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17篇)

时间:2024-12-23 15:33:09 admin 今日美文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1篇

市场营销专业就业前景良好,据职友集2013年上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分析,营销所属管理学类47个本科专业中,就业排名第3。其中营销学生就业领域涉及工商、外贸、金融、保险、证券、旅游、房地产等。根据对独立学院营销往届毕业生追踪调查,发现独立学院营销学生岗位群如下:企业的销售部门的业务员或主管岗位;零售企业或批发企业的促销员、推销员等岗位;企业营销部门的市场调查、信息统计、售后服务等岗位;企业的营销策划、市场预测人员;各类咨询公司的相关岗位。这些岗位最常用到的是经济法中的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工业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以及作为经济法重要渊源的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行业经济政策。经济法教学有助于学生掌握并运用上述法律知识,具备帮助企业洞察市场机会、规避法律风险、预防经济纠纷发生等能力。

二、独立学院营销专业经济法教学现状分析

(一)经济法课程内容繁多,综合性强,安排课时少

经济法是一门跨学科的交叉课程,涉及经济学和法学领域内容。在法学体系中又是综合性课程,涉及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通过案头调研发现,经管类营销专业经济法课程内容繁多,教材大多采用大经济法概念,即“凡是涉及经济问题的所有法律规范”都是经济法的范畴,内容有:企业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市场规制法、经济司法制度等。这对学生学习经济法的要求提高,需一定的基本法律知识作为铺垫,例如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法人制度、财产所有权、债权、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民事诉讼、制度等。然而营销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课时一般从36 至 54 个课时不等,学生又缺乏法律基础,有限课时很难满足与专业相关的经济法讲授。

(二)营销学生法律基础薄弱,经济法教学要求低

基于上述经济法课程的特点,即使在法学专业中也是安排在高年级才开设。对于营销专业同学来说,也一般安排在大三学年的下半学期。但是,在经济法开设之前营销专业同学根本没有机会进行系统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又因繁重的课程压力和法律本身的枯燥乏味,主动自学基本很少发生。因此,一般经济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经管类营销学生的教学标准和教学要求比法学专业的低,教学内容安排上法学理论讲解很少,主要侧重于学生掌握当前相关法律制度。这样教师在规定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学生学习压力随之减轻,学习兴趣也有所提高,但是因为法学理论不完备,对相近概念及法律制度安排缘由、发展演变等的理解也就存在障碍。

(三)营销学生学习经济法积极性低,学习方法欠佳

根据近几年自己和其他任课教师的教学体会交流,不少教师认为一般独立学院营销专业的学生有以下特点: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基础较薄弱,学习方法不科学,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但另一方面学生表现力强、活泼好动,对动手操作、自身体验有较高兴趣。对于经济法这门课程来说,由于涉及的法律条文多且枯燥乏味,再上经济法本身是基础课而非专业课,学生在思想上不重视,学习动力是应付考试。笔者根据学生上课表现和师生交流了解到许多学生常常忽视对法律基本原则的学习,认为基本原则都是些抽象的教条,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仅仅关注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何规定。然而,不同部门法的基本原则是立法、执法、司法所有活动的根本出发点,是该法的灵魂。

(四)营销专业经济法教师实务操作经验不足

独立学院营销专业设置经济法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经管领域法律知识,在未来营销岗位的工作中避免法律风险及防止法律纠纷发生,并不是培养专业的法律人才,也不是简单的普法宣传和教育。而营销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团队教师与法律类经济法教学团队教师在教学理念上也存在差别。基于上述两个原因,营销专业经济法教师的实务操作经验就尤其重要,一方面需要教师明确学生的营销岗位对经济法律知识有哪些需求;另一方面需要经济法律实务操作经验。而根据案头调研发现,营销专业经济法教师由于自身工作经历、现有教学任务等多种原因,这两方面都比较欠缺。

三、基于独立学院营销学生就业需求的经济法教学改进措施

(一)增强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合理性

教师一般都会根据教学对象的特点、培养目标、学习目的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经济法课程由于内容繁多,而课时有限,就更需要考虑学生的专业特点、知识储备情况、未来就业的岗位需求。因此,独立学院中针对营销专业讲授经济法的教师,一方面要结合独立学院营销学生就业需求合理安排经济法教学内容,另一方面要与营销职业岗位要求和就业所需的各种技能证书如高级营销员考证相结合,而不是通类的适用于各专业的教学模块,充分体现课程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服务的宗旨。在有限的教学课时中,将主要的教学精力放在营销学生未来工作岗位最常用到的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工业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以及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行业经济政策中。上述各部门法中内容也较多,要想在既定课时内取得较好的效果,满足学生未来就业需求,还要考虑以下问题:各部门法的各章各节内容中详略如何安排? 重难点是哪些?每章内容如何开展教学?采取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既可以讲透法律条文,还可以吸引学生兴趣?课堂考核环节如何设置?哪些内容需要通过实训项目学生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

(二)力求经济法教学方法的多样化

1.法律理论讲授教学法

经济法课程之前,独立学院营销学生的法律基础薄弱,通过讲授教学法的通俗化和直接性,可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还利于帮助学生全面地、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及各部门法的知识。然而讲授教学法渊源于传统的教师中心论,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使学生产生依赖和期待心理,从而抑制了学生学习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不利于学生将法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因此如果只采用传统讲授法难以达到经济法的教学目标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2.精选案例教学方法

经济法课程的实用性和其重要渊源是国家的经济政策法规,都需要教师在其理论教学中引入社会热点作为案例进行讨论和分析。对于营销专业学生经济法教学,教师可以将所学营销知识、社会热点和经济法相关理论结合讲授,可以调动学习积极性。例如,营销组合中的价格策略部分,企业会根据市场形势和营销环境变化进行价格调整,或提价或降价,此时就需要注意避免遭受反垄断法、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的制裁。例如2013年7月2日,合生元、多美滋、美赞臣、惠氏、雅培5家乳企因产品在中国市场价格偏高,从2008年以来涨价幅度达30%左右,而遭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局的反垄断调查,最高处罚总额可达19亿元。此次反垄断调查或扩大至国产品牌。4日晚6点左右,国产乳企贝因美突发公告称,近期将对婴儿配方奶粉标准出厂价下调。

除了将社会热点作为教学案例以外,还可以将《经济与法》、《法律讲堂》、《以案说法》等电视节目,及其他法学期刊、报纸的相关报道,结合经济法教学内容随时记录并整理后选作典型案例。为增加案例的真实性和趣味性,使得营销学生感同身受,提高对课程重视度,往届营销毕业生所在企业营销岗位发生的鲜活的经济纠纷案例也可以成为经济法教师教学案例的来源。

精选案例后,让学生以划分好的学习小组为单位围绕案例讨论;随后每组选派一名代表与其他小组进行意见交流;最后,教师在小组交流意见基础上归纳总结。成果提交部分,要求学生结合案例分析过程和结论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这也利于学生的表达能力、思辨能力、沟通能力的提高。

3.比较教学方法

为提高学习效率,改善学习效果,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经济法教学中需要经常使用比较教学方法。将繁杂枯燥的法律知识点进行画图、列表、对比、分析。例如,要讲解清楚经济法的产生、独立地位和性质,就必须将经济法、民法、行政法从产生背景、调整对象、理论基础等进行全面比较;市场准入法部分,学生要准确理解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设立条件、事务管理、合伙人权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通过图表一一列举,二者的联系与区别就一目了然。教师还可以在课堂教学中采用归纳、制表、流程图等方式随机考核学生,促进学生自主、积极的探索学习。

4.开展经济法实习活动教学法

聘请有经济法律实践经验和法律理论水平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经济行政执法人员等,开办各种经济法的专题讲座给学生讲授经济法方面的案例及办案经验;学院还可以与人民法院取得联系, 由教师带领学生到人民法院审判庭旁听有关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 让学生全面了解诉讼的庭审过程和程序;条件允许的话,邀请人民法院将典型经济案例在学校模拟法庭内现场开庭;带领学生访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等行政执法部门;安排学生到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实习活动结束后,学生要结合本次经济法实习活动的实习目的、实习过程、实习收获撰写实习报告。报告和学生在实习活动中的表现,应该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通过这些实习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经济法课程知识的真实感,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还可以弥补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缺陷。

(三)增加经济法教师的实务经验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2篇

关键词: 高职商务日语专业 日本商务礼仪课程 必要性

一、商务日语专业课程的现状

在市场经济的调控下,我国许多高职院校都开设了日语专业。当前的高职商务日语专业中的语言课程,从整体思路上看,既兼顾理论学习又重视培养实践能力,目的是培养出应用型、复合型的人才。但是在实际授课中明显出现了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面对这样的现实状况,尽管很多老师已经意识到,处于信息时代的今天,社会对日语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改革传统的教学方式已经成为迫切需要。对于高职的学生,只会外语的学生很难获得出路。所以在学好基础日语课程的基础上应增加适当的商务类课程,并且要选择成体系的商务课程来系统教授,在提高学生的日语表达能力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学生的人际交往与职业运用能力。

二、日本商务礼仪课程设置的必要性

日本商务礼仪课是商务日语专业的必修课程,本课程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一门重要课程。介绍人际交往的重要作用及模式,并针对大学生人际交往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大学生提高人际交往能力的要求。在商务礼仪方面,先向学生完整介绍商务礼仪的知识体系与学习方法,使其在此基础上系统掌握商务礼仪各个分支部分所包括的各种礼仪规范。具体介绍服装仪表礼仪、商务会话礼仪、相关仪式礼仪、会务用餐礼仪等,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能全面掌握在人际交往活动中的一系列礼仪规范,为其踏入社会、发展自我、开拓事业做好充分的准备。

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实用性极强的课程,必须在修完外贸业务操作的相关课程后学习,学生必须在达到二级专业日语水平之后才能学习本课程。教学以讲解和课堂练习为主,对教材上出现的所有范文、例句都必须知其所以然,不可含糊,否则很可能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在了解一般礼仪文化和商务礼仪知识的基础上,着重掌握各种具体而实用的商务礼仪规范和要求,以期化理论为德性,化知识为品行,提高学生的礼仪修养与礼仪素质,提升其职业素质、职业品行与职业形象,从而使学生能够胜任未来就业岗位的要求,促进商务活动的顺利成功地开展,同时维护并增强其良好的职业素质,从而保持其可持续发展。

三、开设日本商务礼仪课程的理念与思路

1.高职高专教育培养的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有实力动手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因而日本商务礼仪课程不仅要打好亲切友善服务的基础,而且要培养个人的素质,特别是协调与日本客户之间的关系的能力。

2.日本商务礼仪是一门实用学科,因此,课程结构设计要按课程教育形态分类,按课程教学要求分类,按课程实施阶段分类,按课程表现形式分类。

3.重视形体训练的规律,确保从简到繁的训练过程,尤其要加强礼仪姿态、形体、基本接待服务技能的训练,个人形象的设计,基本舞姿的训练,要求学生结业时能以商务礼仪姿态要求达标。

4.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基本素质的培养,注重课程与企业的关联度,注重课程设计的开放性。即便是高职应用日语专业,基础还是语言教学,按照语言习得的自然规律,语言的实践能力必须从最基本的听力会话等入手。目前,仅仅是书本上的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培养出校门后马上能适应社会的商务日语复合型人才。

5.无论是在哪种商务场合,都具备拥有日语的正确知识和运用能力。在会议、商谈、电话等对话中,能够正确地理解对方说话的内容,能够正确理解任何公司内部文章和商务文章及商务习惯。

6.日本商务礼仪课程目标设计,以任务驱动为主要教学手段,通过大量现实中的案例,让学生分别进行角色扮演,在表演中感受内容的重点并加以深化、完善,教师起辅助点评作用,学生相互自评、他评。从中对每一章节的知识认真进行深入的学习,再巩固学习。

7.积极引进和使用计算机多媒体、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改革商务礼仪教学条件;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愤,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教学方法的改革

日本商务礼仪课程从实践入手开始教学活动。高职日语专业学生一般入校前没有日语学习经历,不了解日本企业文化。特别是中国的学校教育与国际接轨还有差距,在日常生活、待人处世等方面与国际惯例有很多差距。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不仅能理解日本商务习惯,而且能体会从事国际贸易,与发达国家国民打交道时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本课程是学生踏入社会之前的一门重要课程,要将课堂搬进实训室,让学生在实训中体会从事日本商务活动过程中各个环节所必需的礼仪规范,融“教、学、练、做”为一体,让学生在教中学、学中练、练中做。

