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汇总13篇)

时间:2025-06-20 22:51:15 admin 今日美文

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 第1篇

《_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对《_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了明确和细化,使审计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明了,这对于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监督指导和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目前,各地审计机关正在普遍宣传、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法实施条例2011年5月1日就将正式实施,如何正确贯彻实施,是摆在各级审计机关面前的一件大事,本人通过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及以往的审计工作情况,针对几个具体问题谈点自已的体会供同仁参考。

一、审计依据问题

目前各地审计机关在编制审计方案、制发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报告中审计依据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以审计法第三章16条至30条规定的相关内容为审计依据,二是除以审计法第16条至30条规定外,将各级政府批转审计机关年度项目审计计划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上述两种操作方式,谁对谁错有待明确,笔者倾向第二种做法,依据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新审计法第五章 审计程序第38条规定“审计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实施条例第五章审计程序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通过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审计机关执法依据除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按照本级政府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遇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本级政府批准才可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依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依据就存在不完整性。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

目前,各级审计机关项目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审计定性的依据,审计处理、处罚依据有两种表现:一是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规章中明确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上述两种做法和表现形式都存在与新修订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和完善的问题。

新审计法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按照_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二款“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相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明确有执法主体单位,直接借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条款作为审计处理处罚的依据就存在执法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

三、审计救济途径及受理单位问题

新审计法第四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新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不能根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本级政府安排的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委托的审计项目,审计决定中告之的被审计单位救济途径的受理机关有待进一步明确。

如何正确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更好地运用实施条例,推动审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当前和今后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一件大事。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供同仁参考:

一、审计依据

应依据审计法相关条款规定和各级政府批转的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整表述为:“根据《_审计法》第x条规定和《xxx人民政府批转xxx局关于xxxx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xx政发[xxxx]xx号)……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

审计定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审计定性的依据,审计处理、处罚公两种情况:一是若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无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的,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二是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有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处罚种类及幅度,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需移送或由相关主管机关处理的制发移送处理和审计建议书。

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 第2篇

审计员转正申请工作总结范文一本人于今年调至分公司从事审计工作,在此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严谨认真,紧紧围绕各项工作目标,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履行好岗位职责,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在分公司借调一年期间的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能,加强学习,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在实际工作中端正思想,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毫不松懈地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做一个合格的审计人员。

二、强化技能,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日常工作中,我深切体会到,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随着经济结构及审计环境的飞速变化,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也愈加严格,加强理论及业务学习是取得本职工作成果的重要方法,为此努力掌握审计业知识和广博的理论知识以提高业务技能,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此从事审计工作以来,参加了分公司系统内三个电厂的物资专项审计,还实施了对分公司所属电厂的资本性支出专项审计、井冈山电厂的内控缺陷整改情况监督、井冈山电厂热值差专项审计及井冈山、瑞金电厂的厂内费用及损耗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10篇,提出审计建议或意见40余条,得到分公司领导及同事的肯定。除分公司系统内的审计项目外,还圆满地完成了平凉电厂的任中审计、股份公司借调的上海电力检修公司离任审计和瑞金电厂绩效审计,每一项审计工作,特别是随股份公司去审计,不仅学到了不少知识,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对审计工作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

通过审计工作,使我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开阔了视野,拓宽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全局意识,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如还不能充分运用中普审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现代信息系统进行审计、不太了解生产方面的知识和流程等,造成审计工作的局限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拓展业务范围和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以便适应更高层次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审计工作发挥作用。

审计员转正申请工作总结范文二我校审计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了各项审计业务,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更新审计观念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肩负着对学校资金运作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内审的职能作用,就要不断的加强学习,更新审计观念。今年初,省教育厅下发了积极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文件,通过学习使我们认识到: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是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的需要。我们要积极探索内部审计转型的途径和方法,实现由传统审计向管理+效益审计转变。为适应这一变革,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大家认清形势,自觉地成为审计工作转型的实践者。二是更新审计内容,在年度工作中增加管理审计,效益审计的项目,使同志们能逐步适应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后的工作要求。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内审工作

在新的形势面前,审计工作要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必须要转型和创新。本年度中对我校的基建工程项目:综合教学楼,实验楼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中介机构;与中介机构签订了委托合同;对内审人员进行了项目分工。在施工阶段的跟踪审计中,我们加大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力度,参与了合同的咨询;主要材料的比价采购审计;工程进度款的审核;隐蔽工程的验收;已完工程量的签证验收;工程变更的确认等重要环节。通过基建工程跟踪审计,将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做到了关口前移,同时为工程决算积累了原始资料,以便取得更佳的经济效益。

三,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参与招投标项目,物资采购验收项目,维修工程验收签证项目160余项;监督签订经济合同60余份;涉及资金近5000万元。通过以上工作,充分发挥了内审工作服务与监督的职能,使我校的内审工作在维护财经纪律,完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全年共开展基建维修项目76项,其中:委托审计14项,自审项目62项。全年审计资金总额1939。83万元,定案资金总额1832。16万元,审减额107。67万元。一年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用用我们的辛勤工作为学校节约了大量资金。科研工作是高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集中力量加强了对科研专项资金的审查和监督,开展科研经费审鉴7项,使这些资金充分发挥了应有的效益。根据领导的安排,对我校50年校庆捐赠资金和学生突发事件的费用列支进行了专项审计,依照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审计准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进行分析,论证,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写出了全面详细的设计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配合完成了年终班子及中层个人考核工作;干部竞聘的监督工作;人员招聘录用工作;职称评审监督工作;学校新生的录取工作;各种考试的监督工作;各项评先树优的考评活动。通过以上工作的参与,规范了办事程序,避免了不正之风。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注重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坚持审计业务公开透明,发扬和保持了审计人员的良好形象。强化审计业务,提高综合审计工作能力。年中所有人员参加了会计和审计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并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实现审计工作的转型奠定了基础。

四,工作体会和努力方向

经过实践体会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搞好内审工作的关键。在认真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对内审工作的重要事项,都及时给领导汇报,以取得领导对内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另外,内审工作要树立服务意识,要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反馈监督。总结一年的工作,成绩是主要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审计业务开展的不够全面,审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理清思路,求真务实,使内部审计工作再创新业绩。

审计员转正申请工作总结范文三016年是集团公司推进行业改革、拓展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年,也是财务审计部创新思路,规范管理的一年。财务审计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行业发展思路,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整体工作部署和财务审计工作重点,团结奋进,真抓实干,完成了部门职责和公司领导交办的任务,取得一定的成绩。为了总结经验教训,更好的完成__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我部就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作出总结如下:

一、20__年财务审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财务方面的工作

1、增强财务服务意识

20__年,我们一如既往地按“科学、严格、规范、透明、效益”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为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好务作为我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财务审计部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了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由于公司的性质发生改变,要求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要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根据市局(公司)的财务制度,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汇编了集团的财务制度。

为了更好的发挥财务职能,我们加强了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强化财务的预测、分析及筹资功能,加强对重大投资资金的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及时的数据与技术支持。

2、预算管理得到稳步推进

一是细化预算内容。根据各分、子公司20__年及20__年明细账详细分析了收入、成本与期间费用的执行情况,按科目进行了分类统计,为各分、子公司的20__年全面预算奠定基础;二是提高预算透明度。预算方案根据各分、子公司反馈回来的意见适当调整后,经总经理审议通过后形成正式文件下发至各分、子公司,使各单位对本公司的预算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三是增加预算的刚性。我们注重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不定期的向预算委员会反馈情况,对于超预算等问题严格审批程序,对申请调整的事项,需经过专门的论证分析后,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执行。一年以来,预算的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各分、子公司的预算观念也较以前有大大的提高和增强,为做好20__年全面预算工作积累了经验。

3、充分利用税收政策

充分利用国家对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我部积极办理了__物流公司、__运输公司的税收减、免、缓工作,并由此取得了市国家税务局准予__物流公司、__运输公司减免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合计万元、营业税万元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以及20__年度__物流公司、__运输公司所得税减免的批复,为集团公司取得了实质性经济收益。

4、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根据集团公司规范财务管理、优化财务审核程序、提升财务服务质量和发挥职能部门更好地参与企业管理的要求,财务审计部将财务集权管理调整为财务人员试行委派制,并采用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审计部主要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各类资产的财务监督、财务分析及财务报告和各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内部会计凭证的稽核等业务,充分发挥财务审计部的职能作用。

