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方案(必备4篇)

时间:2025-05-24 21:19:10 admin 今日美文

文物保护方案 第1篇

然而,医疗器械冷链管理的真正难点在于打通医疗器械流通的各个关键节点,使之共同致力于冷链各环节的温控管理。冷链管理不但对医疗器械生产端有高标准要求,对其包装、运输、储存、使用等重要环节也有非常严格的管理规范和流程标准,并受相关质量审计和法规监管。

今年3月发生的“山东疫苗事件”中的问题疫苗就在于未经严格的冷链存储运输就直接流入市场,导致疫苗失效,引起全国热议。针对该阶段医药冷链管理事故、山东疫苗事件的持续影响以及社会舆论的持续发酵,今年5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了《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的征求意见稿,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多频次的专项检查和企业自查自检。9月22日,CFDA正式《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的公告(2016年第154号)(以下简称“冷链新规”),对医疗器械冷链管理所涉及的人员与设施设备、验证管理、出库与运输、应急管理等环节做出具体要求。

制药企业如何应对冷链新规?

冷链新规的为制药企业施加了巨大的执行压力,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职能压力,但冷链新规的合规执行也淘汰了部分竞争力不强的企业,这其实也是给制药企业及商带来了新的发展及运营机遇。因此,制药企业需在温控技术合规达标的基础上,做好冷链物流的规划,实现相关物流的全程冷链管理。

1.企业必须做好温控设备、包装容器的设计与性能验证

冷链新规第九条再次强调了“未经验证的设施设备,不得应用于冷链管理医疗器械的运输和贮存过程。”温控方案的设计与验证需要企业组建专业工程团队或与第三方专业温控解决方案供应商合作。

2.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发货量以及配送模式选择合适的温控包装类型

目前,医疗器械的主流温控包装类型主要有无源温控包装与有源温控包装两种,有源温控冷链配送适合定点大规模配送,无源温控冷链适合分布式直达投递。按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行业的流通现状,如果试剂的分销量每周达到1000个包装大单元,可考虑采用有源温控冷链定点配送,但有源温控冷链配送是高值固定资产投入,企业需要拥有或租用冷库、冷藏车、冷藏箱等,需要不菲的资产支出。如果试剂的分销量每周低于500个包装大单元,则可选择无源温控冷链投递方式。

3.企业需要建立全程冷链的物流配送渠道

全程冷链对物流配送的要求较高,从单家企业来讲,要想实现多方位、门到门的配送服务,通过企业自建配送渠道是不现实,也是不经济的,企业必须借助提供完整服务的第三方物流共同配送。近两年,医疗器械冷链物流的共同配送取得较大进展,如国药、怡亚通等制药企业已经建立社会药品冷链物流业信息共享平台。

无源温控包装的优势

现阶段,医疗器械试剂生产企业普遍面临两大问题:一是试剂分发量小,无法使用有源温控冷链定点配送;二是试剂冷链配送最后一公里存在冷链盲区。也就是说,目前试剂类药品的市场占有率严重不均衡,国外巨头与国内领头企业占据了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60%以上的市场份额,剩下几千家中小企业的日均发货量不足50箱,而且终端用户分布不集中,企业无法使用有源温控包装进行定点配送。另外,在整个冷链物流过程中,第三方物流在一线城市已经能够满足全程冷藏运输的要求,但是在二、三线城市的冷藏运输中,还无法满足最后一公里运输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无源温控包装发挥了其应用优势。无源温控包装箱内的温度场分布经过验证合格,配合一套有效的温度监测、储存、查询、报警通知系统,可解决中小试剂公司的冷链性能达标合规。我公司所使用的ONEPAC无源温控技术,具有更高效的温度绝缘特性,其聚冷强度能最大化保持长效的温控效率和抵御严酷的运输、储存环境,并能循环使用,足以应对48~72小时的冷链运输业务,无源温控包装结构如图1所示。

无源温控包装设计

1.保温材料的选择和温控时效设计

无源温控包装一般都会同客户一起来预算和评估满足温控要求的运输时效,从而帮助客户选择经济型的保温材料和长效型材料,甚至超长效型材料。目前可供无源温控包装应用的常用工程材料有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氨酯等,也有一些超隔温材料也在逐步进入工程应用,比如真空板与气凝胶。

