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备案 第1篇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纳税人采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可在“套餐式”服务内一并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业务。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_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15 日内将
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8.纳税人未准确填报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将影响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等事项的办理。
9.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还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备案 第2篇
一、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稳步推进,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局、县物价局、县人民银行、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是:县委办、县府办负责对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的审核和下达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收费及票据清理、核算中心人员选调的监督检查工作和牵头做好银行账户的清理工作;县财政局牵头制定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落实核算中心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清理收费票据等工作;县人事劳动局牵头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选调工作;县物价局牵头做好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县人民银行配合做好银行账户的清理工作;县审计局协助做好清理票据、清理银行账户的'监督工作。
二、宣传发动,统一认识
会计集中核算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改革,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防止资金流失和挪用;有利于强化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有利于提高基层单位工作效率;有利于促进政府财务公开和廉政建设,也符合财政改革方向。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就是要按照“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原则,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社会团体的各项财务收支,包括预算内、预算外、上级拨入经费、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以及各种往来款项等,均纳入统一核算范围,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
2、核算中心在银行为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各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各单位原有账户一律取消,不再办理新的银行开户,各单位的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的拨入,支出、往来款的收付等由核算中心统一办理。
3、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不再设立会计岗位,仅保留一名出纳(报账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报销凭证的初审,报指定领导签批后,负责备用金额度内现金支付,向核算中心办理报销。核算中心经审核无误后,通知银行办理资金结算,并办理登记入账,编制会计报表。
4、建立备用金制度。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对现金需求的大小,确定单位备用金定额,建立备用金制度。
5、核算中心必须定期向单位通报经费报销和财务收支情况,各单位可以随时向核算中心查询任何有关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6、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后,单位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年度收入计划和支出预算仍由各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财政部门。单位理财机制不变,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审批及管理等仍由单位负责。单位仍是接受财务审计的主体,对各项收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管部门纳入核算中心后,对下属单位仍有财务管理职能,行业报表仍由各部门财务人员(报账员)负责汇总编报。
为确保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初召开全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全县会计集中核算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搞好清理,摸清底子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搞好清理、摸底是关键。清理收费票据,主要是摸清使用票据种类、使用范围和领购渠道等情况,对使用不合规的收费票据要予以收缴,并积极推行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工作。清理收费项目,主要是摸清收费文件、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保留、取消、归并、转为经营性收入、注销等性质进行分类。清理银行账户(包括基建账户、贷款专户、工会账户、职工技协账户、食堂账户、学会协会及职称评审机构账户等),主要是摸清银行账户数量、沉淀资金状况。清理、摸底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清理摸底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四、精心筹备,扎实工作
鉴于会计集中核算改革要求高、涉及面广,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会计核算中心机构设置。设立“x县会计核算中心”,为科(股)级全额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选调(招考)人员,暂定20名。会计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会计法》,热爱会计工作;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4年以上;持有《会计证》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身体健康,年龄男性在40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核算中心会计人员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现有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会计人员中考核选拔,不足部分再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的选调(招考)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12月份组织会计人员上岗培训。
3、会计核算中心结算银行,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各专业银行以公开竞争方式产生。并由县委办、县府办、县监察局等部门监督。
五、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财政资金“四统一”分步实施到位。第一步,可先将党政机关和参(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三统一”,即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行。第二步,结合我县的财政状况,待条件成熟后,实行分配统一标准。
为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分期分批地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备案 第3篇
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科长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帐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第八条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帐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
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
