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第1篇
城镇化发展方向确定后,所需要的钱从哪儿来?这个问题已成为城镇化过程中绕不过去的坎儿。据报道,国家开发银行预计未来3年我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量将达25万亿元。
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次测算城镇化成本。自2006年以来,不算国家开发银行此次预计,一共有包括中科院、原_、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_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_等六家机构测算过城镇化成本,农民工市民化的人均成本从2万元到13万元不等。
那么,城镇化的成本从何而来?除了大量的基础设施投资之外,目前绝大多数的研究都是关注“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意即目前不享受或者较少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农民工,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所需要支付的成本。据金三林和许召元在《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测算》中的测算,这些成本大致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成本;2.医疗保障成本;3.养老保险成本;4.民政部门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5.社会管理费用;6.保障性住房支出。
如果以每个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再乘上目前的农民工数量,这当然是一笔巨额支出。国家_于2013年5月27日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数达到两亿六千万。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么大的支出并不是立即需要支付,而是未来几十年内的成本。
就像金三林和许召元所指出的: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的支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不需要一次性投入,而是伴随着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短期来看,义务教育和保障性住房是主要支出;长期来看,养老保险补贴是主要支出。其中,义务教育和保障性住房的支出,占总成本的1/3左右,养老保险补贴约占总成本的40%—50%,但养老保险补贴受养老金支出政策的影响很大。如果把这几十万亿的巨额成本分摊到未来七十年,那么这个数字就不会显得特别大。
更为重要的是,城镇化并不只是成本巨大的农民工市民化,还会产生巨额收益:
首先,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口涌入,会带来巨额现金流,改善当下城市的财政支出结构。在中国绝大多数城市,老龄化是一个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而现收现付的养老金体系,急切需要更多的年轻人为目前的城市老人支付养老金。
以上海为例,2011年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达到331万,占户籍人口的。25到44岁年的轻劳动人口比例为。老龄化和少子化给这个城市的养老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虽然上海的人均GDP在全国名列第二,但上海的退休金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上海的养老金都存在着近百亿的资金缺口。这个情况在2012年得到了改变,原因是上海加大了对非户籍人口的社保征缴力度。近百万年轻劳动力缴纳社保为这个城市提供了巨额的现金流。事实上,这现象并非仅在上海一地,各大城市或多或少都存在。
其次,农民工市民化会给整个经济带来活力。城镇化之所以重要并不在于修路造桥会带来GDP,而是因为人的集聚而产生的专业化和社会分工会让生活更美好。因为人口的集聚,城市公用设施的使用成本就会大规模降低,同时,还会产生新的就业机会。在农业社会中,人更多的是依赖自给自足。但是,在城市中,这都需要通过社会分工和合作才能实现分工和合作,这就提高了生产效率,从而能够给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也正是如此,在政府眼中,是把城市化看成挑战,但是在很多商家眼中,这却是巨大的商机。
麦肯锡的一个报告指出,自2010年到2030年间,中国城镇人口将从亿人增加到亿人,占全球新增城镇人口的1/4。人口规模超过500万的城市,从14个增加到32个,占全球50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40%。从2005年至2025年,人口迁徙将占到城镇人口增长的70%。到2025年,现有移民(亿)及未来新移民(亿)占全部城镇人口的比重将达到40%。推动这些迁移人口市民化,将会激发巨大的内需消费需求和人力资本提升。也正是从这个意义而言,城镇化是中国经济的发动机。
既然城镇化能够带来这么多的收益,为何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总是把城镇化或者说是农民工市民化看成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在我看来,这可能是由两个因素导致:
第一,政府包揽了城市化所需要的基础设施的巨额投资,但是由于没有合理的税收机制将这部分收益返还给公众,而是让个体的私人部门获得了全部收益,因此会觉得这是负担。事实上,政府只要设计一个合理的财税体系,那么这种局面就可以得到缓解。
第二,由于公共服务的惯性思维,政府包揽了公共服务的提供,巨额成本让其不堪重负。有些人全然想不到可以采用市场化的方式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公共服务并不见得只是负担,同时还能吸纳大量的就业人口并为社会创造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所要做的就是改善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让市场发挥作用。在物质贫乏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谁能想到在历经三十年后,会有今天的巨大成就?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第2篇
_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分析,近年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持续下降,这意味着人口红利在持续减少,老龄化程度在加重。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少年轻的农村劳动力在农村就能找到合适的岗位,不再需要像过去一样大规模地向沿海地区流动。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40岁以下农民工占比的下降。
未来40岁以下农民工比重可能会继续下降,对于制造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应该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尽量避免对廉价劳动力形成依赖。李佐军说。
从农民工的流向分布情况看,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西部地区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的提升,对于推动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李佐军分析说,随着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一大批产业企业将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这将使中西部地区增加就业岗位,也会吸引一部分农民工流向西部,这有利于扩大中西部地区的消费,对城镇化的发展形成支撑。
报告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比上年下降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吸纳农民工的能力增强,也是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表现。李佐军表示,当前,三产在GDP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而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强于二产,这也导致了更多农民工流向第三产。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第3篇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流动;二元经济;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
中图分类号:
劳动力流动是劳动者以改变就业形式、改善收入状况等为导向的一种跨地域流动行为。在任何时期的任何国家,劳动力流动都是劳动力市场的一种常态。根据2010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推算,2010年农村就业劳动力达到亿人,比上一年增加了765万人,增长率为①。另据国家_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1年我国进城农民工数量达到亿人,占城镇就业的比例高达②;2012年进城农民工数量则高达亿人,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也达到 。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是我国二元经济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现象。我国流动人口特别是乡城流动人口规模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我国的人口流动已成为“人类历史上在和平时期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活动 ”③。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历史沿革
根据不同时期国家对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的不同,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以前的严格限制流动阶段。在1978年之前,由于我国处于计划经济阶段,对劳动力流动严格控制,对劳动力实行有计划的流动,不在计划之内的流动被称为“盲流”。在城乡严重分割的情况下,农村居民由农村迁移到城镇的途径很少,只能通过城镇企业有计划的招工、子女上大学、部队干部转业等途径来实现迁移。
第二阶段,1980年以后劳动力流动开始恢复,进入允许迁移阶段。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乡镇企业流动。而且从1984年开始,国家允许农村居民自带口粮、自筹资金进城务工经商,这个政策极大地刺激了劳动力的流动,此时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时期。张晓建(1997)估计,1980年代末在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力达到了1500多万人④。
第三阶段,1990年代进入跨区域流动阶段。进入1990年代,劳动力流动进入一个时期,主要是由农村地区流向城镇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跨区域流动频繁。国家_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1995年出省的农村劳动力人数大约为2500~2800万人⑤。