1.教学方法

教师改变了讲解词汇、读课文、学生跟读的传统授课方式,通过日本文化背景导入,以启发式和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手段和多媒体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相结合,增加日语学习的直观性,增强课堂教学效果。

(1)“任务驱动”模式。

以企业常见商务活动的主要类型整合教学模块,以企业一个完整的商务活动安排教学任务,以任务的完成为目标,按照任务发生的顺序展开教学过程,以教师的启发引导、讲解示范为辅,以学生自主思考和体验训练为主,融“教”“学”“练”“做”为一体。

(2)真实情境下的“角色扮演”方法。

通过设置商务活动的真实场景,让学生在其中扮演商务活动中的有关角色,通过体验式学习演练,达到掌握技能的目的。学生不仅能学习相关技能点内容,而且能培养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变能力等素质。

(3)情境与任务融合,促进共同发展。

在每一个任务抛出的时候,都创设许多适当的情境,以此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情境中积极主动地接受任务。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共同探究,同时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性,使得每一位学生在教学活动都获得个体的发展。

不定期地提供与日本人直接交流对话的机会,做到学习加实践,学以致用。

2.教学手段

(1)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应用。

根据日本商务礼仪课程的特点,多媒体教学手段最能够展现课程内容及审美性。课程组充分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利用多媒体课件、音频资料、视频资料、图片资料等开展教学,设计出生动新颖感性的课堂教学内容。扩大课堂信息量,增强课堂师生、生生互动,提高课堂实效。课程组教师之间互相学习、交流制作课件的方法体会,通过对课件内容和形式的精心设计与制作,使课件在配合和促进课程教学上取得良好效果。

(2)课程网站平台的利用。

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建立《日本商务礼仪》课程网站,课程网站的主要栏目有课件、教案、视频、小资料、小案例、互动平台等。学生可以通过网站提供的教学资源开展自主学习,还可以利用网站获得更多外部信息,教师则可以通过网站更新的教学案例、资料、视频等教学内容,也可利用网站收集最新日本礼仪资料与案例,设计出商务活动的模拟教学环境,优化教学过程,提高实效。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3篇

关键词:网络;法学;案例教学法;理论;实践;探索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2-0224-02

“案例教学法”,又称为“苏格拉底教学法”,在美国有一百多年历史。一般认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朗代尔于1870年前后首创的。朗代尔之后的美国法学院把案例教学法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学生主要通过阅读根据上诉法院裁决编写的案例教科书来学习法律。我国普通高校的法律院系,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法学案例教学法。2000年电大法学开展教育试点以来,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以其特有的优势受到电大法学教师的青睐。但有些教师在网上法学案例教学实践环节中陷入认识误区,削弱了案例教学法应有的功效。鉴于此,本文结合自己的实践,谈谈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若干问题。

一、网上法学案例教学与传统案例教学的区别

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尚无权威的大家认可的定义。笔者以为,它是指在基于网络环境的法学教学中,教师结合具体的教学目的,组织、引导学生对某些网上的真实案例或虚拟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理解和掌握案例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精神,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根据网上案例教学法在电大普遍采用的形式看,主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建立了网上案例教学的支持系统,包括法学课程的案例资源库,相关课程法律知识准备:(1)课程专题理论知识介绍;(2)相关法律法规选编;(3)类似案例的专家点评。二是组建网络学习小组,网上案例讨论方式多样化:利用网上电子公告牌系统、在线聊天系统、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等信息技术来实现。三是设计了网上案例讨论的评价功能:(1)讨论区的功能设置――身份识别功能,点评和回复功能,记录功能;(2)网上案例教学的考核方式――①学生互评,②教师测评,③综合评价。

网上案例教学法与课堂案例教学法相比,存在以下较大不同。

1.教师与学生教学空间方位的不同。案例教学中的案例呈现、学生自学活动与小组讨论、教学交互、案例分析报告及评价等活动,前者是在虚拟的网上远程进行;后者是在现实的教室面对面进行。

2.案例教学设计上不同。案例教学内容设计上不同:网上教学案例的设计,教师要考虑案例的交互功能和监督检测功能;课堂案例教学教师利用案例创设问题情境后,教师用语言和肢体语言监督评价学生的学习活动。

3.学生利用的案例资源和教学活动的时间不同。前者案例及辅助资源丰富,讨论的时间灵活,可以实时或异时;后者案例资源十分有限,讨论时间一般利用1课时。

4.教师对整个教学活动的控制方式和程度不同,师生之间的角色关系多样化。网上案例教学中,教学全过程由教师潜在操控,操控的力度有限,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既是指导者又是协作伙伴、又是学生的多重角色。课堂案例教学当中,提倡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当中的角色主要还是一个指导者。由于师生面对面进行教学活动,教师很难在其中扮演学习伙伴或学习者的身份。

二、网上法学案例教学的理论基础

这方面学者研究的较少。笔者认为,网上法学案例教学的理论基础至少有三方面。

1.法学知识基础。法学适应科学,法学的实践与发展为案例教学不断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案例教学需要借助完整的事件,在教学中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这些都与法学的特征相符合,所以说,法学为案例教学提供了素材,而案例教学又为法学教学提供了一种适宜的教学方式。

2.教育学基础。范例教学理论基础:在教师的启发和辅助下,学生借助精选出来的典型例子主动地掌握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教学要突出重点,忽略细节,重点的知识就是范例;案例教学引入了范例教学中利用典型例子组织教学的方法,同时又部分采纳了关于范例教学目标的观点。情景教学理论基础:学生的学习活动自始至终都离不开由一定的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构成的外部环境,即学习活动所需要的情景,客观的教学情景和学生自身的主动学习活动构成了学生发展的综合因素。依此原理,案例教学一般选择真实的情景,它所引发的问题、悬念等是激发内部动机,引起学生对理性思维尝试的一种良好方法。

3.心理学基础。这方面理论较多,如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教学交互理论、社会互动理论、信息加工理论、顿悟学习理论、学习迁移理论、认知弹性超文本理论等。这里只介绍两种理论。

(1)迁移理论。迁移假设理论认为,一个人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会提出和检验一系列假设,形成一套解决问题的思考顺序和假设范围,由此形成的思考顺序和假设范围会迁移到以后类似问题的解决中。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自学案例、分析案例和小组讨论来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一过程就是运用原有的法学理论知识形成对案例中问题的解决办法的假设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将法理与实际问题结合而生成自己的亲身经验,同时逐步了解与掌握解决问题的一般步骤。促进迁移的情景相似原理认为,学习的情景与日后运用所学内容的实际情况相类似,有助于学习迁移,即创设与应用情景相似的学习情景有利于学习迁移。法学案例一般源于判例或现实,与学生将来法律事务工作中要面临的情景具有相当强的相似性,能使学生在案例学习中获得的知识与经验有效地发生迁移。

(2)认知弹性超文本理论。该理论创立者斯皮诺等人认为,学习划分为三大类型:适用于初学者的导论式学习、高级知识的获得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后两类知识与技能要求学习者通过知识表征的建构掌握概念的复杂性与跨越案例的变化性,使认知具有更大的弹性与灵活性;具有非线性的认知弹性超文本是适用于这两类学习的最佳媒体。网上案例的设计就是一种将案例相关内容镶嵌在相关的上下文或背景中的认知弹性超文本,以克服法理的抽象性并有助于对复杂法理的理解与掌握。

三、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实践――民法学案例教学为例

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模式可表述为:教师利用网络平台案例教学活动任务,提供教学案例――对学生进行网上分组――教师有针对性选择类似案例网上点拨辅导――学生网上独立阅读案例,积极思考,初步分析并提交自己案例分析报告――小组成员利用网络活动区展开讨论活动,由组长和组员在网上共同修改整理,形成小组主报告――各小组之间对主报告进行互评,教师给予教学评定。简言之:提供网络案例――网上分组――教师辅导――自主探索――小组协作学习――师生评价等教学环节。这期间,网络案例选择与问题设计是关键。

从案例与法学理论关系看,网上法学案例可设计为两种类型:一是从例到理型,即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案例,经过自学与合作,寻找某科法律知识形成规律,发现基本概念并运用掌握的法理和概念去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二是从理到例型,即给出法学基本概念,启发学生运用法学基本概念,以例释理,以例证理,从而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从教学过程看,网上案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导学阶段、知识能力形成阶段和巩固阶段。对于某一学科如民法学的知识体系来讲,运用法学案例教学法时,也应当根据三个不同阶段,设计、选择和运用三种不同功能的案例。以《民法学》“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为例,谈谈三阶段的网络案例设计与运用。案例设计应具有典型性、新颖性、综合性、趣味性。

1.网络导学阶段的案例设计与运用。该阶段最显著的特点是启发性,设计只有一个知识点(基本概念)的单一案例,问题不宜太多太深,不要求过多地分析,点到即可。从例到理型来设计如何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例,在案例背景资料库中可以链接类似案例分析实例。

例1,甲与乙婚后无生育,于1937年收养丙为女,1938年甲又与丁结婚,生有一子一女,他们共同生活。1956年丙结婚,养父母买了一幢四室一厅的房屋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她,房契上写明买主为丙。丙与养父母关系一直很好。1968年与1970年养父母相继去世。1979年落实政策,返还1966年甲被抄家的物品折合人民币15万元和一处房产。丙得知后,要求共同继承遗产,因丁及其子女拒绝而引讼。问题:1.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本案中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2.哪些是财产关系,哪些是人身关系?

2.知识能力形成阶段案例设计与运用。该阶段的任务是使学生全面学习第三章重点内容,突破难点,掌握重点。案例设计采用多知识点的特殊综合案例,特殊在把第三章的五项内容综合在一个案例中。可以设计两类案例:一类是法院判例,用已审结的判例中判决结果和依据,作为学生印证所学理论的依据;一类是有争议的研究性案例,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案例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3.知识能力巩固阶段案例设计与运用。该阶段的任务是巩固复习,查漏补缺。当第三章学习完后,为了巩固学习、检验学习水平,可以设计一般综合案例,把民事法律关系一章的内容与已经学过的其它章节或其他学科如民事诉讼法知识综合设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理和相关法律规定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总之,在法学教学中广泛采用网上案例教学法,既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提高了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和探索、合作、创新能力,是提高远程教学质量,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郑金洲.案例教学指南[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2000:20.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4篇

[关键词]法学教育;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民事诉讼法;同构;一体化教学模式

doi:[本刊网址]http://

一、问题的提出

“法学教育中单调刻板的理论框架和学院式教学法与日益丰富多彩的实践和实用性人才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一直以来是法学教育界经久不衰的一个命题。然而,经过多年的争论与检讨,目前“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在较大程度上得到改观,法学教育界对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已经取得了基本一致的看法,即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并行不悖的,二者相辅相成,同等重要,均是法学教育不可分割的环节。一方面,理论教学指导实践教学。理论教学让学生理解和掌握了法律关系、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以及在规则和制度背后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和法律精神,这些为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明确了方向。另一方面,实践教学是对理论教学的落实和深化。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同时,也巩固了学生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提升了法学理论水平。

然而,宏大的理论叙事并不能为部门法课程的教学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引,从事部门法课程教学的学者鲜有从微观角度论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也未形成可供参考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互促进的教学模式。为此,笔者以所讲授的《民事诉讼法》课程为例,试图探索该课程实施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同构问题,进而构建一种可行的保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保持良性互动的教学模式。

二、《民事诉讼法》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同构性

《民事诉讼法》课程作为法学专业十六门核心课程之一,其教学目标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程序法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熟悉各种民事诉讼规范,正确理解民事诉讼各种程序的规定,能够运用民事诉讼的基本技能处理一般民事法律实务,提高运用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作为《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的两大基本形式,他们之间具有内在的同构性,其功能都服务于《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一)传道与炼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互补

在法学教育界,“传道”与“炼术”之争是对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关系的经典概括。“在《民事诉讼法》的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理论训练是必不可少的。严格的理论训练,不等于简单的知识的传授。因为,作为笔者不仅仅要告诉学生有什么样的法律规范,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去思考这些规范是如何形成的,向他们揭示法律规则背后的法律精神、法律原理以及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作为一个成文法国家,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是在系统的理论基础上建立的法律体系,如果在教学中不注意阐释条文背后的理论,不注意已有的立法体系,将导致学生对整个民事诉讼法的理解就难免会支离破碎。因此,《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中,理论教学居于核心和基础地位,通过理论训练学生能够比较系统掌握了民事诉讼理论知识,培养良好的理论思维能力。

