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1篇
乙方: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
根据《_档案法》、《_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_第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_第90号令)和《广东省实施〈_城市规划法〉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真实、准确、齐全,并按规定移交广州开发区城建档案馆,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甲乙双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领取《报建审核意见书》前,向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责任书。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XX)、《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和《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乙方报送一套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原件。
3、在向乙方申请工程档案验收时,应已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二、乙方责任:
1、在接到甲方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2、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在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该认可书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文件。
三、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时报送合格的本工程档案,依据_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进行处罚(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建设工程档案交接完毕,责任书责任终止。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2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建设工程档案收集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档案是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信息,是住房工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执行政策、实施行政管理、进行市场调控和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运营养护、维修改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城市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应对突出事件,对于实现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档案收集的范围及内容
工建、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小区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房屋、产权登记;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项目工程;各类建筑节能工程;机关文书、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等,在建设过程中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声像,包括建设项目从提出立项、规划、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形成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三、档案收集的步骤要求
从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制的《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为更好落实“两书一证”制度,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村镇规划区内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其工程档案收集按以下步骤要求办理。
(一)建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须有建设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签订的《省建设建设档案移交合同书》,未签订合同书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二)城建部门在核发城市道路工程及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除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外,还应要求建设单位报送管线现状资料和电子文件,并提供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管线查询证明,同时还需要建设单位提交既有地下管线的安全监护方案。
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城建部门还应责成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报告》进行竣工测量,管线测量成果作为工程档案预验收的必查资料,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三)质监、开发办、村镇处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必须把《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作为必要条件,未出具预验收意见书的不预进行竣工验收,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配合质监部门在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建设单位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在接到建设单位申请档案预验收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出具《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将整改意见一次性明确告知建设单位,限期补充完善资料。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并发放《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五)园林、市政环卫、人防、供热、风景名胜局等部门,在各自承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完整档案资料。
(六)房管部门在办理产权登记证时,必须把《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作为必要条件,建设单位未出具《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3篇
工程建设单位:
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5日内,需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同时提供或补充以下文件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结论明确,签字、盖章完备)。有 无
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监督站提供]。 有 无
3、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 无
4、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有 无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有 无
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建设工程档案资料(G..表、原材料和半成品及成品试验汇总清单、回填土密实度检测报告、沉降观测记录、外墙砖粘结强度试验报告、屋面和用水房间的泼水和蓄水试验、地下室防水检查记录、植筋和化学螺栓抗拔试验、钢结构焊接探伤试验、消防通风空调和给排水系统试验和调试记录、电气、避雷系统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节能方面的检测记录等)。 有 无
7、阶段性验收文件(各责任单位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报告、质量问题及处理反馈资料)。有 无
8、专项验收文件(建筑幕墙、防水工程、避雷系统、通风空调、智能化系统、锅炉设备、压力容器等检测验收报告或调试报告)。有 无
