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社会文化环境分析报告 第1篇
文化旅游行业的细分领域广泛,涵盖了城市与乡村IP、科技、文化创意、沉浸式体验、非遗、研学、运动以及演出等多个方面。
城市与乡村IP:深挖城市文化特征,包括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创造地域特色鲜明的城市IP;同时,依托乡村的自然风光和民俗文化,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体验项目。
科技:元宇宙、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推动文旅产业新质生产力形成,如沉浸式博物馆、AI创新产品等。
文化创意:将文化创意融入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品等实物产品中,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文化内涵。
沉浸式体验:通过VR等科技手段,打造高度复刻或创新设计的场景,让游客获得身临其境的体验。
非遗:举办非遗节庆活动、非遗体验馆等,吸引游客体验传统文化。
研学:结合教育目的和旅游体验,设计寓教于乐的研学课程和活动。
运动:通过户外运动、体育赛事等活动吸引游客参与,提升旅游的趣味性和互动性。
演出:通过大型演出、音乐节等活动吸引游客聚集,形成独特的旅游消费场景和文化氛围。
旅游社会文化环境分析报告 第2篇
旅游业发展至今其文化属性表现愈发突出,欣赏民族文化、品味民族文化、感悟民族文化、追求民族文化是现代旅游者对旅游活动的终极要求。因此,展现民族文化内涵、张扬民族文化个性、突出民族文化差异性是我县旅游业不变的灵魂和永久的主题。为深度挖掘民族文化精髓,加强民族文化与旅游的有机融合,提高文化旅游品位,进一步打造“神秘湘西”旅游品牌,根据县委、政府部署和安排,永顺县民族事务局日组织了专门的调研组,对我县的芙蓉镇旅游进行调研:中国文秘站
一、芙蓉镇民族文化与旅游开发现状
我县是一个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县。主要居住着汉族、土家族、苗族等民族。全县万人,土家族有万人占总人口的75%。历史悠久,民族性突出;民族文化遗产得到不断的传承、不断光大、不断变革。这里沉淀着民族千年的智慧结晶,内容博大精深,她包含民族历史文化、民族饮食、民风民俗、民间工艺、土家特色建筑等,而芙蓉镇更是土家族重要聚居区和发祥地,之所以备受广大游客的青睐,之所以被县委政府不遗余力将其打造为我县旅游黄金带,其核心就在于除了分布自然旅游景观之外,更为迷人的地方在于她是一座千年古镇,陈列着溪州铜柱等土家民族创造的、极为丰富的、以文化遗产为主体的众多人文旅游景观,这里遗留着大量的古建筑和土家民族特色建筑,而这正是大批游客心仪芙蓉古镇的重要理由。
1、历史文化
芙蓉镇是一座具有3000多年历史的的古镇,它是土司统治溪州800年重要交通要道,商贾云集,号称“酉阳雄镇”,原名王村,因中国电影泰斗导演谢晋、著名明星刘晓庆主演的电影《芙蓉镇》在此拍摄而得名。土家族起源于斯、统一于斯、建都于斯、发展鼎盛于斯。被专家誉为“土家源、千年古镇”。因得舟辑之利,可上通川、黔,下达沪、杭。五代十国时期(公元939年),溪州刺史彭仕愁与楚王马希范发起土家历史上最著名的“溪州之战”,公元940年双方言和立铜柱(现存该镇,是国家一级文物保护单位)于该镇会溪坪。明嘉靖年间,“东南战功第一”的抗倭英雄彭翼南就是由该镇起程,率部三千前往东南抗倭。而这里发现和挖掘的汉代古墓与_堂、红军医院等见证着该镇的历史。
2、自然生态文化
古镇三面环水,自古以来就是水上交通要道,窜镇而过的营盘溪瀑布连着瀑布,尤其是王村大瀑布,高101米,宽60米,飞流而下,声响如雷,故芙蓉镇又被称“挂在瀑布上的千年古镇”。沈从文先生曾对古镇王村赞道:“白河中山水木石最美丽清奇的码头,应数王村,夹河高山,壁立拔峰,竹木清脆,岩石黛黑,水深而清,鱼大如人”。镇内还有著称“天下第一漂”的漂流和猛洞河沿岸秀丽宜人的美景。这些鬼斧神工朔造的奇特美丽的芙蓉山水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了天然资源和生态条件。
3、土家饮食文化
土家族具有丰富多彩的饮食文化,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造就了土家族酸辣香的饮食特性,积累并创造了品种繁多、风味各异的民族特色佳肴。天下第一螺、土家腊肉、猛洞河桂花鱼、土家酸菜等传统饮食和小吃蒿子粑粑、刘晓庆米豆腐等都使很多游客吃了忘返;而伴随旅游业的'蓬勃兴起,樱花蜜酒、牛头宴、土王全席等具有千年历史的美食开始重放光彩。即传承推广了土家饮食文化,又达到了以食促游,以食创收。
4、特色建筑
土家族先民古居溪州,早在采集狩猎时期,土家先民以树筑巢、以石垒屋、以石洞而居。“洞穴居”后来与兄弟民族建筑文化交融后发展成明清时期的封火统子大屋;“树巢居”则是土家先民为防潮湿防野兽在树上搭建居住的简陋窝棚,后与兄弟民族文化相互影响发展成今日的转角吊脚楼,成为溪州土家族当代的主要建筑风格。土家族民歌唱到:“唱支山歌难开头,木匠难起吊脚楼,铁匠难打钓鱼钩……”,转角吊脚楼的主构特征为吊脚转角,下吊金瓜,上挂猫弓眉枋;吊脚廊栏、门窗多扎“万”字花格;吊脚下栏廊枋多通雕“万”字浮雕花边。屋顶坡面小青瓦,飞檐翘角,翘角以雄为美。而在芙蓉古镇这种转角吊脚楼有土王行宫、红军医院等与古镇五里石板街构成了古镇标志性建筑,而石板街上磨光发亮的石板更是见证了古镇千年发展历史。
5、土家服饰文化与民间工艺
自古以来,土家族的服饰就是别具一格,分男装、女装和童装,头戴青丝帕,脚穿麻草鞋,彩丝绣钩花……形成自己的服饰文化。土家人善于绣花和织锦,自称“西兰卡普”,在古镇依然建着具有土家特色的织锦作坊,生产出土家服饰、土家织锦和绣花鞋垫。芙蓉镇上土家人与织锦作坊一样建有独具特色的竹篾加工作坊,编织出土家人特有的筛、簸以及_歌中精致的小背篓,同时还有石雕、木雕、根雕等,并以此来招揽游客。