第四阶段,2000年以后进入快速的大规模流动阶段。从2000年开始国家实施了积极的迁移就业政策,主要包括取消对农民工进城的不合理限制,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保障农民工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发育。这些鼓励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2002年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数量就突破1亿人,达到亿人,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也高达⑥;此后一直到2012年,进城务工人员数量一路攀升,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也一直维持在40%以上。
二、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
劳动力流动是指劳动力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迁移、流动的过程。近年来,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特别是农村向城市的劳动力流动引起了学者和研究人员的广泛关注。2006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指出,我国的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以上,“我国目前正经历着人类历史上在和平时期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活动,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人口迁移流”③。仲小敏(2000)估计,全国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1995年为3600万,1996年为4000万,1997年达到4600万,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京、津、沪三地的流动人口占本地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20%~25%,广州市甚至达到38%,这些流动人口50%以上是由农村迁移出来的。⑦《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外出农民工数量达到亿人,比上一年增加492万人,增长率为⑧。另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北京市外来流动人口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上升到2010年的,2010年上海市该比重甚至达到39%⑨。
根据1983-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相应年份人口统计数据以及其它资料整理出了我国1983-2012年的进城农民工数量及其占城镇就业比例的数据,由于受数据可获得性的限制,其中1984-_年的数据缺失。为了更直观地描述进城农民工的数量及其占城镇就业比例的变化趋势,图1给出了它们的变化曲线图。从图1中可以看出,1983-2012年我国进城农民工数量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从1983年的200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16336万人,同时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主要表现为:1983-1994年处于快速上升时期,主要原因是从1980年开始国家开始允许劳动力的乡城迁移,农村劳动力流动开始恢复,且到了1990年代劳动力跨区域流动频繁,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一个高涨时期;1995-1997年处于下降阶段,原因是这段时间进城农民工由于在城镇受到歧视等因素影响,部分劳动力开始回流到农村;1997年之后随着国家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的加强以及农民工工资的提高,农村居民进城务工的意愿和动力增强,进城农民工数量处于稳步上升阶段。从图1也可以看出,农民工占城镇就业的比例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从1983年的提高到2012年的,其变化的趋势及阶段性特征与进城农民工数量相类似,即“上升——下降——上升”的变化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以后进城农民工占城镇就业的比例出现了下降趋势并趋于稳定,原因主要有:一方面,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出现了大规模的农民工回乡现象,但由于受国家实施的经济刺激和就业调整政策影响,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农村外出就业人口逐渐恢复常态;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就业人数的增长,进城农民工数量的增长量相对较小,主要原因是2008年之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出现了很大程度的下降,导致能够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减少。有学者估算表明,现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并没有之前所想的那么大。蔡昉、王美艳(2007)利用反设事实法,通过估算农业中种植业和饲养业的劳动力需求数量,根据农村劳动力的不同转移规模,估算出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和比例的三种不同情形,得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规模和比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且农村剩余劳动力50%左右是40岁以上的劳动力⑩。另据估算,我国目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在9000万人左右,与本世纪初相比大约减少了6000万人,而且目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是以剩余时间的形式存在的,绝对意义上的剩余人口并没有这么多!。
(二)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形式和特征
对我国来说,劳动力流动主要是指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由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是城市工业部门以招工形式为主的有计划的转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户籍管理的松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形式转变为以就地转移和跨区域转移为主的转移形式。所谓就地转移,是指农村劳动力由农业向本地县城的转移,即乡外县内的流动。这种转移形式在改革开放之初最为明显,主要原因是农村副业、乡镇企业以及城市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所谓跨地区转移,顾名思义,是指农村劳动力的跨省流动;广义上的跨地区转移还包括跨县流动,即县外省内的流动。跨地区的劳动力转移虽然开始时间较短,但已经成为当前或许未来一段时间内劳动力转移的最主要形式。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的劳动力流动@达到26139万人,其中就地转移#达到3996万人,跨地区转移$达到22143万人,分别占农村劳动力流动总人口的和。与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就地转移人口和跨地区转移人口分别增长了和⑨。另据2012年国家_《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2011年农村外出就业人口中,跨省就业比重达到,比上一年提高8个百分点;县外省内就业比重为,比上一年上升了个百分点;乡外县内就业比重为,比上一年下降了个百分点;2012年跨省就业比重为,县外省内就业比重,乡外县内就业比重为20%,增减趋势与2011年基本一致^。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占总劳动力流动的比重和增长幅度大大超过就地转移,已经成为劳动力流动的最主要形式。本文所说的劳动力流动是指劳动力的乡城迁移,更准确地说是指劳动力跨地区的乡城流动。
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主要特征有:
1.以男性为主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第4篇
(一)农民工总量减少,流动半径进一步缩小
2020年,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_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各项稳就业政策不断落实落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农民工就业保持总体稳定。202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8560万人,比上年减少517万人,下降,规模为上年的。其中,外出农民工16959万人,比上年减少466万人,下降;本地农民工11601万人,比上年减少51万人,下降。在外出农民工中,年末在城镇居住的进城农民工13101万人,比上年减少399万人,下降。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第5篇
(一)进城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和适应度不断增强
进城农民工中,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本地人”,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从进城农民工对本地生活的适应情况看,表示对本地生活非常适应和比较适应,其中,表示非常适应,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仅有表示不太适应和非常不适应。进城农民工在不同规模城市生活的归属感较上年均有提高,城市规模越小,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越强。在100-300万人城市农民工归属感提高最多,在50万人以下城市农民工对本地生活非常适应的比重提高最多。
(二)进城农民工业余生活满意度提高
从进城农民工对业余生活的满意度看,表示对业余生活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表示一般,下降个百分点;表示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下降个百分点。
(三)进城农民工参加所在社区、工会组织的活动更加积极
在进城农民工中,参加过所在社区组织的活动,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其中,经常参加,偶尔参加。加入工会组织的进城农民工占已就业进城农民工的比重为,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在已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中,参加过工会活动的占,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
附注:
1.调查简介