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报告。有 无
10、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报告。 有 无
11、档案预验收意见、质量问题处理资料,含有关单位对质量问题的抽查通知、整改回复和设计处理资料、处理结果报告。 有 无
12、各责任单位对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报告(建设、设计、地勘、施工、监理)
有 无
13、电梯、消防、防雷、室内空气检测验收或准许使用文件。 有 无
1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有 无
15、商品住宅还应提交《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有无
16、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落实永久性责任标牌制度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546号)文件要求,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 有 无
17、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547号)文件要求,签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若书; 有 无
18、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实行网上办理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565号)文件要求,网上办理或者补录安全监督手续; 有 无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4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竣工验收程序备案
根据_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_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核验制改革为备案制,即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得到确认。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现场工程师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各参建单位要做的工作和该完善的资料,因此,仅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1、竣工验收阶段的基本工作
施工单位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施工单位编写工程施工质量竣工检查报告,并由项目经理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勘察、设计单位编写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并由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组织完善建设工程规划、绿化、消防、环保、防雷、节能、分户、档案专项验收。
建设单位向工程各参建方和质监站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明确竣工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会议上,参见单位分别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接受有关单位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竣工验收合格后,参建各方人员共同签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15天内向建设工程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协助取得建设工程规划、绿化、消防、环保、防雷、节能、分户、档案等部门的验收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记录、整理、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编写工程竣工检查报告,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专项验收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勘察机构进行项目的测绘,并按要求出具项目竣工地形图、项目竣工地下管网图、房屋竣工面积测量报告及实测图、工程竣工验线回单、以及电子文档,填写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竣工图(建筑部分)、竣工工程部分实物照片等资料,到项目所在地规划局办理规划验收手续,规划管理人员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工程绿化验收:根据规划要求的绿化率并按绿化施工图施工完成后,邀请项目所在地市政绿化管理处工作人员查看现场,确认绿化种植满足要求后出具单项专业验收证明。
(3)公安消防验收:向项目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报送竣工验收申请表,并附相关文字资料和竣工图,邀请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到项目所在地环保局提交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项目环境保护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环保管理人员现场查看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批复。试生产期满后,建设单位再报项目生产环境保护申请表及有关检测资料等,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和核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防雷验收:向项目所在地气象部门防雷中心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书,并附相关文字资料和竣工图,邀请相关管理人员现场查看检测合格后,出具建设工程防雷验收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6)分户验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房屋每户的空间尺寸,结构外观尺寸,门窗安装质量,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防水工程质量,给排水系统和电气工程安装质量,通风空调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填写相关验收资料,经质监站抽查合格后形成分户验收会议纪要。
(7)节能验收:填写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申请表,并附相关文字资料和竣工图,报项目所在地建委节能办公室进行资料和现场查看、检测合格后,颁发相关建筑能效标识与证书。
(8)空气质量检测: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房屋内部房间进行检测,其相关检测指标合格后出具房屋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9)白蚁施工验收:工程基础开挖阶段经有资质的白蚁防治机构对基础进行白蚁防治施工后,出具白蚁施工验收报告。
(10)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向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申请表,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目录要求报送资料经档案馆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办理建设工程档案接受证明书。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见单位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小组长宣布工程竣工验收成员单位及验收小组人员名单。(1)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2)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单位自评质量情况,监理、地勘、设计单位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4)建设单位验收小组长宣布验收结论。(5)质监站发表竣工验收监督意见。(6)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章。
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建设工程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5篇
