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返聘人员管理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返聘人员,是指离开原工作岗位,已按国家规定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但因生产工作急需,在一定期限内暂时由公司聘用的人员。
第四条 各单位返聘人员工作应坚持“一事一聘”的原则。用人单位属以下情况之一方可提出返聘申请:
一、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难题、技术攻关等所需人员无法在集团范围内调剂解决的;
二、各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指导的;
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人员原则上不予返聘。
第二章 返聘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 返聘人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经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符合工作要求;
二、被聘人员年龄:原则上男不得超过65周岁,女不得超过60周岁;
三、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需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第六条 聘用审批程序
一、各子公司因生产、工作急需,计划使用返聘人员时,原则上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申请,并填报《返聘审批表》。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组织符合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应聘,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出聘用人选、聘用期限、聘用待遇等事项,并将最终结果反馈到各子公司。各子公司根据审批结果与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二、股份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需使用返聘人员时,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申请,并填写《返聘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返聘协议》由人力资源部与聘用人员签订。
第三章 聘用期限及薪酬、协议管理
第七条 返聘人员的聘用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两种形式,有固定期限的.聘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时间长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量核定。
返聘人员聘用期满或工作任务完结后,各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终止手续,未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均不得继续聘用。确因工作需要,应继续使用时,各用人单位须重新填写《返聘审批表》,由人力资源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返聘人员在聘期内劳动报酬支付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聘用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核定,原则上不高于集团(股份)公司范围内同类人员工资收入水平。返聘人员劳动报酬的支付由用人单位负责,在劳务费用中列支。用人单位根据返聘人员出勤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按月发放,不承担返聘人员的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返聘人员不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在每月2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书面报告返聘人员薪酬情况。
第九条 各用人单位为返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若发生工伤事故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第十条 返聘人员在聘期内应自觉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在《返聘协议》规定的聘用期内,一方因故需提前解除《返聘协议》而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时,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用人单位须在协议解除后向聘用人员多支付一个月的劳动报酬作为提前解除协议的补偿;由聘用人员单方解除的,聘用人员应向使用单位支付一个月本人劳动报酬的补偿费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2篇
为规范本校退休返聘人员聘任、管理等流程,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方法。
一、退休返聘的基本条件
返聘人员可以是本校或外校退休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日常工作。年龄要求为:女性,不超过62周岁,男性,不超过65周岁。督导岗位,年龄可放宽至女性65周岁,男性70周岁。
2、热爱所聘岗位工作,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3、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能为人师表。
二、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返聘人员的聘任、考核及课时津贴发放由组织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及聘任部门共同监督、管理。
聘期为一年一聘,每年根据人员缺编情况,由工作小组审核提出拟返聘人员名单,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认定。返聘人员审核工作小组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分管人事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人、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科研规划处负责人及四系(印刷、设备、出版、艺术)系主任。
1、返聘办法及手续
需要返聘人员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并填写《聘用外来(退休)人员申请表》,提供可证明拟返聘者身份证明的材料,报组织人事处审核,经工作小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进行聘任。
2、考核方法
返聘人员由聘任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对于不能胜任本岗工作的`,应及时中止聘任。
3、返聘待遇
返聘人员的待遇以上海市规定工资标准。每周30个工作小时,享受寒暑假。
三、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3篇
开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体活动,是离退休教职工强身健体、陶冶性情、延年益寿、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稳定离退休教职工队伍、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措施。为了保证全体离退休教职工安全、健康、平等、有序的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提高老年文体活动的参与率,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比赛活动和大型活动以及外出活动,一要进行安全论证,安全系数不大的活动不能批准;可以开展的活动,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二要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注意事项。为防止人身意外,组织者对于高龄、有特定疾病不适应参加此项活动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不参加。
2、积极自愿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自愿选择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3、就近为主的原则。依托各种文体团队,立足校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适当进行校区间的交流活动、市区的比赛(表演)活动和外出旅游活动。
4、分层负责的原则。
①校区老年协会负责抓好文体团队建设和校区的各项文体活动,协助有关方面抓好校区离退休教职工参加全院性的活动。
②学院老年协会负责抓好校区间的交流活动和外出比赛的选拔活动,协助离退休工作处抓好全院性的大型活动。
③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抓好离退休教职工文体活动的领导、协调工作和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以及外出比赛等活动。组织参加校外比赛、表演和旅游活动,离退休工作处要派工作人员负责行车、就餐、服务、安全等事宜。
二、组织管理
1、活动的计划。年初由离退休工作处和院老年协会共同讨论,制定全年文体活动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形式、时间、地点、负责人等,各校区老年协会要在此基础上制定本校区的活动计划,并报离退休工作处备案。
2、活动的方案。每项活动必须制定完整的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形式、参与对象、时间、地点、交通、器材、服装、安全措施、服务措施、注意事项、有关责任人等。大型活动的方案必须经集体讨论制定。
3、活动的审批。组织全院性的活动或代表学院外出参加比赛和表演必须报离退休工作处领导批准,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活动或外出住宿的活动必须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
4、比赛活动。组织全院性的比赛活动或外出比赛活动仅限于离退休教职工。
①组织的院内各种比赛活动以校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②代表学院外出参加麻将比赛,在全院公开选拔两支代表队(共8名队员);代表学院外出参加门球比赛,在全院公开选拔一支代表队(以胜出队为基础,适当吸收其他优秀队员);代表学院外出参加其它比赛,根据情况在全院公开选拔若干支代表队。院老年协会要提前做好有关组队工作。代表期限为一年。