农民工监测调查: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_2008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8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488个村和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农民工市民化调查:为准确反映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居住状况和社会融合等基本情况,国家_2015年建立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制度(简称农民工市民化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地域,随机抽取了万户进城农民工样本,由调查员使用手持电子采集终端(PAD),直接入户面访的形式采集数据。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年内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进城农民工:指年末居住在城镇地域内的农民工。城镇地域为根据国家_《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区域,与计算人口城镇化率的地域范围相一致。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直辖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城市类型:按2015年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将城市划分为500万人以上城市、300-500万人城市、100-300万人城市、50-100万人城市、50万人以下城市。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第6篇
【关键词】农民工;经济增长分享率;五险一金;年龄构成
一、我国农民工现阶段组成情况
(一)现阶段农民工年龄构成情况
2015年4月29日国家_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检测调查报告中显示现阶段农民工年龄构成3140岁占,4150岁占,50岁以上占,且1620岁与2130岁阶段农民工比例在逐渐减少,同时4150岁与50岁以上的农民工比例在不断的增加,人口年龄组成已经老年化。
(二)现阶段农民工子女教育情况
据调查显示农民工子女就学的主要形式有在公立中小学借读;在名办私立小学就读;部分农民工子女就读于流动人口子弟学校;少数流动儿童失学在家。且据调查资料以在家乡接受教育为主,据调查显示有将近75%的适龄儿童(以留守儿童为主)在家乡接受教育,他们的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再身边,处于教育的边缘阶段。
(三)现阶段农民工收入情况
据调查显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6元,比上年增加250元,增长。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但是其月收入的增长均在9%左右,部分远低于9%,自1990年到2014年我国经济增长率(GDP增长率)均处在9%左右,部分年份甚至达到14%以上,并且我国物价水平也在不断的上涨,往年物价增长水平在左右,预计2015年物价上涨水平可能会超过10%,可见农民工工资虽然在提高,但是工资的提高的不如经济与物价的增长。
二、每年我国新生农民工情况与分析
(一)每年新增农民工人数与就业情况
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大概以每年600万的增长速度增长,其中制造业40%、建筑业15%、批发和零售业10%、交通运输业10%、居民服务业20%。与往年对比制造业与服务业增长了15%然而建筑业下降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新增的农民工存在较为显露的就业倾向,开始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或者可以得到更多的收入行业。
(二)新生农民工就业选择是考虑的因素
在受访的很多新生的年农民工中,60%之所以选择制造业是因为目前我国制造业对于其“五险一金”的购买比较有保障,而且工作的环境也较好,人相对比较舒适。也有部分选择比较累人但收入却相对较高的职业比如水电工,他们认为虽然没有保障的保险但是自己有着较高的收入可以自行购买保险。但在受访的人中均表示从事建筑业类似水泥工这样的行业虽然收入不低但是工作环境较差而且很是辛苦,不愿意从事。而且现在建筑业水泥工这样的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还是很严重,处于这一方面的考虑部分一开始有意向的人也没有选择建筑业方面。
(三)新生农民工受教育情况
在受访的农民工中大多数以初中毕业生为主,存在部分高中毕业生。由于九年义务教育所以初中毕业生在新生的农民工中所占的比例较高。在从事某个行业前60%的选择了需要跟师傅一段时间的职业,因为这些行业有着一定的技术含量,可以帮助其在日后的工作中获得较多的工资。同时由于其刚刚毕业对于社会不熟悉,有人照应父母也较为放心。
三、农民工就业状况未来分析
农民工是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他们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也是不可磨灭的。未来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的农民工的努力与贡献。综合上诉可以发现我国农民工虽然在以每年人数在增长,然而在一些行业仍然出现无新生人员流入。影响新生农民工择业的主要有权益的保护、工资的高低以及工作环境和就业条件,此外还有对于日后子女的上学与自己养老保险的长远的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新生的农民工人数在不断的减少,由上农民工年龄构成表可得知农民工年龄在不断的老年化,30以上所占的比例很快就会突破70%,40岁以上也很快会突破60%,并且比例还会不断增加。制造业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较好,但是其他的行业其权益保障就很少,特别是建筑业农民工权益的保障还是没有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制造业目前还很多很平常。在子女的教育方面,大多数将小孩留在家中或者就读与城区的流动人口子弟学校,此使得农民工子女教育处在教育的边缘位置,受教育的程度与质量远不如城镇小孩。这使得部分的新生劳动力不愿意加入农民工这一行列,农民工新生劳动力不断减少。在整体结果进入老年化并且高龄比例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政府不进行相印的调节,我国农民工将出现短缺不足的情况,这将会阻碍我国社会的发展。同时农民工结构的供求不平衡也将导致部分缺乏新生劳动力资源行业工资上涨,增加了这些行业的成本,阻碍这些行业的发展。
四、建议
(一)国家应该调整新生农民工的结构,为农民工在一些行业(比如建筑业的水泥工行业)提供相印优惠政策并且提过一定的岗前培训,以调节我国农民工供求不平衡的问题。
(二)国家应该致力于解决农民工后顾之忧,做出相印的措施以保障农民工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均可以办理“五险一金”,以次使得农民工可以获得与企事业单位的人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为农民工解决日后养老问题。
(三)国家应该重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农民工子女虽然流动性较大,进入学校会给学校在管理上带来一定的问题。但是即便这样国家可以给予学校一定的补助,鼓励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让其子女可以得到一样的教育资源,一样的教育环境。农民工为我们国家经济的增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的子女应该获得平等的教育。
(四)对于缺乏新生资源的行业应该提高行业的工资待遇,改善行业的工作环境,同时积极主动的为农民工办理“五险一金”社会保险。从而使得行业有新鲜的血液流入。
参考文献:
[1]国家_.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报告.2015年4月29号报告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第7篇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df475 文献标识码:a doi: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特指来自农村,拥有农村户口, 但在城镇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劳动者[1]。这是一个介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边缘群体,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因此他们的老年生活应当得到应有的保障。如果他们的权利得不到相应的社会保障,不仅会影响他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还将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农民工养老保险就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确保农民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后,可以在退休时享受到相应的养老金权益。河南作为一个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和劳动力转移大省,研究其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既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又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建立和完善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
(一)实现河南省“三化”的需要
作为农业向工业化转型的必然产物, 农民工为工业化进程做出了突出贡献。 农民工养老保险作为与农民工群体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目的是为年老时退出劳动力市场的老年农民工提供有保障的晚年生活,它的实施效果将最终影响中国工业化能否顺利实现。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农民工逐渐放弃农业生产活动,开始进城务工,依靠工资生活。当他们年老且丧失劳动能力时,如果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农民工往往只能自找出路或被迫重新从事农业生产,这样就会加重农村失业和其他社会问题,从而延缓城镇化进程。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消除广大农民工的后顾之忧,真正把农民工吸纳到城市当中。因此,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制度保证,也是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的战略举措。
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实现离不开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长期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缓解农村人地关系紧张的矛盾,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但是当前土地的双重功能即生产资料和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表现得依然突出,只有完善外出农民工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才能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从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最终实现。
(二)完善河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需要
