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必备24篇)

时间:2025-06-11 13:46:06 admin 今日美文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对全市行政村(包括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行政村,不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应治尽治;村内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处理设施,或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但已经完成卫生改厕,粪污得到无害化治理,灰水有效收集利用,没有污水横流街道的现象。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调整实施方案。各区市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和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有关要求修订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市生态振兴专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复核。

(二)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环渤海区域、沿海村庄等重点关注区以及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试点示范区范围内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

(三)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各区市根据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1.建设污水处理站方式。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

2.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方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区域延伸,对于有条件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且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能够容纳处理的,优先采用纳入城镇管网方式。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要与农村产业园区建设统筹衔接。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

3.集中拉运方式。污水应经收集系统汇入蓄水池暂存,将污水就近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站)或汇入管网进行处理。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建立专业化拉运队伍。做好污水拉运记录和厕所粪污抽运记录。拉运车辆密闭性应达到拉运要求,定期进行试水试验,对存在泄漏问题的拉运车辆停止作业、及时修缮。县、乡级每月分别至少抽查30的拉运车辆,并做好抽查记录。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输公司统一调度拉运,实行“网格化”专人专车负责制。拉运过程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严禁恶意倾倒。

4.建设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方式。单户或联户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可采用不同工艺的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或不同工艺组合方式,如一体化净化槽、一体化净化槽+人工湿地等方式。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

(四)处理设施出水排放。排污口应设置永久排污标志。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要求和受纳水体(海洋)功能区划标准要求。鼓励资源化利用,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要求;用于渔业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要求;用于景观环境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要求;用于杂用水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要求。

(五)健全建设和运行维护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采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同环境服务方式,实施区域联治。暂不具备采用合同环境服务方式条件的,可采用一体化打包、分区域打包、多项目打包等形式,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专业化、规模化建设与运营。建立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和运行经费,确保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服务队制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黑臭水体、粪污水统筹治理。定期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运维检测和监督性监测,其中监督性监测每半年1次,运维检测应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鼓励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适当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市级牵头抓总、县级具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各区市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按序时进度推进污水治理工作。省、市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指导和调度,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鼓励各区市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专项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创新政策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等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并指导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的用地服务和保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装备开发,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

(四)强化巩固提升。列入今年巩固提升的农村环境整治村庄,要按照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标准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要求整治提升,确保治理成效。

(五)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组织各区市对前期疑似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校对,动态更新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2篇

为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有关要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然是农村人居环境最突出的短板,面临着思想认识和资金投入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把其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切实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总体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亿万农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出发,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立足我国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善作善成、久久为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到20xx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治理初见成效;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根据地理气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条件允许或对污水排放有严格要求的地区,可以采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方法确保达标排放,其他地方要充分借助地理自然条件、环境消纳能力等重点推进农村改厕。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以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市县能做则做、需缓则缓,不搞一刀切、齐步走。

(二)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综合考虑现阶段经济发展条件、财政投入能力、农民接受程度等,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由政府主导,采取地方财政补助、村集体负担、村民适当缴费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农田灌溉回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态农业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衔接。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清现状。对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梳理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治理情况,分析村庄周边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生态容量,以县域为单位建立现状基础台账。

(二)科学编制行动方案。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也可纳入县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或方案统筹考虑,充分考虑已有工作基础,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治理方式、区域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顺应村庄演变趋势,把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村庄作为治理重点。优先治理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水源地及其输水沿线、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珠三角地区、环渤海区域及水质需改善的控制单位范围内的村庄。注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等统筹规划、有效衔接。

(三)合理选择技术模式。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禁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处理模式。开展典型示范,培育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示范村,总结推广一批适合不同村庄规模、不同经济条件、不同地理位置的典型模式。

(四)促进生产生活用水循环利用。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鼓励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对农田沟渠、塘堰等灌排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鼓励农户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畅通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渠道,鼓励各地探索堆肥等方式,推动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

(五)加快标准制修订。认真梳理标准制修订情况,构建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体系。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排放去向、利用方式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抓紧制修订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加快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规范污水治理设施设计、施工、运行管护等。编制适合本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或规范,强化技术指导。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在规划设计阶段统筹考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做好工程设计,严把材料质量关,采用地方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群众代表监督等方式,加强施工监管、档案管理和竣工验收。简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标程序,保障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电用地支持政策。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行管护责任单位,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提高农户自觉参与的积极性。

(七)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考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具备条件的地区一体化推进、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

(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思路,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避免因垃圾随意倾倒、长年堆积、处理不当等造成水体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清洁养殖,加快推进肥料化利用,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低成本、易操作、见效快的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终端有效利用。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鼓励河湖长制向农村延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强化市县抓落实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运行维护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村党组织做好宣传发动、日常监督等,提升农民环境保护意识。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部门具体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职责。

(二)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适度向贫困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改厕。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金融机构立足自身优势和风险偏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吸引各方人士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落实捐赠减免税政策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三)加大科技创新。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创新,研发推广适合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产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装备开发,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新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系统和平台,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出水水质等进行实时监控。

(四)强化督导考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配合_办公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对措施不力、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地方和单位批评问责。落实_督查激励措施,对开展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予以奖励。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纳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畴。推动环保监管力量进一步下沉到农村,做到城乡全覆盖,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进入农业农村。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五)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卫生县城创建、厕所革命等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的现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3篇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政办函[]1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发[20xx]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四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镇和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处理率100%;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分散农户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比例达到60%。

二、治理方式

用化粪池的方式治理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沼气池的方式治理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人工湿地的方式治理集镇生活污水。

三、工作思路

(一)建设三格、四格式化粪池。一般来说对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三格、四格式化粪池进行治理,粪液用作农肥。此项工作主要是通过改水改厕来实现,建造标准与农村改厕标准相一致,由区爱卫办解释。

(二)建设沼气池。对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一并通过沼气池处理,沼液、沼渣用作农肥,建造标准与农村沼气池补助标准要求相一致,由区农林水利局解释。

(三)建设人工湿地。对于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初步处理后,出水再经氧化塘或人工湿地深度处理,确保达标排放至水体。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底前四镇要制定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7月底前四镇要召开一次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农村污水处理工作。

(三)实施建设。8月至11月为实施阶段,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目标。

(四)全面验收。12月底前对各镇农村污水处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岳麓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于新凡同志任组、苏春光同志任副组,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区爱卫办以及四镇行政正职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专项资金;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抓好沼气技术指导,沼气池资金申报,推进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办、区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的申报、监督、指导工作;区环保局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全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

(二)资金保障。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经费通过申报改厕、沼气池补助、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等措施筹措资金,区财政按照改厕和沼气池建设的补助标准提供资金配套,并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同时加大对各级下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三)考核保障。农村污水处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要内容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项目实施分解到各责任主体。工作小组对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情况按月督查通报,年终统盘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明确由行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并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办公室。村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组织机构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召开各级动员大会,明确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指导村民进行化粪池、沼气池建设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区爱卫办和区农林水利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沼气池建设进度,力争多申请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指标;区环保局要加快人工湿地建设步伐;区财政要确保资金到位;各镇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义务,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促进农村改厕工作、沼气池建设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层级信息管理和报送机制,各镇要快速、准确向工作小组报送相关信息,确保问题和困难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良好效益,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省委农办等8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琼委农办〔20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为目标,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管理,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应有效益,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建立健全农村污水治理系统化运营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全县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定期巡查、及时维修的运营管理机制建设,稳定提升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出水水质达标率,确保到20xx年,全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率达95%以上、污水收集管道完好率90%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尾水达标率80%以上并逐步提升到100%,基本实现设施的标准化、智能化运营管理。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建设统筹。县生态环境局作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分析前阶段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县正在实施的“改水改厕工程”,研究制定统筹规划全县农村污水治理方案,提出最适合我县农村污水治理的工艺技术路线,报县政府审定后,按照建管一体化原则,原则上归口由运维单位组织统一建设和管理。县生态环境局切实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强化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全过程管理监督服务,并牵头工程竣工验收。

