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第1篇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根据盛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到20xx年1月底,基本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因企制宜的原则。根据盛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因企制宜,确定改革形式。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职工身份置换和安置分流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清理财务挂帐和清产核资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制定补偿标准,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重点。
1、搞好职工身份置换,精减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职工再就业。
2、搞好资产重组界定,建立起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国有独资粮食储备体系、军粮供应体系。
3、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消化历史包袱,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顺利走向市常
4、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新的用人、用工、分配制度,促进购销企业面向市场,主动服务。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于今年7月份开始,20xx年1月底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改革形式。根据盛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县保留1-2个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储备粮和军粮供应。对粮所实行股份制改革,根据清产核资情况确定重组规模。
2、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于20xx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身份置换。
3、清产核资。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10月底完成。
4、经济补偿金。企业补偿金按照企业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5、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妥善做好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确保平稳安置、顺利分流。用足用好社保、退休、内退、病退等政策,保持职工社保关系的`连续性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安置的职工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新公司注册登记。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县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相关政策
(一)_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涉及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评估备案、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土地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安置职工。对破产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其土地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二)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三)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纳入企业当期损益。
(四)_门要把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改制时要清偿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五)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对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信贷管理原则,积极予以贷款。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
(六)企业改革中需要支付的审核、评估、验资、咨询、登记、签证等费用,除国家规费外,属政府部门收取的,按最低标准收龋
五、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为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发展计划、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体改、工商、税务、农发行、粮食等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建筑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第2篇
集团x公司xx公司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改制后的公司名称为:xx建筑施工有限公司。
一、股本结构及出资方式
注册资金100万元。
1、争取政策支持、政府拨款及主体企业出资:政府拨款和主体企业在改制中企业评估后的净资产扣除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剩余部分出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2、经营者群体出资:经营者群体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现金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20%。
3、职工出资: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现金出资19万元,占注册资金的.19%。
4、社会劳务供方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10%。
二、法人治理结构
1、公司设立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体企业派出3人,其他股份代表选举产生6人。
3、公司设立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主体企业派出2人,其他股东代表选举产生3人,职工代表2人。
4、公司设总经理1人。
三、劳动关系的处理
1、符合内退条件:191人
2、符合协保条件:244人。
内退人员和协保人员由主体企业管理,主体企业应及时
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四、改制中党、团、工关系的处理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改制企业应积极与地方党组织、政府以及群团部门联系,办理好改制后党、团、工关系的转接手续及员工档案材料等转移交接工作。
五、改革成本
1、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领取经济补偿金1047人,人均万元,共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7371000元,经济补偿金从国家拨款和主体企业从净资产中提取,一次性发给职工,职工可将经济补偿金作为对改制后新公司的出资或债权,或者自谋职业。
2、内退人员的费用提留:退养人员191人,预提至正式退休年龄的生活费(是按内退人员现在至正式退休年龄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合计7852980元,其中提取生活费4364197元,提取两项社会保险费用3488783元。
3、协保人员的提留:协保人数244人,预提至正式退休年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合计16982123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2192447元,基本医疗保险费3483437元,失业保险费1306239元。
4、因工伤残人员人数:27人,费用共计314408元。
⑴ 因工伤残被鉴定为5-6级的伤残的费用提留如下: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6级分别为24个月,18个月本人工资,人数5人,费用52662元。
B、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5-6级分别为36个月,30个月本人工资,人数5人,费用80526元。
⑵ 因工致伤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费用提留如下: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10级分别为15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本人工资:人数22人,费用90610元。
B、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7-10级分别为15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本人工资,人数22人,费用90610元。
5、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数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非因工致残,长期病休人员,按湘政办发(20xx)12号文的规定,按每人一次性补足4万元的标准,需一次性提取1960000元。
其中:⑴ 非因工致残28人,需提取费用1120xx0元。
⑵ 癌症病人4人,需提取费用160000元。
⑶ 精神病人17人,需提取费用680000元。
6、劳动模范荣誉津贴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提留9900元。
其中:省(部)级劳模1人,4500元。
市州级劳模1人,5400元。
7、企业职工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412人,提留独生子女保健费294800元。
8、xx公司历年来至今拖欠职工工资806569元,长伤病、内退人员工资607576元,医药费、丧补费元,独生子女保健费元.
六、辅业改制工作安排进度
20xx年全部启动该项工作,如资金到位,20xx年可全部完成改制。
建筑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第3篇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经过多年改革,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_中央_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提出,到20xx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要求,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_、_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底前,按照《_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_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二、规范操作
(一)制定改制方案。中央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二)严格审批程序。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_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_同意后批准。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改制,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认缴期限届满前进行资产评估。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三、政策支持
(一)划拨土地处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其原有划拨土地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二)税收优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业按规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商变更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转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资质资格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四、统筹推进
(一)加强党的领导。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_、_。
(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清理整顿和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国家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另行规定执行。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实施方案,指导地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