5、表演活动。组织全院性的表演活动或外出表演活动,经院老年协会研究同意和离退休工作处批准,可适当吸收我院内退人员及教职工配偶参加。
6、旅游活动。以自费公助的方式,委托旅行社进行组织。可适当吸收我院教职工及教职工亲属自费参加。
7、活动团队。对文体活动团队实行年审制。每年二月各校区老年协会要研究文体活动团队的调整,并将各团队名称、负责人、队员名单报学院老年人协会和离退休工作处审批。
8、书画活动的组织管理办法,由书画协会另行制定。其它活动的组织管理办法,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基本保障
为了用有限的经费开展更多的活动和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原则上只提供基本条件的经费。
1、器材。日常活动,离退休工作处只提供活动场所和公用器材(如麻将、棋牌、健身器、收录机、电视机、影碟机、门球、羽毛球网、乒乓球桌及网、台球桌及配套器材等),个人活动用具一般由本人自理(如门球棒、乒乓球拍及球、羽毛球拍及球、剑、腰鼓等)。比赛时,除组委会提供的参赛用具外,其它所有的参赛用具一律由参赛队员自理。(门球参赛队的号码布及队长臂章由离退休工作处提供)
2、交通。参加院内交流活动一般情况下乘坐学院班车。参加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一般情况由离退休工作处租车。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有关比赛,一般情况乘坐学院班车或公交车(按比赛时间据实报销),特殊情况须报请离退休工作处领导批准后可合乘出租车。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的交通费按比赛活动的文件要求办理。参加其它文体活动,交通费自理。
3、伙食。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有关比赛,若因活动安排需要在外就餐的每人每天补贴伙食费10元。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的伙食费按比赛活动的文件要求办理。院内白天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外出训练活动、交流活动,一律不得补贴伙食费(包括校区经费)。
4、服装。一般情况下比赛活动和表演活动所需服装由队员自理。特殊情况下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代表学院参加的襄樊市老年文艺活动和学院大型表演活动,可给予我院离退休教职工队员适当的补贴或纪念品。
四、奖励措施
1、奖励范围。仅限于我院离退休教职工。
2、奖励对象。全院性的各类比赛活动,成绩为第一、二名的代表队和成绩为前八名(20人以下的为前三分之一)的个人。代表学院参加市级以上的比赛,成绩为前三名的代表队和成绩为前八名的.个人。
3、奖励办法。
①参加全院性的各类比赛(包括参加襄樊市老年项目的选拨赛),成绩为第一、二名的代表队,分别按报名参赛实际人数每人奖励价值20元、15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一、二名的参照集体项目的标准奖励;个人成绩为三、四名的每人奖励价值10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五至八名的每人奖励价值8元的奖品。未获奖的参赛队员,发给每人价值不超过5元的纪念品。
②经学院选拨赛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教育战线比赛获第一、二、三名的代表队,分别按实际参赛人员每人奖励价值25元、20元、15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前三名者参照集体项目的标准奖励,个人成绩为四至八名者,奖励价值10元的奖品。经学院选拨赛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老干局组织的全市城区比赛和全市比赛,奖励标准分别提高5元和15元。比赛的团体名次与个人名次均以证书为凭。
③经学院领导批准参加省级以上比赛,集体或个人获第一、二、三名,按实际参赛人员每人分别奖励现金200元、120元、60元。
④参加城区组织的比赛和其他群众团体组织的比赛以及对外交流赛、友谊赛,一律不发奖品或纪念品。
⑤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为大型活动和推广新项目聘请的艺术指导或教练,离退休处给予一定的纪念品。
本规定此次修订变动较大,从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4篇
为了充分发挥医院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调动退休人员参与医院发展建设的积极性,规范医院对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返聘条件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退休职工(执业医师);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专家;
3、身体健康,且能保证工作时间。
4、因科室业务发展需要的其他返聘人员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返聘人员待遇
1、本院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待遇: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照同级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未参加全日制工作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执行。
2、外院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待遇:
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照同级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每周上4-6个半天门诊的正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4000元(副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30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接诊人数考核后计算;每周上2-3个半天门诊的正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2000元(副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10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接诊人数考核后计算。
3、所有返聘人员有关福利待遇按照医院返聘职工标准执行。
三、职责与要求
1、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医院原则上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
2、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防差错,杜绝事故;
3、返聘人员到外出会诊,要按照医教科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相关规定;
四、返聘、续聘
1、符合返聘条件人员写出书面申请,拟聘科室负责人结合科室工作岗位需要,签署返聘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返聘手续。
2、经批准返聘人员,由医院与其签定聘用协议,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
3、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
4、返聘协议一年一签。根据科室需求以及返聘者的工作、身体等状况,每年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以决定是否返聘和续聘。
五、解聘条件
1、返聘期满,即行终止聘用。
2、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聘用。
3、双方任何一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即可解除聘用协议。
4、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立即解聘:
(1)不符合医院的返聘条件和要求的;
(2)不能胜任医院安排的工作的,或经考核不合格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向医院隐瞒重大疾病史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6)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履行岗位职责,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相关规定
1、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聘用,需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如不履行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义务,则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计一个月薪酬。
2、正常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及任何补偿金。
3、聘用期间,返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费用由返聘人员自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返聘人员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5篇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聘用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管理。
2 职责
人力资源部职责
审核部门提出的返聘需求。
负责《返聘协议》的签订、续订、解除或终止的管理。
各部门职责
依据工作、生产需要,提出返聘需求。
代表公司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负责返聘人员工作的日常考核。
3 管理内容
返聘情形
因在某个项目或其他工作中承担的任务未完成且公司内没有能够承担该项工作的人员时,可以返聘。
因公司内某项技术或工作,目前的人员不具备或未达到承担该项工作的能力时,可以返聘。
因公司开发某个新项目或技术,承担该项目的人员因经验、技术缺乏需要指导时,可以返聘。
其他经公司领导审批的返聘情形。
返聘工作要求
部门提出返聘需求时,应以发展本部门生产和经营、提高管理水平、推广应用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加强年轻人才培养、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返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的返聘工作应经人力资源部备案。
返聘年限
返聘协议期限应控制在1年以内,期满后有需要可续签。
返聘总年限不得超过5年。
返聘人员条件
返聘的人员必须在是在技术、管理方面有专长,在原岗位上应是骨干人才。