(二)推行委托运营管理。全县所有政府投资或政府接收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资产归属县政府所有,由县政府委托县属国有企业县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系统化、专业化运营维护和资产管理。县水务有限公司要根据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特点,抓紧制定符合实际的运行维护管理方案,结合农村供水管理工作,按照包村包点负责的原则,强化技术人员配备和业务技能培训,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好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运行情况定期报县生态环境局备案。

(三)做好资产移交。县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县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成立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联合验收和资产接收组,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再调研和梳理。对已建成并验收且运行正常的污水处理项目,县水务有限公司要立即接管运维并着手开展资产清查移交登记;对已建成并验收但设施损坏的污水处理项目,县水务有限公司要指导原业主单位组织对损坏设施修缮正常后接管运维并开展资产移交登记;对已建成未验收的污水处理项目,联合验收和资产接收组要抓紧组织开展清查验收和资产移交登记,并立即进行运营管理;对在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原业主单位继续推进,县水务有限公司派专人参与组织实施和监督,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县水务有限公司管理。

(四)实行农村污水设施运维财政补贴。县财政每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费用支出,运营维护管理专项资金主要包括运行电费、人工费用、药剂费用、设施设备维护费用等。县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按照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运营公司保本微利原则抓紧研究编制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县财政补助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实施,明确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及补助标准。

(五)探索建立农村排污收费制度。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污染者付费”规定,县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等部门,综合考虑农村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制定适合农村发展的污水排放管理及收费办法,建立农村污水排放收费制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全额上缴县财政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资金。

(六)强化污水设施运营管理监督。县生态环境局牵头研究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规定和监督办法,成立专门的联合巡查组,明确职责任务,专项负责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日常巡查和对运维公司的监督;制定服务标准,研究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巡查相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定期、不定期对运营单位开展监督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拨付运营费用;研究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应急方案,做好特情处置应急预案,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水进,清水出”;探索搭建农村污水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监管智能化,降低运营管理成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改革推进小组,统筹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改革工作。针对我县目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滞后于建设的现状,加强各项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积极推进已建设施的资产整合和运维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工作协调。县生态环境局作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统筹协调调度,加大对设施运行情况的常态化巡查和监督考核,建立日常管理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设施运行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保障资金投入。县财政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做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费用的测算,将运营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环保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性,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5篇

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群众最急需、最关切、最直接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持续巩固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定不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我乡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村民参与,共建共享。动员村民自愿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干部、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分类施策,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

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积极谋划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重视保护、留住乡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突出乡村特色,体现乡土味道,加强历史文化传承。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努力打造美丽乡村xx样板。

三、工作目标

以“家家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年”为主题,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动员全乡广大人民群众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方位开展一次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使群众房前屋后干干净净,村庄环境整洁有序,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民群众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逐步养成。

四、重点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清理农村垃圾。以各村主次干道两侧、进出村道路两侧为重点,集中清理积存垃圾、沿线散落垃圾。

2、规范收运处置。规范村内垃圾桶摆放布局,原则上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合理配置垃圾桶。落实巡回保洁制度,增加每日垃圾收集频次,确保垃圾桶不外溢,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落实门前“三包”。分别与农户签订“三包”责任书,引导发动农户自己动手清理房前屋后的秸秆、杂物、建筑垃圾等,督促农户落实“五净一规范”(厨房净、卧室净、院内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院内物品摆放规范)。各行政村选址确定x—x个秸秆、杂物、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点,分区有序堆放。

(二)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革命

1、持续推进户厕改造。按照有序推进、规范建设、保质保量的原则,持续推行农户卫生厕所自改工程,群众自改卫生厕所达到建设标准,经申请验收合格的可享受一定财政补贴。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对露天旱厕进行拆除,达到农户厕所入院入室。

2、加强公厕管护。各村要按照“三通一有一卫生”的标准加强公厕管护,安排专人每日对公厕进行冲洗、清扫,如遇公厕损坏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公厕管护到位。

(三)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1、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要全面完成乡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营,优化各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水质和附近村庄的生活污水。

2、清淤疏浚河塘沟渠。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漂浮物打捞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防止反弹。

(四)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1、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一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内各类破损广告牌、宣传牌、标语、条幅等,清除道路沿线电线杆张贴物、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等,合理规范张贴宣传标语。二是集中拆除村庄内残留的破旧房屋、旱厕、圈舍、鸡棚和乱搭乱建等建筑物,及时清理转运建筑垃圾。三是整治畜禽无序散养行为,严禁粪污随地乱排,统一设置封闭式粪便收集场所,提高无害化处理利用率,确保村容村貌做到“扫干净、摆整齐、讲秩序”。

2、加强绿化苗木管护。对道路两侧绿化苗木及时修剪,枯死花木及时进行更换,同时加大对村部、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绿植管护力度。

3、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大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从清扫庭院做起,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不断提高改善农民清洁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各村要扎实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对于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庭院将予以授牌。

4、培育乡风文明。各村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建房,完善村庄规划,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培养村民良好生活习惯。通过开展“最美农家”、“星级农户”、“党员示范户”等评比活动,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积极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

(五)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筹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

2、推进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探索与本地农业大户合作处理机制,推进农户粪污用于本地苗木培育、林果种植、有机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植。同时配备清运设备,负责农户卫生厕所粪污清掏清运工作,待条件具备时,交由社会化服务单位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推进、后勤保障、信息汇总和报送及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二)严格督导考核。制定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方案,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督查检查、调度、观摩点评相结合,形成有安排部署、有检查督导、有考核奖惩的工作机制。

(三)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做好相关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将有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物等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广播、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做法、要求、意义,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交流经验,树立样板,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6篇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xx年底,各县(市、区)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到20xx年底,水环境功能重要地区、人口相对集聚地区等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以下统称双达标);到20xx年底,所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双达标,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分步实施。遵循城乡发展演变规律和人口流动趋势,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有序推进,优先解决重点区域治理问题。

——因地制宜,精准治污。根据不同地形地貌特征、生产生活特点,科学划定纳厂处理、集中设施处理、户用设备处理或管控治理范围和对象,实现全域精准治理。

——稳步推进,质量为上。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项目周期,进度服从质量,严格把好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防止运动式、一刀切。

——数字改革,提升效能。将数字化改革贯穿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和决策分析全过程,加快推进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水质监测动态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现状。各地要彻底摸清县域内行政村、自然村、常住和户籍人口、现有处理设施与农户生活污水接入处理设施情况(以下简称农户接户)等基础信息,全面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出水水质达标率和农户接户率等数据,梳理各类问题设施清单。20xx年8月底前,完成基础信息收集和录入。

(二)明确技术路线。各地要根据地形地貌、人口分布、产业需求、施工条件等,科学确定治理范围和方式。对城镇建成区周边区域和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采用纳厂处理方式;对距离城镇较远且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优先采用集中设施处理方式;对边远山区且人口较少、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合理采用户用设备处理或管控治理方式。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应满足应接农户70%以上接户、管控农户100%管控的要求。各地要根据处理规模、排放要求,优先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20xx年9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

(三)编制规划计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统筹考虑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需求和能力,以县域为单元,以常住人口为主要对象,组织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20xx—20xx年)。建设规划须经设区市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咨询、县(市、区)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报县级政府审批同意。在此基础上,各地要根据建设规划,编制5年实施计划,明确每年目标任务和实施项目。20xx年9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报省建设厅备案。

(四)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不折不扣、举一反三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山区闲置处理设施整改工作;20xx年4月底前,完成所有闲置处理设施整改工作。对因项目烂尾造成的问题设施,要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设施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等,限时完成整改。

