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低保工作总结报告 第1篇
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乌审旗民政局严格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部署要求,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年制定《全旗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及阶段性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进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苏木镇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议,推进会议,调度会议,业务培训会议,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科学开展,有力推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发放民政宣传手册、宣传单,入户走访农牧民,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工作明度,营造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督查,重点检查了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在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低保经办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经督查我旗未发现此类问题。二是认真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享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全旗349户84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和返贫风险监测户逐一进行入户排查,将16户30人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但尚未稳定脱贫的2户5人给予“渐退期”保障;对扶贫部门识别为稳定脱贫对象,经测算收入高出低保标准的3户11人予以清退。三是重点整治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对已备案的近亲属人员进行了入户复核,制定了从申请受理、审核、民主评议、信息公示、审批程序、资金发放、动态管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监督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低保规范化建设,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的发生。低保资金实现差额补助,统一通过“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在每月10日前将本月的低保金全发放到位。四是将信息化建设情况作为治理重点,低保信息系统数据项填报完整、数据录入准确、更新不及时,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资金发放数据一致,认真落实旗级核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坚持“逢救必核”,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定期核对。五是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调查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资金60万元,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服务工作,有效缓解基层低保经办能力不足问题。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
以保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申请受理。各苏木镇在政务大厅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低保申请,按规定发放温馨提示单、一次性告知书、安排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受理申请后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二是规范审核程序。各苏木镇认真落实低保审核的主体责任,按政策规定及时组织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按照100%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对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在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无论审核是否通过都向申请人出具初审情况告知单,未通过及时说明理由。 三是规范组织民主评议。各苏木镇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相关人员组成评议小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议。四是规范信息公示。各苏木镇对申请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审核公示;旗民政局对拟审批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拟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苏木镇、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及政务大厅等场所进行审批公示。旗民政局对全部在享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进行长期公示。五是规范审批程序。旗民政局认真落实低保审批主体责任,收到苏木镇低保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根据低保申请材料、核对报告等调查材料、民主评议结果、公示情况和审核意见,综合提出审批意见,无论审批是否通过都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决定书或不予批准决定书,不予批准说明理由。六是规范资金发放。低保资金统一实行银行卡社会化发放。旗民政局提前将下月低保对象资金发放清单提交旗财政局。新纳入低保对象从下月起发放低保金,经定期复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与财政局衔接,办理停发资金相关手续。七是规范动态管理。旗民政局、各苏木镇分别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复核。对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实行年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实行月审,农村牧区实行半年审、季审。八是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落实旗级核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坚持“逢救必核”,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定期核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进一步做好低保规范化工作。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政策标准。加强对申请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工作,加大对申请对象的家庭财产认定力度,多渠道进行信息核对,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做好城乡低保公示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进行。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将以此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重点抓好工作纪律、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制度、公示制度、低保备案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使真正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得到及时救助,确保群众的切实利益不受任何损失。
乡镇低保工作总结报告 第2篇
一、工作方法
先扩面,后提标。这次提标扩面是低保标准从683元提高到860元之后产生出来的人员和补差额。人数是省民政厅根据省_农调队按照860元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测算出来。县局将省分配的新增指标按照原低保对象覆盖比率和各乡镇实际困难状况,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再根据上述方法分解到村。由村委会摸底调查、评议上报。原已审批享受的低保对象原则上不动,个别微调。A类标准按每人每年860元全额享受;B类标准按每人每年657元执行;C类标准按每人每年417元执行;D类标准按每人每年377元执行;新增低保对象一律纳为第5类,标准按每人每年177元执行。
保障范围,家庭收入核算项目,保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仍按照《XX县农村居民最底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固民字[XX]18号文件执行。
二、时间步骤
1、2月13日至2月20日,为宣传动员、分解指标阶段;
2、2月20日至2月25日,为摸底调查阶段;
3、2月25日至3月20日,为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阶段。3月10日之前村级评议、公示结束,填表上报;3月15日之前,乡镇审核结束,打印花名册、制作光盘、汇总上报;3月20日之前,县民政局审批并公示结束。
4、3月20日至3月25日,为打卡发放阶段,资金落实到户;
