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慰问贫困学生方案 第1篇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并在学校和所在村、社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六一慰问贫困学生方案 第2篇
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是“两免一补”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将这件实事办好,现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和衡阳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根据省、衡阳市有关精神,我市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分三年逐步落实到位。到20XX年,争取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额达到200元。
二、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
(二)补助标准:20XX年:每生每年50元。
20XX年:每生每年100元。
20XX年:每生每年200元。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在耒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2、明确各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统筹管理,在信用联社设立“耒阳市财政帮困保学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确保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按时到位;会同教育部门确定贫困学生的标准和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等。教育部门负责收集涉及“两免一补”政策的有关基础数据,确定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对象;负责汇总贫困学生名册。补助金额经相关部门审核和领导批示后,由财政局教科文办公室直接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万人口万元的财政助学金、“一费制”中每生每期4元的特困保学金、社会各界捐赠等)拨付到受援捐赠中心专户,由中心专户拨付到各中学、教育办,再由教育办拨付到各小学。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作为专门面向社会接受捐资助学的事业机构,要加大对上级政府救助中小学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加强对中小学贫困生情况的调查和摸底,建立起动态的中小学贫困生电子信息档案库。要通过“一帮一”、“手拉手”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广泛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对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要在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过程中,让学生、家长、老师充分了解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的有关政策精神,让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组织申请。各中学、教育办要认真负责地对本单位贫困生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规定的资助条件,确定援助意向。组织希望获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申请表》,然后上报救助受援捐赠中心。资助人数不得少于下达的资助计划人数。不允许按在校生平均分配救助名额、轮流资助贫困学生或将贫困学生人为集中在某个年级段的做法。
受援捐赠中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布情况,统筹兼顾,将资助名额分配到各学校。名额分配向贫困乡倾斜,并优先资助孤儿、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财政供养人员(不含城市低保人员)家庭的学生、农村比较富裕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救助范围。
3、评审小组审核。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成由行政代表、学生家长、村(居)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请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4、受助对象公示。各学校要根据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下达的资助名额,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及困难情况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乡镇及村组范围内予以公示,同时要公开享受资助的条件、金额,以及资助的申请、审核、批准、监督和申诉等工作程序,公示期为7天。
5、申报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要立即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确定。
6、发放。财政部门在每年秋季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及时拨付到校。
7、建立台帐。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结束后,学校应认真组织填写《湖南省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名册》,并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和班主任分别签字后,报送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于规定时间内,将《湖南省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名册》分类装订成册,上报地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最后将贫困学生数据更新录入网站数据库,建立动态的贫困学生信息档案。
五、工作要求
1、紧抠政策,确保“两免一补”资金筹措到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从今年开始要逐步启动适当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市学生人数推算,资金缺口很大。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开源节流”,整合各种助学资源。一是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不同渠道的扶贫助学资金和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集中使用,改变原有多项助学资金分散管理的模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二是要广开筹资门路,多辟助学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募捐,积极筹措新的资金。
2、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管理。财政、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工作进展情况,严防贪污、截留、挪用现象。对助学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助学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处,将送交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一慰问贫困学生方案 第3篇
为切实做好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当涂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一、资助范围:
县教育局计划内录取的在籍学生(不含择校生、高三复习生)。
二、资助条件: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己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
3、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学生。
5、文件规定除以上四个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况导致的家贫学生。
三、资助程序:
1、在学校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班主任按学生申请和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并结合学生在校思想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情况和分配各额,做初步评审后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
3、政教处复核,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布栏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有关表格,建立档案资料。
4、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资助内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的学杂费视情况予以一定的减免,具体为:单下岗300~400元;双下岗400~500元;单方亡500~600元;双方亡600~850元。
2、中央彩票公益助学。根据当涂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认真做好彩票公益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特困学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每年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对我校的学生实施资助。
3、马鞍山市慈善助学。马鞍山市慈善总会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按照马鞍山市慈善总会的安排对学生进行资助。
4、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希望之星”慈善助学。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元的助学款。受助人名单一经确定,只要保持受助条件,基金会将资助其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即每年获得1000元助学款)。
5、各级政府,人民团体,慈善协会,各热心教育的公司企业等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以及其他。
五、资助款的管理与发放:
1、学校对上级拨附的资金设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到帐后,由学校政教处依照批文,印制学生资助金发放表,报校长审批后,交学校财务室,学生凭有效证件在财务室签字领取,并将领款表复印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原件存学校财务专帐。
2、各年级、各班要对受资助学生款的使用给予必要的指导,凡发现乱花费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以后不再资助。
六一慰问贫困学生方案 第4篇
21世纪,是经济蓬勃发展,突飞猛进的时代,打工浪潮似潮水一样涌来,人们纷纷远走他乡,造成农村“孩子在家上学,父母外出打工”的现实状况,孩子因留守而缺少家庭的亲情、温暖,因父母的远离而缺少家庭教育的环境,从此,这些留守在家的儿童们,便开始咀嚼没有父母之爱的“孤独和寂寞”,成为继离异家庭子女之后又一值得特别关注的群体。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肩负着让每一个儿童都应享受到平等的教育,理所当然地让这些儿童健康成长、享受温暖。那么,怎样让这些“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呢?
