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应急处置方案(共22篇)

时间:2025-06-07 14:03:39 admin 今日美文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1篇

做好建筑工地的防台风工作,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使防风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开展,确保工地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_安全生产法》、《_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_令第302号),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工地在受台风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适用于工地的应急处理。

(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设立工地防风工作指挥小组

组长:张树全

成员:各施工小组负责人

主要职责:

(一)负责工程的防风应急处理实施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各负责人做好防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临时工棚住宿人员;

(三)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各工地,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四)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预案实施

(一)、当台风正在发展,预计有可能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时:

1、发布防风工作通知,各小组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通知工地各小组,要求他们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各小组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井字架是否牢固、排栅等设施是否稳固,包括临时工棚是否安全,要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对工地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小组立即整改处理。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对我区将有严重影响,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时:

1、工地防风工作指挥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工地。

2、工地停止施工,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落实各工地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四)、当台风已登陆并减弱为低气压,对我市不再有影响,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各施工小组应检查受损情况。对于工地设备设施安全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2篇

为有效应对台风天气对医院运营和患者安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医院在台风期间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台风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保障医院在台风期间正常运转,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因台风天气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3、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医院应对自然灾害的水平和能力。

二、工作任务

1、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时获取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通过医院内部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全院职工和患者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做好防范措施。

2、防范措施:

对医院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门窗、排水管道、电线电缆等设施的完好和畅通。

加固易受台风影响的室外设施,如广告牌、灯箱、空调外机等,防止其倒塌或损坏。

清理医院周边的.排水沟和下水道,确保排水畅通,防止因积水造成的内涝和损坏。

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如食品、饮用水、药品、医疗设备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断水、断电等紧急情况。

3、人员安排:

加强值班和巡逻制度,确保医院在台风期间有足够的医务人员值班,并随时待命。

制定详细的病患疏散计划,确保在台风来临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将患者转移到安全区域。

加强与消防、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得外部支援。

4、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停电、停水、内涝等,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安抚工作,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和关切,减少患者的恐慌和不安。

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报告灾情和救援情况,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医院台风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和协调台风应急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院台风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制度,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加强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全院职工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台风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院职工和患者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4、加强安全检查:定期对医院内外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在台风来临前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医院在台风期间的安全稳定运行。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3篇

一、发布台风消息时的处置

1、落实人员加固养殖场(户)畜牧舍、仓库及其他相关设施,保障住房安全;

2、根据台风等级,备足饲料和一定量的农用薄膜、农用柴油;

3、准备好抽水机和停电照明设施;

4、准备好动物防疫消毒液和喷射机械;

5准备好应急疫苗等其他物资。

二、发布台风警报时的处置

1、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户)作好紧急动员,进一步检查畜禽舍、仓库和住房安全;

2、切断供电源;

3、海涂上临时放养的水禽向内陆转移,并根据台风动态及走向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时的处置

1、确保人身安全;

2、台风登陆和过境地区,对不符合抗台要求的畜禽舍内畜禽转移到安全场所;

3、其他地区重点对建在河道、水库周边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对种畜禽场、地方品保种场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确保核心保护群饲养在安全场所。

四、灾后处置

1、全面开展消毒。

对畜禽饲养场所、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场地等要在清扫后进行一次彻底全面消毒、灭源工作。特别是规模饲养场户要用动物防疫部门分发的消毒药进行彻底消毒,消毒池内的消毒药要每天更换一次。散养户可用10~20%的石灰水或20~30%热草木灰水进行消毒。

2、保持环境卫生。

对饲养场所进行彻底清扫和全面消毒,保持栏舍卫生,注意通风换气,及时排出栏舍、饲料储存场所内的不良气体。发现死亡畜禽一定要按规定做好无害化处理,严禁食用,以防中毒。(深埋处理:一般坑深2米以上,在底层洒上石灰,尸体入坑后,洒上石灰或消毒药,再复以厚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焚烧处理)

3、加强饲养管理。

要及时修复被台风毁坏的栏舍,注意饮水卫生,提高饲料的营养成份配比,适当增加维生素、蛋白、能量,禁止饲喂变质饲料。防止肠道等传染病发生,可适量添加抗生素,提高营养水平,加强饲养管理,提高抵抗力,减少应激反应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做好防疫工作。

对未在免疫保护期内的畜禽立即进行免疫预防。同时严禁非本场内的其他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场内,防止疫病的传入与发生。

5、加强检疫工作。

要加强灾后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避免病、死畜禽流向市场,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减少畜禽疫病的发生与传播。

6、加强疫情监测。

要加强禽流感、猪链球菌病等动物疫情的监测,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准备相应的疫苗等应急物资。要特别做好一类传染病、人畜共患病等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

7、注意饲料中毒。

饲料饲喂前必须进行仔细的检查,不要用霉败变质的饲料饲喂畜禽,防止被饲料生产、加工和经营者出售霉败变质饲料坑害。

8、畜牧业防高温降暑主要措施

(1)畜舍设施上:

A、注意遮荫,用遮阳膜、湿稻草等遮盖畜舍屋顶、中转场。

B、要注意停电。目前拉电频繁,对畜禽影响很大,特别是集约化鸡场、猪场要自己配备发电机。

C、水塔、水箱要灌满水,不能停水。

(2)管理方面:

A、注意通风,早晨、傍晚打开门窗,中午高温时用排风机降温,冷水冲淋。

B、放牧家畜要避开中午阳光直射,选择早晚放牧。

C、栏舍中的水糟不能断水。

D、在畜禽饲料中添加维生素C等抗应激药物。食欲不良的畜禽可多喂些青饲料。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4篇

