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大学生评比方案 第1篇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大学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3.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具有良好的学风,大学期间无必修课程不及格。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5.大学期间在道德风尚、自立自强、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社会工作、艺体展演、志愿服务、文学创作等某一方面获得荣誉称号、竞赛奖项或产生重要的社会影响,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十佳大学生评比方案 第2篇
各学院在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于3月31日前按每学院2人的限额(超过1000名学生的学院,可以申报3人),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院内部公示三天后报送校学学生处。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详细事迹材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文稿,事迹材料用Word格式,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其他内容用四号仿宋,字数不超过3000字;所有获奖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固定格式见附件)并装订成册;同时上交两寸免冠照片和五寸生活、学习照片电子版各一张(像素要求2兆以上),成为“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后,还需要提供1分钟的VCR视频材料。
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xx;邮箱:xx。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部 团 委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十佳大学生评比方案 第3篇
1.申报。采用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推荐和本人自荐两种形式。被推荐人和自荐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申请表》,连同个人参评成果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部),被推荐的需填写推荐意见。
2.初评。各学院(部)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评选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评,在公示无异后,推荐“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
3.复评。学校对推荐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复评,产生正式候选人20人。
4.终评。通过师生投票和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评审,在正式候选人中产生“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10人、提名奖10人。
5.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对拟推荐的“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及提名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后报学校批准。
十佳大学生评比方案 第4篇
1. 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见义勇为、社会公益等方面获得表彰奖励。
2. 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前三。
3. 在自治区级以上社会实践、文体项目、科技创新活动和竞赛中有突出表现,取得优异成绩者;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专业某一领域或某方面有一定研究,以第一或第二完成人身份公开发表科研论文,竞赛作品或国家发明专利;负责的创业项目在实践运行中取得突出业绩和良好社会效应。
4. 有过军队服役经历且获得“优秀士兵”及以上荣誉。
5. 有其他特殊贡献,取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社会反响,在学生群体中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六条 在校期间获得过“十佳大学生” “优秀大学生”称号者不参与评选。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七条 申报方式为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参评人根据评选条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并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由学院团委进行审核。
第八条 学院团委将审核通过人选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评议,至多确定2名候选人排序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对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复审。
第九条 学校评审分为现场答辩、会议审定和公示阶段三个环节。
1. 现场答辩。由校团委组织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评审,根据现场评审结果,对候选人进行排序。
2. 会议审定。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确定“十佳大学生” “优秀大学生”拟表彰人选。
3. 公示阶段。由校团委将拟表彰人的事迹材料通过网络新媒体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和评议。
第十条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表彰。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12月印发的《内蒙古工业大学“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评比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