照国家_《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规定执行。
(六)医疗废物每次清运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场所和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污水应当排入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系统。每次消毒和清洗后应当记录消毒清洗的时间和人员、消毒剂的名称和浓度等,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消毒方法》(附件2)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将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转移给集中处置单位时应当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制度。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由集中处置单位提供,交接时双方填写后签名确认,按照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时间3年以上。
第四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清运工作。
集中处置单位的收集人员在收集医疗废物时,发现医疗废物包装或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要求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医疗废物应当置于周转箱内使用专用车辆运送;
(二)车辆应当标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
(三)车厢内体应当光滑平整易于清洁和消毒;
(四)车厢底部应当设有防液体渗漏装置;
(五)车辆行驶时应当锁闭车厢门,严防丢失、遗撒医疗废物,不得中途丢弃和取出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运送途中发现有渗漏或遗撒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清除渗漏、遗撒的医疗废物,对被污染的地面或物品进行消毒。
医疗废物每次运送完毕后,应当及时对运送车辆和医疗废物周转箱进行消毒和清洗,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消毒方法》(附件2)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医疗废物中转站的设置除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采取防盗和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并设有冷藏设施。
每次医疗废物清出后,应当对贮存设施和中转站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消毒方法》(附件2)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规定。
第三十条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应当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一)焚烧处置场所不得带入或存放与处置无关的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
(二)焚烧作业时,应当使医疗废物处于完好包装状态;
(三)焚烧完毕后,应当对有关设备、容器及场所进行消毒和清洗,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消毒方法》(附件2)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处置设备维修、维护前应当做好消毒和清洗工作,并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对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包括消毒清洗运送车辆、周转箱、暂时贮存设施、处置现场地面的污水)应当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消毒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方可排放。
第五章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第三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事故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三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简要经过;
(二)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型、数量,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
(三)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四)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第三十四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配合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暂停导致或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作业。
第三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导致人员死亡或健康损害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六章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三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工作人员及开展家庭病床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三)医疗废物各处置环节的工作方法、流程、质量指标、职业卫生防护、注意事项等;
(四)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七条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人员在接触或处置医疗废物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自身卫生防护工作:
(一)应当穿戴工作衣、帽、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进行近距离操作或可能有液体溅出时应当佩戴护目眼镜。
(二)每次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污染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三)防护用品有破损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换。
(四)当卫生防护用品在操作中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对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
第三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人员健康检查,并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学科研(教学)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和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机构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十条本规范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利器盒: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示规定》要求的盛装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用针头、缝合针、手术刀、解剖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损伤性废物的专用硬质器盒。
(二)专用容器: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示规定》要求的专用于医疗废物周转的容器。
(三)硬质盛器:暂时存放损伤性废物的防刺破的器具。
第四十一条本规范由上海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消毒效果监测要求
2.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的消毒方法
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交接单(样式)
附件1:
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消毒效果监测要求
一、监测项目
(一)高危险医疗废物压力蒸汽灭菌
(二)部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地点的物体
(三)医疗废物转运工具
(四)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有关的设施设备
二、监测要求、方法和评定标准
(一)高危险医疗废物压力蒸汽灭菌效果按照_《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规定的方法和要求,采用化学法、生物法监测。化学法使用化学指示胶带每锅每包进行,经一个灭菌周期后观其颜色变化情况判定灭菌是否合格;生物法使用嗜热脂肪杆菌芽孢每月监测一次,将其制成的菌片置于被灭菌物品的中心位置,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投入特定的培养基中培养,观其培养基颜色变化情况判定灭菌是否合格。
(二)监测项目中(二)、(三)、(四)消毒效果监测,每月进行一次,监测方法按_《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规定进行,判定标准参照《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三、消毒效果监测情况和有关书面资料保管不少于3年。
附件2:
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的消毒方法
1.运送车辆、周转箱(桶)、贮存设施及其他有关的物品表面、环境消毒:使用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20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喷雾或擦拭,作用60分钟后洗净。
2.地面消毒:使用500mg/l-1000mg/l的二氧化氯,或有效氯或有效溴含量为1000mg/l-20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拖地。
3.仪器设备消毒:使用过氧乙酸、500mg/l二氧化氯,或有效氯或有效溴的消毒溶液擦拭消毒。
4.防护用品消毒:耐热的用品可使用流通蒸汽消毒20-30分钟或用压力蒸汽121℃作用20-30分钟,耐湿的用品(包括防护眼镜)使用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消毒液浸泡30分钟。
5.手与皮肤消毒:使用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000mg/l)浸泡或擦拭手部1-3分钟。
6.污水处理: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工艺流程和消毒方法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
附件3: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交接单(样式)医疗废物来源或产生部门
医疗废物类别
医疗废物数量(袋或盒)
医疗废物重量
医疗废物交接地点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24篇
3月19日上午10时,记者随着一辆清运垃圾的卡车,五天内第二次“光顾”这里,目的是了解已被不少权威资料列为头号危险废弃物的医疗垃圾的处理情况。
记者走进这个大垃圾场,只见此处蚊蝇肆虐,臭气熏天,大面积的生活垃圾露天堆置。据了解,每天填埋于此的垃圾多达1400多吨,其中有一部分不仅可能引发污染事故,而且会给水源和土壤环境带来长期的潜在危害。医疗垃圾作为含有大量细菌、病毒的特殊垃圾,本不应出现在这个生活垃圾场里。但情况远比记者想象的还糟糕。红庙岭垃圾场上的拾荒者告诉记者,这里每天都能看到从医院里运出的医疗垃圾,纱布、棉签、一次性注射器等等,用拾荒者的话说是“什么都有”,连病人被切下来的器官都已是“见怪不怪”。
那么,这些医疗垃圾是如何被抛弃在这里的呢?