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帐凭证,无权勾对银行帐,无权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一条会计科和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银行帐的勾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节表交科长审阅;对于未达帐项必须及时到银行查询并向科长报告。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会计科可与结算部联合办理现金送存业务。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由科长登记备查簿并负责保存;到期前应向处长报告,需要转存的应及时办理转存。
第十四条科长要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帐款是否一致、对帐是否及时等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当日凭证当日复核,科长应按顺序号逐一复核当日记帐凭证;发现差错,及时通知记帐人员按规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再次复核更正后的凭证;复核后的凭证方可登记机内帐簿。输机人员和复核人员须在凭证上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对计算机上机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机房维护人员定期更换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由专人保存上机操作记录。
第十七条会计科和结算部工作人员应避免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资产。非财务处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会计科和结算部的柜台内。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财经大学财会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未经保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会计档案;如需查阅已归档的会计资料,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处。
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备案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公司法》、《会计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原则和宗旨是:规范管理、稳健高效、量入为出。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用最少的物化劳动及活劳动,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是处理本公司所有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应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设财务部,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会计人员和出纳,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第四条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五条财务部按规定设置账簿,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第六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第七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所有相关凭证、账册、报表、重要资料、档案、印章等。交接工作必须由财务经理监交。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八条流动资产的性质和范围: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及存货等。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办法,按_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现金。
第十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的管理。
对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要及时登记所发生的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每月终了进行核对,在确保相符的基础上,及时回收货款。使货款尽快转化为货币资金,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严格控制预付货款,一般情况下,必须货到付款,不准预付。要切实做到根据生产需要和资金情况确定采购批量。对其它应收款做到往来清晰并及时清收。
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
第十一条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包装物、低植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发出商品等。
存货的计价原则:采用实际成本法。
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等费用及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等。
自制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自制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费用和应分摊的间接制造费用,间接制造费用应以合理的标准分配给有关的成本对象。
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材料或半成品以及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及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做为实际成本,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市场价格计价入账。
领用、发出和结存的计价方法:公司所有材料的日常领用、发出均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材料成本。
11. 4清查、盘点及处理原则:存货至少应当每会计年度终了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期间可以进行不定期盘点,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及时核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与报废的存货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及时处理。
存货的期末计价:存货在期末时应按成本与可变现价值就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折旧:折旧的计提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是按固定资产的原值的0—5%确定。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管理权限: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的数量、原值、已提折旧、净值、规格型号、建置年月、设备状况、大修理记录等分别设账、卡进行管理,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和提出申请报废、停用、封存、改良、维修等手段,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无损。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增加必须按公司批准下达预算项目进行,不得擅自购置增加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报废,对固定资产必须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充分发挥其性能,不能只管用,不管修,更不能任意拆除报废,如确需报废,写出报废原因的报告书,报有关领导批准,办理报废转帐手续。
固定资产管理。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部门费用,根据实际,规定一次支出金额较小的中、小修,可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或预提。
固定资产清查,为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完整、达到账实相符,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清查。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期末计价。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就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第十八条无形资产是指公司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第十九条无形资产按照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做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用协议约定的金额作价。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手续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作为入帐价值。