(五)规范项目实施。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抓好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和相关规范标准,加强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设计环节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单位,严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关。项目施工由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重点抓好接户、材料、隐蔽工程、终端设施、闭水试验、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新建或改造后的处理设施进水正常、出水达标。严格禁止使用无产品标准、无法定检测报告、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鼓励聘请村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有条件的地区可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六)强化运维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大力推进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以县域或片区为单位整体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运维,单个处理设施不得拆分运维。20xx年底前,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推广以落实村级、乡级站长工作责任为重点的站长制,完善包括县、乡、村、农户、第三方运维单位在内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城乡一体化运维、一体化管理。完善企业自检、政府委托检测和监督性监测的水质监测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明确运维环节产生的污泥、栅渣、油脂等废弃物的处置方式,20xx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并实施。

(七)深化数字化改革。各地要按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监管服务系统的整体架构和建设要求,同步做好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和本级监管服务子系统的配套建设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完成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强化数据分析和场景应用,构建省市县乡一体联动,规划、建设、运维全流程管理,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综合评价、辅助决策全方位赋能的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20xx年底前,日处理能力200吨以上处理设施率先实现进出水水量、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

(八)引导行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运维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各地可依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制定实施细则,支持运维企业做强做大,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运维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积极鼓励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先进适用成果,严格限制和禁止高耗能、高耗地、高耗材、高污染的落后技术产品,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健康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选择在重点风貌区、休闲旅游产业园区探索开展绿色处理设施和污水零直排村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抓手,明确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会商、抓好推进。省级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省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和运维管理;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制定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意见和用电收费优惠政策;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新建改造处理设施所需的土地指标保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制定和执法监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抓好历史遗留问题设施的梳理和整改。各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统筹谋划,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统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省级财政适当安排奖补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污水处理费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公众参与污水治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美丽浙江建设、全省美丽城镇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层层抓好落实,对工作突出的予以激励。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组建专家服务团,深入基层开展送技术、送服务下乡活动。强化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规范村民建好户内设施、履行维护责任、依法依规排放,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真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7篇

为了加快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步伐,减少县城生活污水对黄河水质的污染,促进县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以治理城区生活污水为重点,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解决环保问题,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建设。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紧紧抓住污水处理厂被列为国家扶持建设项目,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千方百计加快进度,完成项目投资xx万元,确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年底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至县城主管道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组织、实施。

(二)注重资金调度,建立补偿机制

在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的同时,出台xx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统筹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确保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进度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健全质量三级管理网络,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进度任务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工程建设目标、时间节点,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监理、质检站与项目业主同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误、推诿扯皮造成项目受损或延误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8篇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五)加强督察,追究责任

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专项督察,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9篇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政办函[xx]1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发[20xx]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四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镇和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处理率100%;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分散农户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比例达到60%。

二、治理方式

用化粪池的方式治理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沼气池的`方式治理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人工湿地的方式治理集镇生活污水。

三、工作思路

(一)建设三格、四格式化粪池。一般来说对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三格、四格式化粪池进行治理,粪液用作农肥。此项工作主要是通过改水改厕来实现,建造标准与农村改厕标准相一致,由区爱卫办解释。

(二)建设沼气池。对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一并通过沼气池处理,沼液、沼渣用作农肥,建造标准与农村沼气池补助标准要求相一致,由区农林水利局解释。

(三)建设人工湿地。对于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初步处理后,出水再经氧化塘或人工湿地深度处理,确保达标排放至水体。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底前四镇要制定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7月底前四镇要召开一次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农村污水处理工作。

(三)实施建设。8月至11月为实施阶段,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目标。

(四)全面验收。12月底前对各镇农村污水处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岳麓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于新凡同志任组、苏春光同志任副组,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区爱卫办以及四镇行政正职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专项资金;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抓好沼气技术指导,沼气池资金申报,推进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办、区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的申报、监督、指导工作;区环保局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全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

(二)资金保障。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经费通过申报改厕、沼气池补助、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等措施筹措资金,区财政按照改厕和沼气池建设的补助标准提供资金配套,并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同时加大对各级下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三)考核保障。农村污水处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要内容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项目实施分解到各责任主体。工作小组对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情况按月督查通报,年终统盘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明确由行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并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办公室。村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组织机构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召开各级动员大会,明确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指导村民进行化粪池、沼气池建设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区爱卫办和区农林水利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沼气池建设进度,力争多申请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指标;区环保局要加快人工湿地建设步伐;区财政要确保资金到位;各镇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义务,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促进农村改厕工作、沼气池建设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层级信息管理和报送机制,各镇要快速、准确向工作小组报送相关信息,确保问题和困难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10篇

为扎实推进全镇农村污水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补齐我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切实扛起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根据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打破村(社区)界限,突出重点区域,完善标准体系,选择适宜模式,强化管护机制,加快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全镇农村污水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打造美丽xx。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加强政策引导,统一顶层设计、统一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镇、部门、村(社区)联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建设和维护管理。

2、因村制宜,分类治理。坚持应收尽收、治管兼顾,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污水产排现状、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实际情况,综合评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村制宜确定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优先考虑资源化循环利用。

3、试点先行,全面推进。以饮用水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注重近期和远期相结合,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急后缓、全面覆盖”的原则,合理确定治理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村(社区)和重点任务,科学排布力量和资源,整体统筹、分批推进,以试点先行带动整体有序铺开。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打破村(社区)界限,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实现生活污水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智慧化,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正常运行。

二、重点任务

实施范围:全镇xx个村(社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率达100%,20xx年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巩固提升。

(一)制定治理方案

1、明确治理目标。按照“先急后缓、全面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全镇农村污水治理(含厂站及管网)项目投、建、管、运的统一步伐。20xx年8月底前完成xx溪流域xx、xx两个试点村的建设;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镇xx个村(社区)的治理任务;20xx年底前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巩固提升。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镇环保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所、镇卫计办、镇道安办、镇项目办、镇招投标中心、xx国土资源所、xx林业站、xx村建站、xx县xx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2、细化设计方案。根据县专项规划,由xx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指导各乡镇于20xx年6月底前按照“一镇一方案,一村一设计”的原则完成可研、初设、施工图等编制工作。根据村庄地形、房屋分布、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确保设计接地气、可操作。按照“利用沟渠少破路、分片收集进管网、进一体化处理池、进田间林地”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村及农户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逐村落实具有实操意义的施工图纸。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镇项目办、xx国土资源所、xx林业站、xx村建站、各有关村(社区))

3、优化技术路线。由xx生态环境局牵头指导设计单位,根据地形地貌、人口分布、施工条件等,优选经济适用、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同时,注重因地制宜,强化资源利用,实施精准治理,治理方式按“纳厂、集中、分散”三条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开展:一是对靠近城区的16个村居,通过管网纳入县第一污水厂处理;二是新周、潘硎在人口集中和生态敏感地区,建设小型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人口较少林田村和全镇部分分散农户,建设三格化粪池就地分散处理。

(镇环保站、镇水利站、各有关村(社区))

4、明确实施主体。

(1)镇水利站、环保站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各村村(社区)开展全镇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等工作。

(2)镇政府为全镇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建设和责任主体、融资主体。负责统筹全镇农村污水设施资产管理、资金调配,督促工程建设、签订代建协议、运营维护的考评考核等工作;负责做好项目设计、报批、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

(3)xx县xx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作为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主体;可招聘、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工程建设组、技术服务保障组、工程材料调配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等工作小组,全面协调推进区域内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各村(社区)为实施主体,负责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依托镇招投标中心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可依据国家发改委20xx年第16号令采取简易招标方式),可分片区、分单元进行建设。各行政村(社区)组织、联合老协会等关心支持民生事业的村级组织成立材料保管组、村级质量监管及现场施工协调小组,负责材料接收、保管、供应,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第一时间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纠纷问题,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镇环保站、镇财政所、镇项目办、镇招投标中心、xx国土资源所、xx林业站、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二)规范项目建设