大医院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
医疗垃圾被称为特殊垃圾,它主要指由医院、诊所、兽医院、输血中心、透析中心、医学检验部门、核医学部门、化疗诊所、药店、病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等处所产生的任何废弃物。如注射器、输液输血袋管、伤口敷料、人体组织器官等,这些医疗垃圾比普通生活垃圾所带病菌多几十倍、几百倍,除含有大量细菌病毒外,还具有危害大、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点。福州市虽然算不上特大城市,但大小医院每日产生的医疗垃圾也是为数不少。那么,这些医院究竟是如何处理医疗垃圾的呢?
3月12日上午11时,位于八一七南路省城实力较强的福建省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这里的景象是如此的令人不堪忍受:在门诊大楼后门的垃圾箱内,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混杂,苍蝇围着饭盒、烂水果、带血的棉签、一次性针头、一次性便杯、点滴瓶飞舞着。
3月12日下午4时,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大楼后的通道垃圾口处,堆着带血的纱布、手套及一次性床垫等。一辆板车正拉走这里的垃圾。而此车穿过人群熙攘的商业街时,记者目睹了这样一个场景:几位在小摊前吃早点的中年人见垃圾车擦身而过,并不知车上装的究竟是什么,因此麻木得连眉头都未皱上一下……
这辆板车的目的地是位于交通路方向的一垃圾中转站。此车一来,清洁工便将板车上的垃圾卸下,如此,医疗垃圾很快便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了。一位姓陆的女清洁工告诉记者:“那边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的所有垃圾都由我处理,一天要装近10车,那些带血的东西,车上每天都有。”而旁边一位清洁工正专心致志地将板车上的剩饭、烂水果等捡出,装入身边一个发出酸臭味的红塑料桶。他捡完后,双手在水龙头底下一淋,之后仅用他那条已发黑的毛巾简单地擦……他说:“这些东西是拿去喂猪的。”记者听闻此言,不禁愕然。
3月16日下午3时,福马路的福建省肿瘤医院。这家据说是处理肿瘤“老大”的医院,在它的垃圾箱内,则呈现这样的情景:敞开的污物袋内,从人体割下来的器官仍然在溢着脓血,不断散发着阵阵恶臭。这家医院的清洁工把这些垃圾装进板车后,运至锅炉房旁,将煤渣盖在垃圾上。这辆板车穿过福马路的自行车道,便来到连江路的一家垃圾中转站。拉板车的清洁工对记者说:“医院把一次性针头、针筒收走了,我收的大多是病人吃剩的食物。医疗垃圾也多,纱布、绷带、血棉签天天都有。”当记者问她为什么要在垃圾车上覆盖一层煤渣时,她不好意思地笑笑说:“看相好些嘛!再说,运送途中也不会被风吹掉。”
3月17日上午10时,福州市皮肤病医院。这里的情况也不容乐观:除了将一次性注射器和输液管进行分装外,一大部分医疗垃圾则被倒入露天的生活垃圾堆中。
记者用数日时间,对省城多家医院进行暗访,发现这些医院只是将一次性针头、针筒收集,交有关人员消毒、毁形后焚烧。而大多数医院将医疗垃圾通过医院附近的垃圾中转站运送到垃圾处理场。在这个简单的处理过程中,医疗垃圾穿过居民区,穿过街道,最终“转化”成一般生活垃圾。这些垃圾只要是在医院产生的,就有可能带有某种病菌或病毒,而许多由医院外聘来的清洁工又会将有用的废品进行回收,焚烧、填埋自然也就被省略了――即使是经过了焚化炉的处理,但大多数医院仍无法提供安全的保障。有关监督部门的人员说,负责焚烧工作的员工大多数是请来的临时工和小工,缺乏操作经验,即使采取了焚烧措施,焚烧温度也达不到,排出的烟雾仍带有多种病毒、病菌。
3月17日下午3时,位于仓山区福湾路的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消毒工老徐推开污水处理站的门,记者听到的是地板下污水流动的声音。老徐指着两只大塑料空桶说:“我常去领药粉来调配次氯酸钠溶液,再倒入污水处理器,用完了再领。”当记者发现污水处理器口的阀门已关死时,老徐连忙解释说:“它们像水龙头一样,没关紧的话,药水会一下子用完的。”记者看见墙上挂着《污水处理站规程》。这个“规程”规定:管理人员必须定时抽样检查,每日要做值班记录,及时填写检查报告单等。对此项工作,老徐告诉记者,当天的没做,前两天还做了,只是被卫生防疫站的人拿走了。
记者调查其他医院的污水处理站时,情况也不乐观,甚至有市民反映:因医院附近下水管道堵塞,往往有多处窨井冒污水。这些污水,多数含有医疗废水及病人的大小便,污染了环境,同时也传播着各种病毒。
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随意丢弃垃圾场
稍有卫生常识的人都知道,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往往带有大量的病毒、病菌,虽然福州市各家医院大都按有关规定进行有序的消毒毁形,但是仍有一些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悄悄流失。
3月17日下午5时,记者在仓山的一垃圾中转站内,看见一个小女孩正用一个一次性注射器刺入地上的烂苹果,一个男孩则拿另一个注射器到水龙头边去注水玩。小男孩指着中转站内的垃圾箱说:“针筒是在那儿找到的,我们把针筒里的血洗干净了才玩的。”小男孩见记者并无恶意,便讨好地说:“你要吗?我到那儿再帮你找几个。”
3月18日上午10时,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医院的垃圾站前,一个严姓老者正在粉碎大堆的药瓶,铁锤落下,瓶内的残余药液不断溅出来,落在老者身上。老头告诉记者:“这里有废弃的一次性注射器,但不常见。通常医院会碾碎了再处理,但漏网者仍然不少,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想办法,到小医院去弄!”