根据无源温控包装的尺寸和温控时效设计蓄冷配置,定制100%匹配的蓄冷相变材料。无源温控包装需要多种温区与聚冷形态的蓄冷相变材料,以实现不同的温区要求。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常用的蓄冷温区为-30~22℃,根据产品特性,其包装载体形式大致有冰袋(如图2所示)、冰盒(如图3所示)和冰板等形式,可供设计选型。

无源温控包装时效设计应通过温控包装系统热阻及蓄冷剂热交换的定量计算,建立无源温控包装温控时效的设计与配置。为设计简化,一般在设计时以温控包装内蓄冷剂的相变潜热作为冷量耗散总源,并近似地认为能力交换在温控箱中的传递过程为稳态传热过程,温控系统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的热力学交换量可由傅里叶导热定律导出:

Q=KAΔT/d (公式1)

其中,Q为热量;K为导热率;A为接触面积;d为热量传递距离;ΔT为温度差。

假定温控箱内外接触面是完全光滑和平整的,所有热量全部通过热传导的方式经过材料,并到达另一端与外界环境维持能力交换。根据测试并计算出一个材料的热阻值R,计算公式如下:

R=AΔT/Q (公式2)

将公式1和公式2合并,可以得到K=d/R。因为K值相对于同一选定好的保温材料是不变的,由此可以得出热阻R值与材料厚度d成正比关系。也就说,材料越厚,热阻越大。 但很多导热材料的热阻值R,与材料厚度d并不完全成正比关系,而是会出现非线性变化。这是因为导热材料大都不是由单一成分组成,因此相关的热阻值还需由专业的仪器设备进行测定。

傅里叶导热方程式是一个完全理想化的公式,有助于我们理解导热材料的原理。但在实际应用中热阻计算是复杂的数学模型,会有很多的修正公式来完善所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选择什么样的导热材料用于无源温控包装设计,理论上来讲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很难通过一些简单的数据来准确计算,更多的是依靠测试和数据分析,同时还要做好温控性能的验证。如果测试能达到产品要求的理想效果,就是最为合适的无源温控包装方案。建议贵重的温度敏感型药品试剂不要冒险使用温控性能不达标或者未经验证的温控包装方案。

2.案例分享

下面,以某公司委托我公司为其IVD试剂设计的无源温控包装解决方案来具体说明,其温控需求规格参数如下:蓄冷介质:UDA PCM材料;保温隔热材质:UDA-EPS;温控温区:箱内2~8℃;适用外部环境温度:30±2℃;温控时效:>48小时。

基于公式1和公式2,同时根据温控测试数据分析,为保持温控箱内2~8℃温控时效不低于48小时,将蓄冷源等量换算为标准UDA PCM冰盒6块。考虑内部冰盒的堆码方式,优选方案为4-2矩阵,同时为了热力学分布的需要,设计温控系统内部尺寸为480mm×350mm×260mm,其中内高260mm为可扩展高度,针对未来更长效的保温需求,为加高留有可置换储冰空间。

文物保护方案 第2篇

关键词:莆田;荔城区;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保护

荔城区存有丰富的文物古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0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96处。在这次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荔城区实地调查了普查点269处,登录不可移动文物 259处,古建筑占有232处。因此。如何切实做好我区古建筑的消防及安全保护工作,就成了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本文试就荔城区辖区内的古建筑文物的消防及安全工作做点探讨。

一、古建筑文物外部环境因素

1.古建筑乱拆乱建现象比较严重,古建筑本身和周围环境受到破坏。有的古建筑民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随意拆除古建筑,新建现代建筑。如拱辰办东阳村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明清民居建筑群,由于自然和人为的破坏,有的古建筑改变了原有的风貌与格局。在古建筑边上随时可以看到炮楼式的现代建筑,与古建筑风格不协调,文物环境风貌受到严重破坏。

2.古建筑外在安全隐患严重,防火、防盗难度大。文物古建筑的不合理使用,极大的加重了古建筑的火灾负载。由于占用单位复杂,管理不是很到位,在古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线现像严重。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宗伯第,由于历史的原因,电线、有线电视线、网络线、电话线等线路全经大门进入,加上大宗伯第大门周边小吃店电线乱拉、煤渣乱堆,造成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在1991年和1993年就曾因电路老化引起火灾。