自行开发并经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申请登记费等费用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所付单据的金额入帐,如果无法取得单据,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即重置成本计价入账。
第二十条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计价入账后,应从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残值。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就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无规定有效期限,公司合同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
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法律和合同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二十一条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计价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的计价与摊销: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银行借款利息、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能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收集,开始在生产经营当月起分三年摊销。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能增加租入固定资产的效用或延长使用寿命的改装、翻修、改建等支出,如果支出的数额较大,并受益期超过一年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支出费用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固定资产大修理费是指固定资产大修理所发生的支出,其摊销方法应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平均摊入成本费用。
第六章成本和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成本和费用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努力降低成本费用,不断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使公司保持成本领先地位。
第二十四条成本费用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原则,实行财务部、车间二级核算,执行公司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第二十五条产品成本核算,采用制造成本法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费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第二十六条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将应计入本月产品成本的各种要素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按照成本项目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出各种产品的成本。
对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半成品,按月初的'产品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算出该种完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七条成本的计算方法,采用品种法计算,摊入成本的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二十八条成本费用的汇集、分配和计算,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十九条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属的产品,因而在发生的当期应从当期的损益中扣除,期末无余额。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第七章销售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三十条销售收入是指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外购商品销售、包装物出租、以及提供非工业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第三十一条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且没有保留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第三十二条不同销售方式收入确认:
交款提货销售,指货款已经收到,发票帐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对方,无论产品是否发出,都作为收入的实现。
预收货款销售,以商品、产品发出或劳务提供是确认收入的实现。
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产品、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不管款项是否收到,确认收入的实现。
其他方式,以发出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已提供,将发票、帐单交给买方,并取得收入索取凭证时确认。
第三十三条利润的构成及其核算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营业外支出管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第三十五条利润总额的分配顺序:利润由公司财务按规定进行统一分配,按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A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B提取任意盈余公积。C其他按规定应分配和未分配的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告
第三十六条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七条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的报表种类及格式上报,月、季主要报表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报表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财务报告编制要求
公司财务根据登记完整,核实无误的帐簿记录编制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资料齐全,各种钩稽关系衔接。
报表及说明要报送及时,印章齐全,书写认真。
公司将财务报表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细抓好,不断提高报表质量,适应管理的要求,用以知道经营管理工作。
财务报告及财务报送时间。公司财务部于次月15日前报出财务报表。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备案 第5篇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 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
3. 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
5. 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6. 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7. 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帐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8. 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保险箱。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9. 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不设小金库。
10. 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11. 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2. 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在维护财务制度或财经纪律有成绩者、在财务管理理论有创见并促进学校财经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浪费有成绩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
13. 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惩处。
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备案 第6篇
纳税人应当自完成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报告之日起15日内,通过该功能模块将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等相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办理指引