3月19日上午10时,红庙垃圾场的露天堆放处。垃圾散发着恶臭,全然没有影响到在那挑挑拣拣的拾荒者。一位吴姓拾荒者听记者说要收购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显得非常热情:“你出什么价钱?针头、注射器在这个垃圾场里经常可以看到,但是不好捡,不是因为少,而是有时手会被刺破。”他指着围在那堆刚卸出的垃圾周围的30多个拾荒者说:“只要价钱合适,我可以组织他们,天天帮你捡。”
值得庆幸的是,记者从这群拾荒者处得知,目前并没有真正的商人来收购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但吴姓拾荒者的“组织”一说,表明福州市废弃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已出现十分令人担忧的漏洞。
加强医疗垃圾的管理迫在眉睫
虽然福州市目前还没有发现由于医疗垃圾管理不善而引发的病毒感染事件,但从记者掌握的资料来看,医疗垃圾确实是人类一种高度危险的“隐形杀手”。深圳市有关部门的数据显示,超过三分之二的病人,不是因身体不好而生病,而是因为不慎感染上了各种病菌、病毒,无论是普通感冒或是难以治愈的乙肝、丙肝和艾滋病,都不排除是因医疗垃圾处置不当而受到感染的。在福州,医疗垃圾问题几年前有媒体曾作过类似报道,几年后的今天,情况似乎并没多少改变,这不能不令人担忧。
福州市环保局污染管理科的一位姓张的同志告诉记者,对医疗垃圾的问题政府是高度重视的。早在20年前,WHO(世界卫生组织)就发出了对医院废弃物进行处理的通知,之后部分国家提出了医院废弃物处理的方针和法规。我国在《传染病防治法》、_《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以及一些地方性垃圾管理办法中也已提出了对医疗垃圾的处理方案。
对此,福建省卫生厅的一位领导直言:“其实国家对医疗垃圾也作出了管理规定,不同类别的污物要分开收集,特别是感染性废弃物与其他废弃物必须分开。严防污物在使用单位存放过久。收集与转运废弃物应正确使用污物袋或容器,并且要密封,避免废弃物扩散;绝对禁止废弃物任意抛弃户外或变卖。感染性废弃物在科室和医院中心存放点的存放时间应尽量短,保管地要有标志。不同类型的污物分别处理,尽可能焚毁。我国_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焚化炉。医疗垃圾从收集到最后焚化,均不得拆卸污物袋。全过程均应有记录,反馈给管理当局,确保废物的正确处理。医院应该为废弃物处理人员提供保护装置。处理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手套,有时需戴护目镜保护眼睛;在焚化炉工作的人员加戴防护帽、穿工作靴;处理感染性废弃物的人员应有乙型肝炎和破伤风的免疫。工作人员需进行培训才能上岗。”
但是,福州市卫生防疫站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同志则对记者说,市内的较大医院,基本上只能做到对废弃的医疗器械的消毒、焚烧这两步,至于分类、填埋,市内各家医院均未做到。
福州市一家省级先进单位医院的供应室一位刘姓护士长告诉记者:“在操作一次性医疗器械方面,我们按有关规章领来多少,就发给各个科室多少,使用后处理也要统计数量,在程序上必须开三联单登记数据。如果对不上,我们是要追踪其去处的。”该院总务科姓蔡的同志也说,病房垃圾我们都用黑色污物袋装好后,再进行焚烧。但有时污物袋破了,也许会出现漏焚的现象。
在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多年的张科长,对医疗垃圾分类问题颇感无奈。她告诉记者:“有色污物分类袋,相比一般的垃圾袋质量较高。如果医院采用标准分类污物袋,再加上污物处理工的培训等,每月将增加几千元开支。再说,居民的生活垃圾也没有进行分类,而全省也没有统一的规范,所以我们做起来也比较难。”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福建省对医疗单位有规定,红色的污物袋应装危险垃圾,黑色污物袋应装一般性垃圾。实际上,各家医院并没有遵守这一规定,既未严格规范,也未统一区分。对此,有些医院只强调是资金和社会的问题。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25篇
一、概述
本方案结合多种处理方法,旨在确保诊所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处理流程
收集与预处理:通过格栅去除污水中的较大固体杂物,通过调节池对污水的水量和水质进行调节。
生物处理:采用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工艺或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利用微生物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
深度处理:通过过滤、吸附或膜过滤等方法,进一步去除残留的污染物。
消毒处理:采用紫外线消毒、化学消毒(如次氯酸钠消毒)或二氧化氯消毒方法,杀灭污水中的病原体。
三、设备配置
格栅:不锈钢材质,根据污水特性确定间距。
调节池:混凝土结构,具备一定的'防渗能力。
生物处理设备:一体化生物处理装置,根据诊所规模选择合适型号。
深度处理设备:过滤装置、吸附装置或膜过滤装置。
消毒设备:紫外线消毒器、化学消毒加药装置或二氧化氯发生器。
四、运行管理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明确操作人员职责。
定期对处理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监测,记录相关数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五、应急预案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设备故障、污水泄漏等突发情况。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备用设备,如备用电源、消毒药剂、临时储存容器等。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26篇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进一步发挥市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爱国卫生工作顺利开展。爱卫会各委员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根据工作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落实和考评奖惩方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改善城乡卫生状况,不断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2、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动员爱卫会各委员部门、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如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卫生宣传活动。
3、各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镇、街道及市直有关单位爱卫会办公室设置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市直有关单位,各社区(村)不少于1人,做到工作岗位不缺位,专职专责。各级政府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保障健康教育、病媒防制、农村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专项经费。改善爱卫会办公室工作条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信息通讯设施、交通工具和影像记录设备等。保证工作人员的稳定和工作正常开展。
5、市爱卫办要依照全国爱卫会、省有关文件法规,科学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水改厕的督导协调工作。
6、在新闻媒体开辟爱国卫生专栏,设立爱国卫生热线,受理群众投诉,积极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对群众强烈反映的脏乱差现象,新闻媒体要予以曝光并进行追踪报道。及时整理群众卫生投诉原始记录与办结记录相关档案。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调查,及时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二)健康教育
1、扩大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的覆盖面。在全市主要道路、繁华地段、公共场所、广场、游园、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单位内部、居民楼院等场所设置卫生公益广告及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设置大型喷绘、壁画、板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长廊;利用公交车、出租车播报器等传播健康知识,使之成为卫生宣传的流动课堂;在市区沿街墙体立面及景观墙书写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墙体标语;印制卫生宣传知识资料,向市民发放。
