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打造特色、扩张总量、优化布局、提质增效”的经济发展战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局开展的“建设有规、服务无距”群众满意服务品牌活动,按照“提速增效、一站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行微笑服务、廉洁服务、阳光服务,提升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在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产办证等方面为我县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三位一体”的原则。推行“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建设管理模式,把管理纳入执法,把执法纳入管理,将服务贯穿于管理全过程。
(二)“首接服务”的原则。对到住建各部门和各下属单位办理各种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屋产权登记、他项权证办理等各类事项实行首接服务原则。
(三)“菜单式”的服务指导原则。对到住建各部门和各下属单位各种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屋产权登记、他项权证办理等各类事项实行“菜单式”服务指导原则。
三、具体措施
(一)在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在企业自建厂房、办公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可以在办理质量安全备案手续之前提前介入服务,对企业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质量监管,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下,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抽查抽测程序。做到“三个及时”:工程质量资料审查及时,监督抽查及时,技术交底及时,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真正落实“零距离”服务,“无缝隙”对接。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2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设计;方案优化;策略
1.建筑设计方案优化的风险与原则
建筑设计方案优化的初衷往往都是好的,但是否所有的优化工作都能够实现目标呢?一些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虽然投入了大量精力、时间进行方案优化,但由于工作方法不当,往往出现调改了一个地方,却引发更多相关问题的现象。经过反复调改,却发现不是对中标方案进行了“优化”,而是丑化、劣化了原有方案,甚至颠覆了中标方案,轻者延误了工期,重者则造成工程建设管理的重大失误。因此,为了实现优化目标,达到理想的优化效果,在建筑设计方案优化过程中,如下几条原则是应该严格遵循的:
识别并坚持中标设计方案的精髓,避免颠覆性的修改设计。
招投标制度对中标方案的法律地位是有明确规定的,且大型重要项目的中标方案一般都经过了建设单位高层领导的认可,所以不能敞开来优化,而是应该充分挖掘、识别、提炼出原有中标方案的亮点,在保持原有方案精髓的基础上开展设计优化工作,切忌进行颠覆性的修改。
坚持并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主导作用。
优化不成反遭劣化的原因可能来自多方面,但非专业因素过多地干预甚至主导优化过程是其中一项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建设单位的参与热情或领导的主观意愿不知不觉中影响或压制了建筑师的创作空间;另一方面,中标单位也常常存在任务完成式的被动工作心态,结果是系统思考不足引发更多的问题,造成方案的劣化。虽然建筑设计方案优化是一项需要多方参与、博采众长的活动,但同时,也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为确保优化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来自各方面的的意见与建议必须要经过建筑师的整理、甄别与过滤后,通过专业的设计手段与技术举措加以落实。建筑师要摒弃任务完成式的消极态度,积极承担起方案优化的主导责任。同时,建设单位要给予建筑师以充分的信任与授权,并在工作程序、机制上给予保证。
自顶向下,抓大放小,做本阶段应该做的事。
由于中标方案大多为概念设计深度,在设计方案优化阶段,应采取自顶向下的优化策略,优先着力于宏观与总体层面上的要素,重点关注于本阶段必须完善与决策的重要事项,避免过多、过早地陷入局部细节问题中。一些设计节点或专业技术措施可以留待工程设计阶段由设计院依靠自身能力加以解决。此外,在此阶段过早敲定的设计细节可能会随着后续设计工作的深入而废弃,造成工作上的浪费。
2.建筑设计方案优化策略
重视成本要素
目前成本指标已成为限额设计的一项硬性约束,必须加以严格控制。然而,在投标阶段,设计单位的关注点集中在建筑专业,建筑估算往往仅能达到匡算深度。在方案优化阶段,需要结合具体的中标方案,对建筑成本要素进行分析,并基于成本限额指标对功能、材料、结构形式、技术标准等进行全面优化与协调。
关注文化、功能要素
建筑的文化特质与内涵,广泛涉及到历史、文脉、民族、地域风情、风格定位、建设单位的组织文化等诸多方面,且往往难以用明确的语言来加以表述。对文化要素的正确把握与合理表达通常是建筑设计的难点之一。中标方案能得到评标专家的认可,一般会在文化要素的诠释方面有独到的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已全面到位。在方案优化阶段,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均应对文化要素给予充分关注,并通过反复的沟通与论证,以准确把控建筑的文化定位与建筑格调。
在功能方面,由于招投标之前尚无建筑方案雏形,建设单位对功能需求的描述往往是粗线条的,大量技术指标尚有待细化与明确。因而,在方案优化阶段,需要基于中标方案对功能要素进行梳理,并逐一验证落实。同时,力争通过功能集成,碰撞、激发新的想法和创意,使功能更趋完善与优化。
加强质量设计与优化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对工程施工施工质量有一定影响,因此,要加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中关于质量的设计与优化,以此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建筑工程质量设计与优化首先还要对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优化,构建以法人为主的、专业技术人员与专家为主导地位的、基础质量管理人员为管理基础的全方位质量管理架构。同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质量管理与技术管理规程进行具体化与细化,以此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可靠性,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质量优化与管理对建筑投资企业与施工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是为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满足设计规范要求、达到高标准工程的关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质量优化是通过人员优化、项目设计管理优化以及科学的统筹安排来完成的系统工作。设计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基础,并对每个设计人员的专业项目进行整合,使专业人员的强项得到发挥,以此提高设计方案的质量。
基于倒三角工作法的建筑设计方案优化模式
“倒三角工作法”是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提出的一种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工作模式。下面将结合某总部办公大楼建筑(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设计方案优化的具体案例,对基于倒三角工作法的方案优化模式进行简单介绍。如图1所示。
该项目的工作过程在启动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工作之初,工作团队采用“头脑风暴”法,列出中标方案的精髓以及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设计特质与手法,并由高至低排序,构建出如图1所示的“倒三角”模型。五段式的体量关系集中体现总部大楼的稳重和大气,给人的印象最为深刻,认可度与接受度也最高;其次是位于建筑中部的通高中庭,成为夜景效果的视觉中心;再其次分别是德式的建筑立面肌理以及对称式的功能布局。基于倒三角工作法,在优化过程中,沿倒三角逆向而上,首先从位于“倒三角”最底层的功能要素入手,依据功能使用的合理性,结合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在保持对称性的基础上,将其功能布局从“东西分区”调改为“南北分区”。进而,从文化要素入手,在保证其立面肌理的基础上,对立面色彩、幕墙比例进行优化,使其更符合该企业的文化定位。之后,从绿色环保节能出发,对通高中庭进行了内部尺度的优化。而对于专家和领导普遍认可的五段式体量关系,则作为方案的重要特质原汁原味地给予保留。
总 结
现代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要求的提高,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只有以全过程、全面性的管理理念和新的设计思路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与优化,才能提高投资效益,同时确保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3篇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云南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招标编号:
项目编号:
1、云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
项目,已由当地主管部门
XX县建设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有权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规划方案设计招标
3、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本次招标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方案补偿费金额为:
贰万元(人民币)
5、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贰佰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购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日至
日,上午_8:30_点至12:00点,下午2:00点至6:00点(北京时间)。
7、投标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分(北京时间),送至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的结果将于
公布。
人:
云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
昆明市XX区XX路XX号银景大厦904#
邮政编码:
650200
人:
XXX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4篇
该项目主体内容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促进当地行业技术进步、扩大就业、增加地方税收,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该项目符合申请条件要求,所提供的如专项、环评、规划、土地等必要支撑性文件基本齐全。
该项目所采用的工艺路线成熟可靠;主要原辅材料可在当地或就近解决;项目产品潜在市场容量较大,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该项目的实施预计会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基本符合
专家组认为该《申请报告》内容较齐全,专家评审予以通过。建议编制单位应对《申请报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修改、补充。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5篇
关键词:建筑结构 优化设计探讨
引言:
由于土地价格市场的变化,不断上涨的土地价格给开发商的建筑总成本控制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同时,人们对于居住条件及生活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相应建筑产品的品质要求也就不断提高,这就让开发商不断寻求新的手段满足顾客需求,而降低工程造价就成为开发商追求的直接目标,这就需要我们利用结构设计优化设计技术方法,提高有限空间、有限资源的最大化效果发挥,实现经济化、实用性和适用性的良好目标。
一、建筑结构设计优化方法的应用及实践价值
1、 结构设计优化方法的应用结构设计优化方法和技术的应用具体体现在房屋工程结构总体的优化设计和房屋工程分部结构的优化设计两方面。其中房屋工程分部结构的优化设计包括:基础结构方案的优化设计、屋盖系统方案的优化设计、围护结构方案的优化设计和结构细部设计的优化设计。对以上几个方面的优化设计还包含选型、布置、受力分析、造价分析等内容,并应在满足设计规范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围绕其综合经济效益的目标进行结构优化设计。
2、充分体现结构设计优化方法的实践价值,在满足建筑结构长远效益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建筑结构的近期投资并提高建筑结构的可靠度和合理性。与传统设计相比,采用设计优化技术可以使建筑工程造价降低5%~30%。优化技术的实现,可以最合理的利用材料的性能,使建筑结构内部各单元得到最好的协调,并具有建筑规范所规定的安全度。同时,它还可为建筑整体性方案设计进行合理的决策,优化技术是实现建筑设计的“适用、安全和经济”目标的有效途径。
二、结构设计优化的方法
1、目的建筑是建筑的美观与结构设计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结果。建筑结构设计追求适用、安全、经济、美观和便于施工五种效果,而建筑设计优化设计技术方法的应用不但满足了建筑美观、造型优美的要求又能使房屋结构安全、经济、合理,成为实际意义上的_经济适用_房。从建筑上分析结构设计优化方法,它主要体现在房屋工程分部结构的优化设计和房屋工程结构总体的优化设计量方面。
2、房屋工程分部结构优化设计包括:基础结构方案的优化设计、屋盖系统方案的优化设计、围护结构方案的优化设计和结构细部设计的优化设计。对以上几个方面的优化设计还包括选型、布置、受力分析、造价分析等内容,在实施过程中,还应该按照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围绕房屋建筑的综合经济效益的目标进行结构优化设计。进行结构设计时,应在满足设计意图后,尽量使平面布置规则,缩小刚度和质量中心的差异,这样水平荷载就不会使建筑物有太大的扭转作用。竖直方向上应避开使用转换层,减少应力集中现象。
三、结构设计优化技术在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应用
1 直觉优化(概念设计优化)技术与建筑结构设计对于同一建筑方案,可以有许多不同的结构布置设计;确定了结构布置的建筑物,即使在同种荷载情况下也存在不同的分析方法;分析过程中设计参数、材料、荷载的取值也不是惟一的:建筑物细部的处理更是不尽相同,这些问题是计算机无法完全解决的,都需要设计人员自己作出判断。而判断只能在结构设计的一般规律指导下,根据工程实践经验进行,这便是前面所说的概念设计。因此,概念设计存在于设计师对多种备选方案进行选择的过程中。
2、概念设计处理的实际建筑设计问题概念设计所要处理的问题多种多样。但可以肯定的是希望通过概念设计,建筑结构能在各种不期而遇的外部作用下不受破坏,或将破坏程度降至最低。因此,分析如何应付建筑物可能遭遇的各种不确定因素成为概念设计的重要内容。其中,地震作用最为难以琢磨,破坏性也最大。故而,建筑设计过程中就应该未雨绸缪,从计算及构造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一些有助于提高抗震能力的措施,不利于抗震的作法则应尽量避免。刚度均匀、对称是减小地震在结构中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手段;延性设计则能有效地防止结构在地震作用下发生脆性破坏;多道设防思想能使建筑在特大地震作用下次要的构件先破坏,消耗一部分地震能量。这些抗震设防思想在整个设计过程中都应该作为概念设计的重要指导思想。
四、建筑结构优化的一些补充
1、桩基础与地下室设计研究与优化
、桩基础承载力取值
目前,国内设计单位对桩基础承载力取值是参考地勘单位提出的建议值,再根据土壤物理指标进行理论计算而确定。多数情况下,设计单位确定桩承载力设计值比较保守,取值偏低,普遍存在桩基承载力强度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桩基础工程设计成本偏高现象。近两年来,在地产公司项目的桩基设计中,推广以试桩的方法来确定单桩承载力设计值,从结果来看,这种设计值普遍比以理论计算确定的设计值高出20%以上,相应减少桩基础工程成本支出20%以上。
、地下室
由于地下室面积较大、工程成本较高,对地下室设计进行了重点技术管理跟踪。在柱距布置、层高、半地下室或全地下室比较、消防车荷载取值等方面实现了有效控制。社区地下室顶板上普遍放置1~1.5米厚覆土以便绿化。对处于覆土上的消防通道的消防车荷载取值,经过受力分析,建议在进行地下室结构设计时考虑消防车荷载在覆土竖向扩散作用,消防车荷载取值比“规范”值小于覆土厚度的倍数,一般在1~1.5倍,从而减少地下室和基础工程设计成本,此建议已在许多项目的地下室结构设计得以应用。由于消防车荷载比较大,对此折减后可取得比较好经济效益。
、抗浮(拔)基础设计研究与优化
抗浮(拔)基础作用是抵抗水浮力,目前国内抗浮(拔)基础根据具体情况,常用抗浮桩基础和锚杆(minipile)抗浮基础。
2、优化结构设计也就是对结构设计进行再加工的过程。结构设计的优化,不是以牺牲结构安全度和抗震性能来求得经济效益的,相反经过设计优化的工程,结构布置更为合理、差错更少、用料更省、结构更安全。某高层写字楼,结构高度米,地上24层,地下二层,抗震设防类别丙类,七度抗震设防,结构形式为框架核心筒体系,基础形式为平板式筏基,建筑面积约2万平米。结构设计优化的主要内容是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楼层楼盖体系的结构设计,二是核心筒的尺寸及墙厚,三是平板式筏基的板厚和有关构造。设计优化时对其它一些结构设计细节也给与了一定关注。经优化结构设计后,仅前述三个主要方面,可比原设计节约混凝土在2000m3以上,钢筋约70吨。通过结构设计优化,在节约结构造价的同时,使结构自重减小了约40000KN,相当于40KN/m2,约为两层半楼房的重量。从而大大增加了竖向结构构件和基础的安全度,减小了地震力,提高了整个结构的抗震性能。结构设计优化达到了提高项目技术和经济双重效益的目的。
3、结构设计的优化工作不会影响设计、施工进度
可与设计同步进行。设计优化工作也可以按工程进度要求分阶段进行。某工程由共六幢高层建筑组成,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结构设计优化的主要内容是:桩基、剪力墙的布置和墙厚、楼层现浇板、地下车库的底板与顶板、地下室外墙、框架柱梁等。
工程结构设计优化后的经济效益:省去人工挖孔扩底灌注桩计 360棵。基础筏板厚度减少,共计节约混凝土用量570m3,钢筋用量减少约220吨。地下室外墙、基础抗水板、顶板共节省混凝土用量约计2000m3,节约钢筋70吨。主楼现浇板节约混凝土超过1000m3。住宅楼减少剪力墙布置后,节约混凝土约400m3,钢筋约45吨。
五、结束语
总之,企业应加强对结构设计优化管理,提高设计管理工作的系统性,使技术管理更加全面、专业、精细,从整体上增强了竞争力,减少浪费。使建筑结构内部各单元得到最好的协调,不仅可以实现建筑美观、实用,而且在造价方面也有较大的节省,达到了建筑工程设计对适用、安全、经济、美观和便于施工的一般要求。通过使用优化设计手段,达到5个方面的最佳结合。
参考文献:
谈建筑结构的优化设计[J].建筑科学,2009(4).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6篇
为贯彻落实《_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省、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高效服务审批制度改革,办事程序不断简化、申报材料不断缩减、审批时限不断提速,企业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行政审批改革整体情况
(一)集中审批,“一站式”办公。以“四零服务”为目标,将规划“两证一书”等审批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服务窗口受理,由该窗口受理、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办理建设工程验线核实、规划条件核实等事项,实行“窗口收件—后台办理—窗口发件”的流转模式。此外,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做到回答问题“一口清”,发放资料“一纸清”,经手材料“一次清”。
(二)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根据《****城乡规划条例》,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对规划审批流程进行了深度梳理优化,“一书两证”核发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较法定审批时限缩减42个工作日。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较法定审批时限缩减15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取消了“安全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总平面图”以及“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还应提供听证会资料或协议书证明材料”等前置要件,同时取消向区规划分局、区政府征求意见环节,审批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较法定审批时限缩减14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取消“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工程建设核准书、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承诺书”以及“由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规划设计承诺书”等前置要件,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较法定审批时限缩减13个工作日。
(三)先行先试,推进承诺制改革。以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为契机,已在高新区、经开区成功试行工业项目规划审批承诺制改革,特别是对于“油头化尾”项目,只需提供合法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公示通过的《承诺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即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对于“油头化尾”等产业项目实行“一件通办”,即建设单位只需提供一次申报要件,即可履行全部规划审批程序。
(四)并联变串联,内部协调_自己跑_。审批事项由规划局窗口受理后,由窗口单位——规划审批中心负责牵头办理审批手续,将各审批环节由并联变串联,让事项内部流传办理,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了“一部门管全部、让项目单位少跑路”的改革目标。
(五)事权下放,强化靠前服务。按照深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要求,将工业项目审批、建设项目初审、外立面审批、宅基地审批、临时建设项目审批等项职能下放至各区规划分局,以便及时了解各区项目动态,主动对接、提前介入、超前指导,有力保障了各区招商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顺利落地。
二、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问题。目前,投资项目涉及政务中心、发改、国土、规划等多平台多系统,尚未实现系统互通、信息共享,建设单位需要多次著录项目信息,各部门无法做到有效衔接,导致项目审批有时出现延误现象。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7篇
一片区定位:
1片区在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上位规划中都不能满足城市副中心要求,因此把该片区定位为县城市副中心,缺乏设计依据。
2、该片区规划参考背景资料太少、面太窄,分析层面和深度都不够;如缺少与井开区之间的互补、共存、依托等关系分析。
3片区的定位要在考虑县城镇发展规划基础上,服从市城市总体规划、吉泰工业走廊建设规划、县统筹规划、城南城市控规设计等上位规划,同时满足商业、交通等专项规划要求;片区可定位为市级水上运动休闲公园、企业总部经济中心、生态低碳生活区,使片区城市设计能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要进一步深化、完善。
二、总平面布置:
1、作为市级公园,须提出该片区的特色,以别于庐陵生态公园、龙湖、天祥公园,可以考虑以水上运动项目的建设为主。
2公园须根据片区的定位,对水体、沿湖绿地、娑罗山向北延伸部分山体,进行合理的功能布局,使山、水、城三者之间相互交融得到进一步深化体现。
3、环湖路临湖南侧可以向南侧偏移,使湖岸和道路之间留有足够的绿地空间,有厚实感,给市民提供较大的休闲空间。同时迷你高尔夫球场的设置可行性不强,市民参与度不高。
4、娑罗山向北延伸部分山体东侧的别墅与山体相临太近,不利于绿地景观的建设,建议取消该别墅群,改建为儿童游乐场所,也可使山水景观之间相互交融。
5、花园酒店和风情商业街位于片区的重要节点位置,应减少建筑密度,或把其调整至环湖路以外的周边商业区。
6、该片区南端开发用地与铁路、快速路的规划布局没有协调、衔接好。
7、注重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结合,合理调配各功能用地指标和发展规模。
三、建筑和景观:
1、对已形成的临君山大道北入口处的现代城畔住宅小区提出改造建议。
2、缺乏对公园内的建筑与环境的关系的分析,应提出公园内建筑的形态和色彩的意向分析。
3、临白云路和片区东南角的建筑天际轮廓线还显平淡,须调整优化。
4、片区的建筑应按低碳、环保要求进行设计。
5、大道的公园东北角出入口处的形式过于单调,须进一步优化;同时建议把临君山大道西入口处(临畔)的绿地设计纳入公园的整体设计当中。
6、植物配置要考虑现代文化,引进先进理念,大多视线要通透。
7、路上的大桥的形式,须进一步优化,并提出比选方案。
8、片区东南角的水中小岛须调整位置和体量,避免影响在105国道看湖景的视线通透性。
四、功能配套设施:
1、考虑满足各种水上运动的标准赛道的设置和相关设施配置。
2、儿童游玩场所过于分散,且面积较小,应集中于二、三处合理设置,同时应适当增加老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
3、垃圾站、公厕、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的数量、形式、位置没有明确须配套完善。
五、补充完善内容:
1、应对水体景观在枯水期、丰水期的水位控制和水岸处理进行分析,补充满足全年景观要求的处理方案。
2、完善慢行系统包括步行、自行车、电瓶车的分析,并满足沿湖段全部连通的要求。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8篇
一、驾校
1、总平面布置上应做优化调整:项目北区东南角地块建筑密度较大,布局较局促,应尽量整合各功能空间,使建筑空间感觉更舒适性,便于建筑的通风、采光;临街建筑应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退让;项目南区东北角须设置一块社会公共停车场,满足外来人员的停车需求。
