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1篇
第二条旅游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经营、业务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旅游统计的基本内容,是对旅游企事业单位、旅游区(点)接待工作量、经营效益、旅游从业人数等情况进行的统计调查和对旅游者实施的抽样调查。
第四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必须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旅游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其它与旅游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如实提供旅游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第五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旅游统计工作的需要和国家旅游局的统一规划,有计划地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配备或逐步更新必要的统计计算和数据传输设备,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国旅游统计信息自动化管理网络系统。
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当为旅游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
第六条旅游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国家旅游局负责对全国旅游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国家旅游局综合统计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地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和旅游者的统计调查工作。
地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确定承担统计职能的机构。
第七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成国家或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收集、汇总和公布全国或地方旅游统计资料;
(二)制定全国或地方的旅游统计报表制度和抽样调查方案,建立统计登记制度;
(三)组织协调和管理本部门非统计职能机构制定的各项统计调查,审核其拟制发的旅游统计调查方案及其统计调查表,并纳入统一编号管理;
(四)会同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对在岗旅游统计人员的培训,对旅游统计人员进行考核、奖励。
第八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固定兼职的统计人员。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统计人员资格条件,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九条旅游统计是国家统计的组成部分,是提供旅游信息的主体。经国家_批准制发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制度。
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主要包括旅游定期报表制度、旅游抽样调查和旅游专项调查。
第十条旅游统计调查项目分别由国家旅游局和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依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报国家_或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或备案后,组织实施。
地方旅游统计调查方案不得与国家旅游统计调查方案相抵触。
第十一条按规定程序批准的统计调查方案,必须在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机关、批准文号。对未标明上述字样的调查表,有关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废止。
第十二条旅游定期报表制度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容、计算方法和程序,由旅游企事业单位报送相关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提供统计资料的一种全面统计调查。
全国《旅游统计制度》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_共同制发,国家旅游局组织实施。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完成国家《旅游统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可以适当增加统计内容,会同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制定本地区的《旅游统计制度》并实施。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向国家旅游局报送统计资料时,必须同时报送符合标准的数据库(以计算机远程传输或软盘的方式报送)。
第十三条抽样调查是从全部调查对象(总体)中随机抽取一部分样本进行的一次性调查。
旅游抽样调查主要包括对来华旅游的外国人、回国旅游的华侨、回内地旅游的港澳同胞、回祖国大陆旅游的台湾同胞在中国大陆消费情况及其一日游游客所占比重的抽样调查,大陆居民在国内及出境旅游情况的抽样调查,以及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实施的其它抽样调查。
第十四条专项统计调查是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中非统计机构因管理需要而进行的旅游专项统计调查。
旅游专项统计调查需经有关部门审查、协调,授颁统一表号后方可制发。旅游专项统计分别由各专业职能机构实施。
旅游专项统计调查主要包括:旅游度假区统计、劳动工资统计、旅游教育统计、旅游质监投诉统计和旅游区(点)接待经营统计,以及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其它旅游专项统计。
第十五条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或纳入旅游行业管理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当到相关的旅游统计机构办理统计登记,并建立统计台帐和核算制度,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第十六条旅游统计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全国旅游统计资料由国家旅游局统一管理;地方旅游统计资料由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专项旅游统计资料由实施专项旅游统计调查的机构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收集统计报表时,应当做好报表的审核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下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的统计报表,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署。当汇总报表中旅游企事业单位数量变动较大时,应当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季度、年度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分析和抽样调查报告。
第十九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_档案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旅游统计档案管理制度。
旅游统计原始资料的保存期为5年。
第二十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定期公布本辖区的旅游统计资料。
地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布重要的统计资料前,应当征求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国家旅游局负责审定、公布和出版全国旅游统计资料。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定、公布和出版本辖区的旅游统计资料。
宣传、新闻和出版单位需尚未公开的旅游统计资料,属全国性的,须经国家旅游局核准;属地区性的,须经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所发表出版的旅游统计资料必须注明资料提供单位。
第二十一条对在旅游统计工作中作出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国家旅游局每年对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重点旅游城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重点旅游企业的统计工作进行考核。
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下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的统计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旅游企业评优和对旅行社的年检,应当将企业旅游统计考核情况作为必要条件和内容之一。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统计法》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凡超过旅游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送时间未报统计资料或不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警告,并寄送《违规通知书》。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2篇
为解决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的做好我县工业统计工作,及时准确的反映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态势,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各项统计工作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工业统计指导,密切部门联系,协调企业支持,固定乡镇统计人员等措施,建立完善县工业统计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工业统计数据报送,及时准备的掌握全县工业经济动态,完成省、市统计工作目标任务。
二、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解决企业对《统计法》认识不足的问题。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9户,主动及时报表的企业不及5成,部分企业还需要反复催收,客观上增加了统计上报难度。
(二)解决统计报表上报时间与企业会计结算时间存在的矛盾。《工业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B201表)规定在每月28号前上报;《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B202表)规定在次月7号前上报;几种报表要求的上报时间,大部分企业尚未核算,对此,企业统计人员怨言颇多,不及时报表或估计数据不准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基层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解决工业统计工作任务繁重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断壮大,由建县的15家发展到目前的79家,增加五倍多。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增幅大,而企业产值增幅小,工业统计面临的任务不断增加,及时、全面、准确的完成各项工业统计工作任务难度大。
(四)解决乡镇统计人员工作变换频繁的问题。统计工作没有编制,大多数乡镇都是使用临聘人员或兼职人员,随着统计任务压力的不断增大,乡镇统计人员大多数都不愿从事此项工作,要求调换工作,而上岗新手对统计知识、技术处理等工作不熟,对统计报表质量影响很大。
(五)解决统计人员不足的问题。目前县经济和商务局主要负责工业经济数据审核统计,而县经济和商务局工业科只有4人(正式职工2人、聘用2人),专职从事统计工作的只有1人,工作量太大,需对应省市经信委技改、重装、中小企业创新、园区、新兴产业、能源、信息、环资、运行、发展服务、农产品加工等32个处室,严重影响时效和质量。
(六)解决企业统计存在的困难。停产工业企业大量增加,影响统计任务的完成。因多种原因,全县目前停产规模企业11户,其中:城市工业6户,乡镇工业5户,目标任务11亿元,年需完成的产值达11亿元,势必严重影响统计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工作重点
1、县经济和商务局集中抓好中小企业监测与统计上报工作。抓好工业企业网上直报工作。及时召开工业统计报表会审会议。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两次报表会审会议,主要会审企业网上直报与上报的纸制工业统计报表是否一致,报表中相关指标是否符合逻辑,统计工作进度是否与年初县委、政府目标任务同步。组织全县销售收入过20xx万元的工业企业上规模“入笼子”申报工作。组织全县工业技术改造投入报表的上报。
2、县_全力配合县经济和商务局做好统计工作的落实,负责统计的数据上报及逻辑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与经济和商务局联系,协调解决。并做好上级统计部门到企业检查的沟通工作。