Abstract: Residence has the close relation with people's livelihood; implementation of _Door to Door Acceptance_ effectively boosts the improvement of residence project quality. Combing the actual situation,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operation points and precautions for _Door to Door Acceptance_.
关键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Key words: residence;construction quality;door acceptance
0引言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本文在分析各地分户验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施情况,提出了分户验收的操作要点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
1制度的出台背景
以往当一幢楼竣工后,只对这幢楼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使用功能等进行验收,验收以“幢”为单位,不进入“户”。而消费者最看重的就是户室内的功能和质量,例如:裂缝、渗水、面积缩水等问题。因此,大多住宅质量投诉往往在户室内。
实施分户验收,就等于从源头上实现了严格监管,可以为住户解除很多忧虑。2008年11月1日,河北省已经将分户验收规程作为地方标准付诸实施。从实施情况来看,分户验收适应了形势,体现了“百姓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2验收的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分户验收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①《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③《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④《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⑤《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⑦《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等相关规范标准。
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分户验收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对每套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如下:①房屋室内空间尺寸;②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③门窗、护栏安装质量;④室内防水工程质量;⑤给排水及采暖系统安装质量;⑥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⑦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3验收程序及组织
分户验收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按照验收所涉及的内容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套住宅验收项目、内容、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参加人员专业化、检测资料格式化、检查结果公开化,力求达到制度科学、程序合理、客观真实、操作简明、作用明显的效果。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验收。观感检查项目应通过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平整、垂直、标高等,应使用靠尺板、水平仪和激光测距仪等专业检查工具实测实量。
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一式三份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并加盖单位质量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4分户验收应注意的问题
分户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前的重要环节,不能取代工程的竣工验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不仅要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验证性的检查,还应对分户验收中没有涵盖的内容如外墙、屋面、室外工程等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通过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随机抽查20%的分户验收资料,并量测总户数的5%,每栋楼的工程实体复测不低于3户,发现分户验收记录不完整的、分户验收成员不符合要求或实体抽测与分户验收记录表不符,极差较大的,则认为该分户验收无效,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监督有关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对质量分户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明确提出有关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专项监督意见。
5将分户验收同处理质量投诉、治理质量通病相结合
①房间尺寸偏差问题,往往在后期维修和赔偿问题上纠缠不清。要求分户验收时测量人员要认真施测,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而且要用极差的概念对房间尺寸进行评定。即同一房间、同一测项的极差不许超过允许偏差的绝对值。例如砖混结构净高允许偏差为±30mm,H1实测为+16mm,H2实测为-19mm,虽然两个点各自不超标,但极差为35mm,也是不符合要求的。对开间的测量,规定测点为距墙角300mm,高度距地面500mm(即50线),方便了毛坯房的测量选点。②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渗漏问题,我们采用砼上翻边吊模施工,与地面一次性浇注,形成一个整体的盆状结构,防止积水向外部扩散。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前,所有卫生间蓄水24小时,深度>20mm,检查抽查户的楼上楼下是否有渗漏。③对外墙、外窗和屋顶的渗漏,强调窗台抹灰的内高外低,防止窗口下部积水,向室内及窗下墙体的渗漏;外窗着重检查窗框四周是否塞实海绵棒,打胶密实程度,中空玻璃是否漏气、开裂,密封胶条的完整性;对屋顶,则观察雨后渗漏情况,地面无渗漏,排水顺畅。④对于现浇楼板开裂问题,必须在主体施工阶段事前控制,在预拌砼的生产、浇注、养护过程中严格按现浇板抗裂施工方案操作,严禁对砼擅自加水,做好砼的坍落度测量,砼浇注后初凝前用木抹子搓一遍,终凝前再用铁抹子压光,或者浇注后及时加盖塑料薄膜,控制砼水分的蒸发;在钢筋工程中,重点检查负弯矩筋被踩下,间距、位置不正确等易造成砼开裂的问题,有效减轻了后期分户验收及维修的工作量。⑤给排水工程质量:给排水管道、阀门、接口、水嘴等无渗漏;管道坡向正确、无倒坡;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毫米或设置存水弯;伸缩节设置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⑥电器工程安装质量: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活可靠,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接地连接可靠;开关、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相位正确。
民之安居,任重道远。分户验收促使我们在施工、管理各环节中,自始至终加强过程控制,切实提高逐户验收的一次成功率,使业主得到了一份书面质量承诺,使所购房子的质量变得相对透明,业主有了知情权,减少了投诉;矛盾、隐患得到有效化解,质量问题得到及时处理,让百姓舒舒心心住好房,开开心心做业主。
参考文献: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组织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一般由验收小组组长主持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如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所有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见表l一3、表1一4),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因此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因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主要技术资料和质量问题是归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掌握.所以规定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是符合实际的。
