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汇总9篇)

时间:2025-06-14 12:13:09 admin 今日美文

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和西城区教委20xx年初中入学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规范、严谨,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具体工作。

三、招生计划

根据西城区教委小升初分配给我校的特长生指标为学校招生名额,特长生招生总人数:43人,其中体育特长生12人(田径11人,乒乓球1人),艺术特长生28人(管弦乐22人、声乐5人,书画1人),科技特长生3人(均为机器人项目)。

四、招生条件

1.品学兼优,爱好广泛,具有较强的求知欲。

2.特长优势明显且文化课水平发展比较均衡,学习习惯良好。

3.科技特长生只招收机器人项目,要求学生学习积极主动,学习能力强,学习态度认真,对机器人项目有浓厚兴趣,动手能力强,有过基本的机器人编程和制作的学习经历;艺术特长生只招收管弦乐、书画、合唱,要具有较高的综合艺术素养和较扎实的表演技能;体育特长生只招收跑类项目、跳类项目和乒乓球项目,要具有较高的综合体育素养,有发展潜力,专项运动能力突出。

4.根据上级要求,各项目特长生只面向西城区招生,只有在填报特长意向学校时选择了北京八中的学生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

五、测试内容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校外有关专家参与专业初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如下:

1.体育特长生

田径专业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其中基本素质测试内容包括60米、立定跳远、后抛实心球三项;专项测试内容为考生所报测试的专业项目。

乒乓球专业测试有定点发球、搓—拉—攻、单循环比赛、三米摸台往返四项。

2.艺术特长生

(1)器乐:演奏一首自选作品;音阶和琶音;视奏。

(2)合唱:清唱自选歌曲一首;五线谱识谱视唱。

(3)绘画:人物速写(铅笔、画板等用具自备)。完成一幅命题绘画创作(笔、纸、颜料、毡子等用具自备)。

(4)软笔书法:现场完成两幅书法命题作品(笔、纸、毡子等用具自备)。

3.科技特长生

测试内容包括面试考核、文案考核、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关于机器人的基本知识、动手能力和科学素养等。

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20xx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以及《20xx年河北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20xx年xx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范招生原则,在河北区中招办直接领导下,进行自主招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招生。

3、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学生自愿报名。

4、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采取综合素质测量、面谈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三、招生对象

具有天津市河北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人数

360人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2日上午7:30―12:00

凡有意报考xx中学的学生在小学学籍校领取《20xx年河北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由学籍校审核并在相应位置加盖校章。

2、报名地点:天津市xx中学(河北区幸福道27号)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已填好并盖章的报名表及2份复印件;

②五、六年级所有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顺序内容与报名表所填顺序内容一致);

③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特别说明:

1.报名表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二)审核

1、初审: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遴选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面谈。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则所有报名学生全部参加面谈。

2、公布面谈名单:6月23日下午16:00,向各小学反馈参加面谈的学生名单。

3、核发《面谈证》:6月24日下午13:30―16:30,进入面谈的学生携带1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1寸照片、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报名表所填内容相关资料的原件到学校验证,核准无误后领取《面谈证》。

(三)面谈

6月25日下午,参加面谈的学生携带《面谈证》并按《面谈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学校参加面谈。

(四)公布录取结果

6月27日下午14:00,向各小学反馈经过区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xx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五)交费注册

6月28日上午9:00C11:00(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六、工作保障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河北区教育局中招办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第3篇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本着依法规范、循序渐进、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初中管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妥有序地推进民办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民办初中招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广受社会关注的工作,市教育局成立民办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监督指导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依法维护民办初中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学校合法正当的权益,全力做好今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

二、招生办法

取消考试招生,采取“报名+面谈+摇号(电脑随机选择)”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今年各民办初中市区招生“面谈”和“摇号”录取比例分别为75%和25%,市区外招生全部通过“面谈”录取。

㈠招生录取要求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各民办初中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自主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以报名学生是否参加该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坑班”)、不得以“奥赛”等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违规收取报名、资料及面谈等费用。

㈡制定招生方案

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以及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须包括:招生日程、招生计划(分市区和市区外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方式、报名要求、确定入围面谈学生办法和面谈录取办法。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招生总数的5%以内。各校的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能实施执行。

㈢公布招生简章

各民办初中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制定20xx年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市区、市区外)、报名方式、报名要求、咨询方式、确定入围面谈学生办法、面谈录取办法、面谈名单查询方式、面谈时间和地点、面谈录取查询方式、学费收费标准、可否安排住宿及住宿收费标准等内容。