3、各乡镇,经开区加强工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和重视,设专人负责统计工作。
4、因统计口径问题,税务、环保局征税和排污费时,不以县经济和商务局上报和对外公布的数据作参考依据。
5、各镇、各部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深入镇、经开区、城市工业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全县工业企业生产运行和统计工作进行调查,切实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工作保障
1、为促进规上工业、规下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等工作顺利进行,增加县经济和商务局3名统计工作专职人员。
2、因省、市考核及执法(省、市统计执法、税务、环保执法等检查)等原因,增加专项协调工作经费20万元。
3、增加县经济和商务局工业统计专用车1辆。
4、增加统计人员工作补助经费。规上企业和乡镇、经开区共90名统计人员,工作经费由1000元/人/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年工业经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法》的通知)精神,调增至1500元/人/年。
5、解决部份企业无报表人员的工资补助经费3万元(1500人/年)。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3篇
该项赛事每年举办1次,大赛成立竞赛委员会和专家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大赛相关事务。大赛设置团队奖和单项奖,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颁发证书。有关竞赛具体事宜将由竞赛委员会另行通知。各高等院校要积极参与并做好赛事举行的协助工作。
一、参赛队伍及指导教师
(一)参赛队和参赛学生
每所参赛学校设领队1名,每支参赛队由1—2名指导老师和3名学生组成。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均有资格报名参赛。每位学生只能参与1件作品,每件作品的参赛人员中,本科、专科、独立学院不得混报。
比赛形式为团队赛。每所本科类院校参赛队伍总数不超过8支,每所专科类院校参赛队伍总数不超过6支。独立学院单独组队参赛。
(二)指导教师
每支参赛队伍至少聘请一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2支参赛队。对于赛前指导教师的辛勤工作,各参赛学校应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下发的《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165号)精神,承认并计算其工作量。
二、竞赛事项
(一)竞赛时间
竞赛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启动,11月份进行总决赛。
(二)竞赛形式
竞赛采用统一命题和自选命题相结合的方式,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历时6个月。涉及内容包括调查方案设计、调查问卷设计、实地调查、数据处理、调查报告撰写等全部内容。本科生组和专科生组按照不同的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审。
(三)竞赛规则
竞赛采用学生自选或者指定的竞赛题目完成作品,经过初评、复评和总决赛答辩,最终决出各等级奖项。
三、竞赛命题与相关规定
竞赛题目是保证竞赛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由专家组制定命题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题的基础上由命题专家统一进行命题。
自选命题须在题目类型、难度和工作量等方面参照全省统一命题的规范,并保证无相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纠纷。
四、竞赛报名、评审和评奖工作
(一)竞赛报名
参赛学校应在广泛开展校内培训与竞赛的基础上选拔出规定数量的优秀团队报名参赛,每个报名的参赛队必须在报名时按照规则确定本队参赛选题的组别(本科生组或专科生组),本科生组不能参加专科生组比赛,专科生组可以参加本科生组比赛。参赛的组别及队员在竞赛开始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各参赛学校需填写统一格式的报名汇总表,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报竞赛秘书处备案。
(二)评审工作
根据竞赛评奖模式,竞赛评审按本科生组和专科生组的相应评分标准分别开展评审工作。
竞赛评审分为初评、复评和总决赛答辩3个阶段。由竞赛初评专家组分别对各校选送作品按照命题时制定的统一评分标准,进行通讯初评。初评优胜作品60%进入下一阶段比赛。复评阶段,由竞赛复评专家组分别对各校选送作品按照命题时制定的统一评分标准,进行复评。复评优胜作品的20%进入第三阶段总决赛答辩。由总决赛答辩专家组负责答辩,评选出最终得特等奖和一等奖参赛队。
(三)奖项设置
总决赛按本科生组和专科生组分别设立特等、一、二、三等奖和若干单项奖。其中特等奖可空缺,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分别为参赛队伍数的8%、15 %、25%。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优秀论文将推荐至《统计科学与实践》等刊物,予以发表。
(四)异议制度
为保证XX省统计调查方案设计大赛评奖工作的公正性,对评奖结果实行异议制度。“异议期”自公示评审结果之日起为期5个工作日,过期不再受理。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单位提出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并加盖公章。竞赛组委会对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严格保密。
五、竞赛费用
(一)报名和费用
竞赛收取一定的参赛费用,具体由竞赛秘书处另行通知。各竞赛作品原型的制作费和参加总决赛答辩阶段比赛的交通、住宿费由参赛学校自理。
(二)社会资助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经竞赛委员会同意,可对当年的大赛进行冠名。
六、其他
本章程的具体解释权归XX省统计调查方案设计大赛竞赛委员会。
第三节 统计调查方案设计
本节主要内容:
一.调查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调查目的
怎样确定统计调查的任务和目的?一般来说,应该服从下列要求:
1. 根据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统计用户的具体需求;
2. 遵照统计工作的科学性,保证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从统计调查能力和调查对象等统计工作的实际出发,把需要与可能结合起来。
(二) 调查的对象和调查单位
确定调查的对象和调查单位,是为了回答向谁调查,由谁来具体提供统计资料的问题。明确了调查的任务和目的,就要确定调查的对象和调查单位。
调查对象就是需要调查的那些经济社会现象的总体。
调查单位,就是构成需要调查的那些经济社会现象总体的所有个体,也就是调查对象中所要调查的具体单位。
(三) 调查表
1. 调查表的概念
调查表是指统计调查过程中采用的统一规范的调查表格式。它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向用户提供什么产品,二是向调查单位调查什么指标。
规范化的统计调查表分为综合表和基层表。
综合表就是解决向用户提供什么产品的问题,它是利用原始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形成规范的统计工作成果或“产品”的综合要求,也是统计综合单位整理汇总基层统计数据并报送上级统计机构使用的统计调查表。
基层表是基层企业事业单位填报的统计调查表,是统计工作中搜集原始资料的基本工具。
把调查提纲中的各个调查指标或问题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在一定的表格中,就构成了调查表。利用调查表这个工具来进行统计调查,不仅能够条理清晰地填写需要搜集的资料,还便于调查资料的整理和汇总。
2. 调查表的指标设计
综合表指标是统计需求的概念化和具体化,具有数量性、综合性和具体性。数量性意味着统计指标反映的是客观现象的量,而且是一定可以用数字来表现的,不存在不能用数字表现的统计指标。综合性意味着统计指标说明的对象是总体而不是个体,它是许多同类个体现象的数量综合的结果。具体性意味着统计指标不是抽象的数字和概念,它总是一定的具体的社会经济现象的量的反映。
综合表指标从其作用和表现形式来讲,可以分为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三种类型。总量指标是反映总体现象规模的统计指标,是说明总体现象的广度的,它表明总体现象发展的结果,特别是用来说明生产或工作的总成果。相对指标是两个有联系的总量指标相比较的结果,例如用总体的部分数值和总体的全部数值相比较说明总体现象的发展变化情况等等。平均指标是按某个数量标志说明总体单位一般水平的统计指标,例如平均工资、平均人数等等。
基层表指标是综合表指标在一个调查单位的具体体现,是加工计算综合表指标的原材料。在设计基层表指标时应注意尽可能避免需要通过复杂的运算才能取得基层表指标数据;同时还应注意列入基层表的指标是要能够取得确切资料的,有些指标虽然需要,但还没有条件取得,不应列入;基层表的各项指标之间,应该彼此衔接,以便对现象的相互联系从整体上进行了解,也便于使指标间互相核对、互相验证,提高原始数据质量。此外,在设计基层表指标时,还要考虑调查周期,调查周期短的,指标数量应少一些、指标分组宜粗一些;调查周期长的,指标数量可以多一些,分组可以细一些。
不论是综合表指标还是基层表指标,在具体设计过程中,都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素:
(1)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应该依据国民经济核算、相关经济、社会科学理论,以及会计、财政、金融等业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2) 指标含义:指标含义规定了统计的界限划在什么地方,什么算在内,什么不算在内。
(3)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的确定既要符合国家标准,又要便于调查单位的具体实际;既要方便数据搜集和数据处理,又要兼顾人们的习惯。
(4) 计算方法:所有的综合表指标都是通过计算获得的,只不过有些计算简单,有些计算复杂;有些只要通过基层表指标直接加总就可以得到,有些还需要对多项基层表指标进行复杂去处才能得到。基层表指标也分两类,一类是直接从基层单位的会计资料、或台账中取得,有些还要经过一定的加工运算。因此在设计基层表指标时应尽可能选择简单的、能直接取得的指标,从而减轻基层统计调查人员的工作量。
(5) 时空范围:明确的时空范围是指指标能否说明问题、有无意义的关键。时间范围一般有两种界定,一是按时点来定,如×年×月×日;二是按时期来界定,如从×年×月×日到×年×月×日。空间范围一般指地域范围,如×省×地区×县市;有时也包括组织系统的范围,如教育系统等。
3. 调查表的格式
为了加强统计调查表式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国家_制定了统计调查表格式的若干规定。
规定了统计调查表的一般格式:
左上角为填报单位的标记,中间是表名和报告期别,
右上角为统计调查表的法定标志,依次列出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机关、批准或备案文号。
表的左面一般为表的主栏,列出统计调查的指标;
右面为宾栏,列出统计分组标志等。
表的下面是统计责任标志,从左至右依次为企业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
实际报出日期。
[例题·多选题] 统计调查表格式包括( )。
a.左上角为统计调查表的法定标志b.右上角为填报单位的标记
c.中间是表名和报告期别 d.表的左面为主栏
e.表的右面为宾栏
答案:cde
(四) 调查方法和组织方式
统计调查方法是保障统计资料准确性、及时性的'重要条件。统计调查方法普查、抽样调查、全面统计报表、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多种方法。每一种调查方法都有其特定的功能、优势和局限性(参见第一章相关内容),因此在调查方法设计时应该根据调查目的、调查对象和调查条件综合考虑,选择切合实际的调查方法。
严密细致的调查组织方式是使统计调查顺利进行的保证。调查工作的组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调查人员的组织;现场调查的方式方法,如入户调查、信函调查、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调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宣传动员、调查人员的选择和培训、文件印刷、编制程序等;调查资料的报送形式和报送办法;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安排调查进度,如确定调查时间,提供或者公布调查成果的时间等;调查经费的预算和开支安排;等等。
(五) 调查经费预算
在进行调查经费预算过程中,首先要求对与调查有关的所有工作项目(任务)的时间、人力、设备、原材料等进行仔细考察,然后再转化为所需要的经费。所有工作项目(任务)估算的费用汇总就形成了调查总体费用的直接估计,在此基础之上再加上适当的间接费用(如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等)就形成了调查的总预算。
二.调查方案的撰写
(一) 调查方案的格式【 】
调查方案的格式包括摘要、前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调查的内容和范围、调查采用方式和方法、调查进度安排和有关经费开支预算、附件等部分。
(二) 撰写调查方案应注意的问题
1. 一份完整的调查方案,上述5个部分的内容均应涉及,不能有遗漏。否则已经不完整的。
2. 调查方案的制订必须建立在对调查课题的背景的深刻认识上。
3. 调查方案要尽量做到科学性与经济性的结合。
4. 调查方案的格式方面可以灵活,不一定要采用固定格式。
三.调查方案的可行性研究
(一) 调查方案的可行性研究的方法
1. 逻辑分析法:是指从逻辑的层面对调查方案进行把关,考察其是否符合逻辑和情理。
