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精选14篇)

时间:2025-05-01 11:17:23 admin 今日美文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1篇

(一)大力提升普及普惠水平,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90%、80%、50%以上;

(二)到2024年底,政府保障程度、幼儿园保教质量均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指标要求,学前教育社会认可度高于90%;

(三)2025年10月前,通过北海市督导评估指标核验;2026年,通过自治区和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2篇

长:赖德锋(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陈开云(区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员:局机关各相关股室、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制定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对各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落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做好迎检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各幼儿园做好迎接市、自治区和国家评估认定工作。

八、工作要求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3篇

(一)得到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视,幼儿园修建纳入规划,保证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二)得到财政部门的投入,能改善办园硬件、环境。

(三)健全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保障师资队伍的稳定。

(四)落实、规范幼儿园收费标准。

通过双普工作,规范办园条件、班额及教师配备,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保证教师师资力量,落实教师培养、培训、师德师风建设、考评、奖惩等机制,帮助教师探索教学创新的路径,同时多渠道多手段的提高学前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创建一支具有专业化、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率达到50%。

家园共育是幼儿成长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做好家园共育工作可以促进幼儿更好的成长和发展。那么作为家长,要如何做到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呢?下面是给各位家长的一些建议:

首先家长要重视学前教育,学习科学育儿理念,主动参与到幼儿教育中,尊重和理解幼儿,允许幼儿按照自己的节奏,成为最好的自己。

其次,提高站位,积极响应政府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积极配合幼儿园各项工作。

家长们,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普及普惠安全规范。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4篇

【篇一】

为切实提高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根据《_中央_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xx“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伊教联〔2022〕23号)《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伊政教督委办发〔2023〕3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推动本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在学前教育领域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学前教育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二)坚持公益普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坚持保障基本,巩固取消分级评估工作成果。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持续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三)坚持内涵发展。注重科学规划,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支持,补足短板,促进公平。以幼儿为本,进一步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推进科学保教,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规范提升。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监管,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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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工作方案。各创建县和优质园要紧扣国家普及普惠县创建各项指标要求,紧紧围绕短板弱项,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看通过后,于2024年2月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严格有关要求。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创建,统筹资源积极作为,不唯数字不唯指标。本次指导工作经费列入2024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由优质园统筹管理,规范使用,确保实效。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5篇

1.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负责部门:教育股、各幼儿园。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确保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当地确认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需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负责部门:教育股、各幼儿园)

3.确保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负责部门:教育股、各幼儿园)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6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我县学前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xx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0〕2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深化城乡教育改革,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发展,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和谐,不断推动全县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力争在2023年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级初核和省级评估,并报_督导委员会评估验收,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具体目标如下:

(一)提升普及普惠水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

(二)强化政府保障。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在5%以上,并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每年500元;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

(三)优化保教质量。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专任教师持证率100%;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以幼儿园为单位,按职工与幼儿比(≦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1:9)的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三、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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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要举措,以及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强大合力。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7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照评估指标,每年度初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评,以问题和评估标准为导向,有序推进工作。县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广泛宣传,营造重视、关心、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顺利通过督导评估验收。

(三)注重落实,加强督查。加强对各有关单位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顺利推进。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8篇

从起,把推进精准扶贫作为全县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构建覆盖全县所有贫困户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扶志脱贫工作机制,确保家庭困难每位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一)搞好调查摸底工作。抓好精准扶贫调查摸底工作,为贫困学生建档立卡,确保全县所有贫困学生无一遗漏。

(二)创新扶贫工作模式。以“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为出发点,创新教育精准扶贫举措,开展特色精准扶贫工作,做到既“输血”又“造血”,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三)健全帮扶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全县所有学段贫困学生帮扶工作机制,底,实现全县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

(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增强贫困村学校师资力量,强化贫困村教师培训,2017年底,实现全县农村义务段师资均衡配置。

(五)实施联建共建工程。深化城镇中小学与贫困村小学联建共建活动,2017年底,贫困村义务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8%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

(六)拓展职教脱贫途径。建立职业教育脱贫救助、技能培训机制,2017年底,让有接受职业教育需求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部获得职业学历教育,并掌握一技之长。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9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智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介红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裴娜娜县委编办主任

杨晓县发改委主任

高亚涛县教体局局长

柴斌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张武超县民政局局长

裴宏杰县财政局局长

张_县人社局局长

李凡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三虎县住建局局长

王新子县卫健委主任

张宏操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宁县市场_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高亚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管理等工作。

(二)明晰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统筹规划、协调、督促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2.各成员单位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幼儿园布局总体规划;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定印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及配套文件。调整和完善政府保障的幼儿园管理体制,明确各镇人民政府职责;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职责,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加强督查,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2)县委编办:负责按照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需要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机构和各类幼儿园编制,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教师编制,合理配备师资。并根据相关规定配足配齐卫生保健、安保等人员,加大公办园教职工的补充力度,严禁“有编不补”或长期使用代课教师。

(3)县发改委: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核定收费标准。

(4)县教体局:牵头负责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中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具体负责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统筹协调、具体规划、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资料建档工作;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5)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对幼儿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交警部门要对幼儿园交通安全进行指导;配合提供户籍信息,对各幼儿园检查户籍来源及去向给予支持,提供便利服务。

(6)县民政局:负责民办幼儿园非企业法人的登记、年审工作。

(7)县财政局:落实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保障教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8)县人社局:负责在编制内按计划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建立幼儿园教师补充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教师法》,不断改善和落实教师待遇,会同教育部门做好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教人员的职称评定、培训等工作,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9)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幼儿园建设用地报征、规划方案审查、审批等工作,将幼儿园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用地需求;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幼儿园布局调整和规划的实施。