2、建筑风格方面:原则同意该建筑风格,可适度加入大道立面改造中的建筑元素,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建筑屋顶建议采用坡屋顶形式。
3、临街两边商业建筑布置过多,建议取消南侧商业建筑,只在南侧出入口处保留少量商业建筑;北侧商业建筑长度过长,应在中间断开两处设置人行通道。
4、项目用地中各经济技术指标应明确,预留用地应做出相关规划布置,整个驾校的场地和功能布局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还应适度超前,符合未来发展需要。
5、须完善场地竖向、道路交通和管线综合的设计图纸,排水、排污须与市政管网相衔接。
二、县油田中心小学
1、总体布局:用地高差大,土地平整成本较高,且建筑布置在东侧,周围地势高,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对建筑人身安全都会造成一定威胁,须作出调整,地块可分两级台阶,并设置挡土墙,须巧妙利用地形布置建筑。
①建议调整方案一为:建议教学区整体往西移20米以上,减少进校前场空间,确保东侧山体减少开挖,节约造价,增加安全性。
建议调整方案二为:运动场与现规划教学区对调,同时可适当提高运动区竖向高程,以降低东侧围墙挡土墙高度。
②建议生活区往西侧平移10-20米,增加主建筑与东侧用地边界距离。
③自行车棚建议设置在生活区次出入口附近,同时适当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④学校主出入口离道路应有一定的退让空间,满足学生上下学时接送的安全要求。
2、建筑单体
①建筑风格原则同意与油田中学相近风格。
②单体建筑内部功能布置须与教育局充分沟通,功能应合理,满足使用要求,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3、道路规划
①主道路规划宽度4米太窄,建议调整至6-7米。
②增加主教学楼南北两侧通道,减少办公楼交通压力。
三、县工商银行分理处
1、应补充完善项目平面规划图,标明建筑与周边相邻关系,建筑须退让文山路道路红线2米。
2、建筑立面效果不理想,应做调整。建议建筑屋顶不做坡屋顶,建筑风格、色彩应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
3、建筑内部空间布置方面:建筑中廊道宽度应达到—米;建筑内部灰色空间较多,建筑节能性能不佳,应对建筑内部空间及功能配套进行优化调整,并明确每间房的功能。
4、门洞高度偏低,应适当调高,建议高度达到2层楼高度。
四、
1、总平面布置方面:建筑须退君山大道道路红线米以上,退北边用地红线适当增大;应在建筑底层设置不小于4X4m的消防通道;建筑北侧绿化用地应给出详细规划方案。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9篇
1、对于改扩建项目,应对原有工艺、技术方案进行说明,但该节内容主要是改造后的工艺流程与技术方案对能源消耗的影响,须增加相关内容;
2、项目场区东西高差较大,“节能报告表”应补充说明项目原有及新增净水设施平面及高程布置方案,分析如何利用自然高差降低能耗措施及效果。
并说明如何处理原有设施与新增设施的关系,尽可能在项目建设期保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达到节能降耗的要求。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10篇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点详解及项目规划评审意见
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关注要点详解
一、前言
1.商业综合体的规划设计工作分哪几个阶段?
商业综合体的规划设计工作分为概念方案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含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和营运阶段。
2.商管公司参与规划设计工作主要集中在哪两个阶段及工作内容?
商管公司作为商业产品的使用者和管理者,参与规划的目的和任务就在于对项目从使用功能的实现和后期运营效果的预期上实施专业把控,我们参与新项目规划的能力和水平将影响商业品质。
二、商业项目业态定位和设计研讨工作要点
1. 对商业项目进行整体业态定位是打造商业项目雏形的关键。商业定位准确是保证商业项目在开业之后保值增值的必要条件。
2. 此阶段商管公司的任务及准备工作内容
商业项目业态定位和设计要点研讨、建筑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评审、空调冷热源论证、各专项设计评审等。其中各专项设计评审中的每一项又各自大致按照方案及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来完成。在每个阶段,商管公司作为物业的使用者和管理者,都需要进行专题市场调研工作,获得相关的信息依据,经过研究分析后,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意见和建议,完成须由商管公司主导的专项设计成果,提交规划院,然后经过一次或多次联合评审会签由规划院将各方意见达成一致,形成阶段性设计成果。本文将重点从这三个阶段就商管公司参与规划设计任务、准备工作以及从管理专业角度所需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详细解读,以期能够给参与这项工作的人们提供参考和思路,使我们今后在参与规划设计工作时能够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
3. 评审关注的事项(业态定位、步行街布局、交通组织、停车位、停靠站和公交车站、管理用房、消防疏散通道、变形缝)
【关注点1】业态定位
根据市场调研结果,综合城市发展和商业发展状况、商业项目所在区域的发展趋势、所属商圈的地位和未来竞争态势等情况进行定性分析研究,确定项目的商业定位、业态组合、业态布局,进而对项目的总体建筑规模体量、项目内外交通环境组织、主要业态(含步行街)类型的布局及面积配置、零售业态经营档次和组合方式、以及大系统划分方式等要素予以确认。
【关注点2】步行街布局
1) 步行街应合理布局、与主力店有机结合并成为连接各主力店客流动线的枢纽,使各主力店的客流通过步行街实现交汇和共享;目前根据不同的建筑体量,步行街与主力店布局较为理想的方式有:步行街在整体被主力店围合下向各主力店之间穿插、步行街对主力店全包围。为确保步行街商铺整体连贯性,步行街各层与主力店的开口数量应适当,并且通过在适当位置开口使步行街没有明显的“冷段”和“死角”;
2) 步行街的总长度通常以280~350米为宜;一般在步行街的转折处、入口处设置两个中庭并且要分主次,主中庭面积约500~700平米(开洞面积),次中庭面积约300~400平方米(开洞面积);两个中庭的间距以80~100米为宜。
【关注点3】交通组织
1) 城市广场
商业综合体一般设置大型城市广场(3000~10000平米左右)。大型城市广场应结合城市主要交通道路设置,其他广场结合步行街入口设置;
2) 竖向布置
在整个广场的竖向布置上,整个广场的各出入口的数量合理,位置与客流动线相匹配。从商业角度看各出入口应与市政过街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地下交通出入口等有机结合,尽可能利用公共交通设施拉动客流的作用以及可能存在的地面坡度进行“多首层”设计;
3) 道路交通
重点关注广场内外交通动线与城市周边大交通的关系和交通组织。地下停车场(不含酒店)至少应有两处双向出入口并且分别设在不同的道路上,出入口位置应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地面步行路线和客流出入口的影响,同时还要保证项目周边车辆到达和离开的车流动线便捷顺畅,正常情况下不致形成交通拥堵;同时应对整个广场的独立对外通道和内部垂直交通(扶梯、货梯、观光梯等)设计统筹考虑,提出设计思路。
【关注点4】停车位
根据当地法规的规定,结合城市私家车辆的保有量、当地居民购物出行习惯等因素,合理规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位数量,除了按照规定满足商务和住宅(如有)的需要外,供商业部分使用的停车位数量通常应保证吞吐能力达到1000辆/小时以上。
【关注点5】停靠站和公交车站
为方便顾客下车,还应在主要的广场出入口区域增设港湾式车辆停靠站,长度不少于20米,宽度为双车道,可满足出租车临时停靠,停靠站的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公共客运交通现状应在广场周边适当位置规划公共客运交通车站。
【关注点6】管理用房
根据目前城市综合体的产品特点及物业管理模式,管理用房包括大商业管理用房和销售型物业(包括大商业中的塔楼)的管理用房,还有食堂等辅助用房。大商业用房面积应达到1000平方米;食堂面积600-1000平方米;销售型物业(含大商业塔楼)的面积不得低于当地物业管理法规规定的管理用房面积(通常为3‰-5‰);管用房位置应设置在地上区域。大商业部分和销售物业部分位置应各自独立,避免后期出现住宅物管用房产权纠纷问题。
【关注点7】 消防疏散通道
在消防规范允许的情况尽量减少消防疏散通道数量,并且尽量减少占用步行街的商铺位置。
【关注点8】变形缝
结合城市综合体建筑形态特点,变形缝应沿着各主力店区域的边界设置,尽量做到不穿过主力店和少穿过步行街,以减小因变形缝开裂漏水造成损失的机率。
三、建筑方案设计评审
1. 此阶段商管公司任务及准备工作内容
1) 任务
规划院将建筑方案(初稿)反馈给各参与部门进行评审,商管公司则着重进行招商分析及物业管理方面的研究分析,提出方案评审意见。规划院通过组织一次或多次评审会签会汇总各部门的评审意见并结合各方意见组织修改调整建筑方案,最终完成建筑方案设计。由于建筑方案通常经过多次评审和调整,在多次评审调整过程中方案设计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这一段过程有时也被视为方案深化设计阶段。为方便起见,我们仍作为一个阶段对参与设计的工作内容进行阐述。
2) 准备工作
地方商管公司和集团商管公司拓展部、招商部、物管部、工程部等部门根据各自的业务领域对方案进行全面解读,并组织开展相关市调工作。
主要包括:当地商业建筑的功能设施情况、当地物业管理水平及各类商户对物业管理的需求情况、当地商家对商铺规模体量的要求、当地货物运输车辆的'类型、垃圾处理和清运方式、居民停车习惯和缴费方式、居民对休闲设施的需求、当地广告经营市场接受的广告位的规格尺度和安装做法。
2. 评审关注
商管公司在此阶段应对整个广场总平面以及步行街相关各区域的位置和平面设计的确认,包括:主入口、与主力店开口、客梯、货梯、观光梯、扶梯、中厅、客服中心(广播、LED、有线电视控制)、挑空区域、卫生间、与地下室的沟通;步行街商铺的布置、开门、开间、进深;地下室停车场的区域功能划分和出入口、设备房、垃圾房、卫生间、仓库、员工食堂等布置要
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意见
二XX年五月二十日,在洱源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大理洱源-金颐.香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会,会议由洱源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主持,洱源县国土局、环保局、园林局、人防办等各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会上产生了以杜平高级工程师为组长的专家组(名单附后)。参会领导和专家在听取编制单位汇报该项目的规划方案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对项目成果充分发言讨论后,专家组综合会上主要意见,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洱源-金颐.香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提交评审的规划成果基础资料基本详实,规划指导思想基本明确、成果基本规范,在对提出的问题修改完善后,原则同意通过方案审查。
二、需要修改完善的意见如下:
1.补充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与上位规划的关系。
2.复核本居住用地各建设内容(尤其是酒店公寓)与用地性质的关系。
3.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四周城市道路标高衔接。
4.应明确小区南侧D1、D3、D5户型底层商业后退用地界线的距离,并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宽度的商业走廊及人员集散场地。
5.明确小区内道路宽度并复核道路转弯半径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6.补充需要配建的社区活动用房面积,进一步优化配套服务设施的内容与位置。
7.复核九台路十七层住宅退界间距。
8.小区地上停车率应不大于10%,进一步研究复式停车在实际操作及管理运行中的可操作性,进一步落实及优化停车位设置方案。
9.补充地下室人防平时、战时设计方案,并明确应建及实建的人防地下室面积,补充各防护单元、抗爆单元的划分以及人防地下室隐蔽人数。
10.补充小区中水回用系统。
11.建筑风格应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结合本地块特定区位,体现当地建筑文化及风格。
专家组长:杜平
二XX年五月二十日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11篇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51号令),以及《关于规范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xx】252号文),20xx年3月26日下午,由攀枝花xxxxxxx公司组织,邀请了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在攀枝花市xxxxxxxxxxx会议室,对xxxxxxxxxxx编制的《攀枝花xxxxxxx公司xxxxxxx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书》(xxxxxxx)进行了评审。到会专家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机构对评价报告的介绍,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评价机构具有法定资质,该评价报告书评价依据充分,方法适当,内容完整,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准确,对拟采取的防护措施分析评价较全面,评价结论客观,建议基本可行。
二、专家建议
1、完善对拟建项目余热发电和辅助用室的评价;
2、密闭空间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防护评价;
3、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及建议;
4、完善应急救援措施的评价;
5、按照专家个人意见进行修改。
三、结论
同意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专家组成员:
专家组组长: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12篇
在前阶段削减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的要求,对原有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做了梳理,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不同,制定了本方案。包括房地产建设项目指以招标、拍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下同和非房地产建设项目指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下同的行政审批改革程序。其中,房地产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至建设工程开工缩短为个工作日;非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限从立项至开工缩短为个工作日,体现了环节减少、时间压缩、手续简化的目标要求。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一、明确职责,按各自职能履行项目协调和审核的牵头,
整个建设项目审批过程由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能履行项目协调和审核的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针对不同的审批阶段履行不同的牵头职能,在土地招标拍卖、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评审阶段,组织召集评审会议,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汇总协调,或者组织各相关部门会审,然后由该部门负责审批,并在可行性报告送审及相关手续办理阶段负责督促和协调。
二、房地产建设项目中改革土地供应方式,实行市场机制运作
改革后房地产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由以往行政划拨方式改为通过市场进行公开拍卖出让,使土地资源的配置更趋合理。原经土地批租的商品房等经营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中,开发单位受让土地使用权需经过的申请用地、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委托环评、申请配套条件论证、申请立项项目建议书等环节改为政府部门之间的内部工作程序,在开发土地出让前各自做好准备,变为一个环节,开发单位在受让地块并与职能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不再办理这些手续。
三、合并审批核准环节
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一次受理,同时核发;行政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一次审批、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合并办理特殊项目除外。
四、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
简化审批程序,把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对项目立项会审、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评审等由牵头部门组织会审或以召开评审会的方式,形成会议纪要,开发单位据此办理手续,各职能部门不再分别审核盖章。
五、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作用
将部分事项,如建设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图审核、施工监理等事项,转至社会中介机构,把事务性工作与政务性工作相分离,发挥市场的机制作用,政府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确认备案审查,通过事后备案的方式,加强监管。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13篇
一是更加注重发挥城市设计对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近期项目建设规划和发展要求,对即将开发建设的建设项目的片区或地段先行进行城市设计。通过城市设计确定片区或地段的建筑整体风貌要求,对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既要统筹考虑与周边建筑、环境的协调一致,又要考虑在县城总体风格框架下,不同片区或地段要有各自的风貌和特色。同时,注重城市公共空间和配套基础设施的设计,坚持本质上要为人服务,坚守人的尺度,为城市风貌和人居环境创造更加和谐宜居的场所。
二是更好地做好山水乡恋与现代城市文明相融合的文章。历史是城市的根脉,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城市建设和改造中,必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做到统筹考虑、统一规划。要注重文化传统的传承,坚决避免珍贵的历史信息、昔日的记忆、前人的智慧结晶和劳动成果随着拆迁的烟尘一并消散,成为多年以后的历史断层。在旧城和旧村改造规划时,必须坚持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探明街区肌理、建筑物特性及承载的历史信息、古树名木等情况后,进行判断、评定,本着慎砍树、不填湖,建新留老,新老元素有机融合、和谐对话的原则,决定取舍,避免出现新的遗憾。在规划设计过程中要时时处处立足独特的区位优势、山水脉络、自然风光,运用多种手法和形式,让市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注重研究提炼过往的精髓和内涵,为老元素赋予新的时代精神,为新建筑植入历史基因,达到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彰显城市特色、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守卫我们的精神家园的目的。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的内涵及品位,使人们既享受现代生活,又留住历史和人文的印记。
三是更加注重和强化规划设计条件的地位和作用。规划设计条件是直接导控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设计的法定规划依据,是规划编制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审定的依据和应当遵循的准则,是建设项目土地拍卖、规划设计、工程审批以及依法对项目实施监管和竣工规划验收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注重和强化规划设计条件的地位和作用,依法严把规划设计条件关。依据上位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依法严控规定性(强制性)条件,如地块位置、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等)、主要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场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控制指标等;认真做好指导性条件,如建筑形式与风格、历史文化保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等。要切实提高规划条件的水平和质量,在严控各项技术指标的基础上,增强指导性,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的内涵、特色和品位。
二、规范设计市场秩序
一是严格落实设计单位资质审查制度。设计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持相关资料到县规划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备案,未进行资质审查而承接设计任务的,县规划部门不予进行方案审查。坚决防止设计单位超范围、越级承担业务,避免设计单位陪标、衬标及业务转包等行为,违者将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直至清理出市场。
二是严格规范设计单位职业行为。设计单位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严禁阴阳图纸、弄虚作假、设计转包等行为。对于承担的设计任务,设计单位必须认真对待,配备得力人员,坚决避免“一流单位、二流人员、三流成果”现象的发生,确保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水平和质量。
三、提升规划设计方案质量
一是组建“优秀设计单位资源库”,实现优秀设计资源共享。入库单位从为我县和滨州市及周边地区提供过服务且业绩优秀、实施效果良好的设计团队中选拔产生,同时积极吸纳国内、外知名的优秀设计团队参加。拟入库单位须提供资质、设计团队人员、业绩成果、近期在我县或滨州及周边地区的收费标准、方案补偿费等信息,作为入库的必备资料和建设单位抽取选用的依据。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库内单位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及时补充高水平单位入库,剔除业绩不佳、弄虚作假者,确保真正发挥好资源库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县规划设计水平的提升。
二是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确保规划设计方案的数量。1、标志性片区、标志性节点、标志性建筑物的规划设计由县政府负责组织方案征集;2、城区内沿街、沿水的公建类项目,至少委托三家设计单位(设计资质不低于乙级,至少两家为甲级)分别进行方案设计,其中至少两家必须从“资源库”中选取;3、城区内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新建非工业类项目,镇区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住宅、商贸设施、社区等新建非工业类项目,至少委托两家设计单位(设计资质不低于乙级,至少一家为甲级)分别进行方案设计,其中至少一家必须从“资源库”中选取;4、城区内的新建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必须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外观设计。
三是严格落实规划设计方案。方案在设计之初,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准确理解把握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于空间布局、平面布置、建筑风格、交通流线、装饰工艺、环境艺术等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其实施的可能性。方案一旦评审通过,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通过的规划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对于方案中表达的内容在施工图纸中严格落实,确保方案的完成度。严禁对评审通过的方案做实质性修改,坚决杜绝为了通过方案评审,不切实际随意贴图。对于施工图纸与评审通过规划方案不一致的项目,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管理备案。建设项目内的配套设施、道路开口、入口院墙、门头牌匾、景观绿化、夜景亮化等内容纳入建筑规划方案内,按照“三级会议”审批制度的要求和范围进行评审,审批通过后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步施工,并作为规划竣工验收的必要部分进行核验。
四、完善专家咨询、评审制度
一是建立专家库及运行机制。在全国范围内邀请、吸纳规划、建筑学、美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各方面的高层次人才进入到专家队伍中来,注重专家的专业水平档次、优化专家的专业构成比例,组建专家库。同时,建立科学、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在人员构成上相对固定,让专家们全面了解、掌握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状况以及城市规划现状,结合自身的专业研究,在各自专业领域内对城市规划的编制、修订、发展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二是完善专家咨询、评审制度。积极发挥好专家库专家的咨询作用,在各类规划的编制、重要项目的设计前,邀请专家们亲临现场一并踏勘,结合实际从各自专业的角度提出意见和看法,经归纳整理后作为设计条件的一部分,为规划的编制、项目的设计提供咨询服务。继续严格执行规划项目“三级会议”审批制度,邀请专家库专家参加,更加全面、客观、科学的对方案进行评审,更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方法,并严格按评审意见进行整改,使设计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切实提升我县规划设计水平。
五、强化规划管控
一是严格方案变更程序。规划方案一经评审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者,须由业主书面申请,载明变更理由,并按程序由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报县规划委员会审议,并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变更手续。拟变更后的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相关指标不得突破规划条件要求,外饰材料和景观标准等不得降低。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14篇
xx的产品定位应修改。