2、定期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市民群众的卫生防病保健能力,做到精心组织,不走过场。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知识竞赛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群众踊跃参加。促进社区与社区、家庭与家庭、居民与居民之间相互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3、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在开展健康教育学校、健康医院、健康单位、健康社区、健康农户评选工作的同时启动创建健康城市活动。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按照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有课本、有教案、有考核,利用“小手拉大手”、墙报等形式向学生传播健康知识;医院要利用橱窗、展板、讲座、发放健康处方等方式向患者及陪护人员传播健康知识;要定期向社区居民普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保健知识;社区做到年度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并根据不同需求有针对性的传播健康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健康教育促进活动;社区卫生服务站要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针对行业、部门特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新闻媒体要坚持开辟健康教育栏目,加大健康教育节目播放频率,扩大视听覆盖范围,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和实施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
4、坚决取缔建成区内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吸烟义务劝阻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禁烟执法监督活动。
(三)市容环境卫生
1.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每平方公里3座公厕(二类以上标准)、服务半径500-800米1座垃圾中转站、道路两侧交叉50米设置1个果皮箱的标准,完成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2.认真执行《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_《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_《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
3.对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城市水系、户外广告、违章建筑、街道景观、市容环卫、社区(单位庭院)环境、重要窗口单位整治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市区雕塑、夜景照明、建筑工地等进行建设和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维修人行道板,修补道路坑槽,搞好桥梁维护,整治整修道路侧石、路沿石、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黄土、路口间与道路间衔接、道路与单位大门口的衔接等,做到路面平整,人行道板铺装“纵到端”、“横到边”,路沿石和侧石稳固,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
改造电力、通信等检查井、雨污水窨井盖。做到各类井盖与道路平面衔接顺畅平整,解决好井盖被盗问题。
在不占用道路的前提下,对所有路名牌、公交站亭、公共信息栏、报刊亭、警亭、高压箱、交换箱体进行改造、更新、完善,做到布局合理、美观大方。
加强市区空中线缆规划和管理。一是对市区现有空中线缆进行统一归拢整理;二是对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中各种管线及设施建设做到管线入地、同步建设;三是彻底清理废弃线缆、线杆,净化城市空间。
优化城市交通管理,规范各种交通标识,及时更新刷洗交通标志和设施,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完善交通标识和技术设施建设。
(2)完善已建公园、广场、游园的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做到道路、广场平整、无积水破损,喷泉、照明灯饰完好、运转正常;绿地植物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草坪平整、均匀,无漏草、斑秃、干枯;园林绿地土壤疏松、土地平整,无杂物、脏物,卫生清洁,无死株、缺株、黄土及杂草丛生现象。
完善园林绿化管养制度,落实管养责任制,提升现有公园、广场、游园和道路绿化的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强城市道路行道树的管理,做到及时清理死株,补植缺株,抹芽除萌,修剪整形,达到内膛通透、主侧枝条分布匀称,疏密得当,树形美观;对行道树树穴的覆盖、绿化要做到树穴整齐,大小适宜,边线清晰,线条流畅,一街一景。
(3)治理河道。彻底解决城市外河道截污问题,市水利局、市建委负责对湛河河道的截污工作,做到河道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改造市区排水设施。做好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基本消除城市积水点;推广具有渗水功能的人行板道、渗(透)水砖在城市道路的应用;在确保城区防汛标准的前提下,对居住密集区敞开式沟涵进行封闭改造,并同步建设带状绿地。
(4)按照有关规定,对沿街户外各种未经审批的违章广告予以拆除。凡手续过期或证照不全的要限期完善手续,否则予以拆除。对于未按批准规格设置的户外广告要严格按规范设置,逾期不达标的予以拆除。在出入市口及市区显著位置设置高档次、高品位的公益广告。做到户外广告设置有序、规格适度、工艺新颖、形式多样、色彩和谐,门头牌匾制作要统一规格、统一标准;文字简洁明了,富有文化气息;霓虹灯管理要做到住户登记;对文字不全、灯体残缺的要立即整改修复。
(5)拆除市内各类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建筑。杜绝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各种违法建设。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城中村不得新批新建住宅。
建筑工地管理规范,周围架设米高防护栏或文明墙,加大对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的卫生管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6)加大对占道经营治理力度。杜绝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现象;沿街洗车行要做到配套设施完善。排水设施达标,杜绝污水溢入人行道和占道洗车现象。整顿现有停车场,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现有停车场利用率;加大停车场规划建设,形成地下、地面、立体等多层次、多方位机动车停放格局;鉴于目前我市停车场建设滞后的情况,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规划、确定适量的占道停车位,解决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对沿街建筑物立面粉饰进行统一规划,在保持既有建筑风格的基础上,追求整体景观的协调一致,充分体现粉饰效果。对重点地段、重要部位建筑物的装饰装修要做到档次高、效果好、风格独特、特色鲜明。加大对市区“胡喷乱画”的治理力度。清楚建筑物立面附属物和楼顶各类堆放物品,有条件的要进行屋顶绿化和“平改坡”,增强建筑物第五立面空中视觉效果。
(7)巩固和完善卫生清扫保洁、垃圾运输与处理制度,创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环境卫生监管力度。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环卫装备水平,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程度;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环卫管理规范有序。
(8)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建成区内开展城市数字化管理试点工作。应用、整合城市数字技术,采用万米网格管理办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精确定位;创新城市管理信息实时采集传输手段。要形成城市管理的快速反应和监督反馈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9)对沿街重要建筑及公共设施的夜景照明,陈旧的予以更换,档次低的予以改造,做到各具艺术风格、突出文化品位。对老化的原有路灯设施进行改造,完善路灯故障应急处置机制,提高路灯维修时效。路灯达到市区全覆盖。
4、加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改造市区现有市场,推进退路进场工作。
(四)环境保护
1、采取措施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取缔燃煤小锅炉、燃煤大灶和露天烧烤。二是加快烟尘控制区建设。由市环保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是开展机动车尾气监察工作,控制汽车尾气污染。严禁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彻底整治城区机动车污染状况。
2、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环保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对重点地区实施重点监控,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接到举报,要随时调度监察人员前往处理。
3、加大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完善城区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4、坚持实施噪声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区域环境噪声。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媒以及张贴温馨消费提示等,广泛宣传有关卫生知识和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开展五小行业整治活动。取缔达不到卫生要求的无证单位;对有证特别是新开业的单位加强培训,提高卫生意识,督促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完善消毒设施,落实消毒措施。“五小”单位配齐配全消毒措施,严格落实消毒制度。