2. 经验判断法:是指通过组织一些具有丰富市场调查经验的人士,对设计出来的市场调查方案进行初步研究和判断,以说明调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试点调查法:是通过在小范围内选择部分单位进行试点调查,对调查方案进行实施检验,以说明调查方案的可行性的方法。
(二) 调查方案的模拟实施
调查方案的模拟实施是只对那些调查内容很重要,调查规模又很大的调查项目才采用模拟调查,并不是所有的调查方案都需要进模拟调查。
(三) 调查方案的总体评价
调查方案的总体评价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衡量。但是,一般情况下,对调查方案进行评价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调查方案是否体现调查目的和要求;调查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调查方案是否科学和完整;调查方案是否具有高效经济的优点。
一、活动宗旨
1.紧密围绕“世界统计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的主题,弘扬政府统计服务、诚信、专业的核心价值。
2.宣传统计,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展示政府统计取得的成就,推广统计知识,让公众走进统计,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理解、信任和支持政府统计。
3.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提高统计公信力。
二、活动内容
1.搞好网络宣传:活动期间,雨花统计网上开设“世界统计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专栏,以“统计和您在一起”和“走向公开透明的中国统计”为主题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展示政府统计取得的成就。(牵头科室:综合科)
2.组织一次学习:组织局干部职工、街道(企业)基层统计人员,学习市统计系统先进人物事迹。(牵头科室:办公室)
3.制作一期板报:活动期间,以“宣传统计知识、展示统计成果”为主题,用板报、宣传栏的形式庆祝“世界统计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责任科室:统计科负责内容的收集提供、办公室负责板面的设计制作)
4.举办一次竞赛活动:9月下旬,以“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为主题,举行迎“双日”、庆“双节”业务竞赛活动,着力提升全局专题研究能力与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服务于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牵头科室:综合科)
5.开展好各种慰问:活动期间,结合统计调查工作实际做好被调查对象和辅助调查员的慰问工作,慰问率达到100%。(牵头科室:调查队)
6.营造活动氛围:利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宣传统计,在“世界统计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当天以手机短信方式向手机用户宣传“双日”和人口普查。(责任科室:普查中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庆祝“‘世界统计日’暨‘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王漱石同志为组长,钱永刚、刘波、万 多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综合科、统计科、调查队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落实,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附:口号
依法统计,真实可信
数据准确,利国利民
坚持依法统计,反对弄虚作假
依法统计光荣,虚报瞒报可耻
搞好统计稽查,制止统计违法
关注统计数据,了解中国经济
《统计法》是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
坚持实事求是,恪守统计职业道德
严格执行统计法,确保数据准确及时
弘扬统计法治理念,营造依法统计环境
关注统计就是关注未来,关心统计就是关心发展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
准确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是每个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
坚持依法统计,服务胶南发展
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营造依法统计环境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4篇
一、主要任务
对我镇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六支人才队伍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调查的对象是在镇内的法人单位和农村住户中16周岁及以上居民。调查的范围为我镇所有行政村、驻地单位。调查时点为20xx年10月20日24时整。
二、任务分工
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是省委组织部安排的重要任务,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调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落实,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调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
1、党建办:负责全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全面工作。统筹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财政所、招商办、农业办、民政所、统计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所等部门共同做好全镇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对镇人才资源统计部门及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3、财政所: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经费落实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4、统计所: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做好人力资源调查业务指导审核、微机录入等工作。
5、民政所:负责做好全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统计调查工作。
6、农业办:负责做好全镇农村实用人才统计调查工作。
7、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所、金融等部门: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进行人才资源统计调查,督促全镇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及时填报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报表。
三、组织实施
1、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2、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全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环节完成时限。
3、动员部署。10月28日组织召开全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4、加强培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5、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取得调查单位和个人的理解与支持。
6、开展调查。动员会议结束后,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各企业要迅速启动调查工作,整个调查工作11月17日前全部完成。
7、汇总统计数据。汇总人才资源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和评估。纸质表格经单位法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17日前上报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统计数据。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后,于11月20日前报县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保障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党建办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相关经费,营造宣传舆论氛围,确保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牵头安排部署本次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程掌握工作进度,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科学合理、真实准确。
3、经费保障。财政所要强化工作保障力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统计所、民政所、农业办、经济发展办公室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加大对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的指导力度;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所、金融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加强协作,共同做好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
5、各部门要严格按照《_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做好统计数据的开发利用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报告。
6、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要加强数据审核和质量把关。对数据出现异常情况的,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及时解决数据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严重且拒不整改的,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5篇
一、培训类别
1、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前(新证)培训。
2、统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培训对象和范围
1、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前(新证)培训:凡是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或原有统计从业资格证已失效,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统计岗位、兼职统计岗位、内部统计岗位从事统计工作以及准备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2、统计人员继续教育:除20xx年申领新证及20xx年参加继续教育人员之外且持有国家_颁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时间与考试
1、新证考试时间:20xx年9月16日,新证培训开设《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两门课程,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继续教育时间:20xx年7月底前完成,开设《统计“四大工程”解读》、《主要统计指标解析》等课程,培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报名时间
继续教育从5月份开始到7月10日前结束,新证培训报名从5月份开始到7月底结束,逾期不予办理。
五、组织报名方式
按照统一培训计划、统一考核要求,统一颁发证书和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本市的统计上岗培训由市_负责承办。汇龙镇地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人员可以到_法制科直接报名,也可以到所在的主管单位报名。其它地区的统计人员由所在镇(乡)统计站负责代办报名。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市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
1、新证培训:400元(含报名、教材、培训、证书)