㈣组织报名工作

1、报名组织工作。各民办初中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和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报名方式接受学生报名,一律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或参与报名。

2、规范报名资格。报名不设门槛,凡20xx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各民办初中不得以是否参加培训等理由拒绝学生报名,并严格按市区和市区外学生户籍分类报名。每名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学校办学特色,理性选择1至3所民办初中报名,但不得超过3所。如发现学生报名学校超出3所,或弄虚作假,将视为报名作废,不能参加民办初中的录取。

㈤确定面谈名单

各民办初中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可参考《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小学五、六年级综合能力检测结果等,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筛选,确定不少于本校市区招生计划3倍的面谈名单。报名人数不足本校市区招生计划3倍的学校,应当组织全部报名学生面谈。各校须将入围面谈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本校公告栏和校园网公布。

㈥自主面谈录取

各民办初中通过面谈确定录取本校市区招生计划75%的名单。面谈必须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集体评价的方式,由多名教师进行共同评价、多元评价。各民办初中要在规定时段内,对入围面谈学生进行面谈(自动放弃的除外)。面谈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谈结果。同时参加2至3所学校面谈,又同时被2至3所学校提出录取意向的学生,只能选择1所学校录取。确认录取的手续是:学生和家长在报名登记表上共同签名,学校盖章,同时将《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交给确定录取意向的学校;各民办初中以学生和家长共同签名、学校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和《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作为最后录取凭证,并将面谈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面谈未录满的学校,其剩余的招生指标将放到下一阶段,通过摇号录取。各校的市区外招生计划必须用于招收非市区户籍的学生,按照上述要求和程序通过面谈确定,并将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

㈦公开摇号录取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摇号(即电脑随机选择),确定民办初中各校市区招生计划25%的录取名单。摇号对象是入围面谈但未被录取的学生。摇号顺序由相关民办初中抽签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一名学生同时参加2至3所民办初中摇号录取的,以先摇中的学校为准,其资格在之后的其他学校摇号名单中自动删除。市教育局组织第三方摇号软件开发单位和民办初中全程参加摇号,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行风评议员、家长和学生代表、新闻媒体等进行全程监督,当场公布摇号结果。摇号的过程和结果由市公证处公证。

㈧公布录取名单

各民办初中须将所有新生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㈨公办学校兜底

民办初中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按照政府划分的学区服务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向公办初中直接分派学位。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学生,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招生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工作日程,按照“接受学生报名——公示入围面谈名单——面谈——上报面谈预录名单——市教育局审批面谈录取名单——公布摇号名单——摇号——公布摇号录取名单”的程序,认真完成20xx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如在规定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要补录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录取,否则不予办理学籍。

㈡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小学要通过宣传栏、家长会、校园网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市20xx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时间安排,正确引导学生和家长了解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理性选择报读初中学校。民办初中学校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对社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做到诚信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日程安排,及时通过学校公告栏等场所,以及本校校园网等网络媒体公布入围面谈学生名单、面谈预录学生名单、摇号学生名单及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要以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共同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㈢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对涉嫌违纪的行为,将移送相关部门依纪查处。

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第4篇

5月9日前,各城区公办学校公示审核通过的学区户籍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6月21日前,中心片区划定最低控制积分线,各城区公办学校划定学校积分线,对达到学校积分线的学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发放录取通知书。6月21日前,由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各政府购买公办学位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除政府购买的公办学位外)录取时间视实际需要由各民办学校报市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同意后公布。

五、网上报名办法

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第5篇

为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本施教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我校施教区: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验核报名。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报名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5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确认卡”:

6月26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7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8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_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龙川小学

(2)7月2日双语小学、建乐小学、实小、花园、镇中心、附小

(3)7月3日、4日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4)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

1、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2、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本施教区内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100%安排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严格控制班级数量和班额,禁止出现大班额现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材料)。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协调安排就读。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安排入学。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3、施教区学生录取结束后,如在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区内户口、学生父母在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两批(施教区和补充批次)学生录取后如仍有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电脑摇号等)的方式作补充录取。按“信息公布、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

未参加补充录取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江都城区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安排学校,其他的由相关镇教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按时做好初中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凡属城区回迁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到仙女镇教办室或中教科登记后凭打印的学位通知卡,复核后方可接受入学。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中教科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分班,分班时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4、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实行小班化教育,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按省规定班额(55人以内)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5、招生完毕后,将招收的施教区内学生和非施教区学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在校内公示并于一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21年中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适应中考改革,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xx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大力宣传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热点高中7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小学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指标生政策、均衡编班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举措。

