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实用16篇)

时间:2025-06-20 03:07:30 admin 今日美文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1篇

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讲话

_***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11月30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位于**省西北部,面积万平方公里,人口468万,辖20个县区,其中3县45个行政村与北京相邻,接壤线长达公里,是首都的北大门,我市的稳定直接影响首都的安宁。近年来,我们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采取“律所+专家+管理”稳评模式,有效将矛盾隐患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初始。以来,共评估了包括国家发改委立项的京张城际高铁等重大事项73项,调处化解矛盾隐患214件,保证了决策和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全市和首都的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的做法是:

一、建立三支队伍,夯实评估基础

目前,全市形成了职能部门、律师、专家三支队伍相互结合、互为依托的评估化解队伍。

(一)健全领导机构和“一办两组”运行机制

203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评估责任主体、组织机构、评估内容和评估程序,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点工程立项审批和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条件。全市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两组”。“一办”,即:市稳评办,设在市维稳办,主要承担指导、协调、督办、审查全市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风险评估等6项职能。“两组”,即:重大决策评估组和重点工程项目评审组。重大决策评估组设在市政府研究室,主要承担对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重大决策、改革举措进行前期评估等6项职责;重点工程项目评审组设在市发改委,主要承担重点工程项目稳评的指导、协调、督办、审查等6项职责。

(二)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

为增强稳评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我市组建了市直100人、县(区)400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涉及土地、交通、环保、住建、规划、劳动、政法、信访等25个部门。根据重大事项的'稳评需要,由稳评办抽取相关专家,按照《重点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现了社会、技术、法律层面的综合评估,有效评估化解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确定律师事务所承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为确保稳评工作客观公正、专业高效,经市稳评办考察确定了市直10个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受评估责任主体委托,从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评估责任主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评估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规定双方权责,并报稳评办备案。

二、试行三结合模式,提升评估质量

我市在稳评工作中,积极探索,试行了三结合稳评模式。

(一)律所与专家相结合

近年来,***市组织百名稳评专家、百名律师,探索试行了“律所+专家+管理”的稳评模式。受托律师事务所经实地调查,提出稳评调查报告和风险分析报告,报稳评办审查;稳评办指派相关专家,同律师组成评估小组,对律所报告进行评估,对于评估为高、中风险等级的,提出化解意见或方案,由律所协助评估责任主体进行化解,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二)行政和市场相结合

律所与评估责任主体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签订委托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稳评工作。“一办两组”作为稳评的组织管理机构,既组织和管理专家队伍,又审查、指导、督办律所和评估责任主体的工作,还承担着审查律所提交的评估报告职责。

(三)评估和化解相结合

对于评估出高、中等级的风险事项,评估小组依法、依规提出化解意见或方案,并协助评估责任主体进行化解,确保重大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初始。

三、探索三项机制,提高评估实效

工作中,我们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效性。

(一)二审终审机制

为提高稳评工作质量,防止流于形式,按照稳评工作流程,稳评办对律师事务所提交的稳评报告,进行程序性审查,提出初审意见;重点工程项目评审组在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对稳评报告进行实体性审查,出具稳评终审意见,交发改部门立项。

(二)风险预警机制

对通过评估已经实施的重大事项,明确属地领导牵头负责,将矛盾排查调处、情报信息会商研判、督查督办贯穿始终,对发现的矛盾隐患,提前预警,由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时化解。

(三)考核问责机制

我市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综治维稳目标考评体系,作为部门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应评不评、不按评估意见作出决策,造成重大失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严格责任倒查。

以上是我市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的几点做法,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2篇

(一)制定评估方案

评估方案应由评估主体制定,由评估主体单位自行评估的,方案应包括项目的评估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项目基本概况、涉及利益面、评估各阶段的计划进度、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及完成时限等内容。委托第三方参与评估的,除应明确上述内容外,还应明确评估主体和第三方的权利义务、职责责任。

(二)项目公示

项目实施前,评估主体应在项目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及人口集中地区进行项目实施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名称及性质、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必要性、项目规划及占地、拟建规模及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进度、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方案、意见投诉联系部门、联系人及等。公示期为20天。

(三)风险因素调查、问卷调查、初步评估论证

在项目公示期间,评估主体应进行项目实施前、实施过程和实施后的各个风险因素调查,给每一户征地拆迁安置户或有关利益方发放项目实施问卷调查表,并后收集汇总调查情况,对风险情况和风险等级进行初步评估论证,作为评估报告编制的依据。