但是,问题在于为什么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在现实中碰到真实的案件却无法做出解答,遇到实案更是不知从何下手……反思这些问题,我们发现《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中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被大大忽略了。正如有的学者所言:“法律远不止是知识和技艺,更非逻辑,而是霍姆斯所学称的经验。法律不是靠神童的记忆和逻辑可以修习精通的,它必须经由丰富的经验获致。”因此,《民事诉讼法》课程实践教学不容忽视。《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应该把学生带入特定的法律实践的社会空间,通过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如案例教学、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让学生在学习民事诉讼法律知识的同时,通过实际的训练体验法律实践运作,增长法律职业技能。

(二)整合与优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互融

《民事诉讼法》课程中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不是非此即彼绝对对立的两级,而是水融、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两个方面。近年来通过对《民事诉讼法》全真案例教学的应用与研究,笔者积极开展了“导、讲、析、练”为主线的教学改革,从整体上对教学过程进行控制。“导”指向学生提供真实的案例作为教学素材,通过对预设问题的讨论归纳生成教学内容。“讲”指对通过引例所导出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和程序等问题进行深入的讲授。通过讲授,使学生掌握民事诉讼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诉讼程序,夯实学生理论基础。“析”指学生根据所学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运用法律规定与法理分析具体的案件,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答案。“练”就是注重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其表现形式为旁听庭审、法律研究、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

从“导”到“讲”采用的是归纳式的课程生成方式,学生不是被动接受民事诉讼的抽象知识和理论,而是主动思考实践中鲜活的案例所呈现出来的具体问题,学生对知识的获取来源于实践中的案例,并内化为自身的知识。从“讲”到“析”是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过程,用理论分析实践中的案例。由“析”到“练”的过程是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进一步深化。通过实践活动把学生带入特定的法律实践的社会空间,一方面使学生直观地、具体理解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另一方面,使学生像法律职业者那样面对现实的法律问题,主动思索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对策,掌握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应有的思维方法。

(三)毛坯与精装修: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互益

在法学教育界,有这样一种说法,即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缩减理论教学课时,加大实践教学力度,重点讲授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技能,大有实践教学取论教学之势。对这种观点,笔者持反对态度。法学教育的发展如果缺失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将无异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以笔者多年从事《民事诉讼法》教学的经历,笔者认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同等重要,相得益彰。

首先,实践教学可以提升理论教学。《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中,熟悉民事案件庭审流程是当然的教学内容。但是,法条的规定和知识讲授毕竟是空洞的,学生听起来既不直观又缺乏兴趣。为此,在讲授这一内容之前,笔者要求学生白行到法院旁听民事案件庭审三次,了解民事案件庭审流程。学生在法院看到的庭审可谓是一个“精装修房”,这个“精装修房”向学生直观呈现了审判的要素、庭审的布置及实践运行,这种体验式的实践教学形式实现了教学情景的亲历化,极大地优化了笔者之后的理论教学内容。其次,理论教学指引实践教学的开展。以模拟法庭这一实践教学形式为例,要使整个庭审取得实践教学效果,学生将“毛坯房”“装修”好,学生除了从“精装修房”中获得知识和灵感外,在开庭前需从实体法角度应明确案件的性质、法律关系以及法律的规定,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对于这些知识是通过理论教学获得的;相反,如果没有这些知识,模拟法庭的实践必然是盲动的。事实上,模拟法庭审判活动以及反复的演练是一个从“精装修房”到“毛坯房”,再到“精装修房”的必然过程,也是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互促进的一个过程。通过模拟法庭审判活动,不仅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而且也巩固、深化了学生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由此可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互依存,共同提升《民事诉讼法》课程质量与效果。

三、《民事诉讼法》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构建

对《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而言,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呈现出相辅相成、相互强化的关系,任何一方的减损都会直接影响另一方的教学效果。为此,在《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中,构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内涵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即相融性教学模式,指在《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中,通过全真案例教学的应用,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为一体,理论教学中必然存在实践教学因素,实践教学中也必然包含理论教学的因素。该模式的具体特征表现为:其一,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教学模式以全真案例教学为基础,选择典型的、真实的案例是成功实施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先决条件;其二,主要采用归纳式的课程生成方式,通过实践教学获得理论知识;其三,重视体验式教学,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教学活动。

(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实现途径

1.全真案例教学与课堂教学改革

全真案例教学是落实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核心和关键,通过前述的“导、讲、析、练”这条教学的主线,使教学流程得到了有效的质量控制,实现了教学环节的有机交融。笔者在课堂上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案例教学,“一是运用具体案例分析、说明法律概念、原则和规范,即设定代表一定已经确定的法律概念、原则或规范的典型案例,通过分析案例,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概念、原则或规范的知识;二是运用法律概念、原则和规范解决具体案件,即利用学生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概念、原则或规范的知识,引导和帮助学生分析和解决相应的具体案件。”其中,前者所称的案例教学法是“从案到理”的教学过程,实现了具体到一般的抽象过程;后者所称的案例教学法是“由理到案”的教学过程,实现一般到具体的过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案例分析。

然而,案例分析不能仅仅停留在案例表面进行分析,还应该具有可操作性,例如,在具体的案例分析之后,让学生书写状、答辩状、财产保全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处理能力等应用技能。

2.“四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的应用

对于实践教学,《民事诉讼法》课程构建了四位一体的实践教学形式,包括案例教学、庭审观摩、法律研究和模拟法庭,以强化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训练,培养法律应用能力和法律职业道德。

(1)案例教学:浸泡式教学与个案全过程教学

全真案例教学保证了《民事诉讼法》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交融,在具体的教学方法上,笔者尤其强调浸泡式教学与个案全过程教学。首先,对于浸泡式教学而言,《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的成功需要“质”和“量”的保证,一方面,“质”要求案例教学所使用的案例应保证其典型性和真实性,反对杜撰案例的做法。案例的真实性是案例教学中最基本的要素和最重要的前提,不具有真实性的案例被抽象为课堂讲解的标本,案件事实与社会真实隔离。通过《民事诉讼法》课程达到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目的,教师提供的案例教学材料必须具有一定的原始性,包括书、答辩状、法庭记录、判决书等。另一方面,“量”要求案例教学的案例数量必须充足,使学生浸泡在真实的案例中,通过时间的积累逐渐形成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法律分析能力和实务处理能力。案例呈现给学生不仅是生动的案情和一般的常识,更重要的是通过案例学生可以找到解决案例的法律规定,以及获得处理案件的民事法律实务技能。

其次,个案全过程教学法是对案例教学法的再一次提升和总结。所谓个案全过程教学法,是指“采用教师精选的案例,分阶段将个案的相关材料全部发给学生。学生根据这些案件材料,去了解研究案件事实,并在基础上查找和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甚至类似案件的处理,确定案件的诉讼策略,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参与小组和课堂讨论甚至模拟法庭的辩论,教师的点评等活动的授课方式。其目的是让学生以职业律师的思维,对案件进行全局性、整体性、综合性的分析与思考。”

(2)旁听庭审:体验式教学与经验的获得

《民事诉讼法》课程重视体验式教学,让学生从实践中学习,从实践中反思。旁听庭审作为体验式教学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强调从时空序列上打破传统课堂教学观念的束缚,建立开放的课堂教学观念,使教学场所逐渐从课堂内转移到课堂外。”通过庭审观摩,学生不但熟悉了民事诉讼庭审流程,而且通过案例标本的注解了解当前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学生可以从实体、程序、法律人等多个角度对庭审进行分析,亲历法律实践的经历促使学生主动地学习和积累法律经验,增长技能和常识,真正学习和掌握“法律的生命”。

(3)法律研究:法律检索与法律分析

法律研究作为学生必须具备的一项法律职业技能,一直以来在法学教育中被忽略了,未得到应用的重视。作为一种实践教学形式的法律研究不是在学理上对法律理论的研究,而是基于实践的需要对法律的搜集和运用。当然,在检索法律与运用法律时,常常离不开对法律理论的分析。在《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中,法律研究至少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法律检索,“指以规范的、科学的、系统的方法查找、收集法律资料的过程”,即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判例、专家学者的观点等的查找;其二是法律分析,指根据查找的法律资料对案件事实本身进行分析,从而得出自己的个人观点。在《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中,笔者让学生通过提交法律研究报告的形式对某一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收到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学生的文献检索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甚至,有学生用“乐在其中”来形容对法律研究的“情有独钟”。

(4)模拟法庭:变模拟为实战

现在学生模拟法庭活动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偏重于审判程序演练,事实调查、法律文书撰写等方面的训练无法容纳,学生只是按照既定的程序“表演”或者“走秀”,使整个庭审流于形式。要发挥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效果,要做到名义上是“模拟”,其实是“实战”,只不过是审判的场地不同而已。为此,需要强调以下几点:其一,模拟审判选择的案例不仅真实,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有卷宗,特别是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其二,庭审准备与庭审程序要按照实践中法院的操作程序来进行;其三,教师的指导和点评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尤为关键。在庭审的准备阶段,教师要作为学生的指导者和帮助者,要回答学生提出的事实问题,以及引导学生自己解决关于案件的法律问题;在庭审后的点评阶段,教师要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正意见,并从法律职业者,如律师、法官的角度总结办案技巧,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提升。通过“真实”亲历性的模拟法庭审判活动,学生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庭审技巧等实践能力将得以提高。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5篇

一、珠宝营销策划市场分析

拥有200亿美元/年销售额的中国珠宝市场,如一块巨大、诱人的香气腾腾的蛋糕,吸引了无数厂家来分一杯羹。目前,中国的珠宝市场,以“谢瑞麟”、“周大福”为代表的香港品牌和以“戴比尔斯”为代表的国际品牌,携资金、品牌、管理、渠道等各方面的优势纷纷登陆祖国内地,同国产品牌“老凤祥”、“戴梦得”等,上演了一场刀光剑影的珠宝市场争夺之战;而位于二线及三线品牌的一些品牌,也不甘示弱,则直接打起了价格战,使竞争几近白热化程度。

经过市场调研,我们发现以下的市场营销策划问题:

1、珠宝品牌竞争手段低层。现在各厂商的目光都聚焦到了广告、价格这些比较低层次的竞争手段上,还没有进入更高层次的服务与形象竞争的.范畴。各大品牌皆通过价格战来建立市场份额,是目前竞争中最习以为常的手段之一。

2、品牌形象及个性十分贫乏。各珠宝品牌由于长时间的品牌个性没有鲜明地塑造而出,给人一直都是很模糊,以及在品牌的内涵上十分浅薄,便给人感觉缺乏品牌魅力,由此带来了品牌的形象贫乏。

3、营销管理涣散。由于疏于管理,使得市场部以及位于市场销售第一线的销售人员处在一种散漫的状态,市场基础工作较差。

4、公司士气低落,缺乏凝聚力和核心向心力。

二、确定营销策略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走访了目标消费群、一线产品销售人员及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市场营销策划并暗访了主要的竞争对手一线销售情况,对市场畅销品种、价格状况、渠道情况、促销情况有了比较深的了解,同时我们还就产品卖点、品牌定位、消费者品牌喜好、推广方式、媒介喜好等做了一系列的专业测试,最终形成了以下市场策略:

1、树立产品品牌、打造品牌个性,并要遵循个性鲜明、易于传播的原则;

2、在传播上,要巧妙借势,争取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3、销售终端展示一定要建设好,努力营造一种高贵、时尚的氛围,以提升品牌的含金量和档次;

4、坚决不打价格战,以避免对品牌形象造成的不利影响,不过通过一些巧妙的事件营销,给消费者实现间接让利,进而吸引消费者;

5、重新塑造服务体系,并通过各种直观的方式直接传达并影响消费者,通过企业软件的建设,全面打造产品的竞争力,使消费者放心购买,逐步培养客户的认知度和忠诚度。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6篇

论文摘要:礼仪教学的实践性较强,要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里学好并能学以致用,笔者认为,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结合高职商务英语课程的特点培养学生的能力,全面地改革礼仪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礼仪素质。

交际习俗与礼仪是英语教学中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因此在英语教学中应逐步渗透礼仪文化意识,尤其是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更需要了解丰富的礼仪知识。因此对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进行礼仪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其具体方法可以如下:

一、开设相关的礼仪课程进行专门的礼仪训练

笔者认为可以开设《社交礼仪实训》和《商务礼仪实训》这两门课程,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里掌握礼仪知识,并能够学以致用。具体做法可以如下:

(一)改革教学内容

1.以素质教育为基础安排课程内容。掌握礼仪知识,培养学生的社交能力,提高学生个人修养与气质是实训课程教学的目的。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应以个人礼仪、社交礼仪、商务礼仪、涉外礼仪等章节为主要内容,其余章节或自学,或以书面作业的形式完成,这样既能保证教学的重点,又能兼顾知识的系统性。

