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终评优方案(热门8篇)

时间:2025-01-27 18:31:54 admin 今日美文

学校年终评优方案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大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强化平安校园建设,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提档升级,切实把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省市县有关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平安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衡南县教育局20xx年度学校平安建设年终考核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评估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何长虹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范围及分组

1、现场考核范围:县直各学校

2、考核评估分组(共六个小组)

四、考核评估时限和时间

1、考核评估时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2、考核评估时间:20xx年11月21日至22日

五、考核评估内容及分值

20xx年度考核评估实行100分制

(具体内容分值见《衡南县20xx年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六、考核评估等次

考核评估分先进、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考核评估方式及工作要求

1、考核评估工作在教育局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

2、考核采取过程督查和年终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由教育局组织六个考核评估组对县直各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并参考局相关股室的意见完成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3、请各考核小组做好检查记录、掌握第一手情况,汇总好检查结果、并于11月26日送局综治办。

学校年终评优方案 第2篇

一、政治态度:(10分)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遵守国家法令。得10分;

2.参加政治学习态度随便,如会上随便讲话做其他事情,得8-9分;违反国家法令得0分;开会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迟交扣1分;升旗仪式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分。

二、师德表现(10分)

1.注意教师职业道德,一般能以身作则,教书育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得10分;

2.穿背心或拖鞋上班,每次扣2分;在办公室或其他教学区打牌、搓麻将、下棋等一些于教学无关的事每次扣2分;参加赌博的每次扣10分;乱丢纸屑、果壳、香烟头的每次扣2分;教师染发或上班戴首饰经提醒不改的扣4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5分;背后无原则议论,在教师中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5分;打人或骂人,侮辱人格的每次扣5-10分。

三、教育思想(10分)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管教管导,不嫌弃后进生,认真做好流生工作,注意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得10分。

2.歧视学生,撕扔学生的教科书、簿等每次扣2分;随便不让学生上课考试的,每次扣4分;每一名流生班主任扣5分;分配做流生工作,不做的扣5分,做二次以上工作,该生仍不返校,每一名流生扣2分;因某一教师讽刺、挖苦、体罚等引起流生的,每一名流生责任者扣5分;凡动员流生复学(已定为流生的),每一名加2-5分。

四、事业心和责任心(10分)

1.安心本职工作,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责职,值日工作能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并能按时较好地完成,得10分。

2.不服从工作分配,如班级工作、行政工作、办公室工作、教研组工作、双休日辅导、竞赛辅导等教育教学工作,或抓得不紧,比较松散,缺乏主动,得4-8分;体育教师、班主任在课外活动无故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

3.学校布置各种上交材料,按时上交。不交的每次扣3分,迟交的每次扣1分。

4.指导培养新教师加2分;积极为学校做份外工作的加1-5分;教务处临时安排加课,一学期累计5节加1分,最高为4分。

5.值日工作认真做好。无故每少做一项值日工作(维持秩序、处理偶发事件、评分、公布成绩等),扣1分。

6.眼保健操时间,任课教师不到班督促,每次扣1分。

7.监考迟到满5分钟的每次扣2分;监考不负责任,出现在考场内看报、抽烟、睡觉、随意出入考场等情况,根据情节轻重扣1-5分;出现事故者扣5-10分。

五、劳动纪律(10分)

1.能遵守劳动纪律和学校规章方案,工作较勤恳,很少迟到、早退,出全勤,得10分。

2.一学期迟到、早退和外出六次,且与办公室主任请假的不扣分;超过六次的,每次扣1分;缺勤一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20分;旷课一节扣5分;教务处安排临时加课、调课不服从的,每次扣3分;缺勤一周内不补办请假手续的,加倍扣分。(以上迟到、早退、缺勤的应扣除照顾的部分;婚假6天、丧假3天内的不扣分)。

3.其他每违反一次劳动纪律扣1分。

六、教学常规(25分)

1.能认真执行教师教学常规方案,得25分(具体见本章程)