(四)座谈、听证会

对于群众反映激烈、风险较大的项目,评估主体应邀请有关部门及单位、涉及利益方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采取制定相应对策;如有需要,评估主体可组织召开群众听证会,邀请不少于涉及拆迁户或利益方总户数30%群众代表参加(户数太多时,也可以由群众自行推选不少于30名群众代表参加)。对群众提出的质疑、意见和建议进行答复,并认真吸收整改,直到群众满意。

(五)稳评报告编制

适用简易程序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中设立独立篇章,不再编制专门的稳评报告及召开座谈会。

适用一般程序的项目:由县区发改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应委托具有丙级以上并经县区发改局、维稳办审核备案的中介机构编制;由市发改委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应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并经市发改委、市维稳办审核备案的中介机构编制;转报省级、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甲级资质并经市发改委、市维稳办认定备案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稳评报告须围绕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科学、客观、全面、如实的反映项目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提出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3篇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的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4篇

今年以来,我市维稳办在省委、省政府和上级维稳条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省委、省政府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后,我市迅速贯彻落实,6月9日,我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商量研究我市稳评工作意见。为切实加强稳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设在市委办,负责本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市委办、市府办专门批转下发了《苏州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工业园区也分别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对开展稳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实质性启动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针对我市当前实际,各区(市)、工业园区分别确定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试点项目。截至目前,我市共确定64个稳评工作试点项目,其中,张家港市6个,太仓市6个,昆山市13个,吴中区15个,金闾区6个,相城区6个,沧浪区6个,工业园区6个。按照“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明确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提出建议单位、重大项目的报建实施单位,重大事项的提出实施单位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和具体实施对重大决策、项目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市政府决定的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由市政府直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的所在区(市)参与配合评估工作。各区(市)、各有关职能部门也成立了以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门班子,并明确专人负责,切实保障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根据《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成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考核范围,明确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存在重大涉稳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将根据情况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或“一票否决”;同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文明创建考评体系和机关作风考评建设体系,按照分类考核、逐项记分的办法,对各单位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切实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对应当纳入评估范围而不实施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失误,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等重大不稳定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区(市)及有关部门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制。目前我市已完成了个重点项目的稳定风险评估及其报告,其余个项目的评估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报告正在整理之中。

二、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当前,我市进入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转型的历史阶段,也是社会利益调整、矛盾纠纷多发的特殊阶段。市委、市政府领导认识到,如果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忽视社会稳定工作,很可能会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建设进程。因此,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引导各(区)市、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领导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切实落实第一责任。在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的前提下,我们紧紧围绕“排查-化解-防范”三个“环节”,狠抓矛盾纠纷“始发关口、调解入口和化解出口”三个“关口”,以三个“进一步”不断加大了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力度,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目前,我市出现了矛盾纠纷总量下降、异常信访数量下降、调处化解率提升“两降一升”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未出现进京到沪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未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有影响的不稳定事件,社会矛盾纠纷基本在可控范围之内。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我们在纵向上延伸、横向上扩展,积极构筑纵横交错、联运联调的大调解工作网络。纵向上,健全了市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组织,构筑了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最近,我市拟将信访信息员扩建到组,把村民小组长和信访信息员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发现和调解纠纷基层力量。横向上,以部门为单位,积极推进部门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目前,政法各部门全部建立了相应的人民调解室,并扩建到各人民法庭和派出所,卫生、人社、住建等单位已经建立了化解医患纠纷、劳资纠纷和建筑领域矛盾纠纷的行业专门人民调解室,并在全市百人以上企业中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0%以上。

