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第1篇
一是全面总结。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对“作风整顿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教育、监督、制度上下功夫,推动作风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组织评议。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组织群众代表对“作风整顿年”活动成果进行评议,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活动成果向社会公布,巩固扩大活动成果。三是成果验收。由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对“作风整顿年”活动工作成果进行验收,考核验收既注重查摆问题的整改实效,又注重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为加强“作风整顿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监委主任及其他县政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政府系统“作风整顿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万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专班人员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格督查。为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县“作风整顿年”活动领导小组设立意见建议和举报邮箱、投诉电话(邮箱:yfxzfzd@;电话:2521909),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各乡镇(场)、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严督实查。明察暗访要着力在“四不两直”“灵活多样”“短平快密”上下功夫,做到专项实施、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三)强化问责,从严问效。县“作风整顿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场)、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量化考核。对于活动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具体问题线索,由县活动办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乡镇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第2篇
1、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把作风专项行动与当前“整县提升、整镇过硬”等基层党建工作、低保核查、自建房核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持续放大“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以更精准、更有力的措施促进我镇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与惠民生相结合。继续开展环境大整治、管理大提升、形象大改善行动,做好国卫复审各项工作。以“十个一”创建行动为抓手,着力推动镇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争创个示范镇,打造好孙家等示范村建设,切实为加快乡村振兴树好典型、立好标杆。
3、与保安全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扎实落实“喜迎_ 攻坚一百天”防风险保稳定行动部署要求,深化“防回流”“防渗透”“打派遣”等专项行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疫情反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做好防汛抢险,做实做细防汛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推进措施
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中,坚持“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的方式,建立5项推进措施、达到3个目的、作为4个检验“534”的工作法,全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建立5项措施。一是设立作风建设“举报台”,设立干部作风方面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信箱。二是开展能力提升“夜校+”活动,每周利用1天晚上,组织开展1次“夜校+”活动,促进干部素质能力大提升。三是开展效能提升指导点评活动,定期汇报当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开展点评,促进干部作风效能大提升。四是开展转作风、树形象、亮身份、强业务活动。五是扎实推进干部实绩纪实工作。
(二)达到3个目的。一是通过专项行动达到提升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效率,在全镇上下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崭新气象。二是通过专项行动达到提升工作标准、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干部“勤快严实精细廉”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通过专项行动达到强化时限意识,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作为4个检验。一是把镇领导班子以上率下作为检验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成效。二是把干部职工勇于破解难题,履职尽责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作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成效。三是把干部服务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成效。四是把推动官庄乡村振兴作为检验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成效。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责任。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在镇委党的领导下开展,黄建刚同志任组长,李春峰、梁健、强伟、王美亮同志任副组长,镇其他副职领导、各站所负责人、党政办、党建办、纪委办负责同志为成员。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刘小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夯实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用好网络、微信、美篇等新媒体平台,以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坚持正面引导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着力营造转作风、树新风、重实干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要做好阶段性工作安排和部署,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夯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_官庄镇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
乡镇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目标,以加强苏区精神教育为基础,以深化“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推进县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活动和优化发展环境、纠风治乱工作为抓手,大力弘扬“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政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的苏区精神,争当为民造福的模范,争当改革创新的模范,争当务实拼搏的模范,争当清正廉洁的模范,以争创“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个人)”为载体,积极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县,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促进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模范单位(村)、模范个人创评活动要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紧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任务,切实做到模范创评中心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开展、同步总结、同步考评。
(二)严格标准,开放评定。要严格按照创评标准,完善创评措施,坚持优中择优,按照自评、互评、群众参评、组织评定、结果公示的“四评一公开”程序,认真进行评定,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的公正性和群众的公认度。
(三)实事求是,动态管理。模范单位(村)、模范个人实行一年一评,动态管理。对达不到相应模范标准的,取消模范资格;对符合模范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评定确认,不搞“终身制”。
(四)逐步推进,注重统筹。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把模范创评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重点工作考核有机结合,确保模范创评科学合理,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活动的内涵、范围和标准
在全乡各村镇、各单位和干部职工中开展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个人)创评活动,按照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站办所、个人三个类别进行评定。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站办所、个人具体评定标准参见附件。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模范单位(村)、站办所、个人。①班子不团结,长期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的;②单位干部职工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查处的;③在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两个集中”工作不到位的;④在省、市、县明察暗访中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的。
四、评选、命名和表彰
全乡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评选工作,由乡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原则上在每年年底至次年元月底前组织开展。
(一)公开承诺。每年年初,各村、各单位要通过本单位公开栏,分别就拟争创目标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个人要先向所在单位申报,经审定后作风承诺。
(二)评选办法。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由乡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按评定标准进行评选。
(三)考核评定和命名表彰。每年年底,将根据创评标准、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选“作风建设模范单位(乡镇)”、“作风建设模范单位、个人”各一个,由乡党委、政府进行命名表彰。并将每一名的单位、第一名的村向县委、县政府推荐,由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
五、实施步骤
模范单位(个人)创评活动实施步骤分组织准备、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从8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
每一阶段:组织准备(8月份)
(一)部署安排。召开乡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认真贯彻今年8月初全市作风整治活动调度会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县”意见。
(二)制定方案。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结合我乡创评活动,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尤其要结合各自工作业务的不同要求,制定较为详细的模范创评标准。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9月份)
各乡镇、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搅动思想,统一认识,明确目的。
第三阶段:工作实施(10月—12月)
(一)制定评选办法。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根据本项活动要求,制定详细的包括自我申报、内部评议、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的评选办法。
(二)组织申报和评选。各村、各单位要根据股室、干部职工个人的自我申报情况,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审批确定。同时做好县级模范股室、个人的推荐工作。
(三)建立档案。各村和单位对模范单位、股室、个人的申报材料和内部评议、民意测评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造册建档。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2013年元月)
各单位对开展的模范创评活动进行工作总结,乡里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村、各单位创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模范单位、股室、个人予以命名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作风建设模范单位(个人)创评活动,是创建作风建设模范乡活动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各村和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创评活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工作目标,硬化工作措施,把这项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做到责任强化、目标量化、督查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