返聘人员年龄,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如有特殊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年龄可放宽到70周岁。
返聘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急性病,能够完成部门交办的任务。
返聘的重点是在一线从事生产工作的`高级技工和掌握重要技术或管理技能的高级职称人员,对其他人员的返聘严格控制。
返聘人员待遇
返聘人员待遇按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技术水平确定。
工程技术岗位:原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返聘津贴(研高500元/月,副高300元/月,中级200元/月)
工人技术岗位:基本工资(高级技师800元/月,技师700元/月,高级工500元/月)+工时奖金
管理岗位:控制在800—1500元/月。
掌握公司急需技术的人员及外聘高级技术专家待遇可协商办理。
返聘人员不参加部门奖金及绩效的分配。作出特殊贡献者,可由部门申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根据制度给予专项奖励。(特殊贡献指:有重大的技术发明或对项目做出重大贡献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提出重大的工艺改进并取得成效的`;对管理改进做出重大贡献的。)
公司提供返聘人员必要的劳防用品,按其协议期限购买人身保险。
管理程序
各部门需要返聘退休人员,应提前1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返聘人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聘期内因聘用人员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提前解除聘约的,各部门应及时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解聘手续。
《返聘协议》到期前1个月,人力资源部应通知部门,部门作出续签或终止的决定。
如需续签,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批,聘用总年限在3年及以下的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聘用总年限在3年以上5年以下的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续签应重新签订返聘协议。
如不续签,部门应提前15天通知返聘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并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6篇
一、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发挥已达退休年龄人员的专长与经验,依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在职员工已达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但有意愿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可提交申请交董事长审批。
三、退休返聘一般分为两种:行管人员返聘和技术人员返聘。
四、因退休返聘人员已失去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在返聘期内与公司建立的不是正式的劳动关系,故不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退休返聘的工资待遇原则上实行协商制。行管人员的返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补贴两部分组成(无职务工资、职称工资),福利待遇、奖金按在职员工的50%发放。技术人员返聘工资参照当时市场行情,协商制定。退休返聘员工不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退休返聘期限 :确定退休返聘的员工,需签订《退休员工返聘协议》,聘用期限为1年。协议期满后视其工作业绩与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七、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解除返聘:
(一)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违法乱纪而受到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的;
(二)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责任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三)返聘人员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或因生病医疗期在一个月以上的;
(四)向公司提交虚假资料,隐瞒重大疾病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七、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7篇
人员返聘方案
1.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日益壮大,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公司可能需要暂时解雇一些员工。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再次雇佣这些员工。为了能够顺利进行员工的返聘,制定一套完善的人员返聘方案非常重要。本文旨在提供一个人员返聘方案,以确保返聘过程的顺利进行。
2.人员返聘流程
人员返聘流程是为确保员工返聘过程的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套指导性步骤。以下是一个建议的人员返聘流程:
步骤一:需求识别和评估
在返聘之前,公司需要确定是否有返聘的需求,并对人员进行评估。具体步骤如下:
确定返聘的岗位
评估返聘员工的能力和适应性
确认返聘员工对公司的价值和贡献
步骤二:联系和通知
一旦确定返聘员工的需求和评估完毕,公司需要与员工取得联系并进行通知。具体步骤如下:
与员工进行电话或面谈联系
向员工详细说明返聘岗位和要求
确定返聘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步骤三:重新签署合同
在确定返聘的事宜后,公司需要与员工重新签署雇佣合同。具体步骤如下:
审查和更新原有雇佣合同
向员工解释更新后的合同条款和条件
确保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新合同
步骤四:培训和适应
返聘员工后,公司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训和适应措施,以便员工快速融入新的工作环境。具体步骤如下:
为返聘员工提供相关岗位的培训材料和培训计划
安排新员工培训课程和辅导
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资源,以帮助员工适应新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步骤五:绩效管理和反馈
在员工返聘后,公司需要进行绩效管理和提供反馈,以确保员工能够持续改进并为公司做出贡献。具体步骤如下:
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
提供正面和建设性的反馈
设定明确的目标和职业规划,以激励员工进一步发展
3.相关注意事项
在制定人员返聘方案时,还需要考虑一些相关的注意事项,以确保整个返聘过程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些值得关注的事项:
法律和法规遵从:确保人员返聘过程符合相关的劳动法律和法规,避免任何潜在的法律风险。
公平和平等对待:确保对所有员工进行公平和平等的对待,避免对特定员工进行歧视。
薪酬和福利:在返聘过程中,需要对员工的薪酬和福利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安排,以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标准。
沟通和协调:保持与返聘员工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良好的工作关系和职业发展。
4.结论
制定一个完善的人员返聘方案对于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提供了一个建议的人员返聘方案,包括人员返聘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通过遵循这个方案,公司可以更好地管理返聘员工的过程,并实现员工的快速融入和持续发展。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8篇
2024年退休人员返聘方案范本
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2024年预计将会有大量的退休人员。为了更好地利用他们的丰富经验和知识,同时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我们制定了2024年退休人员返聘方案。
本方案的目的在于重新聘用退休人员,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工作机会,并提供相关的待遇和福利,以实现退休人员的二次就业和对社会的贡献。
二、返聘条件
1.年龄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60周岁,已经正式退休,并且不超过75周岁。
2.技能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和经验,并通过相关的能力评估。
3.健康状况:申请人必须身体健康,并提供健康证明。
4.自愿原则:申请人必须自愿参与返聘计划,不得强制返聘。
三、返聘岗位
1.专家顾问:针对特定的领域或行业,聘用退休人员作为专家顾问,为公司或组织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2.辅导员或讲师:聘用退休人员作为辅导员或讲师,为青年人提供学习指导和职业规划等支持。
3.项目顾问:聘用退休人员作为项目顾问,参与特定项目的规划、执行和监督工作。
4.内部培训师:聘用退休人员作为内部培训师,为公司员工提供培训和专业知识传授。
5.其他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聘用退休人员从事其他符合其经验和能力的岗位工作。
四、待遇和福利
1.薪酬待遇:退休人员返聘后,将按照相关工作岗位的标准薪酬进行支付,并有可能享受工龄工资津贴等相关福利待遇。
2.社会保险:退休人员返聘后,将继续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退休金、医疗保险等。
3.工作时间和休假:退休人员返聘后,将按照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进行工作安排。
4.培训和职业发展:退休人员返聘后,将有机会参加公司内部的培训和职业发展计划,并提升自身技能和能力。
五、终止返聘
1.自愿退聘:退休人员可以在任何时间自愿申请终止返聘,公司将予以尊重并给予必要的协助和离职手续。
2.技能不符合要求:如退休人员的技能和能力不再符合工作要求,公司有权终止返聘合同。
3.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退休人员在返聘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终止返聘合同。
六、评估与调整