2.开学初无教学计划扣3分,迟交教学计划扣1分。

3.上课不备课的每次扣5分,备课不按要求的每次扣2分。

4.上课经抽查有乱课现象的每次扣3分,其他不符合上课要求的每发现一次酌情扣1-3分。

5.作业布置不适量的每次扣1分,不及时认真批改的每次扣1分。

6.早读教师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不愿承担学校安排的辅导任务的每次扣3分,不进行培优扶差的扣1-3分。

7.复习无计划、无教案的扣3分,每月无一次单元检测的每少一次扣3分,批改不认真的每次扣2分。

8.学生评教

9.辅导学生在县级比赛中获奖,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加3分,市级分别加2分,省级分别加4分,全国级分别加6分。体育设团体奖加分,团体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教务处安排而不辅导、不参加的每次扣3分。

10.论文及其他评比获奖加分。县级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加3分。市级、省级分别加2分和4分。

11.公开课加分。组内公开课加1分,校级加2分,片级加3分,县级加4分。

七、教学成绩(30分)

1.期未统考成绩在全县第9名的,所教学科不属于统考的,且教学效果较好,得30分。

2.以全县第9名为基准,每上一个名次加3分,每下一个名次扣3分。

3.教两门或两个年级以上学科且均参加统考的,以平均名次再加3分;一门参加统考,一门不参加统考,算统考成绩考核;中途接班的学科比原有成绩每提高一个名次加2分。

4.以上名次均为应考名次。

八、工作量(15分)

1.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能完成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得15分。

2.工作量少于规定的,由学校安排其他工作,不服从的,每少一课时扣3分。

3.工作量高于规定要求的,每超一课时加2分。

4.因病事假每少上一课时,扣2分;因病一周以上、函授一周以上的,每少上一课时扣1分;课不进课堂的(包括教务处临时安排),每次扣3分;无故中途走出课堂,或串岗的,每次扣2分。

〖几点说明〗

1.评分标准的第四、五、八条有倒扣分,其他条款扣到零为止。

2.第三、四条加分不得超过5分,第六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3.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取消考核资格。

〖考核办法〗

1.每学期进行一次。

2.考核时对照评分标准,先自评,年级组互评,然后由校考核组评分。

3.不任课教职工按有关条款和其他有关方案进行考核。

4.遇有特殊情况的,由考核组决定加分或减分。

5.学期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用、试聘、待聘等重要依据。

学校年终评优方案 第3篇

关键词: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企业实践

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提升是我国职业教育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对教师的特殊要求,是我国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和难点,[1]也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抓手和关键。落实和完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完善职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既是职业院校深化校企合作的有效路径,更是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必由之路。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必须在行业企业的具体岗位上获得。[2]近两年来,我校将企业实践作为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抓手,与江阴市人民医院共同搭建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平台,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办法,探索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实践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提高了青年教师的“双师”素质。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情况。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来源于企业,其习得和养成与企业的真实生产环境是分不开的。[3]学校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选择江阴市人民医院作为青年教师脱产临床实践基地,为教师驻入企业实践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江阴市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技术力量强、仪器设备齐、管理水平高、服务理念新、教育基础好,与笔者所在学校有近20年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是学校师生实习和实践的优秀基地,现已被省教育行政部门确立为职业学校护理专业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二)教师情况。学校根据每位教师的专业发展、实践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对口安排教师到专业所对应的医院临床岗位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践。两年共选派25位青年教师在暑期入驻医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脱产临床实践。青年实践教师基本情况见表1。

青年教师通过企业实践不仅提高了自身的实践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也提高了专业实践教学的指导示范能力,而且能够针对自己的专业教学选择临床案例及教育教学素材,充实课改内容,改进教学模式,使人才培养更加贴近医院和社会的需求。两年企业实践后,教师素质提升情况见表2。