4、全面清查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做到防护措施得当,定期清洗消毒,检验报告及各种档案资料齐全。
(六)食品卫生
1.分层次、全方位地对食品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向每一位从业人员发放相关卫生知识资料。通过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卫生标准、要求。
2.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实行前置审批,在小饭店开业装修前,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指导,合理布局硬件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加强卫生监督,及时制止和纠正“有设备不用”的现象。
3.扶持集中消毒企业,在不具备消毒条件和不能坚持对餐具进行正规消毒的餐饮业推广使用由专业消毒公司提供的集中消毒餐具。
4.对小饭店进行分级管理,分级评定等级结果在小饭店门头标识,正确引导消费。继续实施放心早餐工程,方便市民群众。
5.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五小”单位的证照持有情况、卫生操作过程、基本卫生保持情况等实施日常的监管,发现一般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建立完善统一的“五小”硬件标准和日常监管措施,尤其对小餐饮,要依照国家《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7.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完善卫生实施和卫生监督检测各项制度。有效控制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严格进货渠道,健全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
(七)传染病防治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岗位准入及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执业人员熟练掌握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信息管理、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实验室检测等相关技能。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2.医院要加强传染病管理,控制院内感染,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规范感染性疾病科和预检分诊点,医院感染科和发热门诊要规范门诊日志,落实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加强传染病人的管理,充分发挥前哨作用。
3.加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统一处置,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小诊所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等制度,全面实现医疗垃圾集中回收和处理。医用废物处理做到专人负责,制度健全,执行规范,记录认真,符合要求。同时加大对社区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非法行医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行医行为。
医源性污水的处理要严格执行_《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和《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严禁医疗机构将污水排入生活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内,污水消毒要选用安全有效消毒剂,定期开展污水中总余氯、粪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有关指标的监测工作。
4.坚持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专人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管理。利用监测信息数据库,积极开展技术指导。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
5.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和落实全市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预防接种要求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科学、规范的实施。及时核查和整理适龄人群的预防接种卡(薄),做到资料齐全。
6.落实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杜绝有偿献血和医疗机构非法自采自供行为。加大对采供血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管力度。
7.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加强疫情监测、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
(八)病媒生物防制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邀请省、郑州市专家进行指导,开展多层次专业技术培训,注重病媒生物防制的科学方法与技术的学习与引进,及时掌握和采用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新方法和新要求,
2、完善不同行业场所的病媒生物危害监测评估体系,采用科学的监测方法,合理设置监测网点,提高监测布点的代表性,及时准确掌握全行业的鼠情虫情动态,为适时防制提供可靠依据。
3、积极采用绿色环保,高效低毒的卫生杀虫灭鼠剂和科学的杀灭方法控制病媒生物,定期开展卫生杀虫灭鼠剂抗药性监测和实际应用效果评价,为科学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规范使用和管理杀灭器械、药物,查处违禁药物。
4、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管理病媒生物服务机构,监督检测防治效果。
5、完善和规范档案资料,为科学有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1、要继续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实行届满复核制度,对卫生状况下滑的坚决摘牌,打造一批制度健全、卫生整洁的亮点社区和单位。
2、加大人居环境改善力度,拆除社区、小区、单位违章建筑、小灶台、遮阳棚;封堵垃圾道;坚决取缔市区内旱厕;粉刷居民小区、单位破旧建筑和沿街立面;结合实际增加绿化面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功能。
3、搞好窗口单位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造文化、工业、交通、居民社区、风景旅游建设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做好窗口单位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使各项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4、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的重要作用,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有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方便、价廉的优势,以优质卫生服务吸引群众,服务群众。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硬件设施改造,完善环卫设施,改革环卫体制。逐步把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纳入市容管理工作体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2、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整治城中村卫生环境,卫生全面达标并加以保持。
3、加大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五小”、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保障群众健康。
4、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对现有城中村进行彻底改造,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问题。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村道和小巷,修建密闭式排水设施,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完善垃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同时建立清洁队伍,力争做到垃圾收集有容器、清运有组织,处理无害化。
二、保障措施
(一)实行领导包干制。建立市四大班子领导分包创建工作制度,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十项主要内容,各确定1名市领导进行承包,责任领导要对分包工作负总责,全程包干,一抓到底。即:包工作方案制定,包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包日常检查督导,包国家考核验收合格。
