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评优方案 第1篇
根据学校团委安排,现将20xx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时间:20xx年1月-20xx年4月
2、参评对象:基层团支部(毕业班不参评)、学生团员及青年教职工团员(含28周岁以下的党员)。
二、奖项设置
1、分别评出: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若干。
2、各奖项分别颁发奖牌、奖状或荣誉证书。奖金按《学工规定》执行。
三、评选条
(一)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要求
1、符合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规定》中,优秀团支部申请的条:
认真贯彻执行《团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效果好;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费收缴等工作;能结合时事及同学关注的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团风好、学风浓,支部成员总平成绩7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2、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支部有两人及以上报名或参加理学院青马工程。
3、团日活动质量高,评优学年内团日活动平均分8分及以上,团日活动新闻稿向团委青年信息中心投稿至少两次。
4、按时做好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内统计等日常工作。
5、团支书、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无故缺席会议两次及以上,取消该支部评优资格。
6、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参加校院级活动(元旦晚会、示范性团组织生活、社会实践活动等)。
(二)优秀共青团员申请要求
1、符合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规定》中,优秀共青团员申请的条:
认真学习党、团知识,思想上积极进步,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好;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团员意识强,团内民主评议优秀;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1/4。
2、积极参加团日活动,评优学年内不得缺席支部团日活动两次及以上。
积极参加校院级活动(元旦晚会、示范性团组织生活、社会实践活动等)。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申请要求
符合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规定》中,优秀共青团干部申请的条:
1、立场正确,信仰坚定,思想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实绩突出;任职一届以上(新生班级团干部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1/4。
2、积极组织并参加团日活动,评优学年内不得缺席两次及以上支部团日活动。
3、积极参加理学院青马工程,同等条下优先考虑参加过学院青马工程的.团干部。
4、积极鼓励并组织支部团员参加校院级活动(元旦晚会、示范性团组织生活、社会实践活动等)。
四、评选指标及办法
(一)评选指标:校级优秀团支部2个,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名额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执行。
(二)评选办法
优秀团支部答辩由学院团委组织部组织;其他评比由各团支部组织开展团内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推荐最多一名优秀共青团员、一名优秀共青团干部,学院团委统一进行审核筛选,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学校团委审定,材料由校团委存档备查。
(三)备注
1、学习成绩指包含20xx—20xx第2学期、20xx—20xx第1学期的必修加权平均成绩。
2、学生团干部包括: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校团委、校区团委、学院团委直属部门委员及以上团干部。
3、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不重复参评;_党员、_(预备)党员原则上不参评。
4、青年教职工团员不占学生团员的评选比例,不参加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但可参加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按照参评团干数的10%评选(不足一人按1人推荐)。
2020评优方案 第2篇
在教师节来临之际,学院党委决定召开全院庆祝教师节大会,并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推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20xx年教师节拟授予六项荣誉称号的名额分别为:院级教学名师20名、院级科研尖兵20名、院级党员先锋20名、院级师德模范10名、院级管理标兵10名、院级服务能手10名。
二、推优办法
(一)今年六类荣誉称号的遴选工作,仍按照《xx警察学院院级个人荣誉称号遴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
(二)在部门推荐环节,原则上按照每类荣誉称号的.推荐人数不超过部门人数的1/3;推荐人选的业绩成果以最近两年(20xx年9月以来)为考察期限。
(三)相关职能部门在会商提出表彰人选时,可不囿于部门推荐的范围,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据平时的掌握,对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其他人员直接予以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部门推优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由部门班子成员或党支部成员集体决定推荐人选和顺序。部门领导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鼓励和引导,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有效激发各方面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二)院纪委全程监督评优表彰工作,对违规推荐、带病推荐、跑闹要等问题,一经查实,要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问责。