由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因此规定这些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的工程质量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施工单位首先要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勘察单位虽然亦是责任主体,但已经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以不参加)。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已预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的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进行验收。由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当其中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行检验。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亦应对建设单位负责。因此,分包单位对承建的项目进行检验时,总包单位应参加,检验合格后,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协调部门可以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单位),也可是各方认可的咨询单位。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_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
参考文献: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7篇
关键词:竣工验收 程序 备案
根据_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_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颁布执行一年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核验制改革为备案制,沿用多年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质量等级核定改为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得到确认。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现场工程师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施工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
1、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的本职工作
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8篇
1分户验收前准备工作质监程序
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我站接受建设单位申报的分户验收方案,具体审查内容:
(1)分户验收组织机构及实施流程。
(2)分户验收所需检测仪器和工具。
(3)分户验收内容、质量标准和检查数量。
(4)分户验收准备工作及验收户数、时间。
(5)分户验收过程及出现不合格情况的整改措施。
2分户验收过程质监程序
分户验收的组织形式
(1)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工作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2)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逐户逐间对住宅工程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其中分户验收中查出的不合格项的处理措施,复查记录应记录详细,并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表B)以及分户验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总表报我站备案。
(3)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墙)淋水等各项试验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应在蓄(淋)水期间做好检查验收记录和视频影像资料归入竣工资料中,并随时接受我站日常监督。
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最高位置的蓄水高度不低于2cm,蓄水时间不低于24小时;坡屋面淋水时间不应低于2小时,外窗(墙)淋水一个淋水层淋水时间不应低于1小时、对外窗(墙)淋水层的检查,每个工作日不应超过5个淋水层。
(4)在检查小组对分户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空间尺寸进行总数为不低于总户数的10%抽检,并且在实测前将抽查要求、抽查位置报审表报我站备案。
(5)分户验收合格通过后在每单位工程侧墙面需嵌入工程铭牌,尺寸为800×550mm;每户门后需张贴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及强弱电管线走向图。
由建设单位组织确定分户验收单位工程样板房并通知我站质监人员现场进行指导
在分户验收过程中,我站质监人员应不定期的进行现场监督抽查,对比现场分户验收是否按照验收方案及有关标准进行,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纠正。主要指导检查内容有以下几点。
(1)检查地面弹线与空间尺寸标识。
(2)检查门窗的安装标准、窗台泄水坡。
(3)检查楼地面、墙面及顶棚的空鼓、裂缝。
(4)检查公共部位的栏杆、踏步。
(5)检查屋面、外墙、外窗、卫生间、地下室、排水管渗漏。
(6)检查漏电开关试验和插座相位测试。
(7)检查分户验收合格证和强弱电管线走向图的张贴。
(8)检查分户验收资料归档。
3分户验收最终质监检查程序
(1)组织正式分户验收当天所有单位工程必须通电通水,有电梯的应处于运行状态。
(2)分户验收时,先听取建设单位组织人员到位情况,再分别听取各建设责任主体自评情况,到位质监人员分为现场监督抽查组和资料监督抽查组,现场监督抽查组抽查每单位工程不少于2户对分户验收结果进行质量监督,通过原位比对复查分户验收记录中的测量数据,对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检查,重点检查楼板和墙面表观裂缝、空鼓,屋面、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漏,窗的开启灵活性及安全性能等情况,通电后的漏电开关试验及插座相位测试、排水管防渗漏情况。资料监督抽查组随机抽查分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3)现场监督抽查结束后进行汇总讲评,具体内容为:到会人员情况和组织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资料和分户验收资料抽查情况,实体质量及分户验收抽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表态我站对该项目分户竣工验收是否同意各建设责任主体的验收意见。
4结语
分户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重要条件之一,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复核检查是切实保障分户验收工作在施工现场有效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我站制定落实分户验收质监程序也是基于此点出发,目的主要控制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任何危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工程,均不得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9篇
[关键字]: 强化 房屋 建筑工程质量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城市基建项目蓬勃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日益增多,商品房质量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这说明我们的社会在进步,老百姓的维权意识在逐步提高,当然也说明了工程质量确实有诸多问题,有待改进。
据统计,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① 房屋裂缝;
② 渗漏;
③ 抹灰层脱落;
④ 房间内几何尺寸和门窗几何尺寸。
下面,就在处理投诉过程中用户的一些疑点和对今后投诉工作的管理做一些思考和分析。
1商品房要经过怎样的验收程序后方能交付给用户
地产商自己对自己的商品房进行工程验收是否合理合法。这是遇到的用户问的频次较高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些开发商掩饰自身的违规交房行为的一种说法。这种说法是不严谨、不准确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③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④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⑤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从以上看出,房地产商自己对自己的商品房进行工程验收,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不是房地产商自己对自己验收,是房地产商组织相关责任方进行验收。