2、继续教育:198元(含报名、教材、培训)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6篇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为更加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区县居民收支情况和生活质量,满足市委、市政府和区县在“富民强市、两个率先”战略目标进程中的监测考核需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坚持以人为本,把富民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开展住户调查取得分区县的住户调查资料,是区县党委和政府了解民情、分析人民生活、收入分配、货币流通以及劳动应业等情况的重要信息途径,也是区县政府对“富民”和“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考核、监测不可少的重要方面,对研究居民生活质量和消费结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重大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调查范围
统计调查范围为河东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区县,对象为各区县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符合调查条件城镇住户。包括:户口在本地区的常住非农业户,户口在外地、居住在本地区半年以上的非农业户。调查包括单身户,但不包括集体户中的单身者。
调查分别以住户家庭及个人作为统计单位。
三、调查内容
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2、居民家庭住房基本情况;
3、居民家庭就业情况;
4、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
5、居民家庭现金收支情况;
6、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情况;
7、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情况;
8、居民家庭非现金(食物及服务)收入情况。
四、抽样方法及样本确定
根据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样本抽选采用二相抽样与多阶段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一相样本(大样本)采用多阶段方法抽选:第一阶段抽取居委会或社区;第二阶段抽取调查户。抽样原理及调查方案由市城调局培训后另行印发。
根据第一相样本取得调查户家庭人口、就业人口、收入等辅助资料进行分组,从中按比例抽出二相样本(小样本),作为经常性调查户,开展日记账。
各区县调查样本量的确定,按照抽样调查方法及原则,由市城调局考虑各区县代表性等具体情况综合确定。
五、样本轮换
为了保证调查样本的代表性,缩短记账周期,减轻调查户负担,根据抽样方法制度规定,一相样本抽样调查每隔三年开展一次,为二相样本提供抽样框,二相样本(经常性记账户)每年轮换三分之一。
严格执行换户审批制度。正常换户,各区县应及时上报市城调局批准备案。非正常换户,各区县要从严控制,需经市城调局批准后方可。掌握比例是:一相样本中确定的调查户换户率不得超过15%,每年经常性调查户换户率不得超过5%。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住户调查统计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服从并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对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意义重大。对此,各区县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给予必需的人财物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县_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抽调精兵强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区县发展计划与经济局、民政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确保全市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2、搞好宣传发动,消除群众顾虑。住户调查是一项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富民”工程,调查内容涉及到居民家庭收支方面的诸多秘密,居民的配合程度直接影响着调查数据的质量和政府决策。因此,对抽中的经常性记账户,其所在的区县、街道、社区和派出所以及所在单位等,要协同配合做好记账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向他们宣传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解释承担国家统计调查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统计调查中涉及的个人秘密受法律的严格保护,消除他们不必要的思想顾虑,主动配合、如实填报。
3、加强业务培训,统一规范操作。住户调查是一项科学性、系统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诸多部门、家庭和个人,而且技术性强、难度大、任务繁重,加强对各区县调查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至关重要。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局要按照国家城调总队、省城调队的住户调查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时间步骤、统一规范标准、统一审核程序的要求,高质量地做好住户调查工作。
4、加强质量控制,严格上报制度。住户调查的质量控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城调总队下发的《中国城市住户调查手册》和省城调队下发的《河东省城市住户工作细则》以及市城调局制定的《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细则》执行。各区县对分户调查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于每月28日前以磁盘方式报市城调局住户处。市城调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县的住户调查数据质量进行监审、检查。
5、健全数据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住户调查原始台账,做到数据有源、有据可依。各区县对住户调查原始数据资料妥善保管,严格保密。数据处理统一使用国家城调总队下发的计算机数据程序软件操作。严格执行调查数据评估制度,各区县居民可支配收入等住户调查数据,需经市城调局审核评估后方可对外公布使用。
6、开发调查数据,做好统计服务。各区县要加大对住户调查资料的深度开发和分析研究力度,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有关“富民”的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究,适时推出一些针对性强并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分析精品,及时、快捷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富民强市做好积极贡献。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7篇
一、宣传时间
20xx年5月5日—5月31日。
二、宣传范围
集中在市辖区开展宣传活动,市乡两级联动,乡镇(街道)统计站按照市_的统一安排部署,各自抓好本辖区的宣传活动,宣传时间和内容上要与市_相衔接。
三、组织领导
(一)组建机构。成立市20xx年5月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总统计师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综合股,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二)落实人员。全局职工参加此次宣传活动,综合股负责活动具体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开展,确保宣传影响力和效果。
四、宣传内容及方式
(一)宣传内容
《_统计法》、《省统计管理条例》、《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
(二)宣传方式
1、设立统计法制宣传站。由综合股牵头,相关人员配合,市_定于5月9日在山广场设立统计法制宣传站。综合股负责宣传单、宣传器材、录音资料等宣传所需资料准备;办公室负责宣传所需桌椅、交通工具等物品;全体职工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宣传活动。
2、悬挂标语。市_负责在市政府一号办公楼和山广场各悬挂一幅标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在城镇显眼处悬挂1—2幅标语,标语内容由综合股提供。
3、短信宣传。由_办公室负责与通信、法制、司法、监察、广电等部门联系,定于5月8—12日进行集中宣传,主要采取群发手机短信、播放电视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行之有效方式,在全市深入宣传《统计法》及其《条例》。
4、业务培训。举办一期统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局机关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
5、发动乡镇宣传。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身特点,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标语、书写板报、进村(居)、入企业检查统计基础工作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局机关各股室(中心)、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5月统计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认识宣传活动对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积极作用。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市_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导,确保效果。市_将对各乡镇(街道)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以保障活动取得实际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三)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各乡镇(街道)在6月1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的总结材料、信息、图片等资料报送市_综合股处。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8篇
一、快速应急机制的适用范围
全区统计系统的快速应急机制是指在全区范围内发生的严重影响全区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安全的特殊情况,如波及范围较大的地震、洪涝、急性传染病等自然灾害或重大经济突发性事件,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地方党委政府急需了解和掌握这些事件的影响问题时,全区统计系统所采取的一种非常规的工作方式。
二、快速应急机制的组织构成及职责
*区_成立全区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由区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领导小组决定批准启动快速应急机制。应急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机制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和应急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预案和应急统计调查方案;协调全区统计系统人力、物力、财力;在必要情况下,组织对发生突发事件的统计系统进行紧急支援。主要职责为:制定应急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生活的保障和灾情信息的采集及上报工作,在必要情况下,组织对发生突发事件统计系统进行紧急支援,建立值班制度,确保区委、区政府政令的畅通,确保全区统计应急预案的快速启动等。统计业务工作组由综合科牵头,主要职责为:启动应急统计调查项目,组织灾区灾情统计分析等。各街道统计科也应成立相应的统计快速应急机制领导小组,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各街道统计科应急机制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全区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办公室的指导下,贯彻执行街道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和统计调查制度,统筹安排和组织本街道的快速应急统计工作。
三、快速应急机制的主要内容
*区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全区实施阶段性的信息报送制度和应急统计调查制度,全面系统地反映在特殊情况下,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运行情况。信息报送制度和应急统计调查制度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各街道统计科报送的突况信息制度。发生紧急情况的街道统计科,应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网络或传真,向区_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如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影响范围等。区_值班室在接到街道统计科突发事件的报告后,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向市_总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影响范围等情况。发生情况的街道统计科还应根据区_要求的频率及内容续报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