河南在过去的几年中,已经逐步建立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体系。早在2004年3月,郑州市就出台了《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规定:“农民工转移到我市就业后,应依法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执行我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与同类型城镇企业职工享有同等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2],这为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率先提供了政策依据。为了适应农民工的流动性,河南省于2010年4月出台了《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
从以上出台的政策可以看出,河南省把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纳入了“城保”的制度框架,即把农民工纳入了“城保”制度的范围,和城镇职工执行完全统一的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当农民工和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社会保险机构大都将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一次性发给农民工本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这使得农民工实际的养老保障没有得到落实。也即是说,通过这种“城保”的扩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公平,使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待遇,但从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具体效果来看,却不容乐观。具体表现为企业方和农民工不愿参保,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整体参保率低,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有必要对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
进一步探讨,对亟待解决的上述问题做更深入的分析,以期制定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措施来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二、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困境及其成因
总的来说,导致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困境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问题;二是农民工主体性实现程度不够,主体性实现面临着自我约束和社会约束双重困境。
(一)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困境及成因
河南省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相关制度的出台,为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参保及转移提供了政策依据,但是“一刀切”的办法并不适用于所有农民工,没能考虑到农民工群体自身的特点及其多层次性,归纳起来主要呈现出以下矛盾:
1.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与农民工生存理性的矛盾
生存理性是农民工选择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最主要因素[3],农民工是否选择养老保险,或者选择何种形式的养老保险,首先是基于保证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生存之上的,农民工要考虑自己的经济收入、子女数目、家庭开支等各项约束条件。农民工群体来自农村,家庭条件普遍较差,进城打工的主要目的是赚钱。同时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的收入普遍偏低,其缴费承受能力远远低于城市居民。2011年河南全省范围内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4]。由此可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又如在2009年,郑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1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121元[5],2009年郑州城镇企业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最少为元[6],这也就意味着农村居民虽然收入较低,但按照政策规定,在郑州企业就职的农民工其养老保险中个人所缴金额最低也为元。2010年国家_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中部地区农民工平均工资仅为1350元[7],显然,相对于工资而言,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仍超出农民工的经济承受能力。 2.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农民工高流动性的矛盾
2012年2月8日清华大学的《农民工就业趋势报告》显示,农民工就业“短工化”趋势愈演愈烈,根据这项调查,66%的农民工更换过工作,25%的人在近7个月内更换了工作,50%的人在近年内更换了工作;农民工平均每份工作的持续时间为2年,两份工作的时间间隔约为半年[8]。按照政策规定,农民工参保缴费后,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含15年)及其以上者,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这就意味着,农民工只有在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时,才可以享受到正常的养老保险待遇,然而,农民工的“旅游式打工”可以跨越企业、产业、地区等,这种高流动性使得他们往往都达不到15年这个最低的缴费年限,从而形成“参保-退保-再参保-再退保”的恶性循环。
3.“城保型” 农民工养老保险设计与农民工养老定位多层次性的矛盾
虽然“融入型”农民工养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公平,使农民工和城市市民享受同等的待遇。但是由于农民工年龄、家庭结构、收入状况、土地保障等情况各不相同,使得农民工的最终流向也不确定,不像城镇企业职工那样最终会在城镇养老。农民工最终的养老定位选择在城镇还是农村,对养老保险的需求状况也存在较大差别。“城保型”养老保险把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虽然实现了城镇职工与农民工的平等,有利于保障农民工在城镇养老,但忽视了农民工养老最终定位的多层次性,对于暂时返乡和永久返乡的农民工实行一刀切的养老保险设计,阻碍了农民工对于“城保型”养老保险的选择。
4.地方性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与全国范围低统筹的矛盾
目前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_只有原则性政策规定,既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措施,不同地区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存在很大差别,使得各地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领取标准迥异。尽管有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已经出台,但由于统筹层次过低、统筹单位数量庞大且转移接续工作繁杂,都使农民工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中遇到了许多困难,农民工为了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常常奔波于转出、转入两地,费时费力,影响了农民工对养老保险的参与积极性。
(二)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的主体性实现程度的困境及其成
人的主体性是指“人作为活动主体在对客体的作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动性、自主性和自为性”[9],它主要包括主体的能力、主体的权利和主体的目的,概括而言,人的主体性的确立离不开人的意愿和能力。同时,人的主体性的确立也离不开一定的社会条件,即“对人的独立的权利和利益的道德的和法律的确认和保证”[10]。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也受到其主体性实现程度的制约,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农民工主体性实现的自我约束阻碍了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
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离不开农民工主体性的确立与实现。这里分别从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的意愿和能力两个方面予以分析:
首先,农民工之所以愿意参加养老保险,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农民工预期参与养老保险能够为他们带来收益,并且这个收益要大于付出的成本。农民工到城市打工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过程,对农民工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这不仅涉及到经济方面,还涉及到政治、社会、文化及心理等方面。正如上文分析指出的那样,河南省现行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设计,没有完全考虑到农民工自身的特点,使得农民工群体并不能真正享受到养老保险带来的养老保障。同时,由于农民工对制度缺乏相应的了解,他们担心今后因政策多变而使得已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无法兑现,认为参保的钱不如拿到手里放心,于是农民工往往更愿意选择眼前可以看得见的利益。再者,现行农民工可以选择的养老保险体系除了“融入型的城保”外,还可以选择“新农保”来替代,农民工往往会选择可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保险制度,所以,农民工选择现行“融入型”养老保险的热情度并不高。
其次,由于农民工人力资本存量低,导致他们进城大都从事餐饮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重、累、脏、险的粗活,收入普遍低于城市居民的平均工资。同时农民工的流动性强导致其工作不固定,使得他们的收入也难以固定,甚至会处于暂时性或较长时间收入中断的困境。另外,现行土地政策也不能给农民工带来高收益,面对现实的生存压力,大多数农民工仍然依靠在城镇打工来满足家庭的基本生存需要。这些原因都直接限制了农民工参与“城保型”养老保险的缴费能力,影响了农民工选择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2.农民工主体性实现的社会约束阻碍了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
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除了受到自我制约之外,主要还受到企业和政府这两大外部条件的影响和制约。政府作为养老保险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管者,企业和农民工作为政策的执行者,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
