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汇总9篇)

时间:2025-06-13 17:01:41 admin 今日美文

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第1篇

重大政策评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重大改革举措贯彻落实的重要方式。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方案》明确试点地区在试点过程中要加强动态跟踪分析,并把开展试点效果评估作为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在地方自评估基础上,《方案》进一步明确要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建立应用反馈机制,对成效明显的试点地区予以表扬激励,对动力不足、执行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试点地区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按程序调整退出。通过政策试点、以点带面,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有助于更好发挥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

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第2篇

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涉及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转型重大关系,是具有基础性引领性标志性的重点改革任务,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战略牵引作用,必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把握好试点工作时序和节奏,稳扎稳打,不能用力过猛、急于求成。《方案》明确划定各要素领域试点工作的改革前提和底线红线,确保积极稳妥开展试点任务实施。比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劳动力流动要在不以人才称号和学术头衔等人才“帽子”引才、不抢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合同期内高层次人才的前提下进行;数据流动应用要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绿色要素交易要在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基础上开展。在组织实施上,还明确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要按程序报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_、_报告。

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第3篇

(四)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构建授权运营全程监督管理、评估和退出机制。建立保障公平的公共数据运营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公共数据运营收益定向反哺公共服务建设的新路径。支持市(州)及相关行业探索全域全量、行业主导、场景牵引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

(五)推进数据交易所建设。按照数据交易场所与数据商功能分离原则,统筹省内优势资源,推动数据交易所设立工作,构建数据交易平台,建立数据交易信息披露、安全审计、过程管控、交易结算、安全管理等规则。构建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

(六)培育数据交易流通生态。培育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产品质量、提高数据服务水平,规范开展数据资产评估、数据托管、合规咨询等专业服务。鼓励设立社会性数据经纪机构。建立数据交易争议仲裁机制,探索数据争议快速解决渠道。培育数据交易流通市场主体,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

(七)构建数据流通协作模式。建设安全存储、数据存证、可信传输、数据验证、数据溯源、隐私计算等于一体的基础平台,支撑数据资源高效流通。围绕数据采集、加工、清洗、标注、评估等布局一批区域数据服务基地,作为区域数据汇聚节点接入数据交易平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第4篇

关键词:市场营销策划;企划案;改革

一、改革思路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转型为应用型大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市场营销专业是应用型人才,是对理论知识的“用”,其本质是学以致用,而如何能学以致用?各级教育机构所举办的各项学科竞赛,就是在校本科生学以致用教学的成果验收。如2016—2017年各项相关学科竞赛包括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20余种。而各项学科竞赛均涵盖创新、创意及创业的精神,且在竞赛中,学生需要展现出来的是撰写策划案(通称企划案)和简报的能力,从中显示出创新、创意及创业的成果。因此,要提升学生学以致用能力,展现出创新、创意及创业的职业能力(检称职能),首先要训练学生的策划力和简报力。

二、解决的主要教学问题

传统的教学模式与内容主要是教师讲授、学生听课的传统模式,而教学内容以教材为主、个案分析为辅。这种教学方式适合于理论性的课程,而“市场营销策划”偏向应用的科目,如受限于教学内容,学生缺乏撰写实践历练,故并不适用。本课程采取营销企划案实践撰写教学模式,除了基本的理论课程讲解的教学方式外,规划课程一半课时,采取学生撰写营销企划案实践模式。在教学中,要求学生设定策划案题目、进行分析、小组讨论、制作PPT、上台简报、修订策划案并积极报名参加各项学科竞赛,激发学生积极性,能够使学生撰写的企划案更精进、可行。

