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第1篇
在餐饮行业的创业初期,每个人为企业所做的贡献往往不同,因此根据个人在企业创办初期对公司贡献大小来确定每个股东的股权比例。这种方式也叫“出资比例法”,即根据每个股东出资的比例来确定其股权比例。
例如,三个人马、张、李组成创业团队,当初马出资100万,张出资50万,李出资30万。如果确定股权总数为100%,则马可以获得60%的股权,张可以获得30%的股权,李可以获得10%的股权。通过这种方式合理的分配股权,可以充分体现各自的实力,同时也能够增强创业团队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第2篇
如果只有两位合伙人,建议避免50/50的平均股份分配,因为这可能导致管理上的僵局。两人持股相同可能在重要决策上陷入僵持,最终影响公司运营。因此,建议分配51/49的股份比例,确保某一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法律建议:除了通过股份比例避免僵局,还可以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来减少僵局风险。例如,设立由外部顾问组成的董事会,或者设立特定事项的决策机制(如三分之二多数决),以避免公司陷入决策停滞。
结语
股权分配是合伙创业中最为复杂且具争议的问题之一。在考虑股份分配时,创业者需要综合评估各合伙人的贡献、角色、责任及未来发展的潜力,并预留足够的灵活性以应对公司未来的变化。通过制定详尽的合伙协议和股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可以避免在未来的经营中因股份问题引发的纠纷,从而为公司长远的成功奠定坚实基础。
创业之路充满未知,合理的股权分配是合作成功的关键,而法律的支持则是这一过程中的保障。
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第3篇
创业是一场长期的旅程,但并非每个合伙人都会始终如一地参与公司的发展。为避免因为合伙人退出而导致的公司不稳定,设置退出机制和回购条款是非常必要的。
1. 分期归属(Vesting):分期归属是一种常见的股权授予方式,尤其适用于那些需要长期工作才能兑现股份的合伙人。常见的做法是设定一个归属期(通常为4年),在此期间,如果合伙人中途离开,则未归属的股份将被公司回购或取消。
2. 优先回购权:在股东退出时,现有股东应当享有优先回购其股份的权利。优先回购权的设立可以防止外部投资者进入公司,保持创始团队的控制权。
法律建议: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应详细规定退出机制,包括分期归属、回购条款及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确保协议中的退出条款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并在股东变动时及时更新公司章程。
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第4篇
股东认缴出资后,大家根据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将股权一划分,就按这个持股比例确定分红比例。
你的公司是否就是这样做的呢?
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公平角度讲,实缴出资多少才更重要,而不是认缴的多少。因此,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实缴的出资比例,是按照股东实际已经缴纳的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
有原则就有例外,公司法赋予了股东按照商业规则可以自由灵活地作出约定,即“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第5篇
创始股东甲: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创始股东乙: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创始股东丙: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________________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____________,致力于______________,发展愿景是成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____________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权。
乙方:以____________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权。
丙方:以____________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权。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
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
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
第五条、表决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________%,满年成熟100%。
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款执行。
如发生上述第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____%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股权继承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本协议终止后: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第6篇
