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监理审查意见 第1篇
【关键词】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控制;规范化
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规划组织一个项目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以单位工程、若干个相互关联的单位工程或整个项目为对象编制的指导组织施工的技术文件。编制与贯彻施工组织设计是承包单位实现科学化管理,保证最优完成施工任务的有效措施,一个好的施工组织设计也能体现出一个承包单位的技术水平。对项目监理机构而言,组织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是监理对工程项目施工实施前控制的关键工作和重要内容,审批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也是监理实施事中控制的重要依据。
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应签署全面、详细和规范的审批意见。一方面反映监理在把握该工程的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可行性的评价,同时也体现了监理工作的高智能性;在进一步明确承包单位责任内容的同时,也能避免因监理审批意见不当引起工程纠纷。
1施工组织设计的申报
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时间
承包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应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在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专用条款”第三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中,业主应与承包单位约定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提交时间应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以及其他制约条件综合考虑,但要给监理有充分的审批时间,一般在开工前一周提交现场项目监理机构。
施工组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
承包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填写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申报表,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完整,盖章齐全,编号、日期等签署正确。必须已通过其上级单位的审核,并有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署。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管理、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等方面内容。
2监理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了解建设单位意图,全面把握工程特点。监理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包括: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本工程的项目审批文件、设计文件、有关的现行规范规程;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所处地区的地质、气象、水文、交通运输状况等。
3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属于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是事前控制的重要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签认后应将审批意见报建设单位。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同时也是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细则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的问题,应列为监理控制的重点。
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项目机构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协调好这一工作。
对复杂、特殊、设计新技术的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应建议业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审批意见。
4监理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点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前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等审批依据,全面把握工程特点。针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进行细致的审查。
审查编制依据时应仔细研究分析施工合同,合同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得内容不能与合同发生冲突。使用的规范标准必须是现行标准,规范标准用错无法保证施工质量。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部署,尤其是总、分包单位组织关系,应明确各自职责,除了总分包单位、人员的资质外,更要注重项目各级管理的协调、管理、联系的网络是否合理。施工段、施工顺序是否合理,投入的人、机、料、法、环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这些都达到要求后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
审查承包单位的总体进度计划,其工期目标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任务安排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关键节点的工期是否与总进度目标相适应;对照合同内容,其工作是否有遗漏。
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总平面图,主要从总体的合理性,临时设施布置是否满足和利于工人的生产和生活;材料堆放和半成品仓库是否尽可能靠近使用地点;还应遵循劳动保护、技术安全、环保和防火要求。
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其技术方案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安全性;其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于承包单位拟采用的将导致合同外费用的施工方法、新技术或新工艺,监理更应细致审核,慎重签署监理意见。
安全方案监理审查意见 第2篇
二O一九年九月
职能: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技术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等。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结合公司实际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2.
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及实施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投资项目计划。
3.
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议书、工可及专题文本编制,落实地方政府部门的前期报批工作,协助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前期报批工作。
4.
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技术改造项目设计审查及专题报告审查工作。
5.
负责落实项目招投标工作,审查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与集团招标中心及地方招标平台协调招投标相关事宜。
6.
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技术改造项目由公司和代建单位采的设备选型、技术交流、技术规格书编制、招投标、设计审查、合同谈判、设备制作监造、安装调试及最终验收等工作。
7.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技术改造项目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8.
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的目标管理、监督、协调工作。组织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验收、交工、竣工验收。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
近期岗位设置:
经理1人
水工土建工程师1人
设备安装工程师1人
远期岗位设置:
经理1人
水工土建工程师1人
设备安装工程师1人
电气仪表工程师1人
岗位名称:部门经理
直接上级:公司分管领导
主要岗位职责:
1.
协助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技术改造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2.
全面负责部门内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建设,统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对公司分配各项工作负主要责任。
3.
负责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
4.
组织编制并完善部门规章制度、部门岗位职责等。
5.
组织制定部门年度、月度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6.