总图布置及建构筑物中,最好能说明建筑的长、宽、高,及各层层高。
补充说明各主要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
补充说明当地的风荷载、雪荷载及抗震设防烈度等内容。
投资估算应补充单项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工程建设其它费计算表,细化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它费的计算。
项目总投资中应增加铺底流动资金。
建议补充项目能耗状况、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的内容。
应明确说明项目吸纳当地的就业人数。
核实该项目立项报告时间的有效性。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15篇
为贯彻落实好《_城乡规划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分级决策与审批的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统筹城乡规划,协调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特色,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景观与环境建设的调控与引导作用,促进城乡建设整体规划上水平,建筑设计出精品,提升城乡文化品位,现就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放开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市场,加强设计方案征集工作
全面开放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市场,推行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多方案征集和优选工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建设项目情况,广泛吸纳、邀请国内外高水平的设计单位,鼓励资质高、信誉好的设计单位参与我市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城乡规划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运作程序,规范设计方案征集、评议、监督和协调工作。
为提高设计方案水平和质量,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重要区片详细规划的编制,要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规划项目情况结合设计单位业绩综合比选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吸纳先进的规划理念和设计方法,做到高起点规划。重要地段成片开发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和单体(群体)建筑设计方案,公共建筑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或沿城市主要道路、重要景观节点、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周边及对景观有特殊要求地段的建筑单体,一律采取广泛征集、专家评议的方式优选设计方案。一般地区的建设项目,也要通过多方案比选的方式确定设计方案。优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要体现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完善配套公共设施,营造优美城市景观,本着“经济、实用、美观”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原则,统筹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提高城乡景观品位与内涵,展现地方文化特色。
二、严格规划决策运行程序,提高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科学化水平
城乡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的决策,实行“部门问策、专家议策、社会征策、规委决策、阳光亮策”的运行机制。通过建立部门协调联动、专家技术咨询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运行程序,确保城乡规划建设的全面性和科学性。设计方案的评议应在综合城乡规划管理要求、专家评议意见和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方案。
城乡规划的审议决策,按照规划事项实行由市规划委员会、市政府、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查决策工作制度。城乡规划审批与规划实施的管理,除需要上报_和省政府审批的城乡规划之外,按照法定要求及程序,实行市政府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两级审批工作制度。
强化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程序。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市区河道景观控制规划方案和整治规划方案;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占地5公顷以上或单体建筑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以及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周边的公建项目及城市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占地10公顷以上的居住小区及重要工业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古城区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7处建设控制地带以及东、西大街、城隍庙街、北大街等传统历史街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后,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
强化城乡规划公示制度。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结合项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审批后的规划成果,应予以公告。经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要将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在现场进行公示。
三、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确保规划和建筑设计严格落实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充分采纳专家评议推荐意见的基础上,要结合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设计方案审查审定工作。为确保设计方案的深化落实,无论获选方案设计单位是本地,还是外埠的,单体或群体建筑施工图设计,原则上由获选方案设计单位负责。城乡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设计方案征集与施工图设计合同审查等相关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和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照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对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擅自变更已经审定的设计方案造成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施工图设计与审定方案不一致,违反有关要求,导致设计水平下降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改正,若拒不改正,且属于不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条件的,将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不认真落实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规范要求,弄虚作假、违背职业道德进行设计的,应予以警告,问题严重的,有关部门要追究单位和设计人责任。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16篇
“十二五”期间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方,从各自工作职责及分工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认识,也为“十三五”期间的信息化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信息化工程监理基于以往的项目案例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对于新从事信息化工程监理的人员,能够快速掌握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的基础知识和迅速进入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
监理工作的依据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第十八条指出:“电子政务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5号令主要是从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和验收评价管理等方面给出了指导原则。项目前期的工作主要有应用需求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编制、专家咨询评审等。而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定或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委托专门评审机构评审后审核批复。
项目审批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_审批后下达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开展采购工作。
监理招标及工作开展依据
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开展采购工作。建设单位首先要完成监理单位的招标,便于后期工作的开展。
确定中标监理单位后,监理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是《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第三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第四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第五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第六部分信息化工程安全监理规范。
监理工作阶段分为:招标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监理工作的对象是各信息化工程项目:基础软硬件采购、基础软硬件集成、应用系统开发、机房建设与改造、标准规范制定、第三方测试和安全风险评估等,所有以上阶段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的。
监理工作的支撑要素: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监理机构、监理设施和监理人员以及质量管理等。
监理工作内容是:“四控”: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三管”:合同管理、安全管理、文档管理。“一协调”:沟通与协调业主、承建方、设备和材料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项目档案归档依据
为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国家电子政展こ探ㄉ柘钅康慕ㄉ琛⒃诵泻凸芾矸务,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国家_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职责,按照《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200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00)的要求,对承建单位、施工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可根据建设实施单位实际情况,从《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两种整理方式当中选择一种,电子文件应该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的原则要求。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电子政务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的对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的长期,保管期限为10年的对应短期。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明确了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文档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财务和档案等进行验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
项目竣工验收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17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_境内新建、扩建、改建港口建设项目(包括与其他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港口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活动。
军事和渔业港口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_负责全国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和经_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其余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以上负责港口建设管理的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统称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条港口建设应当符合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执行有关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第五条港口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章港口建设程序管理
第六条港口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擅自简化建设程序。
第七条政府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文件分别实行核准制、备案制。
第八条政府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按照以下建设程序执行:
(一)开展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七)备案后组织工程实施;
(八)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材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权限组织竣工验收。
第九条企业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按照以下建设程序执行:
(一)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履行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三)根据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七)备案后组织工程实施;
(八)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权限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条实行审批制的港口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开展了港口建设项目工程预可行性研究;
(二)建设方案符合港口规划;
(三)符合有关编制水运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的深度要求;
(四)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港口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文件一式2份;
(二)项目建议书一式5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1份;
(三)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5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1份;
(四)审批部门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实行审批制的港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港口规划;
(二)符合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三)符合有关编制水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要求;
(四)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
第十三条申请港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文件一式2份(含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5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1份;
(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相关单位的许可、承诺、证明或者评估意见;
(四)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实行核准制的港口建设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相关规划与建设用地;
(四)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第十五条申请港口建设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1份;
(二)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5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1份;
(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实行备案制的港口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建设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港口岸线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港口深水岸线由_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港口非深水岸线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的港口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不再另行办理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手续。
港口岸线审批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港口工程设计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港口工程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第三条规定的权限由相应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建设方案符合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规模及标准等符合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经核准、备案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
(三)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四)符合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报批初步设计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文件一式2份;
(二)初步设计文件一式2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1份;
(三)港口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印件1份。
第二十一条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项目法人直接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
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项目法人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材料,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转报相关材料。
由_负责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项目法人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材料,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再向_转报相关材料。
转报机关收到初步设计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报工作。
第二十二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初步设计时,应当按照规定委托不低于原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资质等级的另一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咨询。审查咨询单位在完成审查咨询工作后,出具审查咨询报告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审查咨询报告、其他相关文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在法定期限内批复初步设计文件。
第二十三条初步设计审查咨询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对于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全面的技术(包括概算)审查,并提出设计方案的优化措
施;
(二)对于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主要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强制性标准、主体结构安全稳定性等内容及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进行复核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四条港口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初步设计;
(二)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三)工程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稳定性计算正确;
(四)指导性施工方案合理;
(五)图纸、施工说明表述清晰、完整。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报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文件一式2份;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2份;
(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1份。
第二十六条审批部门对符合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在审批前,审批部门应当委托不低于原施工图编制单位资质等级的另一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关于结构安全、稳定、耐久性的内容进行审查。
第二十七条港口工程设计经批准后,应当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如确有必要对已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内容、工程概算及设计方案、主体结构、主要工艺流程或者主要设备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八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港口项目的项目法人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港口建设项目开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查批准;
(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三)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四)施工、监理单位已确定;
(五)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第三十条项目法人在开工前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予以备案:
(一)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二)控制性用地的批复复印件1份;
(三)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1份;
(四)质量监督手续材料复印件1份。
