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活动2023项目 第1篇
1、实践活动实行项目化运作,各学部、书院、学院(系)团队或个人独立进行的实践项目都应进行立项,校团委在组织、监督、考核、评定实践活动时均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工作。
2、社会实践项目将采用统一管理的方式。团队须制定明确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将作为团队是否立项的主要依据。立项通过,将给予经费支持。寒假结束,校团委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评选、组织统一答辩。通过答辩,经审核被评为优秀项目的,校团委将给予表彰。
3、所有参加主题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须填报《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附件2),并交至学部、书院、学院(系)团委处,由院系团委统一填写《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
4、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1月1日前)
请各单位于1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院系汇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实践部。校团委只接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立项申请,原则上不接收学生自行报名。
(2)项目立项(2023年1月)
校团委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专家初审和答辩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后,在实践项目总经费额度内拨付相应经费。
(3)活动开展(2023年1月-2023年3月)
各单位根据立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单位安排主题社会实践安全工作联系人,保持通信畅通,对每位参与师生的出行安全实行日报制度,厘清人员台账,实践过程中要实现对参与实践学生所在地、出行情况的精准、动态掌握,确保实践活动平稳安全。
(4)总结表彰(2023年3月-4月)
各单位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注重收集、挖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详细记载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形成实践成果,提交实践报告(格式参考附件4)。项目总结汇报及表彰时间待下学期开学后将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社会实践活动2023项目 第2篇
2022年是党的_胜利召开之年,也恰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站在民族复兴征程的新起点上,华东师范大学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坚定理想信念,矢志艰苦奋斗,用理论武装头脑,用知识指导实践。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围绕党史学习、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等主题,充分结合“三下乡”“返家乡”“知行杯”等大学生社会实践平台,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与科研创新,开展内容和形式丰富的实践活动,形成调研报告、短视频、微电影、云团队课等实践成果,以多样化的形式讲好实践故事,传递精神力量,展示丰硕成果,扎实做好主题宣传。
社会实践活动2023项目 第3篇
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锻炼自我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载体,依托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高度重视,多方协作,认真组织实施。
1、平安实践,确保安全。
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积极做好特殊情况应对预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社会实践开展之前必须签署《华东师范大学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
2、做好组织,抓好落实。
每个团队需明确1-2名专职教师担任带队指导老师,负责团队的组建、运行和安全工作,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将实践效果引向深入。同时加强联络与管理,各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和反馈实践活动开展的进度及安全状况,积极向校团委投递通讯稿和实践材料。
3、整合资源,加大宣传。
建议各单位聚焦特色,整合资源,集中申报1-2个重点项目。紧密联系实践基地,积极沟通,加强合作,掌握社会对大学生实践活动的需求和满意程度,注重经验总结和积累。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与优势,积极借助简报、网络、微信等平台在全校范围内展开广泛宣传,积极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