完成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共需要三步:进入【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确认会计制度信息、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软件信息及会计报表情况-提交报告。
(一)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
2.通过应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的提示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二)进入该功能模块后,系统会根据纳税人有无历史备案信息自动判定是否为首次办理。
1.首次办理
系统自动带出部分预填信息,其中有效期起默认为税务登记时间(若会计报表报送期间选择季报则有效期起默认为税务登记时间当季首日)。纳税人进行确认,对预填不一致的进行修改。
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备案 第7篇
一、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落实中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切实加强乡镇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乡镇机关财务收支行为,管好用好各类财政资金,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建立精简、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府机构,将反腐纠风工作引向深入。
(二)基本原则
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
2、合理安排支出,有效调剂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3、精简人员、规范管理、简化程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原则;
4、正确处理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集中核算的原则;
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范围
(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目前财政管理体制状况,本次纳入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范围是财政全额供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乡镇政府机关、财政所、土管所、教育办公室、文化站、广播电视工作站、计生办、民政办、企业办、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技站、经管站、水管站、畜牧站、扶贫分社等单位。
(二)纳入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资金范围有四部分:一是财政拨款,包括行政经费、事业费及专项经费;二是专项拨款;三是预算外资金;四是其它收入等。
三、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运作方式
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监督和管理各单位纳入财政预算范围的各类资金,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办法
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会计核算与单位分离,统一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原单位一律取消会计岗位,撤销银行账户,其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和行政经费、事业经费、专款的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以及日常会计核算、监督、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和承担,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报账人员具体办理报账结算业务。
(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设置
1、会计核算中心采取向外敞开办公,地点设在各乡镇财政所。中心设主任一名,主管会计、稽核会计和记账会计各一人。
2、会计核算中心暂实行手工记账,条件许可的乡镇可进行计算机记账,逐步过渡到全面实行会计业务电算化。
3、现金、转账、汇兑业务统一由各乡(镇)信用合作社承担办理。
(三)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业务流程
1、资金流入:属于财政拨款,由财政所根据单位年度预算及其提出的拨款申请,按执行进度通知金库,将款项直接划拨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开户账内;属于专项拨款,由上级拨款单位将款项直接下拨各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账户;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它收入由执收单位直接缴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账户,再由会计核算中心上解乡镇财政专户或金库。
2、资金使用:单位正常的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其它费用等,按规定由单位审核批准后,直接到会计中心报账,托收无承付的水费、电费、邮电费等由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并征得单位同意后支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现行办法执行。
3、固定资产及物资核算管理:单位原有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心按明细入账;单位购置的材料等各项财产物资,会计核算中心根据有关原始单据记账,进行数量、金额控制;同时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及材料登记薄,并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保证账实相符,保证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四、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责
(一)单位职责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筹集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资金需要;根据预算和单位用款计划及资金结余情况,及时申请财政拨款;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规定审定、报送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其流失。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原单位的会计工作交由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承担后,资金筹措、分配和使用及固定资产管理等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单位负责人应维护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依法履行职责,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责
1、会计核算中心要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法规制度,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及时记录、计算和报告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2、会计核算中心每旬要为集中核算单位提供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表;每月终了3日内向单位提供月份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支出明细表等;每季终了5日内向单位提供季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等;每年终了10日内向单位提供年度决算,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报表说明书或财务情况说明书。除定期提供上述报表外,根据核算单位管理需要,会计核算中心还应适时向单位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3、会计核算中心要协助单位编好预算和做好财务分析、考核等管理工作,要依法监督单位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好单位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4、会计核算中心要对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树立服务观念,在日常工作中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处理好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与会计集中核算的关系,处理好与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关系。
五、会计人员的管理
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备案 第8篇
一、分公司资金拨款标准:
月销售规模为该季度预算销售月平均数,但不包括内销和退货销售。