5、强力整顿财经秩序

根据市局(公司)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安排和财务收支自查工作方案,集团公司围绕市局“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创造和积累更多的财富”的工作思路,以“摸清家底、揭示隐患、促进规范、推动发展”为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市局(公司)的自查要求,认真开展财务自查工作。财务审计部从严从细,自上而下对“帐外帐”、“小金库”和虚列(乱列)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失真和会计核算失真等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实施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财经秩序整顿相结合,按照“边整边改”的原则,将查出来的问题根据时间、性质等分门别类,从中查找经营和管理上的漏洞,并有针对性地指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此次的自查,切实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6、加强资金管理的作用

为了规范集团经济运行秩序,加强各分、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降低和杜绝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集团健康发展。集团公司从__年8月份起将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纳入市局(公司)结算中心统一管理。我们为了保证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能顺利、及时进入市局(公司)结算中心,按照市局(公司)结算中心要求,对各分、子公司的年度和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经营费用及财务费用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和汇编。与此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强调各分、子公司要加大催收货款力度,保证集团公司正常的经济运行。

(二)审计方面的工作

1、根据市局财务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对财务审计部工作的提出要求

(1)继续巩固推行财务管理模块,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意识和责任心,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在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的同时,要求我们财务人员要利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企业管理,每周必须下各核算的公司了解业务运行情况,发挥主观能动性,多为经营者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和建议,这一要求作为20__年目标考核的主要指标来考核。

(2)全员树立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思想,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下财务工作的要求。

(3)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发挥专项审计工作的作用,从而降低经营风险。随着集团公司快速发展,企业的资产越来越大,效益和权益的积累也越来越多,内控也越来越重要。作为会计不能只抓核算,更重要在管理,内部管理失控,就会造成企业资产浪费,严格遵守国家和集团的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不流失;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资产运行质量,从资产监管中要效益,实现集团内涵式、集约化发展。

2、全面迎接国家审计

为了迎接国家_的全面检查,根据市局(公司)审计重点,我部门20__年12月31日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复查,并结合内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及时为集团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并对审计将涉及财务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布置。

3、财务的审计、监督岗位

我们为加强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审计和监督职能,今年面向社会招聘了四位从事财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充实加强财务的审计、审核及财务管理工作岗位。明确了四位同志的工作职责和范畴,要求尽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个财务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为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4、制定并学习了《财务审计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地履行总经理赋予的职责,加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稽核检查力度,规范集团财经秩序和调动广大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财务审计部特制定了《财务审计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通过大家认真地学习和讨论,积极思考,并赞同严格按照目标考核办法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

20__年,我部财会审计工作在许多方面均有了明显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是需要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

2、是加强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3、是财会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仍有待提高;

4、是财会人员政治素质和工作作风尚需改进。

在这即将过去的一年中,经过全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财务审计部的工作也是受到领导的认可和支持,取得了单位同事的信任。但是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我们将面临许多问题:财务审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财务审计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财务审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这些挑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局(公司)的指导下,按照公司领导的总体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开创性工作,努力使财务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 第3篇

今年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审计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集团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根据集团公司20**年度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年为中心,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突出重点,切实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审计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审计任务,现就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主要工作

2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97项,其中年度财务收支及年度预算执行状况审计12项,专项经营考核审计1项,任期经济职责审计2项,投资企业财务收支与资产负债审计3项,基建工程项目预算审计38项,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41项,为完善集团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了贡献。

1、预算执行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并轨同行

2、开展专项经营考核审计

20**cc年*月,公司为扭转汽车租赁公司年年亏损局面,重新任命总经理,并与之签订经营考核职责书。为配合集团经营管理,审计部精心研读文件精神,深入企业了解经营状况,与相关单位反复磋商,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最终确认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绩效考核结果,维护公司经营考核严肃性,同时也肯定了二级企业勤奋、用心的经营成果。

3、完善投资企业审计,带给投资评估依据

为评价对外投资企业的管理效果的需要,根据集团公司领导安排对投资企业进行审计,对20**年度省、、等三家公司财务收支与资产负债审计,深入、综合评价投资公司的管理效益。个性是公司经营合同到期,需对今后一段时间进行经营预测,为投资决策带给依据。

4、加强离任审计,带给人事管理参考

20**年,原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变动,根据集团公司安排进行离任审计,对其任期内经营目标的完成、经营、资产管理等进行全面评价,为集团人事考核带给参考。

5、完善基建工程审计

20**年,基建工程项目多,现场监管频繁、预结算审计任务繁重。工程审计人员深入工程项目现场,开展现场工程监督、材料审计等,纠正相关部门流程方面存在错误,做到实施事前项目审查、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造价控制的系统化工程审计模式。20**年完成基建工程项目预算审计38项,预算金额843。***万元,核减金额286。***万元;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40项,结算报审金额1,392。***万元,核减金额384。***万元。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对工程结算超过百万的基建项目,引进外部脑力与市场信息,公平、公正进行工程结算审核。20**年引进外部力量进行工程造价审核1项,结算报审金额228。***万元,核减金额119。***万元。为集团降低了工程造价,节省超多的资金。

二、主要工作体会

1、集团领导重视,是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关键

20**年度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克服审计部自有人手不足等困难,成功从二级企业借调财务部长等业务能手来支援,二级企业财务部长熟悉管理与业务流程,给审计工作进展带来必须便利,推动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2、加强过程管控,提升内审质量

质量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审计部从制度、手段和成果管理等多个层面入手,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在管理标准化方面,审计部在审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档案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了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详细规定审计年度计划制定、方案设计、证据收集、底稿日志编写、报告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全流程标准体系,逐步构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在信息化方面,随着企业ERP系统上线运行,ERP系统丰富的信息量和强大的查寻与信息分析功能能够大大助力审计工作。审计人员用心学习ERP流程操作、深化ERP审计系统应用,着手开展ERP环境下的项目审计工作。

3、延伸审计项目,合并审计目的,注重审计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 第4篇

审计处理与审计处罚是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对审计项目,审计结果所作出的相关连的两种处理形式,是审计机关针对被审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性的纠正或制裁手段,为促使被审单位及个人能够尽快接受审计机关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并及时纠正,落实到位,更好地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严格按照财政法规办事。如何应用处理和处罚,是我们审计人员所面临的问题。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学法用法,熟知法规内函,加以理解,正确把握界限,严防两者混淆,杜绝以处代罚。

审计处理就是审计机关,对被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行为所采取的经济纠正措施,它是审计机关强制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律、法规法定义务和纠正违法行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目的是使其恢复本来面目,依法办事。从适用的法律依据看,审计处理不是行政处罚,不受《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所约束。审计处理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物;二是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三是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四是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是其他处理措施。如《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报告处理准则中“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审计机关不再给予处罚,但可以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意见。在审计处理则要区分情况,如对没收财务收支的审计处理,被审单位只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并可上诉,而涉及财政收支的审计处理不服的,只能申请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审计处罚是审计机关对被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及对有关负责人依法给予的行政性制裁手段,它是审计机关依法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政相对的单位、个人进行制裁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目的是使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在名誉上或经济上受到应有的惩罚。审计处罚的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警告;二是通报批评;三是罚款;四是没收非法所得;五是依法采取其他纠正措施。特别是被审单位负责人强制下属人员违反财经法规的;克扣救灾、防灾、抚恤、救济、扶贫、教育、养老、下岗就业等专项款物;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数额较大;阻挠、抗拒审计或者拒不纠正错误、拒不提供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屡查屡犯的审计机关必须依法从重处罚。

笔者认为:审计处理与审计处罚两者可以并举,但审计处罚和审计处理两者不可共存,严格杜绝后患以处代罚或以罚代处的现象。

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 第5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他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机关依法对_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时,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时,对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归集审计档案等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第四条审计机关实行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评估和追究制度,依据有关审计法规、国家审计准则和本办法评估审计项目质量,追究有关人员对审计项目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审计机关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当考虑审计项目的时间、经费和人员要求,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供保障。

第二章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

第六条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由不同级次审计机关或多个审计组参加的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者其他统一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组具体承办审计项目或者实施单个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第七条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

第八条审前调查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下列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二)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

(三)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

(四)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

(五)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六)重大会计政策选用及变动情况;

(七)以往接受审计情况;

(八)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九条审前调查应当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银行账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

(三)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

(四)审计档案资料;

(五)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

(六)其他需要收集的资料。

第十条审前调查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式:

(一)到被审计单位调查了解情况;

(二)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试审;

(三)查阅相关资料;

(四)走访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监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五)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审前调查一般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前进行,必要时,可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后进行审前调查。

第十二条审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工作目标;

(二)审计范围;

(三)审计对象;

(四)审计内容与重点;