5、3月15日至3月25日,各地对农村低保扩面工作进行总结,3月25日之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总结书面报送县低保局。3月30日之前,县低保局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情况,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三、具体要求
此次农村低保扩面对象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因素,一是经各级民政部门多次调查摸底掌握到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60元的.贫困家庭;二是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受灾家庭。要严格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张榜公示,做到情况摸清、对象保准。根据实际,修订后即将公布的《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民主评议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两委扩大会议吸取不少于3至5名村民代表参加的方式进行。
1、高度重视。各乡镇要把提标扩面与当前除雪抗灾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保生活、保生产”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要站在全局和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自觉性。
2、严格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申请审批程序,严格审核,逐级把关。重点把好村民代表评议关和乡镇政府审核关。村民代表评议不得流于形式,要广开言路,充分酝酿,评议结果要张榜公布。确保评议公平、公正,评议结果真实准确。乡镇政府审核要重质量、重效果,一审村级评议有没有落实、有没有进行张榜公布,二审是否确保重点,杜绝撒胡椒面。
乡镇低保工作总结报告 第3篇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按照《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区民政局低保中心的要求。做好迎接市区暗访交叉检查和区低保中心年终检查的准备。镇街于20xx年xx月中下旬对辖区12个社区和10个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1)年初将低保工作纳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重视。各村居高度重视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组建领导小组,重点布置,单独安排,配备专项经费。等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低保工作,直接指导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加强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2)做到张榜公示、听证评议落实到位,程序规范。多数村居按照九步工作流程法对低保工作进行申请审批程序规范。动态管理规范等。区、社区等单位在档案管理规范上进行了思考和创新,将所有低保家庭的台账按照《xx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要求进行了全部更新,并填写完善准确。xx社区等单位在低保日常工作资料的规范上进行了细心和及时归档,各项低保资料美观整齐。
3)严把入口关,管理规范。多数村居按照低保条例规定对低保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重视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规范。xx村社区、协兴村社区等单位积极组织低保对象学习,低保户动态管理收集资料上结合实际,按照ABC低保家庭分类的原则,量少的社区将收集的续保资料进行档案袋归档,量多的社区将续保资料扎捆或用档案盒进行装订。
4)认真思考,方法创新。多数村居在低保工作中积极创新。将低保工作做实做亮。xx社区对低保的就业联动扎实有亮点,公益性岗位开发实在例如建立便民屋,设立修电视、修鞋、缝纫等窗口既方便群众又解决困难家庭的就业问题。xx村社区建立社区微博,宣传低保相关政策和信息,方便群众查阅。xx村社区等单位注重政策宣传,增强城乡低保工作透明度,严把入口关,使低保工作得到很好的良性循环。
二、存在不足
取得了一定成绩,各村居在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的部分。村居在资料收集上家庭成员出具的收入证明不规范;档案资料上审批表、调查表等资料填写不完整,有些资料不够整齐美观,动态管理上续保资料的归档管理不统一,续保资料不齐全。一些社区就业年龄段的低保人数占总低保人数的比例较大;部分社区对低保户中农转非人员以及两劳释放人员管理不按规定参加公益活动或学习的情况比较突出。
三、工作要求
1)规范收入证明的收集,进一步规范低保收入的计算工作。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府办发〔20xx〕1号文件执行核算低保金额。对家庭成员出具的收入证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对过去的低保对象收入计算不准确的及时纠正。
2)所有资料的收集用A4纸存档。低保台账健全、清楚,进一步规范基础资料。规范低保工作资料。低保档案资料完备;听证会议资料齐全,将每季度或每年听证后的低保听证评议表决表、低保听证评议表决票汇总表及时封存,低保听证评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归档;有完善的两榜公示;每月上报的新申请、调增调减的变动名册按月归类;分类管理续保资料完整,建有低保档案和低保户个人档案(一柜一合一档)完善图片资料(听证会、低保对象培训会、公益活动等)全面推行低保家庭承诺书制度。
3)加强对低保户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ABC分类管理,进一步做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低保户不签字报到学习的情况进行处理。各社区就业年龄段的低保对象总数较大,对收入变化比较大的C类低保家庭认真审核续保资料,进行入户调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乡镇低保工作总结报告 第4篇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全县民政干部的努力工作,我县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截止今年11月,我县城市低保享受对象2266户4760人,其中:a类206人、b类人823人、c类3731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万元,年人均补差为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各XX市低保制度,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我县在认真执行上级城市低保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使我县城市低保制度更加规范。县局印发了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和档次划分、不能申请和享受低保条件,以及城市低保申请、审批(注销)流程图。对享受对象中家庭成员进入社保、自然减员、举家外出打工、家庭生活条件好转的等,按规定进行注销。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按照申请、核查、审批的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累计年新增低保对象355人,资金65575元;减少低保对象254人,资金33459元。补差调增119人,资金4277元。补差调减520人,资金14081元。
(二)以公开,促公平、公正
在开展动态管理工作中,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将城市低保办理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最大程度用公开促公平、公正。经过“三次公开、三榜评议”确定保障对象。从今年4月起,县局将全县每月城市低保享受对象名单在县政府网、民政局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金额以及家庭详细住址,且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来信来访工作
共接待来信来访82件,网上投诉36件。根据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查实,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进一步增强了城市低保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二、存在的困难
(一)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工作量大、人员紧缺(现有4人,既要承担救灾救济工作,又要承担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造成跟踪调查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二)乡镇民政干部严重不足。相当一部分民政干部得不到专用,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民政业务工作,全县仅有34名民政干部(兼职8名),只有1名民政干部的有6个乡镇,有4个乡镇社会事务办承担有烤烟任务,兼党政办、妇联、统计、村支书等工作的有7人。
(三)部分居委会干部和城市居民对城市低保政策认识、了解不够,误认为城市低保金可用于撤迁、计生、残疾或高龄补助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是当前形势下正确落实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加大低保工作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向群众大力宣传低保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城市低保相关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答居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对群众的举报城市低保问题,一查到底。
