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乡村治理实施方案范本 第1篇
奖励形式分为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物质奖励由村(居)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实物及服务兑换激励。村民在固定日期可携带“积分存折”到积分超市(由镇指定超市或者在村委会设立积分超市)进行核实兑换,兑换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及服务,如管道疏通、空调清洗、剪头发,缴纳医保等,品类不断扩展。具体兑换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兑换后积分不清零但不再有兑换权,以年为周期,积分不跨年,次年重新计分。试运行的前3个月,每个月进行集中兑换,营造氛围。
(2)积分与红黑榜挂钩。每季度设置正积分前10名红榜,负积分前10名黑榜。
(3)积分评奖评优。积分将作为村庄开展各类评奖评优的主要遴选依据,如“星级党员”、“文明户”、“孝道家庭”、“道德模范”等。
(二)组织实施。在镇的统一部署下,确定联动工作机制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成果汇报频次等;各试点村党组织认真研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积分工作管理总结会,总结问题经验,并且向上级党委政府反馈。
(三)总结。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应定期召集各镇召开总结经验交流会,相互借鉴及改进,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昌江经验。
五、经费保障
各乡镇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整合财政补助+村集体经济收入+社会捐赠+联系点(定点)单位扶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六、时间安排
(一)5月中旬前制定实施方案。
(二)6月底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三)9月底前,梳理总结报送活动推进做法、成效和困难问题等情况。
(四)12月底前,报送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活动年度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积分制”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乡镇开展“积分制”工作;镇级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实施统筹工作;村级成立“积分制”工作执行组,负责制定、修订、解释积分制实施方案,及村民积分登记、管理、监督审核、策划组织各类积分相关活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加大媒体宣传,树立村民积分乡间榜样力量。
(三)分类有序推进。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开展积分制推广运用的指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量力而行、有序开展,逐步完善推广运用积分制。县级以叉河镇红阳村、石碌镇山竹沟村为积分制试点,鼓励各乡镇探索创新,积极学习各地优秀积分经验,加强交流互动,实际结合,构建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积分制经验。
附件:1.昌江县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评分条例参考表
2.昌江县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评分条例村民评分表
3.昌江县乡村治理积分制村民台账
村级乡村治理实施方案范本 第2篇
奖励形式分为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物质奖励由
村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实物及服务兑换激励。 村民在固定日期可携带“积分卡”到积分超市(由镇指定超市或者在村委会设立积分超市)进行核实兑换,兑换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及服务,具体兑换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兑换后积分不清零但不再有兑换权,以年为周期,积分不跨年,次年重新计分。
(2)积分与红黑榜挂钩。每季度在村范围内设置正积分前10名红榜,负积分前10名黑榜(具体情况由村级自行制定)。
(3)积分评奖评优。积分将作为村级开展各类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如“星级党员”“文明户”“孝道家庭”“道德模范”等。
(二)试点组织实施。各村要认真研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积分工作管理总结会,总结问题经验,并且向上级党委政府反馈。
(三)总结。镇社会事务办应定期召集各村召开总结经验交流会,相互借鉴及改进,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经验。
四、经费保障
各试点村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整合村集体经济收入+社会捐赠+联系点(定点)单位扶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五、时间安排
(一)10月中旬前制定实施方案。
(二)11月底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三)12月中旬,梳理总结报送活动推进做法、成效和困难问题等情况。
(四)12月底前,报送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活动年度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成立乡村治理“积分制”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实施统筹工作;村级成立“积分制”工作执行组,负责制定、修订、解释积分制实施方案,及村民积分登记、管理、监督审核、策划组织各类积分相关活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宣传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加大媒体宣传,树立村民积分乡间榜样力量。
(三)分类有序推进。镇民政办在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有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工作,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量力而行、有序开展,逐步完善推广运用“积分制”。
村级乡村治理实施方案范本 第3篇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_部门要做好_、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