1、开展前期工作。以镇为单位编制可研、初设,以村(社区)为单位编制施工图开展前期设计工作。村(社区)应当全程参与设计,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排查,积极收集社情民意,对设计方案不合理的地方及时调整优化。由县直相关单位负责,做好用地报批、环评、立项、审查等前期工作,实现报批报审一条龙服务。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镇环保站、镇项目办、xx国土资源所、xx林业站、各有关村(社区))

2、抓好管材管理。xx公司根据县水务集团制定的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管材管理制度,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建材统一管理、规范使用。按照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和使用范围,统一招标采购,并及时将管材调配给相关行政村(社区)。

(责任单位:镇招投标中心、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3、严把工程质量。镇政府对项目质量、安全负总责,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单位各司其职,做到全过程质量管控。监理单位检查各种原材料的质量,把好进料质量关,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同时,配合镇、村干部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于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返工处理。xx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在建工程加强各方主体监督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各级行政机关分别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①村级由各村委会负责,聘请2-3名民间监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发动老人协会、党员群众、村民代表成立监督组,开展村级质量监管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②镇组建质量安全监督组,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时跟进施工进度,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镇环保站、镇水利站、各有关村(社区))

4、规范验收机制。按照县住建局制定的《xx县农村污水处理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竣工验收。由村(社区)负责申报工程验收,由镇牵头组织镇、村(社区)、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及运维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形成规范的工程七方验收意见。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镇环保站、镇水利站、各有关村(社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11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生态与环境质量,按照省环保厅《江西省农村面源与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县建设“中国最美乡村”、“世界最大生态文化公园”的目标,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注重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环保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理机制,走经济社会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利用四到五年的时间,完成我县饶河源头保护区内沿河、沿库1公里内的村庄及全县历史文化名村、生态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向全县逐步推广,努力实现省委提出的“农村环境有明显改善”的目标,把我县农村建设成“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环境整洁优美、城乡和谐共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同时加大县财政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2、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充分考虑城乡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状况、污水排放现状、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污水处理设施。

3、因地制宜,加强指导。结合各地经济条件、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4、分批进行,逐步推开。结合我县各村庄的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先环境敏感区后一般区域,选择一批具有一定条件的村庄为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三、治理模式(生态塘技术)

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原则上采用“三格式化粪池+生态塘技术”治理模式,该治理模式尤其对含氮磷较高的农村生活污水有较好的去除效率,同时具备结构简单、投资成本低、能耗低和维护管理简便等特点。

1、根据江湾村生活污水特点和我省“十二五”减排计划的要求,省环保厅已明确该村选用“氧化沟”污水治理工艺处理生活污水;

2、对村庄内有分散式旅游服务区、农家乐、宾馆等的污水处理应以企业主体为单位,设置污水预处理设施,并经处理达到生态塘接纳标准后,引入生态塘进行污水净化,保证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3、对分散居住的村庄可以依据当地地势等实际情况设置多个小型生态塘处理。

4、对于个别无法实施生态塘治理模式村庄,亦可根据实际选用省环保厅《江西省农村面源与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内的其它治理模式。

以日处理100吨废水规模为例:(以下不含管道建设造价)

①调节池容积选择:有效容积30m3(造价不明),具体施工需委托环保公司设计、施工及安装设备。(造价由环保公司报价)

②接触氧化池容积选择:有效容积20m3,具体施工需委托环保公司设计、施工及安装设备。(造价由环保公司报价)

③生态塘选择:

生态塘类型选择:采用将植物移植在轻质材料载体并飘浮于水面的`生物浮岛,浮岛构建主要采用毛竹围栏水生植物的方式。

生态塘址选择:一般在地势低洼的地方修建,也可对农村原有的蓄水塘进行改建,在施工中需注意防渗治理和暴雨径流导流明渠建设。

生态塘植物选择:植物有宽叶香蒲、美人蕉、梭鱼草、鸢尾等。

生态塘规模选择:按5人/m2要求计算塘面面积。

生态塘造价:总造价按180元/m2计算(塘体造价按150元/m2,浮岛生物按30元/m2),塘面面积440平方,则生态塘造价万元。

四、项目资金

1、资金预算

在深入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参照我县沱川乡河西村污水处理工程造价,经专业工程师核算,婺源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涉及11个乡镇,共72村庄(名单见附件一),常住人口45953万,建设化粪池、生态塘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共需筹集资金5000余万元(不包括由业主自行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资金)。

2、资金筹集

该项目建设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正式交付使用后,运行和管护费用,由乡镇统筹配套资金解决。

五、工作步骤

1、成立机构

成立婺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指导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督促实施和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宣传发动、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10月)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对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利用宣传车、报纸、有线电视等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行动。

3、组织实施、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10月)

有关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生活污水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所有行政村、自然村所采取的处理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报县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落实。按照分批进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县领导小组要选择几个条件成熟的村庄为试点,先行先试,不断总结经验,分阶段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4、督察考核、总结提高阶段

对有关乡(镇、街道)、村组实行动态考核制度。运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集中督察相结合等多种手段,对各乡(镇、街道)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序,纳入乡(镇、街道)、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载体,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2、加强领导。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各自的工作任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领导挂帅,组织得力人员认真落实;要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生活污水收理、运营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广泛宣传。要利用有线电视、召开村小组村民会议、建立村规民约、开设宣传栏、开展课堂教育、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使农民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逐步实现乡风文明。

4、强化责任。

各乡(镇、街道)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主体,逐步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同时各村应配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人员,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负责建成后运行管理。

县农工部负责污水治理项目的衔接和争取配套资金,负责卫生改厕,并做好与生活污水治理终端设施的管网衔接;

县发改委参与项目方案评审、项目审批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

县建设、规划局指导编制城乡污水治理规划,指导纳管范围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并负责指导工程质量,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县农业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治理模式中承建单位的资质审核、业务指导和考核验收,并牵头负责农村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的排泄物及污水治理工作;

县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治理设施建设的土地报批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与污水管网建设的相互衔接;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疏浚任务分配、业务指导和的实施。

县环保局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污水治理项目的衔接和争取配套资金及督促检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12篇

为加强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全面提高其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方案所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XX镇境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所有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二、责任分工

以“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和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由于XX镇辖区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维护管理没有统一纳入第三方运维,目前维护管理的主体是建设施工方和镇村两级。集镇XX、XX村污水处理厂由拓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相应行政村作为运维管理责任主体。各级主体层层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运维措施

(一)集镇XX村污水处理厂、XX村入河排污口2个,该两村由区住建局拓兴公司运营管理,达标排放,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二)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含XX村、XX两个污水处理厂)由村级维护管理,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1、XX村、XX两个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负责运营管理,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异常等现象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要对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乡镇和环保部门督促落实尾水正常达标排放。

2、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管护,管护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第三方支付,并确保尾水达标排放,乡镇和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三)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各行政村作为运维责任主体。

1、除XX村、XX村污水处理站采用微动力外的其他村污水设施由各相应村负责运行管理,XX、XX村由各村指定专人定期加强维护管理。

2、各行政村负责把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自觉维护治污设施不受人为破坏。

四、加强领导

(一)成立X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三个环保网格员任副组长,各村主任任成员。每个网格员挂钩一个片区,形成分管领导组织牵头,网格员监督指导,村主任具体负责的日常运维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所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按要求对管网进行巡查,对管网出现的漏、堵、坏、溢等异常现象,尽快处理和修复。

(四)环保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设施出水正常达标排放。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13篇

一、整治目标及范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xx年在新发镇花园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分析农村生活污水问题现状,确定20xx年度治理主要内容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摸排整治,在统筹结合20xx年度新发镇花园村方家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基础上,确定整治范围为花园组、上城汪家等自然村。