此次台风强度大,沿海风力强,防御措施稍有不当,就会引发资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事故。公司高度重视人员与设备安全,各项目需全方面启动应急预案。

施工人员及基础设施:

1、为保障工作人员安全,及时做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转移,增强安全巡查密度,对易出险情的'部门应尤为重视。

2、项目部人员疏散撤离,明确需要进行撤离的人员,并告知其撤离的地点、场所,保证人员撤离时所需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人员全部撤离。

3、加强防风紧急预案的宣传工作,提高职工的自防自救意识,以确保人身安全。

4、活动房、办公室等临时搭建房屋均采用钢管竖向横向在屋面顶部、坡屋面中部进行加固,在板房四角部位,及纵向两侧边中部,采用地锚与地面拉结加固。

重型装备:

1、挖掘机、旋挖钻机、液压静力压桩机等所有大型机械远离山体和边坡,撤离易积水地面,集中停放在空旷区域,避免损失。

2、履带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应安排检查,确保其各项防风装置处于完好状态。并将起重机起重臂降至驾驶室以平行高度,移位至锚定位置,锚固好锚定器,顶起顶轨器,关好门窗,断开电源。

塔吊:

1、着重检查施工塔吊,确保其顺风转动,将爬升套架降至地面或最高一道附着处,尽量降低独立高度。放松主电线缆,防止塔吊旋转绞死;塔吊垂直和水平距离应符合要求,并将小车收至适当位置,防止相互碰撞。

2、塔吊影响范围处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并安排塔吊司机值班,加强设备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应将梯笼降至地面,切断电源并检查各项楼层卸料平台安全防护门是否紧闭且固定牢靠。

防水漏电:

1、现场电箱断电并采用塑料膜包裹电箱,并用铁线将其固定,防止台风来临时,雨水渗入电箱,导致漏电现象发生,避免伤亡情况。

2、实时组织工地的排水疏通,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严防触电事故发生,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

防风物资保障:

1、设备类:潜水泵、泥浆泵、电箱、应急灯、手电筒、对讲机。

2、工具类:铁锹、洋镐、榔头、太平斧、钢筋剪刀、钢丝钳、保险带。

3、防涝、防电用品类:绝缘手套、绝缘雨鞋、雨衣裤等

4、其他配套物资:编织袋、彩布条、安全帽、铁丝、钢丝绳、圆钉、泥桶等。

5、后勤保障类:备用车辆、急救药物、抗台食物、饮用水等防台物资。

6、各项目安排24小时值班联防人员,保持电话24小时待机状态。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5篇

为提高防御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范围内发生大风、雨、雪等灾害天气的预警应急处置。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防风暴潮等灾害天气的预警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市内四区的防风暴潮等灾害天气的预警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成立预警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预警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并成立相应的机构。各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应成立预警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

三、预警等级

根据市灾害天气预警等级,结合建筑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预警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1、蓝色预警:大风(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雷雨大风(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2、黄色预警:天气情况为暴雨(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中雪、8-10级大风天气。

3、橙色预警:天气情况为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大雪、10-12级大风天气。

4、红色预警:天气情况为大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风暴潮、暴雪、12级以上大风和其它重大灾害天气。

四、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市气象局发布以上预警等级预报后,青岛市建管局将及时通过信息群发系统、建管信息网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发布预警应急等级信息,预警应急单位应立即启动预案。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24小时在现场值班。

(一)蓝色预警

1、各施工企业负责人通知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会同项目总监对深基坑、脚手架、大模板、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现场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各自做好检查记录,企业负责人带领安全、设备、质量等部门的负责人,对各工程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应对深基坑及时观测,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对深基坑进行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监测记录,并存档备查。

3、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应立即停止起重机械作业,全面检查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和吊篮的安全装置、避雷装置,并做好检查记录。

4、在市气象局发布天气预警后,所有施工现场要全部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抢险工程除外)。

(二)黄色预警

1、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即通知专家组,各应急预案抢险救灾责任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

2、各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立即组织对本工程抢险救灾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抢险人员、物资、器材、设备等。

3、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核查工程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并安排专人定时对重点部位、设备、临建等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观测,并做好记录。

在做好蓝色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基坑工程周边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各工程项目应增加对深基坑侧壁支护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的监测和巡视的频次。第三方监测的频次每日不少于两次,必要时每3小时1次。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大雪天气要及时清除基坑周边的积雪,防止基坑侧壁承载力过大造成塌方。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区市审图办应组织专家对深基坑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应提出应急加固意见,并指导施工企业进行加固。

(2)应对起重机械基础进行详细的检查,保持基础排水畅通。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应急加固措施进行加固,塔机应按照《塔式起重机应急加固措施》的要求进行加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吊笼应降至最底层,吊篮应落到地面。

(3)应重点检查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的剪刀撑、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和缆风绳等;基础应平整、坚实,保持排水畅通;及时清除积雪,确保模板支撑系统的抗风。

(4)应重点检查脚手架的剪刀撑、拉结点、小横杆的搭设情况,基础做到平整、坚实和排水畅通,确保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5)对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备齐加固器材,并做好人员撤离的应急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生产厂家应对生产安装的临建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该维护的维护,该加固的加固。

(6)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尤其要做好各配电设施的防雨措施,检查用电线路有无破皮老化现象,所有施工现场在市气象局发布天气预警后要全部停止施工用电(抢险工程除外)。

(三)橙色预警

1、各专业专家组成员要按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到指定的工程进行巡查,指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2、各应急预案抢险救灾责任单位,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抢险救灾的人员、物资、器材、设备、车辆的到位情况以及所处的位置和机动时间,等待指令。