制定、实行及监管项目建设总体计划。
7.负责功能规划、项目前期报批工作,组织、召开各类审查会,协调、联络政府主管部门、集团公司与项目有关事宜。
8.负责落实项目招投标工作,审查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与集团招标中心及地方招标平台协调招投标相关事宜。
9.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技术改造项目由公司和代建单位采的设备选型、技术交流、技术规格书编制、招投标、设计审查、合同谈判、设备制作监造、安装调试及最终验收等工作。
10.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技术改造项目质量、进度、造价、安全计划。
11.审阅设计、施工及监理提交文件。
12.组织召开工程例会。
13.负责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款的部门审核。
14.统筹工程来往文件档案的处理。
15.组织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16.监督部门员工工作和责任、并作出考评。
17.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与生产之间的工作。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名称:水工土建工程师
直接上级:部门经理
主要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执行其责任。
2.协助部门领导做好项目前期规划、报批工作。
3.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技术改造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
4.落实水工土建现场管理及与生产部门协调工作。
5.联系设计院关于水工土建设计事宜并监督设计进度。
6.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督招标工作进度。
7.监管工程(水工土建部分)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8.监管工程监理(水工土建部分)的工作。
9.参加工程例会。
10.审查工程(水工土建部分)进度款付款证书。
1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水工土建部分),并报审价部门审定。
12.审查设计、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文件(水工土建部分)。
13.做好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基础工作(水工土建部分)。
14.做好工程技术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水工土建部分)。
15.编制项目月度工程简报。
1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名称:设备安装工程师
直接上级:部门经理
主要岗位职责:
1.
协助部门经理执行其责任。
2.协助部门领导做好项目前期规划、报批工作。
3.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技术改造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
4.落实设备安装现场管理及与生产部门协调工作。
5.联系设计院关于设备设计事宜并监督设计进度。
6.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督招标工作进度。
7.
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技术改造项目由公司和代建单位采的设备选型、技术交流、技术规格书编制、招投标、设计审查、合同谈判、设备制作监造、安装调试及最终验收等工作。
8.监管工程设备安装质量、进度、造价,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9.监管工程监理(设备安装)的工作。
10.参加工程例会。
11.审查工程设备安装进度款付款证书。
1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设备安装部分),并报审价部门审定。
13.审查设计、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文件(设备安装部分)。
14.做好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基础工作(设备安装部分)。
15.做好工程技术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设备安装部分)。
16.协助编制项目月度工程简报。
1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管理要素:严格落实“二个建设、四项控制、八项管理”
二建设: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制度建设;
四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
八管理:现场管理、生产要素管理、技术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和回访管理。
二、管理方法:“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
组织架构图
部门经理
分管分管领导
设备安装
工程师
水工土建
工程师
项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总流程
项目正式投产
招标确定设计
单位
竣工工质量评定
专项验收、竣工决算
通航安全评估
交工质量评定
质监备案
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试生产
项目交工验收
海域论证
维稳评审
节能评审
职卫评审
水保评审
防洪评审
安全评审
环保评审
通航评审
项目建设
项目开工备案
施工、监理招标
施工图设计批复
初步设计批复
项目核准或备案
工可报告编制
集团批准立项
岸线批复
岸线评审
岸线申请
海域使用
规划选址
项目建议
发改部门申请
项目质量监督操作流程
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交工质量评定
问题整改
检测报告备案
项目完工
并自评
监理监督管理
试验检测
项目施工
质监备案
确定第三方
检测单位
检测方案审查
检测单位备案
质监交底
开工申请备案
施工图交底
合同签定
项目质量控制流程
工程移交
资料归档
问题整改
组织初验
施工资料
检查
验收
检查隐蔽
工程
工程变更
控制
分析处理质量事故
原材料控制
事后控制
质量跟踪控制
事中控制
审查质量管理体系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审批监理大纲及细则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事前控制
质量控制
项目进度控制流程
确定项目进度目标
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
编制年、月进度计划
监督进度计划执行
跟踪计划实施
定期对标检查
存在偏差
分析原因
监督、控制干扰因素
调整进度计划
编制年度进度报告
编制月度进度报告
项目成本控制流程
成本预控制(事先)
实现成本控制目标
概、预算审查
保修金处理
补偿与索赔
审查结算
结算控制(事后)
审查材料、设备选型及价格
审查工程变更
审查合同执行情况
动态控制(事中)
择优选择承建单位
优化设计、施工图审查
工程变更审批流程
设计或施工提出变更申请
审批同意后实施
办理工程联系单审批
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
变更理由
同意
安全方案监理审查意见 第3篇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形势,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结合我区情况,现制定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方案(试行)如下:
一、基本原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公平合理,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申请条件
(一)既有住宅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二)既有住宅符合城市规划并满足建筑结构、抗震、消防等规范和标准。
(三)单位产权的房屋加装电梯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须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同意。
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须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须征得相关权益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六)符合现行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定。
三、责任分工
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城区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审批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通信公司、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公司为成员单位的XX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主管领导担任。
区住建局负责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各社区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调查摸底辖区既有住宅现状,受理加装电梯的申请材料,并对是否符合加装条件进行初审,出具书面意见。对有加装意愿且于2020年6月30前准备实施的小区(单元、楼),做好全面摸底、登记工作,并确定一至二个试点实施。试点实施方案参照本方案执行。
城区办在负责审查申请材料并于收起申请材料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召集自然环境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等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开展论证。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审批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审查、监督、备案、技术解释和咨询服务等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等部门负责参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现场踏勘,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以会议纪要形式告知申请人,当场无法确认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当在会后5个工作日向城区办反馈书面意见。