那么,既然是房地产商组织相关责任方进行验收,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如何监管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第四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实施监督。”首先,工程在竣工验收以前,监督人员会对工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以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时,监督人员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其改正,并对工程实体质量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责任方整改。
近年来,有很多用户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工程还没有进行竣工备案,开发商就交房了,这样是不是不合法?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很有必要讨论一下。刚才提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那么,什么程度才是验收合格呢,对此,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未做出明确的解释,使得在此方面有很多的理解和争议。在郑州市,按照常规的做法,工程组织竣工验收后,验收组和监督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部落实完毕,各方达成了综合的验收意见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上签章,建设单位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报送至监督部门并经监督部门接受后,工程才可交付使用。有个别开发商,给用户看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和给监督部门报送的所签署的时间不一致,甚至还没有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意见就已经签署了,用户若发现有这样的作假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2对于验收合格的工程,如何对待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
不少用户提出这样的疑问: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了,为什么还有质量问题?对于这样的质疑,笔者认为开发单位有责任也有义务向用户作出解释:工程评定为合格,并不表示工程就不能存在质量问题,国家的验收规范规定出现严重质量缺陷不能评定为合格,而一般质量缺陷点不超过总检查数量的20%时,可以验收通过。并且质量问题也不是固定在一个时期出现的,竣工验收时可能没有出现,但在使用中出现了。所以,对于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国家实施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保修义务。
用户发现质量问题,如果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应向开发商或物业反映,由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修。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用户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由政府部门协调解决。遇到用户反映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首先应该察看并进行初步判断,是否是质量问题,若是质量问题,应进一步判断是一般质量问题还是严重质量问题,若是严重质量问题,经处理后工程应该重新验收,若是一般质量问题,则应及时进行维修。有时候,处理问题的方式会对事态的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很多小的纠纷都是由处理问题的态度而引发成为影响恶劣的事件的。在处理质量投诉时,对于用户反映的问题,不管是多么外行,都不能去嘲笑人家,而是应该耐心的进行讲解和解释,尽量去打消用户的疑惑甚至是恐慌。
3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质量投诉问题
投诉率居高不下,笔者认为,是有很多的原因造成的,这不仅仅是郑州市的问题,全国各个城市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这也反映了我国的一些保障制度的社会评价制度还是不健全的,如何解决,笔者谈一下个人看法:
1)应建立工程质量保险体系。房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不像其他的商品,可以做到全面机械加工,而房屋是用人工建起来的,偏差较大,精确度达不到机械加工的精度,这也是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用户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可以保修,那在保修期以外呢?房子属于贵重的商品,一套房子的价格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如果质量保险体制建立起来,那无论什么时候出现质量问题都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目前,这种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日臻完善。
2)要建立开发企业的信用体制,对于不诚信的开发单位要媒体曝光,使用户可以擦亮眼睛,不去选择那些开发商开发的房子。目前来说,政府对开发单位的诚信体制建立还不完善,对不诚信的开发单位还缺乏有效的制约,只有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联动起来,才能起到较好的效果。
3)要全面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实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对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是一个比较有效的制度。该制度是指在工程主体分部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住宅工程每一户分别进行的逐户逐间的专门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分户验收合格证书的行为。这种制度可有效的约束参建方的行为,弥补按照国家验收规范进行的抽点验收可能钻的空子。
参考文献:
[1] 段春娇.浅议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1(06)
[2] 张晚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研究[J]. 商业文化(上半月). 2011(09)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10篇
关键字:节水工程 水库灌区 农田灌溉
浙江省“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县**水库灌区项目
竣工验收小组由**市水利局、**县水利局、财政局及项目法人、设计、质监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验收会议于****年**月** 日在**县**镇人民政府举行。验收小组听取了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审阅了有关报告和资料,实地检查了工程建设现场。在此基础上验收小组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本验收鉴定书。
一、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名称:浙江省“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县**水库灌区项目
位置:**县**镇**、**等15个行政村
项目法人:**县**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形象面貌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工程形象面貌
已经按照省水利厅、财政厅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全面完工。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003年末灌区人口**万人,耕地面积**万亩,其中水田**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亩。**水库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万亩,现有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成后可新增灌溉面积**万亩,改善灌溉面积*万亩,年节水***万立方米,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灌溉保证率达到90%。该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万元。
