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工作方案范文 第1篇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有动作见实效。为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邱小林、乡长熊明亮任组长,鄢洪江部长任副组长,各班子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鄢洪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应急办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和信息收集。各领域、各科室部门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参与、配合、指导各行政村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村(居)要立即成立排查小组,全面开展各领域、“九小”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
2、强化服务、严格执法。针对大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处置。危害较轻、对社会安全影响较小的,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跟进整改为主;对危害较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要做到“即查即停、即查即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惩处。
3、突出结果导向。乡安委办将对此次大排查行动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结果记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4、结果报送。各领域、各科室部门每月25日前,将大排查发现的隐患数、执法办案数等相关数据,报送到乡应急办。
丰城市湖塘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范文 第2篇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xx月xx日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市政府确定自即日起至xx月上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_、_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动员各级各单位和全社会力量,牢牢把握二季度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攻坚领域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森林防火、油气管线、城市燃气、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铁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防火安全监管。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防火管理责任,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单位实行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间断地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所有林区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巡查队伍、护林员队伍加大巡逻密度,延长巡逻时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扑救。强化防火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班组、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教育活动。要加大防火安全投入,完善防火安全设施,健全防火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油气管线和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好油气管道全面整治工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和专家,逐条管道排查隐患,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城市燃气管线和市政管网的安全整治,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经信、安监等部门积极配合,抓紧绘制城市燃气管线、市政管网、油气输送管网普查图。对于城市安全布局问题,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摸清底数,掌握城市内生产、使用、储存、输送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需要搬迁和拆除的,要一律搬迁拆除。对已经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一建档立案,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深刻吸取山西晋城高速公路隧道“”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重点路段和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要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排查,严格落实整治措施。交通运输、铁路等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车站的安全检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交通、港航、水务等部门加强内河、湖泊、水库的航运、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引导企业形成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查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在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克难,以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五化建设”为抓手,学习借鉴煤矿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打好煤矿安全生产攻坚战。开展好“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全面履行矿长安全生产职责。对危险化学品重点镇、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攻坚克难,重点监管,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认真抓好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扎实开展资质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德安发〔20xx〕8号)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时限要求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全面治理,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四个阶段的集中行动,确保到9月底全面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结合资质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深刻吸取临沂市平邑县“”无证非法开采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因资质问题造成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这次专项行动是市政府面对当前严峻形势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动员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4月15日前将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督导力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成立督导组,对本行业、本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蹲点督导,确保万无一失。各部门要将督导组的带队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4月15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面上巡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巡查组,对各镇街和各行业领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七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敷衍侥幸心理;二是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百日攻坚行动的发动部署、方案制定、组织领导和实施进展等情况;四是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五是开展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情况;六是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整治情况;七是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看是否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解决。
(五)建立工作制度。各级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督导落实。一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听取有关镇街、部门开展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要建立宣传引导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曝光突出问题。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通过工作简报反映各单位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交流。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0日前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范文 第3篇
为切实加强全省城乡自建房安全监管,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_百日攻坚_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对全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_回头看_,确保自建房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确保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落实管控措施、压实管控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xx年6月下旬至9月底,集中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_百日攻坚_行动,对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消除存疑、有效管控,全面准确掌握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现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制定公布3年整治规划,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管控、整治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大宣传。制作“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警示教育微视频”和_自建房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微视频_,通过微信、网络、电视台、自媒体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房屋安全意识,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支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动报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营造社会公众知晓、支持、参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大排查。组织各地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_,做到无死角、无盲区。真排查,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查彻底,一户不漏;真鉴定,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一户一户进行鉴定,鉴定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危险等级,也不降低检测标准;真整治,以县(市、区、行委)为单位压实隐患整治责任。
(三)大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坚决落实管控措施,该撤人的撤人,该封房的封房,该停业的停业,确保_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整改工作区分轻重缓急分类施策,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如需继续使用,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采取加固、拆除等相应处理措施,确保消除隐患。
(四)大督导。6月30日前,督导各地以县(市、区、行委)为单位组建领导干部带队,精干技术人员参加的不少于5人的督导组。各市(州)内部组织督导组进行交叉检查,检查各地排查全覆盖情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检测机构履职情况,确保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危险等级初判结果精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得到有效管控。
(五)大调度。建立调度制度,工作专班实行周调度,细化任务分工,协调工作任务,统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月调度,通告各地工作进展,督促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季调度,省政府分管领导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六)大评估。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估,撰写《评估报告》报省委省政府。根据各地工作实效,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提醒的提醒、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
(七)大压实。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切实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落实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承担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行业指导责任的工作责任追究制。
(八)大防范。指导各地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切实落实管控措施,防范管控措施不到位引发的自建房倒塌风险。加强沟通引导,做好群众工作,防范风险处置过程中引发的法律纠纷风险。细化处置方案,加强封闭管理,防范危房处置过程中的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防范舆情信息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召开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百日攻坚”行动,制定交叉检查方案,对各地督导组进行培训,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工作落实。
(二)交叉检查阶段(8月15日前)。按照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抽查30%的比例和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对各地排查工作全覆盖、管控措施落实、整改进展等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检查发现问题随时上报市(州)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回头看阶段(9月底前)。在交叉检查的基础上,各市(州)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行委)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管控、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发现一处,管控一处,并及时修订完善工作台帐。交叉检查“回头看”阶段完成后,各市(州)要及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行委)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评估,评估报告经同级自建房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检查报告。
(四)建立巡查检查机制阶段(8月底)。各市(州)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行委)建立健全巡查检查机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乡自建房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重点时段,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全面落实管控措施,确保_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_。
(五)制定三年整治工作计划(9月底)。各市(州)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行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全面落实“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并建立整治台帐,实行限时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各市(州)、县(市、区、行委)加快推进分类整治,对消除结构安全、设施安全、消防安全、经营安全、环境安全,做到分类指导。各地分类整治工作方案、计划,经同级自建房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建立责任追究制(9月底前)。研究制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管控、整治工作,建立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落实管控措施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治措施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行委)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推动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的终身责任制。交叉检查及“回头看”工作,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认真反思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牢固树立_隐患就是事故_的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以_时时放心不下_的责任感,坚决扛起防范化解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人任常务副指挥长,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的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百日攻坚”联合作战指挥部,抽调有关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统筹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指挥全省“百日攻坚”行动。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要参照省政府工作模式,成立各级“百日攻坚”联合作战指挥部。
(三)强化服务保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研究测算工作经费,报省政府审议。研究确定“联合作战指挥部”工作机制,指导各地上下联动同步建立指挥机构、运行机制,保障全省_百日攻坚_行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同时,深入研究居住危房的困难群众救助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维护社会稳定。
(四)细化任务落实。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安排,进一步深入研究,层层压实责任,逐条细化任务,抽调精干力量,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自今年6月份开始实行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各地及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3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所涉及有关任务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