乡镇低保工作总结报告 第5篇
20xx年,我社区在永清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让真正有困难的居民感受到党的温暖,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现就具体的情况总结如下:
就低保工作而言,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努力学习文件,我社区现有低保96户,其中,A类7户、8人;B类38户、77人;C类51户,129人;共214人。同时,协助办事处对社区低保户做到动态管理,目前,我社区无一例因低保引发的上访事件发生。
我社区对低保人员加强管理,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如;‘环境卫生月’活动中,组织低保人员清理社区内的垃圾,铲处小广告。在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服务的活动中,大家都积极主动踊跃参加,受到了居民的好评。
我社区在为低保户、特困户提供服务的'同时,还注重为他们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冬季来临,传统节日也将到来,社区组织辖区单位慰问活动,为社区困难家庭送去米面油,使他们充分的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社区还通过黑板报进行大力宣传,让低保人员树立自强自立为国分忧的思想,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招聘会,并给他们提供信息,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创造就业的机会。
乡镇低保工作总结报告 第6篇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1〕41号)文件精神要求,市民政局在前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础上,扎实开展了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现就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10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54981户、105077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4310户,73953人。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共17485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7011人,农村集中供养3437人。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5796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245元。
二、主要做法
(一)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梳理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落实不到位和反弹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对城乡低保对象中实施备案的人员逐一排查,包括针对村两委换届后村社干部人员变动情况,开展新一轮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备案工作,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新纳入对象“凡进必核”,对已在册社会救助对象100%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复核。加强民政部门低保信息与殡葬信息比对,整改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对已死亡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注销,停发或追缴低保金。
(二)开展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全面摸排易返贫易致贫人口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加强与卫生健康、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开展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帮扶,建立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动态更新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人员纳入了兜底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_、“漏保_问题,确保兜住底、兜牢底,在救助范围上覆盖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为全市低收入人口排忧解难。
(三)全面排查疫情防控等相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贯彻落实2020年以来国家、省级层面出台的因病因灾因疫情困难群众相关救助政策,分别下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方案》和《株洲市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效能,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民政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民生员、网格员作用,重点排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困难群众以及社区内疫情感染患者、密切接触者的家庭生活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单人保”,对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适度扩大特困供养覆盖范围。放宽临时救助申请户籍地限制、简化优化救助申请流程、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畅通社会救助求助热,确保因病因灾因疫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
(四)集中整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相关问题。坚持效果导向,强化专项治理整改落实,集中开展两轮督查检查。今年7月-8月,市局组建5个专项清查工作组,深入对10个县市区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清查工作。针对2018年以来超范围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政策把握不准确、救助业务办理不规范不及时和基础工作欠规范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台账资料、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和实地查看,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督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落实到位。10月底,开展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交叉检查,对2018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抽查,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对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账户频繁支付或大额支付等存疑信息现象。完善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对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对前期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大整改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有关难点问题,通过规范化管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全市累计清理核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应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社会救助(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17亿7563万元资金,涉及万人次。其中,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资金11亿3085万元,占比;通过银行卡发放资金总额6亿4255万元,占比;通过现金发放资金223万元,占比。截至2021年9月底,没有发现问题。