(二)建立国民经济发展预计调查报告机制。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适时启动这一机制。在此期间,区_要在每个月度的下旬,根据部分企业或地区的调查资料,提出当期工业生产情况、消费品区场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主要方面的预计数据,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提供有关的信息。要充分利用网上直报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特殊情况下经济运行状况。由于此类数据是根据部分企业对生产经营情况预计的结果或抽样调查取得的资料来对整体数据进行预计和推断,此类数据只作为内部参考,不公开使用。
在特殊情况下,全区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启动后,要及时启动街道的统计快速应急机制。
(三)建立全区统计系统的快速专项调查制度。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区委区政府的需要,适时启动这一机制,主要以开展一些专项快速调查,了解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对国民经济经济发展、对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和预计情况。调查可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网上直报、电话调查等方式,具体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快速专项调查制度采取快速制定、快速批准下达、快速上报的方法执行。启动统计快速应急机制获得的统计信息和分析意见主要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考,有些信息经批准后也可向社会公布。
(四)充分利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力量和信息网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区_根据特殊情况和区政府的需要,适时启动这一机制。区政府有关部门向区_提供的预计数据,只供内部研究使用,不对外。
四、快速应急机制数据管理的应急系统
(一)加快统计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现有的区_与各街道办事处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快速调查应急数据处理系统和数据备份系统。
(二)提高有关设施的快速应急能力。对现有设施,特别是网络设备、通讯工具、应用系统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以保障各种设施在突发事件中或特殊情况下的正常运转和应急任务的执行。保障企业网上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9篇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统计管理,保障环境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_环境保护法》、《_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统计的任务是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实行统计监督。
环境统计的内容包括环境质量、环境污染及其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及其他有关环境保护事项。
环境统计的类型有:普查和专项调查;定期调查和不定期调查。定期调查包括统计年报、半年报、季报和月报等。
第三条环境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_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_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对全国环境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制定环境统计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环境统计科学研究,部署指导全国环境统计工作,汇总、管理和全国环境统计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的环境统计工作。
第四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将环境统计信息建设列入发展计划,建立健全环境统计信息系统,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本部门及其管辖系统的统计机构,提高环境统计信息处理能力,满足辖区内环境统计信息需求。
第五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环境统计任务和本地区、本部门的环境管理需要,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将环境统计事业发展纳入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环境统计机构;
(三)安排并保障环境统计业务经费;
(四)按时完成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规、规章规定布置的统计任务,采取措施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不得随意删改统计数据;
(五)开展环境统计科学研究,改进和完善环境统计制度和方法;
(六)建立环境统计工作奖惩制度。
第六条环境统计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如实提供环境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二章环境统计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_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置专门的统计机构,归口管理环境统计工作。_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司(办、局),负责本司(办、局)业务范围内的专业统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承担环境统计职能的机构,设定岗位,配备人员,负责归口管理环境统计工作。
第八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以下简称环境统计机构)的职责是:
(一)制定环境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归口管理环境统计调查项目;
(三)开展环境统计分析和预测;
(四)实行环境统计质量控制和监督,采取措施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收集、汇总和核实环境统计资料,建立和管理环境统计数据库,提供对外公布的环境统计信息;
(六)按照规定向同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统计资料;
(七)指导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调查对象的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环境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开展环境统计科研和国内外环境统计业务的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环境统计的保密工作。
第九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职能机构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其职责是:
(一)编制业务范围内的环境统计调查方案,提交同级环境统计机构审核,并按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收集、汇总、审核其业务范围内的环境统计数据,并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上报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口的相关职能机构,同时抄报给同级环境统计机构;
(三)开展环境统计分析,对本部门业务工作提出建议。
第十条环境统计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环境统计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环境统计职责是:
(一)完善环境计量、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生产活动及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核算制度;
(二)按照规定,报送和提供环境统计资料,管理本单位的环境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环境统计资料。
第十一条环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环境统计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以下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或者阻挠:
(一)统计调查权:调查、搜集有关资料,召开有关调查会议,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环境统计资料,检查与环境统计资料有关的各种原始记录,要求更正不实的环境统计数据;
(二)统计报告权:调查人员必须将环境统计调查所得资料和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机关和统计部门提供环境统计资料;
(三)统计监督权:根据环境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对环境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
第十二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统计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变动环境统计人员的,应当及时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环境统计资料的交接工作。
第三章环境统计调查制度
第十三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定环境统计调查项目,必须事先制定环境统计调查方案。
环境统计调查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名称、调查机关、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方式、调查时间、调查的主要内容,供调查对象填报用的统计调查表及说明、供整理上报用的综合表及说明和统计调查所需人员及经费来源。
环境统计调查方案的内容可以定期调整。
第十四条环境统计调查方案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审查批准后实施。
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应当经本级环境统计机构审核后,由本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同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应当由本级环境统计机构审核后,经本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同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重要的,报_或者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编制环境统计调查方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可从已有资料或利用现有资料整理加工得到所需资料的,不得重复调查;
(二)抽样调查、重点调查或者行政记录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制发全面统计调查表;一次性统计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进行经常性统计调查;年度统计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按季度统计调查;季度统计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按月统计调查;月以下的进度统计调查必须从严控制;
(三)编制新的环境统计调查方案,必须事先试点或者充分征求有关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
(四)统计调查需要的人员和经费应当有保证;
(五)地方环境统计调查方案,其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完成期限及其他有关内容,不得与国家环境统计调查方案相抵触。
第十六条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环境统计调查表,必须在右上角标明统一编号、制表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及有效期限。
未标明前款所列内容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环境统计调查表属无效报表,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填报。
第十七条环境统计调查表中的指标必须有确定的涵义、数据采集来源和计算方法。