(三)设计和施工简要情况
本工程由**县**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公司设计,****有限公司、**市**水电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监理公司承担监理任务,**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质量监督。
工程于2004年**月**日开工,2005年*月**日完成主体工程。
二、验收的项目、范围和内容
**水库灌区节水工程的主要建设工程为水源、渠道、渠系建筑物、排水工程、管护设施等。
三、工程质量评定
验收小组同意**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浙江省“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县**水库灌区项目的质量评定意见,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四、对工程建设和运用管理的意见
1、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尽快配备生产管理人员,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灌区管理,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工程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渠道距离较长,应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
2、部分设施配套不足,应尽早完成配套。
六、结论
验收小组认为,**县**水库灌区节水工程自开工以来,在建设、设计、施工、质监等参建后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已全面完工。工程质量等级已评定,工程技术资料基本完整,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通过竣工验收。
七、浙江省“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县**水库灌区项目竣工验收小组成员签名表。
八、附件
1、**水库灌区节水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2、**水库灌区节水工程设计报告。
3、**水库灌区节水工程施工报告(**片、**片)。
4、**水库灌区节水工程建设工作报告。
5、**水库灌区节水工程质量管理报告。
6、**水库灌区节水工程监理报告。
浙江省“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11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验收
根据_的[2000] 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_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核验制改为备案制,沿用多年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质量等级核定,改为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得到确认。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现场工程师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施工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因此,很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1. 工程验收人员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每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丈量、验收。为工程决算提供第一手资料。作为一名合格的验收人员,验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徇私情,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合理公正的验收。要多用数据说话,能用尺子量的尽量用尺子丈量,尽量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
(2)验收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对所验工程要会用计算公式,做到合理计量,为臼后结算提供准确明了的计量依据。
(3)尽量多走验收少走签证。对于~ 些验收时看不到的地基、拆卸等隐蔽工程,只能通过签证结算。验收时通过采取一定的方式对所谓的隐蔽工程尽量通过现场验收获得数据,以便将来定额结算。
(4)验收员验收时要多走细查、不厌其烦。对于一些零星、琐碎的工程要多走细查、尽可能逐项查看,尽力做到丈量数据的准确性。对于不按图纸要求施工的工程,要责令施工方返工整改,符合要求后再予验收。
2. 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及协助建设单位的职责
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除此之外,在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也应该积极地配合工作,需要做的工作是: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助组织竣工验收;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 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之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具体到房屋建设,在工程竣工后应做到八点:
(1)办理雨污水管道接纳手续。
(2)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勘察机构进行项目的测绘,根据项目所在地规划局要求的出图比例出具项目竣工地形图;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竣工验收申请表,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资料,到项目所在地规划局规划管理科办理规划验收手续,规划管理科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3)建设工程绿化验收:根据规划要求的绿化率并按绿化施工图施工完成后,邀请项目所在地市政绿化管理处工作人员查看现场,确认绿化种植满足要求后出具单项专业验收证明。
(4)建设工程环卫验收:根据规划要求建设垃圾房后,邀请项目所在地市政绿化管理处工作人员查看现场,确认垃圾收集房建设满足要求后,出具单项专业验收证明。
(5)建设工程城管验收:邀请项目所在地城市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建筑垃圾清理情况及户外广告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确认合格后出具单项专业验收证明。
(6)建设消防验收:配合工程部及检测人员,现场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到项目所在地环保局窗口领取并填写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预验收卡,准备雨污水接纳申请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提供给环保局,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预验收卡。
(8)建设工程文档验收:办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至项目所在地文档中心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申请表,并准备以下资料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经文档中心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办理建设工程档案接受证明书,领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12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本办法所称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是指航道工程完工后、正式交付使用前,对航道工程质量、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航道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航道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第四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科学、规范。
