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复核方案 第1篇
1.材料审核内容:一是市级评审工作方案,主要是项目评审的程序、内容、指标及标准等。二是复核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条件、项目方案及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预期效益、申报材料编写等内容。三是复核项目的市级评审意见表,包括评审意见格式的规范性、内容的完整性、评审意见的准确性等。
2.实地检查内容:一是资料检查,抽查复核组将对照市级汇报情况检查专家库建设资料、评审制度建设、评审方案及过程资料、评审结论资料、信息公开及意见反馈资料等。二是项目复核。对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评审意见,实地复核项目立项条件的相符性、规划方案及治理措施的科学性、建设内容及标准的适应性、造价及投资估算的合理性、现状及规划内容的真实性等。
项目复核方案 第2篇
全省共报送项目114个,涉及14个地级市、52个开发县(市、区,下同),规划建设总面积万亩,项目总投资966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34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8233万元。抽查复核原则如下:
1.抽查市:对全部14个市进行抽查。
2.抽查县:按所在市申报项目的开发县个数确定抽查县个数,每3个开发县抽查1个(超出部分不足3个的,增加抽查1个)。
3.复核项目:按所在市申报项目总数确定复核项目个数,每5个项目复核1个(超过部分不足5个的,增加复核1个)。
4.湛江、茂名市申报项目总数多、资金量大,适当增加抽查开发县和复核项目个数。
全省共抽查14个市27个开发县,占申报项目开发县总数的;实地复核32个项目,占申报项目总数;复核项目建设面积万亩,占申报项目建设总面积的;复核项目财政投资总额32233万元,占申报项目财政投资总额的。抽查县及复核项目名单见附件1。
项目复核方案 第3篇
评审工作抽查与项目复核结合在一起进行。一是对市级评审组织工作进行抽查,了解市级评审组织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复核部分项目,复核市级项目评审意见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抽查复核主要包括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两个环节。
市级评审工作抽查结果包括量化评分及优、良、中、差四个评价等级,相关情况将作为今后省拟订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以及制订项目评审有关政策的参考依据,同时有关情况将反馈各市,指导和促进提高今后项目编报及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项目复核方案 第4篇
市级评审工作抽查结论包括量化评分和优、良、中、差四个评价等级。得分90分以上综合评价为“优”,得分75分以上低于90分综合评价为“良”,得分60分以上低于75分综合评价为“中”,得分低于60分综合评价为“差”。此外,相关市、县存在不配合抽查复核工作、明显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以及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抽查复核组将随时终止检查工作,综合结论直接评价为“差”。
项目复核结论包括“项目可行”和“项目不可行”。
附件:1.抽查复核项目名单
2.广东省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抽查复核结论相关表格(3份)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