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问题调研报告(推荐4篇)

时间:2025-04-10 15:07:22 admin 今日美文

民生问题调研报告 第1篇

一要提高认识。城区主干道汛期积水问题直接影响着广大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群众最为关心、最为关注。我们要充分认识“城区主干道汛期不积水”的民生实事项目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政治站位,扑下身子,真正解决城区主干道汛期积水问题。近年来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城乡居民普遍用上了来自微山湖水源地的地表水,基本上告别了地下水,通过实施“城乡饮用水监测全达标”项目,将更加有力保障全县饮用水水质安全可靠。“重大疫情防控能力明显提升”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县人民医院防止交叉感染能力,其抗疫硬件设施将迈上一个新台阶,我县疫情防控能力也将有一个明显的提升。

二要扎实推进。严格按照2021年县级民生实事项目的总体部署、月度节点要求进行项目推进管理,严格操作工作规程,确保工程按时有序推进。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同时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厘清项目难点、重点,找准关键、运用巧力,着力破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如最大限度地缩短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少对居民生产生活和交通出行的影响,确保施工过程少扰民、不扰民。

三要保障有力。建立健全专班队伍,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赶工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县级民生实事整体项目按照节点完成。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克难,有效把控施工进度,防止重复建设等浪费行为的发生。要拓宽投融资渠道,用好政府专项资金,把有限资源用在刀刃上。要加强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审计等环节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跟踪评估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做成群众满意工程。要抓紧推出符合实际、成熟管用的农村供水管理方案,明确农村供水运管主体,进行水市场化运作,着力理顺定价、补贴、管理的关系,让居民用水用得上、用得好。 (蒋正亭)

民生问题调研报告 第2篇

(一)明确涉数据权益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现有法律体系下区分不同情形的法律适用:一是自然人对其个人数据权益,可以适用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二是相关主体对数据编排整理等,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可以依照著作权法予以保护。三是相关主体控制、持有数据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则予以保护。四是不当抓取、使用其他主体控制、持有的数据,妨碍竞争秩序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则处理。五是相关主体之间对数据进行市场交易或者存在数据侵权情形的,依照民法典合同编或者侵权责任编基本规则予以保护和处理。

(二)完善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的重点规则。一是对照劳动管理相关要素,综合考量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依法认定劳动关系;平台企业要求劳动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责任的,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认定法律关系。二是根据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用工法律关系类型,适用相应责任承担规则。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确定责任;劳动者执行用工合作企业任务致人损害时,可以根据平台企业过错、控制、获益程度等依法确定责任。三是推动完善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依法完善劳动者受到损害时平台企业、用工合作企业的责任承担机制。

(三)健全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要规则。在线预订,预订失败的,预订服务商承担责任;完成预订,线下服务违约的,在线预订服务商一般不承担责任。“订单不可取消、更改”条款,不宜一概认定无效;但消费者没有选择权,综合判定不公平不合理的,应当认定无效。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行为,综合考虑年龄智力水平、打赏金额、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认定。夫妻一方打赏,实施小额打赏行为,另一方以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违反公序良俗的打赏行为无效。

(四)加强网络侵权民事司法应对。一是完善“通知—删除”规则,行为人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经营者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是保护网络暴力受害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格权禁令制度功能;综合考虑侵权人过错、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判断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三是网络虚拟人格权益,一般不宜认定构成侵犯名誉权,可由网络平台采取禁言、限权等平台自治方式处理。四是AI技术应用,一般社会公众能将某一形象与特定主体建立对应关系的,可受肖像权制度保护。

(五)明确算法司法规制的基本规则。一是算法司法规制应当坚持算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向上向善原则。二是完善算法规则司法审查标准。包括平台自治程序正当性审查;平台决策的公平、公正性审查;要求对算法逻辑构造作出合理解释;推动完善算法政策、技术监管、伦理准则等。三是统一典型应用场景规制规则。例如,对于个人信息过度收集问题,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加大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损害赔偿及处罚力度;探索公益诉讼权益保护路径,加强部门协作等。(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民生问题调研报告 第3篇

一、调查基本情况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㈠居民最关注的十大民生问题

调查显示:居民当前关注的十大民生问题排序分别是医疗、收入、食品安全等10个方面,具体如下:

⒈医疗问题排第一。67.9%的居民关注医疗改革、医疗费用问题。居民对所在地的医疗状况满意的占11.5%,一般的占62.1%,不满意的占20.9%,很不满意的占5.5%。居民不满意集中体现在:72.8%的居民选择了看病的费用太高,承担有压力;41.9%的居民选择了医疗收费缺乏透明度;30.4%的居民选择了医疗质量达不到预期效果;32.1%的居民选择了看病太难,医疗机构设置不合理;还有16.3%的居民对医疗服务态度差,医疗事故频发感到不满意。近年来政府在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价格零差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但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由于其家中老弱病残者相对较多,且不少患有难治的慢性病、重疾或绝症等,需长期靠药物维持,医疗费开支是低收入户的大包袱。由于经济困难,有病不能得到及时治疗,普遍存在小病不医治,大病治不起的现象,生病不上医院,能忍则忍,能拖则拖,在药店买点便宜的药品应付的比较多。许多家庭因病致贫,居民对此反应强烈。

⒉收入问题列第二。全市九成以上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有44%的居民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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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加大工作力度,加大财力投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强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民生问题调研报告 第4篇

第一,数据权益民事司法保护法律适用相关问题。一是民法典虽然规定依法保护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但数据的法律性质未明确。二是裁判依据不足,涉数据产权保护、应用等法律法规尚不完备。

第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难点问题。一是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与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考量因素不明确、不统一。二是劳动者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致人损害时,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责任分担存在争议。三是劳动者受到损害时,依法、合理、科学的责任承担规则尚未确立。

第三,网络消费者权益民事司法保护重点问题。一是在线预订业务涉法律关系复杂,经营者权利义务不明晰,消费者权益易受损害。二是网络直播打赏行为效力认定标准以及认定无效后的返还规则有待统一。

第四,网络侵权纠纷民事权益司法保护难点问题。一是“通知—删除”规则适用场景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人格权禁令制度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审理相关案件时“严重精神损害后果”的判断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三是网络虚拟人格权益是否应予保护,AI“换脸”是否侵犯自然人肖像权等有待进一步研究。

第五,算法技术司法规制有待探索完善。一是算法规则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公开性、价值性等标准不明确。二是个人信息过度收集、算法歧视、算法操纵、算法错误、用工管理算法等司法规制有待探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