第三十一条开工备案文件存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章规定内容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第三十二条港口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当按照_《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港口建设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章港口建设市场管理
第三十三条港口工程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十四条参加港口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进入港口建设市场。
第三十五条港口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十六条港口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_招标投标法》和_颁布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规定,依法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
第三十七条港口工程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项目法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按规定应当签订廉政合同的,项目法人应当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并将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纳入建设考核范围。
第三十八条港口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工程投资进行监控,对合同、信息与资料进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关系。
第三十九条港口工程勘察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执行国家和_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满足不同阶段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勘察单位对勘察成果的质量负责,所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条港口工程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对设计成果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四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做好设计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及时提供设计后续服务。
第四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四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精心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第四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
第四十五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依据科学、公正、独立的原则,全面履行监理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未经施工监理人员签认,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四十六条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测量和试验专业人员等。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规范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
第四十七条港口工程项目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十八条港口工程实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项目法人应当在施工前向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港口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应当接受、配合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开展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当真实、完整。
第五十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港口工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的动态监督管理,逐步建立港口工程建设市场的信用管理体系,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在港口建设活动中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公布。
第五十一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质量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落实各类投诉和举报。
第四章信息报送
第五十二条港口工程实行建设项目信息报送制度。
第五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指定信息员将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收集、统计和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报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十四条项目法人应当自工程开工建设之日起将工程建设信息报送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日期为每月的20日之前。
第五十五条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所辖区域内港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并于每月23日前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省区域内港口工程建设信息,每季度向_报告,报送日期为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之前。
第五十六条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项目法人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工程和未经依法批准使用港口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违法建设的设施,并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项目法人应当办理设计审批、施工备案手续而未办理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
第五十九条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_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条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本规定的,按《_招标投标法》和_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一条港口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质量监督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令整改,给予通报批评。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18篇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行为,提高审查报批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_土地管理法》、《_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实施〈_土地管理法〉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受理、审查、报批工作。
二、用地审批权限
第四条下列建设用地,依法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或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_批准:
(一)市、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下同)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广州、深圳、汕头、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需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_批准。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之外,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属于_、_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_批准。
(三)征收土地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上的,或征收土地70公顷以上的,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_批准。
(四)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未利用地(在广州、深圳市超过20公顷,在其他地级市超过5公顷)和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军事设施以及跨地级以上市的项目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属于经_批准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军事设施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用地占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_批准。
第五条下列建设用地,依法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需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未利用地,在广州、深圳市20公顷以下、在其他地级市5公顷以下。
(三)具体建设项目使用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办理出让、划拨手续。
(四)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使用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建设用地。
第六条下列建设用地,依法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未利用地1公顷(含本数)以下。
(二)具体建设项目使用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办理出让、划拨手续。
(三)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使用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建设用地。
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进行非农建设的,按照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
三、用地审核内容
第八条建设用地审查,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一)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已对是否符合城乡建设规划提出审核意见。
(二)建设用地的选址是否符合合理用地和集约用地的原则。
(三)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方案是否落实可行,征收土地和供地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策。
(四)具体建设项目,是否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办理了有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五)项目的初步设计是否经合法批复。
(六)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
(七)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式是否合理合法。
(八)土地权属、位置、范围、地类、面积是否清楚、准确,有关计算征地补偿的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九)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床。
(十)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十一)具体建设项目涉及的有关部门(环保、规划、消防等)的手续是否齐备。
(十二)涉及占用林地的,是否已经报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中涉及园地的,是否有县(市、区)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十三)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行为,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依法处理。
(十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按规定举行过听证程序;对被征地群众在听证会上提出的合法要求,当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已予以采纳。
(十五)有关费用准备情况的说明。
(*)用地涉及的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策。
第九条建设用地审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属于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所列内容由用地所在地的市或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提出审查结论意见。上述内容的审查结论性意见应在上报的用地请示中明确。
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对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并在用地报批时一并提出意见。
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地上报用地材料的审核工作,建立健全有关监管制度,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对明显存在质量问题的报件,应退回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成其进行复核。对出现多次退件或重复出现同一类问题的,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停受理其建设用地报件。
四、用地报批程序
第十条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拟订有关用地方案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及土地权属单位的代表做细致的土地调查工作,确保有关基础性数据和情况的真实、准确、可靠。
下列基础性数据和情况由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下列办法核定:
(一)用地面积严格按《建设用地勘测定界规程》的技术规定划定用地范围,树立界桩后量算。
(二)地类以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依据核定并与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斑图显示的地类一致。如现状调查时的地类与图斑显示的地类不相符,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作出书面说明。
(三)土地权属以土地权属证书和有关权属的历史资料为依据核定;土地现状调查中发现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应先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裁决,并经法定程序确认权属。
(四)用于计算征地补偿标准的土地年产值,以同一区域同类土地镇一级统计数据予以核定;如镇级无统计,则采用县级的统计数据。
地类调查结果涉及占用林地的,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涉及园地的,应报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审核证明。
第十一条建设用地审批分为分批次报批和单独选址报批两种方式。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集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圈内),为实施城市、集镇、村庄规划而占用土地的,按分批次的方式上报。一个批次用地可以一块或多块土地同时打捆上报。圈内的用地要提供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有控制性规划的,还应提供控制性规划。分批次建设用地应提交具体规划用途说明和具体建设项目名单,列明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和用地面积。各市、县(市、区)政府应在本地区当年各项用地计划指标内严格控制每年度用地报批批次。
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圈外)的土地,或同时跨圈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和范围内土地,按单独选址方式报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独立工矿用地,落实具体建设项目,按单独选址方式进行报批。
第十二条分批次报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如下:
(一)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施城市或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或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确定用地的范围和数量后,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制作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
(二)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涉及农用地转用时需要,下同)、《征收土地方案》(涉及征地时需要,下同)、《补充耕地方案》(涉及占用耕地时需要,下同),并同时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一并于20个工作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涉及征收土地的,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举行征地补偿及安置方案听证会,听证会材料应随用地申请材料一并上报。
(三)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上述说明书、方案和审查意见由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逐级行文上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附报如下资料: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三圈图”);
3.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权属证书;
4.补充耕地位置图(涉及占用耕地,下同);
5.征地补偿费预存款到位的证明;
6.上级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需报_审批的,由省政府审核后上报。
第十三条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审查报批程序:
(一)建设用地单位持以下材料向用地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1.用地申请报告和建设用地申请表;
2.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3.所涉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4.用地预审意见;
5.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6.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上述用地申请及有关材料审查后,拟订《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应附草签的出让合同和地价评估报告)(以下称“一书四方案”),并同时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一并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涉及征收土地的,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举行征地补偿及安置方案听证会,听证会材料应随用地申请材料一并上报。
(三)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用地申请由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逐级行文上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并附报如下附件:
1.“一书四方案”;
2.有关图件资料:包括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权属证书、补充耕地位置图;
3.用地预审报告;
4.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5.有关部门的意见;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是否压覆重要矿床报告;
7.征地补偿费预存款到位的证明。
(四)需报_审批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
第十四条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审查应当实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集中开会审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市、县(市)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具体供地方案时,需要局部调整已经批准的供地方案所确定的用地范围或用地位置的,如符合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涉及用地数量增加和多占用农用地的,可由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有关调整方案报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五、用地报批材料要求
第*条上报建设用地材料应逐步标准化和表格化,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项目的用地申请表(原件)采用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标准表格,由用地单位负责填报。如建设项目用地涉及相关部门的审核内容的,用地单位应持该表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由该部门在表中相应的栏目填写意见和加盖公章。
(二)“一书四方案”(原件)采用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标准文本格式,所需填报的内容要求填写完整、准确。
(三)有关图件: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原件):由具有勘界、测量技术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程进行制作,其勘测定界图采用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制的1∶2000或1∶1000、1∶500地形图。需报_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及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由具有勘界能力的甲级测绘技术资质的单位制作。在勘界图上,用红线准确标出用地范围界线,标明界点坐标并骑界加盖上勘界测绘单位和用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同时要注明勘界成图时间。
2.土地利用现状图:采用1∶10000最新近的整幅标准面积量算图。图斑显示的地类要清楚、准确。用地范围、位置用红线标出,并注明制图时间及加盖公章。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成果已备案的,只需提供用地所在位置的局部复印件(单独选址报批用地时提交)。用地位置范围用红线在图上标出。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三圈图”):可采用经缩小的复印件(批次用地时提交)。用地位置范围用红线在图上标出。
5.补充耕地位置范围图:采用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斑图复印件,标明所补充耕地的位置、范围,并注明制图时间。
6.调整规划方案(原件):依法可以在用地报批时将调整规划方案一并上报批准的,应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明调整建设用地的位置、范围。
第十七条用地报批件所附文字表格和图件应列目录并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整齐。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向省报送请示文件和有关附件一式两份。须报_批准的用地,向省报送请示文件和有关附件一式四份。
第十八条用地请示的格式应当规范,请示的内容表述应准确和齐全,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落实农用地转用和耕地占用指标;
(二)用地的位置、面积、地类、权属是否清楚、准确;
(三)耕地占补平衡是否落实,是否占用基本农田;
(四)征地补偿安置是否符合法定标准;
(五)征地方案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否能保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按规定举行过听证程序,被征地群众在听证会上提出的合法要求是否已为当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采纳;