一、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这些儿童离开父母后,就产生了亲情离散的孤独感,常使他们情绪低落,严重影响了他们学习的注意力,这时,如果我们能够建立一种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让这些儿童在学校能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并从中找回失去的温馨和安全感,将合理调整其心理状态,积极地投入到集体活动中去。每个人都渴望别人的关爱,拥有爱心的班主任才能让学生信任,让孩子亲切。于是,我给予那些留守孩子更多的关爱,无论棵内外,我用自己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语让他们感受到对他们的关爱和期待,在生活中无微不至地关心他们。
我们班xx父母去广州打工,她和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她的卫生习惯很差,班上有些同学不愿意和她坐同桌,在一年级时她经常尿裤子,她特别胆小,又不善言谈。我把她叫到房子,给她洗了头发,她当时脸上露出了笑容,幸福的笑容。因为爷爷奶奶也不识字,给她没法辅导,再加之她的速度慢,我就利用吃过午饭这段时间,辅导她的作业,讲她没听懂的知识,渐渐的她在黑板上做题能做对了,同学们对她的看法也改变了,也愿意和她玩耍了,愿意和她交流了,她的性格也渐渐开朗了。看到她的进步,我笑了!
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会让他们在学校时尽情得到老师的关爱和同学的帮助,陶醉在快乐和幸福之中,渐渐便对同学、老师、学校产生向往和依赖感,谈化思念父母所带来的痛苦。
二、构建新的家庭教育环境
学生的父母外出务工,学生有的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有的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有的和亲戚朋友住在一起,导致家庭教育效果大打折扣,不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对儿童十分溺爱,造成儿童放荡不羁,亲戚朋友,面对他人的儿童,管也难,不管也难,造成教育空档,在这种情况下,别说儿童能养成良好习惯,得到健康发展,只要能做到不出大的问题就已经不错了。因此,我便进行家访,及时了解他们的情况,与他们现有监护人进行交流,授予他们家教的方法,让这些没有父母在身边的儿童,能够享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并能与学校教育同步,从而达到很好的教育效果,这样既能让儿童们劳逸结合,又能让他们形成一定的生活规律,要善于和儿童交流沟通,让他们从监护人身上感到亲情,进而对监护人产生依赖性和信任感。
三、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搭建快乐成长平台
针对部分“留守儿童”孤独、自卑、自弃等不良心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心理缺陷、心理障碍和行为偏差,通过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咨询、召开主题班会、队会等途径,规范“留守儿童”的心理行为。
我班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班会,献爱心募捐活动,演讲比赛、优秀家长评选等。让这些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来自学生、老师、学校和社会对他们的爱,让他们在平等、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过儿童节时,让留守儿童通过作画,做手工,演讲等不同形式展示自己的才能,表现自己的坚毅。
对父母的思念和期盼是任何亲情都无法替代的,我教育他们利用电话,架设起与父母沟通的桥梁,并把它转化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一个载体,我做到定期和儿童父母联系,向他们直接反映儿童的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让他们虽在千里之外,也不能忘记自己肩负的责任,并能参与到对子女的教育之中,与他们协商务必每月和儿童通一次电话,向儿童直接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鼓励他们努力向上,让儿童亲耳听到远方父母教诲,真切地感受到父母一直关爱着自己,父母就在自己的身边,让他们知道不再孤独,产生自信心,同时也可以减少和预防他们不良行为的发生,利用我校开展“感恩”这项活动时,教育儿童坚持每月给父母写一封信,向父母介绍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介绍学校中愉快的事情以及对父母的思念之情,我让儿童给父母写信,不仅能锻炼儿童的写作能力,沟通和父母之间的感情,而且在相互的交流中,促进了儿童身心健康和人格的不断升华。
总之,学校和老师应给“留守儿童”以更多的关注、鼓励、帮助。爱是教育的基石,对于长期生活在“孤独城堡”中,处于父母“关爱缺失”的“留守儿童”,爱是教育的前提,教育应把爱放在中心位置。教师应与“留守儿童”交朋友,多关心、爱护、照顾、理解他们。在安全上,要时刻提醒;在生活上,尽可能提供帮助;在心理上,要细心观察,多方沟通;在学习上,要多予指导;在交往上,鼓励他们融入大班级集体中,减少其心灵的孤独和寂寞,使其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心态。关爱留守儿童,教育好下一代,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面的配合与支持,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去关心、爱护、教育、帮助这一弱势群体。
六一慰问贫困学生方案 第5篇
一、活动背景
六一儿童节是孩子们最为期待的节日之一,为了让困难儿童也能感受到节日的欢乐和社会的关爱,我们决定举办一次六一儿童节慰问困难儿童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旨在传递社会对困难儿童的关爱,帮助他们度过一个快乐、难忘的节日。
二、活动目标
1、传递社会对困难儿童的关爱,让他们感受到节日的快乐和温暖。
2、鼓励困难儿童积极面对生活,树立自信、乐观的生活态度。
3、增进社会各界对困难儿童的关注,营造关爱困难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六一儿童节当天
四、活动对象
当地困难儿童家庭及儿童福利机构中的困难儿童
五、活动内容
1、慰问礼品准备:根据困难儿童的实际需求,准备一些实用的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和玩具等作为慰问礼品。
2、慰问团队组建:组织志愿者团队,包括教师、学生、社区工作人员等,共同参与慰问活动。
3、慰问过程:
志愿者们分成若干小组,分别前往困难儿童家庭或儿童福利机构。
在慰问过程中,志愿者们与困难儿童进行亲切交流,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他们积极面对生活。
为困难儿童送上慰问礼品,并为他们表演节目、讲故事等,让他们感受到节日的快乐和温暖。
志愿者们还可以与困难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交流,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4、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组织志愿者们进行总结和反思,总结活动经验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活动宣传