3.经济建设的快步发展,城市改造造成古建筑受到破坏。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朱天贵祠,作为莆田市委市政府城建18个重点项目之一的东大路南北侧旧城改造正式动工建设,朱天贵祠亦在改造范围之内。为此,市政府规定朱天贵祠异地迁建东岩山,但由于原住户与开发商因安置费用未能达成协议,故拖到今天该祠还未能迁建。现朱天贵祠已破败不堪,墙身严重开裂,部分建筑物已先后倒塌,构成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古建筑内部现状。

荔城区辖区内现存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以木结构为主要结构形式,基础上立木柱,柱上架木梁,梁上再立瓜柱,瓜柱上再架梁,层层叠叠,垒成一组木构架,加之古建筑的木材经过长期的自然干燥,含水量极低,极易燃烧。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由于质地疏松,在干燥的季节,遇到火星也会起火,火灾危险性极大。这些古建筑经历了历朝历代的风雨侵蚀,造成木质腐蚀、干燥,而且其表面漆油漆涂料耐火等级极低,一点小小的火苗足以使其化为灰烬,这使得它们脆弱而不堪一击。从平面布局上看,多为群体建筑,前后殿堂相连,廊道相接,建筑单体间距很小,没有消防通道,给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很大难度。从建筑格式看,古建筑多为跨度大、空间大的殿堂式建筑,房屋相当宽大,发生火灾时,整个屋内充满烟雾,烟雾和热量不容易散发,最终容易倒致轰燃现象。

三、造成古建筑遭受破坏的主要原因

1.宣传不够,文物保护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缺乏责任主体意识。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火源、电源管理不严,没有树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责任主体意识。由于古民居、祠堂、宫庙等多为民间古建筑文物集中处,可是这些古建筑往往被当地群众用以出租、堆放杂物或者任其荒废。特别是拆除古建筑等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古建筑风貌因此遭受破坏。在一部分群众眼中,文物与物品并无多少差别,被盗了或者损毁了也不在意。

2.古建筑文物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荔城区民居古建筑文物多,住户多为老人小孩,消防意识自然薄弱,而且民居内普遍使用电器,电器线路老化、现象严重,危及古建筑文物安全。也为消防安全带来隐患。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宗伯弟、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郭尚先故居、彭鹏故居、双池陈尚书宅等民居古建筑,线路乱拉乱接现象随处可见,有的灯具及用电设备距可燃物极近,有些线路直接敷设在可燃的构件上。又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东角百廿间大厝,因线路老化短路差点引发火灾事故,幸好发现得早,及时扑救,才没造成损失。

3.古建筑文物普遍存在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人员,也没有一定数量,一定威力的灭火设备,安全保障系数低。并且存在消防通道障碍。古建筑年代久远,所存有的灭火设施不适用于现代,又由于与普通民居毗邻,胡同狭窄,市政基础设施陈旧,消防车辆根本无法接近,消防通道普遍缺乏。

4.古建筑文物保护经费短缺。由于地方财政紧张,加上文物保护还不够重视,古建筑文物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缺乏,民居古建筑文物自救能力低。

四、加强古建筑保护的思考

1.要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职能部门。落实好相关部门的职责。健全管理机制,普及消防知识,努力预防火灾发生。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难点问题。依法解决古建筑文物保护维修经费问题。把防火管理目标分解到每一个部门,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要建立健全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古建筑文物消防的宣传力度。提高古建筑文物消防自救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要以《消防法》、《文物保护法》和《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保护与整改相结合、利用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保障古建筑文物的安全,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制定《文物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严密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同时制定《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员工作职责》、《村级文物保护协管员职责》和《文物保护董事会章程》等,落实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制。与文物保护员签订《文物保护消防安全责任状》,指导文物保护员按责任书中所规定的规章制度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把文物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定期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定期开展对古建筑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宣传。切实增强文物保护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文物保护工作要得以落实,必需依靠广大热心人士,要用各种宣传手段教育、动员、提高人们对保护文物重要意义的认识,使“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思想深入人心。让人们意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鼓励人们自觉参与文物保护事业。

3.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古建筑要尽量配备室外消防栓,如无法达到,则要配置够量的灭火器,建立消防贮水池或备有消防水缸、消防砂、铁锹等,以备不时之需。