2.教学内容结合商务英语专业的特点,社交礼仪实训课程上加入西方礼仪习俗训练;商务礼仪实训上侧重介绍在商务场合上与不同国家的人进行商务活动时需要注意的礼仪。

3.礼仪实训因其时间短,及其课程本身具有较高的形象、视觉要求,有些内容仅靠理论讲解难以让学生感受到具体的礼仪要求,为了改善课堂教学气氛,在课堂上适当地采用多媒体教学,采用光盘结合观摩分析的方法,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效果。理论知识的讲解突出重点和难点,力求系统生动地向学生讲授现代礼仪的基本知识。

4.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课堂教学中应穿插丰富的案例。

(二)改进教学方法

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如:任务驱动法、演练法、互动法、直观感受法、对比互评法、情境法、课内外结合法等教学法进行教学。通过开拓动手操作的渠道,可让学生学以致用,使能力与素质得到提高。在各种阶段性训练的基础上可举办一次难度较大的综合性“面试情境模拟表演”,模拟表演的内容由学生自定题材、人员自由组合、自选角色、自写台词、自设场景,进行精心准备并公开在课堂上表演。通过情境模拟表演,可使学生真正处于教学与实践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快乐的体验,并能将所学的内容更好地应用于实际。

(三)改革考试方法

传统的考试方法主要是以理论考试为主,导致学生对所学的知识死记硬背,融会贯通与实际运用的能力较差。因此,应对传统的考试方法进行改革,将重点放在实践操作的成绩上,结合实训报告、课堂表现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成绩评定。礼仪实训教学应当由课堂延伸至课外活动,如组织学生举办形象魅力大赛,可使学生更深刻地体会到礼仪的魅力。

二、将礼仪教育渗透到相关的专业课程中

文化因素教学是商务英语教学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交际习俗与礼仪如:打招呼、称赞、称谓,访友做客等都是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因此,在英语教学中要适时进行礼仪教育,注重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更好地掌握并准确运用英语语言。在培养学生的跨文化意识中,注重“礼貌原则”。礼貌是礼仪在言语动作上的表现。礼貌既是一种普遍现象,为各社会群体所共有,又是一种个性化的交际原则,受制于不同语言群体的不同文化背景。因此,“礼貌原则”在跨文化交际中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在跨文化交际中,如果说话者与听话者的文化价值观有很大差异,甚至彼此完全不能接受,礼貌的话语可能伤害对方,从而导致交际失败。因此,在成功的跨文化交际中,双文化比双语言更加重要。因此将礼仪知识的讲解渗透到不同的专业课程中,使学生在不同的话题学习中比较中英礼仪文化的异同点,渗透礼仪文化意识。

学习和掌握礼仪知识是现代商务组织和个人的身份证和通行证。应及时发现礼仪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礼仪课程教学环境必将得到有效改善,形成良好的礼仪实践范围,提高礼仪教学质量,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性人才。

参考文献: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7篇

关键词:传统;法律教育模式;案例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5)02―0082―02

培养应用型的法律职业人才,就是要重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改传统法学教学中“灌输式”的教学方法,采用案例式、讨论式、双向互动、诊所式等教学法,以便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掌握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不断获取新的知识和提高能力,从而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同时在教学中还应培养学生坚持真理、敢于怀疑和批判的科学精神。

一、传统法律职业教育模式的特点

我国的法律制度接近大陆法系,司法裁决的主要依据是成文法和法典,而不是判例,与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制度不相同。法律教育的任务是灌输,不是鼓励学生怀疑现成的理论、探究理论的背景。

传统的法律职业教育模式基本上是一种由上向下的灌输模式,主要围绕着某种专门理论框架而展开。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及教材按顺序有计划地组织教学,讲授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系统地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逻辑性、条理性。教师是课堂的主导者,学生则是被动的接受者,主要是听、记和背,忽视了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尽管在教学过程中也安排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一些课堂讨论和案例分析,但往往采取通过分析条文得出正确答案,忽视了对学生如何运用知识能力的培养,不注重实际技能训练。学生总是担心自己的结论与标准答案不一样,害怕因自己对法律的认识与正确答案有出入而出错,从而忽略了对知识的灵活运用和分析能力,忽略了现实生活中这种纯粹的条文分析和所谓的“标准答案 ”,其实根本就不存在。

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下培养的学生尽管会背很多法律条文和术语,却很少掌握法律职业者所应当具备的技巧、能力和素质,不了解案件的、审判等诉讼活动,毕业后不能马上胜任法律职业部门的实际需要。

二、案例教学法在法律职业教育中的作用

要培养学生认识法律,具有法律思维,解决争议的能力,必须改革目前的传统教学方法。而采取案例教学法无疑是解决的途径之一。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院长郎代尔曾经说过:“有效的掌握法律原理的最快最好的途径之一是学习那些包含这些原理的案例。”案例教学是指由教师选用生动的、具有一定代表意义的司法判案成例,通过学生对案例分析及教师的指导、讲解使学生掌握法学原理、基本制度。这一教学方法打破了原有的纯理论知识满堂灌的单一的教学方式,使原来以教师为权威的教学变成了师生互相交流,学生充分参与的平等对话。

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是由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最早开创,原指讨论问题的方式,即从意见对立中寻求矛盾,在矛盾中寻找新的意见,在归纳的基础上,形成对真理的表述。案例教学法(casemethod)是19世纪70 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在法学教育中首次引入。1871年他编著的《合同法案例 》是世界上第一本案例教学法的教科书。

案例教学法以案例为教学平台,用法律事件提供的虚拟环境进行情景教学。学生通过自己阅读和分析法律事件,以此找寻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佳方案。案例教学法,可以为学生提供一种真实的法律环境,提供法律分析的素材和机会。通过案例学习法律,学生们就能够有更多的法律技巧的训练,使其在分析案件、进行抗辩、起草法律文书等技能方面的训练得到强化,运用法律解决实际法律实务的能力得到提高。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8篇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以及行政法学研究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行政立法已逐渐完备,行政法学的理论已趋于成熟。行政法学课程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门主干课程。

行政法学内容丰富,涉及法规众多,表现形式多样。高等院校在行政法教学过程中,教学范围一般涉及以行政、行_、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行政责任、行政程序、行政监督、行政救济等为主线的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领域,一般既包含实体法又包含程序法,既包含法理学习又包含法律实践应用。此外,行政法学还涉及到行政管理学、人类学等相关联的社会学科和宪法、民事诉讼法等其他部门法的内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涉及的知识面很广,学习难度很大。因此,有必要对行政法学的教学方法进行探讨。

一、讲授法

讲授法是行政法学教学中最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教师的课堂讲授为核心,辅之以问题解答、阅读辅导、论文写作指导等。这种教学方法因其重视法学知识的系统性、注重法律精神的一贯性以及教学成本相对低廉等原因成为法学教学的主流模式且经久不衰。教学实践显示,由于绝大多数的法学基础理论是经过高度提炼而形成的抽象概念和基本原则,内容相对枯燥,缺少师生互动的单一讲授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倦感和压抑感,丧失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讲授法容易形成重理论轻实践的学风,忽略对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和法律技能的培养,因而受到一些学生的质疑甚至抵触,屡为教育人士批评,一些学者和教师甚至主张彻底摒弃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

“以教师为本位”的讲授法确实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但是笔者认为不能全盘否定讲授法在高校法学教学中的地位,而是应当对其进行改进和完善。教师在课堂教授时,应当注意紧扣教学内容和重点、难点,尽量从感性材料入手,以学生日常生活中经历的事情或者关心的问题为出发点,使用简单的语言和表达方式,把晦涩难懂的原理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另外,教师也应注意课堂讲授中不应只是简单地将结论性的知识告诉学生,而应从各种教学素材入手,引导学生经过思考、分析后得出正确的结论。呆板、缺少师生互动并非讲授法的必然产物,实践表明,年长教师的讲授往往比年轻教师更受学生欢迎,原因就在于前者比后者更具有丰富的经验、知识和能力。所以说,“讲授”完全可以是生动的、丰富的、交流的,“讲授”的精彩,是要以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为前提的。

二、直观法

直观法,就是在已准备好的教案基础上,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PPT课件教学,变书本教学为影音资料,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化教育设施的有机结合。直观教学法包含图、文、声、像等多种媒体信息,图文并茂,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兴趣,促进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实现由传统的以教师为教学主角向以学生为教学主体的转变,同时也能更好地锻炼学生运用所学法学知识,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处理的能力。通过直观法教学,可以提高教学效率,增强课堂教学的时效性和先进性,加大课堂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开拓学生的视野。

直观法教学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例如,在观看影音资料时,学生往往更加关注事件本身的发展和人物关系,而忽略了其中所反映的法律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教师需要事先观看影音资料,熟悉相关内容。课上播放前,先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带着问题观看节目。在播放过程中,适当暂停播放,引导学生对问题进行讨论,然后带领学生在其后播放的内容中对讨论的结果进行验证。这样才能将教学主题贯穿于影音资料的播放过程中,实现教学目的。随着多媒体技术的引进,课堂教学的内容将大大增加,教师应当强调课前预习的重要性,指导学生进行课前准备:第一,要求学生全面而重点对即将讲授的有关章节的内容进行预习;第二,要求学生思考这些法律知识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哪些问题。如果本人在现实中遇到这些问题,应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等等。

三、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最典型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是指教师在行政法教学过程中,以真实的行政执法活动或人民法院审结的有助于学生理解理论知识难点的典型案件,让学生积极投入讨论并自由发表见解,以激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行政法课程侧重理论的研究与论述,专业术语众多,各种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对于平时接触法律较少、法学基础薄弱的学生来说,无疑会感觉纯粹的法律概念、法律条文枯燥乏味、兴趣不足,因此结合适当的实例丰富教学内容显得尤为重要。案例分析法的优点在于可以让学生通过查阅资料、参与讨论发现和理解判例中的法律观念和法律规范,发挥学生主动探索的精神,培养和锻炼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既让学生感觉学有所得,又能领会到法学的博大精深,学而知不足。引入的典型案例应当不是局限于对该案例的分析与解决,而应侧重在通过了解和掌握分析、解决案例的思路和方法,使学生进一步理解非典型事物与事理,进而能够解决普遍问题。

案例的引入对培养学生自主发现和归纳规律性原理的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是如果运用不当,反而适得其反。在教学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的情况是:学生对案例分析抱有浓厚兴趣,在课堂上积极参与讨论,甚至争辩得异常激烈。然而以后遇有同类问题,稍有变化,依然无从下手。这与学生未能真正掌握案例中所蕴含的法学原理有直接关系。很多时候,学生并不是以相关法学理论为基础,运用法律思维,而是以人情世故、社会常识等惯有思维为出发点进行分析和讨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教师可以提前将案例以课后作业的形式布置给学生,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与理论知识相关的问题,要求学生自学并回答这些问题(为了保证效果,可以将这些作业与考试成绩联系起来)。课堂分析时,教师可以围绕这些理论问题,要求学生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在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再进行案例分析。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随心所欲、偏离主题的问题,也可以避免少数学生参与,多数“看热闹”的情况出现。

四、模拟教学法

在法学教学过程中,最常见的模拟教学方式就是进行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教学,通过模拟法律生活中的真实场景,在虚拟的法律实务中扮演角色,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个集中的模拟法律实践的场所和机会。另一方面,模拟法庭教学,也可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辩论技巧和应变能力,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一种考验和培养。模拟法庭教学一般要经过以下五个程序:确定案例;分派角色;分组讨论;诉讼文书的准备和正式开庭。这些程序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得到充分执行,以求达到模拟法庭教学的预期目的,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避免使学生出现模拟法庭就是为了掌握程序法的认识误区。

模拟教学法的成败与所选取的案例和教师指导作用的发挥关系非常密切。从教学案例的选取角度来看,模拟法庭教学所选取的案例应当是具有针对性的、贴近大学生生活的、具有一定争议性的典型案例。如果案例能够做到既具典型性又兼顾趣味性,引起学生学习兴趣,激活学生的思维,则更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从选择的案例的难度来看,所选案例应当具有适当的难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跨度,这样才能驱动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经过思考探索解决问题。在实践应用中,教师的组织和指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案例的选择;二是督促模拟法庭的进程,给学生必要的监督和压力;三是答疑,对学生在准备过程中提出的各种问题给予明确的答复,提供解疑的思路,或提供必要的资料帮助;四是庭后总结和评价。