3、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应按照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抢险人员和设备、车辆、器材等应急物资,在现场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抢险。

4、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应采用传真、电话等形式,将灾害天气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危险源以及应急措施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做好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应进一步增加对深基坑侧壁支护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监测和巡视的频次。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应设专人每小时巡视1次;第三方监测单位每3小时进行1次监测,如遇紧急情况应随时监测。

(2)大型模板支撑系统应进一步增设剪刀撑、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或缆风绳,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3)脚手架应增设拉结点和小横杆,增设水平和纵向斜支撑,增强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4)施工项目部和临建设施生产安装单位,应对达不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临建房屋技术规程》要求的临建设施采取加固措施,并会同总监和临建设施生产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临建设施的加固效果进行计算并做出评估。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立即将人员疏散、撤离。

(四)红色预警

1、专家组成员应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到达工程项目,给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2、各应急预案抢险救灾责任单位,要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到达指定的地点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行动。

3、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按照抢险应急预案,组织抢险人员、器材、设备等应急物资到达可能发生险情的重点抢险部位,随时准备抢险救援。

4、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采用传真、电话等形式,将灾害天气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工程部位、设备、临建等设施及周边环境的动态观测和监测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做好蓝色预警、黄色预警和橙色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应会同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边坡位移、沉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等公用设施等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每小时监测1次,必要时随时出据监测记录和报告。

(2)大型模板支撑系统应加倍增设剪刀撑、扫地杆、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和缆风绳。

(3)脚手架要按照水平每3米、垂直每2米一处的标准增设拉结点,连续满设剪刀撑,增设水平和纵向斜支撑,拆除密目安全立网,降低高度,仍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拆除。

(4)各工程项目部要严格实施应急预案,将人员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

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后,如发生重大安全突发事件,施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启动抢险应急措施,同时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灾害天气过后的处置

灾害天气过后,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联合对施工现场深基坑、大型起重机械、脚手架、大模板、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等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写出检查验收报告,并经项目总监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启动应急预警预案和抢险救灾,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下次演练培训的重点内容。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对在防御灾害天气预警预案的执行和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结合《市场主体考核办法》予以加分,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二)对在防御灾害天气预警预案的执行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市场主体考核办法》予以扣分外,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我市防台风工作是我省防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下同)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消防部队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防台风工作的准备,建立以军政主官负责制为核心的消防部队防台风工作责任制,编制辖区内各类建筑内人员安全为重点的防台风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特别是支队机关的司、政、后、防四部门要具体分工,靠前指挥,一级抓一级,落实好包片辖区内的行政责任人及联络人,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工作到位。基层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抢险手段和救生措施,确保防台风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二、台风的种类及台风灾害事故特点

台风的种类

台风是热带气旋的一种,而热带气旋是指热带地区形成的一种低压。它不断旋转,并伴随着大风和强降雨天气。热带气旋按其中心附近风力大小划分为4种类型:中心风力在7级和7级以下的称热带低压,8到9级称热带风暴,10到11级称强热带风暴,12级和12级以上称台风。这种类型热带气旋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相互转化。

台风灾害事故特点

(1)破坏力强,危害大。

(2)波及面广,人员伤亡大。

(3)防范困难,救援难度大。

三、防台风指挥部的`构成及职责

防台风指挥部的机构

组长:支队长、政治委员

副组长:副支队长、副政委

成员:各部门部门长、副参谋长、战训科科长、各大队大队长

指挥部的职责

①迅速了解风情、火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消防总队、市政府、市公安局。

②调动各种抢险救灾力量。

③调动各种抢险救援保障交通工具。

④调动指挥专职、义务消防队。

⑤调动供水、供电、急救等部门协同作战。

⑥组织做好现场动员和宣传报道工作。

⑦组织做好各种后勤保障。

⑧组织做好台风及灾后相关救援工作。

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参战力量和任务分工:

(一)参战力量:

按指挥中心等级方案调集,三级以上的出动启动此预案。

(二)任务分工:抢险指挥部下设作战组、通信组、后勤保障组、政工组、宣传组。

作战组:由司令部战训科、特勤大队指挥人员及各大队值班领导组成,负责一线人员援救灭火和险情排除抢救人员工作。

通信组:由支队指挥中心、信通科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指挥通信及指挥部与外界通信联络。

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战勤保障大队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所需补给物资的供应,包括救援装备及油料保障、抢险人员食物、水等食品、饮料的供给以及组织卫生队做好伤员急救工作。

政工组:由政治处人员组成,负责对现场消防员的思想疏导、鼓动以及稳定受灾群众及周边人员情绪同时收集现场抢险过程的相关材料,抢险后先进人物事迹的表彰和宣传。

宣传组:支队宣教中心及各大队负责宣传报道人员负责对防抗台风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道,及时宣传消防部队抗台风事迹。

五、处置程序和措施:

现场询情:由第一到场中队或特勤大队指挥人员负责消防人员到场后详细询问台风灾害引起的事故现场情况以及受伤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大致位置等情况。

侦察检测:由特勤大队侦检组负责利用生命探测器等工具,立即搜寻遇险和被困人员;利用检测仪器检测事故现场有毒物质或可燃气体的浓度等。

设立警戒:由到场常规中队警戒组配合公安交巡警负责封锁事故路段的交通,隔离围观群众,严禁无关车辆及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若事故造成化学危险品外泄,现场警戒的范围需根据侦检情况确定。

救生排险:由特勤大队救援组、灭火组负责,常规中队协助。

(1)迅速在现场清除障碍,开辟出空阔地和进出通道,确保现场至少拥有一个急救平台和一条供救援车进出的通道。

(2)立即疏散风灾现场的围观群众以及无关人员。

(3)协助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切断倒灾害现场的水、电、气供应,及时组织火灾扑救及救生灾害处置。