(三)请各部门于9月4日(星期一)12时前将本部门各类荣誉称号汇总表(见附表)报人事处,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推荐。
2020评优方案 第3篇
姓 名
性 别
班级学生总数
进步名次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班内排名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班内排名
是否为注册志愿者
志愿服务时长
个人申请
理 由
班级评定
意 见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评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2020评优方案 第4篇
1、退伍复学学生(复学学生可在次年申请)。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_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所有成绩合格即可申请三等奖学金。
5、已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可往上提一级(特等奖学金不在此列)(三等提二等,占用班级三等名额;二等提一等,占用班级二等名额)。
2020评优方案 第5篇
根据《湖南科技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湖南科技学院2020年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方案》《湖南科技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优和嘉奖指标分配
中层干部类别
参加考核人数
入围评优对象
(按1:2比例确定)
评优指标(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0%)
嘉奖指标(不超过评优人数的25%)
行政和教辅单位正职
排名前14名
行政和教辅单位副职
排名前18名
教学学院正职
排名前10名
教学学院副职
排名前18名
147
2020评优方案 第6篇
1、先进班集体按照《院级先进班集体评比条例》评比产生院级先进班集体,在院级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5个校级先进班集体。
2、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100%,且一学年内至少组织过2次以上(含2次)有影响有意义的班级活动。
3、未被推荐的班委、协会理事、校团委学生会、校勤工助学中心、校宿管办等各级各类学生干部,本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30%,原则上可以申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机动名额。
2020评优方案 第7篇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 族
学 历
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职务
工作单位
简要 事迹
本部门(股室、所站)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局评选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2020评优方案 第8篇
要求:
1、一等奖学金: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加权平均分85分以上,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分,考查成绩均为良好以上,名额分配如上表,如无符合条件的,顺延至其他年级;
2、二等奖学金: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加权平均分80分以上,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5分,考查成绩均为良好以上,名额分配如上表,如无符合条件的,顺延至其他年级;
3、三等奖学金: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加权平均分75分以上,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考查成绩均为及格以上,名额分配如上表,如无符合条件的,顺延至其他年级;
4、优秀学生干部:各班一个名额,各年级再分两个名额,团学会共分六个名额,如无符合条件的,顺延至其他年级。班级名额以开班会的形式投票产生;班级没推选上的,可提交申请表参加年级名额评选;团学会成员在前两种方式没推选上的,可参加团学会内部推选(以上均需提交申请表和个人成绩单,不能存在挂科);
5、文明寝室:2018级和2019级各三个名额,2020级两个名额,如无符合条件的,顺延至其他年级。参加评选的寝室,需提交申请表(Word格式)和与寝室有关的佐证材料(请将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如寝室卫生照片,寝室成员团建,寝室成员获奖情况)的电子版,以及纸质版;
6、优秀寝室长:原则上优先获评“文明寝室”的寝室长,其他特别优秀的寝室长也可参选,均需提交作为寝室长上年度的个人总结,
7、先进班级:参加评选班级需提交申请表(Word格式)和与班级有关的佐证材料(请将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如班级团建、班级成员获奖情况等材料)的电子版,以及纸质版;
8、个人单项奖报名表:个人申报需要提交个人单项奖材料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以及电子版(一个项目奖励多张证明材料,请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9、优秀寝室的评选,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需先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崇德楼103办公室)核实违纪情况,由胡熔老师在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学生管理科公章后,再由学院同其他校级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材料一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资助中心(崇德楼105办公室)。
音乐学院
2021年11月12日
2020评优方案 第9篇
一、阳光学生评价
本着“为每个孩子奠定幸福人生的基础”的办学理念,根据学校培养学生“知书达礼,诚实守信,善良勇敢,合作分享;健康活泼,勤学善思,爱好艺术,乐于劳作”的特色素质发展要求,持续开展以积极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为导向的“阳光学生”评价活动,实现“文明守纪的小公民,健康乐学的好学生”的学校培养目标。“阳光学生”评价具有16条形象标准,根据标准内涵,设置“星级阳光学生”奖、“特色阳光学生”奖。
“星级阳光学生”:设三星阳光学生、二星阳光学生、一星阳光学生。