(六)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措施是否可以有效落实;
(七)需要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是否已经筹措到位。
第十九条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所涉及的请示和批复行为,均由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文,但应注明“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需报_批准的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行文。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的建设用地报件,不予受理:
(一)不符合公文行文规范的;
(二)请示的内容表述不准确或不完整的;
(三)不符合本办法列明的各项报批要求的。
六、时限要求
第二十一条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应实行服务承诺制,并对内部各办事机构办理审查业务作出明确时限要求。
第二十二条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用地申请之日起,于20个工作日内对用地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在收到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或审批。
收到各级人民政府对建设用地的审核或审批意见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行文上报或批准。
批复建设用地之前需落实缴纳有关规费的,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审核或审批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缴费通知,督促有关方面在限期内办理完毕有关缴费的手费,并在收到缴费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出用地批复。
第二十四条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建设用地报件后,如需补报有关用地附件或对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下级土地行政部门提出。下级土地行政部门需要补报的附件或补充说明的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报,在限期内不补报又无正当理由的,报件予以退回。
第二十五条建立建设用地审批和批后实施情况备案制度。
(一)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级土地行政部门应在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分批次批准使用的土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须将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情况列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19篇
关键词:建筑给排水;设计;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质量是决定其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建设质量的高低,必须严格落实设计质量管理。结合工作经验,对如何进行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质量管理进行浅谈。
1、常见设计质量问题
由于设计方设计任务较重、设计周期较短、考虑不周等原因,致使建筑给排水设计图纸存在设计落项和错误等问题,常见设计问题如下:一是,漏图落项,如设备、材料参数标示不全,某些管道、设备缺失等。二是,图纸错误,存在设计说明、平面图、系统图相应内容不一致,标高、尺寸、参数标注错误等。三是,给排水专业图纸与其他相关专业图纸不交圈,与其它专业存在矛盾问题,如给排水用电设备在电气图纸中电量预留不够或未预留,排水管和梁标高冲突等。四是,设计影响建筑美观的问题,如喷洒管道末端试水装置的设置位置不合理,未考虑建筑美观要求等。
2、设计质量管理方法
设计工作的阶段性检查
图纸审查是施工前期一项重要的技术工作,也是质量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在设计阶段查找图纸问题,对给排水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在设计阶段加以解决,做好事前控制。按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不同阶段,制定严格的给排水图纸审查程序和标准,并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做到设计方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初步设计评审
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组织召开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并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给排水设计人员根据给排水专业评审意见进行图纸修改、完善。初步设计须通过专家评审,方可开展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强审
施工图完成后,由业主方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对审查中提出的给排水意见,业主方给排水技术人员督促设计方尽快落实到图纸中。施工图完成强审后,方能用于施工。
(3)业主方内部审核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业主方组织给排水技术人员开展图纸审核,查找图纸问题并审核业主方需求等是否落实到图纸中。给排水专业相关人员根据建筑给排水相关规范和业主方设计任务书等资料,通过认真审核图纸,形成给排水专业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设计方进行修改、完善。对需进一步落实的给排水方案,业主方请设计院提供经济技术综合分析方案,为业主方提供决策依据。
结合工作经验,在设计阶段和审图中业主方需注意的几点问题如下所述:(1)公共卫生间感应洁具是采用电池还是220V交流电供电方式,在设计阶段需跟设计方进行沟通确认,如采用交流电形式电专业在图纸中预留电源。(2)计量水表的设置位置和是否采用远传水表需提前跟设计方沟通。如需采用远传水表,水表的设置尽可能一步到位,避免在施工阶段出具变更增加远传水表而增大水表的布线难度,弱电专业图纸需表示相关的布线并预留标准通讯接口。(3)地下室无采暖管道的冬季防冻措施在图纸中需明确。(4)排水管伸顶通气管的高度问题。按照规范要求,在经常有人活动的屋面,通气管伸出屋面不得小于2米。(5)冷却塔的位置和选型,需考虑噪音、飘水等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和塔高对建筑物立面的影响。(6)食堂污水管管径的选择需考虑油污沉积问题,其管径按照给排水设计规范进行设计。(7)消防水、空调冷却水补水共用水池,应有保证消防水不被动用的措施。(8)喷洒管道末端试水装置的设置位置,需考虑建筑美观要求。(9)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米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
设计工作的协调、管理
(1)设计阶段
根据设计进度要求,业主方给排水技术人员配合设计进度,协调给排水专业设计计划的实施、跟进,积极协调外部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关系,确保给排水图纸设计深度满足施工方招标、设备采购、现场施工等要求。通过定期检查设计计划,并通过电话、会议等方式了解给排水设计进度,将设计进度问题及时汇报给公司相关负责人,并予以及时解决;对需业主方提供的资料和需确认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复;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及时组织设计方、使用方等相关方进行需求对接;做好给排水专业设计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出工作。协调工作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进行沟通,事后及时总结,切实把设计协调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给排水图纸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设计合同要求,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计划完成。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使施工方熟悉并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等,发现图纸问题并进行改正,由业主方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于给排水专业,先由设计方给排水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然后由相关方对给排水图纸提出问题和意见,设计予以解决,形成给排水专业图纸会审记录。
(2)施工阶段
采取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召开设计例会等多种方式,对设计方进行监督管理。
在设计合同中明确,设计院在工地现场派驻设计代表,随时协调解决工地现场设计问题。定期召开设计例会,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为了提高例会效率,需解决的给排水问题由业主方汇总会前发给设计方。给排水设计人员到现场对施工过程中需解决的设计问题进行解答,由业主方、设计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四方共同参加,形成设计例会纪要,会后由业主方给排水技术人员督促设计对未解决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复。
简而言之,业主方必须加强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设计合同要求。
参考文献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20篇
文献标识码:A一、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初步设计》提出的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为:新建一栋综合楼,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室外道路等设施,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地面以上建筑面积为(含污水处理站30m2),地下建筑面积为。审查认为,《初步设计》提出的建设规模是基本合理的。二、工程设计
(一)总平面。
人民医院拟建场址的地势较为平坦。医院布置有四个出入口,其中:主出入口位于医院南侧中部,次出入口和污物出口位于医院西北侧。综合楼依地形布置在医院的东北面,呈东西走向,“一”字形布置。综合楼的东面为道路和产业发展用地,其余三面为绿化带、道路和停车场,四周布置有环形车道,满足消防和交通的要求。综合楼的出入口布置为:南侧中部为门诊、住院主出入口,东南侧为急诊出入口。
审查认为,该总平面布置方案符合医院的场地条件,道路布置满足消防、交通的要求,但应进一步复核医院污物出口的布置是否符合医院的实际需要。
(二)建筑。
修改后的《初步设计》补充了污水处理设施的设置地点的说明;补充了医院医疗工艺对X射线防护要求的说明;优化了各层平面的功能用房布置;取消了幕墙。
《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方案为:综合楼为高层建筑,设计为地下一层,地面以上九层,建筑的地下一层和地面以上九层的耐火等级均为一级,地下一层和屋面的防水等级为Ⅱ级。审查认为,《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方案中,八层的平面图还存在不足,在施工图设计时应按以下要求作进一步优化完善:(1)修改隔离ICU开间宽度为,修改隔离污洗及通道的开间宽度为,修改门M1022为M1522,以方便运输尸体;(2)把配药间并入治疗室,取消其中的一个洗手盆,取消护士站后的门M1022,并把治疗室的门开向靠近Kp轴处;(3)修改Km~Kl轴污物走廊的宽度为,修改无菌室及药品间的开间宽度为。
(三)结构。
《初步设计》提出,综合楼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项目所在地的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建筑抗震构造措施按7度设计(重点设防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综合楼的地基基础型式采用冲孔墩(桩)基础,以灰岩③2层作为持力层。结构拟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柱、框架梁和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均为二级。主要结构材料为:混凝土C15、C20、C30、C25和C40,钢筋为HPB300和HRB400,内墙拟采用Mb5砂浆砌MU10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外墙采用砂浆砌MU10多孔页岩砖。
审查认为,《初步设计》提出的结构设计方案基本合理。但在下一步工作中建议适当调整剪力墙的布置并适当增加设置剪力墙,以提高综合楼的抗震性能。
(四)给排水。
《初步设计》提出本项目水源来自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压力≥。给水方式为:一层~四层采用市政管网压力直接供给,四层以上由地下室内的加压泵房供给,经测算,综合楼的最高日用水量为142m3。四层~八层的热水由屋顶空气源热泵及太阳能加热设备集中加热后以下行式方式供给。消防给水设计为: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20l/s、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按20l/s、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按30l/s设计,地下层设有消防水池。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和室外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经二级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站二级处理设施的工艺流程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
审查认为,《初步设计》提出的给排水设计方案基本合理。
(五)建筑电气。
《初步设计》提出综合楼用电负荷分为两类,走道照明、应急照明、重要医疗设备和电梯等为一级负荷,其余用电为三级负荷。本项目拟从市政电网引入两路10kV电源至地下一层的变配电所。项目总用电负荷为。选取2台500kVA的干式变压器,自备一台360 kW的柴油发电机。动力配电采用380/220V三相四线制供电,线路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相结合的低压配电方式。综合楼按一类建筑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控制室监控整个建筑物火灾及消防设备运行情况。《初步设计》还提出了防雷接地等的设计方案。
审查认为,《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电气方案基本合理。三、建议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21篇
关键词:房地产项目;设计管理;设计研发部;设计单位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 A前言:
房地产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决定着房地产项目的成败,设计管理的不合理会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导致工程停滞,成本增加等损失。房地产行业是需要把社会各种资源合理整合到一起才能完成一个开发的项目,而其中的设计工作是自始至终贯穿下来的,这就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选择设计公司的时候要多方考量。下面举例谈谈本人对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设计管理的看法。
1、房地产项目开发所需的社会资源及设计单位的选择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源整合的行业,而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当中需要整合的企业主要包括负责市场调查的策划公司、地质勘察院、规划设计公司、建筑工程总承包公司、专项分包公司、园林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等。 一个项目从前期策划、概念规划、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设计、单体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有很多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对设计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因此作为房地产开发商要愿意出更高的成本来与一家有实力的高水平的设计单位合作。但是往往高水平的设计单位都有着丰富的相关项目的设计经验,所以就要考察项目总设计师是否配合房地产开发商,能否听从建设单位的指导和意见,从而能够顺利实现建设单位的设计目标和主要意图。2、房地产项目的策划
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完成通常需要经历三个阶段:一是前期的规划设计阶段、二是施工建设阶段、三是经营阶段。项目的策划和规划设计,需要经过全面、细致、深入的市场调查和分析研究。没有完善的调查资料,就无法了解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以及产品的分布和竞争特点,也就无法进行项目的准确定位,规划设计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一个成功的项目取决于周密的调查研究。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委托一家专业的策划公司对当地的市场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收集相关的基础资料,同时要求策划公司能及时捕捉市场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并体现到项目的策划设计当中,在实际施工前做出及时有效的改变。
并且十一·五”时期是我县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时期,鄯善县通过推行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形成了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集资住房等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有效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城镇人均居住面积,由“十·五”末期的13平方米,到“十·一五”末期时达到25平方米。
五年来,我县逐步形成了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商品房总体上发展平稳,投资总额 亿元,开工面积万m2,竣工面积万m2,销售面积万m2,销售额亿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5200万元,建设面积万m2。
3、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设计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在设计管理中,房地产开发商要从根本上了解设计的过程,从而能够控制并监督设计,最终达到项目的预期目标。然而设计院设计出来的方案须报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才可施工,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对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了解,多借鉴同类项目的设计经验,以保证设计方案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审批通过。而这一阶段所包括的内容主要有规划报审总图、市政设计方案、景观绿化初步设计、建筑单体初步设计等。
在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接下来就是要制定工程施工的总体计划,也就是设计施工图。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市政道路施工图、景观园林施工图、建筑单体施工图。施工图应该囊括整个项目的范围,乃至各部位的节点、防水、防火等都应做好细致的说明。这就要求设计院的各专业的设计师在设计施工图的时候,要做好沟通和协调的工作,尽量将出现问题的几率降到最低,以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专业间的设计矛盾,从而影响施工进度。设计专业包括五个即建筑、结构、暖通、水、电等。4、房地产公司设计研发部的工作内容和重要性
在一个房地产公司里面一般都会有设计研发部,该部门就是房地产公司里面的设计部门,主要工作包括设计单位的落实、设计任务书的拟定、设计合同的洽谈、设计招投标、设计的过程管理、图纸审核、设计交底以及与设计院的沟通联系等。同时负责产品设计过程的组织工作;负责产品设计的进度跟踪和设计质量的控制与审查;负责协调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将“设计变更通知单”发放给相关部门;负责设计研发资料库的建立和管理。研发部要把房地产公司的设计意图全面系统的贯彻给设计院,以保证设计工作能够顺利有序的进行。
在相关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设计研发部要将相关的图纸资料提供给审计部门,审计部会根据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列出工程量清单,确定项目的投资预算。同时设计研发部要按照设计合同中的要求对图纸进行自审,并组织总经理、工程部、营销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评审,做出评审意见,设计研发部再将图纸的评审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从而完善设计方案。而工程部也会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交底,由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由设计研发部和设计单位对提出的问题予以回复。 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设计发生变更的,由相关部门填写申请单并转交设计研发部,设计研发部负责和设计单位联系,要求其进行更改,在得到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由设计研发部送工程部、审计部,再由工程部转发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若是营销部发现设计图纸与将来经营销售有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与设计研发部联系,由设计研发部针对具体的问题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提出修改方案,反馈给营销部,经确认后将修改申请提交给设计研发部,由设计研发部和设计单位联系,设计单位进行更改,在得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由设计研发部送工程部、审计部,再由工程部转发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
5、项目竣工验收时各单位的职责
项目竣工后的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施工单位重点汇报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合同内容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以及自检自评情况。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作出说明,对本工程是否按照图纸要求以及设计变更要求进行施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是否同意验收发表意见。监理单位主要汇报对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理情况,重点对材料、设备进行审查,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按照图纸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工程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是否同意验收并对工程质量评估发表意见。建设单位介绍业主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的监督管理情况,对工程实物的监督管理情况,就工程能否通过验收及工程质量评定发表意见。6、结语
综上所述,房地产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是贯穿始终的,从开始的制定策划方案到制作设计任务书再到规划图纸和施工图纸的审核以及施工工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作出的设计变更,都离不开房地产公司的设计研发部和设计单位对问题做出的及时准确的反馈,从而保证工程的施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因此,房地产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过程当中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的。
参考文献
[1]王剑芳.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特区经济,2006.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22篇
关键词:航道工程技术;管理探讨
Abstract: the channel engineering technical management is the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work quality,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directly determine fast, high quality and low consumption. At the same time, strengthen the perfect technology management, can be i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navigable channel construction and technical innovation, improve the level of play a crucial role. Therefore, this article on waterway engineering management for a more comprehensive paper, for industry in exchanges reference.