(五)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各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其中的重复信访事项建立了专门工作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处理,严格政策执行程序,抓好经办人员教育培训,做好上访群众政策解释工作,提高社会救助业务水平,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抓紧抓细抓实,解决后脱贫时代中“防止政策兜底兜不住”问题,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件风险,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事件,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的发生,保障困难群众的利益,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六)持续整治低保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问题。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联查通报反馈机制,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高质量完成_部署的任务,集中纠正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集中公开通报,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通过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官网等自媒体,向全市公布市级和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求助热线,畅通和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确保生活困难的群众“受助有门、救助及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各县市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抽查,规范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和事项办理程序,提升为民办事能力和服务态度,及时有效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工作成效
(一)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围绕“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退尽退”,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重点排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和清理纠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截止到目前,累计排查330万人口,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数2320户、4840人,其中清退“政策保”41户、79人,死亡人员退出低保1020户、5117人,其他1259户、3254人;新纳入低保对象2210户、2993人,其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数1083人,受疫情影响纳入低保对象2户4人,其他2208户、4030人。全面摸排低收入家庭困难重点人群10673人,全市100%的县市区、100%的乡镇(街道)、92%村(社区)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信息台账,共采集低收入人口(不含低保家庭、特困人员)1335户、3800人并及时录入省民政厅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其中,城市低收入对象204户、442人,农村低收入对象1131户、3358人。对其中符合条件的1000名对象,100%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和照料工作,新纳入有集中供养需求人数174人,其中安排入住机构人数174人;新纳入分散供养人数402人,其中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人数402人。
(二)全面排查,积极发挥在疫情防控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自7月30日株洲通报首例感染对象以来,我市第一时间下发了《株洲市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方案》。全面排查社区内疫情感染患者、密切接触者的家庭等重点困难群众32853人,做到了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及时足额发放资金,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累计救助外地困难群众近50人次,受理临时救助591人次、支出金额万元;折价供应粮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资万元,发放防疫防护用品“爱心包”11万元。开通14条24小时接听的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累计接听热线电话1300人次,主动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25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受疫情影响纳入临时救助22人次。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特别是对独居的失能半失能对象,采取“一日一电话、一周一上门”的方式全面排查,对发现情况异常的,及时报告并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全市万分散供养对象实现了委托照料全覆盖,主城区1115名分散供养对象实现了核酸检测全覆盖。
(三)全面督办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中发现问题线索整改不力问题,整改腐败和作风问题。
督办县市区民政部门查处情况问题线索共2条,分别为醴陵市和经开区各1条,查证属实醴陵市线索1条。认真梳理各类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尚未办理或处置不到位的,建立了工作台账,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处置率达到100%。2018年以来重复信访事项13个,其中投诉举报5个,已处置到位数5个;求助申请数8个,已处置到位数8个。无上报问题线索数、立案调查事项、问责干部事件、以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们坚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关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台账中家庭的基本情况变化。监测过程中发现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并及时退出台账;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要应救尽救,但不退出台账;对不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新退出的人员要纳入台账进行动态监测。要结合主动发现机制,定期摸排台账管理意外的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和困难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台账进行动态监测。
(二)持续开展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要会同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研究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查询及信息共享办法,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办法,进一步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具体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在救助申请上试点“线上+线下”,在救助审批上实行“计算为主、评议为辅”,在救助方式上实施“精准差额救助”,在救助模式上探索推行“资金+物质+服务”,在救助范围上覆盖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为全市低收入人口排忧解难。
(三)持续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问题。民政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定期严肃查处县市区、乡镇、村(居)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各县市区审核确认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及时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配合协作,从严从实做好监测比对、摸底排查、政策纳入和问题整改等工作。
(四)持续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堵塞发放漏洞。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继续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五)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纵横贯通。“互联网+社会救助”理念下,应整合各类社会救助信息,建立一个统一、自由流通、无障碍共享的社会救助信息网络平台。具体来说,要整合县、市(区)乡镇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横向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纵向把不同层级的社会救助部门之间的工作贯通起来,搭建跨部门、多领域、多层级、互联互通的社会救助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社会救助申请的家庭经济状况多部门快速核查。要加强社会救助基础数据库建设,统一数据标准,规范数据互通方式,畅通信息互通共享通道,有效排除不同层级、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障碍,实现社会救助工作与“互联网+”的深层次融合。
(六)加强宣传督导,用“六应”兜牢民生保障网
各地民政部要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办实事的成效。对边缘困难群体,确保“应保尽保”;对新增贫困户,确保“应兜尽兜”;对突发困难群体,确保“应救尽救”;对困难残疾人,确保“应补尽补”;对“一老一小”,确保“应养尽养”;对“三留守”人员,确保“应帮尽帮”;对救助资金做到“应发尽发”。加大巩固提升行动宣传力度、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总结、推广巩固提升行动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挖掘正面典型,讲好社会救助故事。
乡镇低保工作总结报告 第7篇