首先是企业因素。我国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费供给是通过个人和企业共同承担的,企业支付养老保险费中的统筹部分,其最终来源还是农民工的工资,政府只承担管理责任。根据我国现有国情,大部分吸纳农民工多的企业,其利润绝大部分来自于廉价劳动力,为农民工提供养老保险就意味着劳动力成本的增加,这自然就打破了企业的这种优势,影响了企业的利润,因此企业对农民工养老保险持消极态度,严重影响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
其次是政府因素。政府在养老保险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虽然初衷是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但是由于没有完全考虑到农民工自身特点的复杂性,使得制定的政策呈现如上表述的种种缺陷,实施起来显得苍白;同时,政府又担心强制本地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会影响本地的投资环境,影响政府招商引资的力度,从而影响政绩,因此对于养老保险的监管也不到位;另一方面,受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和所处环境的限制,多数农民工只顾眼前利益,偏好当前收益,对养老保险不了解甚至产生误解,而政府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又不够,导致大量农民工回避养老保险。 三、完善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
第一,在保费缴纳方面,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收入水平低的特点,建立多档次、可选择的养老保险制度,将缴费基数和比例分为不同的档次,供其灵活选择。同时,对于累计15年的缴费年限也应该加以适当放松,使制度和政策具有弹性和适应性。在制度设计方面,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针对大部分农民工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无力承担养老保险费这一现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该对其进行资助,可以采取类似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办法进行补贴。补贴款进入统筹账户随着农民工一起流动,这样就不会对转
入地的统筹基金带来压力,也有利于实现地区间的转移。同时,对于农民工参保率较高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也可以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
第二,在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方面,考虑到农民工流动的多层次性,对于农民工养老保险金的缴纳设计应该体现不同的流向需求,对于部分最终可能回到农村生活的农民工群体,其养老金计发标准可以用相对发达地区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为参照基点,实施的保障水平应在高于农村实际生活水平与略低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标准之间浮动。
第三,在制度衔接和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方面,由于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赋予了地方政府利益,地区条块分割明显,基于本地区社保基金管理的考量,地方政府往往会故意设置障碍阻止外来社保关系的转入。这种全国低统筹的现状,使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转移和接续实现起来困难重重,因此要打破现有局面,努力实现全国高层次统筹,使其与地方财政脱钩,收支不影响地方财政,就比较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
第四,在养老保险资金账户的构成方面,由于现行的统筹账户不能续接和转移,使农民工弱势群体不仅得不到城镇职工和政府的补贴,反而往往被其所工作的城市截留,使其基本的养老权利被侵害。因此,放弃统筹账户,建立完全积累式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使其个人账户由个人和企业缴费构成,所有权明确,账户随参保人转移,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农民工的养老权益。
第五,在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技术层面,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的网络技术,以方便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查询,同时减少和简化繁冗的工作手续,使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更加顺畅。
(二)创造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主体性实现的环境
第一,政府和社会要加强宣传引导。农民工是游离在社会的“边缘人”, 受自身文化素质和所处环境的限制,很多农民工关于养老的观念还很陈旧,仅仅局限在土地养老、家庭养老的传统观念之下,对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认识也很不到位。因此,必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对于养老保险的认同感及参与感。同时通过宣传教育,转变企业认为“为企业内的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是增加企业负担”的观点,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使企业能够承担起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社会重任。
第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立法不足、执法不严等现象,并且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法律缺失同样体现在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上,因此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通过法律来规范企业和员工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行为,使之成为企业的法定义务,成为农民工应有的权利,为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施行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支撑。
第三,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力度。崔祥民通过对农民工人力资本与收入影响的实证研究发现,“受教育年限是对农民工收入影响最大的因素,技能状况也是农民工收入的重要影响因素”[11]。由此可见,提高受教育程度和技能状况可以提高其收入,增强农民工的缴费能力。但接受教育要花费大量成本:一方面,大量民办培训机构以营利为目的,较高的培训费用成为农民工接受培训的“经济门槛”;另一方面,企业迫于企业利润和经营压力,也不愿意或不能够独立承担起培训农民工的任务。因此,政府就应该提供公益性的培训,设计满足市场需求的培训内容,创新合理的教育培训形式,筹集充足的教育培训经费,构建有效的教育培训网络,利用自己的优势,通过集中办学、顶岗实习等模式,加大对农民工技能的培养力度。
第四,探索有利于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的土地政策。土地本身并不是一种社会保障方式,但在中国却承载着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这种“社会保障功能”对于农民工而言,是一种无奈的心理慰藉式的低水平保障。土地制度的合理设定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长远之策,要建立完善的土地权益出让、转租、转包、抵押、流转和退出机制。对转让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不同形式和收益,折算成一定年限的个人账户积累额,从而促进农民工从依靠土地保障到社会养老保障的平稳过渡,增强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和可能性。
第五,改变企业发展模式,增强企业参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能力。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要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发展模式,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污染少、能耗低、经济效益
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通过产业升级、运用科技、提高管理,摆脱一味依靠劳动力优势降低产品成本、压低产品价格的作法,使企业有能力更好地参与农民工养老保险。
第六,加快农民工的自我改变。从农民工自身的角度来讲,应该转变观念,抛弃传统落后的思想,深化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认识,积极参与养老保险;另外,农民工应该主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理念,强化相关的技能培训,提高人力资本存量,使自己具备更强的参与养老保险的能力。同时,农民工要不断了解国家相关的保险政策,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学会通过正当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参考文献:
[1]张文学,张立.中国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研究述评[j].西北人口,2011,(2):1-5.
[2]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实施细则[eb/ol].[2013-01-05].http::8080/gcsjj/html//. [3]_伟.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影响因素研究[j].浙江社会科学,2011,(4):77-85.
[4]2011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3-04-01].http:.
[5]历年全市城镇居民收支[eb/ol].[2013-03-31].http:.
[6]郑州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上调每月最少元[eb/ol].[2013-03-31].http:.
[7]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2013-03-25].http:.
[8]佚名.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就业短工化现象加剧[n].经济参考报,2012-02-09.
[9]马克思,_.马克思_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3.
[10]吴家华,张存刚.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人的主体性问题[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2,(8):9-12.
