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月度工作报告内容 第1篇
今年以来,扫黑除恶一经_提出,就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就在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起来,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乡为深入贯彻市委、县委政策部署,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我乡固定化、机制化、常态化,开展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现将这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氛围不断加深
(一)县会议精神传达。5月下旬,县贯彻落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隆重召开。会议一经结束,我乡立即召开群力乡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传达此次会议精神,对接下来我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乡党委书记李果同志要求全乡干部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项工作要持续发力,全乡要提高认识,扎实有效开展工作。此次会议的召开为我乡之后的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参考,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二)固定宣传的常态化。这半年来,我们在场镇主要街道,村主要路口悬挂标语10余次,张贴宣传海报20余张,集中开展宣传活动2次。人民群众对当前扫黑除恶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对黑恶势力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对提高自我保护有了更好的意识。广大群众均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全乡营造了打击黑恶势力浓厚的氛围,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人人参与,守护社会秩序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治理生态。
(三)流动宣传的添砖加瓦。半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多次的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的“三进”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黑恶势力的种类、表现形式、鉴别方式等知识,大家均表示受益匪浅,纷纷建议此类活动应经常开展,及时开展。我乡组织的流动宣传小分队半年来深入重点区域10余次,为千余人次宣讲扫黑除恶小知识,有效的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向基层的延伸。
二、社会治理明显好转
经过半年的集中宣传和治理,我乡的社会秩序显著好转。社会治安群体性事件几乎为0,没有发生重大的刑事案件,黑恶势力销声匿迹,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有序开展,基层工作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状况良好,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有效提升。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我乡工作可谓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绩来之不易,还需更加努力。在现有的基础上,着重做好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宣传条幅、展板等宣传工具,扩宽宣传范围。重点倾向辖区内发展产业的个体户、临街商铺经营户、来我乡进行工程建设的企业主等极易受到黑恶势力侵蚀的群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护自身资金和人身安全。
(二)继续加强线索摸排。以村(社区)为成员单位,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的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每月对本辖区内进行一次对潜在黑恶势力的集中摸排,安排专人执行,建立清单工作台账,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乡综治办,做到不放过蛛丝马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继续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群众。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也是推行基层治理的有效的中坚力量,既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又要推行“群众发现、群众查找、群众举报”的工作方法。一切工作为了人民群众,一切工作又依靠群众,推动基层工作扎实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xx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_、xx、市各级战略决策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多措并举,严惩涉黑涉恶涉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一、抓组织领导,打牢工作基??
一是对标对表,制定工作方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xx区纪委监委对标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确定了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人群和重点问题;印发了《关于成立xx区纪委监察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区纪委监委关于推进五个专项行动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和部门。
二是强化部署,严抓落地落实。为加强相关政策落实,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调会,强化区纪委监委、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政法委协作配合机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制度》,召开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制度沟通协调会,每月15日互通情况。贯彻市纪委监委督导反馈意见,强化制度具体执行,对区属职能部门“零线索”问题进行督导和约谈。
三是深入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区纪委监委作为专项斗争成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张贴通告,发放“一封信”、专题折页、台历、手提袋、鼠标垫2000余份,摆放展板、悬挂宣传标语1000余块,在社区、商场、医院、景区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宣传扫黑除恶斗争。
二、抓破网打伞,形成有力震慑
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xx区纪委监委紧盯对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问题协调不力、处置不力、不闻不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等,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快查快办快结。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查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60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延长党员预备期1人;对涉及公安人员履职不力和“保护伞”问题的,区纪委监委进行“双立案”,向相关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对违纪人员作出行政处分,形成有力震慑。
三、抓重点长效,推动纵深发展
一是专案重点查办。20xx年11月份,xx、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后,区纪委监委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部署要求,对市纪委监委交办的11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专项排查。制定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办理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抽调区纪委监委、公安分局纪委16名工作人员组成专案组,根据线索特点种类和难易程度,组成四个办案组,对11条问题线索进行专项办理,按照“两个一律”要求和“一主线三支线”核查法,推进“一案三查”,同时对其他问题线索统筹办理。
二是严格依纪依法。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召集_门、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召开会议11次,对案情进行具体分析研判,保证案卷调取、核查谈话效率,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有效立案管辖具体问题。在办理两条公安人员涉嫌违规办理黑恶势力人身伤害案问题线索过程中,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从专业角度,向区纪委监委、分局纪委办案组出具鉴定意见书,作为立案证据材料,确保扫黑除恶问题线索追责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强化督导整改。区纪委监委围绕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的三个问题,共制定十项整改措施,目前十项措施已整改到位。其中立行立改的三项措施整改到位,其余七项措施均已出台相关制度、方案、机制等措施,并长期坚持。
扫黑除恶月度工作报告内容 第2篇
xx县民政局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坚持“有黑除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围绕民政民生系统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斗争,民政部专门印发了《贯彻落实_中央、_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多次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向全体工作人员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分析研究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点、面临形势、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提高政治意识,分清全局形势,让全体人员都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打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斗争。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斗争的号召力、影响力、动员力,我局在办公大楼门口前醒目位置悬挂了“扫
黑除恶”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印制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一是严把关口。严把人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三个关口”,及时查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涉黑涉恶人员或者其代理人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县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规定,认真排查、做好梳理,对排查发现行业领域的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监管,坚决铲除涉及民政民生领域特别是基层_方面的黑恶势力,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监督。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发挥民主评议作用,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用钱用权行为,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防止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作恶’和“变黑”。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政法委、组织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完善监管制度措施,推动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加强与组织和政法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发现的有关线索及时上报组织部,坚决防止涉黑人员进入两委。认真核实参与人员有关资料,对有问题的人员不应进入选举程序的及时予以通知、通报。对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的及时与政法部门沟通联系,加强配合联动。