1、评比标准:
以“阳光学生“16条为标准,每一条均分三星、二星、一星三个等级标准。三星:表现突出,令人赞叹;二星:表现较好,还需努力;一星:表现尚可,需努力改进。星级阳光学生以“期末评价”中的获星数为标准。
“三星级阳光学生”标准:
高年级学生:至少12条达三星,可有4条为两星,不得有一星;
中年级学生:至少10条达三星,可有5条达两星,1条为一星;
低年级学生:至少8条达三星,可有6条达两星,2条为一星。
“二星级阳光学生”标准:
高年级学生:至少14条达三星或二星,一星不可多于2条;
中年级学生:至少13条达三星或二星,一星不可多于3条;
低年级学生:至少12条达三星或二星,一星不可多于4条。
“一星级阳光学生”标准:
低于二星级标准的学生,评为一星阳光学生。
2、评比办法:
(1)每学期初,每位学生对照16条形象标准,填写自己的“期初状态”(可以以上学期期末评价为本学期期初状态)。并在父母及老师的指导下,对自己本学期的发展提出要求,设置“期望目标”。
(2)期中,家长和自己、老师和同学根据自己半学期的表现,对照标准给出每一条的星数,班主任汇总得到“期中评价”。
(3)期末,家长和自己、老师和同学结合本人一学期的综合表现,对照标准逐条给出相应的星数,班主任汇总得到“期末评价”。
(4)班主任老师根据16条标准的“期末评价”星数,对照“星级阳光学生”评价标准,最终确定一星、二星或三星阳光学生。奖项记录在《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奖惩记载”一栏。
“特色阳光学生”:以“七色阳光星使”命名七类特色阳光学生,以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阳光寓意。具体名称为:
爱心星使(红色阳光星使);健美星使(橙色阳光星使);
勇敢星使(黄色阳光星使);环保星使(绿色阳光星使);
智慧星使(青色阳光星使);诚信星使(蓝色阳光星使);
礼仪星使(紫色阳光星使)。
1、评比标准:
凡在爱心、健美、勇敢、环保、智慧、诚信、礼仪等七个方面的任何一个方面表现突出,事例典型,精神感人,得到广泛认可、赞赏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阳光星使”的荣誉称号。特色阳光学生分为班级和校级两个等级。
2、评比数量:
班级特色阳光学生:每学期每班评出每一种类阳光星使1至3名。
校级特色阳光学生:每学年全校评出每一种类阳光星使10名。
3、评比办法:
(1)每学期期末,学生总结回顾一学期突出的好人好事,对照特色阳光学生评价标准自主申报,在班内演讲,经同学民主投票产生班级特色阳光学生。
(2)每年5月,三―六年级获得“班级特色阳光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可申报“校级特色阳光学生”。申报学生撰写相应的阳光事迹,并提供相关材料。(一、二年级学生不参评“校级特色阳光学生”)
(3)各年级根据各班上交的申报材料组织评比,各类星使至多推荐3名。年级所推荐的阳光学生即成为校级特色星使的候选人。
(4)候选人经阳光事迹的展示、3分钟的演讲及评审团的民主投票,最终每一种类产生10名特色阳光星使,全校共70名。
(5)“六一”儿童节时,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并命名70位校级“阳光星使”,颁发荣誉证书。奖项记入《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特别表现”一栏。
二、“三好学生”评价
以附小“阳光学生”评价活动为基础,以培养学生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健康乐学的好学生为落脚点,组织开展科学规范的“三好学生”评价活动。
(一)评比标准:
1、思想素养标准。达到《新苏师范附小“阳光学生”标准》,详见评比条件。同时在家孝敬父母和长辈,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事;在校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讲文明、懂礼貌、见到师长主动问好,与同学友好相处,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的管理工作并认真负责;在公共场合模范遵守法纪法规,爱护公物不破坏绿化,遵守交通规则。
2、学习素养标准。各科学习成绩优良,均衡不偏科。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作业认真完成,字迹清楚质量高。
3、身体素质标准。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者可以参评“三好学生”。
(二)评比条件:
1、以“阳光学生”评价系统为基础,实行“阳光学生”合格达标制。获得“班级二星或三星阳光学生”或“校级特色阳光学生”的学生可以获得“三好学生”评比资格。
2、学科成绩要求:
一、二年级:学期总评成绩语、数、外三门主科为“优秀”,其它学科中可有一门为“良好”,其余均为“优秀”。
二、六年级:学期总评成绩语、数、外三门主科为“优秀”,其它学科均为“良好”以上。
3、身体素质条件: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及学校体育成绩良好等级以上(含良好),视力较学期初无明显减退。
(三)评比流程:
1、申报:
①每学期末,班主任根据评比条件,针对本班学生的`情况,列出符合“三好生”评比条件的学生名单。
②班主任负责邀请任课老师、同学等共同参与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民意评价。
③班主任根据评价结果(师生两项赞成率必须各过50%),按比例列出班级“三好生”初选名单。(低年级“三好学生”的比例控制在25%—50%之间;中、高年级控制在25%—40%之间。如有超出以上范围的需向学生处汇报。)
④班主任向学生处申报“三好学生”初选名单。
2、审核:
①学生处针对各班级申报的初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②审查无误的名单报校长室审批。
③经校长室审批后,由学生处将各班“三好学生”名单反馈给班主任。
(四)表彰颁奖:
每学期放假前,学校对获得“三好学生”称号的同学进行全校性的表彰。
1、由分管校长面向全体同学宣读“三好学生”名单。
2、由班主任向“三好学生”颁发奖状。
三、课堂学习“小能人”评价
课堂学习“小能人”的评选是对我校“促进小学生自主学习活动(课堂)评价表”的汇总。通过评比,使学生对自己一学期以来的课堂表现、学习成效进行反思,从而激励学生学习兴趣。奖项设置:课堂自学小能人、课堂倾听小能人、课堂表达小能人、课堂合作小能人、课堂效益小能人。评比办法如下:
1、学期末,各年级组或班主任可根据本组(或本班)的实际情况与任课教师共同商定评选“小能人”的方法。
2、评价本着开放性原则、激励性原则、发展性原则,一般情况下,具体名额总数控制在40%―60%。
3、按标准,由正副班主任老师合作指导学生将一个学期以来的课堂评价(每月徽章)情况汇总,评定相应奖项。评选的过程材料及名单交学校教科室审核。
4、经审核通过,在休业式上予以表彰,奖项记录在《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特别表现”一栏。
四、市级以上荣誉评比
由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机构主办的各项竞赛或评比,学校根据要求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与推荐工作。推优过程如下:
1、对照文件上的评选要求,组织年级组的推荐或学生的自荐。