[11]崔祥民.农民工人力资本对收入影响的实证研究[j].企业经济,2010,(7):68-70.
the predicament and countermeasures in implementing migrant workers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henan province
hu shuiqing
(the department of finance, henan university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economy, zhengzhou 450000, china)
abstract:
improving the migrant workers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will directly influence the migrant work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the process of “the newtype industrialization, newtype urbanization and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take hen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o a certain degree, the existing policy manifested the principle of social fairness and justice, but there are many defects in this system that hinders the implement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endowment insurance. in the meantime, the migrant workers’ subjectivity implementation is in the predicament of selfrestriction and social restriction, which marred the migrant worker’s enthusiasm for the insurance. therefore, the relative system shall be further improved to provide adequate preconditions for implementing the system of migrant workers endowment insurance.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第8篇
为了解国际金融危机对黄石农民工就业带来的影响,摸清全市失业返乡农民工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及时掌握失业返乡农民工情况,应对危机、化解矛盾、稳定就业,提供参考依据。自20__年底开始,市_农调队在全市7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业情况月度监测调查,从监测调查情况来看:金融危机对我市农民工就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由于各级政府刺激经济和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对农民工就业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效果初步显现。今年上半年我市外出农民工数量逐月增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
一、当前农民工外出从业情况
控止20__年6月底,__市外出农民工总数为万人,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为,占乡村劳动力的比重为。按外出从业地域分:县内乡外打工万人,占;省内县外打工万人,占;省外打工万人,占。
1、外出劳动力比上年减少。受金融危机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外出劳动力有所下降。监测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全市乡村总人口为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乡村实有劳动力 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上半年外出农民工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万人,减少。按外出从业地点分:到东部打工人数为万人,减少万人,减少;到中部打工人数为万人,减少万人,减少;到西部打工人数为 万人,减少万人,减少。
2、一二产业减员是导致外出劳动力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从我市外出农民工从事的行业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市外出农民工减少主要受行业减员因素影响,由于全国外出农民工均呈不同程度的回流,使我市外出农民原在外从事第一产业打工的人员大幅度回流。上半年,我市农民工外出从事第一产业的人数为万人,同比减少万人,减少;从事第二产业的人数为万人,同比减少万人,减少;
二、农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态势
为解决金融危机给农民工带来的就业困难,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切实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或创业,加大了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将农业部门的“阳光工程”、_部门的“温暖工程”、扶贫部门的“雨露工程”、科技部门的“星火工程”、劳动部门的“技能就业计划”统筹起来,采取“招标定点、政府采购”的形式,实行项目化运作。同时,积极组织定点培训机构主动下乡镇、进社区,灵活设点办班,对需要培训的返乡农民工进行专业技能、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维权等方面培训,为农民工再务工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打下了良好基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千方百计为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务工提供岗位,主动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对接,争取务工岗位,成效显著。
从农民工外出从业情况监测来看,我市农民工回流从20__年9月份开始,到2023年2月底达到最高峰,之后农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态势。今年2月底,我市外出农民工人数为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万人,减少;3月底,外出农民工万人,比2月底增加万人,增长;4月底,外出农民工万人,比3月底增加万人,增长;5月底,外出农民工万人,比4月底增加 万人,增长;6月底,外出农民工万人,比5月底增加万人,增长。预计今年后几个月我市农民工外出人数还有增加的可能。
三、返乡滞留农民工再就业情况
到6月底,我市因失业返乡而滞留在家的农民工大约有万人,这一部分农民工在各级政府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扶持返乡农民工尽早实现就业创业的多项具体举措帮助下,也基本实现不同程度的就业。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20__年4季度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着力改善农民工就业创业环境,__县对返乡农民工做小生意一律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申办农民合作社实行零费制,还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开辟了“绿色通道”。__市积极鼓励和引导外出劳务人员返乡创业,在用工、小额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此,全市自主创业800多人,带动就业万人,占;约有万人在当地的工程中打零工,占;就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万人,占。
四、我市农民工再就业存在的一些问题。
1、缺乏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没有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农民工相匹配的就业市场,很多文化水平不高、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农民工就会盲目就业,甚至无法就业。从6月份的有关数据来看,近八成的农民工为自发外出打工,政府和中介组织不到10%,由此看出我市在关注本地或外地企业的用人情况,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有效地把剩余劳动力安置到位、输送出去方面做的还不够。
2.外出务工人员技能素质与现实需求差距大。调查表明,近七成的劳动力没有受到过专业培训,且有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外出后只能做些粗活、脏活、累活,而相对收入又很低。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其原因一是对技能培训的认识不足;二是短期行为,急需挣钱;三是农民工对培训的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的愿望不能有效得到满足。
3、农民工有创业愿望急需创业扶持。一些农民工反映通过多年的务工有了一部分资金积累,也认识到金融危机不是几个月所能好转的,他们总希望在家乡特别是依靠土地有所发展,但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规模小了很难有盈利,大了资金又难以周转。受项目和资金的双层影响,其创业之路较为艰难,急需政府在政策、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五、做好农民工再就业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立多种农民工务工信息平台。
目前农民工流动的组织化程度很低,大部分农民工外出是一种自发的行为,依靠的主要是自己的社会和亲属网络,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盲目性,增加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成本。除了农民工个体利用社会网络自发外出务工的模式外,劳务市场、经纪人制度、地方政府组织的劳务输出模式均可以发挥中介的作用。因此,政府建立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的多元化务工信息交流平台,将农民工组织起来,将来自企业和市场的就业信息,通过政府的渠道,与农民工实现信息共享,使其能够应对市场变动的风险。既可以达到政府促进就业,避免农村剩余劳动力浪费,还可以利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民工正确的自主择业,有利于实现政府、农民工、企业等“多赢”的局面。
2.发展有效的农民工培训、输出模式。
目前,各地政府均把返乡农民工的培训作为重要举措,投入了大量财力,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真正实现农民工拥有一技之长不是一次性培训所能实现。因此,必须加强对现有农民工群体的职业培训。一些职业培训机构从实际出发,探索了一套“免费吃住、免费培训”,“组织就业、有偿输出”,“长期跟踪、监督保障”,“初级务工课程免费,高级创业课程自费”的有效培训模式。这些培训教育模式对于黄石来讲是非常有借鉴意义的。