(五)审计组织与分工;

(六)工作要求。

审计工作方案应当具有指导性。

第十三条审计工作方案由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编制,报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并下达到具体承担审计任务的下级审计机关或者审计组实施。

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应当经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十四条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的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三)审计目标;

(四)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五)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以及对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

(六)预定的审计工作起止时间;

(七)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八)编制的日期;

(九)其他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审计实施方案的审计目标是指审计组办理审计项目所要完成的任务。

确定审计目标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相关政策;

(二)政府、审计机关、有关部门对审计项目的要求;

(三)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

(四)审计组成员的业务能力、审计经验;

(五)审计的时间和经费预算;

(六)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将审计工作方案的审计工作目标具体化。

第十六条审计组应当分析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确定重要性水平和评估审计风险,围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审计组应当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初步评价,确定是否依赖内部控制。依赖内部控制的,要对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在内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业务活动或者会计报表项目进行实质性测试;不依赖内部控制的,在实施审计时直接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业务活动或者会计报表项目进行实质性测试。

对规模较小或者业务简单的审计项目,可以直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第十七条审计实施方案的审计范围是指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所属的会计期间和有关审计事项。

第十八条审计实施方案的审计内容是指为实现审计目标所需实施的具体审计事项以及所要达到的具体审计目标。

审计事项一般可以按照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业务活动或者会计报表项目划分。

第十九条审计实施方案的审计重点是指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

审计组应当对审前调查所取得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性复核,关注资料间的异常关系和异常变动,分析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和线索,确定审计重点。

第二十条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确定审计的步骤和方法。

审计步骤和方法应当能够指导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实现具体审计目标。

第二十一条确定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时,应当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审计组组长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审计人员担任主审,履行审计组组长授权范围内的职责,但审计组组长应当对主审履行职责的结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审计组组长具体负责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批准,由审计组负责实施。

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可以由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当对审计实施方案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一)审计目标的可行性;

(二)重要性水平确定和审计风险评估的合理性;

(三)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的适当性;

(四)审计步骤和方法的可操作性;

(五)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六)审计分工的恰当性;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实施审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一)审计工作方案调整的;

(二)审计组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测评后,认为需要调整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的;

(三)审计组人员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审计实施方案执行的;

(四)审计中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线索,需要改变审计内容和重点的;

(五)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正常开展审计工作的;

(六)其他需要调整的。

第二十五条审计实施方案中下列事项的调整应当报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

(一)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

(二)重要性水平及审计风险水平;

(三)重要的审计步骤和方法;

(四)审计组成员。

第二十六条审计实施方案中下列事项的调整应当报经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批准:

(一)审计目标;

(二)审计组组长;

(三)审计工作起止时间;

(四)审计组所在部门认为需要报审计机关领导批准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审计组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审批手续的,可以口头请示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者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同意后,调整并实施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结束时,审计组应当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审计组应当将审前调查情况,初步分析性复核、内部控制测评、重要性水平确定和审计风险评估的过程,以及审计实施方案调整情况加以记录。

第二十九条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对审计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审计目标的恰当性负责。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审计范围和重点的适当性负责。

审计组组长对审计内容的适当性、步骤和方法的可操作性负责。

审计组成员对审前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由于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调整不当,造成重大违规问题应当查出而未能查出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

第三十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事项,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收集审计证据。

第三十一条审计证据的形式包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视听或者电子数据资料、口头证据、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以及其他证据。

第三十二条审计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

第三十三条审计人员应当有针对性地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证据。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后附有审计证据支持。其他审计事项以审计日记记载审计事项的查证过程和结果,必要时可以附有审计证据或者相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下列方法收集审计证据:

(一)通过检查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审计人员编制的汇总表、调节表、分析表等材料;

(二)通过监盘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实物资产盘点清单和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等材料,并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签名;

(三)通过观察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观察记录,注明观察的事项、内容和结果等情况;

(四)通过查询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被查询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答复材料或者口头答复记录,并注明查询事项、内容、方式和查询结果等情况;

(五)通过函证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被函证单位或者个人的回函,编制函证记录,注明函证事项、范围和回函结果等情况;

(六)通过计算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计算表或者计算工作记录,注明计算的事项,所根据的相关数据,计算的方法和结果等;

(七)通过分析性复核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对比分析表、比率分析表和趋势变动表,分析和说明异常变动项目、重要比率或者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情况。

第三十五条审计人员可以收集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等;不能或者不宜取得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的,也可以采取文字记录、摘录、复印、拍照、转储、下载等方式取得审计证据。

第三十六条审计人员在收集实物证据时,应当注明实物的所有权人、数量、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和实物证据提供者等情况。

审计人员在收集视听资料或者电子数据资料时,应当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电子数据资料的运行环境、系统以及存放地点、存放方式等情况。必要时,电子数据资料能够转换成书面材料的,可以将其转换成书面材料。

审计人员在收集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时,应当注明鉴定或者勘验的事项、向鉴定人或者勘验人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人或者勘验人资格等。

第三十七条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难以实施或者实施后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审计人员应当实施追加或者替代的审计步骤和方法,仍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应当由审计组组长确认,并在审计日记中予以记录和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第三十八条审计人员取得审计证据,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不能取得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审计证据仍然有效。

第三十九条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的,可以编制汇总的审计证据,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

审计人员应当对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和归纳。按照审计事项分类,按照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相关程度排序;对审计证据进行比较判断,决定取舍,剔除与审计事项无关、无效、重复、冗余的证据;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和分析,确定审计事项的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审计结论。

第四十条经过分析、判断和归纳的审计证据,应当编制索引号排序,附在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之后;必要时,可以附在相应的审计日记之后。

不能附在审计工作底稿或者审计日记之后的实物证据、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等,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编制书面材料,附在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或者审计日记之后。

第四十一条审计组组长应当督导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工作,审核审计证据。发现审计证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成审计人员进一步取证。

第四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当对其收集的审计证据严重失实,或者隐匿、篡改、毁弃审计证据的行为承担责任。

审计组组长应当对重要审计事项未收集审计证据或者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审计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四章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

第四十三条审计日记是审计人员以人为单位按时间顺序反映其每日实施审计全过程的书面记录。

第四十四条审计人员应当在实施审计过程中逐日编写审计日记。

第四十五条审计日记的要素包括:

(一)审计项目名称;

(二)审计人员姓名;

(三)审计分工;

(四)实施审计的日期;

(五)审计工作具体内容;

(六)索引号;

(七)页次。

第四十六条审计日记记载的审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一)审计事项的名称;

(二)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

(三)审计查阅的资料名称和数量;

(四)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和查证结果;

(五)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审计人员应当真实、完整地记录审计日记,不得遗漏、虚构、隐匿、毁弃,其他人不得删改。

审计日记应当要素齐全,内容完整,简明扼要。

第四十八条审计人员同时承担多个审计事项,应当在同一审计日记中依次记载;多名审计人员共同承担同一审计事项,应当在各自的审计日记中分别记载。

第四十九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应当在编写审计日记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其他审计事项以审计日记记载审计事项的查证过程和结果。

第五十条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包括: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即接受审计的单位或者项目的名称;

(二)审计事项,即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

(三)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即审计事项所属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

(四)审计人员及编制日期,即实施审计项目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人员及编制日期;

(五)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其依据,即简要描述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的性质、金额、数量、发生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以及相关依据;

(六)复核人员、复核意见及复核日期,即审计组组长或者其委托的有资格的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意见及实施复核的日期;

(七)索引号及页次,即审计工作底稿的统一编号及本页的页次;

(八)附件,即审计工作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据及相关资料。

第五十一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附有审计证据。

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应当通过审计证据的索引号来体现。审计证据对应多个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当将审计证据附在与其关系最密切的审计工作底稿后面,并在其他审计工作底稿上予以注明。

第五十二条审计日记与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的对应关系应当在审计日记中通过索引号加以注明。

第五十三条审计组组长或者其委托的有资格的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下列事项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实施审计;

(二)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步骤和方法是否执行;

(三)事实是否清楚;

(四)审计证据是否充分;

(五)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六)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七)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必要时,审计组组长或者其委托的有资格的审计人员可以对审计日记进行检查。

第五十四条对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中存在的问题,审计组组长应当责成审计人员及时纠正。

第五十五条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未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导致重大问题未发现的,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反映的,以及审计查出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审计组组长对复核意见负责,对未能发现审计工作底稿中严重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五章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第五十六条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

第五十七条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标题,统一表述为_审计报告_;

(二)编号,一般表述为_****年第*号_;

(三)被审计单位名称;