模拟教学方法在现实的运用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法庭辩论过程中,学生有时会就某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争论不休,而忽略了对己方观点的整体阐述和分析。针对这种情况,教师应当事先对担任法官角色的学生进行培训,使其学会控制场面,在庭审过程中,教师也应在不影响庭审的前提下,提醒学生调整策略,把握重点,确保围绕主题进行。此外,在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也会出现场上担任角色的学生激烈辩论,场下的同学漠不关心的情况。这就要求教师采取一些方法尽可能安排更多学生参与。例如,在分配角色时可以有意识地要求平时不太积极的学生担任,也可以要求多人组对参与,或者要求没有担任角色的学生作记录、寻找不足之处或是在庭审结束后进行点评等。

五、诊所式教学法

诊所式法律教育起源于上个世纪60年代的美国。当前,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拉丁美洲、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印度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学院校中都得到了成功运用。

诊所式法律教育主要是借鉴医学院学生的临床实习手段,通过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践,以律师身份办案来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行政法是一门边缘学科,它与生态学、伦理学、社会学等许多其他学科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同时又与宪法、经济法、民法、刑法、国际法等其他法律学科紧密联系。法律诊所式的学习模式对传统课堂讲授模式的颠覆性创新在于调换了主体角色,把学生放在教学的主要地位,变被动性的接受为主动性的实践、变学习他人经验为亲力亲为的参与式学习,教师则是发挥指导、协调的作用。与单向、封闭的课堂讲授模式相比,法律诊所更能激发学生求知的欲望,拓展其学习思维和知识容量。目前国内有一些大学法学院已经开设了行政法律诊所课程并积累了一定的运作经验。但是,行政法律诊所在现实中面临着许多障碍,如经费短缺、案源不足、指导教师水平有限且兼职化、诊所课程边缘化、教材非规范化等。此外,学生接受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身份和权限也存在较大争议,这些都是亟需深入探讨和认真解决的问题。

教学方法是教师为达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途径和手段,在法学教学中应视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教师在课堂上应当采用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教学方法,可以丰富教学内容,贯彻教学意图,更能使教学产生一种立体的、透明的、深入的效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教师应当重视对教学方法的选择和应用。随着法学教学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的不断深入,人们对法学教学方法的认识也会不断深入,从而创立更多、更科学的法学教学方法。因此,法学教学方法本身并非不是封闭的,而是一个开放的体系。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9篇

【关键词】高等 教育法规 学习心得

通过对《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的学习,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和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目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并且通过一个个生动的真实案例分析,也使我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思路有了清晰的概念。这些法规知识,对于青年教师做好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教育法基础知识

此部分阐述了教育法的相关概念,及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从而为政策、法律的正确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也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研究、掌握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 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3. 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4. 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5. 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利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传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

从中国近现代来看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的学校是依法成立的有必要财产、经费、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高等学校的法人以学校名义,作为独立的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能够作为主体参与诉讼或仲裁。高等学校属于公益法人,从事以“培养人才、科技开发和服务社会”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高等学校在其与教师、学生的关系中,可以成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备行政主体资格。高校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_利,履行行政职责,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就是说,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二)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高等学校既然属于事业单位法人并具有典型的公益性,那么就是说高等学校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任何超越法律规定权力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教育法》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公民,对国家、人民和社会公共利益负责;教育活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社会的监督,任何人从事教育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违背或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想,身为公办高等学校的一名老师,牢记高校教师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杜绝滥用权力,确保认真履行义务,这才是教学之根本,教师立足岗位之根本。

(三)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近年来,诸多与大学有关的案件都与高等学校在行政关系中的地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地位的确定,对于高等学校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1.高等学校法律主体的性质

从本书中了解到,高等学校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多重身份。它既可作为行政主体,亦可作为行政相对方。

高等学校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受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登记合格后才批准成立的。由此可见,高等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中处于被管理者地位,是行政相对人。

2.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前面提到过,高等学校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此部分主要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也对当前多种多样的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制度

作为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教师,对我国职业教育制度和相关法律应有一定的了解。这也是拓展业务知识,提升自身教学知识水平的前提条件。

另外,成人教育也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其具有多方面的职能,能够使没受过教育的人们接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五、针对高校领域常见的法律纠纷,以及相应的权利救济问题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10篇

关键词国际私法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1 法学案例教学的基本特征和规律

法学案例教学法是高校法学教学的一门艺术,基本特点就是教学中选用精当的案例,以启发学生对案例的讨论为主体,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思维对法律事实进行分析的能力,实现对法律基本原理和规范的准确理解。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教授在其主编的《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丛书》序言中说:“作为一名民法教师,我认为在民法教学中应当特别注重案例教学……因此,作为一个民法教师如果只能教授规则的语义、演化、特征甚至是规则间的联系,但没有教会学生将特定的规则与相应的社会生活实践联系起来并进而运用规则去解释现实生活和处理各类纠纷,这种教学活动在我看来是不成功的”。可见,案例教学是法学教育教学中的重要方式,是高等院校法学本科阶段教学改革的发展势向。

在本科法学教学中要贯彻案例教学法就必须准确把握和理解案例教学法的基本特征和规律,案例教学法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法学案例教学法是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侧重培养学生分析法律问题、解决法律纠纷的基本能力。法律本身的抽象性和高度概括性,因此案例教学就必须给学生以模拟化的场景,让学生仿佛置身于这种情景中以激发自己发现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它强调和看重的是学生分析、思考和讨论的过程,对结论本身不太注重;它重在是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和逻辑推理过程。案例分析是一个从具体案例到学科理论,再从学科理论到具体案例的双重思考过程,本质上就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认识过程,其中贯穿着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的辩证逻辑思维能力。换句话说,通过模拟真实场景的激发,学生的潜能和兴趣得到释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有效的提高,语言表达能力也得到锻炼。

(2)以学生讨论为主体,以教师提问引导为主线。夸美纽斯创立课堂教学论以来,从事教学研究的专家一致都认为:教学过程是贯穿着教与学的矛盾运动过程,教与学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它既对立又统一。只有调动教师和学生这对矛盾的两个面的积极主动性,才能收到好的教学效果。然而,传统教学方法注重教师的主导性,过分强调单一的知识灌输,形成了一种注入式倾向的教学风格,这种风格对教师而言,容易操作,但是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必将受到影响。案例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呈双向互动关系,教师和学生都有了新的角色意识。教师不再是运动场上的“运动员”而是“教练”,教师在教学中通常起组织、指挥作用,他的任务是对案例进行选择设计,引导学生进行案例讨论。学生不再是观众和听众,而是教学场上的“运动健将”,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他们可以论辩、质疑,发表新看法、新观点,形成师生间、学生间的交流与互动,激活思维,点燃智慧的火花。

(3)以案例为媒介,渗透着法律原理和法律规范。案例教学是以经典案情事例的探讨、研究,使学生的认识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从具体扩展到一般,从而达到对事物的内在本质的认识,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和人们的认识规律。当然,在以案例探寻法理之前,必须以一定的法律法学知识的介绍做前提,通过案例教学,一方面印证法律规范和法学理论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也锻炼学生学以致用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以案说法,法从案来。传统法律法学教学以概念先行法规铺述,即通过系统的抽象的理论知识讲授,讲授中引用相应的实践事例加以佐证;而案例教学法则以现实案情事例先行,即通过大量的事例剖析,让学生在感性事例中引申出对应的理论结论,对自己的本体认知结论加以发挥印证,深切感受正确思路的内心满足,从而进一步激发对法律理论知识的探寻和内心感通体验。因为每一个案例都有社会现实的源泉,学生能感同身受、亲临其境,能够以其敏锐的触角增加了其感性认识。学生的感性知识越丰富,对抽象的理论的理解就越深刻。

2 国际私法课程特点

国际私法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国际私法是以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与国内法方面的法律学科诸如宪法学、民商法学、婚姻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等法律学科联系紧密,并在这些学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学生学习本课程之前,要对上述学科的知识,至少是民商法学的内容有一定掌握。否则,学习起来困难很多。教学或学习中应注意本学科与上述学科的课程的相互衔接,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课程。它与国际法方面的法律学科,诸如国际公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等法律学科紧密联系,相互补充、相辅相成,调整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民事往来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由此可见,国际私法课程是法学本科阶段中较高层次的学习的内容,它建构在众多其他基础法学知识的基础上,是“抽象中的抽象,理性中的理性,知识架构跨度大”。因此,是最需要案例教学的一门法学学科,感性案例的引用和教学事关本学科教学的成效。

3 国际私法课程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

案例教学法在高校国际私法课程本科教学中实施的具体步骤和方法,是法学本科教育教学值得研究的问题。运用案例教学并不等同于举例教学。举例教学比较简单,可以随时插入,信手拈来,不必精心准备,更没有启人思索的耐人寻味。然而案例教学却有其完整的实施过程,这个过程大体包括三个阶段,即课前准备、课堂讨论、总结点评阶段。而在这三大阶段中,以下环节确是至关重要的。

教师课前精选案例

法学案例教学中,学生是主角,学生的讨论分析是教学过程的主体部分。为了实现教学目的,重要的是实现讨论的成效,因此教师应该课前进行效果预估并做好充分准备,关键的准备工作是:优选案例与确定分析思路、重点难点。因为案例教学中不是任何一个案例都适合于教学,也不可能把案例涉及到的所有问题都拉入教学过程中去分析。王利明教授认为:第一,所选案例应该具有典型性和系统性。案例不在大小,内容不在繁简,关键在于能不能解释一个或者数个法律规则的内涵及其运用。第二,案例应该具有一定程度的疑难性。换言之,即使是情节非常简单的案例,也可能出现多种结论性意见。第三,案例的选用不能够完全拘泥于现行法的框架。因为现实生活是多种多样的,立法本身具有被动性。①因此,选择案例一般要符合以下两个要求:一是案例具有针对性,围绕教学目标而设;同时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二是典型性,富有区分度,学生具备思考的意义,可以培养法律意识。比如,国际私法中关于自然人权利能力冲突的时候,可以举这样的案例来讨论:中国女生李某(某大学西班牙语系)结交了一个西班牙在中国经商的男子阿德拉,并建立了恋爱关系,由于意外怀孕,他们回到西班牙商议婚事,由于西班牙男子阿德拉出现车祸而死亡,李某伤心过度而早产,孩子出生5小时后死亡,由于阿德拉在西班牙和中国留有动产,李某和阿德拉的父母对于阿德拉的遗产继承产生矛盾,李某于西班牙和中国。这个问题就具有相当的典型性,并串连国际私法中的国籍冲突、权利能力冲突、公共秩序保留和管辖权等问题。三是客观性,最好是现实中发生的案例,编入法院案例精选中,这样案例本身就富有现实意义。

设问引导,学生讨论

精选案例只是案例教学的前提准备,案例教学的实现还要靠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设问引导与学生的热烈讨论。在案例的讨论中教师的设问和语言启发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孔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教学就应当是一个不断启发、引导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教师拟设问题应考虑以下方面:一是要围绕教学目标。提出的问题紧扣学习的理论知识,引导思考和讨论的方向。二是提出的问题具有现实趣味,符合学生的知识储备水平,有思考的可能。三是提出的问题要具体化,对综合性理论能够以具体问题分解。四是问题具有发散性,要多角度变化。五是问题之间具有连贯性,能够环环相扣。

学生课堂讨论的形式一般有两种:全体讨论和分组讨论。但是无论以何种形式讨论,都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注重教师的引导,但教师不能越俎代庖,角色主次不能够颠倒。在案例讨论过程中,学生是讨论的主体,教师只是引导者,引导学习者去探讨案例中复杂的、深层次的、有争议性的问题,协助学习者进行讨论。针对复杂的疑难案例,教师也可以设疑方式加以引导,给学生提供选择思路。但是,教师在引导中不能够出现结论性暗示,因为这样会诱发学生的“懒惰”潜能,扼杀学生的创新思维。第二,对学生的探索行为要以鼓励和肯定来不断强化。案例讨论中学生探寻的结论无所谓正确与否,注重的是分析方法和研究方向是否科学。在案例分析过程中,对同一问题存在不同意见是正常现象,争论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争论不是争吵,旨在对问题的分析,切忌人身攻击,教师要特别注意杜绝此类倾向。另外每个人的发言都能够迸发思维的灵光,是彼此学习的借鉴,只有科学的肯定和尊重才能激发学生参与的兴趣和促进共同进步。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11篇

一、活动目的:为进一步弘扬武汉大学“自强弘毅 求是拓新”的校训,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给同学们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陶冶同学们高尚的的情操,锻炼同学们的口才、能力,促进同学们的友谊,以及加强大家之间的交流,特举办此次朗诵比赛。

二、活动的主题:自强弘毅 求实拓新

三、活动的对象:武汉大学全体学生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20xx年XX月XX日;地点:XX