二、基本过程

(一)双重推荐定目标。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系(部)按照专业建设的新动态制订青年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在组织选派与个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教研室、系(部)两重推荐人选,层层把关,级级负责,最后由学校考察确定,选派“德才兼备、有潜力、能发展”的青年教师参加医院临床实践,并以项目任务单的形式为每一位企业实践教师制订素质提升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双方导师制方案。江阴市人民医院依据学校提供的项目任务单为每一位实践教师选派“素质高、业务好、带教能力强”的临床一线医药护技术骨干作为导师,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师带徒制。根据培训目标,结合青年教师的学历结构、专业特点、企业经历等情况,医院导师与学校原有的“青蓝结对”导师共同为徒弟“量身定做”个性化培训方案。方案涵盖了实践技术项目的内容、流程、标准及考核细则,明确和规范了师徒双边活动。“一人一方案”的做法提高了企业实践的针对性、务实性、有效性、灵活性和创新性。

(三)双元主体共研习。青年教师在医院导师的指导下,依据培训方案主动开展实践活动。按技术项目深入临床相关岗位研习,掌握相关技术及技能操作规范、流程及应用,了解医院对人才的需求,感受医院文化,学习最新技术和管理经验,有的还参与临床课题研究和技术开发,在提高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同时,也促进了医院科教研水平的提升。

(四)双重考核评效果。在青年教师实践期间以及实践结束后,医院和学校按照考核标准对每位教师实践效果进行考核评定。考核中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并举,实践技能与职业素养并重,自身专业实践技能与指导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并行原则。医院考核侧重于青年教师的自身实践技能与职业素养的提升情况,学校考核侧重于青年教师指导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提升情况。医院和学校考核分值比为7:3,总分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优、晋级的依据之一。

三、基本要素

(一)三方通力合作。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不仅要积极联系医院,促进校院合作,而且要做好教师的遴选、时间安排,不仅要明确教师到医院实践的.任务要求,而且要做好与医院共同对教师的有效管理。医院则要根据学校提供的企业实践任务单,为每位青年教师选派指导教师、制订个性化培训方案,实施“师带徒”式的目标责任管理及综合考核等。青年教师则应及时转换角色,以医院员工身份自觉执行医院相关制度,接受医院管理,努力提升自身实践技能、职业岗位素养及指导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学校、医院、教师三方相互理解、交互联动、通力合作。

(二)三标连环合拍。目标是导向,研习是过程,考核是抓手。在实践过程中,学校和医院共同实施目标责任管理。一是示标:学校和医院根据培训目标共同为青年教师制订培训方案和考核细则。二是达标:师徒双方围绕方案开展实践活动。三是测标:学校和医院依据考核细则在实践过程及实践结束后对青年教师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使示标、达标、测标连环合拍。

(三)三者贯通合一。建立以目标责任管理为主体且责、权、利三者相统一的有效执行责任体系,是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有效性和长效性的根本保障。在这个体系中,执行主体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明确,完成进度明确,考核标准明确,惩奖细则明确。学校和医院的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教师和实践教师的责、权、利高度统一,贯穿于企业实践的始终,形成“双方”、“三层”的责、权、利三者贯通合一,在有效提高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同时,形成了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的鲜明特色。

四、结语

企业实践是提高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有效方法和路径,是完善职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的具体举措,但亟待相关政策支撑和法律约束,尤其是健全基地建设的机制,以推进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的管理制度化、实施精细化、资源多元化、手段信息化、考核综合化的建设,为职业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探索新路。

学校年终评优方案 第4篇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1、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外系统引进录用的在职人员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

3、本系统内部流动的人员,到现工作单位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其工作表现的书面材料和年度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

4、患重大疾病长病假人员、按规定办理内部退岗休养人员,无特殊情况可视作考核合格。

5、对辞职、解聘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若其新录用单位需要相关材料,原单位应予提供。

6、对应该参加年度考核,但本人拒绝参加的,要进行教育。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其年终奖金发放不超过单位同类人员平均水平的50%。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术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况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教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年度考核优秀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编人数的10%。(15人)

(二)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显著,有团结协作精神,清正廉洁。

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遵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较好,清正廉洁。

基本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主要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有关科室或年级的主要负责人;

2.工作失职,使学校部门工作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科室或年级主要负责人。

3.师德较差,经常违反《教职工管理条例》的教职工。

4.在年度会考中,学科综合名次列年级最后一名的任课老师。

5.平行班学科教学成绩人均分相差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

6.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检查不合格的。

7.听课笔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8.事假超过15天;升旗、开会等无故缺席3次以上;无故旷课达1节,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的。