_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国性环境统计调查表,并对其指标的涵义、数据采集来源、计算方法和汇总程序等作出统一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环境管理需要,补充制定地方性环境统计调查表,并对其指标的涵义、数据采集来源和计算方法等作出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批准的环境统计调查方案开展环境统计调查。
环境统计调查中所采取的统计标准和计量单位、统计编码及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未经批准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动。
第十九条在环境统计调查中,污染物排放量数据应当按照自动监控、监督性监测、物料衡算、排污系数以及其他方法综合比对获取。
第二十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重要环境统计数据的逐级审核和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核查以及其他有效方式,对企业环境统计数据进行审查和核实。
第二十一条国家建立环境统计的周期普查和定期抽样调查制度。
_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并在普查基础上适时校正污染物排放统计数据;周期普查外的其他年份,组织开展环境统计定期抽样调查,并根据环境管理需要,适时开展专项调查。
第四章环境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环境统计资料,必须经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第二十三条环境统计资料是制定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计划,考核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开展各类环境保护考核,需要使用环境统计资料的,应当以环境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签署或者盖章的统计资料为准。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职能机构使用环境统计资料进行各项环境管理考核评比,其结果需经同级环境统计机构会签。
第二十四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职能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内,将其组织实施的其业务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所获得的调查结果(含调查汇总资料及数据),报送环境统计机构。
前款所述的环境统计调查结果应当纳入环境统计年报或者其他形式的环境统计资料,统一。
第二十五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制度,依法定期公布本辖区的环境统计资料,并向同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环境统计资料。
第二十六条环境统计机构应当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提供《统计法》和环境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外的环境统计信息咨询、查询,可以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七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资料保密管理的规定,加强对环境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建立环境统计资料档案。环境统计资料档案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九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环境统计机构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改革和完善环境统计制度、统计调查方法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二)在完成规定的环境统计调查任务,保障环境统计资料准确性、及时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在进行环境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四)在环境统计方面,运用和推广现代信息技术有显著效果的;
(五)在环境统计科学研究方面有所创新、做出重要贡献的;
(六)忠于职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条_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全国环境统计工作进行评比和表扬,每5年对全国环境统计工作进行专项表彰。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制发环境统计调查表的;
(二)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或者伪造、篡改环境统计资料的;
(三)妨碍环境统计人员执行环境统计公务的;
(四)环境统计人员、的;
(五)未按规定保守国家或者被调查者的秘密的;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10篇
20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教育,有效提升统计执法检查水平,不断夯实基层统计基础,继续强化统计法制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全市统计法制工作新局面,为提升统计调查能力、提升统计调查质量、提升统计调查效率提供法制保障,努力开创统计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一、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制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统计法制工作必须坚持贴近专业、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围绕全面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坚持依法统计,积极主动配合各主要统计专业的业务工作,将统计法制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规范引导和支撑保障作用。
(二)规范调查对象统计行为。对新增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及时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明确统计机构与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要督促调查对象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四项管理制度;要开展“三上”企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专项整治。
(三)强化中间环节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非法代替企业填报统计数据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法定程序和业务流程、擅自修改源头数据的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活力。
(一)改进和整合执法方式。紧密结合专业统计工作的需求,制定具体明确的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专项调研、业务指导、重点督查、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稳步提高。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要继续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坚持以数据质量是否提高、统计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否改善、统计权威和公信力是否树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处罚决定是否落实等为评估标准,积极探索联网环境下统计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方法。
(三)探索和推进柔性执法。要积极探索刚柔相济的执法形式,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纠正错误、落实整改”为原则,试行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在政策和法律的引导下,通过强化行政指导,推进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三、深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
(一)全面推进“六五”统计普法。认真制定本年度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重点,讲究实效,进一步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增强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种系列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施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
(二)扎实开展日常统计法制教育。要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将统计法制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公布全过程。在继续抓好党政领导、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企业对“四大工程”建设的支持配合程度。
四、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能力。
(一)推进统计“双基”建设。积极推进乡镇统计机构规范化达标活动的创建,力争达到百分之百合格。推进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的达标验收工作,验收通过率超过95%。分专业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积极探索和研究“四大工程”建设的法律保障问题,重点研究网络直报环境下的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乡镇和企业行为规范,以及法律责任认定等问题。
(二)大力做好统计法制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省局的立法调研,调研报告做到有论有据、贴近工作实际,并有建设性建议,争取在全省统计立法调研成果评比获得好成绩。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着力抓好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建立和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行_力阳光运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执法人员队伍体系,努力提升统计执法监督能力;要健全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工作机制,做好执法检查证的换发、核发工作;要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案卷评查和评讲,提高办案质量。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11篇
一、管理范围
凡以国家_批准文件正式布置,由国家_的司、队、普查办公室等单位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以及由国家_与_有关部门(包括具有行政职能的总会、总公司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均属本规定的管理范围。本规定管理的统计调查项目按不同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按调查频率分
1、周期性普查:包括人口、基本单位、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等普查;
2、经常性调查:包括年度统计调查、定期统计调查及周期性专项调查;
3、一次性调查:包括各种试点调查、专项调查以及临时调查。
(二)按调查组织形式分
1、单独调查:指由国家_自行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
2、联合调查:指由国家_与_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
3、委托调查:指接受_各部门以及有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委托进行的各种统计调查(包括无偿调查和有偿调查)。委托调查分为“强制性调查”和“非强制性调查”。“非强制性调查”,被调查者可根据自愿原则进行填报或回答。“非强制性调查”必须在调查表上作出明确标志。
国家_各行政单位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以局、局办公室和司、队的名义接受企业或个人的委托,组织进行统计调查并调查结果。
(三)按调查信息形式分
1、数据形式:包括采用纸张、电话、磁介质及网络等各种伶输方式收集的填有统计数据的各种统计报表。
2、文字形式:包括以各种传输方式收集的采用问答或择项形式填有文字的各种调查问卷。
3、混合形式:包括以各种传输方式收集的填有统计数据和问卷文字的各种统计调查表。
所有上述统计调查不论是全面调查还是非全面调查,都必须纳入本规定的管理范围,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二、审查机构