(10)县住建局:负责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牵头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的移交工作,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幼儿园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11)县卫健委: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卫生监督和疾病防控工作,核发幼儿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指导幼儿园做好幼儿体检和幼儿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1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幼儿园消防安全进行指导。

(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幼儿园食堂和食品卫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核查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查处取缔幼儿园及周边无照经营摊商。

(14)各镇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建设用地;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治理;组织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园,确保辖区内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达到国家认定标准。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10篇

(一)摸清贫困学生,建立扶贫台账

按照《_嘉祥县委、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嘉发〔2015〕24号)文件要求,在全市“六核对一规范”所确定贫困户基础上,结合县资助中心贫困学生动态管理户,由镇(街)教办、县直学校牵头,逐村逐户摸底核查,摸清各学段贫困学生底子,逐一建档立卡,对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对建档立卡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并针对贫困户及家庭困难学生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济困、扶技、励志、育才”措施,确保教育扶贫工作精准施策、定向发力。

(二)用好资助政策,雪中送炭济困

1.学前教育阶段。对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落实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面为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对省定贫困村家庭困难儿童实施资助全覆盖,对其中特困家庭儿童酌情减免保教费。

2.义务教育阶段。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农村义务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资助比例不低于在校寄宿生人数的15%,并逐步加大比例;平均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中学每生每年1250元。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天1元。继续做好家庭困难学生营养餐补助,具体标准为孤儿每天补助10元,每年按365天计算;特教学校学生每天10元,每年按200天计算;低保和其他家庭困难学生每天补助3元,每年按200天计算。其他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不低于在校生的15%。对省定贫困村家庭困难义务段在校生实现资助全覆盖。

3.普高教育阶段。严格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中的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对省定贫困村家庭困难在校生实现资助全覆盖,并研究设立“爱心济困”专项基金,酌情减免省定贫困村特困家庭学生学费。

4.中职教育阶段。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全部和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的比例为非涉农学生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省定贫困村家庭困难在校生实现资助全覆盖。

5.高等教育阶段。协调民政部门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低保户家庭学生,给予生活资助。协调县工、青、妇等部门对特困家庭大学生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县教体局牵头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最高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最长贷款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对省定贫困村家庭困难的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大学生实现应贷尽贷,并享受最高贷款额度。

(三)发挥教育职能,悉心培养育才

1.立足教育均衡,建好学校拉长短板。根据贫困村的自然环境、适龄人口分布等情况,合理规划建设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在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等工程时,优先改善贫困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优先加强贫困村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力促贫困村学校硬件、软件同步提升。到底,确保贫困村学校达到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2.坚持教师为本,倾斜师资下沉力量。加大贫困村学校教师补充力度,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编问题。协调财政资金,落实大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贫困村学校就业。城镇中小学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和评先树优时,同等条件下有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经历者优先。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到贫困村任职任教,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加大贫困村学校(幼儿园)师资培训力度,为贫困村教师专业成长搭建更为广阔的平台。

3.关注学生学业,潜心扶志助力成才。坚持扶贫扶志结合重在扶志、助力成才原则,建立帮扶台账,开展教师“一对一爱心育才”行动,由一名或多名教师结对一名学生,针对不同情况,进行有侧重地帮扶。对特困家庭学生给予适当经济援助,确保学生不失学;对生活压抑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开展励志教育,激发学生战胜困难的勇气,树立生活的信心;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学业辅导、方法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顺利完成学业、早日成才。

4.致力脱贫致富,精准扶技力保就业。依托县职业中专,对特困“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特困家庭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免费注册入学并免除学费实施资金扶持,进行重点培养,促其掌握一技之长、提升就业能力。对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学习能力的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聘请职业培训教师,每年两次为其举办免费职业培训,助其增强从业能力。对省定贫困村及其他贫困家庭的中职毕业生,在就业方面优先推荐,实现就业脱贫。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11篇

(一)提高普及普惠水平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

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以上。

3.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以上。

(二)强化政府保障水平

1.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2.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县委、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政府各部门责任,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

3.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4.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铁门镇、磁涧镇至少有两所公办幼儿园。

5.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6.财政投入到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7.收费合理。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8.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9.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10.监管制度比较完善。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建立3至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民办园没有单独和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无过度逐利行为。

(三)强化幼儿园保教质量

1.办园条件合格。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2.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3.教师配足配齐。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师风评估标准、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幼小衔接相关政策,推动幼小双向衔接。

(四)提高社会认可度

通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园长、教师、家长代表开展问卷调查,社会认可度高于85%。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12篇

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共37项三级指标。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督导评估三级指标全部“合格”的,通过评估;凡有一项三级指标“不合格”,不能通过评估。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认定:县域学校(幼儿园)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投诉举报多、负面反映大、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13篇

长:李家玲(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副组长:陈 兴(区教育局学前办副主任)

员:局机关各相关股室、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定期深入各幼儿园指导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各项工作,处理创建过程中的日常事务;加强沟通,统筹协调组织各股室、中心对标对表落实创建工作各项指标。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案 第14篇

进一步完善资料,补足短板,落实市级评估反馈意见整改,全面做好迎接自治区和国家评估认定工作。

七、组织领导

成立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元才(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家瑞(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海碧(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黄玲娜(区学生资助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主任)

李宁丽(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茵(区教育局党建办主任)

林炳坤(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家玲(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赖德锋(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徐拥政(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李少丽(区教育局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吴伟健(区教育局教育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莉(区教育局安卫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两个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