(4)救援初期,使用扩张、切割、起重等小型工具排除障碍,全力搜寻遇险和被埋人员,并组织营救和疏散;对已发现但一时无法解救的幸存者,应提供饮食和药品。

(5)被埋人员清理结束后,请求指挥部联系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施工机械车辆清除风灾现场废墟。

现场急救:由支队卫生队急救小组负责协助120救护人员对事故现场抢救出的窒息、休克、出血的重、危急伤员,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初步处理后,利用救护车或现场车辆迅速转送就近医院救治。

清点人员和装备,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六、防抗台风要求:

各参战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公安、医疗救护、水、电、燃气、交通、民政等部门合作,共同实施救援行动。

救援人员要加强行动安全,防止大风继续造成建(构)筑物倒塌,不应进入建筑结构已经明显松动的建筑内部;不得登上已受力不均衡的阳台、楼板、屋顶等部位;不准冒险钻入非稳固支撑的建筑废墟下面,必须在确保无再次倒塌危险时,救援人员方可进行现场救援。

加强对现场的监护工作,所有救援人员要加强行动安全,特别是险恶条件下,要以小组为单位,不准单独行动。

注意做好针对性准备,既要做好台风带来强降雨引起洪涝灾害的救援准备,又要做好台风带来强风下的救援准备,有效控制其它次生灾害的发生。

加强风灾时保障工作:政治部门要做好台风时的政治鼓动及宣传教育工作,保证部队思想稳定。宣传部门做好台风时灭火救援宣传工作,及时反映部队英雄事迹,激励部队灭火战斗。后勤部门组织好保障工作,提供部队长时间连续作战的生活补给,并组织好器材保障,储备部队易损坏的器材配件,组织修理人员随时抢修损坏器材,并做好相关灭火救援物质储备。

各参战部队要及时组织加强对通信设备进行巡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各级有线、无线通讯畅通。

按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七、台风灾后救援工作

台风过后,各级消防部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相关救援、排险、救助工作,并注意以下几点:

在组织对地下车库进行排水时,要防止车辆打滑、碰撞;人员在选点、收放水带、吸水管过程中要尽量避开复杂、湿滑路段,避免人员、车辆掉入水中等意外的发生。

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在狭小、通风条件差的地方救援时,救援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另外,由于车辆、泵浦长时间工作过程中排出废气、热量多,附近救援人员要视情佩戴空气呼吸器,以免出现窒息中毒。

要组织做好救援人员的轮换休息,特别是市区有关大队要按支队的力量调整、调度方案,合理整编现有力量,轮流出动,确保部队能连续作战。

要注意行车安全,抢险力量到场及撤离时要向指挥中心报告,并注意加强救援过程中的请示汇报工作。

要服从安排,切实遵守好群众纪律,参与救灾的官兵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红包、礼物和吃请,并避免与群众发生摩擦、纠纷,维护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7篇

沿海地区比较容易受到台风暴雨袭击。为了要求管理处员工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牢固树立防范于未然的思想,保证小区在受台风暴雨袭击时将损失减到最少,特制定预防台风暴雨应急方案。

一、小区容易受到台风暴雨袭击的地方。

1、业主/住户家的阳台摆放物品和玻璃窗户容易被台风袭击。

2、天台上的地漏容易堵塞造成积水。

3、地面管道容易堵塞造成排水不畅。

4、1—2栋每层电梯厅由于设计原因容易进水造成电梯故障。

5、会所乒乓球室和台球室由于地处半地下室,如果水泵故障容易造成浸水。

6、3楼架空层由于地面排水不畅容易造成积水。

7、地下车库出入口和下沉式道路容易进水造成地下室进水。

8、小区由于种植乔木,台风天气容易刮倒树木给行人和设施造成危险。

9、小区的设备房容易造成漏水进水,导致设备不能运转。

二、各班组分工要求。

(一)办公室

1、平时在管理处员工中普及预防雷击、保护自身安全的知识,防止预防雷击伤人等事故发生。

2、注意收集和收听天气预报,及时传达天气情况。

3、当有台风暴雨天气出现时,安排服务中心人员在小区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台风暴雨天气信息,提醒小区业主/住户注意安全,减少外出。

4、安排值班领导全面负责小区台风暴雨天气的应急指挥。

5、值班领导应该敦促露天淋雨作业人员携带雨具,防止人员淋雨感冒。

(二)安全部

1、台风暴雨天气时全体设备运行班人员在维修值班室待命,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1、全面巡视业主/住户的'阳台和窗户,发现阳台堆放易脱落物品和窗户没有关闭的住户及时通知并处理。

2、检查1—2栋天面的门窗是否关闭,天台是否堆放容易造成地漏堵塞的物品,并检查地漏是否有堵塞物。

3、开展便民服务,结合小区顾客需要,可以在出入口处摆放雨伞等雨具供顾客借用等。

4、台风暴雨期间各巡逻和岗位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性,防止不法分子伺机作案。

5、雨势过大造成地下室排水泵不能及时排水时,管理处值班领导应及时指挥安全员动用防洪沙包(袋)封堵地下室进出口,防止雨水进入地下室。

(三)维修班

1、台风暴雨天气时全体维修班人员在维修值班室待命,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2、平时注意加强小区地下排水管的维护保养,发现堵塞现象及时疏通。管道在台风暴雨天气堵塞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疏通,出现积水情况时采用水泵排水。

3、频繁巡视会所乒乓球室和麻将室,观察水泵是否正常运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用水泵排水。

