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谁编谁审(通用3篇)

时间:2025-05-10 10:16:09 admin 今日美文

专项施工方案谁编谁审 第1篇

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标题、成文时间和正文三部分内容。

1、标题

方案的标题有两种写法:一个是“三要素”写法,即由发文机关、计划内容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如《北华大学五年发展规划总体方案》;一个是“两要素”写法,即省略发文机关,但这个发文机关必须在领头的“批示性通知”(文件头)的标题中体现出来,如《治理采掘工业危机,实现良性循环方案》。成文时间,为郑重起见,方案的成文时间一般不省略,而且要注在标题下。

2、正文

方案的正文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常规写法,即按“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及“要求”几个部分来写,这个较固定的程序适合于一般常规性单项工作;二是变项写法,即根据实际需要加项或减项的写法,适合于特殊性的单项工作。但不管哪种写法,“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项必不可少的,实际写作时的称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和对策”等,把“政策措施”称为“实施办法”或“组织措施”等。在“主要目标”一项中,一般还要分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实施步骤”一般还要分基本步骤或阶段和关键步骤,关键步骤里还有重点工作项目;“政策措施”的内容里一般还要分“政策保证”、“组织保证”和“具体措施”等。

方案也可以是下级或具体责任人为落实和实施某项具体工作而形成的文件,然后报上级或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写法要求同上。

专项施工方案谁编谁审 第2篇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桥梁高墩施工、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铁路既有线作业、桥涵顶进、桥梁悬灌施工等。

4、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检算详细资料;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5、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工程部联合编制,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安质部、工程部联合编制,公司安全质量_、工程管理部进行协助。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1、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工程部、安质部、物机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项目队长、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2、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安全质量_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的人员包括公司安全质量_、工程管理部、科技中心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工程师,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安全质量_、工程管理部、科技中心联合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必要时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4、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

成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安全质量_负责人,工程管理部施工技术科、机械科、物资科、试验室负责人、科技中心和公司各专业学科带头人及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

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设在安全质量_。具体人员组成为:

组长:朱伟才(项目总工程师)

副组长:焦红卫(项目副经理)

成员:赵迪(项目安全质量部部长);袁安森:(项目安全质量部副部长);付魁:(项目工程管理部部长);张国干:(项目设备部部长);安俊成:(项目物资部部长);王仁发:(项目试验室主任);马越岗:(项目办公室主任);项目各专业学科带头人及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工地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项目部安质部和工程部轮流参加;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安全质量_和工程管理部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过程实施时,公司安全质量_和公司工程管理部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公司总工程师择时参加并随时检查验证。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专项施工方案谁编谁审 第3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施工中人员及设备安全,加快沪昆客运专线的建设,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曾家岭二号隧道起讫里程为DK914+108~DK914+607,全长499m,位于圆曲线上,最大埋深51m,线路最大纵坡20‰,设计为双线隧道,隧道穿低丘陵区,隧址地层主要为强风化泥质粉砂岩,围岩级别为Ⅴb,洞内岩体破碎,裂隙水不发育,稳定性很差。本隧道设计初期支护采用工字钢钢拱架+锚网喷C30砼,二次衬砌采用C35钢筋砼。隧道进口设53米长管棚,出口设43米长管棚,洞身采用洞身管棚和双层小导管支护。

二、组织机构

隧道作业队成立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张杰

副组长:张作成、聂川勤、郑怀方

组员:狄方国、_、杨俊荣、邹积安、赵丽娟

三、安全目标

全面贯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实现“五零”,零死亡事故、零爆炸和火灾事故、零重伤事故,零交通运输事故、零重大设备事故。杜绝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全年轻伤负伤率控制在3%以内。本标段创安全示范标准工地。

四、安全管理人员

为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有序展开、安全生产活动顺利进行,防止管理和生产脱钩、制度和措施不落实,项目部除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外,还配置了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队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工程师,施工现场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和两名安全监督员。