9.工作不满负荷且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能评为“优秀”外,且视具体情况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工作不服从调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不完成指令性任务造成负面影响的。

2、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属一票否决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人员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5、因班风差导致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下降或班级流生、违法犯罪数明显增加的班级班主任;

6、违背学校有关政策或严重违背校纪校规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在编人员。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200年1月6日-----1月15日)

①成立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

②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批。

2、宣传发动阶段(200年1月15日)

召开教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公布批准的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评比的内容、标准、等级划分方法等。个人准备年度总结、获奖资料等。

3、考核评比阶段(200年1月16日-----1月19日)

以年级为单位分组,全体教职工分为11个组,(相关人员情况见附后表二)。全体教职工分组交流个人年度总结,交流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每组在组长(见附后表一)的组织下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出符合规定的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选,(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40)÷某类参加测评对象的总有效票数。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阶段(200年1月22日-----26日)

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落实,最终确定被考核人员等次和优秀人选。

4、总结上报阶段(200年1月29日------31日)

将产生的优秀人员实行有三天公示,考核人员如有异议的,可在此段时间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申诉。后填表、完善考核材料,上报教育局。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年终评优方案 第5篇

根据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xx县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xx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陈洪荣同志任组长,牟方权、屈长元、韩家骧、丁盟宗、李国荣、卢军、李保宣、吴比、贺江鹏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李保宣兼任办公室主任,乔治伟任办公室副主任,谭地权、薛亮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及校长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全县各公办学校,已经审批并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和扣分(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评价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协助,乡镇村小由所属中心校按本规定组织考核,片区督导员督察督办。民办学校由职成教科牵头考核。

考核采取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年终先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自查量分报我委安监科,我委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参考教委相关科室和片区督导员的意见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和考核评价。

七、奖惩办法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范围。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县政府及以上有关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2.学校未发现或未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房屋坍塌或设备设施的原因等造成师生的生命财产严重受伤受损的;

3.食品或饮用水不安全,学校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中毒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5. 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额外扣分范围。

被考核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现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1.安全事故善后处置不及时或不当,致使学生家长3人以上集体上访给教育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2.安全事故学校无直接责任,但对学生教育不够,管理疏漏造成师生意外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每学期发生两起及以上的;

3.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存在自身责任问题,在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点名批评、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4.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意见或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学校推诿、拖延整治或办理不及时造成师生受伤或财产受损的;

5.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对学生教育不够,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加分条件。

1. 代表本系统承担国家、市、县安全稳定工作范畴重大活动(含接受检查督导、观摩等),分别加3、2、1分(可以重复计算,下同);

2.单位集体受到国家、市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奖励的(以文件、奖证、奖状等为准),分别加5、3、1分。

八、结果运用

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学校由县教委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实行挂黄牌或红牌督办和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单位及法人代表当年不评优、评先和晋级。连续3年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班子其他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学校年终评优方案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为每一个学生创造均等的成长、成功、成才机会,引导学生正确全面地认识自我,以德为先,推动学生自治管理,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我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评价类别

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学习积极分子、学习标兵。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

(1)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高,关心时事政治,热心为集体服务,尊师爱友,乐于助人。在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团员守则》等方面均能起模范作用。

(2)组织观念强。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时交纳团费,没有不利于组织的言行。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成绩优良,模范遵守纪律,尊敬教师,虚心好学。

(4)自学地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项文娱、体育活动,身心健康,卫生习惯良好。

2、优秀学生会干部

(1)担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

(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

(3)自觉参加学校或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积极主动有创造性地开展学生会各项工作,对学部的学生工作有较大的贡献,得到老师、同学的肯定。

3、三好学生:

(1)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社会和其他场合能维护学校荣誉。

(2)有较强的公德意识;团结同学,宽容待人,乐于帮助他人。

(3)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尊敬师长。

(4)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无偏科科目;体育成绩达标。

4、优秀班干部:

(1)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2)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带领班级实施班级自动化管理突出。

