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局挂牌方案(精选10篇)

时间:2025-05-11 14:11:58 admin 今日美文

乡村振兴局挂牌方案 第1篇

“国家乡村振兴局”一名中的“局”已表明,该机构或将为“_直属机构”或“_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而非“_组成部门”。也有媒体报道称,新机构有望成为_直属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内部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就国家乡村振兴局如何组建,如何管理,如何履行职能等问题,“我们也在研究中,一旦形成意见,我们欢迎媒体报道”。

依据《_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_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_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经_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_总理提请全国_决定,在全国_闭会期间,提请全国_常务委员会决定。

同时,_直属机构、_办事机构和_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_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_决定。 _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_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_决定。

也就是说,成立国家乡村振兴局经由_决定即可,不需提请_或_常委会决定。_刊发的一篇报道称,国家乡村振兴局由_扶贫办整建制改革而来。目前,_扶贫办官网尚未变更信息,但工作人员在接听电话时,已使用“国家乡村振兴局”的称呼。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国家乡村振兴局已有多个成员和内设机构公开亮相。包括:综合司司长苏国霞、开发指导司司长左常升、考核评估司司长杨炼和信息中心主任陆春生。

南都记者 宋承翰 发自北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乡村振兴局挂牌方案 第2篇

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工作,包括办文办会、考勤卫生、后勤保障、公车管理、档案管理、信访接待等。

财务室:负责局机关审计、财政工作。包括固定资产、工资发放、五险一金缴纳以及财务日常工作。

项目信息统计监测股:负责全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和项目库管理,负责衔接资金实施项目的申报、审核、论证、监管和验收以及产业振兴相关工作。

监测帮扶股:负责全旗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的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应急救助等防贫保障政策的落实。

政策法规协调股:负责教育、医疗、住房安全、就业帮扶、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政策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对接、数据统计工作和致富带头人、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以及乡村振兴培训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全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类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乡村振兴局挂牌方案 第3篇

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曾提出,为摆脱贫困的县设立五年过渡期,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_关于提请审议_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保持总体稳定,资金项目相对独立运行管理。

现阶段,我国还存在16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陈明认为,从机构改革现阶段公布的内容来看,在五年过渡期中,对于重点县的扶持政策仍将保持稳定。而在五年过渡期后,160个重点县也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十字路口”,“未来,有的重点县通过帮扶,或许就能够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那么帮扶也就没有必要延续;有的重点县,或许还会存在返贫风险,进行评估后或许还将延续政策。”

乡村振兴局挂牌方案 第4篇

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为了更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2月,国家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

陈明认为,国家乡村振兴局设立时,最初的设想是把农业农村部有关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职能转移到国家乡村振兴局,切实增强这个机构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能力,“国家乡村振兴局历史上是从事扶贫工作的,所有司局设置也是针对着脱贫攻坚时期的需求来的,承担起新的职能,那么必须加强它。如何加强呢?把农业农村部的一部分职能,包括人员、经费等都要转移过去。这样一来,把握好这个度就显得尤为重要。转移少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能力提不上来,转移多了,农业农村部的能力又可能被削弱。关于这个边界的问题,在三农领域也一直在探讨。”

陈明谈道,此次机构改革相当于给出了一个阶段性的“答案”,“也就是与其把农业农村部多个职能、人员、经费划转到国家乡村振兴局,不如不再单设,直接把有关职能重新划归到农业农村部,直接由若干个司局来承担相关功能。”

乡村振兴局挂牌方案 第5篇

(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各项日常事务,包括会务筹备、档案管理、干部考勤、公务用车及办公用品采购、环境卫生管理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民族团结、依法治县、信访等工作,包括党员的学习管理、党支部的建设、中心组学习、党组织生活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业务办:负责动态监测和帮扶、就业培训、业务办相关材料审核、分析、上报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项目办: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扶贫资产管理、项目信息录入维护、项目档案资料整理、雨露计划、招商引资、审计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财务室:负责财务预(决)算、统计、组织人事、固定资产管理、节能减排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人居办: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协助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乡村振兴局挂牌方案 第6篇

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农民、返乡入乡人员参加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工作;对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负责统计汇总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投资情况。负责乡村振兴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化建设中的数据采集、更新、维护等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村振兴局挂牌方案 第7篇

杭锦旗乡村振兴局内设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杭锦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目前,乡村振兴局(包括二级事业单位)共有在职领导干部29人,其中党组书记、局长1名,副局长2名,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1名,正科级待遇干部2名,干部职工23名。

局机关和二级事业单位共有编制27个,其中行政编制6个、事业编制18个、工勤编制3个。空余事业编制2个,未占编人员6人。

办公地址:杭锦旗锡尼镇锡尼南路杭锦旗妇幼保健院对面(原扶贫办)

