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内务管理方案 第1篇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 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 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 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 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 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 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物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 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 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 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 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 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宿舍内务管理方案 第2篇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具体指已取得华东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华东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团委、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社区日常管理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部门)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社区设立学生社区服务委员会(简称“社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4、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生活园区设立楼管会,挂靠校党委学工部,由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共同协调处理日常事务。楼管会包括住楼辅导员、楼层长、寝室长三个组织梯度,主要负责生活园区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缴费住宿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秋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秋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春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春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每个学生要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
2、上海生源在职攻读研究生和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①新生入校前,后勤管理处按各院系(所)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院系(所),由各院系(所)安排到人。
②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每年的4月和10月办理,只限于在实体院系范围内、同类别学生宿舍之间的调整),报后勤管理处审核备案,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学生到校财务处办理退补费手续,再到宿舍物业更换钥匙。
③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入住社区物业约定的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④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⑤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⑥学校不向学生提供夫妻用房。
4、毕业生退宿
①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物业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②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勤管理处办理该生离校申请网上通过。
③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5、其他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参军、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空出,剩余住宿费按月计算(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办者,遗留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②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实体院系公章,本专科学生经学工部、研究生经研究生院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到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学生宿舍服务中心由学生宿舍服务中心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7、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8、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寝室。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0、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校派出所(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物业值班人员通知派出所(保卫处)处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家具、设施、设备的责任。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物业,由物业宿管人员请有关部门维修或调换。如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等,应查明原因督促当事人折价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12、退宿或离校时,寝室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宿舍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男宾未经宿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21:00以后一般不予会客,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工作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宿舍楼。
3、晚间24:00至次日5:00关闭宿舍大门。24:00以后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物业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每月一次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24:00以后未归学生的教育管理。
4、物业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寝室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一式二份,一份张贴于室内,一份交宿管人员备查。值日生需于每日早上8时前将宿舍打扫完毕,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抛废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违者根据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3、物业部门每周一次会同社服会(楼管会)学生例行检查寝室卫生,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告各院、系主管领导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4、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查一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二次为差者,给予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通知所在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卫生检查三次为差者,给予红牌警告,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5、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查累计有三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累计四次为差,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院系。累计卫生检查五次为差,给予红牌警告,上报所在院系并由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和在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全室成员本学年一切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6、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享受二次免检。如本学年有黄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黄牌警告。如本学年有红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红牌警告。
五、用水、用电制度
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本照明用电,已安装一户一电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电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间寝室每月由学校补贴20度电。超过上述用电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2、已安装一户一水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水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人每月由学校补贴3立方水,超过上述用水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3、及时交付超额用水用电的水电费是居住学生应尽的义务。逾期未交付水电费的,所欠水电费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有关所欠水电费办法实行,逾期未交水电费的毕业班学生,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4、加强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电器不准私自移动和修理,如遇故障应报告物业宿管人员,有关部门派专职电工修理。违者造成的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5、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水、用电以及安全用水、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物业部门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本、专科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处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②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研究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取消或降低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或等级,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③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其他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通报所在院系。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并作勒令退宿处理。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寝室内不准使用与保存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上报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同时取消住宿资格。寝室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宿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毕业离校制度
学生(包括考取研究生、博士生留校工作等)在学校规定的学制(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学习期满后都必须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宿,逾期者其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休学、退学学生必须在《休学通知》或《除名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否则其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八、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内务管理方案 第3篇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在宿舍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维护学生在宿舍内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纪律要求
1、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2、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归宿、就寝、熄灯。
3、住宿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在上课或自习课期间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宿舍。
4、学生应当自觉爱护学生宿舍内的公物和设施。凡丢失损坏公物的,须照价赔偿,情节恶劣的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5、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关于用电管理的规定,注意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室内不得私自拉线安灯。按时开关电源,节约用水用电。
6、学生应提高警惕,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再由宿舍管理人员上报有关处室领导。
7、学生寝室每天轮流值日,认真搞好卫生。学生应当自觉保持学生宿舍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值日生同学应保持寝室的整洁、干爽,被子叠放整齐,衣物、用品存放有序。
8、禁止向窗外扔杂物,乱泼污水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在墙面、地面乱张贴、刻画、书写。禁止乱窜宿舍、乱换铺位。
9、学生应当保持学生宿舍内外环境的安静,不得高声喧哗、起哄;禁止在宿舍内外高声喊唱、吹弹奏乐。
学生宿舍内务管理方案 第4篇
住宿生治理工作是一项繁锁,过细的工作,它事关每个学生的学习、生活、平安、心理等各个方面,必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不厌其繁的耐心。
为创造一个平安、卫生、舒适、文明、宁静的学习情况,进步住宿生的自立、自理才能,养成优越的生活习惯,使我校的宿舍治理进一步规范化,达到“文明宿舍”的标准,特订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培养学生自立、自理才能,匆匆进学生优越生活习惯的养成。
二、治理步伐
(一)和谐各班主任兼顾支配住宿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1、合理分配各宿舍成员,并由各宿舍成员推选室长。
2、固定床位,统计各床位人员以及信息。
(二)增强平安治理。加强学生平安警备意识,打消不安全隐患。
1、寝室表里不准玩火,不准乱摸乱动电线、不准到危险的地方玩,注意自身平安。
2、近期使所有治理人员和各室长都学会灭火器的使用。
3、上课、课外运动、晚自修光阴,除因病告假经同不测,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4、家长看望学生,必须经治理教师同意后,方可同治理教师一道进入学生寝室。
5、严禁攀越、滑行栏杆和扶手,严禁在窗台或床上玩耍。
6、严禁在宿舍区内追逐、吵闹、打斗或干扰别人。
7、不准客人(含学生家长)在学生宿舍过夜。
8、不按期清查管束刀具、蜡烛、打火机、火柴等危险物品。
9、住宿生必须严格执行告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教师告假,并将假条交治理先生立案。晚自习光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环境须征得治理教师同意履行有关手续,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以缺课论处。
10、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帮忙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工作,发明环境要实时向先生申报.