四、发动群众,彻底清查。
为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平台作用,把党的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一是指导村民委员会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二是有计划地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向村民讲清楚涉黑涉恶、贿选等问题的巨大危害和处理结果。三是引导村民把扫黑除恶等方面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帮助他们树立正气,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举报通道安全、畅通。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守责,坚持定期研究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截止目前,领导小组共召开扫黑除恶有关会议6次,听取村(居)民委员会及民政系统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难点问题,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生成。
下一步该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村民自治,指导村(居)委会做好“扫黑除恶”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扫黑除恶月度工作报告内容 第3篇
一、高度重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xx分局、xx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xx普法网站及xx法治xx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扫黑除恶月度工作报告内容 第4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月度工作报告内容 第5篇
在工作小组的开展自查自纠下,我院3月份扫黑恶势力医疗乱象违法情况如下:
1.我院不存在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
2.不存在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疗卫生行业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不存在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不存在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5.不存在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6.不存在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7.不存在非法行医、无证行医的“黑诊所”“黑医生”。
8.不存在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9.不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10.不存在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11.不存在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2.不存在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13.不存在“医托”“医闹”、“药霸”、“医霸”、“血霸”以及寄生在医疗机构,扰乱正常诊疗秩序并从中牟利的“号贩子”。
14.不存在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不法行为。
15.不存在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16.不存在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重复收费。
17.不存在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18.不存在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人员违规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违规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19.不存在医疗卫生人员违规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20.不存在医疗卫生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21.不存在医疗卫生人员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22.不存在医疗卫生机构科主任或专业技术带头人,独霸科室或一门专业技术,不带教、不培养下级医生。
扫黑除恶月度工作报告内容 第6篇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主动作为、稳步推进,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中主动发现、深挖细查“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筹划部署。县纪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此项工作写入纪委全会报告,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作为xx年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以及在工作中违反纪律、消极应付、跑风漏气等问题。牵头成立由纪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政法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司法、民政、工商等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违纪查办组,下设线索疑点排查组和案件分析研判组,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办涉黑涉恶腐败、深挖背后“保护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斗争中的协调配合,推进打击黑恶势力与查处“保护伞”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个方面工作重点和☆项具体工作措施,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摆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日程。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定期协商会商、线索排查及分析研判、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基本构建起了我县打击黑恶势力与查处“保护伞”工作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的“1+3”制度体系,为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线索收集,优先快速办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对☆年以来查处的案件进行了梳理,排查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并建立了专门工作台账。充分发挥监督员“监督哨”及“探头”作用,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深入基层和群众全面开展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纳入巡察工作重点,着力发现有关问题线索。认真落实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将巡察中发现涉恶线索☆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置。积极协调政法机关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主动排查问题线索,深入摸排案件中可能涉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是强化培训督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我们参加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业务、中央督导组督导重点和工作方式方法。会后,结合我县实际,就案件调阅、线索排查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会商,并及时各乡镇纪委传达了会议精神,明确了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重点。在迎接市专项督导中,认真准备、查漏补缺,以督导促进工作落实。在年中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中,把涉黑涉恶问题纳入监督检查范围,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整治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对多个部门和单位落实县委工作部署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抽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三是工作衔接配合还有待加强。没有科学合理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调工作机制,与县扫黑办就相关问题线索互通共享、工作衔接还有待加强,机制还不顺畅,长效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没有完全形成上下、左右连通,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基层纪委主阵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力的情况进行问责。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逐步深入,部门间的磨合渐趋顺滑,问题也正在逐步得到解决。
四是督导检查不到位。县纪委机关对下督导检查力度不够,停留于开会议、听汇报、看资料,在前期开展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检查中,只将该项工作列入检查内容,检查过程没有深挖细究,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在基层和有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对本地县本部门工作情况掌握不全面,没有有效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尤其是监督职责。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县纪委将按照市纪委要求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以迎接中央督导组进驻督导为着力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巡视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体推进。一是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协调政法机关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调阅☆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卷宗资料,深入摸排案件中可能涉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二是会同政法机关落实好打击黑恶势力与查处“保护伞”有效衔接☆项工作机制和“1+3”制度,定期协商会商,强化线索排查及分析研判。三是加大严查快办力度,力争在近期查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问责一批失职失责党员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月度工作报告内容 第7篇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