资金拨付额为每季度核定一次。
资金拨付额中不包含会计报表上的累计亏损数和固定资产净值数。
分公司资金总占用额=资金拨付额+累计亏损+固定资产新开分公司、新开门店的资金规模根椐预算销售规模计算。
总部资金实际拨付额=资金拨付额+累计亏损+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资金
二、分公司资金拨款的审批:
季度销售预算指标经总裁审批,交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专员备案,在上述拨款标准内的资金调整,由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进行审批。
新开分公司、新开门店的预算销售规模经营销总监审批后,参照上一条规定执行。
超过标准和临时性增拨资金,经营销中心总监、财务中心总监审核,由总裁审批后拨款。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一)营销部门:
负责对分公司商品库存结构和商品周转率进行监控;负责对出样商品资金占用状况进行监控;负责对供应商帐期和信用额度的协调工作;负责对应收返利回收时间、应收时间进行监控;
(二)财务部门:
负责对分公司商品库存结构和商品周转率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对应收返利和费用按标准进行帐扣及催收工作;负责对应收销售款的.监控工作;负责对资金分布的状况进行统计、备案及分析工作。
(三)信息部门:
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相关部门对信息的需求;负责系统商品信息的正确,确保营销和财务部门的监控;(四)总经理:
作为分公司第一责任人,对资金合理分布负责;对分公司预算承担责任,确保各项预算的完成;负责各责能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奖罚规定:
分公司之间商品调拨未在30天内清帐的,对财务部经理处罚500元。
在总部规定的期限内,未将借款和超额资金归还总部的,每次处罚2000元。
其它相关规定参照财务内控制度执行。
本规定适用公司家电零售单位。
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备案 第9篇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增收节支,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佳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的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利用率,是学校财务、财产管理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国家法令,教育师职员工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发扬主主人翁态度,参与学校舯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校的财务、财产管理。
第三条学校财务、财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由园长审批,总务主任审核,财务人员办理收支业务。
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五条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通过调查研究、校内各部门先造预算,由园长财务根据收入预算情况平衡后,合理调配,作来正式预算。预算方案报总务后有计划地控制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计划、盲目开支。每年终结算。公布收支情况。
第六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预算内、外一切财务收支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和各种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对随意改变收支范围和标准的现象应予在抵制。
第八条报销手续要齐全,认真执行《实物清购单》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要做到账目清楚、帐务相符。学校后勤要建立固定资产账,低质易耗品账,并分门别类安排专人保管定期核对。
2.学校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各室财务要建立登记卡,学期初各室负责人与后勤签订保管责任书。学期末核查,如有损坏丢失,分清责任,照章赔偿。
3.财产专管员负责建立分管财产帐。新购买的财物要及时验收入帐。教职工领用、使用要登记、签名。每学期末,专管员要做好财产清算、催还维护、保管等工作,并把有关结果送后勤。
4.财产负责人和专管员要对学校财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属不能自修的,应及时填写维修单,由后勤安排人员修理。
外借学校财物,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到后勤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要归还。
5.学校分配到各科室的财物,不允许擅自调配或挪作他用。如需变动需报后勤调整。
6.购置学校财物,按实际需要数量书面向后勤提出购买申请。由后勤组长审核后送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组织购买。购买回来的物品必须由专管人验收入帐后才能投入使用。(凡购实物,无验收人签名不能报帐)
7.领用或借用人在使用各类仪器、设备过程中,必须确保无丢失、无损坏。否则酌情赔偿。
8.领用或借用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交回所用物品,管理员必须认真检查清点,并做好记录
报废、请购制度:
为规范校产管理,提高学校各项实施使用效率,杜绝资产损坏和流失现象的发生,
1.学校固定资产,要爱护和保管好,对不能维修且无法使用的财产、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允许,不得随意报损报废。
2.学校报损报废的固定资产需经过领导同意后,填写报废单,到资产管理中心备案。物资器材报废,需经专业部门鉴定。
3.对一次性报废数额超过1000元的需首先向资产中心申请,同意后,再填写报废单,最后做帐务处理。
4.对报废的财产应按规定处理,并且需有书面报告说明,回收的款项应上缴国库,不得私自挪用。
财产节资增效
调动全体教职工节资增效积极性,围绕“从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周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全园教职工参的良好的节约氛围。
加强日常性节能管理:
1.在节约用电方面:
要合理使用空调(定时开关)养成随手关灯习惯,杜绝“长明灯”的现象,降低用电设备耗电,长时间不用或下班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功能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2.在节约用水方面:
要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经常检查各班水龙头的使用情况,发现有漏水处应及时修理,避免水源的浪费和财产的维护。
3.在节约办公用品方面:
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降低纸张消耗,提倡双面用纸,注意信封、复印纸的再利用,提倡使用钢笔或可替换笔芯的水笔。
4.电脑房的MODEM每天有专人开、关,节约使用上网时间。
5.加强节能工作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各班节约用水、用电情况。
财产维修维护制度
为规范设备设施管理,提高幼儿园各项设施使用寿命,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并本着物尽其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特制定维修制度
1.加强设备设施检查,做到每周由园长、分管组长、后勤组长和教师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定期检查园内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教职员工在使用物品时,要爱护、爱惜,并能节约使用。如发现物品损坏应在确保物品设备不损坏的前提下先行解决,如无法处理则填写维修单由后勤组长安排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3.维修人员接到保修单后应在二天内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需要专业人员修理的,应报告园长后将物品送到修理店修理,并做到货比三家,尽力节约,及时解决,满足保教工作的需要。
维修人员和财产保管员应定期检查幼儿园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
4.电脑房的MODEM每天由专人开关(上午7:00—下午教师离园)节约使用上网时间。
5.各班老师、保育员要随手关灯、关电源,(尤其是班级幼儿外出活动、体锻、进卧室午睡时)。
财产物资出借制度
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本园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如下:
1.教职工个人借用园内常规教学用品,需办理借用手续,自行保管使用,期末归还。精,贵,稀国有资产校内部门间互相借用时,须提出充分的借用理由,经各部门责任人同意后,并做好借用记录。因私事不得借用学校国有资产。
2.学校国有资产借用校外时,必须经所在单位财产领导小组签字,并确定借出期限、出借收费标准,报校领导批准。逾期不还者,借出单位有权收取两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租金。大、精、贵、稀,等仪器设备不得外借。
3.任何单位和个人须往校外携带教学等各类器材物资均须到校物资办理携出证明,否则学校门卫及任一教职员工都有权予以扣留。若查出所携物资确系我校国有资产但未办理应有手续者,追回公物,追究经办人责任,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并罚处欲携出物资的原价之20%罚款.