4、巡视小区地下室和下沉式道路,检查排高户是否并闭,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处理。

5、电梯工应频繁巡视小区电梯机房,检查门窗是否进水,机房是否渗漏,井道是否进水,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停用电梯,防止事故发生。

6、台风暴雨天气来临之前应检查小区发电机是否处于自动位置,柴油是否充足,防止因雷击停电时应急供电。

7、频繁巡视小区设备房,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6、绿化工应在台风暴雨天气来临之前将容易被台风刮倒的树木固定,或将树枝修剪预防树大招风。

(四)清洁班

1、安排人员到1—2栋车库、大堂门口、架空层打扫积水,防止雨水渗设备房。

2、安排人员到1—2栋每层电梯厅(每栋1—2人),及时清洁从窗户洒进来的雨水,防止雨水从电梯门流进电梯井道。

3、在各个容易滑倒的地段铺设地毯,并设置“小心路滑”的标示牌。易滑地段包括1—2栋门口办公室服务中心门前。

三、准备应急材料

1、雨具,包括雨伞、雨衣、雨鞋。

2、疏通机和疏通管道工具。

3、排水泵和排水带。

4、竹杆、绳子和花工工具。

5、塑料地毯、警示牌和清洁用具。

6、防洪沙包(袋)、铁铲等防洪器材。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8篇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危害,进一步完善公司预防台风(热带风暴)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宁波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放在首位。做到居危思安,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配合协调。

、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_水法》、《_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防台行为,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公司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工作重点

、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资安全转移;

、仓库、员工宿舍、各工厂及低洼区的防洪排涝;

、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防台防汛指挥部

设立防台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防台防汛指挥部组成

防台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总经理不在时可委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或其他指挥组成员担任)。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由人事行政部、设备部、物流部、各工厂长以及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防台防汛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防台防汛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防台(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台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检查督促各部门防台(汛)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汛)检查,督促有关工厂、部门及时处理影响防台(汛)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发布汛情通报、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9篇

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现根据《岱山县防御台风预案》,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御台风方案。

一、抗台组织机构

组建由郭央松校长为抗台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抗台工作;

孙波付组长,具体落实台风的防御过程;

成员:_敏包海红汤晓娜。

下设值班小组:

第一组:金科女(组长)鲁军辉林利波。

第二组:_敏(组长)吴四海

二、防御操作措施

(一)台风消息阶段:

1、学校各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学校各部门加强对各自防御对象的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处理。

3、抗台小组组长根据台风的动向发布“抗台准备等级”的`命令。

(二)台风警报阶段:

1、组长发布“二级准备”命令。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10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规范和促进防台风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御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制依据

《_防洪法》《_水法》《_气象法》《_突发事件应对法》《_防汛条例》《_水文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青岛市辖区内的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3)坚持依法规范、科学管理,使防台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实行“防、避、抗、抢、救”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5)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据职能分工,采取果断措施,快速应对。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共享资源,依托军队和专业抢险队伍,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军民结合,全力抗御台风。

风险评估

台风是极具破坏性的自然灾害现象,青岛地处西太平洋台风北上路径之一,几乎每年都受到台风的影响,受台风影响时伴有强降雨、风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破坏性极强,通常造成的损失巨大。历史上青岛多次受到台风影响,1985年第9号台风,造成2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亿元;20xx年第9号台风“麦莎”造成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亿多元。

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出海船舶、海上作业人员及时回港避风;

(2)防范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

(3)做好港口、码头、海堤、闸坝、水库、河道、桥梁、隧道等工程安全巡查;

(4)做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工作;

(5)做好沿海风暴潮防御和城乡低洼区域的防洪排涝;

(6)组织做好重要交通干线、重要电力设施防台防汛工作;

(7)做好台风预报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事件分级

台风灾害事件由低向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未达到较大及以上标准的台风灾害为一般台风灾害。

较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

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特别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24小时以上。

2.组织指挥机制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全市防台风的组织领导机构。

市防指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分管副参谋长、青岛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_、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电政信息办、市通信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岛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青岛国际机场集团、青岛国信集团、交运集团、青岛保监局、国家_北海分局、青岛海事局、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市气象局、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各区市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市防指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督促检查防台风责任制落实,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检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气象态势,适时发布(解除)预警、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决策防台风重大事项;协调、调动防台风应急资源,做好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派遣专家及抢险指导人员赶赴现场等。

市防指办公室

市防指常设办事机构为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省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风工作,督促检查防台风措施的落实;负责审查、审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台风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台风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市防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建议,供市防指和市政府决策。

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防台风需要,市防指可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置若干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承办现场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综合文字、资料整理及抢险救灾证件印发等工作,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2)专家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市城乡建设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家_北海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青岛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安全_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台风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

(3)抢险救援组:由灾害应急处置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台风、风暴潮、地质等灾害相关预案,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监测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牵头,国家_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组成,负责提供气象、海浪、风暴潮、洪水、雨量等监测及其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5)应急通信组:由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市通信管理局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救护和防疫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农委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市政府组成,负责抢险救灾期间道路交通管制,根据市防指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令,疏导救灾人员、车辆,实施重点防御区域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8)灾情调查和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灾情调查、评估、统计上报、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员转移安置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当地政府负责。

(9)物资生活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和市场供应。

(10)经费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筹集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经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救灾款,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救灾经费。

(11)信息和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做好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引导和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把握全市防台风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参与防台风设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3)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本市重要救灾物资生产能力的调度储备,协助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做好重要救灾物资的生产调运工作,协调其它区市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指导市直工业企业等单位做好防台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系统内部防台风教育、防台风检查及向所属学校发出预防灾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造谣惑众和破坏、盗窃、哄抢防台风设施及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事件,协助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畅通。