二、预期目标及技术路线

20xx年度新发镇花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拟新建2685米污水收集管网,新建11处分散式三格式化粪池。项目建成后预期花园村总体将实现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完成治理,60%以上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大幅度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改善农村区域生产和生活环境,同时进一步消除黑臭水体,保持水体清澈。

三、项目建设内容、目标与技术路线

(一)生活污水收集及工程建设内容

1.生活污水产生量

根据《安徽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技术指南(试行)》中对于村民居住的分类,设定为二类,生活污水量按照70L/人·d计算。新发镇花园村20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区涉及2个自然村,受益人口为269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吨/日。

2.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①管道。根据各整治区村庄当地情况,采用PE管或功能相似的管道。

②铺设要求。污水管道依据地形坡度铺设,污水干管的坡度应不小于,以满足污水重力自流的要求。污水管道在道路下的覆土厚度不小于,并与建筑外墙、树木中心间距以上。污水管道铺设应尽量避免穿越场地、农田,避免与沟渠、道路等障碍物交叉,并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检查井。

③整治区生活污水收集管道铺设工程计划。根据整治区各自然村居民区长度、宽度和整治区居民居住分散程度并结合污水处理设施位置,预测生活污水收集铺设管道长度等工程建设内容。

(二)工程实施进度

(三)环境保护

1.控制施工噪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一般在晚上十点到次日上午六点内不施工,同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

2.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

3.施工废水和油渣处置。施工产生的油渣全部外运处理,严禁随意弃油、冲洗和焚烧油渣。

4.倡导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尽可能地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居民、学校、工程影响,提倡文明施工。

四、资金测算与筹措

(一)投资测算分表

1.投资额概算依据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BDJ/T206-2005)。

2.投资额概算说明

①建筑工程费参照本地同类建筑工程进行系数调整;

②设备购置费:参照厂商询价;

③安装工程费:按设备购置费的5%计提;

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相关文件计取;

⑤预备费:仅测算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含设备)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5%估算。

3.投资测算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资预算

新发镇花园村20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数量等因素合理预算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为5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资金筹措及安排

新发镇花园村20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主要由财政资金承担,该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如污水管网的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等。本项目总投资为55万元。

(四)预期示范成效

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美丽乡村的实施,整体将使花园村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将有效地推动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整体环境面貌彻底得到改善,使环境效益、社会效应形成高度统一。

五、保障措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事关全局利益和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必须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教育等综合手段,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创新管理体制、推广先进和使用技术、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交流合作等方面着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做好项目的统筹部署,共同推进项目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责任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严格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建成后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督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抓好农村环境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

六、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项目实施后,整治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涉及到2个自然村,受益人口269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量为吨/天,避免污水的随意排放致使河流富营养化,可大大提高整治区附近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从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二)社会效益。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培养农民生态意识,规范和强化农民生态文明行为,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会的文明进步。让农民在生活污水治理中得到实惠,促使农民逐步形成更加符合生态理念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树立起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通过村庄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和垃圾固废得到整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固废统一收集,有效的解决了大量生活污染的问题。农村社会环境和谐有序,贫富差距逐步缩小,农村环保设施日益完善,环境污染纠纷减少,日常矛盾减少,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农民享受的优惠政策逐步得到落实,各项权利得到保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14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咬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为导向,立足我省农村实际和发展需求,统筹衔接卫生改厕、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治理和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健全政策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治共享体系,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重点突出、梯次推进。根据村庄发展和群众期盼,制定差别化治理目标和成效要求,优先治理环境敏感和人口集中的村庄。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政府主导,统筹整合有关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等,选择科学适宜的治理模式,不搞“一刀切”。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护。坚持以用为本,充分考虑后期运行维护,做到设施、管网与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保障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管理制度和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新增完成35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左右,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完成28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二、重点工作

(一)梯次推进,分类实施。结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保护和改善五河干流、鄱阳湖及重点湖库水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目标,以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村庄为重点区域,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治理。各县(市、区)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清单应于每年3月底前,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筛选、汇总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系统推进,协同治理。结合农村户厕改造,推进厕所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对已建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强化设施运行管护和覆盖面延伸,厕所粪污做到应纳尽纳;对计划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一体化推进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结合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通过连通河道池塘、整治断头河等措施,连通邻近宜连河湖水体,逐步恢复河湖、塘坝、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和水生态功能。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科学实施截污控源、生态修复、清淤疏浚和水系连通等工程,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所在区域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水利厅)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对国家监管清单中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监测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3项指标,原则上每年至少监测1次。(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三)规范推进,专业管理。按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等地方标准要求,引导规范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坚持建管一体化,鼓励以市、县(区)为单位,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和运维整体打包委托,优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户内污水收集设施原则上由农户负责日常维护,户外收集及污水治理设施由运维实施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对居住人口少或居住分散的村庄,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生活污水。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

(四)稳步推进,改造提升。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类制定改造提升计划,落实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完成集中式(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上)设施改造,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设施改造。依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集中式污水设施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有效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无法提升改造拟报废的设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明确报废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并由县级相关业务部门书面报送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存档。(指导单位:省_、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五)创新推进,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在优化治理模式、拓展资金渠道、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树立一批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项目,原则上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申报,专项资金优先分配用于项目法人明确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探索试点、总结经验、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统一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无偿使用、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_、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地方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统筹推进,进一步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责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和执法监管,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派驻县(市、区)的机构协助县级政府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抓好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等工作,因地制宜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周边人口密集村庄延伸覆盖。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省水利厅负责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要素保障,落实用电用地支持政策。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资金,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增减挂钩收入等相关政策以及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等,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护的投入力度。(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范围,支持符合规范管理要求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项目,拓展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实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资源产业开发、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等关联项目或产业一体实施、统筹推进。(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_,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电用地政策。在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治理企业用电免收基本电费,优先纳入用电安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地,并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江西省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规划及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政策法规要求,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指导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三)严格评估考核。每年对上一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评估,2025年开展总结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并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对各年度任务开展调度、督导和技术帮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四)注重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等贴近农村的优势,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行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妇联)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15篇

一、目标任务

6月底,30个重点村全部开工,50个实施村完成图纸交底;7月底,80个行政村污水工程全面开工建设;10月底,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确保12月份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通过市级验收。

二、基本原则

1.量力而行,掌握平衡。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常政办发〔20xx〕51号)为依据,掌握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补助的对象、范围和标准,有的放矢地落实治理工作。

2.务实规划,突出重点。要突出水源地、农家乐集聚区、集镇所在地、村庄人口相对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做好分类设计,落实“一村一规”,确保各整治村的重点区块加快推进建设。

3.因村制宜,灵活治理。工程实施中,不一概照搬照抄规划文本或不按规划随意施工,要结合村庄实际需求,采取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灵活治理模式,按需施工,讲求实效。

4.统筹兼顾,确保验收。坚持一手抓主体工程推进、一手抓农户改厕和化粪池改造工作,谋划好农户改厕和纳管的措施,确保有水进、有水出,工程整体通过验收。

三、工作措施

1.统盘考虑,多途筹资。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要盘算和清晰资金及筹措情况,在设计变更、治理模式和群众投工投劳上减压减量,重点在农户改厕和纳管的资金措施上想办法,力求资金总体平衡。对部分乡镇(街道)整治前已按要求实施的村(户),掌握实情后给予一定补助。

2.一村一规,重点推进。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在分区规划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区域,分区块推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分区块推进工作方案,保证一定比例的重点区块严格按规划设计高标准实施,对能纳入集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要纳入污水处理厂实施。

3.客观评审,村户联动。各乡镇(街道)要从实际出发,施工图纸评审时相关责任人必须到位,评审意见必须具体、细实、全面。在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时,既要把握原则,又要讲求实际实效,对一些农房布局分散难以纳管的,在符合出水标准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分散模式处理,减少管网铺设。个别确实零散的农户,则由农户自行做好处理。