4.因教学、科研或学校其它工作需要,校内间相互借用学校国有固定资产,不收使用费。
5.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备案 第10篇
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审批
1、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2、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事由清楚,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股长审核后交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
3、对先挂帐后结算,数额较大的或“定向”的开支,原则上经手的不结帐,结帐必须是两人以上。
4、会议费开支在元以上的必须先预算,再按程序审批。
5、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有关集中采购办法进行。
6、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1000元以内由使用部门出具报告或预算,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1000元以上,凭书面预算报告由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审定。
7、严禁本局干职工因私借支公款。因公务须借支公款的,要注明借款用途及归还日期,报经分管财务局长,还款时限原则上不得跨月。
二、内部监督制度
1、为加强对全局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本局成立经费内审小组。
2、经费内审小组每半年对全局的行政经费,进行一次审理。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经费管理制度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3、经费内审小组对审理结果要写出审理结论书,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局干部公开。
4、经费内审小组要加强对全局各项经费日常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财产管理制度
为有效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规范内部管理,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产登记
1、办公室负责全局财产物资购、领、用、存的登记,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办公室设立财产物资明细帐,发生的各项财产变动情况要及时、完整入帐,做到帐实
不错的相符,不得出现帐外财产。单位价值在元以上的财产应与会计的固定资产帐相符;低值易耗品要分大类,分领用部门进行登记;各种贵重物品应单独立帐管理。
二)财产购置
1、凡需添置办公用品或其他财产的,应由使用单位填写《财产购置申报单》,交办公室审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并按规定程序发放。
2、特殊情况,未经办公室统一购置的,购置部门须在发票上签明经办人、证明人、用途等情况,由办公室对所购财产进行验收、登记、造册并签字后,方能报局领导审批报销。
三)财产管理
1、办公用品等物资领发时,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损坏报废时要有原残件,否则由股室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
2、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财产物资的领发数量,规范领发程序,不多发,不滥发,不造成浪费。
3、各领用单位和个人对领用财产应节约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公物私用。
4、办公用品、设备需维修的,且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股室负责人报办公室检查后进行;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检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进行。
5、办公室和办公室要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一年组织一次全面清查,对贵重财产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帐实、帐帐相符。
6、个人使用的公物,如办公桌椅、电话机、文件柜等财产,使用人应爱惜保管,调离时应将所领物品移交办公室,财产关系未澄清、未移交清楚的,办公室不开出调令。
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备案 第11篇
(一)有关零用金之设置划分如下:
1、公司本部由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工地总务组负责设置零用金管理人员,尽可能由原有办理总务人员兼办,必要时再行研讨设置专人办理。
(二)零用金额暂定,工地每月经常保持5万元,将来视实际状况或减或增,再行研办。
(三)零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如需预备现金,应填具零用金借(还)款通知单,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即凭单支给现金。
2、零用金之暂支,不得超过1000元,特别事故者应由企业部经理核准。
3、零用金之借支,经手人应予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加盖经手人与主管之费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冲转借支,如超过一星期尚未办理冲转手续时得将该款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户,并于当月发薪时一次扣还。
(四)零用金保管及作业程序如下:
1、零用金之收支应设立零用金帐户,并编制收支日报送呈经理核阅。
2、零用金每星期应将收到之发票或收据,编制零用支出传票结报一次,送交财务部。
3、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出传票后,应于当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总额与周转。