Keywords: channel engineering technology; Management discussion
中图分类号:U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在航道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技术管理始终贯穿于整个过程,主要涉及到工程设计技术管理和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二大部分。
航道工程项目的设计技术管理
航道工程项目的设计技术管理,通常被划分为初步设计阶段的技术管理、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技术管理、以及施工阶段设计的技术管理。在此其间,业主负责组织开展,主要是监督设计技术标准的采用、技术规范的遵循,审查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服务等。
初步设计阶段
航道项目申报被批准立项后,需要抓好本工程几方面的技术管理,一是监督设计单位执行项目勘察设计的委托合同,协助其对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检查进度计划、督促按时完成提交,并按规定支付设计费用;二是对设计中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方案的比选,各种方案布置、项目分布、工程数量和技术难度等的了解掌握;三是召集组织单位专家对初步设计审查,实地察看项目地点,讨论清礁、站房、筑坝与疏浚、船舶建造及航标、支持保障系统等设计和概算,听取设计单位工作汇报,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及适应管理单位使用的需要;四是评审初步设计方案,归纳整理评审会中针对控制投资、优化设计与降低造价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且形成纪要,以便施工图设计时采纳。
施工图设计阶段
主要是待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协助设计单位外业定测和文件编制。具体内容分别为,督促设计单位外业定测且召开验收会;评审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验收通过后,督促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基础上,按规定规程和合同要求,结合审查和外业验收的会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
施工阶段设计
包括施工前的交桩、设计技术交底和派常驻设计代表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如:施工中发现设计中出现差错与漏项、及不便于施工的内容;变更实际施工中地质、水文与设计出现重大出入;参与重大技术和工程质量事故、施工方案的分析处理和研讨等。
航道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
此阶段主要是监督承包人履行投标承诺,设置技术职能部门,配置技术人员,按图规范施工,不提高或降低技术标准或随意改变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方案和工艺等等,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核对复查设计文件及现场
承包人收到修编的施工设计图纸后,应组织技术人员阅读核对,了解设计意图,熟悉图纸内容要求,核对是否齐全、清楚、符合政策法规、行业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要求等:核查设计中的差、错、漏,技术上有无困难,方案是否可行,疑难点是否需要设计代表在技术交底中解答;核算工程数量是否准确,确定施工方案。承包人将图纸复核和现场核对意见报告业主,由业主汇总反馈给设计单位,在后期技术交底时统一体现。
、设计单位与内部施工的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分设计单位设计技术交底和各承包人内部施工技术交底。设计技术交底由业主组织召开设计、监理、各承包人参加,主要有设计意图、重点,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施工总部署。筑坝、疏浚、炸礁、码头和航标[1]等工程特点、技术经济指标及设计参数。新技术材料、新工艺在设计中采用的情况,施工注意事项等。承包人内部进行的施工技术交底,是总体与分项工程开工都要全面与层层的交底,全面交底是所有参加施工的技术、管理与生产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进度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及各项管理措施等。其次层层交底,是由技术主管部门到工班、再到具体的操作人员。重要工序须有文字材料备案,操作工艺符合规范要求且不得随意变更。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承包人指导施工的重要依据,应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工序,工艺符合规范,新工艺技术须通过试验方可采用,技术复杂的应组织人力认真确定施工方案,要有健全质量和安全的保证体系,保证正常施工和工期的措施等。二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总体平面布置图、进度计划、项目方案、文明施工等等,后报监理审查批复方可执行。
、测量技术管理
交桩工作分书面资料交接和现场交点,一次性完成,要求各承包人的现场经理、总工、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对测量交底要及时进行复测,相邻合同段的要联测,都须有监理旁站,规范化记录,以便核查,并附在开工报告中,经监理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报告中要体现出重大工程和施工方案的测量控制方案,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也要;施工过程中,每间隔三个月进行导线和水准控制网的复测并递交报告,保护好测量控制点位,及时移出受影响的点位,被破坏和丢失的点位及时补上并进行联测,结果与临时增设的支导线点和水准点都须报监理,经核查无误后方可使用;工程完工后及时竣工测量,除导线、高程的测量外,还包括主体结构物沉降、挠度及合拢等施工控制测量,边坡稳定的监测。及时反馈监测信息以指导施工。
、技术攻关与交流
倡导合理化建议,密切结合施工需要,针对项目的薄弱环节与技术难点,做好技术攻关。可由业主、监理、承包人、设计代表等共同研究探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采用。做相应的试验、综合分析试验结果,确定代表性参数,方可使用到工程实际中。同时总结施工技术成果,搜集与施工项目有关的国内外科技动态与信息。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23篇
关键词:园林工程 设计阶段管理
1.园林工程设计阶段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设计方案评审视角存在局限
一般政府投资的项目,行政领导往往是园林设计方案评审的座上宾,因其具有项目的决策权,所以专家的评审角色往往会被行政干预的主管领导所替换,行政领导专业视角的局限性和行政思维的导向性,很容易在设计方案的定位、构思及投资规模上引起误导,往往出现设计阶段的造价无法控制,并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成本控制。
计前期调查工作不到位
自然环境调查不够翔实。城市园林工程多为城市配套工程或地质条件较为恶劣的区块(山峦、崖壁、滩涂、滨水区等)进行建设,其城市地下管网、地质水文、周边环境、服务对象等都直接影响工程建设成本,前期调查的环境基础资料不到位直接影响造价控制。
人文环境调查不够深入。园林是一门艺术,不仅具有感官休憩功能,更重要的是体现一种精神意境,需要表达的是一种文化韵味、历史底蕴和人文气息,所以设计前必须认真地对当地的历史脉络、风土人情、地方特色进行翔实地调查研究。如果前期调查不够深入,也会影响设计的正确定位,使设计的主题偏离,导致设计阶段造价无法把握和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无法控制。
设计费取费方式不合理
园林项目设计费的多少取决于工程总造价的高低和建设面积的大小,致使有的设计单位为了追求利润,盲目扩大工程规模和提高单位面积建造成本,特别在绿化苗木中使用大规格苗木,增加苗木种植密度,过多采用珍稀名贵植物,非常奢侈地使用昂贵的建筑材料,超强度地进行非常规建筑设计等,从而人为地提高了工程造价。
2.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与方法
工程设计应实行方案招投标
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下一种重要的采购和竞争手段,已在园林建设管理中广泛采用,但工程设计招
投标工作却“犹抱琵琶半遮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设计方案的质量。园林工程设计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将会促进设计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设计水平和经济核算质量,从而达到优化设计的目的。园林工程设计一般分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为有效避免设计阶段只注重方案招标,忽视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工作对工程造价控制带来的影响。在设计招标过程中,必须实行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三阶段招投标,使每个设计阶段均通过竞争来完成优化设计的目的。
当然,许多园林项目所承担的任务具有相当高的艺术水准和特殊的工艺设计要求,遇到这种特殊的情况,建议投资人以委托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单位,但设计单位必须是具有国家设计资质的专业单位,防止设计挂靠。
实行设计方案的公开评审、论证、公示
设计信息并收到设计方案后,建设单位首先应组织专家、相关技术人员、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评审,听取设计单位的设计汇报,提出修改或建设性意见,集思广益,开始第一轮淘汰不符合要求或设计水准不高的设计方案。第二轮对入选完善后的方案再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论证,论证的重点是设计的构思、工程设计方案技术的优劣、投资估算的经济性和合理性、设计进度计划、设计组织方案等。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效果评价,力求选择经济合理条件下确保使用功能,在满足使用功能条件下追求造型美观,确定以最少的投入创造最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的设计方案为中标方案。同时对入选方案和中标方案进行公示,听取社会意见。
推行工程设计项目经理负责制度
推行工程设计项目经理负责制,采用矩形组织管理模式,是工程设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由之路,也是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得以很好实现的有效保证。推行园
林工程设计项目经理负责制,可以充分发挥项目经理对项目设计班组的组织管理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分析和综合应用能力及遇事综合协调处理能力。园林工程设计项目经理通过运用项目管理的先进组织方法和管理技术实现园林设计项目的目标,项目经理成为单位执行项目合同的授权代表,履行项目合同中受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使项目经理拥有权利的同时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做到项目设计的任务责职明确,责任到人。
限额设计应作为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
限额设计的意义。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在保证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初步设计以及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各个专业应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投资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设计中不合理的设计变更。在园林工程中对于有计量标准的工程量投资额设计控制相对稳定,但对于特殊工艺、特殊材料要求的设计其投资额的控制存在较大的浮动,所以合理的限额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限额设计进行造价控制的基本措施
重视方案的选择。设计方案在满足园林艺术审美要求的前提下,审核设计方案是否依据设计任务书和投资限额要求来完成,特别应重视方案的经济技术设计。
施工图预算严格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材料的使用和工艺要求存在很大的弹性空间,使用哪一种材料、采用哪一种工艺能达到最佳的效果,可谓“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应以限额设计来控制施工图预算,让设计师承担起优化方案的责任,从而有效地进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实行限额动态控制。在园林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在设计阶段进行变更,修改图纸即可,若在施工中进行变更,必将造成投资方重大的损失。该情况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表现尤为突出,例如投资方为了达到立竿见影的建设效果或者施工方为了弥补在投标过程中因不平衡报价损失而采取更改设计的办法(增加综合报价较高的苗木的种植密度、加大苗木规格、更改苗木品种等),使工程的整个投资造价飚升。倘若进行限额设计,实行限额动态控制,在方案及施工图经济合理的前提下,人为要求进行设计变更的行为将大大减少。
合理配置与优化专业人员,提高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目前园林设计队伍中部分设计人员不熟悉本专业的概预算定额、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而预算人员对工程技术问题往往不太熟悉,同时受市场份额和企业运作人力资源承受能力的影响,园林工程在具体专业分工上又不够细化,专业技术力量上在设计阶段的分布存在严重缺位或配置不合理,导致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不严或造价失控。设计单位应该首当其冲,合理配置与优化专业人员,加强设计人员对行业市场信息的了解,并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
试行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的建设管理模式
园林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是工程建设生命周期中的两个重要环节。长期以来园林建设行业都把设计与施工以两种不同形式进行阶段划分并实施建设管理。在这种模式下工程建设运作缺乏主体控制,协调成本高,难以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容易造成设计与施工脱节,不可避免地出现成本浪费或提高造价。园林建设评价标准缺少量化依据,其施工工艺、材料要求及审美角度不一,往往产生设计方案与竣工现状出现迥然不同的结果。采用设计―建造承包方式,其设计、采购、施工由一个工程总承包公司或设计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包,承包商对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全面负责,这样能实现在一个主体下对设计、施工进行系统的整体的管理与控制,从而实现设计、采购、施工之间的深度交叉和内部协调,促进承包商主动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与完善,在确保项目产品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能对整个工程造价起到有效的控制。
试行设计阶段咨询的形式
应把局限于施工招标阶段的咨询形式延伸到设计阶段,通过委托咨询机构进行(初步设计的优化意见、核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和贯彻有关要求、审核概预算合理性、核查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以及其他市场调、信息收集、组织研讨、协助配合等工作)来完成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24篇
一、改革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按照法定职责,梳理法定事项,结合市委课题研究成果,再造审批流程。
(二)公开透明原则。管理要求事先告知,管理过程公开透明,积极推进公众参与,配套建立诚信体系。
(三)提高效率原则。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创新管理方式,加快审批进度。
(四)强化服务原则。减少行政层次,管理重心下沉,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
二、改革思路
(一)审批事项“能并不串”,压缩审批时间。内部发挥两局整合优势,建设项目同一管理阶段的审批事项实行“同步受理、简化收件、并联审批、一次取件”;外部加强政府服务,在土地出让、设计方案审批等关键环节搭建服务平台,加强协调,一站领证。
(二)审批权限“能合不分”,减少交叉审批。根据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拟按现行规划市区分工审批,近93%事权下放区县。其中,涉及市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的市属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高能耗高污染产业项目、市批重大社会事业项目,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审批。
(三)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能。明确审批条件,推进格式化和标准化审批。提高信息化技术应用和资源共享水平,推行在线审批和网上监管。
(四)推行告知承诺,加强监督制约。对于审批申报和实施建设中不诚信的建设单位,通报相关资质管理部门联合查处,并列入不诚信名单向社会公布,限制其房地产市场准入。
三、改革方案
(一)管理阶段
建设项目的行政管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土地供应管理。在此阶段,项目落地并确定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
第二阶段: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在此阶段,结合建设项目设计的逐步深化,对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进行审核。其中,社会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拟合并为“设计文件审查”。在设计方案深度,确定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和建筑高度,协调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利害相关人的关系,并按规定组织公众参与程序;在初步设计深度,明确工程各专业规范的要求,解决配套设施的接入和设计深化;在施工图深度,落实所有设计规定及相关审核要求,是建筑施工所依据的详细图纸,据此可以进行现场施工。
第三阶段:建设过程监管。在此阶段,确保各项管理要求的实施和落实。对建设单位是否按图施工进行监管,对土地出让受让人是否履约进行监督。
(二)审批流程
针对不同的投资审批方式和土地供应方式,建设项目按以下流程审批:
土地租赁参照土地出让流程办理。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程序另行制定。
(三)主要改革措施
1.同步受理,改串联为并联
项目在同一报批阶段涉及的规划和土地的审批事项,实行同步受理简化收件、并联审批、一次取件。包括:第一阶段划拨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地名申请同步,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同步;第二阶段的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第三阶段的城建档案竣工验收和规划竣工验收、土地验收同步。
建设单位可同时填写不同事项的申请表;相同的申请材料可只提交一份;受理后通过内部分工并联审批;同步受理事项的办理结果仍应依照法定顺序分别发出,审批通过后,一并送达申请人。
2.搭建平台,协调跨部门工作衔接
在具有综合管理功能的环节搭建管理平台,由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并联审批和办理报批,“一站领证”。
(1)土地招拍挂入市准备环节
土地招拍挂入市准备实行“分部门、分步骤、按权限、格式化”征询。
分部门征询:土地招拍挂出让的征询部门分两类,第一类为必询部门,包括投资、产业、环保、建设、房管、绿化市容、交通港口、消防、民防、卫生防疫等10个职能相关管理部门。第二类为选询部门,根据建设项目不同区位、类型和设施配套等不同情况,还可以征询轨道交通、水务、河港、铁路、航空、军事、供电、燃气、电信、气象、文物保护、安监、安保、测量标志、抗震等部门。
其中,针对本市投资由多个部门管理的现状,经营性项目除征询发展改革委的意见外,大卖场项目还需征询商务委的意见,加油站项目还需征询经济信息化委的意见,宾馆项目还需征询商务委、旅游局的意见,产业类项目征询经济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的意见。
针对管线配套由多个部门管理的现状,实行“归口征询”。住宅项目征询区县房地局的意见,特定区域(两岸、世博、虹桥枢纽、临港、洋山、长兴)和各工业区范围内的项目征询有关管委会等综合管理机构的意见,其他项目征询各区县建设交通委的意见。
分步骤征询:在征询部门意见时,分两步进行,首先征询投资和产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取得意见后,将规划条件、土地条件、投资和产业意见,以及地形图等材料一并送其他部门征询意见,其他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
按权限征询:由于各部门市区权限分工不一,为便于操作,供电、电信、消防、轨道交通等专业,审批权限集中在市级部门的,涉及两岸、世博、虹桥枢纽以及临港、洋山、长兴、化工区范围内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项目的,出让人向市级部门征询。民防、绿化、市容环卫等专业,审批权限与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致的,出让人向同级部门征询。其他的,由出让人按属地化原则向土地所在区县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书面征询,超过区县职能部门审批权限的,由区县职能部门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后转报市级职能部门,并将市级职能部门征询回复代转反馈出让人。
格式化征询:明确分用途、分部门的格式化征询内容,并作为土地出让必要的建设条件。各部门在接到征询意见函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逾期视作同意且不参加设计方案审查。其中,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特殊项目,可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延长审批时间。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环节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的操作办法和审批要求如下:
咨询。为提高设计成果质量,加强批前服务协调,建设单位在编制设计方案时,可以向市或者区县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咨询,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指导意见。
编制。建设单位应按照_《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方案设计”的要求,编制建筑设计方案。