3.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和让更多的劳动力就地消化。一是要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积极培育农村市场,发展农村经济,加大商业化、工业化的进程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让更多的剩余劳动力就地消化。二是走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引进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大力发展市场空间大、消费需求广的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优化生产要素,让更多的农民工在商业经营活动、农产品购销、种养殖等领域就业创业。三要发展龙头企业。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让更多的乡镇企业在农村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加快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带动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第9篇
单位:%、百分点
2019年
2020年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其中:制造业
建筑业
第三产业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
住宿餐饮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二)本地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快于外出农民工
农民工月均收入4072元,比上年增加110元,增长。其中,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4549元,比上年增加122元,增长;本地农民工月均收入3606元,比上年增加106元,增长,增速快于外出农民工。
(三)东部地区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快于其他地区
分地区看,在各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均有增长。其中,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4351元,比上年增加129元,增长;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866元,比上年增加72元,增长;在西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808元,比上年增加85元,增长;在东北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574元,比上年增加105元,增长。
(四)制造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最快
分行业看,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六大主要行业月均收入继续增长。其中,从事制造业农民工月均收入4096元,比上年增加138元,增长;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月均收入4814元,比上年增加147元,增长;从事建筑业农民工月均收入4699元,比上年增加132元,增长;从事住宿餐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358元,比上年增加69元,增长;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532元,比上年增加60元,增长;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387元,比上年增加50元,增长。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第10篇
关键词:农民工;生存状况;发展状况;融入状况;研究综述
作为改革开放后涌现的一个庞大社会群体,农民工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亦农亦工,非农非工”的特征,导致其游离于城市生活的边缘,在生存质量、发展状况、融入程度上还无法真正和城市接轨。为进一步推动农民工理论研究的发展,本文就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研究状况作简要的回顾与梳理。
一、农民工的概念及特征
城市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社会现象,也是其他国家所未曾出现和存在过的新概念。何谓农民工?虽然学术界对农民工的概念尚无统一的界定,但多数学者对此有三点基本相近的认可:首先,他们来自农村,属于农业户口;其次,他们虽是农民,但主要时间是在从事非农生产活动;再次,他们的非农活动不限于工业领域,更多的是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活动。
但在阶层属性方面,学者们看法却有分歧:大多数学者认为,进城农民工的户籍虽在农村,但他们已从农民中分离出来,已较大程度地融入了城市生活,是中国工人阶层的一部分。但也有学者认为,目前农民在经济待遇、社会认同、政治参与等各方面还与市民不具有相同的地位与特质,在户籍制度的负面影响还未完全消除之前,提出“农民工是新的产业工人群体”的说法还为时过早。
二、农民工的生存状况
进城农民工是城市的边缘群体,保护其基本的生存是在城市立足的基本前提,主要体现在工资水平、住房条件、就业情况等方面。
(一)工资水平
随着最低工资制度的推行和城市用工环境的改善,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在近年来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行业差距和地域差异短时间内仍无法消除。2010年全国农民工亿,月工资收入到1690元,比2009年增长,与2005年相比,增长。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工资水平仍将持续增长。
尽管农民工总体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在不同的务工城市,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据调查结果显示,东南部城市农民工工资水平明显高于西部城市。除了地区差异外,农民工工资在行业之间也存在一定差异,就北京地区来说,制造业和建筑业的月工资约2980元,而餐饮、零售业的农民工月工资仅在1506元。
(二)住房状况
从住房面积来看,只有的农民工住所不到5m2,1/3的农民工住所面积超过12m2。但进一步考察人均情况并不乐观,首先是单独居住的比重相当低,超过90%的农民工没有私人房间,的人为2人-4人共同居住,的人为5人-8人居住,大约20%的农民工居住在9人以上的宿舍。
从租房形式来看,农民工更倾向于租平房,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有的农民工租住的是地下室,的农民工租住房屋内没有浴室,并与他人合用厨房;在南京,租住简易平房的比例也高达23%。另外,3/4的农民工选择与自己的同行们比邻而居。
(三)就业情况
农民工的就业情况是其工资水平、生活状况改善与否的先决条件。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农民工的就业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如提供就业指导与就业培训,但农民工的求职渠道依然狭窄,工作时间与环境仍然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者老乡介绍找工作,而且农民工的技能大多是在工作中学习与积累的,很少参与政府组织的培训。另外,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但每天工作8小时以下的仅占12%。另外,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不足12%,有些单位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也不规范,甚至不合法。
三、农民工的发展状况
要想避免农民工群体的“阶层固化”现象,使其拥有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在保护其生存权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支持其不断发展,解决其发展困境。
(一)社会保障情况
社会保障权利是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从国家、社会或有关部门获得物质帮助或者基本生活权利。农民工群体由于是“农民”身份,在国家现行制度安排下被纳入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但是他们常年生活在城镇,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又将其排斥在外,造成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处于无人问津的真空状态。
以医疗保险为例,在城镇医疗保险计划和农村合作医疗体制(CMS)的覆盖下,的农民工同时享有以上两类保险,的人仅享有城镇医疗保险,的人只享有农村合作医疗,而近一半()的农民工根本没有任何保险。
(二)精神文化生活
近年来,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已开始融入城市生活中去,溜冰、摄影等业余娱乐不断增多,但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方式仍呈现整体贫乏的特点。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既有现代性的特点,又有落后的一面,积极乐观的心态与心理矛盾的冲突并存,精神压力较大。
1、文化生活方式
城市文明对农民工群体的影响日益深远,促使其生活方式不断变化,但农民工很难真正参与到市民文化活动中去,他们工作之余的消遣方式基本为打牌、聊天、看电视、睡觉、听收音机、上网等。
2、精神情感
尽管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主要指80后农民工)已经立家或正涉足爱情,精神生活的自我满足感较强,情感方面相对充实。但面对农民工工作的不稳定性和低收入的现实,他们容易产生焦虑感,心理上缺乏安全感,情感交流甚少,许多农民工感到空虚、单调、没意思。
四、农民工的融入状况
个体对于身份境遇的感知、市民化生活的认定以及政治参与的主观认可度对于理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有特殊意义。
(一)身份认同
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前提是身份认同的转换,其中职业身份与户籍身份的转换是最关键的两种转换。首先,农民工进入到城市工业生产的体系后,他们在身份上的扮演的不再是农民,而是所谓的产业工人,他们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其次,农民工进入城市后成为产业工人,应然享受与城市市民同等的待遇,户籍身份的转换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核心环节,也是学术界在农民工问题上争论最多的一点。
(二)市民化
根据涂尔干的经典理论,人的社会融合可以从人们对于正式社会组织的参与表现出来。基于文化的同质以及类似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别是对具有相同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有向心力,他们只愿意在原有地缘、血缘、亲缘关系的基础上,重建自己的文化与社会空间,“浙江村”、“河南村”、“四川村”等农民社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农民工的市民融入程度还比较低,社会支持网络体系不健全。
(三)政治参与
