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评优选先方案 第1篇
按照市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xx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推荐和评选20xx年度市级、县级“三好”学生、“四好少年”、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学生评优选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组长:
成员:
家长代表:
学生代表:
二、双流中学实验学校评优选先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或个人的评选条件:
1、县级先进班集体或个人必须是获得过校级表彰的先进班集体或个人。
2、市级先进班集体或个人必须是获得过县级表彰的先进班集体或个人。
3、前两学期的班务考核总分排名进入年级前1/2,再参考本班各科成绩平均分之和排名是否进入年级前1/2。如果班务考核总分进入年级前3名,而成绩平均分之和排名没有进入年级前1/2,由行政会研究决定。如果名额不够,则依次顺延。
4、按照特色班(含英语、数学、科创、文艺)和标准班两大板进行评选。
5、前两学期中没有发生过严重违纪行为和重大事故。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县级三好学生必须是获得过校级表彰的三好学生。
2、市级三好学生必须是获得过县级表彰的.三好学生。
3、前两学期期末成绩总评必须达到85分以上(百分制),且应名列年级前100名以内。
4、前两学期中没有违纪行为。
(三)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获得过校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获得过县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3、前两学期中没有违纪行为。
注:7年级只计算第一学期的班务和成绩。
三、评优选先时间安排
1、2月17日成立学校评优选先工作领导小组。
2、2月24日——2月28日各年级初选。
3、3月2日截止,确定推荐上报名单,张榜公示三天。
4、3月6日填报登记表,3月12日上报教育局。
四、名额分配
本学年度我校共有市县各类名额57名,具体如下:市三好1名,市优干1名,县三好32名,县四好少年1名,县优干16名,县先进班集体6名。经学校研究讨论,现将我校各年级名额分配如下:
20xx届:市三好1名,市优干1名,县三好16名,县优干8名,县先进班集体3个,校先进班集体6个。
20xx届:县三好16名,县优干6名,县先进班集体3个,校三好11名,校优干11名,校先进班集体8个。
20xx届:县四好少年1名,校三好22名,校优干22名,校先进班集体11个。
学校教职工评优选先方案 第2篇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避免人为因素,增强评优的透明度,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实施意见。
一、评优评先注重以师德为先的原则。
教师师德是衡量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在学校突发事件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校工作有贡献、教师公认、师德好、经行政集体研究、教师公认的可直接评优评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入等考核方案。
1、注重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的月考核是教师平时德、能、勤、绩的综合体现,也是衡量教师工作态度和实绩的标准。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实绩的原则。
以当年元月、7月两次教学成绩为实绩,以50分为基分,超年级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类推。低年级平均分减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提高分加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降低分减分,以此类推。
3、加分因素。
(2)发表沦文、经验点滴文章加分。
为鼓励教师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省级1分、市级分、县级分加分。
(3)教学活动加分。
县及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获奖、获辅导奖的教师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优秀奖按三等计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学活动,按最高获奖等次计。
4、减分或排除评优因素。
(1)早退、迟到全年累计超过8次不得评优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计10节,病假全年累计20节,不得进入优秀等次。
(2)旷课、旷会、旷工一次不得评优秀等次。
(3)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4)全校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县局、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人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5)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现象,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
(6)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7)因责任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8)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说明:
1、有主线学科的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和教学考核积分、加分因索、减分因索之和计入考核总成绩。
2、学校行政和非主线学科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加分因素、减分因索之和的80%计入考核总成绩,并进行民意测评,占20%。
3、每位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再按分配的优秀指标数,确定进入优秀人员名单、通过教职工测评,校行政审查最终确定年终考核进入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学校教职工评优选先方案 第3篇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公开平等的竞争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
一、评先、评优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文明学校、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不存在因工作失职而被校级以上处分或通报批评或在师生中、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2、学年累计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超过10天旷工、旷教不满1天。一学年上班、上课、开会累计迟到五次以上或违反其它同一常规要求累计五次以上。教师值日准时到岗履行职责无脱岗现象。
3、语、数、物、化、英教师所任学科成绩平均必须达年段中等以上技能科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县级团体或个人竞赛必须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
4、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培训课时和完成课时笔记。
二、在具备上述条件基础上“先进”和“优秀”按照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人选。上学年度被评为优秀的扣减3分后参加评优。前一学年度评为优秀的扣减2分后参加评优技能科教师平时表现突出并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者在评选县级以上先进时可以由行政会决定给予分配一定名额对学校工作进行积极宣传报道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根据当年“优秀”和“先进”下达的指标按校级、行政、班主任、教师按级别比例分配平时表现突出或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可由学校行政会决定直接定为“先进”或“优秀”。
四、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视情节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法乱纪受到党政处分的。
3、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规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未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
6、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被查实的。
7、参与赌博及活动被处罚的'
8、违反学校规定或工作失职者而被上级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9、无故拒绝(或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公开课、捐款、护校、值班、临时性工作)的。
10、造谣生事影响团结的。
1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在期末等各类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五、本办法的“评先、评优”适合学年末乡先进的评定其它类型级别的先进按各类要求参照本办法进行。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