(6)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评估,进行灾情汇总并及时上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及救灾工作情况;争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组织协调台风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视情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防台风及其救灾专项资金保障,会同相关单位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8)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建设行业、建筑工地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抢护工作。

(9)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做好因台风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处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对危房进行摸底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

(10)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防汛保安全工作,确保城市水、气、热稳定供应、排水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崂山水库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指导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防台风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积涝及防洪排涝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

(11)市交通运输委:做好公路、港口、码头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做好防台风物资、危险地带群众转移的运输保障工作。

(12)市农委:负责组织做好农业防台风、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协调做好种子、化肥等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做好农业机械组织调配工作和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库、河道等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调度,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负责洪水资源的调度、利用和管理;督导完成水毁工程修复。

(1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台风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及其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具体组织调度渔业船舶的避风、防浪工作;组织领导因台风引发的风暴潮次生灾害防范工作。

(15)市林业局:指导、协调全市林业防台风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抢险现场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台风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的综合协调及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做好市场运行预测预警和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自身的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1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18)市安全_: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台风期间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相关部门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导协调台风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9)市旅游局:负责及时向相关旅行社、星级饭店、重点A级景区转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防台风督导工作。

(20)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做好供销社系统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身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21)市电政信息办:负责为市防台风工作提供安全畅通的电子政务网络保障。

(2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台风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市水文局:负责组织做好雨情、水情等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雨情、水情等水文情报服务,适时发布洪水预警信号。

(24)青岛日报社:负责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5)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台风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6)市地震局:负责做好防台风期间地震监测和预报工作,组织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

(27)青岛国际机场集团:负责青岛国际机场及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防台风防汛和应急处置工作。

(28)青岛国信集团:负责胶州湾隧道防台风防汛及其相关工作。

(29)交运集团:负责防台风物资的陆运工作,担负防台风期间运输车辆的值班任务。

(30)青岛保监局:负责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活动,查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31)国家_北海分局:负责组织监测发布海浪、风暴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32)青岛海事局:负责组织做好辖区船舶防台风工作,指导、发布辖区防台风航行警告,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海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3)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负责组织做好青岛地区引黄济青工程和棘洪滩水库的防台风工作。

(34)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报、分析台风和降雨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35)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负责组织做好铁路系统青岛段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运力运送防台风期间的抢险、避险人员、物资和设备。

(36)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的有线通讯设施检查、维修和管护工作。

(37)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做好无线调度专用车的应急调用准备。

(38)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39)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40)青岛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确保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大中型水库、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抢险救灾工作的电力供应。

(41)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胶州湾跨海大桥、青岛辖区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高速公路防台风防汛及相关工作。

(42)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43)各区市政府: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防台风防汛工作。

市城市防汛机构

青岛市城市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市防办”),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市防办的业务指导。具体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市城市管理局。

3.监测预警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以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监测预测

各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台风灾害,建立健全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测预报和报告工作。

监测预报信息按行业有关规定报告。

预警级别

台风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蓝色预警的情况。

(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黄色预警的情况。

(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

(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正面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

预警发布

市防办根据对台风影响的研判,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市防指秘书长组织会商确定预警级别,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同意,按下列权限签发:

(1)四级预警(蓝色)由市防指副指挥或秘书长签发;

(2)三级预警(黄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签发;

(3)二级预警(橙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

(4)一级预警(红色)由市防指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通报有关成员单位,或通过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预警级别变更

预警级别变更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级别变更后,原级别预警自动解除。

预警解除

根据台风发展变化及实际影响情况,由市防办适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解除权限与预警发布权限相同。

4.预警响应

对应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预警级别,分别设置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响应。

Ⅳ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秘书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Ⅳ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

市防指加强值班,有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调度。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安排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_北海分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预测预报信息。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向渔业船舶、海上其他船只、海上养殖及海上作业人员发出防台风警告。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适时发出警示。市水利局核实大中型水库及河道水情,加强值班值守和不间断监控巡查,落实预泄预排方案。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并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加强值班值守,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Ⅲ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Ⅲ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重点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台风工作,做好有关应急队伍、防汛物资的调度,检查落实重点防御区域和重要防御对象安全防范措施。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有关部门向市防汛指挥中心派驻联络人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督导落实防台风措施。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采取应对措施,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_北海分局加强值班,密切监测台风动向和海浪、风暴潮、洪水预测预报。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组织督导渔业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业人员落实防风避风措施、海上养殖作业人员撤离上岸。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采取预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强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的巡查,严密监控运行状态。收拢防汛人员,备便抢险救灾器材。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有关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适时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Ⅱ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Ⅱ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适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区市做好防御工作,研究部署人员转移、停业、停课、旅游景区(点)关闭、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等重大问题,组织指挥重大险情抢险救灾工作。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11篇

一、背景介绍

台风暴雨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提高应对台风暴雨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制定台风暴雨应急演练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演练目的

1.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通过演练,使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的方法和技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加强组织协调能力:演练过程中,各部门之间需要密切配合,加强组织协调能力,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3.完善应急预案:通过演练,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演练内容

1.演练时间:选择台风暴雨季节,根据天气预报确定演练时间,确保演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演练地点: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区域作为演练地点,模拟台风暴雨的`影响和应对情况。

3.演练流程:

(1)召开预演会议:确定演练目的、内容和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发布演练通知:将演练时间、地点、流程等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3)模拟灾情:通过现场布置和模拟器材,创造出台风暴雨的灾情场景。