三、改革实施成效应用效果

(一)展开教学内容,与实务工作更贴近

本课程共48学时,其中规划理论教学内容24学时,实践教学内容24学时,占二分之一,学生实际操作市场营销企划案,配合理论教材验证,熟悉营销企划案的撰写模式,从中激发与培养学生创新、创意、创业能力。本课程结合教材理论教学、企划案格式内容展开实践教学,企划案核心概念、原则及教学问题分述如下。1.教学内容本课程采用任锡源教授主编的《营销策划学》为教材,共11个章节24课时,采取学生课前备课、课堂中领同学导读、教师讲解的形式,其改革精神为:由学生主导教学,教师辅之教学模式。不仅提高学生参与学习的意愿,也让教学内容更加深入,而非局限于教材内容。2.实践教学依据企划案撰写格式,分24课时展开实践教学,内容包括每一个格式的核心概念、原则,依序分述如下。(1)营销企划案题目辅导,包括如何选定合作企业、企划案题目讨论与修订、个案简介、产业环境分析;核心概念包括所选择的企业要可接触、信息可取得、计划有范围可达成,即能判断产业发展趋势。(2)合作企业营销策略现况运作模式的调研与叙述,包括以营销4P分向论述、显示企划案的核心问题、既有现象分析,找出产生现象的核心问题。(3)同业竞争者个案分析,核心概念包括分析同意竞争者处理类似问题的策略、策略执行后的现象及可参考信息。(4)SWOT分析与策略拟定,包括列出合作企业营销策略的优势、劣势、机会及威胁,规划出SWOT执行策略。核心概念包括,列出企业SW,以及外在环境所产生的OT,与SO、WO、ST、WT策略,列为执行工作项目。(5)规划执行核心工作。项目,设定企划案的核心工作(6)设定预期效应:预定完成目标与本企划案的贡献。核心概念包括目标达成后的预期效益,问题的解决,营业额、利润的改善。(7)以流程图绘制工作项目执行顺序与预定完成时间。企划案的核心工作包括运用流程图的方法与要领、规划执行工作项目。(8)编制完成目标所需的细目工作项目,每一个项目包括人、事、时、地、物。(9)编制工作管制表(甘特图)、团队人员职掌表。企划案的核心工作包括说明工作执行阶段与时间管控,说明团队成员编制与成员个人主要任务。(10)编制预算表与财务风险分析。企划案的核心工作包括说明企划案所需经费、预期效益与支出之比较分析、财务风险预测。(11)预判企划案执行困难点与解决方案。核心概念包括执行本案的困难点预测以及解决方案之规划。

(二)提升学生概念能力

在企划案的格式当中,每一项所叙述的内容是有差异的,主要区分现象叙述与分析、策略的制定以及行动规划。但在教学实务当中,发现学生对于现象、策略、行动并无概念,常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造成撰写企划案时的逻辑概念偏差。在改革的教学中,针对学生撰写的企划案,按格式逐一讨论,厘清格式中需要的论述重点,并有效修正学生观念与企划案。

(三)提升学生简报能力

企划案教学中,先由学生设定题目,按格式撰写企划案内容,然后制作PPT。由学生简报,教师与其他同学共同讨论,其中要求报告学生小组指定成员做记录,再下一堂课简报修订结果。要求每一位成员都上台简报,累积学生上台简报经验,提升学生简报能力。

(四)增加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信心

本课程在第一次上课时将学生组队参加学科竞赛的行动列入加分项目,但学生参赛的意愿并不高,主要的原因是学生没有把握,能完成参赛企划案。本课程在执行到学期中时,学生参赛意愿增加,并有小组积极寻找指导老师,报名参赛。

(五)完成企划案,并能积极参加学科竞赛

本课程在学期末实践后,学生各分组皆完成企划案共14个企划案。并有4个小组参加6项学科竞赛,其中题目为“鲜到鲜果品牌议题营销———做你的营养师”的小组与成员得到第八届高等院校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一等奖,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竞赛获二等奖。

四、特色与创新点

(1)改进教学方法,跳脱传统教学方式,改革以撰写营销企划案的实践教学为主,理论教学、教材为辅助的教学模式。(2)改变以教师为主、学生为辅的教学方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内因为主,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外因为辅。(3)实践结果之企划案与学科竞赛相结合,不断增强学生学习的信心以及学习参赛的意愿与范围。(4)学习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强调原理学习与应用研究的结合,要求学生依据案例进行个人分析、小组讨论、制作PPT、简报、修订,借此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所撰写的企划案更精进。

五、问题反思

1.教师的实务经验本课程教学模式对于授课教师是一项挑战,面对不同的产业与企划案,教师本身的教学经验与实务经验必须不断累积。要解决这一问题,授课教师除了平时的备课外,需要建立接受挑战的信念,不畏惧教学内容的复杂性,不断透过教学相长的模式,增进教师的教学能量。2.学生的学习意愿本课程的改革过程中,在初始阶段多数学生由于无法适应导致学习意愿并不高。要解决这一问题,授课教师要有耐心,不断重复地教导;要坚持改革的教学模式,让学生能在改革教学的氛围里渐渐适应;要逐步执行对改革课程的有效规划并不断修订,让改革课程在规划与摸索中更加精进。3.授课时间限制因为受限于授课时间,本课程的教学模式是以学生分组方式进行。但也产生多数学生的依赖心理,限制学生的成长。且授课课时是固定的,要改善不容易。解决规划:(1)修订实践,每一位学生撰写一份企划案;(2)将按格式逐一教学改为由学生依据课堂的讨论修订,并自行收集相关信息,提高学生主动学习和创新的能力。4.教授班体制本课程执行的班级为行政班级,人数在40人左右,按编组授课,时间与教师授课的压力已经到达极限。