(四)审计项目名称,一般表述为_****年度****审计_;

(五)内容;

(六)出具单位,即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

(七)签发日期。

第五十八条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

(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以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等。

(三)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一般表述为被审计单位应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

审计范围应说明审计所涉及的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所属的会计期间和有关审计事项。

(五)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

真实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和业务经营活动成果的符合程度。

合法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程度。

效益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的实现程度。

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应运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并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审计机关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六)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和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关移送处理的决定。

(七)必要时可以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九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提出审计报告。

第六十条审计报告经审计组组长审核后,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第六十一条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应予保留。

第六十二条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报审计组所在部门复核。

第六十三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意见: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实现;

(二)事实是否清楚;

(三)审计证据是否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五)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

(六)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第六十四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后,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

第六十五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的,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代拟审计决定书。

第六十六条对审计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问题,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代拟审计移送处理书。

第六十七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将其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报送法制工作机构复核。

第六十八条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复核:

(一)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

(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三)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

(四)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五)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核意见,出具复核意见书。

第六十九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将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和法制工作机构的复核意见书、报送审计机关分管领导。

第七十条一般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由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召开小型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参加人员包括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有关人员。

第七十一条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由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提议,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同意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参加人员包括审计机关负责人、审计组所在部门和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审计组组长、有关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

第七十二条审计业务会议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审计业务会议决定。

第七十三条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审计业务会议的记录工作,并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修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

第七十四条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审计决定之前,应当根据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告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自收到审计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要求举行听证的,审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七十五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报送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七十六条审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将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有关单位。

第七十七条审计机关组织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者其他统一审计项目时,需要汇总编制审计报告的,应当由审计组所在部门或者审计机关分别编写审计报告,报送组织审计项目的审计机关,由其按审计发现的问题金额和性质汇总,形成统一的审计报告。

汇总审计报告的审计机关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汇总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汇总的审计报告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审定。

第七十八条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报告。

审计机关公布审计报告,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九条审计组组长对其提出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者不如实反映的,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的恰当性负责;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中记录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反映的,其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反映的事实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复核人员对其复核意见的恰当性负责;对审计报告中存在的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处理处罚不当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

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对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负责。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结果编制的审计信息严重失实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责任。

第六章审计档案的质量控制

第八十条审计组应当按照审计档案管理要求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材料,建立审计档案。

第八十一条审计档案实行审计组负责制,审计组组长对审计档案反映的业务质量进行审查验收。

第八十二条审计组应当确定立卷责任人及时收集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审计项目终结后,立卷责任人及时办理立卷工作。

第八十三条立卷责任人应当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下列文件材料归入审计项目案卷:

(一)结论类文件材料,主要是审计报告及审计业务会议记录、复核意见书、审计组的书面说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等审计报告形成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审计决定书及相关文件材料、审计移送处理书及相关文件材料等;

(二)证明类文件材料,主要是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

(三)立项类文件材料,主要是上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政府的指令性文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审计实施方案及审前调查记录等相关材料、审计通知书和授权审计通知书等;

(四)备查类文件材料,主要是不能归入前三项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八十四条文件材料按照审计项目立卷,一个项目可立一卷或者若干卷,但不得将数个项目合并立为一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第八十五条立卷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则排列文件材料:

(一)审计项目案卷内的文件材料按照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和备查类的顺序排列;

(二)结论类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三)证明类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四)立项类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五)备查类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六)审计项目案卷内的每份或者每组文件之间按照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批示在前报告在后、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文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七)审计日记以人为单位按照审计组组长及审计组成员顺序排列,可以单独立卷和存放。

第八十六条立卷责任人将文件材料归类整理、排列后,交由审计组组长审查验收。

审计组组长按照有关规定对文件材料进行审查验收,并签署审查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或者向有关机构提出改进意见。

第八十七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将检查合格的审计项目案卷移交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审计组所在部门在移送审计项目案卷时,应当做好该被审计单位审计资料库的建立或者补充工作。

第八十八条审计组成员对文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立卷责任人对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归档的规范性负责。

审计组组长对审查验收意见负责。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归档的及时性负责。

第七章审计项目质量责任

第八十九条审计组成员、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复核人员、审计机关领导在执行审计项目过程中,违反审计法规、国家审计准则和本办法有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定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十条追究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包括下列处理形式:

(一)责令改正错误;

(二)告诫、批评教育;

(三)责令书面检查;

(四)通报批评;

(五)停职培训、转岗;

(六)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形式外,可以并处取消评优、评先、晋级、晋职资格。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理:

(一)非审计人员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主动改正错误或者情节轻微的;

(三)其他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理的情形。

第九十二条审计机关设立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负责评估和追究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审计机关主要领导为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审计机关其他领导、相关审计业务机构、法制工作机构、人事教育机构、监察机构、机关党委、办公厅(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

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工作机构。

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违反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定需要承担责任的,由上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负责评估和追究。

第九十三条审计机关可以每年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对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对参加审计项目的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九十四条审计机关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的检查和了解,对违反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定的行为,由法制工作机构及时报告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

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 第6篇

关键词:校办企业;财务收支审计;问题;对策

作为审计的重要分支,财务收支审计是对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主要围绕财务报表展开。校办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一般由高校的财务审计部门组织实施,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组织进行。一是审计校办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二是审计校办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某高校长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校办企业进行年度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并对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从而完善了校办企业的内控机制和财务运行机制,规范了校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全面提高了校办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质量。

一、校办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

(1)对校办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规、有效进行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2)对校办企业的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真实、合法进行审计。(3)对校办企业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进行审计。(4)对校办企业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情况进行审计。(5)对校办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真实、合法进行审计。(6)对校办企业的损益包括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情况进行审计。

二、校办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某高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全部的校办企业进行年度财务收支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约定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后,出具了校办企业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明确了校办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校办企业基本情况、审计范围和审计依据等内容,描述了校办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具体情况。同时,披露了校办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制度不健全

部分校办企业存在内控制度尤其是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甚至没有内控制度的现象,往往仅通过口头形式实现相关的流程控制,导致校办企业的人事、财务和资产等管理比较混乱。而且,个别校办企业存在对已制定的制度执行不力或不执行的情况。

(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

(1)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存货不进行及时盘点,或实际进行了盘点但未保存盘点表,或盘点后已发现账实不符、但没有及时进行清理。(2)对账龄较长的往来账目核对和清理不及时,极易形成呆死账,对往来账户名称的记录不清晰,仅有摘要,无具体明细。(3)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不严,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存在与校办企业名称不符、无明细、无入出库记录及领用手续等现象,在采购办公用品、电话充值卡、加油卡和图书等方面表现尤为突出,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无会议通知、培训通知和会议签到的情况也频繁出现,甚至存在“假发票”入账的情况。(4)大额经济往来和超过结算起点的支付不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而采用现金方式收付。(5)合同管理松懈,大额购销业务不及时签订合同,合同签署不规范,存在时间矛盾、重要条款描述不清晰、内容与实际执行情况不一致而未附补充协议等问题。

(三)实收资本与工商登记和投资方记载不符

个别校办企业在履行了验资程序和完成工商注册后,出现了高校未将货币和实物尤其是实物实际划转给校办企业的情况,导致校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符、与高校的投资数额也不符等问题。

(四)会计信息失真

部分校办企业存在高校在校办企业兼职人员的薪酬未列入工资成本、实际使用的房屋、场地、设备、能源、材料、成果、专利等有形或无形资产未归入资产账户和提取折旧等无偿占用高校资产和资源的问题。而且,还存在预收款不及时结转收入甚至收入不入账、收入和成本不匹配、未区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现象,这都造成校办企业的会计报表不能完整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导致校办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

三、加强校办企业财务收支管理的对策

针对校办企业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披露的主要问题,某高校多次召开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整改工作,分析和明确了问题形成的主客观原因,制定了校办企业财务收支审计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工作清单,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总负责人、分工负责人、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由监察审计室督办检查整改完成情况。

(一)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

重新梳理校办企业经营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审计管理等方面的原则性规定,某高校修订了校办产业管理办法。由资产经营公司牵头,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和监察审计室等职能处室配合,制定和完善了校办产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借款与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审计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建立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提高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质量,规范校办企业的财务行为。

(二)通过机制建设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

首先,在校办产业管理办法中,明确校办产业实行校企分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其次,在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中,分别明确了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校办产业监督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校办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财务管理职责、借款与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合同主办制度和合同审查审批制度。再次,在资产经营公司与校办企业签订的经营管理责任书中,约定校办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在会计核算方面的具体责任,并将审计结果列为奖惩指标。通过以上措施,引导校办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重视会计核算基础工作,逐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三)继续深入推进校办企业改制工作

以《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和《关于规范高校校办产业管理体制,全面推进校办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06]22号)为指引,某高校的大部分校办企业已改制完毕,个别校办企业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原因未完成改制,而且,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范围还未覆盖所有经营性资产,对此,某高校制定了经营性资产剥离规划,并责成资产经营公司按照规划继续深入推进校办企业改制工作,夯实所有校办企业的注册资本,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划转手续.