学术界普遍认为,农民工在城市社会对当地社区的政治参与度较低,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民工在城市社会遭遇了政治排斥,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城市成为“纸上谈兵”。的农民工反映所在单位没有工会组织,70%的农民工没有参加过党团组织的政治生活。
虽然学术界普遍认为农民工融入城市非常难,但仍有研究者持乐观态度,他们认为农民工尽管通过正式渠道融入很难,但通过“积极镶嵌”的非正式途径获得了自主性,特别是一些成功的农民工精英能够透过对关系的投资将私人资本转化为具有现代意义的社会资本,将自身行动与城市社区政治镶嵌在一起,实现了政治融入。
五、既有研究的不足和尚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透视学术界众学者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成果,我们清晰地感受到农民工问题的多样性、复杂性、综合性。基于此,笔者对农民工问题现有研究中的不足和有待深入研究的方面作如下评述。
(一)既有研究的不足
1、研究视角相对缺乏
农民工问题既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政治问题,农民工群体境遇的改善与政府政策息息相关,但却缺乏相应的政治学研究关怀。从学科参与角度而言,国内社会学研究者从人口学、社会学等视角对农民工问题进行探讨,但政治学并未成为农民工议题的重要参与者,在既有的政治学研究中,仅局限于政治参与的视角分析,且理论研究深度不够、理论创新不足,这是农民工研究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点。
2、研究方法不规范
国内有关农民工研究的文献,有相当一部分属于调查报告,正规的学术论文相对较少,在调查报告中,样本容量不足、调查不深入等问题频现;又由于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问卷调查对于发觉农民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效果并不明显。另外,农民工问题中可以量化的指标较多,但对于各种量化分析的方法、理论模型、指标体系的建立甚为缺乏,导致对问题的分析缺乏说服力,各种政策建议流于表象,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3、研究体系不足
结合实际对农民工生存、发展、融入状况的梳理与归纳,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农民工的研究多集中在生存状态的描述上,即仅重视如何保护其生存上,而在其如何更好地发展的问题上则研究相对较少,有关其如何更好地融入城市的研究则更是甚少。若想真正解决农民工问题,不仅仅是保护其生存上,而是更多地支持其发展、增强其融入上,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目前,现有的研究往往忽视了这一点。
(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几个问题
1、农民工生存、发展、融入状况的评估问题
如何准确地定位农民工的生活水平、发展水平、融入程度,应该合理地考量各项指标体系及其权重,综合考虑影响建立科学完整的农民工各项指标评估体系的因素。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对各地区、各行业的农民工进行评估,才得以对相关政策及实施效果进行反馈监测。
2、农民工社会保护与支持政策体系的建立
农民工问题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社会问题,采取步步为营、逐步推进的策略才能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护与支持体系。所以,要在解决农民工生存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支持其发展的各项立法政策,最后,从根本上统一户籍制度,使其更好地融入城市社会,成为真正的市民。
参考文献
1、国家_课题组.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J].改革,2006(5).
2、罗兆锋.我国农民工群体特征研究[J].牡丹江大学学报,2008(1).
3、郑功成.对农民工问题的基础判断[J].中国劳动,2006(8).
4、刘启营.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特点及改善对策[M].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9(5).
5、陈丰.当前农民工市民化制度缺失与归位[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7(1).
6、梁波,王海英.城市融入——外来农民工的市民化[J].人口与发展,2010(4).
7、李强.社会学剥夺理论与我国农民工问题[J].学术界,2004(4).
8、周利敏.镶嵌与自主性: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非正式途径[J].安徽农业科学,2007(3).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第11篇
Abstract: Were right “the peasant laborer” along with the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 the employment further attention, the peasant laborer equality employment rights and interests safeguard had certain improvement. But, in the real life the peasant laborer gets employed presents many “is not equal” the phenomenon still to exist. This article to created emphatically many “is not equal” the phenomenon root to carry on the selective analysis, proposed reform perfect countermeasures and so on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innovation employment pattern, got employed by the time to the peasant laborer have the promoter action.
关键词:农民工 就业难
key word: The peasant laborer gets employed difficult
长期以来,作为“都市边缘人”的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的权益保障日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但是,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传统观念的歧视、就业保障的对象选择性等致使“不平等”现象依然存在。农民工就业难的根源何在?如何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保障,这些都值得我们深入分析研究。
一、农民工平等就业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不平等”的原因分析
1.现行部分制度的缺善导致农民工在寻求“平等”上出现漏洞
虽说我国多次对户籍制度进行调整,但户籍制度给了农民工一个姓“农”的户口,直接造成了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根源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反应在就业上就是农民进城务工遭受种种限制,他们似乎成了城里的异类。另外《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农民工就业权益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但大部分规定原则性太强,而且规定比较宽泛,政策性大于法制性,使得规定生活适用不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便显得不是很到位。
2.社会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状和农民工自身素质的不高迫使农民工处于“平等”之外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下岗城市工人数量庞大,农村富余劳动力逐年增多,新生劳动力增长速度加快,我国劳动力市场一直呈现严重的供大于求的状态,劳动力供给方始终处于劣势地位,形成了一种“我为鱼肉,人为刀俎”的局面,再加之农民工学历水平低、大都没有一技之长等自身素质原因,其正当的权益势必受到损害。
3.传统的社会“等级”观念致使农民工始终游离在“平等”的边缘层
观念上形成的对农民工的歧视,自觉不自觉已经使农民工各项平等权利得以剥夺。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经济上得不到应有的福利,政治上也缺少地位,沦为二等公民。并且在部分舆论的诱导下,农民工不断被妖魔化,因此经常遭受人身攻击,基本人格都无法得到尊重,他们过着既不是单纯农民又不是单纯工人的两栖生活。在整个大的环境下,农民工寻求权利平等几率为零。
二、解决农民工平等就业权益保障获取平等的可行性对策
1.改革健全法规制度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首先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进行社会结构调整,加大户籍制度的改革力度,加速城市化进程,使更多的农民变为居民,尽快使社会结构的多元状态向一元转化;在《宪法》中恢复居民的迁徙自由权,使公民真正享有和实现平等的权利,同时制定相关的户籍法律,对户籍的管理等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户籍管理的法制化。其次要进一步出台和完善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保护农民工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职责和法律义务,要使政府真正成为依法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权,这是法治政府的根本要求。
2.加强培训,帮助提高农民工自身能力素质是解决问题的关节点
农民工要积极地参加各种培训,拥有高素质和技能,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目前的就业困境。各级政府、机构应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强职业、抓技能”的思路,加大培训投入,充分利用技工学校、培训机构等资源,主动加强农民工特别是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就业率。
3.创新就业方式,缓冲就业压力是解决问题的现实办法
当前就业形势依旧严峻,农民工在向城镇转移劳动力的同时,各地要注重创新就业方法,实现农民工就地转型,缓冲就业压力。首先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健全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以人为本展开各项就业服务,形成全方位立体式服务网络。比如各地市推出的“暖流行动”、“春暖行动”等等,使农民工平等的竞争就业,既提高了就业对口率也提升了整体就业率。其次要持续不断的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乡村工业化,加速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抓好农村各项基础性工程建设,着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引进产业模式,扩大开放农村市场,切实发展农村经济。
参考文献:
[1]《都市中的边缘人》,李培林,载于《东方》199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