公司将定期评估退休人员返聘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政策和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个体需求变化。
七、附则
本方案自2024年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或组织的所有退休人员返聘事宜。公司保留最终对本方案的解释权和决定权。
八、结语
退休人员返聘方案的制定是对老年人员经验和知识的充分尊重和利用,也是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举措。我们相信,通过该方案的实施,将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机会,同时也为公司和组织注入新的活力和智慧。
(本文总字数:1080字)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9篇
目的
规范公司退休和返聘管理,使公司退休和返聘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维护用工双方权益,杜绝或减少因退休和返聘管理不当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权益损失,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深圳市常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退休返聘管理。
职责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员工退休管理;负责退休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风险评估、协议签订、备案公正、纠纷处理等。
用人部门:负责本部门退休返聘人员的申请、面试、试用、考核、风险评估等工作。
总经理:负责退休返聘人员再用的最终审批。
定义
退休: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男60周岁,女55周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提前退休:指从事国家规定的工种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而提前退出工作岗位。
返聘:指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重新返回工作岗位。
管理规定
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男60周岁,女55周岁),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终止劳动合同,注销员工档案。
因其它原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离休手续,终止劳动合同,注销员工档案。
符合国家规定提前退休的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离休手续,终止劳动合同,并注销员工档案。
员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如需向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申报和备案的,由人力资源中心携带员工离退休资料到国家相关劳动管理部门办理离退休人员的申报和备案手续,退休员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人力资源中心应与其签订书面返聘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保险、劳动保护待遇、工作期限、解约条件(可提前解约)等权利和义务。
离退休人员被公司返聘后,其与公司形成的关系,不属于国家法定劳动关系,不受国家相关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离退休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由人力资源中心同离退休人员协商处理,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离退休人员与公司发生其它争议的,如果属于国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由国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人力资源中心监督审查离退休人员是否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返聘程序
返聘申请
凡符合人力资源中心招聘要求和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可根据《员工招聘作业流程》相关规定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应聘申请。
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需求、人才补充难易度、公司整体运营的平稳性和连续性、特殊人才和特殊岗位的用工需求等实际情况,可向总经理就离退休人员提出返聘申请并征求用人部门意见。
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人力资源配置的实际需求,可向人力资源中心就离退休人员提出返聘申请。
返聘审核
返聘审核的内容除包含常规应聘审核的项目外,重点审核离退休人员退休的合法性、健康状况、病史、岗位工作对其健康明显或潜在的影响和风险、其对岗位工作压力的承受性和环境适应性等,以充分评估退休返聘人员可能和潜在的用工风险(职业健康及法律风险等)。
退休返聘人员应向人力资源中心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资料,若因个人信息资料虚假或隐瞒,经查证属实,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退休返聘人员承担(可在返聘协议里约定)。
人力资源中心和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应聘作业流程》相关规定对退休返聘人员进行招聘、甄选、录用、试用、转正、考核等工作,并共同承担因审核不力出现的用工纠纷责任。
退休返聘人员经人力资源中心和用人部门审核通过,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若退休返聘人员需报国家劳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由人力资源中心在退休返聘人员正式聘用上岗之前报国家劳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需要办理公正手续的,由人力资源中心在退休返聘人员正式聘用上岗之前到相关公正机构办理公正手续。
人力资源中心和用人部门每三个月对退休返聘人员进行一次用工风险评估,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聘用。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10篇
2023年退休人员返聘方案
一、背景介绍
随着人类寿命的延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退休年龄也不断提高。然而,即使退休了,许多人仍然保留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有能力继续为社会和企业做出贡献。为了更好地利用退休人员的资源和经验,同时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问题,我们制定了2023年退休人员返聘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
1.目标:通过返聘退休人员,充分发挥他们的经验和知识,提高企业和组织的运转效率,推动经济的发展。
2.原则:
-公平公正:遵循公平竞争原则,让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有机会返聘。
-全方位评估:不仅考虑退休人员的专业能力,还要考虑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适应能力。
-弹性安排:根据退休人员的意愿和能力,安排适合他们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
-加强培训:针对返聘退休人员的特点,加强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和适应能力。
三、具体措施
1.制定返聘政策:制定明确的返聘政策和相关程序,明确退休人员返聘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年龄、健康状况、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估标准。
2.建立返聘库:建立专门的返聘库,收集和管理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的信息。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验和能力评估报告等。
3.加强宣传和动员: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返聘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积极申请返聘。并积极开展动员工作,让更多的退休人员参与返聘。
4.提供适应工作环境:根据退休人员的特点和需求,提供适应他们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如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舒适的工作场所等。
5.加强培训和辅导:根据退休人员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培训和辅导活动,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和适应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培训、沟通能力培训等。
6.合理安排工资和福利:返聘退休人员应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贡献水平,制定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7.定期评估和调整:定期对返聘退休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其工作岗位和待遇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返聘政策。
四、预期效果
通过2023年退休人员返聘方案,预计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1.充分利用退休人员的资源和经验,提高企业和组织的运转效率。
2.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问题,确保企业和组织的正常运转。
3.为退休人员提供继续贡献社会的机会,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4.通过培训和辅导,提升退休人员的技能水平和适应能力,使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
5.通过合理安排工资和福利,激发退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