参考文献

[1]傅嵘.高校校办企业的财务内部审计[J].品牌,2015,(08):183+185

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 第7篇

众所周知,所谓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而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运用审计手段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财务收支、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及个人遵守财经法规的情况所进行的鉴证、监督与评价。从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的概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必然要涉及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但不完全限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范围明显大于财务审计的范围,除财务收支审计外一般还包括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效益性;经济领域的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有关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个人及单位遵守财经法规的情况;有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等。很明显,财务审计只是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些被审计单位在某些年份接受过财务审计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且将财务审计成果运用于经济责任审计,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机关工作效率也是审计机关应该提倡的。于是一些审计机关对曾接受过财务审计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安排审计时,将曾经接受过财务审计的时间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剔出,只对未接受过审计的时间段进行审计,在起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时,有的将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审计发现的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和决定”部分机械的搬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其它方面则不再涉及;有的则将已经审计过的时间段只在审计报告中注明“审计机关曾对某某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过审计,本次审计指对未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未接受过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则不再提及。前者将处理处罚依据及决定在罗列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实际已没有意义,后者则通过一带而过的方式将任职期间发生过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隐瞒,而且这两种处理方法均未对已审计过的时间段的其它涉及经济责任的问题展开审计,其审计结论必然出现以偏概全的问题,直接影响审计的质量。

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利用原财务审计成果的审计项目在组建审计档案时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对已审计过的时间段将原审计证据进行复印装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有的则将原财务审计报告作为审计证据装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当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财务收支等审计项目同时进行时,则是同时下达两个审计通知书,出具两个内容基本相同的审计报告,同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需要处理处罚的问题下达一个审计决定,归档时有的是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归入一个审计档案;有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则不再组档案。总之,实际工作中没有标准和章法可循。

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 第8篇

(一)企业财务审计缺乏独立性

独立性是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开展工作的前提条件。只有赋予财务审计独立的空间,审计才能够更加公正、客观的进行审计工作。而我国企业财务审计部门一般都是由企业内部设计和管理,审计部门就受到了企业领导、上级部门直接管理,缺乏独立空间,同时也没有监督管理,极大的限制了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企业财务审计范围受限

财务在最开始的时候仅限于对财政收支的管理,只对财务的收入支出记账,完成财务的统计工作。而随着企业的发展,财务部门的工作范围不仅仅停留在对财务收支的记账上面了。更是对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及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管理。但在实际生活中,我国的很多企业对财务审计的认识依然停留在传统的观念上,对财务的职责范围也只是规划了财务收入支出进行管理,财务的审计仅仅局限于财务会计方面的审计,并且财务审计归于财务部门直接管理,这无疑给财务审计的工作赋予了限制。虽然也有个别的企业对财务与审计进行了分离,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财务审计的公正性始终受到质疑。同时,我国的财务审计往往没有做计划和预算的习惯,只对已发生的事情进行审计,涉及范围面狭窄,虽然我国一直在对财务审计部门进行改革,但目前的状况并不乐观。

(三)财务审计执行力度不够

由于部门设置的原因加上制度的问题,我国企业在财务审计上地执行力度不够强硬。并且存在着一种“马后炮”的现象,平日没有企业活动及存在的危害做预测,而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才急匆匆的采取措施进行补救。俗话说,未雨绸缪。只有在事先做好预测及相关准备工作,才能提高办事的效率,才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进而实现企业的发展。很多企业在财务审计方面的制度方针比较完善,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缺乏相应的落实,在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上面大打了折扣。

(四)缺乏专业的审计人员

财务审计工作是一项需要具备高素质、高水平、经验丰富的人才担任。在我国很多企业中,财务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低下,没有经验支撑,不会灵活应变,加上企业在这方面缺乏引导和培训。致使在审计工作上缺乏有效的审计手段,没有适应发展趋势,影响着财务审计的高效实施。另外还有一部分人职业道德低下,对工作马马虎虎,态度慵懒,欠缺敬业精神。这些都对财务审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企业财务审计中的改进对策

(一)提高财务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财务审计工作开展的前提。要实现财务审计的高效实施,首先要提高财务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财务审计工作的职能和潜力,对企业资本运营有效的监督。在具体的实施上可以设立专门的产权机制,将审计部门从财务部门彻底的分离出来,转移到产权机制下。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提高财务审计的独立性,改变其内审无力的局面。同时,确立监事会、董事会为主体的内审机制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拓宽审计范围

提高企业的审计管理的第二点就是要拓宽审计管理的范围。而不能再停留在对简单的记账收账工作上。拓展的范围可以先从内部控制开始,将财务审计的权限范围由财务审计扩大到管理的审计,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和评价。然后可以将审计提升到对专项业务的审计,监督其工作进展及最终效益。并将传统的事后补漏转变为事先预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降低企业经济活动和经营的成本。以此实现企业更加全面的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后是将审计的工作模式进行转变,可以将原先的分散式管理转变为行业式管理,并设计内部审计机构,并组织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审计人员进行管理,以实现审计监督的有效实施。

(三)健全审计机构,加大执行力度

首先,应逐渐完善财务内部审计制度内审制度,有利于提高财务审计工作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也有利于监督审计人员,保证审计工作的真实准确性,真正发挥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功效;其次,加强内部财务审计人员的队伍建设。内审人员只有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才能有效地进行审计。

(四)信息化技术的广泛应用

企业在财务审计中,应逐渐转变传统的审计技术。采用现代化的审计手段,通过控制会计的信息系统。查阅相关的会计信息,实现多元化的审计程序,能够高效、及时的发现财务会计中的相关问题,但是在使用网络技术进行审计时应做好数据加密工作。还应注意防范计算机随时出现的状况,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伴随现代技术的不断应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已不能适应各种需求,这需要专业技能高、熟练掌握现代化技术的审计人员。还应加强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使其专业水平始终处于最前列。

三、以国有企业为例分析审计的改制

(一)对时间和范围的改制

首先,对财务报表应审计的单位进行改制。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与其余企业间存在较为复杂的关系。因此,在进行改制审计时应针对实际情况进行,不能漫无目的的盲目进行。其次,要对财务审计时间段进行改制。目前,在我国国有企业的财务审计中。并没有对时间段的改制进行相应的规定。但是对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审计进行具体的规定,即三年一期,国有企业的财务审计报表应依据其规定。对国有企业的财务审计进行时间段的改制。对于个别企业,还应不断进行探索。弄清其时间段的限制。

(二)充分利用报表

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 第9篇

关键词:企业内控制度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度的现状

(一)控制环境方面

起步较晚,观念落后。对于内部控制程度的法律控制起步很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风险意识差,内部压力不足。主要表现在:

企业建立内控组织机构存在重形式、轻功能实用的毛病,内控委员会往往变成摆设,虽然近年来国有企业实行了三重一大制度,但内部人控制的问题普遍存在。

对内控的功能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战略方面往往缺乏长远规划,特别是对内控制度的长远规划,将内控与财务、审计战略混为一谈。

缺乏专业的内控人才,现有从事内控方面的人员大都是企业财务与审计人员,对企业管理和生产流程缺乏客观的技术性认识,容易使内控制度的流程失去现实意义。

国内上市公司绝大部分目前出具了社会责任审计报告,对内控情况进行了披露,但中小企业普遍对社会责任还缺乏了解。

将内控机制与企业文化本身的融入程度不够,更多的是游离于企业文化之外。

(二)内部会计控制方面

目前我国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还相对薄弱,仍存在不少问题,虽然现代企业制定了一系列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是执行力度不够。

(三)内部审计方面

内部审计是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自我需要。但是,企业的内部审计并没能真正履行其应有的职能,其存在问题如下:内部审计的性质及职能定位较为模糊,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强,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审计方法过于简单,审计技术缺乏科学性。内部审计的职能与内部控制存在交叉和隔离,内部控制的部分功能由内部审计兼任,但内部控制的绝大部分功能与内部审计功能相差太大。

二、我国企业实施并完善内控制度的措施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是企业生产经营成败的关键。针对我国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实施并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建立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