6、民风民俗
土家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自己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学。其内容丰富,有神话、歌舞、传说、民歌、丧葬文化等。取材极为广泛,主题明确,表现生动,流传深远,具有多学科价值。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风民俗,如土家族摆手舞、毛古斯舞、土家族打溜子、土家族梯玛歌、土家族民歌、土家族过年赶年等,而这些民风民俗与旅游的有机融合在芙蓉镇都有了一定的尝试。
二、芙蓉古镇发展民族文化特色旅游的契机
1、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打造。永顺县委政府连续几年经济会议提出了旅游发展王村的战略决策,从资金、政策上给予了倾斜,给芙蓉镇发展民族文化旅游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
2、良好的发展空间。新建的国家二级公路1828线穿镇而过,张家界-王村-凤凰旅游线路已成精品旅游线路,电影《芙蓉镇》的拍摄,《乌龙山剿匪记》、《血色湘西》取景拉动了芙蓉古镇民族文化旅游向前发展。
3、土家族原始戏剧舞蹈毛古斯入选奥运开幕式。原始戏剧舞蹈毛古斯产生于土家族祭仪式中,土家语称“谷斯拔帕舞”、“帕帕格次”或“拔步卡”。作为湖南唯一入选奥运开幕式的表演节目,在国人和世人面前展示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土家族文化。这也给土家族聚居区和发祥地芙蓉镇发展民族旅游提供了天赐良机。
三、芙蓉古镇发展民族文化特色旅游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旅游硬件建设,整合民族文化资源。搞好民族文化旅游,应重点突出、特点鲜明、丰富多彩的展览出民族文化,应避免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单一性,因地制宜,加强组合,包括文化景观与自然景观的组合,主题不同的文化遗产景观组合等。加强民俗村,歌舞广场等硬件建设,如发展土家族民俗游,把当地土家族的民俗风情(包括服饰、居住、饮食、歌舞、婚俗、土家织锦、刺绣等)组合后向游客集中展示,吸引游客。同时也给那些没有机会向更多游客进行展演的单项文化遗产项目提供展示平台,可谓一举多得。加强行业管理,对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区居民进行专门培训,进行民族统一着装,学会简单的土家语。对古街进行集中改造修
建,构建土家吊脚楼群,打造土家一条街。
2、重视节庆、广泛宣传。土家族民间节庆尤其是土家族节庆本身就是一项价值非常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而在这一大项目下又有许多不同类型的子项目,可以说民间节庆是集中展示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绝佳平台,例如,土家赶年过年,四月八、六月六、七月半等。首先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不断引导、积极宣传民间节庆。其次,在重视开展民间节庆的基础上,汇集众多的遗产项目,策划举办了多项融经贸、体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节庆活动,如“中国土家族毛古斯节”、“土家族社巴节”等,通过多种媒体的全方位宣传,使很多平时难得一见的土家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不同的展演形式闪亮登场,让参观者大饱眼福,也让来自民间的艺人或表演者,无论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得到收获,提高传承保护民族文化的积极性。
3、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促进民族文化和旅游的有机融合与可持续发展。一是以旅游开发促文化遗产保护。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两者并不对立,只要正确看待两者的关系,处理好两者间的关系,保护与开发是相辅相成的,保护是为了我们更好的所用,而科学的开发行为带来的效益是促使资源得以更好的保护。二是用民族文化促进旅游发展,随着芙蓉镇旅游品牌价值升位,应抓紧对弥足珍贵的土家族民族文化遗产资源的深度开发,在遵循保留文化遗产原真性的前提下,开发出我县区域内的以展示土家族文化遗产为主题的众多旅游活动与旅游景观,进一步丰富芙蓉镇旅游内容,突出芙蓉镇文化旅游内涵,保持芙蓉镇旺盛的生命力与吸引力。三是搞好民族文化与旅游的有机融合。我县民族文化遗产、特色工艺的多数传承者和拥有者因开展旅游增加了自身收入,改善了生活,甚至脱贫致富,使他们感受到自身文化的经济价值。同时也要把我县民族文化遗产、特色工艺的传承者和拥有者更多的投入到我县的旅游经济发展,促使他们提高保护自身文化的自觉性,加入到保护文化遗产的行列,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的有机融合。从而保证我县民族文化与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最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旅游社会文化环境分析报告 第3篇