五、施工的危险源和可能造成的伤害

隧道施工虽然作业工序简单,但在施工中围岩的地质超前预报、地下水的探测均存在局限性,加上隧道本身施工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工作面受到限制,人员、机械比较集中,交叉作业多,还可能受不良地质危害。

(一)危险源

1、支护变形:由于地质不稳导致初期支护变形,洞内出现裂缝或测量数据有变化时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2、施工用电:配电、开关箱安装牢固,外壳接地可靠;

3、危险行为:机械对交叉作业人员造成的机械伤害及洞顶危石坠落打击。作业平台高处作业,人体坠落。

4、防火防爆:爆破器材、作业区有明火,吸烟,爆破器材存放、回收不及时及瞎炮的处理,可造成爆炸事故。

(二)可造成的伤害:伤残、死亡等安全事故。

六、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培训制度

所有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均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培训,通过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作业。所有特殊工作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的培训,获得合法的操作证书方能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分项分部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由总工程师向参加施工的员工介绍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各项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下发施工方案交底时同时下发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3、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对全部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深入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三检”制度和日常巡检制度:

(1)班组检查:每次作业前由工班内部按安全交底和操作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检查每一个人员、每一台设备、每一条措施,检查完毕后再由队内别的工班进行互检。作业过程中有兼职安全员全程监督检查。

(2)交接检查:每次交接班前交班人员应仔细检查自己的安全操作情况,接班人员还应认真检查交班人员的安全措施、安全设施及施工操作情况,检查有无违规操作或安全隐患、事故现象,并现场签署检查意见。

(3)工序检查:每道工序前应仔细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安全人员是否到位,施工过程中要检查是否按安全要求操作,发生意外是否按措施执行,上道工序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排除,下道工序不得开工。

(4)日常巡检:隧道作业队专职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重点工程、关键工序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施工区段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检查,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管理,包括对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准备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落实情况、对生活区的安全用电、对防洪的安全检查及对重点部位和危险物品进行检查等。关键、特殊工序应有安全人员旁站。

4、安全会议制度

每周一19:00时召开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是其中的一项内容,同时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针对工地的施工安全情况做出决策、决定和建议。

5、安全设施及其管理制度

每月底进行一次安全设备和设施的检查测试和保养,及时清除及替换不合标准或难以修理的设备,并做好资料记载。

6、安全报告制度

按有关要求定期编制会议记录及施工安全报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除按照事先制定的事故报告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迅速处理外,还必须于事件或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内部报告须由下至上分单位逐级报告。

7、安全奖惩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在实施安全计划和法定条例方面表现良好的施工队和施工人员进行奖励,对在此方面有违反和忽视行为的施工队和施工人员进行惩罚。奖罚金额按情节轻重拟定,一般为500~10000元,具体由安质部提出意见,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8、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对全体职工按工资比例扣留安全风险抵押金,未发生安全责任者,除全额返还押金外,还按“安全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未达标者不再返还,并根据事故的轻重给予罚款直至下岗处理。

9、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搜集安全信息,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安全监督员除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情况,还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和安全人员上岗及处理问题的情况。项目部设安全专线电话,在施工沿线公布举报电话号码,设立安全举报奖,鼓励广大参建员工及沿线村民进行安全隐患举报。每次举报经查实,可视情节奖励举报人100~500元人民币。

10、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凡现场发生任何事故,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对于拖延不报或隐瞒不报的,除承担因拖延时间而造成的损失外,还要追究法律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如下:

(1)发生一般轻伤、重伤事故(轻伤两人以下或重伤一人)时,由项目部自行调查处理,发生事故两日内报局安质部。

(2)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轻伤四人以下或重伤二人以下)时,项目部报局安质环保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发生死亡事故及一次发生重伤三人以上或一次负伤五人以上事故时,项目部进行调查处理,局安质环保部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并在24小时内上报建设单位。

七、安全思想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