1、加强法律法规及准则规范的制订

国家应尽快加强有关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法制建设,以及内部审计和独立审计等相关方面的行业准则的制定,为提高企业内控提供外部监督和指导。

2、更新观念,重视内部控制

管理者当局必须树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为实现预算、利润和其他财务及经营目标重视管理,更要重视内部控制,为内部控制营造出一个好的控制环境。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合理的组织机构

要加强董事会的建设,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和潜能,突出董事会在建立和完善内控体系过程中的核心作用。

4、加强风险评估

企业应在经营过程中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的经营风险逐步增大并更具有不确定性,企业应及早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领域,防患于未然。

(二)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1)建立授权批准控制制度

明确企业领导者、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各自的权限,以达到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的控制作用。特别要加强企业领导者的授权控制制度建设,避免因权力失衡而导致企业领导独断专行,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2)建立企业内部激励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的激励机制,将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1)建立严格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根据授权批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

(2)制定和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处置制度,确保国家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企业应对各项资产的使用、管理和处置做出明确规定,以保护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建立完善的电算化会计系统。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和使用,会计领域的计算机犯罪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给国家资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企业必须加强会计电算化的安全监控,严厉打击计算机犯罪,切实防范会计风险。

(三)实施审计控制制度,完善监督功能

内部审计在履行审计职能,监督经济活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对厂长、经理负责,且当前有较多企业轻视内部审计的作用,这就使得企业内部审计无法发挥作用。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将内部审计人员从会计、财务人员中分离出来,设立由非经理人员组成并能制约经营者的内部审计机构,将其作为监事会的常设机构,由监事会领导,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四)建立预控系统,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一是建立预算体系。包括预算项目的设立、项目标准和程序。二是编制和审定预算。预算的编制由财务部门会同相关的生产、销售、技术等部门完成,并报预算委员会审定批准。三是严格预算的执行与监督,保证控制的有效性。四是加强评估与考核,抓住控制的关键点。预算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对分解落实的预算项目的实施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肯定成绩,找了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落实奖惩制度。

(五)建立完善的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在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中,要建立并完善财产清查制度,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组织程序,健全财产处置制度。虽然内部控制各种方式都有保护资产安全的作用,但财产安全控制制度是为确保财产的安全完整而采取的措施,是对实物资产的直接保护。

(六)建立和完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再完善,若没有称职的管理人员来执行,也只是制度而已,发挥不了作用。企业要制订并执行相关政策,做好公司人员的选拔任用、后续培训工作,要根据业绩考评给予合适的待遇及晋升。企业必须重视对员工的选用,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企业要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督,有效约束其权力。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七)建立和完善内部信息传递系统

信息与沟通是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并使这些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在企业有关层级之间、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及时传递、有效沟通和正确使用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信息的最终目标在于使用,为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服务,处于内部控制之中的信息则必须服务于内部控制,服务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了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企业应当将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进行内部传递。内部信息传递一方面要完善信息向下传递机制,使企业内部参与经营活动各个方面和全体人员了解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方面的信息,明确各自职责,了解自身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要完善信息向上传递机制,使企业员工能够及时将其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了解的重要信息向管理层及董事会等方面传递。此外,还须建立信息横向传递机制,特别是要使信息在管理层与企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之间进行沟通。

(八)建立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系统

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包括一个基础,三道防线。一个基础是以公司治理为基础,三道防线是指业务运作单位、风险管理单位和内部审计单位这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业务部门,由于业务部门会接触大量的公司资产和业务,并且与风险的距离最近,直接地接触外部的风险。同时对风险最敏感,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因此业务部门是第一道防线。在这道防线中,我们有必要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各种流程融入到业务运作的主要流程当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建好第一道屏障。第二道防线是在业务部门之上设立一个风险管理的专业职能组织,在这个方面,有些企业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比如信贷管理委员会、价格管理委员会等。第三道防线是审计管理委员会,一般来讲是内控、内审的专门组织,会独立于业务部门,专门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公司所关注的相关风险进行监控。

通过公司治理的完善,以及公司治理风险的控制和防范体系的建设,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基于所有者的控制体系。我们认为,一个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整个企业里面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所有者控制体系,控制主体是股东,控制个体是经营者与企业的经营活动。

第二个层面是经营者的控制体系。

第三个层面是管理者的控制体系。

三、结束语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而,一定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各项控制制度,并把各项控制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有效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企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实现企业经济稳步、健康、快速增长。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仅是《会计法》的基本要求,而且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只有正确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真正内涵及其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正确对待在我国现阶段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对企业内部控制和企业发展的要求。

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 第10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管理审计;审计程序

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我国加入WTO后进一步对外开放以及企业转制、转型和企业产权实现多元化,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从我国企业集团的现状和国际跨国公司的管理经验看,研究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发展趋势,加强和改进企业内部审计方法,对于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增值,保持企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_审计长在内部审计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会议上的讲话,内部审计的工作目标定位应该是“管理、效益”。这表明传统的查账式的内部审计应向管理审计转型。

一、管理审计的主要

管理审计是审计组织采用特定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对企业管理活动的效率性、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审查和,通过对管理现状的评价,谋求改进管理,从而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审计活动。管理审计的出现是审计自身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审查的是一个单位的管理组织是否合理、管理机能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工作是否有效,着眼于整个管理制度和方法的改进,因而比业务经营审计又进了一步。其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内部控制管理审计。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环境的要求,任何一个经济组织都必须拥有一个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组织指挥机构和先进有效的管理体系,建立一系列的管理监督手段。这种管理与监督,既有来自单位外部的制约机制,也有从单位具体情况出发,为达到查错纠弊、保证经济活动高效有序运转的目标而在单位内部形成的自我约束机制,即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管理审计主要检查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通过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对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授权审批、控制、经营管理等环节进行检查,评价经营管理秩序是否规范、严密、有效,不相容的职务是否由不同的部门和个人去完成。第二,管理效益审计。效益审计包括经济、效率、效益三个方面的审计内容。经济审计是从各个经济活动的经济目标着眼,审查评价被审计单位对各项经济资源的利用是否节约、合理。效率审计是审查被审计单位各项计划和目标的执行结果,将其与预期结果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为以后编制计划和制定目标提供依据。效益是企业的生命,是各经营主体追求的最终目标,因而内部审计工作应该突破传统的审计思路,工作重心应从单纯的查错防弊转移到以管理、经营、效益审计为主的服务方向,向促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转变,从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方向发展。

二、管理审计的程序和方法

当前我国的管理审计工作还处于初始阶段,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审计程序和方法。结合我国的实际,笔者认为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第一,确立审计目标。确立审计目标首先应与企业内部管理者交流、研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依据管理者已经制定的内部控制程序、决策文件,初步确立审计重点,依据这些标准的相互关系和市场变化,更好地认识审计目标,提高管理审计的质量。第二,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要了解企业成立的时间、体制、经营品种、现有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等,对被审计单位有一个初步的认识;要与被审计单位的各级干部、技术人员、职工进行讨论,了解其业务流程和处理程序;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情况,通过调阅以往的审计报告、行业报告等了解企业目前的管理、财务及经营情况,为审计顺利开展奠定基础。第三,审查被审计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有效性、适当性、协调性。企业的管理制度要相互协调,既要有制约作用,又要有协调机制,以利于整体功能的发挥。第四,比较实际控制系统和理想控制系统,找出遗漏的控制和管理缺陷。用公司政策、会计准则、政府法规、先进的企业管理准则来判断管理制度的恰当性。要针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在把握客观、独立、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找出被遗漏的控制点。第五,评估控制系统。当审计过程中发现管理制度缺陷后,应判断这些缺陷带来的,应该把管理审计侧重点放在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跟踪上,以便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决策风险和经营失误,使审计工作更有成效。第六,结束现场工作,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小组提供给管理者唯一可见的文件,审计部门的业绩在于审计报告的质量。审计人员要在全面整理分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础上,全面审计工作,向被审单位介绍审计情况、听取被审单位意见后,确定审计意见的类型和措辞,撰写审计报告。

三、目前我国管理审计存在的问题

会计资料不实,影响管理审计的开展。会计资料无论是对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还是企业管理决策者,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管理审计正是建立在企业财务收支真实完整基础上的一种较高层次的审计,一旦会计资料不实、信息失真,管理审计将无从谈起。中国各级会计检查及审计结果的公布情况表明当前会计资料虚假、会计失真现象还较为严重,给管理审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审计效果不直观,难以迅速取得领导的有力支持和关注。管理审计主要是通过检查内部控制、对比分析有关数据,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以促使被审计单位完善管理、降低风险、增收节支。这也是一种效益。但这种效益不能在短期内显现,有时账面还无法计量和反映,不如财务收支审计效果直观。因此管理审计工作成效往往被忽视。