根据政协凉山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关于开展“打造民族特色村寨推动民族文化旅游”调研的函》通知要求,为积极打造美姑民族特色村寨,进一步推动民族文化旅游不断发展建言献策。20xx年5月9日,美姑县政协组织规建、文广、民宗和毕摩文化研究中心等部门,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座谈走访等形式,就“打造民族特色村寨推动民族文化旅游”这个课题深入龙窝、树窝和依果觉等乡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
美姑地处大凉山腹心地,幅员面积2573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292个行政村,总人口26万,其中彝族占98。6 %,农村人口100%为彝族,是个典型的彝族聚居县。县境内沟壑纵横,峰峦叠嶂,自然风光迷人,旅游文化资源得天独厚,彝族文化底蕴深厚,彝族美食别具一格,享有“毕摩文化之乡”、“美女之乡”、“摔跤之乡”、“熊猫之乡”、“玛瑙之乡”之美誉。
自20xx年_与财政部联合下达文件,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以来,美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筹协调指挥建设。通过开展彝家新寨、美丽乡村和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全县民292个行政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村寨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群众收入大幅度增长,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民族特色村寨效益逐步显现。20xx年9月,我县依果觉乡古拖和四季吉两个村分别入选四川省第一批传统村落名单和住建部、文化部、国家_等联合公布的中国第二批传统村落名录,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成绩显著。
(一)科学规划,整合资金,狠抓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与保护。
美姑县委、县政府始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结合“彝家新寨”“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建设,整合资金,狠抓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与保护工作。为了摸清家底,更好地保护发建设民族特色村寨,推动民族文化旅游不断发展,深入全县292个行政村开展传统村落摸底调查,摸清传统村落的传统建筑、数量、类别、保存状态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情况。对传统村落进行资源评审,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依果乡古拖和四季吉村、龙窝乡洛木干村、树窝乡大弯村、拖木乡木破洛村、苏洛乡尔格达村、极楚村等传统村落档案册,分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环境与发展条件的优劣势,明确村落发展定位及发展途径,科学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20xx年,组织申报省级和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20xx年9月,古拖和四季吉两个村分别入选四川省第一批传统村落名单和住建部、文化部、国家_等联合公布的中国第二批传统村落名录。20xx年又申报了尔格达、木破洛和依楚三个村,并启动瓦侯千户彝寨、破洛村、格达村、极楚村和阿居曲村等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二)加大彝族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
几年来,我县整合各类资金投入村寨建设,有效改善了各村寨的公路、通讯、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落后状况。已建成的古拖、四季吉等民族特色村寨通电、通水、通路率都达100%,有线电视入户率达100%,等都有了村小,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村寨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也不断促进了乡村旅游发展。
(三)不断培育民族文化旅游产业。
美姑充分利用“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农业资源和独特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特色村寨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积极引导开发乡村旅游。目前,在古拖、四季吉和阿居曲等一些传统村落建起了优质高山苦荞、良种马铃薯种植基地,美姑山羊、崖鹰鸡养殖基地,还有药材种植等特色产业,为当地农民群众增加了收入。还根据各个村不同的地域和不同的民族特色,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利用和传承工作,也通过举办彝历年、尼姆。