为建立科学、协调的决策咨询机制,国家_设立统计调查项目审议小组,负责审议新建或作较大修改的统计调查项目。
1、审议小组由总统计师、总经济师以及设计管理司(2人)、核算司、综合司、计算中心、财基司、政法司、办公室领导各一人组成。组长由总统计师担任,副组长由设计管理司领导担任。
审议小组一般负责对重大统计调查项目的审议,重大统计调查项目包括:经常性统计调查制度(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各项普查制度以及重要的专项统计调查制度。审议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并根据审议内容的需要邀请有关司、队领导参加。审议会按成员最终表决结果决定审议意见。
2、统计调查项目审议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设计管理司,负责对统计调查项目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制定审议会议程、准备会议文件、整理会议纪要等。
三、审批原则
1、统计调查项目的立项必须有充分的依据,符合既定的职能分工范围,并有明确的调查目的和资料用户。
2、统计调查项目必须兼顾需要与可能,充分考虑基层调查人员与被调查者的承受能力,调查项目必须有相应的经费保障。
3、统计调查方法要科学合理,讲求调查方法的经济效率。
4、各项统计调查内容要简明扼要,防止重复、繁琐、矛盾。
5、政府统计调查与部门统计调查要合理分工。
6、重大统计调查项目必须经过研究论证和试点。
7、统计分类、统计单位、计量单位和数据格式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_和部门的统一规定。
四、审批权限
1、设计管理司负责对各种统计调查项目的建立、修订或撤销方案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并按不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总统计师或局统计调查项目审议小组。
2、局统计调查项目审议小组负责对新建或拟作较大修改的统计调查项目的立项和审批进行集体讨论和审议,并提出决策咨询意见。
3、总统计师负责对现行制度中一般性修改方案的审定,负责主持统计调查项目的审议工作,并将审议会表决结果以及本人初步审定意见报主管统计制度方法的局领导(以下简称主管局领导)。
4、主管局领导根据审议小组表决结果以及总统计师初步审定意见,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定。其中新建或作重大修改的统计调查项目,应提交局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五、审批程序
(一)经常性调查
1、新建统计调查项目
(1)申请:拟新建经常性统计调查项目,应在每年二月底前随同本年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计划提出立项申请,并填写《新建统计调查项目申请表》,概要说明立项的主要依据、调查的目的、调查范围、主要指标、调查频率、经费预算与来源等情况。
(2)立项:为严格控制新建统计调查项目,避免立项的随意性,减轻被调查者的负担,批准新的统计调查项目,应严格对其立项依据和立项条件进行审核。新建统计调查项目的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局常务会研究决定的统计调查任务;②符合《国家统计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专业统计制度改革要点》要求的调查任务;③由_有关部门提出并具有相应经费保障的统计调查项目。设计管理司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立项申请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审议小组;审议小组在三月二十日前进行立项审定。
(3)设计:经审议立项后,设计单位应在四月底前完成统计调查方案的设计,设计方案应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基层表、综合表、调查方法、填报要求、分类标准、指标解释、逻辑关系及实施方案等。报表格式设计必须符合《统计报表制度格式规范化规定》的要求。
(4)审议:设计管理司于五月底前完成对调查方案的初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提交审议小组。审议小组六月底前对统计调查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作出审议,经总统计师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领导。
(5)审批:主管局领导于七月底前根据审议小组的审议意见和局常务会议研究结果,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最后审定。
(6)印发:经主管局领导签发后,由设计管理司办理调查制度的统一编号,并由局办公室办理批准文号。于九月底前以国家_名义统一发文,并印发统计调查制度。
2、修改统计调查项目
(1)重大修改:拟作较大修改的统计调查项目,应在每年二月底前随同本年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计划提出修改要点,同时填写《修改统计调查项目申请表),主要说明修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修改内容、工作量增减、对原有数据产生的影响等。其审批程序同新建统计调查项目。
(2)一般修改:①应于每年三月底前向统计设计管理司提交一般修改方案;②五月底前设计管理司提出审查意见并送有关单位会签;②六月底前总统计师对修改方案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④七月底前主管局领导作出批示;⑤九月底前完成印发。
(二)普查
1、拟实施普查(即进行正式调查登记)前十八个月提出普查计划安排,并组织进行必要的论证,实施普查前一年内完成普查方案(草案)的试点工作。
2、拟实施普查前十个月提交正式普查实施方案,三个月时间内履行规定的审核批准程序(同新建统计调查项目),并于普查前六个月完成印刷普查方案和布置实施工作。
3、重大普查项目必要时应在履行规定的审核、批准程序之后,上报_审批。
(三)一次性调查
一次性调查一般应在实施前一个月提出立项,并填写《一次性统计调查项目申请表》。统计设计管理司同意立项后,设计单位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方案的设计。按规定的项目审批程序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方案的审议、审批和印发。
六、监督管理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12篇
关键词 自主学习 以学生为主体 说课
一、教学设计
(一)教材的地位与作用。
本课所用教材是由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的《统计基础知识》第2版,属于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问卷调查是《统计基础知识》第二章统计设计与统计调查中第三节的内容。
统计是会计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统计设计与统计调查是统计工作的初始环节,专门为统计整理搜集各种统计信息,问卷调查则是一种最常见和有效的搜集统计资料的方式。
(二)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了解调查问卷的概念、结构与内容。
(2)掌握调查问卷的类型及各类问卷的特点。
2.能力目标。
(1)能设计出一份“可用”的统计调查问卷。
(2)以学生为主体,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合作探究能力。
3.情感目标。
(1)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
(2)渗透中职生健康的爱情观和正确的价值观。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为调查问卷的类型及相应特征,主要采用学案导学、任务驱动的学习方式,要求学生完成学案作业,分析并整理出一份问卷的分类结构图,培养学生自主学习,锻炼分析和总结问题的能力。
难点内容为调查问卷的设计,也是本次课的最终目标。突破途径有二:1.让学生亲自尝试设计,以团队合作和讨论的方式设计一份有关中职生爱情观的调查问卷;2.通过对设计的问卷进行不断的修改与完善,在改错的过程中提升技能和认知水平,增强学生的设计能力。
(四)教学对象。
主要为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一、二年级的学生。通常会计专业女生较多,占班级人数的90%以上,她们具有以下特征:
1.知识方面:具备基本的阅读能力和一定的基础知识,即具备自主学习的基本素质。
2.性格方面:学生大都热情、乖巧、活泼,愿意参加老师组织的各种活动和游戏。
3.情感方面:中职的小女生总是喜欢打探老师的情感经历,尤其喜欢年轻、帅气的男老师上课,这些都表明她们正值青春期,对爱情都报有美好的憧憬和好奇。所以,本次课意以“爱情价值观”为问卷设计的主题,以激发学生的兴趣点,调动她们的学习积极性。
4.能力方面:主要有三点不足。
第一,语言表达能力不强。中职生们大多课下能说能聊,但在公开场合发言时却显得语无伦次,所以,在课堂设计中专门安排了学生表述的环节,尽量让学生开口,多说,锻炼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
第二,问卷设计能力有限。虽然对爱情充满幻想,但是由于认知水平的限制,学生在刚开始设计问卷时有时会出现不知该从何入手的情况,所以教师需事前准备一些设计参考,供学生参照和模仿。
第三,自主学习能力不强,不会学习。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少学生不会学习,学过的教材上没有任何批注和标点,更不用谈什么学习笔记了,针对这种情况,任课教师专门设计了指导学生如何学习的“学案”,培养她们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
(五)教法创新——“学案导学”。
学习是不能代替的,听讲和自己学习完全是两种体验。在讲课过程中,老师经常有这样的感受,有时即使自己讲得很投入、很动情,也没有唤起学生的学习热情,更没有激发他们的创意和探索精神。为了能引导学生进入一种积极的学习状态,本次课中任课老师将教学方法由“传统讲授”调整为“学案导学”,即完全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学案”指导学自主学习。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13篇
推行“阳光政务”,建设“阳光政府”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_”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建设“更具实力、布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现代化 ”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加快依法行政进程的迫切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行_力运行,进步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师政办发〔 〕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_”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行_力的监视,进步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步统计部分行政行为透明度,不断增强本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效能,切实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
(二)总体目标。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公然、服务的内容更加规范、形式更加完善、程序更加严密、机制更加健全;统计服务水平明显进步,服务决策的功能更好地得到发挥;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统计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机关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能大大进步;多层次、多形式的统计普查、调查活动宣传工作更加生动,充分尊重公众对 经济、社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视权;行政监视体系、监视制度和监视机制基本建立和健全,统计“咨询、服务、监视”的行政效能明显进步。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建设“阳光统计”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
主 任:
成 员:
局机关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各责任股室、队协同工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式。不断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运作,力求建设“阳光统计”工作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1.制定阳光政府思四项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
2.运用政府政务信息网,统计专网、政务公然栏、文件、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公然本单位、本系统政务、重大事项、重要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
3.积极推行机关内部事务公然,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事务公然制度、治理制度和监视制度,不断规范机关内部行为。
(二)进步统计服务水平
4.充分发挥统计预警猜测作用。针对经济发展的热门、难点题目,建立健全统计猜测预警制度,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做到事前有调研、事中有分析、事后有跟踪。