与被审计单位协调不够,难以实现审计成果。与财务收支审计相比,管理审计往往是一种建设性审计,除审计中发现重大违规违纪或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情况外,其审计结论不具有强制性,一般以审计意见书形式建议被审计单位采纳。一旦管理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能让被审计单位心甘情愿地接受,则无法得到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最终将内部审计的生存和。

管理审计缺乏系统的体系和评价标准。由于多年来侧重于财务审计工作,使得管理审计在审计方法和评价标准方面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对某项管理活动开展审计与评价,更多的是通过审计人员对各项资料数据的统计、归纳、对比,以定性为主。由于缺乏具体的评价标准,只能根据审计人员掌握的有限资料或经验作出职业性判断,这就影响了审计质量,也增加了审计风险。

人员素质不能适应审计质量的要求。,我国内审机构大部分人员为财会人员,管理、工程技术、、机人员不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无法满足管理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现有的培训工作陈旧,缺乏与实际密切结合的案例教学,培训效果不理想,不能适应内审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管理审计的对策

管理审计必须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为基础。传统的财务审计以企业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为审计对象,主要检查会计信息和控制的真实、合法、完整,这是最基本、最具体的审计。管理审计的范围相对较广,除了会计控制外,还要检查、评价企业管理活动的有效性以及供、产、销流程中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情况。内审机构要在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逐步完善、财务管理日趋规范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作定位,将管理审计纳入日常审计议程。在开展管理审计时,要进行充分的审前调查工作,评估企业会计控制系统的有效性。要以承诺书形式明确被审计单位责任,要求对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使管理审计结论建立在翔实可靠的审计取证基础上,以降低审计风险。

注重与被审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内部审计要树立服务意识,加强与被审单位的沟通,采取参与、合作的审计策略,使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原则性,要及时与被审计单位共同分析成因,解决方法;审计报告要客观评价和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审计意见一般采用建议形式提出,避免使用强制性语句;要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作为审计报告的一部分,突出整改。

结合实际,独立、客观地开展管理审计工作。管理审计评审必须要有参照标准,除了定性分析外,应更多采用定量分析方法。要以_和内部审计协会颁布实施的《_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为依据,加快管理审计的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内审行为,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减少管理审计的随意性。如果审计涉及没有现成的规范性标准的事项,既不要回避,也不能主观臆断,要运用分析程序,以单位预算、本企业最高水平以及其他经营数据为依据,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讨论,达成共识,切忌对未审计和没有充分审计证据的事项妄加评论。

健全机构,提升人员素质。首先,企业管理层应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在促进管理、增加企业价值等方面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将内审机构纳入企业的管理体系中,使其真正担负起企业监控和管理职责。其次,内审机构应积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各级内审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交流管理审计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管理审计水平。再次,内审人员要跟上潮流,必须加强、勇于实践、认真。除了学习宏观及财经、审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外,还应了解相关的生产工艺流程,成为具备多方面专业知识的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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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光远。管理审计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2]陈涛。加入WTO,中国内部审计该怎样应对?[J].中国审计,2001,(5)。

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 第11篇

关键词:国企;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选拔机制;激励机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的水平也得到切实的提升。由于国有企业规模大、数量多、涉及部门广,企业外部财务监督机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健全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在内的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更有利于保障国企财务活动的规范性,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权益不受侵犯。但毋庸讳言的是,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存在着许多问题,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内部财务监督作用的发挥。为了更好地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财务监督作用,完善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督体系,应当健全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本文对此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并提出几点具体的建议,完善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度与考核激励制度。

一、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内部审计目标和企业目标不一致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归属国家,其内部审计实际上是国家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监督的工具。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监督企业负责人的经营战略,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但与此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又在管理层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务于企业发展的目标。当内部审计目标和企业目标不一致时,内审部门就不可避免地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

2.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

在大多数国有企业中,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管理层,运行经费也来自组织内部,这导致了审计者和被审计者处在同一利益链条之中。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审计部门的独立性难免会受到影响。此外,国有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比较复杂,内审人员既要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又要平衡人际关系,更加大了所承受的压力。

3.把经济效益审计和离任审计作为工作重点存在许多弊端

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离任审计和经济问题审计等三种类型,在审计时间上都属于事后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所占比重最高,一般可以达到四分之三,其次是离任审计,经济问题审计所占比例最小。

在没有发现重大违规事件的情况下,一般会在企业年终结算前,对各个部门进行集中式的经济效益审计。由于时间短,任务重,工作内容相对重复,许多内审人员为了完成计划任务,忽视了审计质量,有的人甚至在一天内审多个部门,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也十分格式化,没有指出任何实质性的问题,当然也提不出什么整改意见,使内部审计变成形式主义的活动。

而离任审计一般都是在被审计者升迁、调任或者退休后进行。由于国企负责人多是国家指派,干几年后会有调任或提升,一方面,刚到任的新领导对该企业情形不很清楚,审计工作难以深入;另一方面,前任负责人已经得到了调任或提升,有的甚至调到直接管辖企业的行政机关,许多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只做些象征性的表面功夫,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果。

4.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企内部审计人员多是由财务人员转行过来的,对财务以外的技能知之甚少,难以做好财务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工作。再加上国企给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编制有限,内部审计部门找不到足够的人员去参与实施重大项目的审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二、确定内部审计的地位,保障其独立性、规范性与客观性

1.内部审计部门归谁领导是关系到审计监督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

而目前缺乏统一的模式应由企业董事会之下设置专门的审计委员会,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提交审计报告。

国企内审部门归谁领导,是关系到审计监督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点。目前,我国对于国内审工作归谁领导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从国企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关系看,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受企业董事会或董事会所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内审部门不受企业经理人的管理)、由企业最高领导者——董事长直接领导、由企业管理层代表总经理领导、由企业总会计师或监事会领导。

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为了更加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内部审计部门最好由企业设立审计委员会来领导。从国外知名公司的常见做法来看,审计委员会应是董事会之下的一个常设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三人以上,直接由董事会领导,向董事会负责并提交审计工作报告。除审计委员会成员之外,其他人员无权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内审主管、外部审计代表或具备相关经验及专业知识的人员可应审计委员会的邀请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和外部审计师及内审主管举行两次会谈,讨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应该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时间应和公司财务汇报的重要日期吻合。

2.加大国家审计体系之间的互通性、互补性和认证性

使企业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社会审计构成紧密的经济监督网络,努力消除三种审计评价的差异性和排他性。

国家审计又称为政府审计,是指由专门设立的政府审计机关依法对公共资金的运用状况进行的审计。国家审计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其目的是对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社会审计是指由社会审计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反映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资产质量、经营绩效的财务会计码的真实、客观和公允性实施的审计。

摘要: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存在着许多问题,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内部财务监督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内部审计目标和企业目标不一致;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把经济效益审计和离任审计作为工作重点存在许多弊端;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健全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通过确定内部审计的地位,保障其独立性、规范性与客观性,并不断完善内部审计人员的选拔、培训制度与考核激励制度。

关键词:国企;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选拔机制;激励机制

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 第12篇

一、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金融控股集团追求的是规模效应、协同效应、运营成本的降低,但金融控股集团较之一般企业集团有较大差异性,体现在:

1.混业经营与分业管理。金融控股集团由于各子公司业务所处行业特殊性,分别由不同国家监管机构管理,业务的专业性很强,产品也各不相同,而且有些行业监管限制内部关联交易,难以发挥混业经营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集团协同效应的优势。

2.机构重复与管理层级。由于分业管理需要,金融控股集团各业务机构在不同地域、领域重复设置,且管理层级跨度大,分支机构数量众多,难以管理和监督那些远离集团管理势力范围的下级公司。

3.股权复杂与监控难度。下级企业中内部经济关系复杂,产权关系更是错综复杂,集团管理人员对这些下级企业因管理链条过长、关系过于复杂而无从下手,疏于监控,造成各种管理漏洞。

4.管理素质与从业经验。由于集团管理人员水平较差,能力不足,下级企业对集团管控排斥,集团内部因分业管理信息不对称,难以对所属企业发展方向进行把握,对其产品市场作出准确判断。