(三)增强日常治理,作好每日的'卫生、规律反省通报,积极匆匆进学生优越习惯的养成。
(四)按期召开室长会议。
作好宿舍治理的指导,对付呈现的广泛问题进行矫正和指导。
(五)搞好文明宿舍评选工作。将文明宿舍的评选与日常治理结合起来。
每月搞一次宿舍大打扫。让每一个宿舍不连任何卫存亡角。
(六)在住宿生中积极开展“弘扬正气”的运动,在住宿生中营造一种“康健积极向上”的优越生活、学习气氛。
1、鼎力表彰宿生中呈现的大好人好事。
2、开展各类评选运动,对节约勤俭的,表率遵守规律的,热心赞助同学的等各类同学赋予相关荣誉称号,以他们的行为来推进广大宿生的行为。
(七)开展富厚多彩的文娱运动,富厚学生的生活,进步学生的素质,匆匆进学习的提高。
(八)增强学生自我治理,让学生介入到宿生治理工作中来,让那些有责任心的同学有一个自我展现的舞台。推选素质高的班干部为各层楼的楼长,对每层楼的工作负全责。每层楼男、女生各设立一名楼长。
(九)以“爱心”来关注每一位住宿生,使每一位学生都有“家”的感到,加强凝聚力,让住宿生治理成为学校的一个亮点。
学生宿舍内务管理方案 第5篇
为使住有一个节生、安静、舒适的休息环境、让家长放心,课证学生白天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促进学习成绩的提高,做到全体住校生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职责,齐心协力各负其责,共同搞好宿舍卫生,协同维护休息秩序,培养和锻炼同学们独立的生活能力和团结互助的优良品质,特制定本细则。
一、公物管理
1、所有住校生都要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对床、壁橱门窗等公共设施要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及时报告处理,若不报告,只要查出按此公物整体价格的两倍赔偿;若不能查处有保管人赔偿二分之一,同宿舍其他人员共同承担另二分之一。
2、所有住校生不得在墙壁上乱砸钉子或乱贴乱画,发现一例,交纳建筑设施赔偿费50元,限期恢复原貌,并取消住校资格。
3、所有住校生不准私自持有宿舍钥匙,若宿舍出现财物丢失,由私自留有钥匙者照价赔偿。
二、宿舍用品及宿舍号、床号、厨号安排
1、宿舍编号:按楼层编排门号。
2、床位号:以进门口从右侧数起,上铺单号,下铺双号。
3、壁橱号:自上而下,与床号对应,左单号,右双号。
4、物品摆放要求:
床下:放置个人脸盆,盆内放置肥皂盒及毛巾,盆后放置个人鞋子,分为上铺左下铺右,摆放整齐,床下不得多于两双鞋子。
物品放置板:按层放置,分别为一层暖瓶,二层牙杯,三层餐具,要求暖瓶提手方向一致,牙杯把子方向一致,牙刷柄方向一致,整齐统一,餐具摆放高低错落有序,美观整齐。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床上物品:床单、被巾、枕巾整齐化一,每月一次清洗,床面平整,床沿整齐,被褥叠成方块,有棱有角,放于右侧床头与床沿对齐,枕头置于被褥内侧,左沿于被褥左沿对齐,洗净晾干的衣服叠好放于枕头下。
其它要求:舍内不准悬挂衣物,床头不准悬挂杂物。
三、值日生职责及要求
1、值日生职责:
①负责室内地面卫生及公用物品的摆放整理。
②负责检查舍内公用物品,若有损坏及时汇报。
③负责住校生的考勤,对未到学生于当日报于管理室和班主任。
④在舍长协助和全舍同学的支持下维持好午休晚休的秩序。
⑤确保室内地面无积水、杂物、不存垃圾、污水。
2、值日生分工
按周次一周一个轮换,即第一周周一至周日1号床,依次类推。若遇空床依次顺延。
四、舍长产生办法及职责
1、舍长产生办法由全舍推荐,班主任任命,报宿舍管理室登记。
2、职责:负责全舍同学的生活了解和思想工作、值日生的安排督促,舍内同学特殊事件的及时汇报。
五、作息时间及相关规定
1、作息时间:早6:00起床,6:30离开宿舍,中午按时午休和起床,下午第二节课后,住体育生宿舍的训练同学换衣服,换衣服时间不得超过下午第三节上课后10分钟,确保要及时离开宿舍参加训练。此间,任何人不准到二楼。晚自习第二节上课铃响后所有体育生全部离开宿舍楼,晚休前十分钟预备哨声响后,立即返回宿舍,做好准备。正式晚休响后,不允许再有走出本宿舍人员,全体进入安静状态。午休不允许插门。