4.倒排时间,同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一个由预处理、管网及终端处理三个子系统组成的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要统筹考虑,明确筹资渠道、技术路径,倒排时间,明确工程推进节点,克服天气等因素,抓好预处理建设方案的落实,同时同步有序开展农户改厕和化粪池改造,确保工程整体通过验收。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更是深入实施县委、县政府“实力工业、休闲城市、美丽乡村”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要把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摆在重要位置,倒排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速度。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16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乡村振兴战略旗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导向,结合《_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治理、建管并重”的原则,以污水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目标,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厕所革命,充分考虑不同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优先解决人口规模大且居住集中的村庄、中心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村庄、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xx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总治理率达到70%以上,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及治理成效评估机制。

(二)年度目标。到20xx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已建设施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水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非正常运转的老旧设施和管网的改造任务。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体系,形成评估机制。

到20xx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黑臭水体周边、美丽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主体村、镇所在地、中心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20xx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其他规模较大、人口较集中的自然村新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20xx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三)镇街道任务。到20xx年,埔前镇需新增完成5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52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202完成7个、20xx年完成17个、20xx年完成20个、20xx年完成14个自然村,期末治理率达75%;源南镇需新增完成12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12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0xx完成7个、20xx年完成3个、20xx年完成2个,期末治理率达79%;源西街道需新增完成1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18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202完成7个、20xx年完成6个、20xx年完成5个,期末治理率达72%;东埔街道需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于20xx年底前完成,期末治理率达87%。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目标任务,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到自然村,提出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完成县(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规划要与乡村振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乡村旅游规划等互相衔接,确保布局一致,项目、工程和政策联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配合。以下工作均由埔前镇人民政府、源南镇人民政府、东埔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策划项目清单。合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建立“一村一策”治理台账,策划生成年度项目清单,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组织做好新建和老旧设施改造任务。下年度项目清单每年11月底前,由主管部门按照市下达年度计划或区定年度计划,从各镇(街道)中先重点区域、后一般区域原则,结合《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xx-20xx年)》,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内各具体实施点位由各镇(街道)具体选址,并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审核。(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三)实施精准治理。实事求是,综合考虑人口规模、聚集程度、排水现状、排入水体水质要求等,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水纳入市政管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分区分类开展治理,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应接尽接、集中处理”。选择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工艺设备,同步推动村民户内设施卫生厕所、化粪池、隔油池等户内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完善化粪池防渗措施,实现管网范围内周边农户应接尽接。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通过完善已有排水管渠或其他污水运输设备、增设预处理设施的方式,就地就近将污水导入陆域、水域生态系统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四)开展提升治理。根据在用设施分类评估结果,以扩大污水收集覆盖范围、强化污水处理成效、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通过“修复、改造、重建”的方式,有序分批实施提升改造。重点完善居住集中、人口规模大的`村庄管网,提升管网覆盖率及接户率。对废弃或损坏闲置、施工停滞的设施以及处理规模偏、成效较差的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对破损严重、错接漏接的管网进行修复;对治理模式不合实际、超出实际需求的设施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五)规范工程建设。积极落实《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建立快审快批绿色通道,结合实际精简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流程。加强建设质量管控,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施工行为,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新机制,以常规验收机制为基础,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技术部门骨干、区级河湖长、镇(街道)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村委领导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验收团队,以污水治理设施成效为导向,严把验收关。(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六)落实日常运维。建立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道)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参与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维管理体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区级奖补资金,配套出台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确保各镇(街道)、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效果。属地镇(街道)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运维单位进行运行维护,实现运维管理制度常态化,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配合)

(七)推行社会共治。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镇(街道)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的工作范畴。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借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组织、当地乡贤、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力量,帮助推动项目落地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宣传和问题曝光。(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八)强化成效管理。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在线调度管理、问题转办督办、整改跟踪反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将污水收集率、出水达标率、设施运行率、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实行以效付费。(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四、实施模式

(一)明确实施主体。加大统筹力度,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统筹,以各镇(街道)作为实施责任主体,承担“投、建、管、运”责任,可联合区国资企业结合“区域人居环境整治”“N村连片风貌示范带”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以整合打包实施的方式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二)推进资产整合。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整合,在资产整合过程中要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三)落实资金保障。一是投资建设资金来源方面,各镇(街道)可联合区国资企业结合“区域人居环境整治”“N村连片风貌示范带”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或专业银行政策融资(如国开行“百县千亿、千县万亿”工程贷款资金)解决,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生态环保补偿资金和区内其他涉农涉水资金作项目资本金注入。二是运维管理资金来源方面,将各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费用列入部门年度预算,由财政统筹污水处理费、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落实区级运维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领导任副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和资源,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清理及检查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万企兴万村”等的作用,及时推动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实施监管、资金保障2个专班,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依法依规做好统筹推动、上下衔接、督促检查、用地征地、报批建设等工作。各镇(街道)应参照区的做法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村(居)委会应主动参与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逐步规范村民生活排水行为,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维护,配合做好选址、用地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建立快审快批绿色通道,精简项目申报、审批等流程,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

2.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制度,统筹乡村振兴、涉农、移民等资金用于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运维,将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统筹抓总单位,负责拟定安排年度建设计划督促各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指导建设主体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

4.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乡村振兴工作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指导有关镇(街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一体有机统筹,强化厕所革命工作推进,加强镇(街道)村河湖长建设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延伸;指导建设主体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乡村振兴资金、涉农资金等各类涉农涉水资金。

5.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市政管网及已纳厂自然村的污水管网的日常管养维护。

6.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保障工作。

7.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质监督性监测,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统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指导建设主体申请生态环保补偿资金。

8.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协调下属国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融资、工程建设和日常运维管理等工作。

9.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10.属地镇(街道)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有属地主体责任,负责根据攻坚行动目标和年度治理计划落实项目选址、征地设计以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级补助、乡村振兴资金、涉农资金、生态环保补偿资金等各类资金;负责社会舆情引导、群众动员、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运维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管理考核。

(三)完善配套政策。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依法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参照“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单位削减的污染物纳入可交易范围”的规定,探索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的“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按职责分工)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监测体系,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可作为评优依据或提拔任用考核内容之一。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运行维护考核方案,明确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以奖代补形式落实各级运维奖补资金。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对虚假治理、表面治理、敷衍治理的,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推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17篇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xx年底,各县(市、区)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到20xx年底,水环境功能重要地区、人口相对集聚地区等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以下统称双达标);到20xx年底,所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双达标,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分步实施。遵循城乡发展演变规律和人口流动趋势,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有序推进,优先解决重点区域治理问题。

——因地制宜,精准治污。根据不同地形地貌特征、生产生活特点,科学划定纳厂处理、集中设施处理、户用设备处理或管控治理范围和对象,实现全域精准治理。

——稳步推进,质量为上。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项目周期,进度服从质量,严格把好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防止运动式、一刀切。

——数字改革,提升效能。将数字化改革贯穿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和决策分析全过程,加快推进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水质监测动态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现状。各地要彻底摸清县域内行政村、自然村、常住和户籍人口、现有处理设施与农户生活污水接入处理设施情况(以下简称农户接户)等基础信息,全面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出水水质达标率和农户接户率等数据,梳理各类问题设施清单。20xx年8月底前,完成基础信息收集和录入。

(二)明确技术路线。各地要根据地形地貌、人口分布、产业需求、施工条件等,科学确定治理范围和方式。对城镇建成区周边区域和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采用纳厂处理方式;对距离城镇较远且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优先采用集中设施处理方式;对边远山区且人口较少、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合理采用户用设备处理或管控治理方式。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应满足应接农户70%以上接户、管控农户100%管控的要求。各地要根据处理规模、排放要求,优先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20xx年9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