20xx年度,社区民政低保工作在市低保局和办事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民政所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范围内做到能进能出、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不漏保、不虚报,现将20xx年本社区的低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度,社区共有低保户109户,222人。低保类别情况为:1类1户;2类:14户;3类94户;低保特困户5户,今年共新增低保6户,基本实行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得到了好评。
二、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1、社区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社区低保对象,并根据国家相关制定及条例制定了社区低保工作管理制度;
2、低保对象的产生、申请手续办理及筛选审查,由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负责把申请人的名册报市就业局安排培训就业,
3、经培训后仍不能上岗的.,报市民政局审批后,进行张榜公示后派专员进行核查;
4、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负责低保各项工作协调管理工作;
5、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及隐性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保障金的申请工作;
6、通过各种形式(如:发放宣传单、社区宣传栏等)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7、社区低保对象均自愿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强化了低保对象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的意识。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志愿者进入社区进行环境保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活动,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8、大力开展再就业工程,截止20xx年底,社区帮助没有工作的失业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其中有7户低保对象实现了再就业,使其家庭基本脱贫走出了低保对象行列。
三、低保档案统一规范
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统一表格、装订规范,并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四、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对个别低保户对象的家庭详细情况了解的还不够详细。今后,社区将利用对辖区居民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时,进一步对低保对象的详细情况进行补充了解;
2、对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低保概念理解不够。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彻底改变_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_就是_享受国家福利待遇_的错误观念;
3、鼓励低保对象积极再就业的力度不够。今后,将加大激励低保对象再就业机制,帮助低保对象通过劳动致富走出困境。
乡镇低保工作总结报告 第8篇
低保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构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如何把低保政策落到实处,把有限的“三农”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今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村(居)委干部执行低保政策的准确率,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规程,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在群众的积极参与和监督下,全市共取消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835户(其中低保户主死亡462人,村干部亲属63户,离任村干部46户,孤儿成人5户,企业退休人员128户,生活好转脱贫1131户),取消率7%。将符合条件的1340户及时纳入低保。社会反应良好,群众比较满意。现将核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民政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低保核查工作,亲自参与核查方案的研究和部署。
一是召开3场专题会议(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局机关会议,民政办主任会议)。亲自动员部署,为全市上下步调一致、同心协力做好核查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成立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全体正股长为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为核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人员力量。
三是制订了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核查的'工作方法、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内容。同时,市政府成立督查组(由市府办、纪委、财政、民政等部门成员组成),对全市低保核查工作进行督查,保证了低保核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广泛宣传,全面自查。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将低保核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各类型会议,传达低保核查的要求,并在一个月内(4月份)完成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自查。
一是组织人员力量,分组进户调查,要求进户调查率达到100%;同时填写下发的《低保对象调查登记表》,将所有低保对象的现有情况尤其是家庭收入情况如实填写,并附上调查人的签名确认及户主的签名确认。
二是村(居)委、基层单位将现有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上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对象再一次进户核实。
三是召开集体会议(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进户调查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根据低保政策确定退出低保对象的人选。
四是对拟取消户做好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说明退出的理由;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
五是对重新审核后符合低保条件的所存有对象进行分类建册登记。具体分为三类:孤寡户、病残户、有劳动能力户。登记表由户主签名,进户调查人签名。民政办主任,分管民政的领导签名并加盖村、镇公章确认后,如期送市民政局备案。
(三)加强督查,工作到位。为了确保低保核查不走过场,由市政府组成的8个督查组利用一个月(5月份)的时间分赴20个镇(街道)、17个市直单位,开展督查。督查工作组随机抽取3-5个村(或基层单位)进行复核。复核的方法:一是召开各类型座谈会,听取该村对本次核查工作情况,及本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汇报;二是走访群众,了解对该村低保对象准确率的反馈及有无违规拿低保、办低保以及村干部私拿低保款等行为情况;三是到低保户家中实地调查,了解低保款发放情况,了解低保户对低保工作的意见。督查组到镇(街道)、市直单位的督查率达到100%。随机到村督查率20%,抽取村到户督查率50%,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强化监督,保证质量。本次低保核查工作得到了市纪委驻民政局派驻组的全程参与。同时,在各村公示栏上也公布了市、镇、村举报电话,可以说是一次全程阳光操作的过程,在村级基层涉及面也比较广泛,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如大坪镇鸽池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低保户,这样的形式准确率高,群众满意,使原来的问题村转化为平安村,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一)低保的核查还存在空白村,原因是村干部怕得失人情,不敢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畏难,怕得罪人。
(二)低保政策宣传有待广泛深入,群众对低保政策领会不够,村干部也不能把好低保准入关。
(三)村委一级在动态管理工作上,不够大胆仔细,造成未能及时取消应该退出的低保对象。
(四)各镇(街道)民政办干部人手不足,入户调查面不够广泛。
三、今后工作计划
根据目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扩宽核查到村工作面。民政局将对未开展自查的空白村重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100%的村通过核查。
(二)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
1、将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有关文件在民政网站公布。
2、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通过组织媒体宣传、设立固定公示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及其实施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