送审。建设单位按照签定合同或核定规划设计要求时被告知的参与审批部门的名单,将需相关管理部门审查的材料分袋包装,如有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意见的一并附上,送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受理。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件后,向相关管理部门转送建设单位送审的材料。相关管理部门在4个工作日内对送审材料进行预审,材料符合要求的,各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正式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向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馈补正材料通知,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当日转送建设单位。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视作同意处理。建设单位再次申报修改后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时,不再提交与修改内容无关的材料。
审理。相关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各自专业审查意见书面反馈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建设单位作局部调整后再予批准的,应告知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并可延期10个工作日向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馈最终审批意见。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中止审批时间,并在中止情形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反馈最终审批意见。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视作同意处理。
审批决定。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总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同时附上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查不同意的,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综合协调。综合协调时,可以邀请建设单位和审查不同意的相关管理部门一起参加,对建筑设计方案中分歧部分进行专题研究。经过综合协调,对建筑设计方案中的总平面布局达成一致意见的,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批准,有关专业管理技术要求无法达标的,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由建设单位承诺在下阶段审批中达标;对建筑设计方案中的总平面设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相关管理部门作出不予批准决定。审批文件均由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转送建设单位。
3.分类管理,改革审批方式
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减免或简化部分事项的审批。主要有:
地质灾害评价目录式管理。规划_门明确地质灾害评价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一般建设项目,非易发区的大部分项目免于地质灾害评价。同时简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价的程序,推行标准化、格式化评估。
简易建设项目免于审核设计方案。对临时项目、零星项目、工业区内通用厂房、普通仓库等项目、500平方米以下小型建(构)筑物项目等,在核定规划设计要求并充分告知应尽事项后,免于审核设计方案。原审核设计方案时应呈报表现的内容,在施工图的总平面图中应予表现,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一并审核。
四、实施意见
(一)加强相关行政审批衔接
各有关管理部门应积极研究与本办法实施配套的各项专业标准和管理规范,进一步落实管理程序的衔接。各区县政府应推进和落实区县规划国土资源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确保办法在区县的有效实施。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25篇
关于《xx水务有限公司分水岭水厂技改工程节能评估报告表》的专家评审意见,受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济南智华咨询有限公司根据_《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8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xx年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要求。
组织电气、给排水、能源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对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济南泉城水务有限公司分水岭水厂技改工程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简称“节能评估报告表”)进行了函审。
专家本着科学、客观、公正、负责的精神,对本《节能评估报告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后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26篇
一、“五个二”工程监管模式产生的背景。
____县在大力实施“主攻项目、决战四区、差异发展、打造强县”发展战略的道路上,在吹响全面深化县域经济和社会民生改革的号角下,在“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思想搅动下,尤其是该县在全省率先提出“城区当景区建、园区当城区建、乡村当小区建”的全新建设理念后,陆陆续续上马的项目遍地开花,涵盖园区、城建、旅游、文化、教育、科技、水利、农业等民生领域。然而进入改革深水区和攻坚期,经济也相继进入加速转型的快车道,社会形势日益呈现多元化发展,全县有些项目出现围标串标、明招暗定、工程质量不过关、政府投资工程资金浪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招投标的恶性竞争,造成严重影响,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____县认真总结分析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设计方案缺乏前瞻性、科学性和融合性,工程项目设计没有进行整体谋划和通盘考虑,造成“各敲各的锣、各拉各的股”的现象;二是对标前预算的评审方式单一,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签证的要求把关不严,造成预算不科学,存在泡沫;三是工程建材的价格询价定价方式单一,没有可比性,造成询价定价机制存在漏洞;四是工程竣工验收草率,工程后续管理和质量保障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工程成为烂尾工程或短命工程,严重损害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力;五是政府采购制度不健全,其中存在大量的水分,容易造成“权钱交易”和采购得回扣的现象。针对上诉问题,20__年以来,____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认真谋划有效规范和监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新路径。____县委、县政府广开言路,向社会征求意见,积极采纳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和招投标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议,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号脉会诊,提出具有专业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20__年以来,____县按照“城乡建设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思路,不断总结完善,着力在“实用性、规范性、长效性”上下功夫,创新和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体制,以部分重点项目试点,逐步在全县推开,成为该县政府工程建设常态化监管机制。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划设计方案二次审查。该县成立由规划、建筑、旅游、交通、绿化景观、市政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拟在县城规划区以及乡镇集镇规划区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居民私人建房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查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再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的最后由县政府批准,修改后经再审仍未通过审查的一律取消该项目。
二是工程预(决)算二次审计。在工程预(决)算中严把标前预算评审关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签证关,明确规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由财政部门进行监督审查,招标控制价未经审查的,不能进入招标环节,对所有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和建设单位认可,监察、审计等部门现场核实,依次签证生效。在此基础上,严格实行结算评审。由财政部门负责,再次核实增加工程造价项目是否符合签证管理里要求,提出结算意见,未经财政部门评审的工程,不得进行决算。
三是工程材料询价二次复核。在工程材料询价工作中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独立出来,首先由建设单位及 主管部门对工程中需使用的特色建筑材料、设备进行市场询价,提出询价报告和定牌定价意见,再由纪检_门组织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询价复核。
四是工程竣工二次验收。对工程竣工实行二次验收,第一次验收按照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支付总工程款的70%,其余工程款留作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绿化工程两年后)进行第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向施工单位付清工程款。自该规定实施后,大量无施工管理经验和无经济实力借用,挂靠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建筑企业被阻挡在市场门外,净化了工程市场环境,至今未发生一例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导致二次验收未通过的事件。
五是政府采购双轨并行。对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实行“机构采购”与“采购单位市场询价采购”双轨并行的定标模式。
三、工作成效
整合了监管资源,让规划设计步入合理渠道。____县实行“规划设计方案二次审查、工程预(决)算二次审计”的监管机制,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理念,在最大程度节约工程项目资金和利用现有生态资源的情况下,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整合多方力量,形成有效监管和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
提高了工程质量,树立群众心中阳光政府形象。实行了“工程竣工二次验收”的做法,让项目业主单位占据了主动权,变施工单位牵着业主单位的鼻子走转化成业主单位牵着施工单位的鼻子走,力争做到无论是工程的前期设计还是中期施工抑或是后期维护,给项目施工单位戴上紧箍咒,给工程建设的进度加码,对工程进行一条龙负责,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工程质量的可持续性。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27篇
关键词:配套工程;工程审批;备案。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本文房屋建筑工程配套市政管线工程(以下简称配套工程)主要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等建筑工程)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市政公用设施,主要是自来水、雨水、污水、中水、电力、综合通信、燃气、热力和其他特殊工艺设施及管道。
近年来,房地产业迅速发展,区域开发强度加大,北仑区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一般,配套工程则是此类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房屋建经济与社会效益的重要物质基础,保障居民生存与生产的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因此,区政府对配套工程的管理工作都非常重视,通过开展配套工程规划管理工作,保障地下管线的安全和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健全城市地下管线动态信息系统,推进北仑区城市经济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规范地块内部管线建设,宁波市规划局于2004年颁发了《关于规范建设项目配套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几年北仑区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建设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职责不明,存在施工图纸未达标、管线接入口位置随意、违法建设等问题,致使规划管理过程中须解决规划审批前所有滞留问题,且项目审批程序繁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设项目的交付使用。本文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需求,探讨房配套工程规划审批采用备案制度。
2北仑区配套工程规划管理现状
配套工程规划管理的重点是审查配电房、化粪池等配套设施的平面布置,管线接入口位置,及内部综合管线布置等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通知》其规划管理程序为:建筑工程规划方案——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管线)竣工测量——建筑(管线)竣工测绘验收——管线规划竣工验收——建筑规划竣工验收共八个规划审批流程,并要求各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布局阶段时统筹考虑配套市政公用设施布置的要求,规定市政工程规划方案未获批准前不予受理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线规划竣工验收未获批前不予受理建筑建规划竣工验收。
3北仑区配套工程建设与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未落实资料提供、施工图报审等前期工作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原始资料。但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工作职责未到位,在未与相关管线单位协商明确管线接入口的具置情况下,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按照其自身意向接入口位置进行设计,导致地块内部配套工程设计与周边实际情况脱节,造成工程浪费,阻碍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要求须对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使得建设单位往往忽视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既不进行单位内部审查,也不要求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对其进行审查,更不会报相关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导致部分低劣的施工图纸进入现场,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设计单位缺乏社会责任
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缺乏沟通交流,对自身设计文件缺乏社会责任。设计单位往往在对项目周边现状情况掌握不清或不全,亦或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情况下,进行“纸上谈兵式”设计。设计单位出图前未进行单位内部审查,导致部分未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或设计粗糙,达不到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降低了工程必要的安全储备。
监理单位协调监查不到位
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咨询管理是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但实际上工程监理单位基本上只进行施工阶段的协调监查服务。前期设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缺乏沟通交流,未能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准备阶段、设计展开阶段和施工图审核阶段的技术审查服务,致使设计是否适合建设单位要求,是否经济合理,只能听任设计单位的水平和职业修养。
各管线权属单位管线接入口管理与规划管理重叠
建设单位在取得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尚需到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等各管线权属单位报送管线接入口手续。几个部门管理范围相互重叠,相关审批手续繁锁,加重建设单位前期工作负担。
相关规范、规定要求不一致
根据《宁波市城乡规划测量管理技术规定》,管线竣工测量范围不包括建设入户管道及企事业单位用地范围内部生产专业管线。但是各管线施工图中全面表达了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管线的设计内容。相关规定要求内容不一致,导致测绘单位提供的管线竣工验收资料缺失地块内部部分管线内容,导致规划管理工作存在无可奈何等尴尬情况。
规划审批程序繁杂,流程排序有待完善,配套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压力大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较复杂,建设单位一般情况下须报送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测绘竣工验收、规划竣工验收各两个,共八个规划审批手续。房屋建筑工程和配套工程分属两个不同责任科室进行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利于建设项目总体平面布置的统一考虑、同步设计。例如中央风景大厦等中提升项目往往注重房屋建筑工程,忽视配套工程,导致建筑总平面布局确定后,在配套工程规划方案中化粪池、隔油池等地下构筑物不能满足建筑退红要求等情况。
规划审批流程排序有待完善,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进一步深化了建设单位重房屋建筑轻配套工程的观念,激化了建设单位未取得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例如中河丽园三期项目,建设单位在房屋建筑工程和配套工程建成后申请建筑规划竣工验收时,被告知须先获得配套工程的规划竣工验收方可报批建筑规划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须走违法处罚程序后方可进入正常流程,这加剧了配套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被动性。
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职责不明,监理单位监查不到位,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相关规定的空缺,致使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全都积压到规划部门的规划审查中。同时配套工程是集给排水、电力等专业于一体的复杂项目,要求审查人员需掌握相关强制性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等专业技术知识,这大大加重了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
4.对应措施
明确建设单位责任,落实配套工程资料提供、方案内审、施工图报审、竣工资料备案等工作职责
在方案设计阶段前,建设单位熟悉、掌握相关审批流程,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如向规划管理部门购买相关地形资料),将相关资料和意见提交给设计单位进行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并负责对内部管线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在房屋建筑方案和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后,建设单位主动与各管线权属单位沟通,现场明确内部各管线接入市政公用管线的具置,并委托相应资质测绘单位(最好与管线竣工测量是同一家单位)进行现场放样,形成配套工程放线测绘资料,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须将建设项目(包括配套工程)的相关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政府认定的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将配套工程管线竣工资料报送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成功备案后方可申请建筑规划竣工验收。
引人审图机构,规范设计单位设计
将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审图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与规范,对配套工程施工图的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完善,达到相应施工图设计标准。
监理单位提前介入设计阶段服务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提前介入设计阶段,提供技术审查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内部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作为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卫士”。同时推进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交流沟通,充分调动相应参建方的积极性,为完善深化施工图设计打下扎实基础。
各管线权属单位提前介入,并负责管线接入口审批管理。
各管线权属单位提前介入,在房屋建筑方案审查后与建设单位现场明确内部管线接入口的具置,并出具书面认同意见,作为建设单位向各管线权属单位报送建设项目管线接入口手续的必要资料。即由各管线权属单位负责管线接入口审批管理。
