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报告监测频次 第1篇
《药品GMP指南-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3]中,第18章节有关“制药用水、生产环境和人员及制药用气体的质量监测”洁净区的环境监测中提到:B.洁净区悬浮粒子数监测频率(取样计划)和限度可参加下表4:
表4:洁净区悬浮粒子数监测频率(取样计划)和限度
表5:洁净区空气微生物监测频率示例
表6:洁净区表面微生物监测频率示例
那么,微粒取样时应该是动态还是静态呢?
环境监测报告监测频次 第2篇
基于该指导原则[2],我们抽提了该主题内容下的有关确认、环境监测以及监测频率的内容。
1. 监测
药品洁净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微生物监测,内容包括非生物活性的空气悬浮粒子数和有生物活性的微生物监测,其中微生物监测包括环境浮游菌和沉降菌监测,及关键的检测台面、人员操作服表面及5指手套等的微生物监测。
当洁净区有超净工作台、空气调节系统等关键设备发生重大改变时应重新进行监测;当微生物监测结果或样品测定结果产生偏离,经评估洁净区可能存在被污染的风险时,应对洁净区进行清洁消毒后重新进行监测。
环境监测报告监测频次 第3篇
所有洁净区应制定系统的环境监测方案。实行环境监测方案的目的在于,通过获得代表性数据来评价环境中的微生物分布状况。所制定的环境监测方案不仅要能对清洁、消毒措施的效果以及人员本身对环境中微生物学质量的影响作出合理评价。而且所获得的监测资料要能证明洁净区环境是否在良好的受控状态下进行[4]。
关于取样计划,本指南提供了一个案例作为参考:
取样计划
[技术要求]根据生产环境对产品污染风险的高低,确定取样计划。例如,对无菌工艺产品的A级区取样频率可设为每批一次;D级区的非关键辅助区取样频率可设为每季度一次。
[实例分析]表7:某公司无菌药品不同生产用洁净环境的常规取样频率和监控项目(仅供参考)
小结:从上述分享中我们不难看出,即便是同一项指标要求,不同的标准或指南往往都会有不一样的频次要求,只能作为一个基础的参考。最终我们还是应当基于我们生产药品的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外部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得出来合适的频次。
二期内容预告:EU & USA法规对于环境日常监测频次的要求
环境监测报告监测频次 第4篇
依据《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50457-2019)附录[1],医药洁净室空气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对医药洁净室空气定期监测。监测项目和频次应符合下表中的规定。特殊要求的医药洁净室另行规定。
表1:医药洁净室空气监测项目和频次
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A级单项流速(风速)和各洁净等级压差值,跟行业广泛实施的情况有一些出入,比如限制进入隔离系统内安装的在线风速仪、实时环境监控系统。
2. 附录C 净化空调系统设计对维护管理的要求
洁净室的净化空气监测频数宜按下表的规定进行监测
表2 洁净室的净化空气监测频数
另外,当洁净厂房内采用高效真空吸尘器进行清扫时候时,应定期检查吸尘器排期口的含尘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