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经验和知识,不仅可以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问题,还可以为社会和企业带来更多的价值。2023年退休人员返聘方案将为退休人员提供继续贡献社会的机会,同时也将推动经济的发展。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方案,实现双赢的局面,让退休人员和社会共同受益。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11篇
为使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后能继续发挥其特长,同时有利于年轻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和学科建设,确保我院延、返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粤组通[1999]47号、校人发[1997]64号文、中大人事[2002]22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返聘作如下规定:
一、延、返聘对象
1.本人自愿;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的医教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3.受院长委托,负责某项特殊工作的人员。
二、延、返聘条件:
(一)延聘条件:博士生导师
(二)返聘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研究生的导师;
2.由上级有关单位和学校指定的重要学术着作、教材主持人;
3.经省部级以上批准的高级医疗保健专家;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12篇
目的
规范公司退休和返聘管理,使公司退休和返聘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维护用工双方权益,杜绝或减少因退休和返聘管理不当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权益损失,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深圳市常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退休返聘管理。
职责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员工退休管理;负责退休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风险评估、协议签订、备案公正、纠纷处理等。
用人部门:负责本部门退休返聘人员的申请、面试、试用、考核、风险评估等工作。
总经理:负责退休返聘人员再用的最终审批。
定义
退休: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男60周岁,女55周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提前退休:指从事国家规定的工种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而提前退出工作岗位。
返聘:指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重新返回工作岗位。
管理规定
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男60周岁,女55周岁),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终止劳动合同,注销员工档案。
因其它原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离休手续,终止劳动合同,注销员工档案。
符合国家规定提前退休的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离休手续,终止劳动合同,并注销员工档案。
员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如需向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申报和备案的,由人力资源中心携带员工离退休资料到国家相关劳动管理部门办理离退休人员的申报和备案手续,退休员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人力资源中心应与其签订书面返聘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保险、劳动保护待遇、工作期限、解约条件(可提前解约)等权利和义务。
离退休人员被公司返聘后,其与公司形成的关系,不属于国家法定劳动关系,不受国家相关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离退休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由人力资源中心同离退休人员协商处理,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离退休人员与公司发生其它争议的,如果属于国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由国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人力资源中心监督审查离退休人员是否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返聘程序
返聘申请
凡符合人力资源中心招聘要求和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可根据《员工招聘作业流程》相关规定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应聘申请。
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需求、人才补充难易度、公司整体运营的`平稳性和连续性、特殊人才和特殊岗位的用工需求等实际情况,可向总经理就离退休人员提出返聘申请并征求用人部门意见。
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人力资源配置的实际需求,可向人力资源中心就离退休人员提出返聘申请。
返聘审核
返聘审核的内容除包含常规应聘审核的项目外,重点审核离退休人员退休的合法性、健康状况、病史、岗位工作对其健康明显或潜在的影响和风险、其对岗位工作压力的承受性和环境适应性等,以充分评估退休返聘人员可能和潜在的用工风险(职业健康及法律风险等)。
退休返聘人员应向人力资源中心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资料,若因个人信息资料虚假或隐瞒,经查证属实,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退休返聘人员承担(可在返聘协议里约定)。
人力资源中心和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应聘作业流程》相关规定对退休返聘人员进行招聘、甄选、录用、试用、转正、考核等工作,并共同承担因审核不力出现的用工纠纷责任。
退休返聘人员经人力资源中心和用人部门审核通过,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若退休返聘人员需报国家劳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由人力资源中心在退休返聘人员正式聘用上岗之前报国家劳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需要办理公正手续的,由人力资源中心在退休返聘人员正式聘用上岗之前到相关公正机构办理公正手续。
人力资源中心和用人部门每三个月对退休返聘人员进行一次用工风险评估,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聘用。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13篇
一、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排和离退休费的核定、调整
(一)调整离退休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传达、测算、调整、发放、归档等环节的`工作,做到不遗漏,不出差错,细致稳妥、准确及时做好离退休费调整工作。
(二)接收离退休人员,以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的退休通知单和离退休费核定(调整)情况登记卡(存档)为依据,方可办理人员接收手续。负责核定(离)退休费(调整)情况登记卡,确认无误后,通知财务处计发离退休费。接收离退休人员档案,并负责登记造册。
(三)本着就近的原则安排离退休干部退休后学习活动的地点,并通知有关活动站和党支部(是党员的,将组织关系一并转去)做好接收工作。离退休人员因住地变化及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站属关系时,负责事先同所在工作处和接收工作处协商,经同意后做出调整。
二、离退休干部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一)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外单位来人调阅档案,必须持有调档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调出、调阅档案必须登记,经办人签字后方可借阅。对已故20年以上离退休人员的档案,可移交档案库保存。
(二)妥善保管好档案。注意做好离退休干部人事档案的防火、防潮、防蛀、防丢失几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
(三)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离退休人员的个人基础资料,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快统计速度,提高统计质量。统计工作采取月报、季报和年报相结合的形式,月报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季报离退休人员的变化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好离退休干部年终统计报表工作。
三、办理离退休干部出国出境审批工作
离退休干部短期自费出国审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办理审批手续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经确认审批表内容无误,报办领导签批后,方可加盖党委公章。
按规定负责离退休局级干部护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护照使用退回登记保管制度。
四、协助有关单位撰写去世离退休干部生平
离退休干部去世后需要撰写生平时,商有关单位和家属撰写生平,及时提供老干部档案材料,并负责审核成稿后的生平材料。通知财务处注销去世离退休干部工资关系。
离退休干部人事管理日常工作办理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14篇
为进一步发挥本院退休专家及退休技术骨干的作用,加强和规范医院聘用人员的工作,以技术提升为重点工作目标,落实医院品牌服务的战略,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医院卫生人才资源的目的,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所有返聘人员应按照人事分配制度岗位管理设置进行返聘。根据不同的反聘条件,申请相应的反聘岗位,并经办公会讨论同意后聘用。
二、聘用办法
1.专家(管理)人员返聘实行院科两级返聘