1、制作宣传海报、横幅等宣传材料,张贴在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活动。
2、利用社交媒体等网络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和照片,扩大活动影响力。
3、通过媒体报道等方式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呼吁更多人关注困难儿童群体。
七、活动预算
八、注意事项
1、在慰问过程中,志愿者们要保持亲切、热情的态度,与困难儿童建立良好的关系。
2、要注意保护困难儿童的隐私和尊严,避免对他们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要注意活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确保活动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和违规行为。
六一慰问贫困学生方案 第6篇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案,是实现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环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中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服务学生、服务院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认定时间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一年级新生于每年的10月上旬进行认定,二、三、四年级学生于每年6月初进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进行认定。
二、认定比例
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
三、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标准分为特别困难(简称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1、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2、能勉强支付个人学习费用,但无力支付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3、能支付全部个人学习基本费用及部分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四、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救助档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或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受灾证明等),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2、资格审查
(1)班级评议
各班班委会和部分学生代表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评议。
(2)班主任谈话
由班主任依据本班学生的申请材料与申请学生进行谈话,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贫困类型。
(3)学院审核
学院党委、团委审核学院所有经济困难学生,并确定申请学生的贫困类型。
3、公示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在学生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
4、建立信息库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汇总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批,确认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同时将确定的贫困生名单和类型反馈各学院。
5、信息反馈
(1)学生监督本学院的贫困学生是否确实符合贫困学生条件;是否真实享受到需要的资助金额。
(2)被列入经济困难学生后,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反馈受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在班级范围享受到的资助与实际的困难程度是否相符。
五、贫困生的资助
1、资助政策
学校的资助类型包括奖、助、贷、勤、借、补,通过运用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政策性减免学费来资助学费,通过其他方式来资助生活费,通过技能培训、实践服务和其他物质经济帮助为学生提供成长发展援助。
2、资助方式
在低年级贫困学生中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如助学金、困难补助),针对高年级贫困学生配合提供有偿资助(勤工助学等),针对成绩优秀的可以进行奖励资助(奖学金、奖励性贷学金)。
3、资助信息发布
上下半年各集中发布一次资助信息,方便学院和学生进行集中申报。
4、资助效果
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均能获得一定的物质经济帮助,同一级的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类型与获得的资助额度能够对应。
六、贫困生的跟踪与动态管理
1、跟踪调查贫困生餐卡消费额度;
从贫困学生的餐卡消费次数、消费的稳定性和消费金额和普通同学的比较。检查是否存在经济困难学生用餐金额消费偏高,了解具体原因。
2、观察贫困生日常生活消费结构和状况
通过和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同学、寝室同学的咨询,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生活开支和消费模式。
3、班主任、辅导员谈话
班主任和辅导员每学期与所带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一对一谈话至少一次,每次至少在30分钟以上。
4、学生资助中心将不定期对取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调研和回访。
学生资助中心各位老师利用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回访调查,一方面了解学生的具体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更好服务提供帮助。
七、贫困生信息库的加入与退出
1、临时性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而没有学习、生活费用压力时,可申请退出贫困生信息库。
2、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学生,经调查属实,从贫困生信息库中删除。
3、当已退出贫困生信息库的学生再次面临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时,可申请加入贫困生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