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流程 第1篇
通常情况下,我们将董事会会议议程划分为五大步骤,分别是:会议准备阶段,会议通告发出,会前仔细检查,相关议题进行审议以及最终做出决策,
最后是启动新一轮的工作周期。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现有董事任期已经到期而未能及时进行选举替换,或者董事在任期中提出辞呈导致董事会成员数量不足法定人数时,在新一批董事完成选举并正式上任之前,原有的董事仍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长担任会议召集人并承担会议主持责任。如遇特殊情况,即董事长无法履行职务的情形时,顺序将依次转移至副董事长予以担负。然而,若副董事长同样陷入无法履行职责的困境之中,那么便需要超过半数的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出一名董事来担任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角色。为了保证会议能够顺利进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上述程序和要求。
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流程 第2篇
(一)会前第一项:会议筹备
1、征集议案
2、确定会议议程
(1)标题
(2)会议时间
(3)会议地点
(4)主持人
(5)审议内容
3、准备会议文件
(1)总经理工作报告(本年度工作汇报/下年度经营计划)
(2)本年度财务决算
(3)下年度财务预算
(4)准备的议题或报告
(二 )、会前第二项:会议通知
1、短信告知
2、文件通知
3、会前提示
(三)、 会前第三项: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资料装袋发放
3、清点参会人数(签到表)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会议签字事项
(四)、 会中:审议及决议
1、主持人
2、审议事项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书面意见收集及签字
5、决议及签字
(1)企业名称
(2)开会时间
(3)开会地点
(4)参加人员:
(5)决议事项或内容:现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决定… 。即时生效。上述决议经下列董事签名作实。
(6)签名顺序: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6、纪要及签字7、发放征集议案表格
(五) 会后:开启新的循环
1、补正资料
2、发文
3、报备及披露
4、归档
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流程 第3篇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决策流程跟股东会的决策流程是大同小异的,总的来说,在开董事会之前必须要提前通知各位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也可以弃权不出席董事会,但必须要有一半以上董事会成员出席才能开董事会。
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流程 第4篇
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会商议相关工作或董事会仅以传阅方式形成书面决议的情况。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与股东会会议的分类相类似,董事会会议也可以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或普通会议和特别会议两种。董事会定期会议是指由法律和公司章程确定的每年度定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至于每一年度召开几次,由公司章程在法律确定的限度内自定。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公司法》未作具体限制,由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临时会议是指在两次定期会议之间于必要时召开的、不定期的董事会会议。我国《公司法》规定,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对于上市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或例会,因为公司必须发布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每年平均召开4次以上会议,今后召开会议的次数还应当增多。
董事会是公司中极为重要的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公司内部领导层应当十分注意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应当通知的事项、需要准备的材料等,以免出现召开董事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从而影响公司的发展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