2、被推荐或自主申报的学生撰写简要的事迹,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交学生处。
3、学生处根据学生申报材料组织评选,确定最终被推荐参评的学生,并交校长室审核。
4、经审核通过,被推荐学生进一步完成事迹材料的准备。学生处对照送评材料要求严格把关,完成推荐工作。
五、星级班级评价
这是学校对各班一日常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考核一种机制,通过争创星级班级活动,促进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增强学生对班集体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最终实现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的目标。
(一)评比项目
1、教室卫生
2、包干区卫生
3、目力操
4、广播操和课间操
5、午餐
6、课间文明
7、班级文化布置
8、如厕文明
(二)考评办法
1、日检查:红领巾文明岗值日生,学生啄木鸟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2、自查:年级组长对组内各班管理及学生表现进行自查,2周内至少查2个项目。
3、抽查:学生处和少先队对各年级和班级管理进行抽查,每周一次。
4、汇总每2周的检查情况,评定班级摘星情况(分三星、二星、一星)及校园文明流动红旗班级获得者,并向全校公布。
5、学期末综合汇总各班摘星数及获得校园文明流动红旗的次数,评选出三星级班级,颁发奖状予以鼓励。
2020评优方案 第10篇
1、《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政【2018】11号);
2、《湖南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湖工学【2015】13号);
3、《湖南工学院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试行)》(湖工教【2013】28号);
4、《湖南工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湖工教【2013】24号);
5、《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2020评优方案 第11篇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避免人为因素,增强评优的透明度,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遵照黔人通()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实施意见。
一、评优评先注重以师德为先的原则。
教师师德是衡量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在学校突发事件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校工作有贡献、教师公认、师德好、经行政集体研究、教师公认的可直接评优评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入等考核方案。
1、注重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的月考核是教师平时德、能、勤、绩的综合体现,也是衡量教师工作态度和实绩的标准,其计算方法如下:
班主任
科任教师及教辅人员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实绩的原则。
以当年元月、7月两次教学成绩为实绩,以50分为基分,超年级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类推。低年级平均分减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提高分加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降低分减分,以此类推。
3、加分因素。
(2)发表沦文、经验点滴文章加分。
为鼓励教师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省级1分、市级分、县级分加分。
(3)教学活动加分。
县及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获奖、获辅导奖的教师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优秀奖按三等计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学活动,按最高获奖等次计。m
4、减分或排除评优因素。
(l)早退、迟到全年累计超过8次不得评优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计10节,病假全年累计20节,不得进入优秀等次。
(2)旷课、旷会、旷工一次不得评优秀等次。
(3)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4)全校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县局、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人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现象,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
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因责任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说明:
1、有主线学科的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和教学考核积分、加分因索、减分因索之和计入考核总成绩。
2、学校行政和非主线学科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加分因素、减分因索之和的80%计入考核总成绩,并进行民意测评,占20%。
3、每位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再按分配的优秀指标数,确定进入优秀人员名单、通过教职工测评,校行政审查最终确定年终考核进入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2020评优方案 第12篇
1.表格(见附件)。
2.毕业班学生不评选除学历提升奖励之外的奖学金。
各二级学院应以“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为契机,强化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表率作用,全面推进毕业生整体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安全文明离校。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10日
附:2020届毕业生评优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