(三)编制规划计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统筹考虑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需求和能力,以县域为单元,以常住人口为主要对象,组织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20xx—20xx年)。建设规划须经设区市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咨询、县(市、区)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报县级政府审批同意。在此基础上,各地要根据建设规划,编制5年实施计划,明确每年目标任务和实施项目。20xx年9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报省建设厅备案。

(四)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不折不扣、举一反三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山区闲置处理设施整改工作;20xx年4月底前,完成所有闲置处理设施整改工作。对因项目烂尾造成的问题设施,要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设施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等,限时完成整改。

(五)规范项目实施。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抓好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和相关规范标准,加强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设计环节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单位,严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关。项目施工由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重点抓好接户、材料、隐蔽工程、终端设施、闭水试验、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新建或改造后的处理设施进水正常、出水达标。严格禁止使用无产品标准、无法定检测报告、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鼓励聘请村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有条件的地区可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六)强化运维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大力推进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以县域或片区为单位整体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运维,单个处理设施不得拆分运维。20xx年底前,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推广以落实村级、乡级站长工作责任为重点的站长制,完善包括县、乡、村、农户、第三方运维单位在内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城乡一体化运维、一体化管理。完善企业自检、政府委托检测和监督性监测的水质监测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明确运维环节产生的污泥、栅渣、油脂等废弃物的处置方式,20xx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并实施。

(七)深化数字化改革。各地要按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监管服务系统的整体架构和建设要求,同步做好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和本级监管服务子系统的配套建设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完成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强化数据分析和场景应用,构建省市县乡一体联动,规划、建设、运维全流程管理,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综合评价、辅助决策全方位赋能的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20xx年底前,日处理能力200吨以上处理设施率先实现进出水水量、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

(八)引导行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运维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各地可依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制定实施细则,支持运维企业做强做大,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运维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积极鼓励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先进适用成果,严格限制和禁止高耗能、高耗地、高耗材、高污染的落后技术产品,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健康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选择在重点风貌区、休闲旅游产业园区探索开展绿色处理设施和污水零直排村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抓手,明确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会商、抓好推进。省级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省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和运维管理;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制定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意见和用电收费优惠政策;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新建改造处理设施所需的土地指标保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制定和执法监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抓好历史遗留问题设施的梳理和整改。各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统筹谋划,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统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省级财政适当安排奖补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污水处理费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公众参与污水治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美丽浙江建设、全省美丽城镇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层层抓好落实,对工作突出的予以激励。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组建专家服务团,深入基层开展送技术、送服务下乡活动。强化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规范村民建好户内设施、履行维护责任、依法依规排放,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真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18篇

一、整治目标及范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xx年在新发镇花园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分析农村生活污水问题现状,确定xx年度治理主要内容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摸排整治,在统筹结合2020年度新发镇花园村方家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基础上,确定整治范围为花园组、上城汪家等自然村。

二、预期目标及技术路线

xx年度新发镇花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拟新建2685米污水收集管网,新建11处分散式三格式化粪池。项目建成后预期花园村总体将实现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完成治理,60%以上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大幅度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改善农村区域生产和生活环境,同时进一步消除黑臭水体,保持水体清澈。

三、项目建设内容、目标与技术路线

(一)生活污水收集及工程建设内容

1、生活污水产生量

根据《安徽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技术指南(试行)》中对于村民居住的分类,设定为二类,生活污水量按照70L/人·d计算。新发镇花园村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区涉及2个自然村,受益人口为269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吨/日。

2、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①管道。根据各整治区村庄当地情况,采用PE管或功能相似的管道。

②铺设要求。污水管道依据地形坡度铺设,污水干管的坡度应不小于,以满足污水重力自流的要求。污水管道在道路下的覆土厚度不小于,并与建筑外墙、树木中心间距以上。污水管道铺设应尽量避免穿越场地、农田,避免与沟渠、道路等障碍物交叉,并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检查井。

③整治区生活污水收集管道铺设工程计划。根据整治区各自然村居民区长度、宽度和整治区居民居住分散程度并结合污水处理设施位置,预测生活污水收集铺设管道长度等工程建设内容。

(二)环境保护

1、控制施工噪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一般在晚上十点到次日上午六点内不施工,同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

2、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

3、施工废水和油渣处置。施工产生的油渣全部外运处理,严禁随意弃油、冲洗和焚烧油渣。

4、倡导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尽可能地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居民、学校、工程影响,提倡文明施工。

四、资金测算与筹措

(一)投资测算分表

1、投资额概算依据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BDJ/T206-2005)。

2、投资额概算说明

①建筑工程费参照本地同类建筑工程进行系数调整;

②设备购置费:参照厂商询价;

③安装工程费:按设备购置费的.5%计提;

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相关文件计取;

⑤预备费:仅测算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含设备)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5%估算。

3、投资测算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资预算

新发镇花园村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数量等因素合理预算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为5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资金筹措及安排

新发镇花园村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主要由财政资金承担,该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如污水管网的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等。本项目总投资为55万元。

(四)预期示范成效

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美丽乡村的实施,整体将使花园村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将有效地推动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整体环境面貌彻底得到改善,使环境效益、社会效应形成高度统一。

五、保障措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事关全局利益和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必须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教育等综合手段,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创新管理体制、推广先进和使用技术、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交流合作等方面着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做好项目的统筹部署,共同推进项目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责任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严格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建成后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督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抓好农村环境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

六、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项目实施后,整治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涉及到2个自然村,受益人口269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量为吨/天,避免污水的随意排放致使河流富营养化,可大大提高整治区附近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从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二)社会效益。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培养农民生态意识,规范和强化农民生态文明行为,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会的文明进步。让农民在生活污水治理中得到实惠,促使农民逐步形成更加符合生态理念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树立起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通过村庄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和垃圾固废得到整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固废统一收集,有效的解决了大量生活污染的问题。农村社会环境和谐有序,贫富差距逐步缩小,农村环保设施日益完善,环境污染纠纷减少,日常矛盾减少,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农民享受的优惠政策逐步得到落实,各项权利得到保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19篇

为做好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突出问题,保护水环境质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实现全镇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店子社区、埠园社区、东升社区、双泉社区4个社区的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河村社区、官庄社区、河阳社区、阳光社区4个社区的已治理需提升巩固任务,解决村庄内存在农村生活污水乱泼滥倒、污水横流的问题,污水横流、乱排乱倒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二、组织实施

(一)工作思路。各村庄根据各自条件和类型,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灵活选择不同的`污水治理方式。适当采取单村或联村的方式,将收集的生活污水经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小型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可就近回用;确需排放的,应根据受纳水体功能区划,达到有关标准要求。鼓励充分利用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等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单村或联村收集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二)治理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简便适用的原则,实现有害物质和污染成分有效清除降解。

1、对靠近镇驻地且满足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区域,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如河村社区采取接入镇驻地污水收集管网的处理方式。

2、对不能纳入镇驻地污水管网的村庄,如埠园社区和东升社区,因村制宜采取不同方式处理:

(1)对人口较少、居住分散、无法产生污水径流的村庄,鼓励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

(2)对有少量污水径流的村庄,采取对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实施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利用排水沟渠或管道系统收集、处理生活污水。

(3)对污水产生量大的村庄或多户聚居区,可单户或联户设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如一体化净化桶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

(三)时间要求。对尚未验收的河村社区、埠园社区、东升社区于11月之前完成治理并验收通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作区书记、环保办人员任成员,统筹推进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部门工作协调和项目实施整合,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考核评估,加强治理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对所有已完成验收的村居实行常态化督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重要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确保该项工作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20篇

为认真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和抚州市生态环境局《20xx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部署要求,确保完成20xx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为“十四五”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现状分析