4.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在古建筑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要采用钢芯绝缘导线穿管架设,不得将电线直接设在可燃的构件上。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利用修缮改造的机会将电气线路的改造纳入维修方案中,对线路已老化又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严禁用电或限制用电等措施,在古建筑内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照明灯具和电炉、取暖器等电加热器,清除所有电源插座,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有一定距离,对使用的电器设施、设备应当由专职电工定期检查和维修。对有雷击危险的古建筑。要安装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和维修。

5.加强火源管理,在古建筑内严禁堆放柴草、木料及汽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燃放和焚烧,要指定远离古建筑的焚烧点,并定人定岗负责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6.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有条件的地方要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实现对古建筑文物的消防安全监控、监测和管理。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针对古建筑的特点,制定文物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通过培训和演练使文物保护员对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预案达到熟悉处置流程步骤和可操作。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中华儿女无不以辉煌灿烂的文化遗产而自豪。要让这种自豪感延续下去并且不断积累升华,全体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保护文化遗产。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后人,留给社会的一份丰厚的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精神价值、文化价值是不可估量的。丰富多彩的古代建筑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理应得到悉心保护。加强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的安全意义非常重大,是关系到对历史负责、对文化负责、对祖国负责的大问题。因此,做好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吴志强;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对策的思考与研究;中国消防;2004年第9期

文物保护方案 第3篇

该方案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要选择一批适合社会力量参与的文物保护利用项目,遴选热爱文物保护事业、经济实力强、社会信誉高的申请者,签订认领认养协议,在不改变文物所有权的前提下,在一定年限内给予认领认养者使用权、经营权。目前,山西公布了第一批供选项目名单,共列入宋、金、元、明、清、民国等时期的252处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认养文物还需强化监督管理

实际上,会申请认养文物的多是民营企业,他们的目的也多是为了修缮之后辟为文化旅游场所。山西省此次划定的252处可以由民间认养的文物古建筑,均为市级、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也就意味着:这些文物古建相比于那些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文物古建来说,其重要性要相差很多。而且,若非如此,恐怕相关管理部门也绝不可能狠下心来,将其交给那些既无相关资质亦无相关技术的民营企业去修缮和管理。联想到近年来全国各地频频曝出的文物古建被毁案例,这批即将被移交到民营企业手里的文物古建的命运也着实让人心存疑虑。

况且,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均是以营利为根本目的的,若是看不到这些文物古建经过旅游开发之后所能带来的好处,或者民营企业在进行旅游开发后发现事与愿违,根本就无法得到其预想中的收益,那么他们还会认认真真地去维护和管理吗?反之,如果开发之后发现了巨大的潜在利益,他们又会不会不顾文物保护的基本规范与要求而盲目地进行过度开发与利用呢?

针对这些隐患,山西省有关方面在将这些文物古建交到民营企业手里之初,便应该以合约的形式,厘清双方的权责边界。既要明确修缮的程度,更要标明开发的尺度,同时还必须制订出严厉的违约及处罚条款,以免因修缮不达标、管理不到位,或者因过度开发而对这批文物古建的完整性与历史文化价值造成破坏。不仅如此,这批文物一旦被民营企业认养之后,有关文保单位及其监管部门更应该对其加强指导和监管,切莫从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让本意为保护的认养最终沦为不负责任的遗弃。

认养文物可以一试

文物保护方案 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省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_文物保护法》和财政部、国家_颁发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文物行政部门管理和使用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行政部门所属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管理和研究机构等文物单位。

第三条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包括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和省财政设立的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两部分。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厅和省_共同管理。

第四条根据《_文物保护法》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的规定,文物保护所需经费应由文物所在地政府解决。地方政府解决确有困难且符合本办法规定使用范围的项目,可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

第五条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分配和使用,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和“统筹安排、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六条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接受财政、文物、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使用范围和支出内容

第七条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抢险、维修、保护和安全技术防范、消防;

(二)经批准的重要考古项目的调查、抢救性发掘、资料整理、报告出版;

(三)省级博物馆馆舍、重要文物库房的维修;

(四)三级以上(含)珍贵文物(标本)征集;

(五)三级以上风险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消防;

(六)重要出土文物和馆藏珍贵文物的科技保护;