.返聘条件:
院级专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长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均属医院院级退休返聘选择对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医院有需求时可予以院级返聘: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有医院5年以上院级领导任职经历。
科级专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长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均属医院科级退休返聘选择对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予以科级返聘: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有医院8年以上中层干部任职经历。
3.硕士生导师组成人员,有带教任务者。
4.未结题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
5.南京市级重点学科及特殊专业的学科带头人。
.返聘年龄:
返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正高≤70周岁,副高≤68周岁。
返聘管理人员年龄: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返聘程序:
院级返聘:实行一年一聘,由院部聘用。由院部及相关部门与返聘人员签定目标责任书,应严格遵守本人岗位职责,程序如下:
根据医院岗位设置,由个人提出申请,必须在距法定退休年龄前1个月将书面返聘申请,经相关科主任同意,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议合格后,报送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被聘任者签定双向选聘协议书。
科级返聘:实行一年一聘,由科室聘用。科级返聘人员须经院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签定协议书后方可返聘录用,严格遵守本人岗位职责,满编或超编科室不得返聘,程序如下:根据医院岗位设置,由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将退休通知提前1个月通知用人科室,个人提出返聘申请,经相关科主任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报送办公会讨决定,人力资源部将讨结果通知科室及本人,人力资源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签定双向选聘协议书。
.返聘后考核与分配:
院级返聘:
1.返聘人员自返聘之日起,按在岗期间工资待遇发放。工作量等指标由院部考核,奖金等由院部分配。
2.返聘人员不再担任行政职务,并应服从院部安排,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返聘期间法定假必须在返聘当年休完,逾期作废。
科级返聘:
1.返聘人员自返聘之日起,其退休待遇不变,并按规定补足工资。返聘人员占所在科室的编制,享受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并纳入科室成本核算。
2.返聘人员不再担任科室负责人,并应服从科室安排,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返聘期间法定假必须在返聘当年休完,逾期作废。
.返聘后管理:
1.返聘人员应服从医院和聘用科室的领导,聘用科室应加强返聘人员的管理。
2.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和护士等专业的相关规定。
3.返聘人员应参加医院绩效考核。返聘人员为医院作出显著成绩,可按在职职工一样,参加院级评选先进个人,医院给予表彰奖励。
4.返聘人员按在职职工同样进行考勤、考核、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社会活动,考核的.结果作为续聘的参考依据。
.续聘与解聘:
1.返聘人员聘期满后,如需要继续返聘的且符合返聘条件与年龄者,按本规定办理,并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如期满前一个月未接到再聘通知,即是期满终止。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15篇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临床经验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医师的培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返聘原则
1、医院及科室工作需要。
2、本人申请,科室与个人双向选择。
3、具有良好的医德,为人师表。
4、返聘以医疗临床一线为主,药、护、技及管理人员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予返聘。
二、返聘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术水平较高,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确因工作需要,专业技术职称可以适当放宽。
2、身体健康,特别是能够坚持全日制正常工作。
3、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4、在院外无其他个人收入的兼职工作。
三、返聘人员职责
1、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履行同样本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中的各项规定。
2、返聘期间不得再受聘于外单位或个人,如需外出会诊、手术或查房应按院内有关规定办理。
3、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对青年医师言传身教起表率作用。
四、返聘待遇
1、返聘期内执行同级在编职工工资标准(补足原工资)。
2、享受同级人员奖金及院内其他福利。
3、仍由所在工作科室管理和考勤。
五、返聘办法
1、本人申请并填写《返聘人员申请表》,陈述返聘的理由、所承担的工作报院办公室。
2、根据所在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意见,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聘期为一年,根据返聘情况可以进行续聘。
六、解聘
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聘:
1、聘用期间未能按约定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出现重大差错和过失而损害医院利益。
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中的规定,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
4、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日常工作,次年不再返聘。
5、违反医院规定在外单位兼职。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16篇
离职返聘活动方案
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职场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离职,寻求新的工作机会。然而,有些离职员工对公司的离去并不是永久性的决定,他们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后想要回到之前的岗位上,即进行“离职返聘”。离职返聘活动旨在吸引并留住这些离职员工,以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稳定性。本文档将就离职返聘活动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活动目标
吸引离职员工回归:通过离职返聘活动,吸引离职员工回归公司,增强他们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提高团队稳定性:通过留住离职员工,提高团队的稳定性,减少人员流动造成的团队不稳定。
优化组织效益:利用离职员工的经验和技能,提高组织的综合效益。
活动计划
阶段一:电话回访及问卷调查
在员工离职后的适当时间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并希望能够了解员工对公司的整体评价和反馈意见。同时,可以通过发送问卷来收集更多的信息,包括员工在离开公司后的工作体验以及对回归公司的意愿。
阶段二:离职返聘沟通
对于有意回归公司的离职员工,组织人事部门将安排面谈,进一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需求,并提供有关岗位的详细信息、福利制度等相关政策。同时,对于个别员工,可以考虑提供一些福利或优惠条件,以增加他们回归公司的动力。
阶段三:离职返聘培训
对于确定回归公司的离职员工,组织人事部门将安排一些适应性培训,以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公司的新变化和工作方式。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组织文化介绍、岗位职责说明、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培训。
阶段四:返聘后的跟踪和支持
在离职员工回归岗位后,组织人事部门将安排一定的跟踪与支持,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融入团队。这包括与部门经理和同事的定期交流,以了解其工作状态和需求,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活动宣传
为了让更多的离职员工了解到离职返聘活动,公司可以采用以下宣传途径:
公司内部通知:通过公司内部邮件、公告栏、企业社交平台等,向全体员工宣传离职返聘活动,并鼓励离职员工参与活动。
人力资源咨询:向离职员工提供咨询,介绍离职返聘活动的详情,解答他们的疑问,并邀请他们参加公司举办的相关活动。
社交媒体宣传:通过公司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离职返聘活动的信息,吸引更多关注和参与。
活动效果评估
为了评估离职返聘活动的效果,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参与度统计:统计参与离职返聘活动的员工人数,以及参与员工所占比例。
员工满意度调查:通过发送问卷调查,收集员工对离职返聘活动的评价和意见,以了解活动的正面影响和改进空间。
离职员工回归率统计:统计离职员工中回归公司的人数,以及回归率的变化趋势,评估离职返聘活动对员工留存的影响。
离职返聘活动是一个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能够吸引离职员工回归公司,并提高团队的稳定性和业绩。通过电话回访、面谈、培训和支持等措施,可以帮助离职员工重新适应公司并发挥他们的价值。同时,适当的宣传和效果评估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实施和改进离职返聘活动。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1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河南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员退休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员工退休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退休条件、时间认定