参考文献:

[1]任锡源.营销策划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2]吴建安,聂元昆.市场营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第5篇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职能职责抓好落实。

(二十)加强资金支持。加大在数据治理、场景创新、安全保护等方面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通过产业基金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利用政府专项债、政策性贷款、政府补贴等方式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壮大。

(二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展示经验做法和成效,提升社会知晓度。鼓励开展数据领域研究工作,打造一批数据要素理论研究基地。切实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良好氛围。加强公职人员数字素养培训,全面提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数字思维、数字认知和数字技能。

(二十二)抓好督促落实。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的评价机制,定期对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优化调整,加强日常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第6篇

第一份有关房改的文件于1988年,是为11号文――《_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地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这份文件正式启动了房改试点。

六年后的1994年,43号文――《_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这份文件确立了公房出售、提高租金、建立住房公积金等改革措施,被认为是“真正开始对房改产生了较大影响”。

1998年的23号文――《_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是一个标志性的文件,它明确要求:1998年下半年起停止实物分房,逐步实行货币分房;加快建房,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建立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_住宅及房地产司副司长侯淅珉认为:“23号文叫停实物分房,一刀切死,既然新房不再进入老体制,实物分房老体制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因此,可称23号文“从分配、供应和管理诸方面搭就了货币化分房和整个住房新体制的框架”。

23号文时,正值东南亚金融风暴肆虐。为拉动内需,也为使房价被最大范围的购房者所接受,23号文又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者定位为中低收人家庭。

23号文至今,五年时间里,中国房地产业空前发展。但毋庸讳言,房地产业的问题也在这五年中日益暴露,诸如圈地、泡沫、诚信、信贷危机、调控不力等问题此起彼伏。

面对上述种种问题,23号文显得力有不逮。北京华远地产集团总裁任志强表示:“市场的任务是为有消费能力的人提供更好的住房,政府的任务则是对买不起房的人予以补贴和保障。而在23号文中,市场和政府的角色并没有明确区分。”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8号文登场。18号文首次提出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正是这两点让房地产商们对18号文大加欢迎。

但侯淅珉认为,18号文主要是解决了进一步市场化的问题――“很多在23号文中规定的内容都还远远没有落实到位,市场的作用范围还很有限。”

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第7篇

(一)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全省一盘棋统筹,省科技厅牵头协调全省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抓好任务分解,强化督促落实。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和任务分工,研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行动任务落实落地。各级政府要将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 抓好任务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快落实具有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改革举措,对好的做法经验,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在全省形成支持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 强化任务监督评估。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的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及时跟踪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调研工作,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举措。

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第8篇

(一) 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改革。

1.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改革试验田。加快推进大湾区国创中心建设,按照“1+9+N”体系布局,建设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集团军体系”。省市区纵向协同、省直相关部门横向联动,研究出台一揽子支持大湾区国创中心建设的“小岗村”式改革举措,重点在科研项目组织与经费管理创新、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强化高端人才激励、建立尽职免责和协调保障机制等方面突破,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全省产业技术研究与成果产业化服务效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2.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扩大至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范围内的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决策和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充分尊重科研人员的意愿,“先转化后奖励”和“先赋权后转化”并行实施,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更好更快地转化,形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赋权改革试点单位及其主管单位)

3.深化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探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建立有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形成单列的国有资产管理清单,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时不再包括职务科技成果。试点单位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防止单位职务科技成果从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退出后,造成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风险以及资产损失风险。省相关管理部门建立会商机制,针对改革中出现的关键突出问题,采取适当的程序和措施,保障试点单位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_,单列管理试点单位及其主管单位)

4.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的政策落细落实,研究制定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明确勤勉尽职界定以及免责情形、认定程序、结果运用等可操作的规范和流程。遵循科技成果转化客观规律,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消除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对定价金额、定价方式、决策责任等问题的顾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审计厅,高校和科研院所及其主管单位)

5.鼓励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于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和转制院所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技术股股权,鼓励管理人员、科研人员跟投现金,以“技术股+现金股”组合形式持有股权,成果完成人与投资企业的发展捆绑在一起,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的动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成功率。单位应依法依规建立完善“技术股+现金股”形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审批程序,单位制定的审批程序可作为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的依据。对领导干部持股情形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审计厅)