四、组织实施
(一)申请人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产权单位的小区,由小区的产权单位或产权单位委托的业主委员会作为申请人。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无产权单位的小区,由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申请人。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无产权单位且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全体业主授权至少两名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公司、电梯施工安装企业等单位作为申请人。
4.以幢或单元申请加装电梯的小区,可由该幢或单元全体业主,授权委托至少2名业主代表、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或电梯施工安装企业等作为申请人。
(二)资金筹措
1.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的业主共同承担。业主根据所在楼层、面积等因素分摊资金,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
2.如需申请使用房屋所有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发票及分摊方案、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及其他资料。
3.经专有部分占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4.利用社会资本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三)实施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人负责收集并提交申请材料到所属社区。申请材料包括:①小区或单元业主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及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②小区或单元业主签订的同意加装电梯的文书。③小区或单元业主对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电梯加装单位的相关证照。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征得相关权利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书面材料。⑤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分摊方案,申请人委托社区设立加装电梯专用账户。⑥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摊方案。⑦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性能鉴定报告。⑧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资金补偿方案。⑨其他相关资料。
社区负责受理加装电梯的申请材料,并对是否符合加装条件进行初审,且出具书面意见。
2.可行性论证。符合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现场勘察,进行加装电梯的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主要包括:既有房屋的结构安全性。加装电梯初步设计方案在规划和消防管理方面的合规性(通道、楼间距、消防间距、日照间距等)。对影响或改变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通信、消防、人防、雷电灾害防护等装置设施的改造论证方案。其他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事项。申请人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加装电梯初步设计方案和经社区核准同意的所有资料一并提交到城区办。城区办在收齐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召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等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以会议纪要形式告知申请人。当场无法确定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当在会后5个工作日向城区办反馈书面意见。经论证不具备加装电梯可行性的,申请人调整实施方案或停止相关工作。
3.公示制度。经城区办组织论证通过后,申请人在社区协助见证下进行公示,征求业主意见,公示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提交社区的书面申请材料,以及城区办出具的论证结果材料、加装电梯设计文件。在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本栋住宅加装电梯单元业主与异议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异议处理应报城区办备案。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出具书面意见。
4.规划手续。申请人持公示意见、可行性论证结果等相关材料到辖区行政审批局办理规划手续。(原房屋建筑竣工验收时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不需要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既有住宅未预留电梯井的,须提供下列材料:①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个人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②社区、城区的审核同意意见文件及公示材料复印件1份;③房地产权属证明材料及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④有资质的设计单位验算设计并出具加装电梯后满足结构安全及抗震设防要求的证明材料1份;⑤现状照片;⑥方案设计图(平面配置图1;500、立面剖面图1;100或1;50)5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⑦日照分析图及报告;⑧诚信承诺书1份。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最小建筑间距,仍按照原建筑外墙计算。符合条件的,由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规划意见。
5.施工图设计。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装电梯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出具完整的施工图。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审图机构进行加装电梯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后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
6.行政审批手续。申请人持规划手续、加装电梯专项设计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施工合同(申请人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的,同时持监理合同)等相关书面材料,到行政审批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同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7.施工及竣工验收。申请人作为建设方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过程安全生产负总责,电梯施工、安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质量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并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电梯井道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电梯设备安装。电梯安装单位应在施工前按相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告知,电梯安装完工后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电梯使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审批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加装电梯项目竣工后,申请人应依法到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五、使用管理及维护
业主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由使用管理单位与有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业主对电梯自行管理的,可以共同决定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六、附则
(一)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不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也不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簿上注记。
相关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化的,出让人应告知受让人加装电梯的事实并移交有关资料。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未完成可行性论证,进行加装电梯施工的项目,由城区和社区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