二是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的防范和排查工作。我市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源头防范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市总工会等部门还制定了《劳动关系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建立了公共劳动关系双向互通预警预报机制,积极防范劳资矛盾。这些措施,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发生的数量。在加强防范的同时,狠抓排查不放松,坚持开展市每月排查制度,认真分析矛盾成因、落实调处责任、力争从早在小化解矛盾。市委政法委组织_、司法局等单位对各(区)市存在的矛盾纠纷及调处化解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农民拆迁小区综治维稳组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分析出了征地拆迁及安置补偿、涉土问题、劳资纠纷、环境污染以及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多个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和热点问题,全面了解掌握了全市综治信访及矛盾化解等维稳组织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拟定了针对性的措施,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做了报告。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力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切实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加强调处化解,即:诉求合理的要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要思想疏导到位;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置到位;生活困难的要帮扶救助到位。对突出信访问题和疑难复杂问题,组织开展了集中排查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等活动,按照“一人一案”、“一案一策”的要求,确定责任部门和包案领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制”,进行专项化解,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今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矛盾纠纷化解任务依然艰巨。全市的热点问题仍然较多,矛盾纠纷总量仍在高位徘徊;新的矛盾不时出现,少数信访群体活动频繁,有组织的串联、跨地区聚会活动日益突出;个别历史遗留问题因解决事权不在地方,疏导、化解难度较大;土地、山林、矿产等资源引发的不稳定事件时有发生;个别信访人越级上访频繁,包保稳控工作难度大;部分人用现行政策反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问题化解难度大,非正常上访频繁;停尸闹访增多,并向媒体反映,向政法部门施压。二是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还有待加强,制约着政法工作的持续开展。三是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时有发生,道路交通、煤矿山和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依然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还有待提高。在今后工作中,我市政法部门将把学习传达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及时组织政法机关的领导班子和干警学习领会,促使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题、主线、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五中全会精神上来。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主动适应我市发展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多的投入,全力推动我市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5篇

改建过程中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在执行改建决策、实施集中改建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生命、财产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综上分析,xx棚户区改建将对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有可能会引起群众的投诉和信访等方面的问题,为此xx制定应急预案用于应对改建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1、群众投诉情况的应对

针对改建过程中群众对施工进行投诉的情况,xx将成立投诉处理工作小组,该小组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为组长,各分场信访干部为成员的工作组。该小组负责在收悉群众投诉后,第一时间上门与群众进行思想沟通,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让群众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决策。

2、群众上访情况的应对

针对改建过程中群众对改建项目进行投诉的情况,xx将成立信访稳定工作组,该小组由分管维稳工作副场长为组长,各分场综治干部为成员。该小组职责:一是每天排查和收集群众的思想动态及信访信息,如有上访发生,小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劝返工作,并根据上访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合理合法的解答;二是对其中被人唆使、被人误导而赴各级上访、缠访的群众,一经发现,立即根据《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三是涉及由于群众不清楚棚户区改建政策,对现有安置方法不满而出现的上访情况,xx将由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对其进行引导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3、对改建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的应对

改建过程中,xx将安排新村办负责同志每天到改建现场进行实地监控,确保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防止涉稳问题的发生。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6篇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办发〔20XX〕1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完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程序和行为,科学评估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的社会风险,充分考虑社会各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政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保障改善民生与群众期望要求同步,着力构建幸福株洲。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总原则,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方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支持、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和尺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评估预测,把握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结合点,准确判断,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

(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增强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注意听取弱势群体的诉求表达,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凡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有关政策的起草部门、有关工作的实施部门以及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时由局党组决定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是评价重大事项是否可行的责任主体,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决定,并对此负责。局办公室和信访办负责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审查监督,并向局党组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点领域

(一)重大决策或政策调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的重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的重大调整;军队退役人员转业安置政策、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重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等。

(二)重大工作事项。国家、省里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项;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事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社会保险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内涵的变化;公务员招考等人事考试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评审和职称评审工作;军转干部的安置分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评估奖励的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维护事项等。

(三)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和关停并转中的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相关改革程序、人员分流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等。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所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应从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会有其他诱发不稳定事件的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评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开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顾及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评估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当地财政和群众负担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是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等。

(四)评估安全性。主要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的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控,是否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措施

(一)评估基本程序。在决策作出、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实施之前,都要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般由责任主体确定,也可由局党组指定或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3、分析评估风险。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其它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方式等作出评估预测。

4、确定风险等级。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A级;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B级;部分群众意见虽有分歧,但仅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C级。在形成评估报告前,由责任主体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经局领导审核后报市维稳办。市维稳办根据调查、分析情况,核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并出据书面意见。

5、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市维稳办核定的风险等级,由承办部门就评估事项、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应对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评估结论采用。对评为A级风险的,不得实施。对评为B级风险的,暂缓实施。或者承办部门汇同维稳部门制定风险应对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制定化解矛盾方案后方可实施。对评为C级风险的,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预案,针对性做好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后,可以组织实施。

(二)落实维稳责任措施。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责任主体部门要认真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待化解矛盾、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坚决终止实施;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做好后续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光耀任组长,副局长刘遂弦、刘泽贵、贺湘原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遂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如海为副主任,其他局属各科室、二级处综合科长为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作为研判工作举措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