(二)实行网络工作机制。市政府同各区政府、职能部门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区、各单位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做到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工作经费四落实。通过实行目标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形成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头上有目标,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实行监督管理机制。把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重点监督与经常监督、职能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严密有效地监督机制。在媒体开设“曝光台”,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创建指挥部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十项内容进行考核,做到分级管理层层抓,属地管理块块抓,行业管理条条抓,社区管理条块抓。主要领导主要抓(抓人、抓经费);分管领导具体抓(抓事,抓干活);专职人员专职抓(抓本职工作);执法人员依法抓,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推行“日检查、旬通报、月评比”制度。由市爱卫会对各单位创建工作,每日进行一次明察暗访,每十天通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对行动迟缓、不能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责任单位,第一次下达整改意见通知,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在新闻媒体曝光,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第三次采取组织措施,对驻平单位要函告其上级主管单位,对责任人采取组织措施,并授予该单位“最不受人民欢迎单位”,并予以挂牌。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27篇
1 传染病专用门诊设置有关问题
肠道、肝炎门诊设置存在医疗资源浪费
20世纪90年代前特别是六七十年代,上海市肠道传染病一直处于高发期,当时根据疫情要求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的肠道、肝炎门诊对肠道传染病的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意识的明显增强,肠道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下降,且处于较低水平。然而,20世纪90年代前为肠道传染病高发疫情防控设置的肠道、肝炎门诊直至目前大部分没有作出相应的调整,造成不低的医疗资源浪费。上海市虹口区卫生监督机构调查资料显示,1996--2005年该区肠道传染病新发病例数之和仅占20世纪60年代的%,肠道、肝炎门诊医务人员人均日接诊肠道病人数仅O,14人,是内科门诊人均接诊病人数的1/60,一级医疗机构则更低,为日均O,06人。说明肠道、肝炎门诊使用率相当低,造成人员、设备等医疗资源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且用房面积占内科门诊总面积的%。
面临肠道、肝炎门诊设置存在医疗资源浪费问题,卫生行政部门需要严密考虑。我们认为,长期固定设置并使用的肠道、肝炎门诊要进行布局和配置调整。由于肠道传染病防控作用重要,因此,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组织对现设置的肠道、肝炎门诊运转状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和意见方面进行全面调研,根据调研结果提出调整、布局、配置比较完整和科学的框架,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修正后作出决策。
发热门诊设置效果和安全性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不少生态、生活平衡相应出现了变化,影响人类健康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多,相应会出现某些传染病的发生或流行,特别是以气溶胶形式通过呼吸道传播的疾病由于难以防范则更易发生或流行。因此,在医疗机构设置发热门诊对早发现、早治疗、早控制呼吸道传染病起着重要作用。但是,我们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在突发疫情发生期间,上海大部分医疗机构高度重视,认真按规定要求履行职责,发热门诊发挥的防控作用是肯定的。然而在常态情况下,发热门诊发挥的作用处于较低甚至很低水平,不少发热门诊形式上开设,实际上没有医务人员坐诊,形同虚设。这种状态可能存在二方面原因,其一,就诊患者的数量极少;其二,预检分诊未认真实施,部分应分诊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被分诊到其他科室诊疗。上述二个原因若成立,直接引发出二个问题,即发热门诊配置的设施、设备一定程度上处于闲置状态;医疗机构内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在日常监督中我们还发现,有些发热门诊所有就诊对象在一个诊室进行,这对免疫功能相对较差的儿童或幼儿来说,交叉感染的风险较大。发热门诊x线诊断设施不少是未按照放射防护要求建立的,存在放射性污染的隐患。此外,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与非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在防控传染病过程中未建立有效的联手工作机制,造成前者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闲置,使医疗资源浪费,后者预检应分诊的病人不清楚分诊到何处,病人自行选择门诊诊疗,存在交叉感染的隐患。
发热门诊设置对防控突发传染病疫情的作用是肯定的,但在常态情况下按照原设置方式执行存在医疗资源浪费和交叉感染的危险。因此,我们认为,发热门诊在上海市区县级层面的辖区内布局、在医疗机构内设置、突发和常态疫情转换时调整、发热门诊设置单位和非设置单位整合联手等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进行专题调研后予以解决。
传染病门诊整合中的问题
依据_文件要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这对提高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能起到重要作用,且符合整个医院的隔离布局。需要探讨的是怎样通过统一整合,使感染性疾病科在防止交叉感染的隔离布局更合理有效,且更有利于医疗资源充分使用。上海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在整合建立感染性疾病科过程中无参照标准,无指导性意见,无技术上支持。因此,有些已整合建立的感染性疾病科整体隔离布局不合理,甚至内部各专用门诊建立各自的小隔离布局而不服从整体大隔离布局,少数医疗机构因把握不准至今也未整合。总之,传染病门诊通过整合未使隔离布局达到更合理,存在交叉感染的隐患。由于布局未能从整体考虑,各专用门诊各配备诸如实验室、配药、挂号收费等功能设施及人员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造成不小浪费。
鉴于传染病门诊整合出现的隔离布局不合理、医疗资源浪费等问题,我们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或专家进行现场调研、评议,制定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统一整合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布局设计图示。方案的制定不但有利于新建、改扩建医疗机构传染病门诊的整合,也有利于已整合建立疾病感染科的医疗机构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2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监测中的问题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标准)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污水连续式处理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监测方法为“分光光度法”或“滴定法”。即医疗机构污水必须严格消毒处理,且应按规定的频次、采样地点和方法进行总余氯监测,以确保排放污水卫生安全。然而,我们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有些医疗机构不进行总余氯监测或不正常监测,距《标准》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的规定甚远;有些医疗机构总余氯监测地点在单位污水外排口,未按《标准》规定对消毒接触池出口的总余氯进行监测,失去了对污水消毒效果监测的作用;有些医疗机构对污水总余氯监测未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采用的是试纸、余氯比色器等简单的比色法,这些方法进行总余氯监测其结果存在很大误差,难以作为污水消毒效果的评价依据。对污水消毒效果的不正确判定,将会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环境造成隐患。
医疗机构污水严格消毒处理后达标排放,是确保社会环境卫生安全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措施,其中污水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处理后所实施的“总余氯”监测,对确保消毒效果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对“总余氯”监测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规定的监测频率和方法,切不可走形式。由于《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含量,医院管理部门应对有关人员开展污水处理专题培训。