3、加强对镇、村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理论与业务培训班,为基层培训高素质的业务骨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兴宁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兴市府[xxxx]47号文件)和上级民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有关申请、审核、审批的规定,把好低保对象进出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低保户主死亡和家庭生活好转的低保对象及时取消;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四)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制度。要经常开展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新纳入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完善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追究制。建立举报检查制度,对群众举报事件,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力度。根据低保对象不同情况,采取分类定期审核办法。对于收入来源比较明确、变化不大、长期贫困的家庭实行一年复审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群众产生新的异议的对象进行随时复审;对下岗工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到社保局核查其是否已领取退休金,实行半年审核一次。根据复查掌握的家庭经济状态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手续,及时向社会公示。
乡镇低保工作总结报告 第9篇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我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乡20年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20年以来,我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措施,以农村低保为工作重点,严格低保操作规程,把入户调查作为审批程序的重中之重,成立由乡纪委、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到村入户,入户调查率达98%以上。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目前全乡共有4046户4316人申请了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新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始终把它当成一件“保民生、促稳定”的大事来抓。按照市、县关于农村低保工作的统一安排,乡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低保工作,并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的新街乡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在低保提标扩面调整期间,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由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并与各村签订低保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督促各村提高认识,认真抓好低保工作,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贯穿到农村低保工作的全程中去。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各村在办理低保时严格程序,坚持低保审批“十一流程”(户主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村民评议--张榜公示--村评议小组评议--张榜公示--报乡领导小组审核--张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张榜公示--发低保资金),全面推进村民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制度,坚持以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为依据对低保户进行审核,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行为。在乡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组织下,各村都成立了由村“三委”成员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11人,全程参与本村低保审定工作。在县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规范档案管理,强化督导检查
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低保中出现的问题,我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对已参加低保的4046户4316人农村居民逐户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建立统计台账,同时,要求各村进一步建立健全低保档案,真正做到信息真实,资料完整。
(四)加强监管,确保资金足额发放
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乡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20年,我乡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有序开展,保障对象由原来的3066人增加到了4316人,全年新增了1250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在动态管理下实现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通过不断完善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健全保障机制,我乡目前已将最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乡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与不足: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
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
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
我乡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三)基层人员少,部门配合力度不够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浩大的复杂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新街乡民政办只有两个人,要管理优抚对象、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农村孤儿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务对象有近两千人,再加上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等工作,导致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四)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
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农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四、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随着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公共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民政办落实各项低保政策,如监督、检查等都会有许多矛盾不好解决,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滞缓了农村低保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因此,农村低保工作要想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
第二,基层低保工作力量薄弱是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问题,只有完善的低保网络才能保证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帮助最贫困的群众,让保障金切实发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上。因此,要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就要继续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加强低保业务培训,使之不断呈良性发展。
五、下步工作打算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县政府、县民政局的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领导,加强学习,精心组织、猜抓落实,全力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真正把农村低保工作抓成解民忧、排民难、得民心的“得政工程”,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平安新街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