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流浪动物管理方案 第1篇
王雅文介绍,流浪宠物居无定所,随意繁殖,生活环境恶劣,不能得到定期清洁、免疫、驱虫等。其携带病毒、细菌和寄生虫的几率远远高于家养的宠物。除了严重污染生活环境,流浪宠物还可能引发动物疾病流行。
游志雄认为,出现流浪宠物的主要成因是饲主遗弃或者宠物走失。有些人饲养宠物是由于一时兴起,或是诸如年老独居、感情受挫等,一旦饲养热情褪去,或因工作地址更换、房屋拆迁、出国等情况发生,宠物们便被遗弃。
社区流浪动物管理方案 第2篇
游志雄认为,对于流浪宠物管理,首先,应当从立法层面明确宠物的法律定位。宠物虽然是“物”,但其毕竟有生命,应单独列为特殊种类物。基于此,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法律保护。近年有不少法律界人士呼吁出台动物福利法即是基于此种考虑。其次,应从源头上规范养宠人的行为。在各地流浪宠物管理条例中规定养宠人从饲养宠物开始直至宠物死亡的全程义务及相关责任,同时规定对于不履行义务人的具体罚则。再次,明确流浪宠物捕捉部门、登记部门和饲养部门。对于捕捉的流浪宠物应该进行电子档案登记,流浪宠物收容站应该具有必要的饲养条件。同时,将流浪宠物的管理和宠物饲养的规定相结合,对于宠物的销售、饲养等进行严格立法。
王雅文认为,要使流浪宠物管理具有有效性,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严格宠物饲养登记制度。宠物饲养必须严格进行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饲主的信息、宠物基本情况,采取给宠物植入芯片的方式,便于后续各种管理措施的跟进。饲主发现宠物丢失的,可以向管理机构进行登记,便于宠物找回;发现故意遗弃宠物的,应当给予严厉处罚,从源头上减少流浪宠物的出现。
二是完善流浪宠物民间救助机制。流浪宠物收容中心现在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政府部门设立的流浪宠物留置站,还有一类是民间成立的救助站。政府部门对流浪宠物的收留能力有限,今后应当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形成以社会各界捐资维持、爱宠人士认养为主的发展模式。
三是对现存流浪宠物采取合理措施以减少数量。很多地方存在对流浪狗进行大面积扑杀的做法,但没有一个城市因此收到成效。目前,世界公认的控制流浪犬猫等宠物的最有效办法为“TNR”法,即“捕捉、结扎和放归”。把一个区域内的流浪犬猫全部捕捉起来,施以结扎手术后,放回它们原来生存的地方,并进行跟踪。有关数据显示,洛杉矶在1971年处理11万只流浪犬猫,低成本的绝育方式推出后,到1986年数目下降到只剩一半;温哥华8年间,流浪犬的处理量由8万条降到万条以下。
四是加强宠物流通与宠物收养的管理。应当禁止个人出售宠物,同时对宠物商店进行严格管理。宠物商店出售宠物,必须要求购买者办理或代为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进一步落实宠物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宠物收养制度,通过相应的优惠措施(减少或免除登记费用、免费接种疫苗等)鼓励饲养者主动收养流浪宠物收容中心的宠物,减少流浪宠物数量。
社区流浪动物管理方案 第3篇
尽管我国有不少涉及流浪宠物的法律法规、地方性规定,但流浪宠物的管理还是不尽如人意。流浪猫狗仍旧在小区随意觅食、在高校到处“蹭课”。对此,受访专家认为,这主要是由立法仍有缺失造成的。
王雅文介绍,虽然有些地方出台了关于流浪宠物的管理条例,多数却只涉及犬类,对于其他宠物诸如猫、兔子等等,涉及甚少,而现在,小区流浪猫也随处可见,有的地方还能见到宠物蛇、龟。由于相关规定内容不全面、不具体,操作性不强,面对小区、校园等地方的流浪宠物,在其仅仅是流浪而没有涉及到疫病或者危害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小区物业及高校多数是听之任之,少有进行管理的,也有因自行管理采取措施不当而引发不良影响的。比如,2016年12月发生在南宁某学校的“打狗事件”。因该校发生过多次流浪狗伤人事件,保安当日发现有流浪狗在学生公寓附近徘徊时,便当众将狗打成重伤。该事件的视频被上传到网络,引起较大社会关注。
游志雄认为,流浪宠物管理存在制度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制度内容不全面。目前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重点涉及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对宠物的饲养以及没有疫病的流浪宠物的管理方面规定欠缺。前述分析表明,流浪宠物一般是由饲主遗弃或宠物走失造成,因此,规范宠物饲养才能从源头上控制流浪宠物。二是制度体系不规范。像在某些法律及地方性制度规定中,有的流浪宠物属于公安、城管等部门管理;有的属于农业、卫生等部门管理。管理部门不统一,导致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三是责任承担缺失,违法成本低。多数地方性规定要求不得虐待、遗弃所养宠物,但是没有对违法行为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相关责任人没有任何惩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