(3)作风好,能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密切联系同学,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5、学习积极分子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

学,诚实谦虚,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勤奋刻苦,在班级同学中起到引领和榜样作用。

6、学习标兵

(1)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现象,无迟到、旷课、抄袭作业等现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在学生中应有很高的公信度,学习上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

四、名额分配

1、优秀团员:2人/班。

2、优秀学生会干部8人;

3、三好学生:5人/班。

4、优秀班干部:2人/班。

5、学习积极分子:3人/班。

6、学习标兵:2人/班。

学校年终评优方案 第7篇

一、总则

一、教师从参加工作开始参加考核,考核原则上一学年一次。

二、教师考核成绩记入学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三、教师考核成绩与期末评比先进、职级确定等挂钩,并起主导作用。

四、教师考核成绩按分数分为ABCD四个等次,分别是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业务考核、综合评定两个方面进行。

一、业务考核:

指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方面进行考核。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主任负责,业务评定的。形式可多样化。以百分制评定,分值权重占考核总分的50%。

二、综合评定:

指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考核的内容有责任心、对学生的爱心和耐心、教育教学效果、同事间的协作精神、个人修养、家长反馈意见等。综合评定实行逐级评定制,以百分制评定,分值权重占考核总分的50%。

三、加分与扣分

有下列情况的,可酌情加5-20分: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为学校带来显著影响的。

2、积极为学校出谋划策,并收到良好效果的。

3、班级学生生源稳定率达100%,主要任课教师均可加分。

4、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外竞赛或活动,获奖或获得良好社会反响的。

5、其它各类为学校工作带来良好效应,被家长委员会提名或行政会提议加分的。

有下列情况的,要酌情扣分:

1、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分值20分。

2、教育教学出现失误被家长投诉属实的,一次扣除10分。

3、与家长争吵,并有粗暴言行的,一次扣除20分。

4、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财产损害、学校形象损害的,酌情扣除5-20分。

5、所任班级学生转学,经查实属家长对教师不满的。一人次扣10分。

6、索取家长财物或利用家长关系为个人谋取私利,一次扣20分。

学校年终评优方案 第8篇

为完善学校的绩效考核方案,建立科学准确、多层次、多维度和便于操作的量化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目的

1、通过公平、合理的评价来确定教师日常工作标准,并以此作为对教师待遇调整和升职、

降职、调职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新星培训学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考核原则

1、考核人员在考核时,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力求公平、公正,不得徇私。

2、绩效考核以行为模式考核为导向,把绩效考核作为提高校区形象和个人综合素质的管理工具。

3、不应由于有达到目标的压力而出现欺骗和不诚实的行为。

第四条考核期

每月为一个考核期,即每月1-31日为一个考核期。以月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年度考评。

第五条考核方式

以记分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第六条考核指标

1、教师考核指标详见附表—教师月度绩效考核表;

第七条考核指标的权重

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各项指标权重由校部每年制订一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八条考核依据

考核主要依据以下内容:

1、工作行为

2、工作态度

3、工作能力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每月7日前,校长将上月的对教师的绩效考核情况即《教师月度绩效考核表》公布。

2、考核总分按比例计算,教务长评分占总分50%,教师测评占总分30%,分管领导评分占总分20%,以此标准计算该项评分总分。例如:某项总分7分,校区教务长打5分,总校长打3分,最后该项得分(5×70%+3×30%)=分

3、前台根据绩效考核表统计总分数,并在每月20日前通报最终考核结果。

4、校长对人事行政部的统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奖励与惩罚

1、本绩效考核附带绩效工资,以(负50元——200元)为区间范围,在每月工资中体现。

2、课堂教学部分为本方案核心内容,要求必须达到25分(该项总分35分)为及格,低于25分均为不及格。

3、总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及格,处以50元罚款;

4、总分80-90分(其中课堂教学25分以上)为及格,奖励50元;

5、总分90-99分(其中课堂教学25分以上)以上为良好,奖励绩效工资100元;

6、满分100分,奖励绩效工资200元。

7、分数必须达90分以上取排名前1-3名,分别给予50元、40元、30元的奖励。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办法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