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隐患排查报告 第1篇
为了促进企业未来更好的进行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现给企业提出建设性建议如下。
1、定期对企业厂区进行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以便实时了解厂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从而更好地实施相关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2、鉴于场地调查的不确定性,从人群健康角度考虑,生产场地在后续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征询主管部门意见。
3、按照要求和规范每年对生产场地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4、建议对厂区地下水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在场地后续使用过程及新改扩建项目中,建议企业规范作业,进一步做好三废管理,避免相关物料泄漏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5、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
土壤隐患排查报告 第2篇
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拆解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历年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见表2-2。
表2-2现有项目审批及验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方式
建设内容
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原环评批复量
实际规模
环评批复时间
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时间
排污许可手续
苏北废旧电器电子元件、报废汽车处理中心项目
报告书
年拆解废旧电器、电子产品100万台
年拆解废旧电器、电子产品100万台
2010年11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淮环发[2010]261号)
2011年12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土壤隐患排查报告 第3篇
(1)《_环境保护法》;
(2)《_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3)《_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4)《_水法》;
(5)《_水污染防治法》;
(6)《_环境影响评价法》;
(7)《_土壤污染防治法》;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9)《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1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家_环办[2004]47号);
(2)《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3)《_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
(4)《关于贯彻落实<_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3]46号)》;
(5)《_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6)《关于发布<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78号);
(7)《淮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淮政发〔2017〕86号);
(8)《关于印发2023年淮安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淮环发〔2023〕35号);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环境保护部,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5日实施;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环境保护部,2019年12月5日发布,2019年12月5日实施;
(3)《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环境保护部,2019年12月5日发布,2019年12月5日实施;
(5)《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7)《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8)《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1)《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拆解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准安工业园区通衢西道80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2)《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拆解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旧空调拆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拆解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拆解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甲类仓库地勘项目》();
(5)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拆解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土壤隐患排查报告 第4篇
序号
名称
主要成分
使用量(t/a)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自行利用或处置量(t/a)
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名称
备注
原辅料
固体废物
背光灯管
废弃电路板
废矿物油
石油烃(C10-C40)
废活性炭
三元催化
废蓄电池
含铅锥玻璃
荧光粉
汽车废油
石油烃(C10-C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