(三)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巩固率100%,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在每年度、中考毕业考试中控辍保学检查工作。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招生期间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初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第6篇

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结合今年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我校初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20xx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每一个适格的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

主任:

三、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中为:

1、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父母具有永久性合法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在区外就读小学、有回本施教区内就学意愿的江都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3、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要求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江都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办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府内4号楼,即原市政府)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学生凭派位卡到本校报名注册。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来江都(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登记、领取派位卡,学生持派位卡到本校报名。已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

(三)实验初中施教区学生条件

1、要求在实验初中就读的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具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具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内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本施教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学生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以房产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本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20xx年起,当年5月31日前学生注册江都城区常住户口且学生父母持有本施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本施教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否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另行安排入学。

2、确有实际困难需随父母或监护人跨施教区至本校就读的非本施教区应届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子女),必须出具家长申请、单位证明、原施教区初中学校及要求就读初中学校均表示同意的书面意见,经相关镇教办审核,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学籍。

3、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江都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实验初中根据仙女镇及中教科验核发放的“派位卡”予以审核、登记、录取。

(四)招生时间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四、具体进度安排

(一)验核准备过程: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2、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下午三时。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后即时发放“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24日——25日(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7月1日上午实小、花园)

4、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6月27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7日—6月28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6月28日—7月10日):

证薄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6月30日龙川小学

(2)、7月1日上午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2日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

(4)、有房无户口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7月3日

(5)、进城务工子女报名登记录取时间:7月4日-6日;报名要求及材料:提供用工合同、住房协议、原施教区中学和本校校长共同签字的同意证明并报中教科。

(6)、外来务工子女材料审核、发放通知书时间:7月7日—8日;验核材料: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_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实验初中招生将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实行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择优录取”,不以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二)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约50人左右。实验初中分班工作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负责。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坚持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努力实行小班化教育。招生结束后学校将本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8月29日在学校大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第7篇

一、招生计划

20xx年,xxx学校初一年级计划招收12个班,共408名学生。其中开设的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非英语语种班,每班招收20名学生。

二、招生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生对象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初一年级将招收以下两类学生:一是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且在罗湖、福田两区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二是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且在罗湖、福田两区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招生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有外语学习兴趣、爱好和发展潜能,小学英语学科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方式

符合招生基本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1、小学推荐

(1)、推荐名额

罗湖区、福田区各小学按相关条件推荐应届毕业年级人数的3%。

(2)、推荐时间:

20xx年4月23日—5月7日

(3)、公示:各小学要在推荐前公布推荐生条件,推荐生名单确定后,正式报名前在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2、个人自荐

(1)、网上报名

符合招生基本条件的自荐生在5月11日到5月15日内凭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登陆xxx学校初中招生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个人信息,上传学生本人一寸免冠正面近照及相关证明。

(2)、摇号入围

学校根据自荐生报名资料进行初选,并在公证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的共同监督下,按照各语种招生计划与入围人数1:2的比例,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各语种的入围人选。

如果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未达2:1,则报名学生全部入围。

(二)语种选择

无论是小学推荐生还是个人自荐生,报名时须选定主修语种,并只能在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中选定一种。

语种选定后不得更改,学校将进行六年非英语课程的实验安排。

学校录取时将根据学生所选语种,将其编入相应的语种班。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面谈说明

(一)各小学推荐生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8日-9日

罗湖区各小学报名时间:5月8日(星期四)

8:30—11:30、14:30—16:30

福田区各小学报名时间:5月9日(星期五)

8:30—11:30、14:30—16:30

2、报名地点:

xxx学校初中部二楼会议室(泥岗西路1068号)

3、报名须知:

(1)、各小学推荐生于5月8日前准备好本人近照和下列材料:

A、《20xx年xxx学校招收小学毕业生推荐生报名表》(复印无效,需贴一寸免冠正面近照并加盖小学公章);

B、学生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C、小学英语成绩优秀的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小学公章);

D、面谈资格证上贴一寸免冠正面近照(报名时审核合格后,由外语学校盖章)。

(2)、5月8日—9日各小学派负责教师带齐上述材料和照片,以小学为单位到xxx学校初中部(泥岗西路1068号)统一报名(不接受学生和学生家长报名)。

各小学负责审查推荐生材料,xxx学校复核时发现弄虚作假,有权取消该生推荐资格或录取资格。

该名额作废。

(二)自荐生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5月11日上午9时至15日下午6时

2、摇号时间:20xx年5月21日

(三)面谈资格确认

xxx学校对各小学推荐生及摇号入围的自荐生进行面谈资格审查。

1、各小学推荐生材料经审查合格后,xxx学校在报名时发放面谈通知,并在面谈通知上注明面谈时间及有关安排。

2、个人自荐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其名单在xxx学校网站公布。学生家长到学生所就读小学领取面谈通知书。