(二) 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

6.改革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探索新型举国体制“广东路径”,优化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组织形式,推行“产业出题、科技界答题”,以企业为主开展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攻关方向凝练和申报指南编制,根据不同专项分别实施“揭榜挂帅”“军令状”“业主制”“板块委托+首席科学家”“项目经理制”“里程碑管理”等多种新型项目组织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企业在项目组织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为主体牵头承担各级各类研发计划,提高企业牵头承担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的比例。选择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部分专项开展试点,探索符合省重大项目评审的“主审制”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区)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参与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点(区域)专项的组织实施,省市财政联动支持核心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7.完善基础研究管理和投入机制。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更加符合科研创新规律的经费管理制度,提升基金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促进我省基础研究事业创新发展。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十四五”期间,逐步实现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达到10%,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支出比重超过10%,省级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中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比重超过1/3。深化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合作,拓宽联合资助领域,争取更多国家财政资金支持。持续扩大省市、省企联合基金的规模,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8.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落实《_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强化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建设完善科技成果项目库,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破除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四唯”问题。研究起草《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相关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

(三) 建设高水平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9.推进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发展。发挥省内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龙头骨干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为技术转移提供技术筛选、交易对接、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探索实施技术转移机构备案管理制度。优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强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布局和管理,建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数据监测、分析及通报机制,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风险防控管理。(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10.培育发展技术经理人队伍。充分发挥省内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培育壮大我省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探索技术经理人分阶段培养模式,建立专业化、梯度化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才专业服务能力,鼓励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畅通技术转移人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职业发展通道。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管理与服务,开展技术经理人入库备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1.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优化“互联网+”知识产权综合信息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支持广州、深圳、东莞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全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体系建设,积极发挥知识产权运营系统现有平台、机构、基金等作用,构建良好知识产权运营生态。(责任单位:省市场_(省知识_)、省科技厅、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四) 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

12.建立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国家级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转移转化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确权、登记和公示等基础功能,优化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检索分析,提供评估、咨询、匹配、投融资对接等一揽子生态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深交所、深圳市政府)

13.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探索省市财政出资设立天使投资母基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天使投资。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吸引创业投资机构在本地落户,推动广东成为创业投资集聚地。落实对投资广东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的奖补等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考核制度,完善创新创业领域的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办法,构建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各方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_)

14.优化科技信贷机制。推动银行构建科技型企业专属授信评价模型,执行差异化授信审批机制,提升对小微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授信力度。完善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项目贷款损失补偿审核机制和坏账损失代偿流程,提高针对初创科技型企业贷款损失的风险分担比例和补偿金额上限,引导银行创新科技信贷产品、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探索建立科技补助与科技信贷、创业投资联动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_、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

15.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指导各地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完善覆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种类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政策,推动专利商标混合质押。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工作,深化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更多惠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化改革,创新和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体系,有序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责任单位:省市场_(省知识_)、广东银保监局)

(五) 加强跨境科技创新合作。

16.探索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新模式。加强与创新型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深入拓展基础研究国际合作。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疗、信息通讯等领域,支持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境外创新主体联合在境内成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鼓励广东优势产业“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开展应用示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17.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向港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放,促进粤港澳创新主体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向港澳有序开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推进广东科研仪器设施向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开放共享。促进生物医药等领域创新要素高效跨境流通。在广州、深圳推动开展科研用物资跨境有序流动改革试点。继续布局建设一批粤港澳联合实验室,鼓励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独立或联合境内高校院所、企业在粤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属性的研发型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并在全省推广应用,探索大湾区内地城市外国人才工作许可资质互认,给予R字签证持证人免办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权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18.大力发展技术贸易。支持国内急需的节能降碳、环境保护等技术和服务进口,扩大绿色低碳技术出口。组建技术贸易专家库,对技术贸易趋势进行分析研判,加强技术贸易业务培训。强化限制类技术进出口管理,加强地市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业务监督管理,提高技术贸易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_广东分署)

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第9篇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 存款保险制度 法律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当前的利率管制频现弊端,愈来愈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十八届四中全会后,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而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历程回顾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指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经历了漫长曲折的过程。1993年《_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明确改革设想,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要制定存、贷款利率的上下限,进一步理顺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和有价证券利率之间的关系;各类利率要反映期限、成本、风险的区别,保持合理利差;逐步形成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的市场利率体系”。《2002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公布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