至20xx年全县共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6个(含六家桥乡七分村车上村稳定塘1只),涉及32个行政村,日处理规模1980吨,其中:采用无动力厌氧生物处理技术+人工湿地工艺的52个、采用电动装置处理工艺3个、采用稳定塘工艺1个。但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使用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是没有后期管护费用,县财政要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有管护主体和管护资金。至目前为止,我县还有119个行政村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所需资金巨大,治理任务艰巨。

二、工作任务

因村制宜,分类梯次推进污水治理工作,选择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利用高低错落的地形特征,污水处理管网及终端设备设计于各村最低处,便于污水自然流动。根据污水量和污水来源,路线规划遵循“能落地、重力流、全收集、全覆盖”的原则,选择合适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创新推广“无动力+人工湿地”法,大力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20xx年度计划完成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3个,分别是郭圩乡程家村、礼陂镇下斜村和河上镇元家村,整治标准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8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80%,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2%,全县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抓好农村环境整治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牢牢把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正确方向和重点工作,做到抓常态、抓细致、抓深入,从解决农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入手,充分发挥各级基层组织的组织动员优势,压实村组责任,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爱国卫生月、卫生城镇创建、全民清扫等活动,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洁净美化乡村环境,努力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基础。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群众运动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媒介,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农村环境整治的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健康卫生理念,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收集图文素材,深入挖掘、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带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主动投身到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来,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讲卫生、人人搞卫生、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开展好本乡(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加大对乡镇、村级的督促指导。县生态环境局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不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今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督导和技术帮扶,对工作滞后乡(镇)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农村环境整治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21篇

一、工作目标

在xxx内,使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xxx,农村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二、具体措施

1、加强规划引领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村庄规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2、完善收集系统

(1)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污水能够有效收集。

(2)对现有收集管网进行排查和修复,提高管网的收集效率。

3、优化处理工艺

(1)根据不同村庄的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的`污水处理工艺,如生物处理、生态处理等。

(2)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污水处理效果和资源利用率。

4、建立长效机制

(1)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运维管理制度。

(2)保障运维资金投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5、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行效果。

(2)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定期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三、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

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规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项目实施

按照规划和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

3、调试运行

对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调试和试运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验收评估

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5、长效管理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3、加强技术培训

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4、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5、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22篇

一、整改目标

对已建成的设施,按照“一站一策”的整治要求,因地制宜、因站施策,采取接入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完善配套管网建设等方式,强化管护运营,从而有效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果,发挥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益。

二、整改范围

全镇已建成的1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三、整改措施

1.加强设施检修维护。对治污设施损坏严重无法运转的,由镇物业办通知承建单位立即予以修复,确保正常运行;对菌种老化运行效果不佳的,立即通知承建单位或第三方管护单位更换、培养菌种。

2.因地制宜科学建设。对管网不配套、破损严重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根据实际情况,接入城区污水管网。对可以修复的进行修复,抓好配套管网建设,对污水管网进行全面疏通、检修,提高农村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3.落实管护技术支撑。按照“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原则,由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维护、管理,并负责培训村级操作人员,确保专业管护和规范操作。另我镇聘请中介对第三方的管护行为每季度进行考核,并按全年考核结果兑现管护经费。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处理设施要落实专门的`操作人员,开展正常运维,确保设施高效运行。并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整改经费保障,镇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

四、整改步骤

20xx年4月7日-15日为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16日-30日为整改准备阶段;20xx年5月为集中整治月;20xx年6月开展整改工作验收。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打好碧水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各村、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确保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到位、发挥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城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领导组(名单附后),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3.落实资金保障。在县财政资金支持下,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负责补充,专款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工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23篇

一、指导思想

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达标排放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工作目标

1. 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与改造,确保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2. 达标排放: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的频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3.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已建成设施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发挥应有作用。

4. 提升农民生活质量:通过整治,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实现村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

三、主要任务

1. 科学编制规划

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区域布局、治理模式、运维管理、资金筹措等。

2. 提高治理率

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例如,对于山区异地搬迁村庄,可建设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对于人口集中的村庄,可探索建立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沉淀厌氧、人工湿地、多级净化的污水处理模式。

3. 实现管控全覆盖

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推进村内道路硬化工程中配套建设排水、排污沟渠。以存在污水乱排乱流、影响水生态环境等问题的村庄为重点管控对象,通过宣传引导、村规民约等方式,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全覆盖。

4. 做好“回头看”工作

对已完成治理和管控的村庄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巩固整治成果。

5. 开展考核评估

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通过考核评估推动工作持续改进和提升。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部署等工作。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积极筹措资金

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协调指导用好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探索建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及农户付费等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3. 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建立污水治理县组织、镇实施、村具体落实的组织制度以及村民监督、媒体监督、乡镇检查、县抽查的监督制度。明确已建成治理设施产权归属、运行管护责任单位等确保治理和管控效果持续有效。

4. 广泛宣传发动

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将农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及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保护环境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农村环境。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方案 第24篇

为贯彻落实《_中央_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_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环土壤〔20xx〕8号),巩固“十三五”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加快推进“十四五”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咬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为导向,立足我省农村实际和发展需求,统筹衔接卫生改厕、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治理和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健全政策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治共享体系,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重点突出、梯次推进。根据村庄发展和群众期盼,制定差别化治理目标和成效要求,优先治理环境敏感和人口集中的村庄。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政府主导,统筹整合有关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等,选择科学适宜的治理模式,不搞“一刀切”。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护。坚持以用为本,充分考虑后期运行维护,做到设施、管网与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保障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三)主要目标。

到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管理制度和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新增完成35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左右,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完成28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二、重点工作

(一)梯次推进,分类实施。结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保护和改善五河干流、鄱阳湖及重点湖库水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目标,以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村庄为重点区域,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治理。各县(市、区)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清单应于每年3月底前,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筛选、汇总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系统推进,协同治理。结合农村户厕改造,推进厕所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对已建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强化设施运行管护和覆盖面延伸,厕所粪污做到应纳尽纳;对计划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一体化推进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结合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通过连通河道池塘、整治断头河等措施,连通邻近宜连河湖水体,逐步恢复河湖、塘坝、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和水生态功能。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科学实施截污控源、生态修复、清淤疏浚和水系连通等工程,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所在区域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水利厅)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对国家监管清单中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监测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3项指标,原则上每年至少监测1次。(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三)规范推进,专业管理。按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等地方标准要求,引导规范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坚持建管一体化,鼓励以市、县(区)为单位,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和运维整体打包委托,优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户内污水收集设施原则上由农户负责日常维护,户外收集及污水治理设施由运维实施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对居住人口少或居住分散的村庄,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生活污水。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

(四)稳步推进,改造提升。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类制定改造提升计划,落实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完成集中式(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上)设施改造,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设施改造。依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集中式污水设施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有效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无法提升改造拟报废的设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明确报废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并由县级相关业务部门书面报送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存档。(指导单位:省_、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五)创新推进,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在优化治理模式、拓展资金渠道、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树立一批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项目,原则上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申报,专项资金优先分配用于项目法人明确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探索试点、总结经验、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统一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无偿使用、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_、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地方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统筹推进,进一步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责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和执法监管,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派驻县(市、区)的机构协助县级政府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抓好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等工作,因地制宜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周边人口密集村庄延伸覆盖。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省水利厅负责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要素保障,落实用电用地支持政策。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资金,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增减挂钩收入等相关政策以及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等,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护的投入力度。(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范围,支持符合规范管理要求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项目,拓展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实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资源产业开发、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等关联项目或产业一体实施、统筹推进。(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_,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电用地政策。在20xx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治理企业用电免收基本电费,优先纳入用电安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地,并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江西省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规划及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政策法规要求,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指导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三)严格评估考核。每年对上一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评估,20xx年开展总结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并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对各年度任务开展调度、督导和技术帮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四)注重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等贴近农村的优势,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行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