3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中的安全隐患
上海市小型医疗机构数量多,分布广而散。由于每家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较少,本市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收运单位尚未做到全覆盖收运。根据市卫生监督机构调查,约有%小型医疗机构只能对其产生的医疗废物送交就近医疗机构代交收运单位处置。这种送交代交行为是违反法规规定的,且送交过程存在不少隐患。市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发现,约有%医疗机构对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超过法定48 h送交处置1次的规定,最长达1年余;%医疗机构直接手提医疗废物包装袋运送或直接将医疗废物包装袋用非机动车运送,该运送方式不但易使医疗废物包装袋刺破造成环境污染和人员感染风险,还存在医疗废物流失、扩散的危险;%医疗机构虽将医疗废物包装袋置于软质包中运送,但运送过程易发生挤压使医疗废物包装袋破损造成软质包污染。存在人体感染的隐患,若污染的软质包不及时消毒处理,人体感染的风险更大。市卫生监督机构调查还发现,部分小型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采取不合法的自行处置,且因焚烧、消毒等处置技术问题,难以确保处置效果,安全隐患较大,甚至出现未经消毒处理直接将其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情况。
鉴于小型医疗机构处置医疗废物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认为,建立医疗废物收运中转站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保障性措施。因此,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提请市环保部门,结合小型医疗机构数量和分布,合理设置医疗废物收运中转站,即采取专人、专用工具将各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到中转站暂存后再转运到集中处置场所集中处置,以确保小型医疗机构全部医疗废物依法得到安全处置。
4参考文献
[1]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疗机构传染病专用门诊设置的基本要求[S],2003
个体诊所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第28篇
坚持以人为本,继续紧密围绕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上,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抓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农资市场、房地产经纪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传销、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重点专项和其它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一)狠抓食品安全,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强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程监管,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市场流通、标准认证、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宣传教育、督查评估“七大”体系建设,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加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针对今年凸显的肉品质量安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重点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和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格生猪屠宰企业监管,严厉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饮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狠抓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使用虚假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等行为,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非法进口药品、保健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行为。组织开展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原料、国家局通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药品等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彻查辖区内药品委托生产活动,对经营、使用单位药品的包装、标签进行全面检查。继续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活动,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手,继续深化煤矿与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与民爆物品、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旅游安全和校园安全等十项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月通报,季、年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监督机制。
总牵头协调单位:市安监局
(四)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围绕重点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金质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以乳制品、酒类、饮品、调味品等高危食品和节假日热销食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加工黑窝点,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以化肥、农机及其零配件为重点,严厉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效成分不足、虚标含量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围绕钢材、水泥、砖等大宗建材产品,建筑扣件、电线电缆等涉及安全的建材产品,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建筑陶瓷、卫生洁具等涉及节能减排的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五)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按照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结合、打假与扶优结合的原则,围绕重要农时季节、重点农资品种,组织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行动、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农药市场监管年和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农资企业实行技物结合农资连锁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增强农技服务能力,培育一批诚信守法、经营规范、服务有效的典型农资企业,创建一批放心农资示范店,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通过加强农资市场巡查、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查、农资违法案件查处、联动执法、宣传培训等措施,着力构建一个与海西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放心农资市场,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重点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供销社