明确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和要求
鉴于建设项目内部入户管线相对独立,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和要求宜与《宁波市城乡规划测量管理技术规定》中规定的管线竣工测量范围一致,即配套工程管线竣工备案资料不反映建设项目入户管线及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部生产专用管线设计内容。
精简、优化规划审批程序,推行配套工程规划审批备案制
精简规划审批程序,取消配套工程规划方案和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将配套工程中的配电房、给水泵房、化粪池、隔油池等建构筑物平面布置纳入房屋建筑的总平面布局中,由房屋建筑工程责任科室一并审发建筑工程规划方案,有利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和配套工程的同步设计,同步审查,同步施工,彻底扭转建设单位重房屋建筑主体,轻配套工程得传统观念,规范配套工程建设,杜绝配套工程违法建设现象。
取消市政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审批流程,推行配套工程规划竣工资料备案制。即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将建设项目内部管线的竣工测绘资料报规划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后方可申请建筑规划竣工验收。既简化了规划审批程序,又完善地了下管线动态信息系统。
5.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区内配套工程的规划管理,精简规划审批程序,促进城市又快又好发展,本文探讨配套工程规划审批采用备案制,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从规划管理范围、审批程序及内容两方面优化完善规划管理工作。
规划管理范围为城乡规划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内部配套工程须进入规划备案的管线如下:
1、给水管:市政管道接入口至项目加压泵房及内部主要管道,且管径大于等于100mm。
2、雨水管:内部主要管道至排出口,且管径大于等于200mm。
3、污水管:自化粪池、隔油池等污水处理设施至市政管道接入口;不设污水处理设施的管径大于等于200mm。
4、燃气管:市政管道接入口至调压柜(箱)及内部主要管道,且管径大于等于63mm。
5、热力管:市政管道接入口至各单体建筑的所有管道。
6、电力管:市政管道接入口至内部配电房或环网站,电压等级大于等于10KV的主要管道。
7、综合通信管:各类通信电缆自市政管道接入口至内部相应机房的管道,且电缆孔数大于等于2孔的主干管。
8、其他:其他主要接入(排出)管线,或用地红线范围内非仅为本地块配套的管线。
精简规划流程,取消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管线规划竣工验收三个审批程序,由原八个规划审批流程缩减为五个规划审批流程;同时推行配套工程备案制,具体程序及内容如下:
建筑工程规划方案——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管线)竣工测量——建筑竣工测绘验收
建筑工程规划方案
配套工程中的配电房、给水泵房、化粪池、隔油池等建构筑物平面布局纳入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总平方案,由房屋建筑规划方案审查科室负责一并审查。将建设单位须与各管线权属单位协商明确的配套工程放线测绘资料作为报件的必备材料。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将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放线测绘资料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材料一并报送政府认定的审图机构,审核合格的,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技术审查合格书》,作为申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材料。
建设单位再将建筑项目(包括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技术审查合格书》等材料一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管理部门只核发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管线)竣工测量
详见《宁波市城乡规划测量管理技术规定》和《宁波市管线工程竣工测量验收实施细则》
4、建筑竣工测绘验收
建设单位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配套工程管线竣工资料备案后,方可申请建筑竣工测绘验收,规划管理部门只核发一个建设工程规划核准确认书,即建筑建设工程规划核准确认书。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28篇
一、全面放开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市场,加强设计方案征集工作
全面开放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市场,推行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多方案征集和优选工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建设项目情况,广泛吸纳、邀请国内外高水平的设计单位,鼓励资质高、信誉好的设计单位参与我市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城乡规划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运作程序,规范设计方案征集、评议、监督和协调工作。
为提高设计方案水平和质量,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重要区片详细规划的编制,要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规划项目情况结合设计单位业绩综合比选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吸纳先进的规划理念和设计方法,做到高起点规划。重要地段成片开发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和单体(群体)建筑设计方案,公共建筑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或沿城市主要道路、重要景观节点、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周边及对景观有特殊要求地段的建筑单体,一律采取广泛征集、专家评议的方式优选设计方案。一般地区的建设项目,也要通过多方案比选的方式确定设计方案。优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要体现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完善配套公共设施,营造优美城市景观,本着“经济、实用、美观”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原则,统筹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提高城乡景观品位与内涵,展现地方文化特色。
二、严格规划决策运行程序,提高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科学化水平
城乡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的决策,实行“部门问策、专家议策、社会征策、规委决策、阳光亮策”的运行机制。通过建立部门协调联动、专家技术咨询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运行程序,确保城乡规划建设的全面性和科学性。设计方案的评议应在综合城乡规划管理要求、专家评议意见和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方案。
城乡规划的审议决策,按照规划事项实行由市规划委员会、市政府、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查决策工作制度。城乡规划审批与规划实施的管理,除需要上报_和省政府审批的城乡规划之外,按照法定要求及程序,实行市政府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两级审批工作制度。
强化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程序。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市区河道景观控制规划方案和整治规划方案;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占地5公顷以上或单体建筑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以及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周边的公建项目及城市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占地10公顷以上的居住小区及重要工业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古城区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7处建设控制地带以及东、西大街、城隍庙街、北大街等传统历史街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后,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
强化城乡规划公示制度。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结合项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审批后的规划成果,应予以公告。经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要将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在现场进行公示。
三、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确保规划和建筑设计严格落实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充分采纳专家评议推荐意见的基础上,要结合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设计方案审查审定工作。为确保设计方案的深化落实,无论获选方案设计单位是本地,还是外埠的,单体或群体建筑施工图设计,原则上由获选方案设计单位负责。城乡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设计方案征集与施工图设计合同审查等相关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和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照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对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擅自变更已经审定的设计方案造成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施工图设计与审定方案不一致,违反有关要求,导致设计水平下降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改正,若拒不改正,且属于不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条件的,将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不认真落实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规范要求,弄虚作假、违背职业道德进行设计的,应予以警告,问题严重的,有关部门要追究单位和设计人责任。
规划建筑方案评审意见范文 第29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概算审查
中图分类号:TB21 文献标识码:A
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将“质量、安全、投资”作为项目管理的着重点,根据理论研究对于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对投资影响的比例达到70%,也就是说在建设项目投资管理中,越早开展投资控制,对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越有利。本文总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的工作经验,探讨审查工作的重点,并通过审查工作有效的在项目前期阶段控制投资。
初步设计及概算是设计部门根据项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基础资料,对建设项目进行深入的研究,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具体设计,主要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实施项目的技术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可以委托专业的咨询机构开展,对项目提出专业的评估意见,以有利于项目投资控制工作的开展。
一、搜集、整理好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所需资料
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应收集项目相关批复手续、图纸、概算、以及市政配套咨询意见。其别需要注意的是项目的前期批复手续,项目批复文件是初步设计概算审核的先决条件,专业人员或机构在开展审查之前应该首先对相关批复文件进行审查,项目是否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应获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于方案的批复意见,同时项目还应该具有国土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证、环保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对于有相关要求的大型公共建设项目还应办理相关的节能备案或审查。同时要注意在项目用地是否处于地质灾害频发或地震断裂带,如存在该种情况应进行地质灾害评估。通过对于这些项目前期手续的审查能够有效保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以及对于项目投资考虑的全面性。
二、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核
初步设计方案是决定项目投资的基础条件,为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应对初步设计方案是否全面合理优化进行审查,对于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在合法合规性审查的基础上更应注重以下方面:
1、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直接影响项目投资,应核查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功能划分与项目的可行性批复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相关项目建设标准中对于项目各类功能用房的要求。比如在某幼儿园初步设计审查中发现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建设规模为4200平方米,初步设计建设规模为4335平方米,经与可研评估报告对比,超出的建设规模主要功能为幼儿园的办公室、会议室及幼儿音体及电教活动室,评审过程中根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对各项功能用房面积进行审核,原则上建设规模尽量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如因建设方案布局等原因影响,增加面积应首先分配在主要功能用房中,因此对于幼儿园初步设计方案中增加规模的办公室、会议室面积予以核减,电教室及音体活动室由于方案布局影响,面积稍有增加,经分析该类用房属于幼儿园主要功能用房,审核予以同意。同时在审核中如发现初步设计阶段的建设规模与可研批复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调整初步设计方案,无法调整的应重新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立项或可研审批。
2、对初步设计各专业方案进行审查
应针对各专业方案审查初步设计中存在设计方案选取不合理、材料设备档次、标准选择偏高,设计方案未进行全面合理优化等问题。通常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地基基础形式、结构类型、建筑层高、建筑平面布局和建筑类型、建筑内外装修方案、材料设备选择档次等。
合理选择基础形式及基坑支护方案
建设项目地基基础属于隐蔽工程,对项目的安全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且所占项目投资造价比例较高。通常多层建设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投资能够达到建设项目总体投资的10%~20%,高层建设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投资甚至能够达到建设项目总体投资的20%~30%,部分建设项目如地基基础承载力不足还需进行地基处理,工程投资还将进一步增加。在建设项目审查中应结合项目地勘报告对基础设置形式进行分析论证,分析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要求。对这部分投资概算应提供地基处理方案、降水方案、基坑支付方案、地基抗浮方案(如有)初步设计,应对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选择最优设计方案,并依据相关定额、市场价格计算合理的费用。
合理选择结构形式
结构形式对工程造价会产生较大影响,随着城市发展高层建筑、大跨度结构的建筑项目越来越多,同时对于人群密集公共建设项目要求建筑设防等级提高,因此结构工程在整个项目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在初步设计方案审查中应该对结构形式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对于重大方案也可以通过价值工程进行比选。如在某大学图书馆及会堂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中发现:大学图书馆内建设2540平方米的大礼堂,结构跨度为30米,原设计方案为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楼顶设置绿化,经审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屋面结构,造成屋顶钢筋及混凝土用量大增,屋面梁截面达到300MM*1800MM,同时也加重了结构体系中竖向受力构件及基础的荷载,使项目整体结构造价偏高,经研究审查提出将大礼堂屋面结构调整为钢结构屋面,取消屋顶绿化,方案调整后结构整体造价减少4%。
合理的选择内外装修方案
建筑装修设计方案是实现建筑功能与美观重要条件,同时也对建筑物投资产生较大的影响。国内各行业领域都推行节俭,杜绝奢靡浪费,对于使用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在室内外装修方案的选择上应进行多种类型材料的对比分析,选择性价比最优的方案设计。如:某职业学院实训楼初步设计审查中,发现项目外立面大量使用石材、玻璃幕墙,内门厅墙面及地面均采用石材装饰,项目装饰工程造价远高于可研批复资金。经与项目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协商,调整设计方案,减少大面积玻璃幕墙设计,仅保留必要的少部分玻璃幕墙作为装饰,将建筑外立面的石材幕墙调整为仿石涂料,既保持了建筑整体风格的协调统一,又节约了项目投资。同时将楼内门厅、大堂地面及墙面由石材调整为仿石砖。经审查仅此项石材调整减少投资近70万元,使装饰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控制在可研批复范围内。
合理进行变配电、空调等设备方案选择
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中应对项目变配电单位指标进行核算,审核项目变配电容量设置的合理性,避免变配电设备选择不合理,造成设备投资浪费,或者用电容量不足等情况。应对建筑物冬季采暖及夏季制冷的负荷进行计算,合理选取空调主机的功率,并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特点合理选择空调设置方案。
要有完善的红线内外市政方案
市政基础设施条件的齐备是项目建设正常运行的保证,因此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时必须要求项目落实各项市政管线及设施,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相关市政咨询意见,主要包括给水、排水、中水(如有)、燃气、热力、供电、电信等。还要提供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图纸,确定管线接入口具置、路径、材质、埋深等主要技术参数。对于周围市政条件不完善的项目,要有合理的替代方案,如某乡镇幼儿园项目无污水市政管线,则应计算项目运行产生的污水数量,选择合理的污水处理设备,并核算所需投资。市政方案落实是保证项目不超投资的重要条件,在审核中应当特别予以关注。
三、对初步设计概算审查
合理准确的审查初步设计概算是建立在对方案的全面理解和合理调整的基础上,根据项目选择的最优方案开展概算审查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投资一般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等,对概算审查应注意以下事项:
1、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工程投资的影响较大,因此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的重点应首先核算工程量是否合理准确,应审核概算中的工程量有无多计或者重复计算,同时应注意概算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的差别性。也要注意概算的特点,对概算中考虑不完善或者费用预留不足的子目进行调整和补充。总之审核的原则是以图纸和项目具体情况开展,科学合理、实事求是,不能以造价最低为准则。
2、定额套用及取费的审核
设计概算审查应审查定额选用、项目套用是否正确合理,应审查在定额套用中是否忽略定额综合解释,重复记取等问题存在。定额套用应与项目方案符合一致,材料设备价格选择可参考造价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价格水平应合理客观。取费应按照工程类型分专业确定,研究费用定额及取费文件,审核费用计算基数、税金费率套用是否合理等。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审核
工程建设其他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费等行政收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咨询费、勘察设计费、招投标费等,对工程建设其他费在审查阶段已经签订合同的,应要求项目单位提供合同,并参照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审核,对于已签订合同额高于费用标准的要求确实的合理理由。工程其他费用总体的审核应全面,不漏项不多计,客观合理。
4、与同类建设项目投资水平进行比较
对于社会同一时期建设的同类项目,投资水平应具有一定的可比性,特别是对于如幼儿园、医院、学校等具有一定标准配置的建设项目,因此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后可以查询同类建设项目资料对费用进行对比,对费用差距较大的项目应分析存在的原因,如为客观原因应进行分析说明,如地基承载力不足、市政条件不完善等引起的投资增加。如为项目主观原因造成造价水平偏高,则应对项目方案进行合理优化,如材料设备档次选择过高,设备选型配置不合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