第五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_负责全国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或者核准以及_批准的航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前款规定之外的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航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中列入国家高等级航道且总投资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航道工程,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征求_意见。设区的市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以外的航道工程竣工验收活动的监督管理。
以上负责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部门统称为竣工验收部门。
第六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
(一)国家和_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国家和_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四)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以及概算调整等文件;
(五)主要设备技术规格或者说明书;
(六)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文本。
第七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建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申请竣工验收的航道建设工程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工程效果和工程正常运行,投资额不能超过工程总概算的5%;
(二)各单位工程和项目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验合格;
(三)各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
(四)主要工艺设备或者设施调试以及联动测试均已完成,主要技术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五)航运枢纽工程阶段验收合格;
(六)需要实船适航检验的,已选用设计船型进行了实船适航检验,各项检验指标满足设计要求;
(七)工程试运行期满一年,运行情况正常;
(八)竣工档案资料齐全,通过有关专项验收;
(九)竣工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取得国家审计机构或者具有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十)工程运行管理部门已落实;
(十一)竣工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完成;
(十二)航运枢纽工程以及技术复杂的其他航道工程,已经竣工验收部门委托的有关单位初步验收合格。
第八条航道工程应当在工程试运行期满后一年内申请竣工验收。对不能按期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向竣工验收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
对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申请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部门应当予以通报或者警告。
第九条由_负责竣工验收的航道工程,项目单位应当向航道工程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位于长江干线的航道工程应当向长江航务管理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其中由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管辖的航道工程由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直接向_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航道工程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应当在初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_。
第十条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的航道工程,项目单位可以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也可以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的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接受委托的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航道工程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应当在初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部门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和时限完成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部门应当根据航道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相关部门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竣工验收工作。航运枢纽工程以及技术复杂的其他航道工程,应当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项目单位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行管理等单位应当参加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部门还可以邀请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通过并签署《航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项目单位负责提交竣工报告、工程试运行报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报告以及验收所需的其他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提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验意见,配合竣工验收工作。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提交各自的工作报告,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航道工程项目单位、质量监督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十五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内容是:
(一)检查工程的批准、核准、备案等文件是否齐全;
(二)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规模、标准、内容全部建成;
(三)检查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履约情况;
(五)检查工程交工验收情况;
(六)检查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工程效果;
(七)检查航运枢纽工程的阶段验收情况;
(八)检查工程试运行情况;
(九)检查专项验收情况;
(十)检查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审计情况;
(十一)对存在的问题和尾留工程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部门应当自《航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的航道工程,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验收资料报_备案。
第十七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项目单位应当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第十八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档案、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等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航道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竣工验收工作中、、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程竣工验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工程竣工验收中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举报。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和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等航道设施以及其他航道附属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二)阶段验收是指航运枢纽工程建设进入截流、水库蓄水、通航、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前进行的验收。