(二)严格考核追责。从20XX年起,各科室、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强化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严格实行维稳工作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按株办〔20XX〕35号的有关规定,查清事件经过、原因、损失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单位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相互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邀请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7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的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的社会稳定,为____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及维护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县范围内被国家、省、市、县确定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在建、拟建工程。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维护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所在乡镇和负责该工程管理的县级部门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实效的原则,从以下九个方面所涉及内容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1、资金(含专项资金)的组织和使用。主要测评:

(1)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

(2)所需资金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足额到位;

(3)资金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用;

2、农村征地补偿及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

(1)征地是否报批;

(2)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征地应安置人员的安置办法是否可行;

(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征地补偿安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是否准备充足;

(6)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单位及人员是否明确;

(7)征地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

3、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主要测评:

(1)中央、省、县有关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的政策能否切实的贯彻落实;

(2)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能否落实到位;

(3)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能否应保尽保;

(4)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方案和帮助、指导其实现再就业的措施能否落到实处;

4、移(农)民搬迁安置及其生产、生活。主要测评:

(1)安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2)过渡期生活费能否按期如数兑现;

(3)后期扶持措施能否跟上;

(4)安置规划是否已制定、报批;

(5)安置点能否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6)被安置群众对安置点的意见等。

5、城县建设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

(1)拆迁计划是否符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是否按规定审批;

(2)拆迁安置方案是否与城县规划方案相衔接和协调;

(3)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是否切实维护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群众对拆迁安置方案是否满意;

(5)拆迁准备金是否充足并作专项存储,过度方案能否落实;

(6)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

(7)在处理拆迁日常事务中能否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程序不违法;

6、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主要测评:

(1)建设期和建成后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

(2)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分析。

7、生态环境。主要测评:

(1)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是否按规定通过上级审批;

(2)对地形、地貌有无较大破坏;

(3)“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能否得到妥善的处理;

(4)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环境评估报告的意见等。

8、工程管理。主要测评:在坚持“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落实“六项管理”(审批或批准管理、设计管理、概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中,尤其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劳务管理方面,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9、其他。主要测评:除前8个方面以外,还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实情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每个工程的基本情况。方法上可采取风险评估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业主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请专家、业主、相关党政领导和部分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意见;走访、调查、进行民意测评等方式,为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认真开展维护稳定风险评估

主要从前述风险评估九个方面,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逐项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第三步:针对每个工程经风险评估后存在较大涉稳隐患的,要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高效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

2、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

3、奖惩措施;

第四步:编制和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每个重大工程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1、该工程的基本情况;

2、风险预测评估情况;

3、化解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方案;

4、预防和处置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9篇

经过评估认证,评估工作小组认为棚户区绝大部分居民都非常同意拆除老棚户区,对改建新村也很赞成,现仅有极少数居民对拆迁工作的态度不明朗。经研判,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居民对拆迁补偿标准不满意,可能会遇到阻扰、非正常上访等过激形式不搬,干扰棚户区拆迁,为此场制定相关优惠措施,辅助其顺利搬迁;二是新村建设中附近的部分居民可能对改建工程进行投诉、阻扰,针对此问题将组织专门人员逐一上门进行政策解释,打消居民心中顾虑。总之,困难总是有的,但改变xx棚户区的面貌,还居民一个卫生、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重要。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这此问题一定能得到妥善解决。全场也一定会做好相关维稳工作,密切关注辖区居民的思想动态,尽量不发生、少发生影响和谐稳定的事件。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10篇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沐川县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一年来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的日常事务。针对涉及林业重点项目、林权林地纠纷、森林资源开发、森林火灾和大面积森林病虫害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相关股室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遇有苗头,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不发生一起越级上访、社会不稳定事件。一是组织学习指导。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有关《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开展重大决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干部职工工作责任感。二是落实工作责任。针对各股室涉及的社会风险,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社会稳定工作局面。三是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涉及的股室责任人,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社会安全不稳定因素的,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奖惩。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抓预防。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林业重点项目、林权林地纠纷、森林资源开发、森林火灾和大面积森林病虫害等方面的预测预警预报,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增强工作的超前性、系统性、预见性和科学性。二是抓排查。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和信息调研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林业重点项目、森权林地纠纷、森林资源开发、森林火灾和大面积森林病虫害等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开展了摸底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做到家底清、情况明。三是抓调处,建立健全矛盾化解联动机制。成立处置重大信访和突发事件联席会议,不定期研究稳定工作。今年以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余起,无一例演变为重大群体性事件,把矛盾被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四是抓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稳定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落实稳定工作“定任务、定分管领导、定直接责任人”的“三定”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严格奖惩