约沙茨、阿依莫格等各种民俗活动,不断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村民参与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资金短缺。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外来文化的不断冲走,彝族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也逐渐被改变,村民们也非常向往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方式,不喜欢传统落后的居住条件和方式,不喜欢住简陋的瓦板房,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建设积极性都不高,具有彝族特色的传统村落正在逐渐消失。通过这次调研,20xx年依果觉乡四季吉村原有100户,现只有78户,短短几年内已拆了30多户,古拖200多户拆了70多户,树窝乡大弯村四组,以前全是彝族传统建筑,现只有十几户。
(二)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部分传统村落和传统彝族建筑遭到破坏。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因重视度不够或规划建设等原因,有部分传统建筑风貌遭到破坏,原有的彝族传统建筑瓦板房,逐渐被砖瓦房所代替,原来的木材、石材逐渐被塑料、钢板等现代材料代替,原有的纯朴、宁静、有序的传统村落和乡村氛围逐渐消失。
(三)在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过程中,特色不够明显。
在彝家新寨建设、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新建的村寨虽然基础设施完善,村容村貌整洁,清一色的民居都是新式建筑,一派社会主义新农村景象。但就其建筑风格和文化特征来说,只体现了“新”,没有体现出“特”,彝族文化气息不浓,彝族符号和彝族元素使用较少,甚至没有,直观上没有一点彝族村寨的印象。
四、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规划,合理保护。
特色村寨建设是打造全域旅游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造全域旅游的重要抓手,必须举全县之力,整体规划布局、综合统筹管理,实现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因地制宜对特色民族村寨进行准确定位,根据我们彝族自身特色,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科学制订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规划,要进一步与全域旅游,特别是生态旅游融合发展,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保护与开发。在建设过程中既要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保护和发展结合,又要规划引领、分类指导,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着力建设具有彝族特色的村寨。
(二)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要结合发展规划,统筹改善特色村寨生产生活条件,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特别是供水、供电、网络覆盖、连户路硬化、停车场、特色民宿、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同时,要积极开展村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村寨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建立健全村寨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和村容美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旅游接待能力。
(三)加大政策与资金扶持力度。
要把特色村寨建设与彝族文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与民族文化旅游经济开发等结合起来,以特色村寨建设为平台,以美丽乡村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项目为载体,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共同努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特色村寨建设资金投入较大,多想办法,多方面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在整合资源和资金上下功夫,切实为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不断挖掘民族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特色村寨品味。
旅游社会文化环境分析报告 第4篇
旅游业被喻为无烟的xx产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迅猛的产业之一。近年来,在我国旅游文化产业蒸蒸日上的大背景下,湘西xx苗族旅游文化产业来势很好。据统计,2013年接待游客万人次,直接旅游收入5338万元,占全县旅游总收入的40%以上,在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特殊作用。