股权架构的设计,股权分配比例是基础。股权比例不合适,是股权架构设计的硬伤,也是导致创业团队分家的重要原因。根据对硅谷以及中国赴美上市的互联网公司的股权架构的实证分析,可以得出一个创业创新企业股权分配的框架,能为种子或天使阶段的创业企业股权比例分配作为一个参考。如图所示,这个参考模型将各发起创业项目的全职参与者(发起人)应获得股权比例,进行了结构化的安排,即每个发起人的股权比例取决于四个因素:创始人身份、发起人身份、出资额、岗位贡献。
首先,创始人身份股,是指CEO身份应该获得的股权比例额度,是其独占的。为何要让其独占呢?主要是因为在创业项目发起时,CEO往往是牵头人,是创意的来源,其对该创业项目最具有使命感,这样的人如同华为的任正非、阿里巴巴的马云。在比例上,参考值为25%,根据早期发起人的多少,可上下浮动10%。
其次,发起人身份股,是指合伙人身份应获得比例额度,这部分是均分的。均分就是吃大锅饭,我们的传统文化,就很讲究公平。在这里各个合伙人一起创业,应无论职务、出资一律平均获得该配额的股权分配;这部分比例,一般为10%左右。
再次,出资股,是指现金出资以及渠道资源等能评估作价、能获得的股权,不包括来自外部的天使或种子投资,仅仅考虑全职的发起人的出资。对于这部分股权比例的额度,各发起人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获得分配,一般来说该部分所占的股权比例应不超过20%。
此外,岗位贡献股,是指发起人所在的岗位,能给创业公司带来的预期业绩贡献。能够获取这部分股权的,应该要求为全职创业的发起人。该部分比例一般为45%。根据发起人职位和公司业务导向,确定各自比例,可在均分原则上进行浮动调整。
根据这个分配框架,更加能够体现人才、企业家精神的重要性,同时考虑早期发起人自有资本投入的情况,这能够避免按照传统模式下,谁出资比例高,谁获得的股权比例就高的弊端。
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第7篇
股份的最基本分配方式通常是根据合伙人的初始贡献进行划分。创业初期的资源投入,包括资金、技术、经验、客户资源等,都会影响合伙人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
1. 资金贡献:通常情况下,资金贡献较大的一方会要求较高的股份比例。这一原则显而易见,资金是公司成立和运营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初始资本投入大的合伙人往往享有较大的股权。
2. 技术贡献:在某些高科技领域,技术资源的重要性可能超过了初始资本。例如,在软件开发公司中,技术创始人可能提供了公司的核心技术资产,这时他们有理由要求较大的股份份额。
3. 经验与人脉贡献:经验丰富、拥有行业资源或客户关系的合伙人,尽管资金投入较少,但由于其不可替代的市场能力和资源,也应当获得一定比例的股份。
法律建议:在签署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时,详细列明各方的贡献类型及价值,以防日后发生纠纷。例如,在《公司法》下,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包括货币、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应对这些不同出资方式的价值进行评估,明确在股东协议中的权利义务。
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第8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本着帮扶乙方和丙方提升经营能力,增加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在______市____________投资开设______________日用品店一家。现就店面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方式等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管理权限分配方式:
1、甲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核心倡导人、投资人和策划人,自然是该店的合法拥有者和决策者,店面经营模式及投资形式由其决策。
2、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进销存管理、会员管理、财务管理、店员管理及店内日常事务的管理。
3、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安全管理、物流管理、卫生管理、后勤管理、现金管理及销售目标管理。
二、股权分配方式:
1、甲方本着不以个人谋利为主要目的宗旨,拥有该店的所有权,但甲方只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20%分红权(该红利甲方将主要用于该店的发展、营销、考察、学习等方面支出)。
2、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_干股_)。
3、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_干股_)。
三、分红时限约定:
自该店的盈利收入能收回全部开店本金之日起(开店本金由投资人收回),甲乙丙三方才能享有该店的盈利分红权,分红时间为每隔6个自然月分红一次。
四、基本薪酬约定:
乙方和丙方作为店面的主要日常营运管理者和执行者,每月享有1500元的基本月薪,外加200元的全勤奖金。基本月薪将按照乙方和丙方的出勤考核发放。
五、协议有效时间: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续签,则在本协议期满2个月前商议续签事宜。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如三方在合作过程中针对合作条款有意调整,经三方同意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第9篇
分配股权后,应该制定相关的协议和规定来确保各方利益。这些协议应明确各股东的权责,包括公司管理机制、决策权、股东权利、股东义务、股权转让、股东退出等条款。