(四)面谈说明

1、每位推荐生面谈时间为10分钟。

2、面谈内容:外语(主要是英语)和综合素质

3、面谈时间安排:20xx年5月31日(星期六)上午8:30—12:30

4、面谈地点:

(1)、福田区(含各小学推荐和自荐生):

xxx学校初中部

地址:xxxxx路1068号

电话:xxxx

(2)、罗湖区(含各小学推荐和自荐生):

xxx学校高中部

地址:xxxx盐田路1号

电话:xxxx

五、录取办法

根据各小学推荐生及个人自荐生面谈情况,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于6月13日(星期五)下午4:30在xxx学校初中部张榜公布,同时在xxx学校校园网公示一周。

与此同时,各小学派一位教师凭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到xxx学校初中部领取本小学(含个人自荐生)的录取通知书。

六、外语课程设置与管理

(一)英语班外语课程设置。

英语班开设两门外语:英语+非英语语种。

其中英语为主修课程,每周学时8节;非英语语种为辅修课程,每周学时1节。

(二)非英语语种实验班外语课程设置。

非英语语种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及西班牙语班)开设两门外语:非英语语种+英语。其中非英语语种为主修课程,每周学时8节;英语为辅修课程,初一、初二每周学时4节,初三每周学时3节。

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第8篇

如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则由学校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由学校在市教育局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七、调整肇庆市内四会市外户籍的证明材料和积分方式

肇庆市内四会市外户籍的学生家长不再需要提供居委开具的《居住证明》,仅需提供肇庆市内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或四会市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或购房合同或房产查档证明”。计分办法修改为:父母双方肇庆市内非四会市户籍提供肇庆市内户口簿的,按入户时间计算;提供四会市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产查档证明的,按购房时间计算,每满6个月加分,不足6个月不计分;5年8分为单方满分,双方累加最高16分。”

特别提醒:请勿听信不法分子通过违规方式获得学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虚假资料骗取积分、学位,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教育局咨询电话和举报监督电话:、(咨询人数较多,敬请家长优先致电学校咨询)。

附件:

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第9篇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阳曲县20xx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市教育局“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进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控辍工作清零;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接受义务教育。经我县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按县教育局规定执行。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全县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含民办)严禁以考试、测试、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阳曲县20xx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股。

县直中学、乡镇中学、首邑学校、民办中学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县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依据生源情况、交通便利、历史衔接、寄宿条件等确定县城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县城居民(有县城户籍)或在县城有住房(有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二中(不含城东路以东片区有房或有户的);无县城户籍和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三中(含城东路以东片区有房或有户的)。之后,再由县初中教育集团分配校区。县直3所小学毕业生已于5月中旬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入学志愿填报,不再重新填报志愿。

2.对口直升:黄寨、高村、泥屯、凌井店、东黄水、西凌井、杨兴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对口直升阳曲三中,大盂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首邑学校(含太忻经济区生源),侯村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侯村中学(含青龙新村、龙城首府生源)。

月10日8:00—7月14日18:00,全县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本市跨县(区)就读公办初中、外地学籍(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并就读、民办小学毕业拟就读公办初中的统一进行网上报名。

本县公办小学毕业拟就读本县公办初中的学生无需进行系统注册及填报。

月1日—8月8日,乡镇初中首邑学校和侯村中学组织新生报名和对口直升工作,乡镇对口直升阳曲三中的学生到阳曲三中登记备案。

月1日—8月8日,本市跨县(区)就读公办初中、外地学籍(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并就读公办初中、民办小学毕业拟就读公办初中、本县乡镇小学毕业不对口直升公办初中等学生,请务必带户口簿(户主和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小学毕业证、监护人用工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申请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分配入学,学生不得择校。

同时,凡去民办初中就读或去外县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必须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各中学为出县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6.各中学不得私自接收参加民办学校招生退回的学生,这部分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对口直升和摇号分配,由县教育局直接分配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不得择校。

7.县直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人数不达或超过招生计划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其它情况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相对应初中学校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学校要做好送教入户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县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3.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7月10日 8:00--7月14日 18:00。

(2)报名办法:20xx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一) 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