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审核流程(推荐3篇)

时间:2025-04-14 13:38:50 admin 今日美文

方案审核流程 第1篇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五华分厅提出申请,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当天或者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发送《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受理后,申请人自行或邮寄向公共服务中心农业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发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对涉农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出具现场环境检查报告,分送审核人员和申请人;对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提出退件意见,退回受理人员。

4.决定。根据审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审核的决定,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在《涉农建设项目的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审核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并归档;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提出退件意见,退回受理人员,发送《不予通过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公共服务中心农业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公共服务中心农业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天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受理人员退回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对涉农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出具现场环境检查报告,分送审核人员和申请人;对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提出退件意见,退回受理人员。

4.决定。根据审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审核的决定,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在《涉农建设项目的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审核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归档;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提出退件意见,退回受理人员,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农业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方案审核流程 第2篇

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

第九条农业建设项目,在农业用地内兴建的或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必须包括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农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的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在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经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未经审核同意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以上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其防治农业环境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防治农业环境污染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

方案审核流程 第3篇

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

第七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农业环境保护工作。

林业、渔业、水利、土地、地矿、乡镇企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农业环境保护工作。

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

第九条农业建设项目,在农业用地内兴建的或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必须包括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农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的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在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经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未经审核同意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以上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其防治农业环境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防治农业环境污染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