办公电话:0477—6627289

办公时间:8:30-12:00 15:00-18:00(每年51日至9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 14:30-17:30(每年101日至次年4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柴琴

邮 编:017400

所属事业单位

杭锦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贯彻落实_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决策部署。承担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辅助性工作:实施乡村振兴建设行动,推动农村牧区的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文化等全面发展和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辅助性工作。

(二)承担边缘易致贫户等低收入人口的调查核实、审核认定工作。

(三)承担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等低收入人口数据调查、

收集、统计、分析、动态监测、风险研判、预警等工作。

(四)承担乡村振兴小额信贷贷款的规划编制、信息监测、数据分析、验收总结和乡村振兴小额信贷贷款的审批、后续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五)承担扶贫资金资产管理、统计等工作。

(六)承担乡村振兴对外宣传工作:制定技能培训以及致富带头人、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

(七)承担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协调联络、沟通对接工作。

(八)完成杭锦旗扶贫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杭锦旗锡尼镇锡尼南路杭锦旗妇幼保健院对面(原扶贫办)

办公电话:0477—6627289

办公时间:8:30-12:00 15:00-18:00(每年51日至9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 14:30-17:30(每年101日至次年4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萨如拉

邮 编:017400

乡村振兴局挂牌方案 第8篇

杭锦旗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5月31日由之前的旗扶贫办挂牌重组为杭锦旗乡村振兴局,内设杭锦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将杭锦旗乡村振兴促进中心、杭锦旗扶贫培训中心整合组建。杭锦旗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能职责:

(一)全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和项目库管理,衔接资金实施项目的申报、审核、论证、监管和验收以及产业振兴相关工作。

(二)全旗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的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应急救助等防贫保障政策的落实。

(三)教育、医疗、住房安全、就业帮扶、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政策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对接、数据统计工作和致富带头人、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以及乡村振兴培训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四)全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类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乡村振兴局挂牌方案 第9篇

1.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建立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及相关部门组成的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引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完善乡村家庭教育阵地建设,不断提升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服务水平。指导乡村学校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推动乡村中小学校文明校园、绿色校园、温馨校园、书香校园创建,不断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改善乡村学校育人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省市区三级乡村温馨校园、乡村绿色校园、乡村书香校园实现全覆盖。2025年,镇驻地中小学校省级、市级文明校园比例分别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妇联)

2.实施教育强镇筑基工程。乡村教育镇村一体化体制进一步完善,持续优化《周村区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实施“一二三四五”计划(即一体两翼、三段联动、四个前列、五年行动),整合区内优质资源,指导各试点镇持续在学校管理和教师评价机制改革、教研科研、教师培训、文化建设、硬件建设、仪器配备等方面深入开展工作。全面提高各省、市强镇筑基改革试点镇教育质量,辐射带动乡村教育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乡村学校布局规化更加合理,进一步完善《周村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十四五”期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数量不再新增。2023年,全面提升乡村寄宿制学校住宿条件。持续为在校就餐学生提供更加安全、实惠的餐品,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达标,保障学生热水供应。在已经实现所有乡村学校功能室建设及仪器器材配备达到省定Ⅱ类办学条件标准的基础上,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更新与维护。在乡村学校护眼灯全面安装到位的基础上,做好后期的使用与维护。督促学校定期对校舍、院墙、大门、体育活动器械、校园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维修维护,持续优化美化乡村学校及幼儿园室内外环境。做好镇域内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做到新建居住区与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乡村学前教育公办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_、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周村交警大队)

4.实施乡村校长培养工程。加大城乡校(园)长交流轮岗力度,加强乡村优秀校(园)长队伍建设和储备,确保50%以上的乡村学校校长、副校长年龄在45岁以下。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对后备干部开展教育管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有计划、分批次安排后备干部跟岗学习、挂职锻炼,为干部成长搭建舞台。完善《周村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优秀校长向乡村学校流动。加大乡村校长培训力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培训体系。通过确定合理的培养目标、制定完善的培训方案、提供多样的培训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校长领导力培训机制。乡村骨干校长接受省级培训比例达20%以上,接受市或县级轮训比例达100%。完善《周村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全面强化名校长培养力度,加快推进乡村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实施乡村教师队伍提升工程。按照“倾斜乡村、足额补充”原则,为乡村中小学配齐教师。对存在结构性缺员的乡村学校,以学区为单位组织紧缺学科教师走教,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每年选拔一批优秀师范类在校大学生,到乡村学校开展实习支教。为乡村公办幼儿园补充聘任高质量幼儿教师。支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提升学历层次。全面推动我区申报的山东省教师教育协同创新项目“协同培育:‘1+1+N’教师培训队伍建设”实施,以协同培育为抓手,将山东师范大学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推动区域内城乡教师协同发展。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30名青年骨干教师予以重点培养。(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实施乡村教师待遇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各项教师工资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乡镇补贴。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提升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居住条件,持续改善周转宿舍取暖消暑、卫生洗浴、办公家具等配套居住设施。进一步探索定制化、个性化健康查体,多渠道多形式关心关爱教职工。继续严格落实乡村教师子女入学入园优待政策。有序推进“头雁计划”“强基计划”“雏鹰计划”“三名工程”及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开展区级“三名”工程评选,确保乡村名师、名校长占比不低于2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