局党委成立了监督小组,定期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涉及的股室责任人,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社会安全不稳定因素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严格奖惩。

沐川县林业局

20XX年11月5日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11篇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办发〔20__〕14号)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完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程序和行为,科学评估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的社会风险,充分考虑社会各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政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保障改善民生与群众期望要求同步,着力构建幸福株洲。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总原则,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方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支持、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和尺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评估预测,把握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结合点,准确判断,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

(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增强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注意听取弱势群体的诉求表达,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凡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有关政策的起草部门、有关工作的实施部门以及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时由局党组决定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是评价重大事项是否可行的责任主体,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决定,并对此负责。并向局党组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点领域

(一)重大决策或政策调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的重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的重大调整;军队退役人员转业安置政策、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重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等。

(二)重大工作事项。国家、省里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项;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事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社会保险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内涵的变化;公务员招考等人事考试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评审和职称评审工作;军转干部的安置分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评估奖励的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维护事项等。

(三)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和关停并转中的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相关改革程序、人员分流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等。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所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应从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会有其他诱发不稳定事件的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评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开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评估合理性。是否顾及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评估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当地财政和群众负担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是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等。

(四)评估安全性。主要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的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控,是否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措施

(一)评估基本程序。在决策作出、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实施之前,都要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般由责任主体确定,也可由局党组指定或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3、分析评估风险。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其它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方式等作出评估预测。

4、确定风险等级。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A级;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B级;部分群众意见虽有分歧,但仅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C级。在形成评估报告前,由责任主体提出风险评估建议、分析情况,核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并出据书面意见。

5、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由承办部门就评估事项、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应对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评估结论采用。对评为A级风险的,不得实施。对评为B级风险的,暂缓实施。明确责任,制定化解矛盾方案后方可实施。对评为C级风险的,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预案,针对性做好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后,可以组织实施。

(二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责任主体部门要认真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待化解矛盾、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坚决终止实施;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做好后续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光耀任组长,副局长刘遂弦、刘泽贵、贺湘原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遂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如海为副主任,其他局属各科室、二级处综合科长为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作为研判工作举措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

(二)严格考核追责。从20__年起,各科室、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强化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办公室、监察室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按株办〔20__〕35号的有关规定,查清事件经过、原因、损失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单位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相互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邀请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12篇

1、组建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xxx(xx场长)

副组长:xxx(xx副场长)

xxx(xx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xxx(xx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xxx(xx林业分场场长)

xxx(xx畜牧分场场长)

xxx(xx试验分场场长)

xxx(xx托管中心主任)

xxx(xx干部)

2、组织开展评估认证

为了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入户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同时向有关法律单位和个人咨询,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月8日上午9点,7在xx大会议室召开了“xx棚户区改建新村听证会”,评估组全体成员和24户拆迁户参加了听证会。会上指出:

一是由xx副场长xxx将棚户区的现状,新村改建方案的由来向大家进行了告知,并将改建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了解释,与会全体人员都表示同意;

二是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xxx将棚户区改建存在的涉稳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三是由xx场长xxx发表了重要讲话,意思大致是拆除棚户区将其改建为xx新村是xx党委会议多次研究决定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全场农工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是一项切实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是符合xx实际和民意的,既有利于改善农工居住生活环境,又能改变现有的危房状况,同时为县政府征用xx土地作为工业园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举三得,此项工作一定会让xx的群众满意。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13篇

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蒲洼乡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社会稳定风险,蒲洼乡党委政府在做重大决策前,认真研判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以来,蒲洼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决策放在首要位置,历年没有发生因政府决策失误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一、加强组织保障,维护大局稳定

(一)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蒲洼乡党委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并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以党委书记王学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陈慧明、党委副书记陈锋岩任副组长及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刘文利任办公室主任。

推动蒲洼乡全面落实风险评估的各项措施,研究协调解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涉及到的重大问题。并组织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专题研究部署。

(二)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责任体系。蒲洼乡认真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各部门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的责任,层层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各村及各企事业单位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乡形成了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确保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落实。

二、加快机制推进,促进经济发展

(一)立足全局,筛选评估重点。今年是蒲洼乡发展的关键之年,经济发展将驶入快车道,多项工程项目将陆续开工建设,各类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蒲洼乡政府领导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站在服务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认真组织,充分论证,以“点”上评估工作的推进,带动“面”上工作的整体好转。