(七)经省财政厅和省_批准的其他项目。

第八条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支出内容:

(一)文物维修保护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勘测费、规划及方案设计费、材料费、专用设备购置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人工费、监理费、维修资料出版费、管理费等;

(二)文物考古调查、发掘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调查勘探费、测绘费、人工费、出土文物修复费、考古遗迹现场保护费、占地补偿费、报告出版费(含资料整理费)等;

(三)博物馆馆舍、文物库房维修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规划及方案设计费、材料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

(四)文物征集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文物(标本)收购费、采集费、捐赠奖励费、调查鉴定费等;

(五)安防、消防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规划设计费、设备器材购置费、材料费、监理费、管理费等;

(六)文物科技保护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方案设计论证费、试验费、人工费、专用药品药剂费、材料费、专用设备购置费、聘请专家费等;

(七)经省财政厅和省_批准的其他开支内容。

第九条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支出内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专项补助经费的申请和审批

第十条各市财政局、文物行政部门和省直文博单位为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各县(市)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时,需经市财政局、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联合向省财政厅、省_提出申请。

越级上报或单方面上报的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申请单位应于每年6月30日以前,向省财政厅、省_报送下一年度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申请和相关材料。申请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相关材料,包括《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申报书》(格式另发)、《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一)以及其他必要材料。申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报送。以上申报材料均包括文字、图片等书面材料和软盘。

专项项目预算编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的原则。有预算定额的,按定额计算;无预算定额的,按概算工作量和费用构成计算,各种取费按有关规定计取。预算作为竣工财务决算验收的依据。

第十二条根据《河北省省级预算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省财政厅、省_对申请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项目建立项目库进行管理。编制年度预算时,省_按照本年度工作重点和有关要求,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列入部门预算。经批准的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由省财政厅下达省_执行。

申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项目由省财政厅和省_共同审核汇总后,上报财政部和国家_。

第四章财务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实行“专项申报、逐项核定、按进度拨款、年终核销支出、项目完成后结报”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省财政厅和省_负责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各市财政局、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使用的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确定后的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厅下达预算批复或省财政厅和省_联合下达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结合项目实际实行政府采购、财政集中支付或拨付部门。对使用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大型项目,根据地方资金的到位情况,结合工程进度一次或分次拨付资金。

第十六条项目完成后的结余资金,原则上收回省财政厅,经省财政厅或国家_同意,可以调剂到其他项目,优先调剂到该项目单位的其他项目使用。

第十七条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或变更已批准项目或内容的,由申请单位向省_提出申请,省_报省财政厅或国家_批准后,方可调整或变更。

第十八条年度终了,项目单位使用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应向申请单位报送《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决算表》(格式见附件二)。申请单位于每年1月31日前,将《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决算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三)报省财政厅、省_(省直文博单位直接报省_)。使用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按国家规定的格式依照上述时间和程序上报。

第十九条各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专项资金支出的内控制度。

第二十条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资金的收支核算。每项专款应客观真实地单独核算。一项专款包括若干子项目的,还应对子项目进行单独核算。明细核算科目应按规定的支出内容设置。

第二十一条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出具项目总结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由市文物行政部门行文上报省_,抄报省财政厅(省直文博单位直接报省_)。省_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验收(或国家_直接组织验收)。对重点项目由省财政厅和省_或国家_组织专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业务和财务评价。

第二十二条项目单位应将有关项目的申报文件、批准的设计方案和预算、工程竣工总结报告、竣工决算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结论和审计结论等相关资料立卷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条已批准补助并拨款的省级补助项目,在收到拨款后半年内无故仍未开始实施的,省财政厅和省_将对该项目予以撤销,并将已拨经费调至其他项目使用。

第二十四条使用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财政厅和省_将暂缓拨款或不予拨款,并责令其停止施工。

(一)没有按照批准的方案、项目内容和预算范围使用经费的;

(二)被查明为虚报补助项目的;

(三)地方承诺的资金没有到位的;

(四)其他不具备开工条件和应暂缓拨款的项目。

第二十五条使用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财政厅和省_将分别给予项目单位停止拨款、暂停核批新项目、收回补助经费等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补助项目内容或设计方案的;

(二)虚报补助经费预算的;

(三)挪用专项补助经费的;

(四)因管理不善,给国家财产和资金造成损失和浪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