1996年,央行正式启动改革措施,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实现了同业拆借利率市场化。2004年实现外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2005年实现贴现利率市场化。但是,自2008年10月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后,利率市场化改革陷入停滞状态。2012年,央行再次启动改革措施,先后两次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扩大利率浮动空间;2013年7月央行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贷款的利率管制全面放开,自此预示着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迄今十八年,成就显著:第一,构建了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基本建立了我国市场利率体系。第二,全面实现了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进一步扩大,放开了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调整了房贷利率浮动下限,扩大了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空间,更大程度地发挥了市场在利率决定中的作用。第三,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指导,督促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定价机制和提高定价能力,完善了利率监测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定价。

目前,除人民币存款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部分币种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存款准备金利率、央行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外,利率体系中其他利率已基本实现市场化。进一步的利率市场化主要指存款利率的进一步市场化,即放开存款利率上限。

近来,以“余额宝”为代表的货币基金互联网化产品挑战传统金融,使受到利率管制的存款业务承受压力,加快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呼声不断高涨。2014年“两会”期间,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存款利率的放开“很可能在最近一两年内就能够实现”,表明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二、构建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保险法领域,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为了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的安全与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在金融体制中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通过向银行企业收取保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并事先规定一个能涵盖大多数储户的赔付上限,承诺在银行破产清算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对限额及限额以下存款全额赔付,对超过限额的存款按限额赔付的金融保障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功能被称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对于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保护存款人利益、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意义重大。

存款保险制度有两大基本功能: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风险防范功能着重于对投保银行破产或关闭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风险处置功能则贯穿于整个银行监管过程之中,一般是在银行监管的后续流程中开始启动,其重点是在银行发生危机之后的应对处理。面对银行风险时,充分发挥存款保险法律制度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功能,可以有效地保护存款人利益,提高公众对银行的信心,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确保金融业整体运行的效率。2009年美国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成功经验就是很好的例证。

存款保险制度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目前世界上已有11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存款保险制度。尤其是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国家和地区,往往在改革前或者改革中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为改革顺利进行提供制度保障。存款保险制度成为该国或该地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环节。

利率市场化改革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极大的风险和挑战。利率市场化之后,利率伴随供求关系的波动而变化,以往银行丰厚的存贷款利差空间将被逐渐压缩,银行之间的竞争势必更加激烈。各类成本将大幅提高,企业利润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个别银行会因此陷入亏损破产的境地。一旦出现这种状况,银行业有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危及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因此有必要健全金融安全网,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全力确保金融稳定。长期以来,我国金融安全网架构一直处于三缺一的状态。目前我国保险业和证券业均已设有相应的保险保障基金和证券投资保障基金;银行业虽占据金融业绝大部分资产,相应的存款保险制度却至今缺位。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和制度保障。

三、依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

(一)加快立法进程,颁布《存款保险条例》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必须立法先行。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制建设基本空白,当前首要的是推出《存款保险条例》,逐步建立系统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据悉,由央行会同财政部、银监会、__、国家发改委五部门共同起草完毕的《存款保险条例》已被列入_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但至今仍未推出。我国应尽快颁布该条例,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立法机关在制定《存款保险条例》同时,还要兼顾新法与《企业破产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旧法的协调衔接,对原有法律法规进行适当修改、完善与细化,使新法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保持金融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

(二)健全与存款保险制度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

首先,要健全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目前我国不存在金融机构破产与退出制度的单独立法,相关法律法规只是进行了一般性规定,无论从结构、内容、实施程序都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当前应尽快出台《金融机构破产条例》,构建安全高效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其次,要健全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加强相关立法,强化投保银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虽然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但是相关规定较为笼统泛泛。立法应明确规定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完善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责任,同时设定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政、刑事责任,对实施信息披露提供制度保障。

再次,要完善与银行法人治理机构相关的法律规定,使其真正成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防范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降低存款保险制度的负面效应。

(三)依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制度应包括存款保险机构职能、组织模式、金融机构参保方式、参保范围、保险费率,赔付标准等,其制度设计和运行均应建立在法制基础上,一经立法颁布须严格遵照实施。我国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依法由政府出资组建覆盖全国的存款保险机构,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权。要理顺存款保险机构的监管问题,依法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存款保险机构的权力;赋予存款保险机构与银监会共同监管参保银行的权利。要充分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在金融运行中的稳定剂作用,尽早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提前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构建必备的制度基础。

参考文献:

[1]万荃,孙彬.利率市场化改革:比较与借鉴[J].当代经济研究,2012.

[2]贾林青,贾辰歌.论存款保险在我国金融安全网中的法律定位[J].保险研究,2014.

[3]李琼,管步军.深化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探讨[J].湖湘论坛,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