5.充分发挥统计的分析评价作用。在做好农牧业、产业、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产业、县域经济等评价工作基础上,继续深进研究分析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纵性。深进研究“节能减排”、促进服务业发展等新领域的统计工作。
6.做好“96128”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信息服务平台,精益求精统计传统服务手段,建立统计信息定期公然发布制度,加强统计网络建设,保证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及时、正确、通达,既服务县委、政府决策,企业发展咨询,也服务社会公众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进步统计现代化水平
7.做好网上直报工作。完善与市_网上直报系统的数据衔接,进步网上直报率及上报质量。
8.完善综合数据库建设。及时为领导提供全面、正确的包括先进地区及兄弟盟县在内的各类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数据。
9.建立统计分析平台。以网上直报为基础,基于数据仓库技术,通过对数据的采集、转换、传载,实现为政府宏观决策、社会公众提供真实预备、全面完整、及时便捷、可持续的公共数据服务。
10.探索开发网上报表上报提示系统,确保各类报表及时、完整、正确上报。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1.加大统计法系列宣传力度。借助各种工具,开展多形式、多领域、有重点的宣传活动,为统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2.增强统计执法经常化、制度化建设。形成专业日常监审与综合集中监审相结合的具有 特色的统计监审模式,由此进一步保障各单位认真贯彻《_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细则》,促进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13.加强核查和检查。在宣传基础上,核查出按照统计制度应该上报统计报表而未上报的.单位,并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切实履行统计职责。
14.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催报制度,加强对统计催报工作的治理;建立统计职员无证上岗的约束机制,严格统计工作职员的准进制度,确保基层统计职员具备基本的统计素质;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反馈机制,做到及时将统计执法结果与各专业沟通,从而共同推进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15.进一步规范行_力运行,进步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做到依法公然、信守承诺、取信于民,加强内部治理,进步工作效能,增强办事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当权益。
16.规范行政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视保障措施,及时总结经验,使“阳光政务”成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17.转变工作作风,制定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主动下基层并形成制度;加强机关内部治理和制度建设。
(六)加强统计文化建设
18.弘扬统计职能,满足公众对统计多样化的需求,提升公众对统计的信任度。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强化品牌文化,使统计形象深进人心。
19.根据新形势,加强思想教育培训。从统计部分实际出发,努力创造良好条件。
20.树立新形象,加强效率效能建设。完善责任制和考核制,通过制定健全公道的考核机制,实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文明、优美的环境气氛,进步行政效率,树立优质高效的统计形象。
四、纪律保障
推进“阳光政务”,建设“阳光统计”是县_面向“ ”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建想法治型、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机关的良好契机。全局上下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惩办和防止腐败的高度,充分熟悉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部分的一项长期任务认真抓好,抓出成效。各股室、队要针对方案的要求,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进步执法水平,进步行政效率,切实将推行“阳光政务”,建设“阳光统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14篇
为庆祝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和第三届“世界统计日”,根据国家、省_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统计宣传工作实际,决定开展xx市xxxx年“统计开放日”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扣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的主题“统计服务民生”,确定“六个走进”为我市xxxx年“统计开放日”的主题。即围绕“走进社区、走进媒体、走进高校、走进图书馆、走进企业、走进部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
根据中国“统计开放日”和“世界统计日”的时间节点要求,我市将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集中宣传,时间为9月15日至10月30日。“统计开放日”现场日活动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六个走进”主体活动
1、制作统计宣传服务折页,结合参与社科联广场宣传活动、开展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等,向部分市民和企业发放统计宣传折页,接受公众咨询。
2、联合地方主流媒体对xx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宣传,与《江海晚报》社探索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3、与xx大学开展合作,探索建立xx市统计科学研究基地、大学生统计实践基地。
4、开展“送书进馆”活动,向xx市图书馆赠送近五年来的《xx统计年鉴》和部分统计书籍。
5、结合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向市级机关部门宣传《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二)人物宣传
结合全省“服务型统计建设最佳团队”和“最美统计人”的评选结果,评选表彰全市“服务型统计建设最佳团队”和“最美统计人”,宣传先进事迹。
(三)“统计开放日”现场日活动
拟定于10月下旬举办“统计开放日”现场日活动,结合“世界统计日”主题、三季度统计新闻发布等内容开展(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四)媒体宣传
1、通过主流媒体对“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进行报道宣传。
2、加强网站、官微等自媒体平台宣传。及时发布活动期间的动态消息,丰富完善统计外网部分专题栏目内容;采用图文、图说、H5等形式,通过xx统计微讯普及“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等相关内容,制作活动回顾专题。
3、选登县(市)、区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期间的部分动态及宣传作品。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_“统计开放日”活动领导小组,由凌屹局长担任组长,杨桂华局长助理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负责总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局法制处、综合处、信息化处分工负责;各处室和各县(市)、区_按照要求积极报送活动期间的相关情况。
统计方案的内容 第15篇
一、考核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县幼儿园。
二、考核内容
各校20xx年10月1日以来,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情况。
三、考核时间
第一次督查考核时间为20xx年4月,第二次督查时间为8月,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内容与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本校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一定分值。
2、有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具体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
3、校党支部每年研究计生综合治理工作1次以上,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督查计生综合治理工作1次以上。
4、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
5、有片村小的学校与下属学校签订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检查考核2次以上(看检查方案、调查表和通报)。
6、落实政策措施,加强和促进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优惠政策的落实,并对两女户、独生子女户家庭予以优先照顾。
7、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县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报表,有全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8、认真落实_县委文件关于对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子女优惠政策的精神。
9、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对资料进行及时整理、归档。
10、初中以上学校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每学期不少于3课时,定期举办人口知识、青春期性保健、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并列入教学计划。
11、对农村两女户、独生子女户家庭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
12、抓好本单位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并落实好本单位出租的公、私房承租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3、按时、按要求完成实时通信息录入工作,按时上交相关资料。
(二)考核办法
20xx年度县教育系统计生综治领导小组将对各级学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综合评估,分级奖惩”的办法进行考核评估,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1、统一标准
本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估,将根据州教育局制定的.《考核评估细则》进行考核。考核评估采取百分制办法进行,考核内容及分值详见附件。
2、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采取半年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半年督查总分占40%,年度考核占总分60%。
3、分级奖惩
依据综合得分,将被考核单位划分为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重管单位三类,按得分多少排名。先进单位给予表彰;60分以下的为重管单位,对重管单位将给予以下处罚:
(1)县教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该单位向县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取消该单位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相关责任人在干部年度考核时不得评先评优,且当年考核等次定为不称职。
(3)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减分
(一)加分
1、在全国或全省首创首推、效果显著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创新工作或做法,每起加考评分3分。
2、为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提供现场和经验的,加考评总分1分。
3、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在州级以上新闻媒体作正面报道的,县级每篇加考评总分分,州级每篇加1分,国家级每篇加2分。
(二)减分
1、在省检中严重影响州、县评估排名的扣考评总分5分。
2、在平时调查或工作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考评总分2分。
3、本系统或直属单位因不认真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管理职能造成恶劣影响的,每起扣考评总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