(4)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启动应急工作,展开各项救援和抢险行动。

(5)评估演练效果:演练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效果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四、演练要求

1.保证演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尽量模拟实际灾情,提高演练的实战性。

2.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3.加强演练的安全管理,确保演练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做好演练的记录和总结,及时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五、演练评估

1.演练评估人员: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组进行演练效果评估。

2.演练评估内容:对演练的组织管理、应急响应、救援行动等方面进行评估。

3.演练评估方法:采用现场观察、问卷调查、讨论交流等方式进行评估。

4.演练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六、演练总结与改进

1.演练总结:根据演练评估结果,总结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和教训。

2.演练改进:根据总结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效率。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12篇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台风前的预防工作是简单易行、切实有效的措施,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1、各部门下班离开办公室、教室前,必须全面关闭、加固办公室、教室、各功能室及邻近公共场所的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如门窗已损坏无法加固应汇总学校后勤尽快派人维修。

2、实验室、资料室的贵重仪器和重要资料应移至安全角落放稳垫高,防止被风吹落摔坏或被雨水损坏。重要部门的门窗应用旧报纸等软材料填塞,防止暴风雨水灌入。

3、学校安全办必须组织人员对宿舍和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关闭、加固门窗,保证下水道通畅。

4、学校安全办应在台风前将学校内悬挂的各种宣传品、装饰物(如彩旗、横幅等)进行清理拆除,并妥善保管。

5、后勤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校园的树木、花卉以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

6、后勤应加强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及线路薄弱环节的巡查和检修,对易受台风破坏的供电、通讯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7、安全办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关闭加固各公共场所的门窗。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13篇

目的

规范公司机关和管理处防范台风暴雨的前期准备工作、处理程序和方法。

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小区台风暴雨、强热带风暴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理。

职责

总经理:负责全公司防台风暴雨工作的总协调。

品质管理部:负责收集台风暴雨有关信息,及时进行通报;负责检查各小区防台风暴雨准备工作的实施情况。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的检查及防范工作,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作,减少不可抗力损失。

办公室:负责调度车辆和人力资源,及时支援重点小区的抢险工作,检查小区值班及坚守岗位情况,提供现场抢险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护管部:负责组织储备护管员支授抢险工作,协助重点小区管理处主任指挥抢险。

维修中心:负责检查责任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协助指导管理处抢修。

管理处主任:负责本小区防台风暴雨的现场全面指挥工作,检查储备抢险物资器材,安排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住户报修,及时统计上报损失情况。

全体员工:台风暴雨期间,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坚守在工作岗位或在住地候命,保持通讯畅通,不得请假外出,随时听候指挥命令。蓝色以上台风信号和红色暴雨信号,主管以上人员必须值班坚守工作岗位;橙色以上台风信号和红色暴雨信号,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必须到挂点小区指导防御工作。

内容

台风暴雨期间公司机关的值班工作。

总经理为公司机关的值班负责人,负责总协调工作。

品质管理部经理负责检查小区防范台风暴雨准备工作的实施情况;跟进台风信息,及时通报上级领导。

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检查小区机电设备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落实全体员工坚守住地待命情况、检查小区值班及坚守岗位情况,检查员工通讯是否畅通、调度车辆和人力资源,及时组织支援重点小区的抢险工作,提供现场抢险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护管部经理负责按指令组织储备护管员支授抢险工作,协助重点小区管理处主任指挥抢险。

管理处台风暴雨前期的防范准备工作。

客服主管组织实施的防范准备工作

a、跟进气象台播放的有关台风暴雨进展信息,随时将最新台风暴雨讯号报告上级和公告住户,及时调整准备工作

b、发放小区防范台风暴雨通告,提醒住户下列事项:

1)尽可能留在家中,关好门窗,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品。

2)勿在玻璃门窗附近长时间停留,防止玻璃破裂后伤人。

3)搬离放在窗台及阳台上的物品如花盆等,以防坠落伤人。

4)避免逗留空旷地方,远离高大树木行走,防止砸伤。

5)检查阳台、私家花园地漏及排水管道,防止堵塞。

c、联系绿化公司加固绿化植物;将盆栽花卉移至低处或隐蔽角落。

d、监督清洁工清除房屋天台杂物及地漏沉积物;

维修班长组织实施的防范准备工作。

a、检查并确保排污泵全部能正常工作;检查排水管网、沟渠、排污井、天面地漏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

b、检查小区备用发电机,储备足够的柴油,保证发电机能正常运行。

c、检查电梯井道、电梯机房、设备房等门窗防雨水浸入措施。

护管队长组织实施的防范准备工作。

a、负责检查空置房屋并关闭门窗、检查关闭公共楼道门窗。

b、检查记录没关闭门窗的住户房号,及时联系住户关好门窗。

c、停止小区户外施工作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棚、脚手架等施工设施的安全加固,在临时沟、坑处设立警示牌,严防事故发生。

d、检查小区内外广告牌,对不能抗击台风暴雨的广告牌、霓虹灯要提前拆下。

e、加强小区巡查,避免地下车库、电梯井等部位进水。

f、检查确定应急工具器材性能良好。

g、检查确定急救药箱基本药品齐备。

h、储备足够的防洪沙袋备用。在不影响服务的情况下,在以前易浸水的地方,提前用砂袋筑好挡水墙。

管理处台风暴雨期间的值班工作。

管理处主任为本小区值班负责人,要勤巡查、善于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现场工作,果断处理应急事故。

客服中心必须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及时受理住户报修、现场查看受损情况。

护管队必须增加巡逻频次,护管员应着雨衣、雨鞋、拿手电巡逻。

其他员工必须坚守在住地候命或工作岗位,不得请假外出,随时听候指挥命令。

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注重自身安全,如单独执行紧急任务时,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并知会其他员工。