五、主办部门: 武汉大学校党委宣传部

六、活动协助部门:武汉大学理论研究会

七、报名形式:

(1)可询问电话 XXX XXXXXXXXXXX

(2)可到各班宣传委员处报名

八、参加形式:

(1)可朗诵自己写的诗歌,也可朗诵名诗,朗诵时可自行配乐。

(2)可以个人参加,也可以组成团队参加(参加人数不限)

九、比赛要求:

(1)诗歌朗诵语言不限

(2)要求朗诵的诗歌要符合活动主题,主题鲜明突出,形式新颖,内容积极向上。

(3)朗诵时感情要真挚,富有感染力,表达自然,能反映诗歌中的情感和主题

(4)朗诵的诗歌不能过短或过长,可从长诗中节选段落,时间在3—5分钟内

(5)参赛选手不得迟到或违反赛场的纪律,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注1:评分标准如下

(一)总分100分

(1)参赛者仪表,气质,总体印象;15分

(2)情感丰富、有感染力;30分

(3)脱稿朗诵;5分

(4)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25分

(5)语速适中、朗诵流利连贯;20分

(6)原创诗歌;5分

奖项设置:(可获荣誉证书及其它奖品)

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注:原创作品在参赛中获奖,可将其刊登在系报上

并给予活动分)

注2:关于竞赛流程

1.评委及嘉宾入场

2.主持人致词宣布竞赛开始

3.主持人介绍评委,及到场嘉宾

4.主持人宣布比赛规则,包括评分标准

5.参赛选手候场开始比赛(比赛环节中选手必须在诗歌朗诵前进行自我介绍)

6.评委在每个选手朗诵后进行点评和评分

7.统计结果,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果

8.主持人请嘉宾给获奖选手颁奖,宣布比赛结束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12篇

案例教学法由前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教授(C.C.Langdell)于1870年首创,并被全面引入该学院的法律课程,后来也被引入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教学中,目前已成为美国教育中使用最广泛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就是在授课过程中利用案例作为教学媒介的一种教学方法。《教育大辞典》将案例教学法定义为“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某些科类的专业教学中的一种教学方法。即通过组织学生讨论一系列案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学生掌握有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界一直认为高等本科教育是一种素质型教育,而非职业教育。这导致长期以来,我国本科教育中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到底何种教学质量更高,近些年一直存在争论,不同的学校也偏重不同的教学模式。比如,同是本科教育,一所学校定位偏重于学术型,要求学生有宽厚的基础知识和扎实的理论根底,但学生的实际知识和操作能力就可能显得比较弱;另一所学校面向职业应用,对学生要求打好比较专门的应用知识基础,实际操作能力强,但知识视野较窄,理论功底不高。③认知心理学的代表人物布鲁纳(JSBruner)认为,学习任何一门科学的最终目的是构建学生对该学科的良好认知结构,而构建学生良好的认知结构常需要经过三个过程:习得新信息、转换和评价。认知结构学习理论的基本观点可以概括为:为了使学生学得好,掌握提供的信息是必要的;学生不是被动的知识的接受者,而是积极的信息加工者;掌握这些信息本身并不是学习的目的,学习应该超越所给的信息。学生的心智发展主要是遵循他自己特有的认知程序,教学是要帮助或促进学生智慧或认知的生长。由此,他提出了发现学习法。发现学习理论基本观点:强调创设问题情境;注重内在动机的激发;注重学生的自我发现;注意信息的提取。④从布鲁纳的观点可以看出,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注重学生的自我发现能力对于构建良好的认知结构至关重要。而案例教学法通过在法学课堂中引入案例,针对案例进行启发和引导式教学,对于学生既掌握良好的理论知识又具备相应的案例分析能力具有很好的效果。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学科,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势必对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近年来,我国法学教学中越来越多开始引入案例教学法,国际法教学也不例外。

二、国际法的特点及要求

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⑤国际法不同于调整私人之间或私人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除了国籍、引渡、人权等部分内容涉及个人之外,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民法、刑法等国内法,学生往往对国际法的印象是“高冷”,即与现实生活关联度不高,适用性不强。教学过程中,如果只是系统的传授知识,会导致学生愈发觉得“高冷”,这就需要为学生创设一定程度的现实感和实用感。国际法内容体系庞大,国际公法就涵盖很多部门法,包括领土法、海洋法、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争端解决法、战争法等。每一部门法又包括诸多国际条约、宣言、决议等,比如《联合国》、《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而人权公约就包括普遍性国际人权公约和专门性国际人权公约,专门性国际人权公约包括《保护种族权利的国际公约》、《保护妇女权利的国际公约》、《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公约》等等。而国内法往往都有相对简单的法律体系,比如《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对于刚开始接触国际法课程的本科生而言,相比国内法,整个国际法课程就会显得体系繁杂,内容繁多。全球化的发展,以及社会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发展,对国际法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国际法教学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的需求,各个高校也都对国际法课程进行了教学改革。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一直非常重视“案例法”的教学,教师在讲解国际法相关理论的同时,穿插一些典型案例在课堂上分析讨论。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能够充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得学生具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国际法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及改革思路

国际法案例教学法就是国际法教师在具体讲授课程中运用与其讲授有关的国际法案例(包括已作出判决、裁决的案例或者正发生的尚未作出裁决的案例),结合相关的国际法原理,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学习国际法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国际法主要研究国家与国家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是一门理论性强、实践丰富的课程。由于国际法的内容浩如烟海,相关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案例非常多,对于刚刚接触国际法知识的本科生而言,激发其内在兴趣尤为重要。如果教师一味追求国际法知识点的介绍,平铺直叙的灌输相关内容,学生的兴趣和信心未建立,教学效果肯定不好。在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国际法知识,在讲授既有经典案件外,通过结合近年或当前发生的国际时事热点问题引导学生思考。教学模式上可采用“案例-理论-案例”模式,根据不同知识要点,有针对性的讲授。教学手段上,除了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外,还可结合“苏格拉底讨论式”教学方法,一问一答,启发学生思考;也可结合实习模拟教学法,将学生分为原告、被告两组,针对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国际争端案例,展开辩论,锻炼学生法律推理能力和口头辩论能力。此外,为使学生对国际法产生更直观的感受,还可以通过播放经典影视资料,比如联合国网站视频资料,有效引导和疏导学生的爱国情绪,理解和把握我国和平外交政策。

(一)国际争端案例与国际时事热点问题相结合

《_规约》第38条规定了国际法的渊源,其规定_在第59条的规定下,可适用“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的司法判例及国际法学家的学说。虽然司法判例不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但它是重要的补助资料。_的裁判活动及其判例,对国际法规范的确定和解释,对国际习惯法的形成和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学习经典的国际争端案例对于学生研习国际法知识以及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十分重要。但基于_或WTO争端解决机构判决的案例,无论是案情还是所涉法律问题都比较复杂,判决书达上百页。国际法授课过程中,应根据所讲内容重点,有针对性的结合既往案例。但是,由于学生往往对既往案例缺乏现实感,倘若结合当前国际时事热点问题,学生则会产生更强烈的现实感,会很有兴趣的参与讨论。比如在分析领土与海洋权益问题时,就可列举中日案或者中菲仲裁案,学生结合国际法理论知识,对这些时事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讨论或辩论,提交自己的看法和结论。要注意的是,对国际时事热点的选择、问题的设计、小组讨论、总结归纳都要仅仅围绕所授国际法内容有针对性的选择。这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做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并形成对中国外交政策的理解。

(二)“案例-理论-案例”模式

“案例-理论-案例”模式是指在讲解一部分(一章或一节)前,以一个经典案例作为引子,提出问题。学生带着问题学习相应国际法理论知识,再结合理论知识分析该案例。这种模式的本质是从国际法问题出发,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更容易理解相关的理论知识,并能够掌握案例分析的要点。比如讲到引渡和庇护内容时,可以先引出学生们比较熟悉的_案,然后讲授国家之间的三种引渡方式、双重犯罪原则、_不引渡原则以及死刑犯不引渡原则。通过这些理论的讲解,再分析_案,学生就能融会贯通,较容易的理解这些国际法理论和原则。在“案例-理论-案例”模式中,要注意对案例的选择需真实、可靠、具权威性和针对性。

(三)启发和引导相结合原则

启发和引导兼用原则是指教学活动应以启发为指导,并引导学生从事积极的智力活动,从质疑问题、答疑解惑中理解教学内容,融会贯通地掌握知识,并培养、训练学生良好的思维能力和积极主动精神。⑥国际法专业学生的学习对象是比较深奥的国际法学理论知识,这就要求教师应循循善诱,通过案例启发学生主动思考,通过对国际法案例所涉法律问题的仔细分析,理解有关理论知识。此外,教师应当改变单一的“自问自答”或“我问你答”的形式,可以引导学生进行相互辩论或问答,或结合模拟法庭、辩论等多种途径,不断变换教学形式以唤起学生的积极性。

(四)案例法与讨论式教学法相结合

案例教学法偏重于运用经典案例分析相关理论,讨论式教学法偏重问题导向,学生讨论为主。武汉大学国际法所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将讨论式教学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一环。讨论式教学法主要是启发学生的思维,如在讲授《国际法》一课时,老师采用课堂讨论式,把海湾战争、苏联解体、等问题与国际法上的基本原则、国家的基本要素、国家的承认、国家的继承、国际责任、民族自决权等理论问题结合起来,使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显著提高。讨论十分热烈,既启发了学生的思维,也锻炼了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⑦讨论式教学法重在锻炼学生的国际法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但因为讨论式教学所耗时间比较长,需要授课教师加以引导,分组讨论,并控制时间节奏。在整个国际法授课进程中,为保证国际法授课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考虑到本科生以学习基本理论知识为主,讨论式教学法的运用不用太多,其更适合于研究生阶段学习。

(五)采用实习模拟教学法

武汉大学国际法所在国际法授课中也一直采用实习模拟教学法(也称疑案论辩教学法)。实习模拟教学法,也是培养学生实际能力的重要方法。其做法包括,一是把典型的或正在办理的国际争端案引入课堂,结合教学内容把学生分成原、被告两个小组针锋相对地辩论。二是用“模拟法庭”教学,让学生通过模拟法庭学会如何用诉讼的方式处理涉外法律纠纷。⑧这种模拟教学法适合于在课程授课末期,在整个课程内容授课结束前,引入一正发生的国际争端,学生代表分为原、被告,由学生自行组织一场模拟辩论赛,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具体国际争端中,让理论与实际融会贯通、相得益彰。

(六)影视资料

为提高学生兴趣,增强学生现实感,国际法影视资料可作为一种教学媒介。比如,《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介绍了_获得联合国席位的整段历史,授课过程中播放这一珍贵影视资料,一方面可以让学生了解这段历史,另一方面,也能学习联合国相关决议程序。而《东京大审判》、《卢旺达大饭店》等影视资料讨论了战争罪、_罪、人道主义干涉与国家原则、联合国维和行动等国际法问题。在收集和筛选这些国际法影视资料时要保证其权威性,同时要避免一些史料不实、误导性的影视资料。

四、结论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13篇

关键词商务日语精品课程课程建设课程设计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1 商务日语课程设计应遵循的理念与思路

(1)课程设计的理念。商务日语课程设计应以“就业为导向”为理念,在教学中融入商务词汇;创设商务情景,引导学生进行语言应用训练,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际能力;加强社会实践,了解日语文化和企业文化,掌握基本的商务知识和商务礼仪,提高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商务交际能力。(2)课程设计的思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思路,构建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为主线、职业活动为导向、岗位需求为目标的模块化教学体系。本课程根据岗位群所需要的真实任务来确定课程的教学内容,依据语言循序渐进的认知规律,采用传统教学方式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相结合组织教学,使学生能够在“听、说、练”的过程中,掌握听说技能、日本文化知识和商务日语专业术语。

2 优化商务日语课程的教学内容

(1)注重教学内容的针对性与适用性。通过对不同产业领域的对日贸易公司、本市日资企业、对日服务外包企业进行人才需求的调查与分析,确定了外贸业务员、现场翻译、服务外包等就业岗位。通过调研了解,学生具备日语综合应用能力和社会交际能力是商务日语人才的具体岗位要求,同时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商务交际能力,也是授课内容的重点之一,所以在商务日语课程中设定语言应用、日本文化知识、基本商务知识和商务礼仪,这些内容对就业岗位不仅有针对性,也有广泛的适用性。(2)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根据学生的需要具备“语言应用能力、文化认同能力、跨文化能力、商务环境的应用能力”的职业能力要求,商务日语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坚持“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的教学规律,也充分尊重学生的外语认知和成长规律。内容上,从职场常见的敬语运用、打电话、拜访到实际操练,并适度融入就业岗位上常用的专业词汇和专业术语,有机融入商务情景对话,以更好地体现高职日语的应用性、实用性和职业性。