例如,在一些情况下,合伙人之间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和分歧。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股权分配规划,这些问题可能会引起企业的弊端和不良影响。因此,及时制定股权协议和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餐饮行业合伙股权如何分配?在分配餐饮行业合伙人的股权时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并且应该制定协议和规定来规范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创业的道路并不容易,良好的股权分配规划可以帮助团队更加顺利和有效地走向成功。
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第10篇
发起人共同创业,核心是人的结合,而不是单纯是资本的合作。因此,股权划分完了,必须要有相应的限制机制,让股权能够与发起人绑定,即股权成熟机制。参照硅谷经典的做法,是设定各个发起人的股权兑现,即约定 Vesting。简单来说,股权是按照各发起人在公司服务的时间(按年或月),逐步兑现给各个发起人。一般的做法是按照4-5年兑现。比方说,工作满第一年后兑现25%,然后可以按照每月兑现2%。
设定这样的机制,效果是这样的:一旦某发起人离开创业公司,那么即使在早期确定了的股权分配比例的份额,如今也不能得到确认,即,其他留下来的股东有权按照约定回购其持有的股权。这是对创业公司和团队自身的保护。实践中,绝大多数情况是某个(些)发起人由于各种原因会离开。最不想看到的情景是,几个发起人辛苦了几年,终于做出了成绩,而一个才干了几个月离开的原发起人,几年后回来说公司10%的股权是属于他的。
实践证明,股权架构设计得好不一定创业成功,但股权架构设计不好,即使创业短期能取得一定成功,但随着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公司估值的不断提升,一定会出问题。届时,纠正这些问题的成本会很高,作为创业创新,提前做好股权架构设计实为上策。
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第11篇
在创始人、联合创始人、员工和投资人的股权架构设计中,要有一个核心大股东,特别是创始人在初创期应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
既出资又出力而全职创业的人,与只出资不出力或只出资但不全职创业的人,在表决权设计上应有不同。前者对公司的情况了解更全面,更利于作出正确的管理决定,犹如“让听得见炮声的人做决策”。
同时,表决权大小的差异化设计,也进一步体现人力股和资金股对创业公司的贡献值的不同。
再进一步,股东也可以约定预留一部分分红给公司员工。当然,这也可以放在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实施股权激励时进行。
那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离开不了市场资源、管理资源、技术资源和人脉资源等各种资源,股东完全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而是结合股东实缴出资额以及各自掌握的、对公司发展需要的优势资源,确定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的比例。
要特别提醒的是,股东会议表决权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的,一定要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记载。这就是那句经典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股东分红权和公司增资时优先认缴出资权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的,全体股东约定即可,而并非必须记载在公司章程中。
因为创始人合伙创业,有的提供资金,有的提供场地,有的提供技术能力,有的提供销售渠道,有的提供融资资源。各个创始人提供不同的贡献,各个贡献性质不同,似乎完全无法等价对比。如果没有明确的标准,很难说研发就比销售更重要,也很难说拉来投资的工作就比提供办公场的贡献更重要。所以创始人之间如何分配股权,往往成为一个难题,往往不得不用“拍脑袋”的方法划分比例。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
(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
(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购买股票的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3)非全职投入本公司创业的兼职人员,哪怕技术NB,也建议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给予大量现金,或者发放少量股权(股权来源于期权池:常规的做法是预留10—20%的期权池,满足3-5年的激励需求,后期再以3-5年为一个激励周期,不断增发新的激励措施。),而不是按照合伙人的标准配备大量股权。
员工期权激励,会经历四个步骤,即授予、成熟 、行权 、变现。公司的期权池,10-30%之间较多,15%是个中间值。公司总池子确定下来,再综合考虑他的职位、贡献、薪水与公司发展阶段,员工该取得的激励股权数量基本就确定下来了。同一个级别的技术大拿,在VC进来之前就参与创业、在VC进来后才加入公司、在C轮甚至IPO前夕加入公司,拿到的期权应该设计成区别对待。另外,公司也可以给员工选择,是拿高工资+低期权,还是拿低工资+高期权。
(4)早期普通员工不宜发放大量股权,这些员工最关注的是涨工资,并不看重股权。早期员工流动性也大,股权管理成本很高,激励效果有限,甚至起到反作用。
(5)别把持股多少误当控制权的唯一要素:公司控制权需要的是综合设计,不仅仅是持股比例,更要看到股权背后的各种特别安排。
公司的控制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股权层面的控制权、董事会层面的控制权、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