7.实施城乡协作发展工程。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实现优质资源向乡村延伸。实施集团内学校教育教研一体化管理,即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研活动、统一教师培训、统一教学质量评价。完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实现城乡幼儿园规章制度同完善、幼儿园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加快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加强乡村学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优化、美化乡村学校及幼儿园室内外环境,配齐配足相应设施设备。制定《周村区示范性教育集团培育方案》,每年打造2-3个示范性教育集团。制定《周村区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联系学校工作制度》,每所学校至少安排一位区学科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进行定点联系。每学期有计划的对乡村薄弱学校和乡村薄弱学科开展集中视导和蹲点视导工作,区学科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定期通过教学视导、名师送课、主题教研、联合体教研等方式带动乡村学校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更新教师观念,提升信息化教学水平。加强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南郊中学挂牌“山东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基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8.实施高中段教育特色提升工程。认真落实《周村区“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全力推进区实验中学在市级特色高中基础上,积极争创省级特色高中,2023年底前,学校至少建成2个市级学科基地。支持区实验中学从特色化课程体系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创新育人方式等方面,建设省级特色高中和省市级学科基地。鼓励区实验中学根据特色发展需要,在中考政策总体规定下,科学调配招生计划,依法依规设定自主招生标准,完善自主招生方案,实现学校多样发展、特色办学,推动考试招生和教育教学有效衔接,提升育人质量。加强艺术、体育特长学生教育管理,健全完善保障机制,配齐配强艺体专业师资,创新优化艺体特长生课程设置,提升学校艺体特长生培养质量。全面加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社区教育、技术推广、技能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9.实施乡村学校特色发展促进工程。发挥乡土文化优势,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和研学课程,各乡村学校、幼儿园至少建立1处劳动实践场所并充分利用。广泛开展特色活动、特色社团、特色项目建设,逐步形成“一校一品”。组织校本特色课程评选和学科优秀课例展示活动,每年至少推广3节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案例)。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发挥“1+1+N”团队作用,扎实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实践研究,大力推进乡村学校基于“互联网+”环境下教与学模式改革。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的常态化应用。不断优化区域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应用,聚焦课堂教学主阵地,以城乡发展联合体为单位,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常态化应用,推动城乡教育教学均衡发展。积极参加“托起乡村少年梦”活动,进一步开展中小学生综合实践,确保每个乡村学生在小学和初中学段内,均享受一次有质量的“进城拓展视野”机会。构建乡村教育科学化、个性化、精准化评价体系,修订完善《周村区学校、幼儿园发展性评价方案》,实施个性化评价,促进乡村学校、幼儿园特色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文化和旅游局)

10.实施教育信息技术赋能工程。以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推进乡村学校信息技术与学科深度融合应用。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乡村学校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展师生信息素养提升行动,培养乡村学校师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举办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应用交流会和场景建设案例交流展示活动,提高乡村学校信息化应用整体水平。加大乡村学校新型智慧终端配备力度,开展以数据驱动和个性化为核心的“云+端”智慧教学实践,探索新型教与学模式,打造“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周村样板。(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11.实施乡村特殊儿童关爱工程。乡村孤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入园率、入学率、巩固率保持100%,确保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做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2023年,实现乡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全覆盖、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教育资助补助政策,定期开展“1对1”家访,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坚持摸排识别全覆盖,发挥平台优势,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通过学生申请、“三级”评定、学校公示等方式,全面精准认定困难学生,确保精准识别。(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团区委、区残联机关、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乡村振兴局挂牌方案 第10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周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由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职责分工,明确推进任务,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各乡村学校、幼儿园要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为契机,着眼长远,精准对标,科学谋划,促进乡村教育不断提升。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及时积累实践案例、提炼经验,梳理总结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进行推广和宣传,通过推树典型,引领区域内乡村教育振兴发展。

(四)强化督导考核。区政府将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督办情况,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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