3 商务日语教学方法与手段应灵活适用

教学模式的设计与创新

根据无锡地区作为苏锡常的日资高地这一特点,商务日语课程以真实场景中的商务活动为背景整合课程内容,汇集敬语、面试录用、打电话、拜访、感谢、道歉等日常交际会话,日本文化常识、基本商务知识,商务礼仪等内容,把知识和技能充分融合起来,根据不同情境下不同对话所包含的教学内容,利用多媒体教学设施和现代网络资源,主要设计了以下教学模式:(1)注重语言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水平组合。注意创设情境,将学生基本的语言知识转化为实际的语言能力,以便学生在真实的语言环境中掌握技能,既提高学生的商务词汇,也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2)注重语言知识和文化知识相结合。通过使用音频、视频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引导学生看日本电影、电视剧,了解日本文化,注重观察相关的业务场景,通过直观的联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知识,促进学生跨文化交际的能力。(3)注重语言技能培训和商务沟通技能培训相结合。通过视频和音频等方式,播放商务日语交际情境,以便学生在实际的商务交际环境中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并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仪式,从而提高学生的商务沟通技巧。 (下转第121页)(上接第110页)

综合运用教学方法

(1)情境教学法。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创设多种商务情景,让学生听、说、看,充分调动所有的感官,让学生如同身临其境。情境教学法不仅能帮助学生理解所学的语言,还能提高学生对商务活动的印象。(2)交际法。教学过程中,提供与真实商务交际相近的场景,使学生在创设的商业活动中,进行语言训练;指导学生进行交际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提高能力。(3)基于任务的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的语言环境,设计一种或多个学习任务,让学生进行仿真训练,通过表达、沟通、谈判、询价和其他形式,逐步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相关知识的水平。

考核方式与标准

商务日语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并行的考核方式。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表现、出勤、作业、小测试各占5%,小组活动表现、任务完成情况各占15%,结果评价、学习态度各占10%,共占整个考核成绩的70%。终结性评价也就是期末卷面考核成绩占30%。这种考核方式能够全面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及实际应用的综合能力。

4 注重现代教学技术手段的应用

为了配合教材建设,课程组教师收集、编写了大量与教学相关的扩充性资料,具体包括:教案、电子课件、习题、案例等,我们把这些资料上传至商务日语精品课程网站,努力实现其数字化,方便学生课后使用,并提供网上共享,可以下载使用。另外我们还创设了课程论坛、网上答疑模块,教师和学生可以进行对话,大大提高学生的趣味性和自主性。同时开设商务谈判室、商务礼仪实训室、国际商务实训室,通过大量实景模拟训练,提高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和岗位实践能力。

5 注重创新,突出商务日语的特色

工学结合的课程设计

商务日语课程体系的构建应体现工学结合的原则,学生在掌握商务日语基础知识和语言技能的基础上,创设日常商务环境进行训练,进一步强化语言交际能力。加强学生实践活动,选择日资企业,让学生实习、锻炼,熟练掌握日语商务交际,处理相关业务,有效提升能力。

教材应体现高职教育特色,与时俱进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14篇

【摘要】2011 年以来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的数量逐年递增,与此同时,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报告所占比例也有所上升。本文选取了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均为非标准意见的代表企业华锐风电,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意见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代表企业上海家化进行案例分析。对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 财务报表审计

一、引言

2007 年,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公开了第5 号审计准则,《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准则规定了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以及内部控制的方法,准则还表示要尽量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之前找出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2008 年,财政部、_、证监会、银监会等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要求在深市和沪市上市的公司应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且公开披露企业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进行审计业务时,需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活动。2014 年,财政部联合证监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构成要素,需要披露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被出具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数量自2011 年以来逐年递减,且所占百分比也在逐年降低,然而被出具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的上市公司数量自2011 年以来却逐年增加,且所占百分比也逐年增加。本文选取了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均为非标准意见的代表企业华锐风电,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意见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代表企业上海家化进行案例分析,旨在探究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影响。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披露现状分析

(一)2011—2013 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汇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数据,截止2014 年4月30 日,共有40 家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来自深市与沪市的2 534 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在这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包含有2 450 份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57 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2 份保留意见,以及5 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见表(1)。

与此同时,截至2014 年4 月30 日,共有40 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来自深市与沪市的1 14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13 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这一千多份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有1 096 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5 份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9 份否定意见,以及1 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见表(2)。

(二)2011—2013 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汇总

(三)2011—2013 年被出具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汇总

同时被出具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2011 年没有,2012年只有6 家,在2013 年却达到了21 家。

(四)非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增加原因分析

(1)内部控制缺陷造成影响逐渐增大。近年来内部控制的相关法规细则不断颁布出来,从框架结构到具体内容不断细化。尤其是在2014 年最新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构成要素,说明了需披露的内容及要求,并且还提供了可供注册会计师参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模板。因此,内部控制评价向着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2)审计意见的客观性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的专业性越来越高,经验越来越丰富,同时职业道德也有所提高,敢于披露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缺陷。

(3)企业内部控制重视程度提高。认识到内部控制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积极接受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并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计划和方案。

三、内部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表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华锐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风电为主的新能源企业,主要进行不同风电机组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华锐风电公司在2013 年度被同时出具了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化妆品行业中第一家上市企业,产品覆盖化妆品、家居护理用品等,拥有国际水准研发以及广大的消费市场。上海家化2013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却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案例分析

1. 华锐风电

(1)华锐风电公司未能对实物资产实行有效控制,在对2013 年年末的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后,发现了账实不符的情况,实物相比较账面金额,存在126 万元的短缺。由于公司对于存货盘点结果尚未核对完成,因此,在尚未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审计程序,从而对于盘点结果以及由此所影响的存货、资产减值损失、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无法确认。并且在对应付账款进行函证时,发现了较多往来不符的情形,在该情形下注册会计师认为无法实施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华锐风电公司2013 年年末在其母公司财务报表上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32 万元。但在此之前华锐风电已连续两年出现亏损。其中母公司在 2012 年与2013 年分别取得利润总额为-71 万元和-331 万元。因对华锐风电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不确定,注册会计师认为无法确定这一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恰当。

(3)华锐风电公司于2013 年 5 月、 以及2014年 1 月分别收到来自中国证监会的两封《立案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开始对华锐风电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到审计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仍未结束,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调查结论可能对华锐风电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 上海家化

(1)由于上海家化并没有披露与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的关联交易事项,并且于2013 年11 月收到了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上海家化在2009 年至2013 年与沪江日化发生的关联交易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认为,上海家化对关联交易未能进行有效控制,并且由于关联方交易的未能及时识别会影响财务报表中与关联方有关的数据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导致内部控制设计的失效。虽然上海家化在2013 年12 月表示对上述缺陷已进行了整改,但因为运行时间不长,因此不能认定整改有效。

(2)注册会计师认为上海家化在2013 年以前及之后与代加工厂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不一致,由此认定部分上海家化子公司并未建立销售返利以及运输费等有关的内部控制。这一缺陷会导致财务报表中涉及销售费用和运输费用等相关交易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截止性产生偏差,因此认定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失效。

(3)注册会计师发现在2013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表中,财务人员将本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费用计入了应付账款科目,影响到财务报表多个会计科目的准确性,因此认为上海家化的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不够,造成会计处理的差错。注册会计师说明在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因此,否定的内控审计意见并未对上海家化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产生影响。然而在华锐风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看出,由于对存货等实物资产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导致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一、二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会计科目产生重大影响,这些重大缺陷都是属于财务报表层次产生的。因此可以看出,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关系紧密,内部控制财务报表层次的缺陷会对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产生重大影响。

四、结论

华锐风电公司与上海家化公司2013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被出具了否定的意见,华锐风电被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是保留意见,上海家化被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却是标准无保留意见。本文分析,只有当内部控制出现财务报表层次缺陷时,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从而引发财务报表审计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出现。在关注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时,应注意报告中所涉及的缺陷是否为财务报表层次的缺陷,如果是则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影响大;如果否则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影响较小。另外,即使企业当年被出具了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并且内部控制缺陷为非财务报表层次,但由于其所具有的滞后性,仍然有可能会影响到以后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意见。

参考文献

[1] 蔡吉甫.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J]. 审计与经济研究,2005,(05).

[2] 潘芹. 内部控制审计对审计意见的影响研究——基于2009 年我国A 股公司数据[J]. 财会月刊,2011,(09).

[3] 李颖琦,陈春华,俞俊利.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评价信息披露:问题与改进——来自2011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证据[J]. 会计研究,2013(08).

[4] 吴寿元.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现状及相关建议[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10).

[5] 张龙平,陈作习.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研究(上)[J]. 审计月刊,2009,(05).

[6] 张龙平,陈作习.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研究(下)[J]. 审计月刊,2009,(06) .

[7] 李晓红. 2012 年度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析[J]. 中国总会计师,2013,(09).

[8] 王美英.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析[J]. 会计之友,2013,(02).

[9] 刘玉廷,王宏. 提升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要制度安排[J]. 会计研究,2010,(07).

[10] Songtao Mo. The information content of audit opinions in the post-SOX [D]. Department of Accountancy of 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 2009 .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15篇

一、 广告背景

从这个广告的前后布局和规划来看,起码能确定如下几点:

第一, 显然,三得利不是2008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赞助商,就是没有出钱;

第二, 因此,三得利不能使用奥林匹克图标;

第三, 然而,三得利想借船出海,想借奥运的船进行广告;既然想借,但图标不能用,奥运字眼不能用,还得叫受众想象之后感觉自己和奥运有关;

第四, 因此,就出了这么一个广告。

二、 广告组成

首先是广告文字脚本的部分,强调了几个词,“三得利”约您8月北京,有大奖,等等。然后电视画面是历届奥林匹克或类似体育运动会的欢呼声场面,这种组合,只有一种诱导结果,那就是受众在脑子中进行推理:“运动”+8月+北京,应是奥运吧。

其次是为了强化上述受众的推理,在语言读音上也进行了模仿,最后字幕是:“好运08,三得利啤酒”。好运和奥运听起来有点象,强化了受众的推理结论。

三、 分析

分析的核心是一个理:没有出钱赞助,又想借奥林匹克的船,但奥组委已经规定了没有赞助的商业企业不得使用“奥运”等字眼和图标,政府也在背后默许奥组委的行为。那怎么办?怎么办?如何既能不出钱,又能叫受众通过推理和想象认为三得利和奥运有关,进而达到借风的目的呢?于是就出现了上述广告。

这个三得利广告,没有出现过奥运字眼,没有使用图标,但是通过北京、8月、运动会呼喊等场景组合和好运08等近似组合,达到了对一般受众的宣传效果。

所以说,策划者还是有一定水平和高度的。从反的角度说,奥组委对这个广告能怎么样呢?不能怎么样。因为奥组委无法牵制和限制每个受众自己的想象力和推理,这可能就是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吧(参考:张京宏、沈宗南《五行唯心主义广告营销学》,上海世新,2007)。

四、 启发

拿来主义在营销学方面也可以应用。可以学学三得利啤酒的广告策划。机械项目也可以学,物流项目也可以学,服装项目也可以学。比如说群工羊绒或荣仕雅羊绒或帝高羊绒,他们的广告策划者也可以出这样一组策划:

首先准备广告脚本。脚本中以北京和8月等为主要字眼,然后组合一些历届傲运或其他运动会的呼叫场面(诱导受众的推理),进行文字,声音和图象的组合。

其次准备经典的总结语:好运08,荣仕雅/群工/帝高/鄂尔多斯羊绒!