2、相关规定:
①在非休息时间,不允许到宿舍换衣服、换鞋等回宿舍现象,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有班主任或级部主任亲自签发的假条,否则不能进入宿舍。
②午休和晚休不回宿舍休息或请假学生,必须交管理室假条1份,以便抽查人数。
③编入本班普通生宿舍的'体育生要与普通生同步进入宿舍,不得训练前后回宿舍楼换衣服。
④回宿舍楼就餐不得用塑料袋盛装食物。
⑤不能无故在宿舍逗留。
六、宿舍评分办法
住校生评分及宿舍评分以扣分记入个人及本班评分之中,扣分标准如下:
1、常规评分
①违犯第一条中规定的,每一项扣3分。
②违犯第二条中规定的,每项扣2分。
③违犯午休或晚休秩序要求者每人次扣3分。
④违犯作息时间要求者,每人次扣5分。
⑤违犯“十不准”中之一者扣5分。
⑥其它情况参照扣分。
2、特殊扣分:对于在宿舍打架,从楼上泼水,损坏公物等严重扰乱宿舍正常秩序者及通校生进入宿舍者每人次扣10分,直接记入本班总扣分。
3、记分办法:
班级宿舍管理分:50-[(本班所有住校生扣分之和/班内住校生人数)×10+特殊扣分]
七、其它相关规定
1、处分与奖励
⑴处分
①有下列情况者给予警告处分:
无班主任假条私自回宿舍或在宿舍停留者,扣10分以上者,故意破坏公物轻微者,在宿舍打架轻微者,宿舍存有不健康书籍者,不服从管理者。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住校资格:
打群架的主要责任者,偷窃公私财物者,学期内扣分超过30分者,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者,故意破坏公物严重者。
⑵奖励:每学期按个人失分由少到多评出十佳住校生。每学期按全失分之和除以人数由少到多评出四个红旗宿舍,在下学期给予表彰奖励。
2、住校生守则
①勤奋学习,认真遵守校纪校规。
②按时休息,服从管理。
③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④尊敬管理员。
⑤按要求整理内务,做好值日工作。
⑥见义勇为,积极检举坏人坏事。
⑦不抽烟,不喝酒,不串宿舍。
⑧爱护公物,爱护他人财物。
⑨衣服鞋袜、床上用品要保持干净整齐。
八、淄博十中住宿须知
1、按学校规定的条件,需要住宿的学生须到总务处办理手续(交费、填写登记表、领取宿舍证),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具体宿舍号、床号。
2、树立以学校为家的思想,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赔偿。
3、搞好室内外卫生,床铺按统一要求叠放整齐,用具摆放在统一规定的位置上,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泼污水,不准在墙壁上乱挂衣物和乱写乱画。
4、按时就寝熄灯,值日生每天早晨搞好室内外卫生。
5、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回宿舍,不准领非本舍内人员进入室内。
6、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和管理,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汇报管理人员。
宿舍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非休息时间进入宿舍,特殊情况要有假条。
二、不准通校生进入宿舍楼。
三、不准在宿舍内乱砸钉子和乱接电器。
四、不准乱串宿舍和容留非本室人员住宿。
五、不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楼。
六、不准在宿舍抽烟、点蜡烛、喝酒。
七、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
八、不准在走廊、洗涮间及厕所乱倒污物。
九、不准在宿舍内进行娱乐活动。
十、不准在休息时间大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