二、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的构建

中国金融控股集团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经营性控股公司两种类型。纯粹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不从事业务活动,其全资拥有的各个子公司(或控股)专门从事某些具体金融业务;经营性的金融控股公司(或称混合控股公司)的母公司除了从事一定范围的金融业务之外,不仅全资拥有(或控股)专门从事某些具体金融业务的各个子公司,如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基金业务、期货业务、保险业务、租赁业务等等,而且还通过控股从事其他非金融业务,如股、债权投资。但无论何种类型公司,都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公司治理设计:

一是改善内部控制环境。(1)建立治理结构。金融控股集团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公司治理结构是金融控股公司管理的核心。以发展战略目标为导向,充分发挥集团多行业、多领域经营优势,在公正、透明、认真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做好银企、银证、银保等等方面的互相合作,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建立经理、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治理机构;(2)完善治理机制。突破一般企业集团公司治理模式的限制,将国家(通过政府金融监管当局)、存款人、投保人、委托人、投资人等直接利益相关者的行为纳入统一的治理框架体系中,建立起与一般企业集团治理模式不一样的金融控股集团治理结构体系,确保决策、执行与监督三者协调运转和有效制衡;(3)减少管理层级。管理层级不宜过多,在目前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管理制度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把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经营层次控制在母、子公司两级,至多不超过母、子、孙公司三级最为适宜。

二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下,形成由董事会、监事会、财务总监、审计部门组成的内部约束体系。在分业管理前提下,建立不同级次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一系列控制活动,防范经营风险,而且这一控制活动,由各级董事会(或者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保证实现企业经营的效果性和效率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适用法律、法规遵循性等基本目标。

三是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风险管理系统。首先应明确可量化和可衡量控制目标;其次遇到风险,对企业的现实目标或潜在目标造成的影响是不一致的,需及时定位风险是由内部因素还是外部因素引起的;再次,根据自身条件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选择承担、规避、转移、转换、对冲、补偿、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总体策略;最后通过系统的管理程序或活动,确保风险应对策略的有效实施,降低风险。

四是建立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以完整、及时、准确的方式向投资者及各利益相关者公开、公平、公正地披露信息,让所有相关利益者通过透明、真实、公允的信息了解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状况和发展情况,给各相关利益者提供一个相互了解或对话的渠道和桥梁,使其对公司的价值和经营业绩进行评估,以便作出合理的决策,减少投资风险。特别是控股子公司(下级公司)需建立向集团公司(上级公司)请示汇报制度。

五是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1)监事会约束机制。监事会履行其权力、责任和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使董事和管理层的经济行为“暴露在阳光下”,形成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和约束;(2)审计委员会独立审计。审计委员会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利用其职权的独立性对公司和董事会、管理层的经济行为进行全面审计,并负责聘任、考核、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和

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范例 第13篇

【关键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构建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集团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职能分离控制,审批权控制、预算控制、核算系统控制、稽核机制等。其目的是实现集团企业支出合理、合法和防范贪污舞弊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管理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集团企业竞争力。

一、集团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构建

集团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工作中仍存在如下问题:(1)会计、出纳岗位职责不清。在实际工作中出纳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员,否则会导致职责不分,缺乏相互牵衡机制,资金管理安全性不强的现象。(2)报销审核制度不严。部分集团企业放权不当,领导权力过于集中,其他人员审核形同虚设,如子公司总经理“一支笔”审批随意性较大,使得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开支也能报销。(3)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很多集团企业任用“亲信”为财务负责人、未经专业系统学习,非会计专业人员从事财务管理工作,从而法制意识不强,违反财经纪律被企业领导牵着鼻子走,甚至同流合污。(4)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不健全,风险意识淡薄,制度执行不到位,有效的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等。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集团企业应建立完整而严密的内部控制系统。

1.实行岗位分离制度。集团企业要对业务流程中的不相容职务,实施分离措施,形成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工作机制。建立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严禁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出纳对不符合规定和审批手续的收支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对涉及货币资金的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以防止熟悉内部流程人员钻管理漏洞从事违法乱纪活动,给单位造成损失。

2.实行授权审批制度。为确保管理人员完全履行职责,需要进行合理的授权。集团企业应对子公司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各岗位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用款人或收款人应如实申报收支内容,由财务会计(或非出纳人员)审核、签收、登记,无误后交出纳人员办理资金收支手续。月末会计人员应与收款部门核对收款明细,如账目有出入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防止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发生。子公司总经理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授权。对于重大业务和事项,如支付金额≥50万元或对外投资、担保、第三方抵押等业务,应实行集团董事长审批或者集团财务总监联签制度。

3.创建预算控制制度。货币资金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集团企业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有效组织和协调集团企业资金流量活动。集团企业应在每年末统一组织子公司编报下年度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的资金预算。预算编制应包括货币资金的经营预算、投资预算、筹资预算,以此构成集团企业的全面预算。集团企业应设立资金预算管理机构,定期对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分析、绩效考核、监督控制。严格预算外资金支出,确需支出的要遵守预算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在预算执行中出现重大差异,应调查分析差异原因,调整预算指标,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办法。

4.创建资金核算系统控制。资金核算系统控制是集团企业对各子公司日常财务收支信息实施系统管理,以确保财务报告可靠进行的一系列资金管理控制活动。它既是对外报告系统,也是对内报告系统,要遵循国家相应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以及其他工作规范。子公司要做好货币资金管理工作,保证取得的发票、合同等资料真实可靠,记账凭证、账簿和财务报告处理程序符合规范。鉴于集团企业的特殊性,还要设置集团总会计师,并明确不设置与集团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总经理等副职,以便使集团总会计师能够真正履行其职能,使其名副其实。

5.创建资金安全管理环境。确保货币资金安全是集团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子公司现金收支业务要日清月结,建立资金定期盘点制度,进行现金盘点、银企对账、定期存单的核对,确保账实相符,资金安全。要建立银行票据管理制度,设立票据登记簿,加强票据保管;建立印章使用审批制度,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法人代表签字章须由本人或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款项支付所需的全部印章;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配备必要的保安监控系统、防盗门、保险箱等设备;网上银行操作所需网卡、密码要由专人保管。

6.创建内部稽核机制。在企业内部建立经常性财务稽核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子公司资金管理以及业务核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财务稽核要依据财经法规和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系统地检查、复核子公司各项资金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包括对各项收支的事前稽核、事中稽核、事后稽核和对其他财务资料的复核。集团企业对子公司财务稽核的重点包括各项收支是否合法、合理、合规,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支出标准、范围、审批程序、会计处理等是否符合规定,资金预算是否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等内容。

二、优化货币资金管理的措施

1.创建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内部审计是指集团企业依照国家内部审计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子公司资金管理活动实施独立、客观的内部监督和评价活动。在集团企业内部成立内部审计机构,其成员应由不少于3人且具备企业财务和审计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国家内部审计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主要负责对子公司资金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检查被审计子公司资金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查阅银行对账单,有关合同文件、会议纪录、计算机软件等资料,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从而纠正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内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集团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对所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

2.优化货币资金管理审批程序和支付环节。集团企业对子公司资金的管理应抓住两个重点:一是主要资金收入的监管,如主营业务收入和占营业收入较大比重的其他业务收入,二是主要资金支出的监管,如主营业务支出。从区域分布看,集团企业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各子公司在同一个县市内,另一种是各子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前一种各子公司可实行独立核算,但资金收支实行集团统一管理,即统一资金预算、统一资金收支、结算。在资金审批上可实行集团董事长资金审批联签汇总制度,即收支业务由各子公司总经理一一审批后,由集团财务进行汇总,相应款项发票、合同等原始资料附后,上报集团董事长在汇总表上签字,这样既能简化集团董事长的审批时间,又能起到监管子公司的作用。对于后一种情况集团企业要根据业务性质和特点对子公司的资金收支进行管理。对于各子公司的资金收入如主营业务收入实行按月或按季度统一上缴集团公司,每月资金的支出按年度预算由集团公司按月或季度拨付,预算不足部分由各子公司提出申请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进行调整。规定各子公司的现金支出内容和限额,超支部分须经集团董事长审批或集团财务总监联签。

在资金支付环节,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子公司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对于有的子公司业务量大、项目较多、支付笔数较多的款项,集团应统一制度,如建立“一月两次支付”制度,即规定子公司每月5-10日、20-25日分两个阶段给予款项支付,错开资金支付高峰,避免出纳支付环节出错,造成多付或错付,每月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再受理报销或支付业务,如确需要报销或支付的应遵循集团审批程序。

三、结束语

资金管理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资金运行状态是关系企业盈利水平、投资水平、偿债能力、甚至生存发展的致命因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集团企业要重视资金内部控制工作,构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促进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从而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向静.集团型集团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探析[J].财务金融, 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