第四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
1、达到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即:男员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达不到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退休条件。
员工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办理退休手续:
1、员工向公司借款尚未还清的。
2、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重大损失尚未赔偿的。
第五条:员工退休时间的认定,以出生时间为准。对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员工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员工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第三章退休程序
第六条:员工符合退休条件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前90天启动退休审批流程。对公司负有债务清偿义务、损失赔偿责任的员工,应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之日起30日内履行其义务。员工逾期未完成债务清偿、损失赔偿的,公司将通过诉讼实现其权利。
人力资源部提前60天填写《员工退休审批表》,经财务部、法务部确认无异议后,交员工所在部门领导会签,人力资源部经理确认,报公司行政副总经理审核,交由总经理办公室填写意见,最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完成《员工退休审批表》审批流程后,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员工退休通知单》。员工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退休手续。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在员工退休次月,停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四章退休待遇
第九条: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应协助人力资源部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员工自退休次月起可根据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已满足本规定退休条件的在岗职工,自规定实行后办理退休离岗手续。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18篇
医院返聘退休人员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加剧,医院人员的供需矛盾也日益突出。为了解决医院人员短缺的问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我院决定实施返聘退休人员的方案,以补充医院人员的不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返聘对象的范围。
1.本方案所指的退休人员,是指原本在我院工作并已经退休的医务人员。
2.返聘对象主要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医务人员。
二、返聘条件。
1.退休人员需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精神状态。
2.退休人员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退休人员需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三、返聘程序。
1.退休人员需提出返聘申请,经医院审核通过后,签订返聘合同。
2.医院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返聘人员到相应的科室工作。
3.返聘人员需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应培训,熟悉医院的最新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四、返聘待遇。
1.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2.医院将为返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
五、返聘管理。
1.医院将建立健全的返聘人员管理制度,明确返聘人员的权利
和义务。
2.医院将加强对返聘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工作符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六、返聘效果评估。
1.医院将定期对返聘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2.医院将根据返聘人员的工作表现,适时调整返聘计划,确保返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返聘工作的宣传。
1.医院将通过内部通知、公告等形式,向全院员工宣传返聘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
2.医院将通过院刊、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医院返聘退休人员的实施方案,增强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即为我院医院返聘退休人员实施方案,希望各部门和全院
员工能够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使返聘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为医院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19篇
一、退休人员的管理
1、从公司办理完保险手续起,停止扣个人保险部分,对单位应缴纳的补发,公司予以补发。
2、所有办理完退休人员,从办理完之日起离岗,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二、返聘
1、返聘应遵循单位工作需要与本人自愿的原则。
2、返聘人员的年龄应在65岁以下,对特殊工作岗位按具体公司要求。
3、返聘条件:
1)有公司需要的中高级职称的经济管理或技术人才。
2)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暂时无人接替的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
3)身心健康有工作能力的。
4、工资待遇
1)在管理岗位返聘的,在退休工资的`基础上,进行补差,补差至与现有人员工资待遇相同。
2)全额享受公司的福利及绩效工资。
3)工人岗位仍按现有工资核发。
4)工作期间工伤按国家有关办法处理。
5、返聘办法
1)本人依据返聘条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返聘人员申请表。
2)返聘成功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
6、解聘
1)到公司规定的年龄。
2)合同到期。
3)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20篇
为使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后能继续发挥其特长,同时有利于年轻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和学科建设,确保我院延、返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粤组通[1999]47号、校人发[1997]64号文、中大人事[2002]22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返聘作如下规定:
一、延、返聘对象
1.本人自愿;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的'医教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3.受院长委托,负责某项特殊工作的人员。
二、延、返聘条件:
(一)延聘条件:博士生导师
(二)返聘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研究生的导师;
2.由上级有关单位和学校指定的重要学术着作、教材主持人;
3.经省部级以上批准的高级医疗保健专家;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21篇
退休人员返聘
一、目的与原则
1.为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专长,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制定本返聘方案。
2.本方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进行返聘,同时确保返聘人员与在职员工权益的平衡。
二、适用范围
1.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内部退休人员。
2.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a)退休前在公司工作满5年;
b)退休时所在岗位工作表现良好;
c)身体健康,具备返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返聘岗位及职责
1.返聘岗位应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退休人员的工作经验、技术专长等因素确定。
2.返聘人员职责如下:
a)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b)传授工作经验,培养新员工;
c)参与公司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d)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返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发布返聘通知,明确返聘岗位、人数、条件等信息。
2.退休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返聘申请。
3.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对返聘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返聘人选。
4.人力资源部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返聘人员待遇
1.返聘人员薪资待遇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返聘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量予以确定。