湘西xx苗族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方面给当地带来了经济发展,也引发了社会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关注和保护;另一方面,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善,急功近利,管理缺位和保护不力等原因,也带来了环境被破坏,文化被误解、歪曲等负面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凸显了湘西xx苗族传统文化在立法方面的缺失和执法方面存在的不足。因此,加快xx苗族文化旅游的立法步伐,尤显迫切。本文就此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旅游开发对xx苗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开发过程其实就是保护过程,要在发掘、整理和提炼xx苗族、风俗习惯、历史掌故、神话传说,民间艺术,舞蹈戏曲,音乐美术,民间技艺,服饰饮食,接待礼仪等苗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同时,注重保护。当前,xx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过程面临突出的法制问题。
一是商业化趋重,苗族文化“失真”问题;
二是文化同化使其原生态环境开始面临的破坏。
(一)当前xx苗族文化旅游资源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立法方面不到位,甚至缺位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湘西作为湖南省旅游大州,虽然依据《xx》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旅游法》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成绩有目共睹,但问题也不容小觑。当前,就xx区苗族文化旅游立法工作事前调研不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缺乏针对性,未突出地方特色,有的如《xx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尚未出台,虽有规划,未有保护条例,法制缺位。有的立法内容过于原则性,缺乏有效规范,实践中缺乏操作性,为旅游资源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同样立法中重视旅游文化资源法律保护,对xx区苗族文化旅游资源缺乏关注。
二是执法方面也面临缺位与不到位的问题。xx景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机构一直没有成立,管理存在缺位。行业协会作为自律组织也没有成立,行业管理规定落实不够,缺乏标准化。
(二)发展xx旅游文化产业的法律对策。
一是xx苗族文化旅游资源法律保障应坚持四个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xx苗族文化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在制定景区规划时加大对资源的法律保障,实现可持续性;坚持预防为主原则,xx景区独特的景观与周围自然环境浑然一体,一旦破坏,后世修补无济于事;实际可操性原则,结合xx景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与法规政策、法律、《条例》相衔接,解决法律实际过程中的区域差别问题;坚持公众参与原则,民族文化植根民间,开发与保护必须建立民间主动参与上。
二是加强对xx区旅游文化资源调研,使立法具有民族特色。加强就xx景区旅游文化资源开展资源调研,使立法具有民族特色。加强就xx景区旅游文化资源开展立法调研,制定立法规划,加紧出台xx非物质文化、xx景区,苗族特色建筑等方面的法规,及时有效地保护文化旅游资源。地方性法规一定要具有区域色彩和苗族特色,在立法中加以规范。
三是通过立法实现xx景区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的分离。xx景区旅游文化资源所有权属国家、管理权在政府部门,经营权属开发商和经营商,但是xx苗族文化属于本地区所有、集体所有的部分产权,建立通过收购或其他方式解决,属于个人的产权建设采取变通试解决。鉴于过往政出多门,“管理多头、管理混乱、都在管理、都不管理”的`局面,建议在xx景区设置统一权限的管理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依据地方实际,采取独创性的管理模式。
四是通过立法解决xx区村、镇共享发展收益机制。在立法中明确xx苗族地区对发展方式的选择权和参与权,尊重民族习惯,保护民族文化,促进xx景区民族文化活动中的村镇参与,群众参与,赋予群众在规划和决策中的发言权和收益权。在立法中明确规定,xx苗族地区村、镇参与,群众参与利益分配机制和补偿机制,有利于苗族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五是加强对xx景区旅游文化资源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规范旅游文化开发与保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