(三)工程试运行期是指航道主体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至竣工验收之前,检验工程效果和运行能力的阶段。工程试运行期自航道主体工程最后一个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十三条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航道工程,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另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违背_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国际、国界河流上从事航道工程竣工验收活动适用本办法,但我国缔结的政府间协议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协议执行。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13篇
【关键词】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流程;控制要点;
一、竣工验收所需必备的基本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7、公安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电梯检测机构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排定验收计划,组织各专项验收工作流程及步骤
1、消防验收
、电梯验收:本项验收是消防验收的一个必备条件,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电梯施工单位首先完成自检,同时要实现五方对讲功能和消防迫降功能等功能。然后由电梯施工单位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组织,报当地特种设备建设中心检验。
、消防检测(消检、电检):此项验收也是消防验收必要条件,由消防单位工程技术部门组织报审当地有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进行电检、消检,工程中用到的装修材料需做防火性能检测,取得相关合格检测报告。在整个消防检测过程中,建设单位要组织消防施工单位重点协助和配合消防检测单位。
在电梯验收、消防检测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完成相关规划指标,如永久道路、建筑外立面、主要出入口、围墙等,同时重要的节点工程要求施工完成,如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疏散照明系统、孔洞封堵等,并且要具备联动调试的条件,场地要平整坚固,室内和室外消火栓可以正常喷水,消防结合器完成等工作内容。
2. 档案预验收
、水箱验收、水质检测:本项验收为档案预验收的一个必备条件,由施工单位报当地卫生防疫站,先进行水质检测并拿到合格报告,等通水以后再做水箱、末端取样验收。
、环保检测:此项为档案预验收必要条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保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质量检验报告,检测时现场需具备封闭条件。
、节能验收:本项验收为档案预验收的一个必备条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按规定事项,逐项执行。报请有资质的节能检测机构主要对外墙、屋面保温材料、幕墙玻璃、空调通风设备设施、照明等进行逐项验收,获取节能检测报告。
完成环保检测、节能验收、水箱验收、水质检测是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同时,建设单位需组织总承包单位按照当地城建档案馆要求对其他工程资料进行统一整理,各分包单位按照总包的要求整理后报总包统一装订。监理单位也需完成相应的资料,最后由建设单位统一报市、区级城建档案馆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3. 规划验收
规划竣工测量:本项为规划验收的一个必要条件,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竣工测量和实物测量,测绘单位负责竣工测量并出具竣工测绘图纸。检测结果要注意与规划批复进行对比。
规划竣工测量完成、竣工图完成后连同其他相关资料交规划主管部门备案,然后预约规划验收。
4.人防验收
工程完工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并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及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相关资料。
、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对不符合验收的条件的,建设单位要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验收。
5.四方验收
、分户验收:本项是四方验收的一个前提条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依据《分户验收规定》逐项验收并确认资料,在入户防火门上进行公示。
进行分户验收并按要求公示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是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的预检。四方验收这个过程是对验收流程进行审核,对重点部位进行验收,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所以说四方验收是竣工验收的一个前提条件。
6.竣工验收
甲方组织以上工作全部完成后将资料交质监站备案,预约竣工验收时间,质量监督站在收到资料后,首先对各专业资料进行核查,资料核查无问题后进行现场验收。
三、主要工程专项验收控制要点
1. 消防验收控制要点
、 消防工程竣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容是否标准。
、 有关消防管道、设备、等实体质量及材料质量保证资料有无重大缺陷。
、 消防验收所需资料是否齐全
具体资料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竣工图;主要建筑材料、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各种有关功能和安全的试验记录;调试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
2. 节能验收控制要点
、节能工程竣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节能工程保温材料及其他材料、设备质量保证资料有无重大缺陷
、节能验收所需资料是否齐全
相关资料包括:《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现场实体检测报告》、《系统节能性检测报告》等。
3. 规划验收控制要点
、工程竣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规划验收所需资料是否齐全
相关资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竣工图》、《建筑面积实测报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等。
4. 人防工程验收控制要点
、人防工程竣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的相关规范标准、验收的相关内容是否规范和标准。
、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有无重大缺陷。
四、结束语:
通过以上对各专项验收的流程及控制要点的阐述,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整个验收过程中涉及到多个专业、多个政府部门,每一项验收都前后呼应,相辅相成,要保证每项验收都符合国家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才能通过最后的验收。所以,要想一次通过验收,在平时的施工过程中,就要严格要求并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为建设单位和使用者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参考文献:
[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
[2].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意见 第14篇
1、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的本职工作
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确认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资料完整有效;(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4)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5)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6)同意竣工验收。
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