2.返聘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并根据公司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返聘人员不参与公司股权激励、年终奖等福利分配。
4.返聘人员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返聘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六、返聘人员管理
1.返聘人员纳入公司管理体系,接受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约束。
2.返聘人员所在部门应加强对其工作指导,确保返聘人员顺利开展工作。
3.人力资源部定期对返聘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工作表现调整返聘岗位及待遇。
七、返聘协议终止
1.返聘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返聘协议自动终止。
2.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出现重大失误,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有权解除返聘协议。
3.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返聘协议的,经公司同意后,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
1.本方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以最新通知为准。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22篇
根据政府有关规定以及对应公司各职位的要求,制定本退休规定。
第一条退休的条件
凡从业于本公司的中方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该退休。
男性员工:年龄满60周岁
女性员工:
在46级(含46级)以下级别的职位上工作,年龄满50周岁在47级(含47级)以上级别的职位上工作,年龄满55周岁。
男性员工年龄满50周岁,女性员工年龄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退休时间的认定
1、员工退休时间的认定,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2、执行中如发现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与员工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人事课应会同员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并以其批准认定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退休年龄的依据。
第三条退休手续的办理
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的20日由人事课发出关于退休的《人事通知单》,本人办理退休手续。
第四条退休员工的待遇
(一)养老金待遇:
1、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停发退休员工工资,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按月发给其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按政府规定核准执行。
2、公司为员工办理的“补充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公司“住房基金个人帐户”,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公司结算一次性发给员工。
3、退休金:员工退休时,公司按退休人员在职最后12个月的标准月收入(包括月基本工资、月奖金)的平均值为基数,每满1年本公司工龄给付1个基数额的退休金,最多不超过12个基数额,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发给。
工龄计算标准:
(1)员工工龄是指:从到本工作之日起至在公司工作的最后之日计算的工龄。
(2)工龄计算的余数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二)医疗待遇:
在南京市未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前,本公司退休员工的医疗待遇按公司在职员工的医疗报销标准执行,由人事部门按公司规定负责审核批准;在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后,按医疗保险制度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其他
1、退休员工需要时,公司可为其出具在公司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
2、公司确因工作需要继续聘任已退休的员工,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提议,在员工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返聘任职协议》。返聘期限最多为1年,期满后是否续聘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决定。返聘人员不作为公司正式员工。
3、退休员工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按规定发给其亲属。
4、每年春节和公司成立纪念日,公司将组织慰问退休员工。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23篇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临床经验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医师的培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返聘原则
1、医院及科室工作需要。
2、本人申请,科室与个人双向选择。
3、具有良好的医德,为人师表。
4、返聘以医疗临床一线为主,药、护、技及管理人员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予返聘。
二、返聘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术水平较高,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确因工作需要,专业技术职称可以适当放宽。
2、身体健康,特别是能够坚持全日制正常工作。
3、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4、在院外无其他个人收入的兼职工作。
三、返聘人员职责
1、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履行同样本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中的各项规定。
2、返聘期间不得再受聘于外单位或个人,如需外出会诊、手术或查房应按院内有关规定办理。
3、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对青年医师言传身教起表率作用。
四、返聘待遇
1、返聘期内执行同级在编职工工资标准(补足原工资)。
2、享受同级人员奖金及院内其他福利。
3、仍由所在工作科室管理和考勤。
五、返聘办法
1、本人申请并填写《返聘人员申请表》,陈述返聘的理由、所承担的.工作报院办公室。
2、根据所在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意见,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聘期为一年,根据返聘情况可以进行续聘。
六、解聘
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聘:
1、聘用期间未能按约定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出现重大差错和过失而损害医院利益。
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中的规定,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
4、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日常工作,次年不再返聘。
5、违反医院规定在外单位兼职。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24篇
一、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发挥已达退休年龄人员的专长与经验,依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在职员工已达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但有意愿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可提交申请交董事长审批。
三、退休返聘一般分为两种:行管人员返聘和技术人员返聘。
四、因退休返聘人员已失去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在返聘期内与公司建立的不是正式的劳动关系,故不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退休返聘的工资待遇原则上实行协商制。行管人员的返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补贴两部分组成(无职务工资、职称工资),福利待遇、奖金按在职员工的'50%发放。技术人员返聘工资参照当时市场行情,协商制定。退休返聘员工不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退休返聘期限 :确定退休返聘的员工,需签订《退休员工返聘协议》,聘用期限为1年。协议期满后视其工作业绩与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七、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解除返聘:
(一)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违法乱纪而受到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的;
(二)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责任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三)返聘人员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或因生病医疗期在一个月以上的;
(四)向公司提交虚假资料,隐瞒重大疾病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七、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退休返聘工作方案 第25篇
关于退休返聘的相关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如在返聘时发生伤害事故,若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