(二)争取主动,把握评估时机。为充分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积极作用,蒲洼乡将评估工作置于决策酝酿前期,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完成评估报告,提出可行性方案,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三)注重长远,加强过程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决策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建设进度的加快、政策影响面的扩大,矛盾纠纷将会花样翻新,不稳定因素将会层出不穷,前期认定的风险评估结果将会不合时宜。为此,在注重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前提下,着力加强过程管理,全程跟踪服务,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控制、事后有总结,保证了蒲洼乡的稳定发展环境。

三、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执政能力

(一)规范决策程序,提高执行力。按照上级部门规定要求,蒲洼乡党委政府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在重大事项出台或实施前,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论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将民情民意融入政府决策,集中民智,凝聚民心,()提高政策执行力。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以来,共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入户走访等形式,搜集群众意见建议,为蒲洼乡党委政府决策夯实了群众基础。

(二)保障群众权益,提高公信力。面对人民群众在物质、精神领域和民主法治等方面的新要求,树立群众工作理念,以人为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表达诉求。

(三)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整体合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扎实履职,紧密配合。实际工作中,蒲洼乡党委政府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列入全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对因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通报批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社会稳定风险化解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蒲洼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目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二是个别部门没有真正转变认识和理念,风险评估流于形式。下一步蒲洼乡将进一步细化、规范责任分工、健全机制机构,真正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落到实处,不断促进评估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14篇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成立工作组

根据项目要求组建工作小组,包括技术人员、专家及其他人员。

(2)收集项目相关资料

收集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政策及建设项目前期审批相关文件资料。

(3)了解、分析项目相关文案资料

工作小组对收集的项目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分析、初步掌握项目基本情况。

(4)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

根据项目情况征询项目所在地的县区镇政府、村委会及周边村社村民的意见,对项目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及项目所在区镇、村社等进行调查。

(5)汇总分析各方意见,进行风险识别

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识别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6)判定风险等级

采取定性定量发方法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进行评定,确定单因素风险等级及项目整体风险等级。

(7)研究制定风险化解措施

按照国家、当地政策要求及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提出风险化解措施。

(8)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根据收集的资料及社会调查结果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15篇

第三条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独立篇章。

第六条 _有关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文件中,应当包含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 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八条 评估主体作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_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和核报;存在低风险但有可靠防控措施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审批、核准或者核报_审批、核准,并应在批复文件中对有关方面提出切实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的要求。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16篇

XX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市的要求,为全面落实我市《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市委市的要求,我局及社会稳定安全工作形势,对20xx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委、市要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稳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执法大队综合科,具体负责社会风险稳定工作的日常事务。要求负责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科室、所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遇有苗头,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不发生一起集体、社会不稳定事件。进一步落实了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是签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局同各科室、所签定《社会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做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社会稳定工作局面。二是对社会稳定工作后进科室、所实行“重点管理”和“黄牌警告”。根据各科室全年工作考核结果,对考核评比中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科室、所实行了社会稳定工作“重点管理”,对排在最后第二位的科室实行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黄牌警告”,严肃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基本方针,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一是实行每月排查报表工作机制。各科室、所每月五日前向办报送社会安全稳定矛盾问题排查月报表。将发生在本部门的社会安全稳定问题通过报表形式集中上报综合科,通过综合科整理后集中将全市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上报局委会,使局领导里能够及时掌握全市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情况。二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按照省、市维稳办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通过排查活动将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交办到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工作效果较好。三是制定了处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急预案。为了及时妥善处置好市域内群体性社会安全稳定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全市内各类突发性、群体性问题制定了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方法和步骤。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我市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科室、所负责人对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市委、市多次强调做好社会安全不稳定因素和人员的排查和稳控工作的情况下,仍存着麻痹大意的思想,没有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保持稳定。二是一部分初访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在处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问题时,不够准确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做好下一步工作,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细心听取,认真解决,妥善处理。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各科室、所要加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在工作目标上,坚持化解矛盾促稳定,确保稳定求发展;

在工作原则上,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依法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坚持没有问题抓预防,潜在问题抓排查,发现问题抓调处。出现问题抓治理。三是进一步落实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问题调处制度。各科室、所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强化“三初”问题的处理,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提前介入、超前化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四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社会稳定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并列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0xx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