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热门5篇)

时间:2025-03-13 14:13:51 admin 今日美文

非洲猪瘟应急预案实施方案 第1篇

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指挥对疫点内易感动物的扑杀,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乡武装部:在发现疫情时,配合维持公共秩序以及交通秩序,确保能及早有序妥善地处理好疫情。

乡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组织对疫点内生猪的扑杀和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

加强对乡内农贸市场、生猪销售点等生猪流通环节的监管检查以及辖区内养殖户消毒工作的力度,严禁来源不明的生猪上市销售。

乡安办:组织人力对全镇范围内的餐馆、小吃店等场所的畜产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求上述场所做到进货畜产品健康,存放干净卫生,确保饮食安全。

乡林业站:密切做好野猪的监测检查和保护工作,防止群众因捕杀野猪而感染和传播非洲猪瘟。

乡党政办:做好有关非洲猪瘟防控的正面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群众明白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但对生猪养殖业危害是毁灭性的,以确保我乡社会大局的稳定。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内群众宣传非洲猪瘟知识,加强巡查和引导群众不到外省调运生猪和生猪产品,协助乡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开展消毒、产地检疫、生猪养殖场(户)监管、检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等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要首先向乡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报告,并由乡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核实后统一上报乡党政办及县有关部门。

三、应急响应

非洲猪瘟发生后,乡政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疫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非洲猪瘟应急预案实施方案 第2篇

乡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成立动物疫情诊断小组,负责提供防控和扑灭非洲猪瘟的决策建议和现场诊断。

五、其他事项

(一)本乡范围内从事生猪饲养、经营和畜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规定,执行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作的规定。

(二)对拒不执行本预案规定,不接受强制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造成非洲猪瘟疫情扩散、蔓延,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本辖区发生非洲猪瘟时启动本预案。

非洲猪瘟应急预案实施方案 第3篇

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由县农牧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疫点:指患病动物所在地点。一般是指患病牲畜所在的养殖场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如农村散养户,应将自然村划为疫点。

疫区: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的区域划为疫区。疫区划定时,应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等。

受威胁区: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5公里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2、封锁。

由县农业农村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县人民政府在接到封锁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发布封锁令,对疫区进行封锁;县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按照《永宁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方案》和《永宁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实施防控工作。

3、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销毁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猪及其产品。

(2)对牲畜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污染的物品、运输工具、用具、圈舍、场地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4)对出入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进行消毒。

(5)禁止无关人员与易感牲畜密切接触。

4、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必要时,经专家评估,可扑杀疫区内所有病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销毁相应的畜产品。

(2)对病猪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所有和易感牲畜接触过的物品、运输工具、用具、猪舍、场地环境等进行彻底消毒。

(4)禁止猪进出疫区及猪产品运出疫区。

(5)禁止无关人员与易感猪密切接触。

(6)必要时可使用_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疫苗进行紧急免疫。

5、受威胁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猪开展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2)关闭疫点及周边3公里区域内所有猪交易市场和动物定点屠宰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源分析与追踪调查。追踪疫点内在发病期间及发病前7天内售出的所有牲畜及其产品。

(4)防止无关人员与易感牲畜近距离接触。

(5)必要时可使用_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疫苗进行紧急免疫。

6、接触封锁。

(1)解除封锁的条件

疫点、疫区内所有猪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完毕21天以上,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在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指导下,完成相关场所和物品终末消毒。

(2)解除封锁的程序

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验合格,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政府申请发布解除封锁令,取消所采取的疫情处置措施。

(3)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详实的记录,并归档保管。

7、人员防护。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参与疫情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必要时服用抗流感药物。

六、保障措施

非洲猪瘟应急预案实施方案 第4篇

乡政府成立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 敏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沈雪蓉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乡党政办、乡财政所、乡武装部、乡安办、乡林业站相关人员和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办公室主任由秦怡兼任。各相关站所、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司其责,共同做好我乡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工作。

非洲猪瘟应急预案实施方案 第5篇

1、协助相关部门对发病场(户)实施隔离、监控,禁止牲畜及其产品、饲料、垫料、污水粪便等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2、疫情溯源。协助相关部门对疫情发生前7天内所有进入疫点的牲畜及相关产品来源及其运输工具进行追溯性调查,分析疫情来源。必要时,对原产地牲畜或接触畜群进行隔离观察。

3、疫情跟踪。对疫情发生前7天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前,从疫点输出的牲畜及相关产品、运输工具及密切接触人员的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分析疫情扩散风险。必要时,对风险畜群进行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