4、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付传票,补足零用金后,如发现所附单据有疑问,可直接通知各部经手人办理补正手续,如经手人延搁不办得照有关规定办理。
5、零用金帐户应逐月清结。
(五)零用金应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据,存财务部,如有短少概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六)本细则经奉准后实施。
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备案 第12篇
一、完善企业财务制度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对于企业来说,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就必须要对其企业财务制度进行变革及完善,进而将其扩大至整个国民经济管理的范围中,并将企业的财会核算范围扩大到企业社会成本及效益中。具体来看,企业具有其社会价值,因此务必要对其社会责任进行履行,并维护整体的利益,如果在企业财会工作中仅对其资本收益进行重视,忽视了社会多数人的利益,必然使企业和社会格格不入,这不仅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对其长远的发展也非常不利。因此,充分认识到企业财会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是我们的一个重要任务。
二、当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财会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1)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竞争益发的激烈,而以此为背景,很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缺乏社会责任意识,这种思想上的问题使得财务会计人员往往会采取很多会计手段进行钻营,一味追求资本收益,使企业的`社会责任得不到有效的发挥。
(2)相关法律不健全。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财会制度方面,虽然当前也有一些相关的法规,但客观来看,这些法规中的内容往往比较的笼统,而且整体的可操作性比较差,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尚没有对不承担社会责任的处罚进行明确说明。(3)社会责任财会核算内容不明确。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比较笼统的话题,本身内容就并不是很明确。传统的财会制度多是以企业利润作为核心内容,而社会责任财会制度则主要是对企业社会成本以及收益进行计算和记录,进而对企业的社会贡献及损害进行反映,整体的出发点存在差异,因此核算的内容也必然不同。
(4)计量方法体系不健全。当前,企业社会责任财会计量问题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计量方法体系,这也是导致这一制度得不到有效实施的一个直接原因。
(5)社会责任财会报告多以非财快基础型。具体来看,当前企业社会责任财会报告的形式多属于文字型,也就是使用大量的文字进行描述,没有对具体的会计方法进行量化,使得整体会计专业信息比较少,不仅对于政府的宏观调控非常不利,也很难满足报告使用者的要求。
三、完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意见
(1)转变传统思想。对于企业财会制度来说,其实最根本的目的应该是促使企业对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行更好的履行,并对企业的行为进行规范,进而实现对资源的最佳配置,提升社会总体效益,使社会经济能够获得可持续的发展。因此,我们应摆脱传统财会观念的束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优势进行大力宣传,使企业意识到其履行社会责任财会制度不仅对于社会有益,对于其自身的发展也很有帮助,这样才能够使企业自发的对这一制度进行执行。
(2)对相关法律进行完善。对于我国目前来说,关于企业财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法律规定尚比较缺乏,使得很多企业并不会公开其社会责任信息。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务必要加强这方面的法律建设,强制性要求企业对这方面财会信息进行披露。
(3)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财会准则。具体来说,我们可以对当前企业财会准则的制订方法进行参照,进而成立相关的小组,吸收企业界、会计、财务以及一些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员对其进行讨论,对有效社会责任财会准则进行协调和补充,并对社会成本及收益的具体内容、财会报告形式等进行明确的规定,进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地控制监督体系、核算报告体系、预测计划体系、分析考核体系等,为这方面工作提供助力。
(4)构建社会责任财会核算体系。对于不同的行业来说,其社会责任的内容会有很大的差别,这对于其社会责任财会信息的比较很不利,不过对于统一行业不同企业来说,其社会责任往往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采取这一措施是完全可行的。具体的工作中,我们要确保计量单位以及计量方法的灵活性,使其实现多元化。
(5)提升财会人员综合素质。企业在履行其社会责任财会制度的时候,对于企业财会人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来看,在新的背景下,财会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方面的知识,还要熟悉政治学、伦理学以及社会学等多个方面知识,因此我们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使其综合素质得到有效地提升。
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财会制度必然会越来越完善。本文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虽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还希望各位同行能够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共同促进社会责任财务制度的可行性及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