这样的广告出去,如果组合方面好的话,效果肯定超过三得利,更逼真。

建议相关企业广告和推广可以考虑(参考:张京宏、沈宗南《五行唯心主义广告营销学》,上海世新,2007)。

五、 结束语

营销广告界有句粗俗的话,大意是说,不要把客户想的太聪明。比如说全国十多亿人穿衣服,又有多少人对衣服的知识系统化了解?很少。其他行业也是差不多情况。既然如此,对大部分受众来说,只要广告的组合能合理诱导其自动推理,就OK了。广告的本质是改变。在这个意义上讲,创造销售是成立的。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16篇

教学的基本思想应该紧密结合市场的实际需求,与各广告公司以及媒体机构建立长期、短期课题合作,并建立教学实践、实训基地。要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向市场,必须锻炼学生主动收集资料、整理信息的能力。在具体教学中,首先,任课教师需要给出一个品牌,要求学生去做关于产品、消费者和市场的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考察该品牌的产品包装、服务理念、消费者以及竞争者的详细情况,借助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方法,通过问卷调查、类比研究、客户访问、案例分析等实践活动,了解产品的背景和历史,了解销售的过程和消费人群的真正需求,了解广告的对象,把握产品从品牌文化到经营理念,甚至市场运作的信息。其次,学生利用实地收集的资料、网上或到图书馆查阅的资料,分析、整合、归纳出不同品牌产品的各种要素,找出这个品牌启发你或给你惊喜的闪光点,写出一份富有创意的调查报告,包括产品的一般诉求、产品特点、独特卖点、目标客户群、设计风格、品牌形象等几个方面。这样才能真正从逻辑和理性高度把握广告设计的内在核心,实现广告设计的精确定位。实施案例教学广告是实践性极强的行业,而目前艺术设计专业广告学教学则以理论讲述为主,纯理论的学习往往让学生觉得抽象而笼统、枯燥而乏味、难以理解与掌握,因此现阶段,案例教学在“广告设计”理论课程教学中至关重要。成功的广告案例可以让学生有切身的体会,把握现代广告发展的时代脉搏。所谓案例教学就是把抽象的原理、概念具象化,把学生置身于实际的情景之中,让学生不仅掌握原理、概念所具有的特定含义,而且让学生认识这些原理、概念在实际生活中的表现。

笔者认为案例的选取是案例教学顺利开展的基础,在案例的选择方面要体现“经典化”和“前沿化”。如果案例选择合适,教师讲解起来就会思路清晰、逻辑性强,就会很好地说明理论问题。单纯选择某一平面或者影视广告进行案例教学,将无法满足课堂教学的需要。一则好的广告,并非单纯依靠精美的画面、独特的创意这些表层因素,而是背后有更为深层的策划、营销策略、媒体、时尚文化等环节。所以,应把核心广告放在大的品牌建设的背景下进行赏析、点评和讲解,让学生深入了解优秀创意作品应该具备的元素和表现手法,领略优秀作品所展现出来的创意智慧。另外,模式的合理设计是案例教学能良好实施的关键。笔者认为合理的教学模式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达到学以致用的教学效果。一方面,对于广告案例,教师不直接提供答案,而是提供与此案例相关的背景资料,由学生自己发现答案,使学生因答案未知而充满好奇,进而形成强烈的期待,会使案例的整个面貌在问题与自我探索中逐渐展开。另一方面,案例讨论应以学生为主,以求自辩自明,同时教师也可以让学生自己来阅读案例。学生阅读、讨论案例的过程,既是温习旧有理论的过程,也是自学新内容的过程,而且学生为准备案例会主动从图书馆、网络上获取资料[3]。在讨论结束后,教师要及时总结从该案例中学到的知识点、基本规律和实际应用的启发。学生对经典作品的学习和鉴赏,不仅有助于学生理解理论知识,而且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学习案例成功的经验,这对学生步入广告设计舞台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分组协作首先,笔者根据全班学生人数和不同学生的特点,将参与的学生分成若干学习小组,组成几组类似广告公司的广告团队,团队内部按照广告运作流程分为若干个职能部门和岗位,每位成员负责一块,并要有详细的计划,同时学生之间要求互相配合、明确分工、协作演练。通过组内交流、组组讨论、老师与学生的交流,使每位学生的个体思考在广泛的交流中得以反思、调正、深化[7],由此完成学生对主题的理解与领悟。其次,笔者根据各小组的草稿提案和汇报材料,组织全班学生对提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解析,同时邀请其他教师或学生代表作为评委进行评审,这样既可以考察设计方案,又能对设计过程进行考察和评价,让学生在课题目标的要求下互助互学。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与教师始终保持充分的互动。学生不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是知识的主动建构者。教师始终处于管理和组织的角色,主要是监督和引导学生,及时提示学生该做什么和怎么做,帮助学生们不断修正课题研究的方向,认真分析学生提案并给予详尽的答复,同时提出更有启迪和代表性的建议,使整个课题研究更加真实、合理。如在2009年参加中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时,笔者根据学生特点和不同选题,将学生分为斯美特组、安徽卫视组等6个小组,每组4名学生,并让每组4位学生分别担任调研、策划、创意和设计部门的4种角色。这些项目小组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了搜集材料、策划创意、拍摄、后期制作等工作。在工作中,小组成员之间不仅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共同讨论、资料共享,而且还活跃了教学氛围,增进了思想交流,提高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开展模拟实战模拟实战是以实际品牌为研究对象,按照广告创意机构的实际要求和程序,让学生共同实施完成一个项目。模拟实战应建立在项目命题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利用课堂上所学的泛性的课程理论和常规的广告设计程序内容进行广告创意设计[8]。

首先,以实际品牌作为广告创意对象,让学生围绕概念做发散性思维、悖论思维和头脑风暴的导图练习,并寻找创意的闪光点;其次,通过文字、图形、色彩和编排组合的运用,让学生对作品进行反复的修改;最后,将创意的视觉形态转化为设计语言,组织学生进行模拟作品的评价,模拟客户和设计者之间的沟通方式,并想象所能遇到的问题,直到最终完成设计。评审将以实际广告创作为标准,各小组之间相互评价,提出合理建议,再由指导教师根据个人完成项目的质量和答辩表现,分阶段、多角度、综合性地评出学生个人的实际成绩。模拟实战教学法不仅训练了学生的动手能力,而且也让学生了解、体验了市场。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改为主动学习知识,并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教师由单方知识传授改为与学生一起关注问题和解决问题[9]。这种教学方法不仅能使学生提前感受到工作的氛围,更重要的是能时时跟进市场,按市场的要求培养学生。加强学术交流在课堂教学之余,教师可以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学方式,有目的地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以及专业广告界的精英、著名设计师等来高校开展学术交流与讲座活动,针对“广告设计”课程中的实际案例和所遇到的问题作深入地讲解和赏析,让学生从抽象的广告理论中走出来,通过实际操作,丰富补充课堂理论教学的单一与局限。如日本高等教育对广告人才的培养一般通过2种途径:一是由社会上的资深业界人士到大学定期为学生开设专题性的广告讲座;二是大公司内部对员工进行培训[4]。笔者认为与业界人士的学术沟通、交流,能使教学形式变得生动活泼,产生出乎意料的创意。在学术交流中教师应该起到数据导引和知识链接的作用,做更多的知识延展和深度推荐的工作,让学生扩大知识面的同时迅速提高专业素养[5]。总之,在“广告设计”课程教学过程中,要根据“广告设计”课程的特点,不断与时俱进,按照科学的综合学科认知规律开拓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同时要积极参与业界活动,把握广告学科的前沿,大胆开展实践性教学活动,为市场培养出真正的应用型人才,以满足新时期艺术设计市场对人才的需要。

影视项目策划方案案例分析 第17篇

一、按法律逻辑及认知规律调整教学内容的顺序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赵威主编的《经济法》是按经济活动中的主体-行为-争议的顺序来安排教学内容的,先讲经济活动中规范经济主体的法律,再讲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最后讲规范经济活动的程序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此顺序不符合法律的逻辑,不符合人们掌握知识的规律,知识前后衔接性较差,同学们学习起来也较吃力。笔者在授课时调整了授课顺序,使之即符合法律逻辑,又使前后知识衔接贯通,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赵威主编的《经济法》教材既包含了民法的内容,如《合同法》、《担保法》等,又包含了商法的内容,如《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破产法》等,还包含了经济法的内容,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税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我国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原则,而调整经济的法律也是从民商法中分立出来的,都属于大民法的范畴,因此在授课中先讲民事方面的法律,再讲商法方面的法律,最后讲经济法方面的法律,同学们学起来易于接受。如讲《合同法》时,先概述民法中的物权、债权的区别(合同属债权),再把民法的一些原理,如善意取得、无权处分、无权、表见等一并穿插引入。同学们学习了《合同法》中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解除等知识点,然后再学习《担保法》中的担保合同、《公司法》中的股权转让协议、《保险法》中的保险合同、《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协议等,就比较易于掌握,知识前后衔接,符合认知规律。

二、根据形势变化及实际需要,增添授课内容

我国于2007年制定了《物权法》,《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部分对抵押、质押、留置有了一些新的规定,尤其是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与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采取分立的原则,抵押物转让的限制也有了新的规定,且《物权法》规定,若与旧法有冲突依《物权法》的规定为准,因此在讲授《担保法》时注重内容的更新,让同学们掌握新的东西。另外,教材中只有合同法的总则部分的内容,同学们学习后对一些实际问题不一定会处理,因此在授课中,补充了常见的合同及纠纷的处理,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等,介绍了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即承揽合同中定作方只要求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定作方对承揽人的劳动过程不负责,而雇佣合同中雇佣方对受雇方劳动过程负责,受雇方对劳动结果不负责,因此,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定作方和雇佣方承担的责任不同。在保险法中补充了机动车辆保险、人身保险的特点及常见纠纷的处理,拓宽了同学们的知识面,达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结合法律实践,讲授《票据法》的内容及案例分析

《票据法》内容很抽象,技术性很强,法律关系复杂,法律纠纷不好处理,即使法科学生也认为《票据法》是一门较难学的学科,何况经管类学生。笔者从事过法律实践,处理过票据纠纷,因此应知难而进、知难而上。教学中鼓励同学们若学好了《票据法》,会分析处理票据纠纷,以后不管学习哪门法学学科都会轻而易举、轻车熟路,激起了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在授课过程中,通过概括总结悟出真知,达到了教学相长。票据的特性是流通性、安全性,即“票据贵在流通,流通贵在安全”,票据的无因性,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相分离,正是为了保证票据更好的流通;票据的要式性、文义性,正是为了保证票据更加的安全。票据权利可分两次行使,即票据权利人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若被拒付,可向其任何前手行使追索权,且前手间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票据越流通(流通次数越多,前手越多)越安全(但此说法只是对票据权利人来说,而出票人和前手为免于被追索承担责任可能会限制票据流通,如在票据上注明:不得转让)。即使票据上有伪造的签章,也不影响票据权利人向票据上真实签章人追索,并可向伪造人索赔,因此使用票据既方便又安全,持票人的权利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四、采用视频案例教学,增加授课的趣味性、实用性

在法律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以往只是在授课中穿插的讲案例、说案例,同学们有兴趣但不直观、不形象。笔者下载了中央电视台的《经济与法》、《今日说法》、《以案说法》等栏目的视频案例给同学们播放,真正作到了以案说法。授课时先提出问题让同学思考,再播放视频,然后与同学们一起分析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点。如讲授《合同法》时,给同学们播放了《一诺万金》,陶王邢良坤在电视台作节目时夸下海口,向世人挑战,谁若模仿制造出他的陶器“五环吊球”,他就将自己的一套三层楼房及里面价值连城的陶器送给他,结果有一观众_经过反复琢磨实践做了出来,且做的比他要求的还好。_要求刑良坤兑现承诺,双方发生争议,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决双方的口头合同成立并有效,通过此视频案例分析《合同法》中的要约、承诺,悬赏合同,并给同学们补充了诉讼技巧,如确认之诉、给付之诉等。讲《公司法》时,播放了视频《股东内战》来分析股东按照股份对公司行使控制权、表决权。根据《合同法》中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来分析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股权转让协议是否能解除,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等问题。讲《合伙企业法》时,播放了《谁中的500万》,三位老太太闲来无事,每人每天出2元钱买彩票,后来中了大奖500万,持彩票的一方只给了其他两人每人70万元,两人拿到钱后又起诉了持彩票的一方,要求平分420万(扣除所得税80万),通过此案例来分析,如何认定合伙关系,合伙的盈余如何分配等问题,并给同学们补充了在诉讼中如何取证,法院如何认定证据的效力等问题(持彩票一方给其他两人每人的70万是证明合伙关系的有力证据,再结合人证、物证、法院认定了合伙关系)。讲《保险法》时,播放了《投保人的突然死亡》来分析,若投保人故意隐瞒病情,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可拒赔。播放了《无责的赔付》来分析,在机动车辆保险中,按责赔付中的“责”指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还是民事赔偿责任(大多数情况下,两者是一致的,若不一致,法院应做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法院最终认定为民事赔偿责任)。播放了《为谁保险》来分析人身保险中的受益人问题,若投保人变更或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否则变更或指定是无效的,此保险金的请求权仍由原受益人或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享有。

综上,在经管类《经济法》教学中,根据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并结合社会实践对教学工作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但有些想法和做法有些欠缺和不成熟,笔者将继续探索和创新,以期更好的服务教学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