(六)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以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为重点,深入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在二手房交易经纪中“低进高出”赚取差价、通过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外的方式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为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提供便利等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七)价格秩序专项整治。组织以医药、教育、涉企、涉农等领域为重点的价费专项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公立、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私人诊所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医药价格政策,减轻病患负担。继续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农民工子女入学收费、教辅材料价格的监管,重点查处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高收费,以及义务教育阶段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等行为,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加强对涉企收费重点部门的收费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涉企乱收费行为;严厉制止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针对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加强对农村教育收费、建房收费、医药价格、殡葬服务收费、有线电视收费、农产品收购价格、农资价格等涉农价费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组织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尤其是市场价格异动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八)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各级工商、_门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行销行为。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对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严厉处罚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九)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依法规范中介组织执业行为。重点针对经济鉴证、工程建设领域等与人民生活、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中介行业,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工作。探索建立市场中介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诫机制,积极扶持和培育诚信经营的中介组织,限制、惩诫失信的中介组织。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十)行业协会专项整治。重点围绕行业协会以服务为名牟取私利,损害消费者、非会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以不正当手段发展会员、摊派会费行为;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等行为,深入开展行业协会专项整治。进一步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推动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分开,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资质审查、违规违法行为查处等制度。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完善扶持行业协会发展的配套措施,促进行业协会自律。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十一)其它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和税收违法案件检查,认真开展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工作,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取缔“黑中介”,加强职业中介监管,规范用人单位行为,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重金属排放企业、工业园区、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流域为重点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电力、医药、化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管(市环保局牵头)。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行为(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主要以我市大宗养殖品种育苗场为重点,严厉查处育苗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吠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行为(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继续开展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的专项行动。完善检验检疫证书管理制度,提高证书的防伪功能,促进建立与国外证书核查机制,引导企业依法办理检验检疫业务,自觉抵制“假证”,有效遏制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的不法行为,维护“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和正常的外贸秩序(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
二、加强衔接,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举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切实抓好举报工作。加强对整规大要案的督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各级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工作机制,提高社会管理和执法水平。
三、加大力度,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制定详细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整规工作和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各专项行动主要牵头责任部门要按照我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与要求,继续认真开展涉及侵权打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提高专项行动期间案件办结的速度和成效。要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的整治力度;对食品、药品、种子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侵权假冒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对侵权假冒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和重点市场,下大力气集中整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深挖生产源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机制,健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体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将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规范市场秩序的制度建设上。要结合地方行政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监管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监督执法体制,依法加强从生产到消费过程各环节的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调动行业协会力量,把分散的企业联系起来,以协会带动会员,形成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荣辱共存的自律监督机制。要发挥舆论的威慑力量,加强舆论监督,保持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破坏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积极性,构筑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同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成果,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建设完善执法监管、行业自律、舆论威慑、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监管体系。
五、加强领导,切实保证整规工作责任的有效落实
继续坚持“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协调联动”的原则,坚持“围绕市场、注重机制,构筑平台、各方切入,强化责任、抓好基础,循序渐进、合力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的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专项整治工作都要完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促、年终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