台风暴雨期间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_120_急救电话。

如管理处人力资源不足应战,及时申报办公室支援。

管理处台风暴雨后的后期工作。

及时检查统计上报房屋渗漏水及台风暴雨损毁损失情况,填写《案(事)件情况登记表》。

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处理台风暴雨造成的保险赔偿事宜。

组织保洁人员迅速清理垃圾淤塞的渠道,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组织绿化公司修剪、补苗、加固绿化植物。

组织维修人员检查恢复设备,维修公共设施。

组织跟进房屋渗漏水的维修工作,开展家访及维修回访工作。

附件

台风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

质量记录

案(事)件情况登记表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14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长乐市玉田镇大溪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期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是在工程施工实施过程中,针对台风暴雨导致工程面临重大险情威胁,影响玉田镇大溪防汛安全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措施,力保玉田镇大溪工程安全,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损失,是建设单位及防汛指挥部门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重要依据。为此,特编制《长乐市玉田镇大溪河道整治工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_水法》、《_防洪法》、《_防汛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和《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编制本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力抢险,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相结合,紧急制定抢护措施,力保海堤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适用范围

施工期内,当玉田镇大溪遭遇台风等突发性事件,导致发生如下重大险情:超标准洪水,严重堤身裂缝、滑坡以及决口等可能危及玉田镇大溪安全的险情时,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长乐市玉田镇大溪河道整治工程,本长乐市玉田镇大溪河道整治工程全长1443米,桩号K0+000-K1+443。玉田镇大溪设计防潮标准为20年一遇。

水文气象长乐市玉田镇位于中国东南沿海,是福建省会福州的门户,国内屈指可数的空海“两港”城市,属于国家颁布的沿海开放市(县)之一。也是明代著名航海家郑和七下西洋的启锚地,其中六次起点在长乐。中国著名侨乡,分布世界各地,海外侨胞主要分布在加拿大、美国、欧洲、南美洲、东南亚,并且也是台胞祖籍地,分布台湾主要是清代以前迁往台湾。历史、文化、经济聚集为一身的长乐市,古谓“海滨邹鲁”_文献名邦“,历代有955名进士和11位状元,今有“华侨之乡”“民营企业雄厚”的称誉。拥有空、海、江三港齐备的'交通优势。

3、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

本应急预案仅列出重大突发事件引发的危及玉田镇大溪安全的险情,主要险情有:

1、由于玉田镇大溪建设时间已久,总体沉降严重,本次修建堤顶高程,由于玉田镇大溪工程20xx年1月份开始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安排浆砌堤身施工要在台风汛期来临前大面积安排施工,以确保玉田镇大溪工程安全。

2、施工期间,为了满足施工的要求,我部计划分段施工,在台风来临前5天将破口封堵,以利防抗台风,施工中我部将做好应急抢险工作,确保施工期玉田镇大溪安全。

3、为了满足工期要求,在台风季节外护坡还得继续施工,造成原护坡面的破坏,影响玉田镇大溪安全。进入台风季节后我部将放慢施工进度,小面积施工,旧护坡拆除控制在满足施工面的要求为准,控制在20m左右,以便在台风来临前3天恢复,并在连接口处采用大块石封口。

4、堤身渗水、管涌、流土:由于玉田镇大溪堤身填土采用堆土自然密实方法施工,堤身土料夯压不实、施工质量差等原因,当溪水位达到高水位时,堤身中的渗透水流常有可能导致堤内坡脚附近发生管涌或流土现象。

5、漏洞:土堤的背水坡及坡脚附近出现横贯堤身的渗流孔洞。

6、塌坑:玉田镇大溪顶部、迎水坡、背水坡及其坡脚附近突然发生局部下陷而形成的险情。

7、裂缝:裂缝是土堤常见的一种险情,有时也可能是其他险情的预兆,如滑坡裂缝。裂缝按其部位分为表面裂缝、内部裂缝;按其走向分为横向裂缝、纵向裂缝、龟纹裂缝;按其成因可分为不均匀沉陷裂缝、滑坡裂缝、干缩裂缝、冰冻裂缝、振动裂缝。

8、滑坡:堤身出现滑坡,主要是边坡失稳,土体的下滑力超过了抗滑力,造成了滑坡险情。

4、险情监测与报告

险情监测和巡视

台风期间,对堤身每日至少巡查2次。当遭遇强台风或出现险情征兆、或遭遇其它突发事件时,施工项目部领导,技术人员应到位现场指挥,并组织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查。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监测、巡视结果的处理程序

监测、巡查人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监测、巡查结果报项目经理。

险情发生后,除安排专人昼夜监测和巡视外,管理人员应及时将险情上报玉田镇大溪防洪管理处,同时组织人员应急抢险。对急须采取的应对重大险情的措施,玉田镇大溪防洪管理处必须立即汇报请示玉田镇防汛办后执行。

玉田镇大溪出现险情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玉田镇大溪管理处负责抢险决策指挥,施工项目部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抢险。县水利局派有关领导带领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抢险。

险情上报与通报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15篇

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措施;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二、组织检查: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措施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三、领导重视: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四、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五、启动预案: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一)各岗位责任分工

1、安保部认真做好暴风雨紧急情况时的信息传递、资源调配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2、工程维修部门负责给排水、供电、供空调、电梯等机电设备的故障及应急处理。

3、物业服务公司治安消防部门负责“三防”及安全保卫、义务消防等情况应急处理,同时负责抗灾救灾工作。

4、保洁绿化部门负责绿化、环境的'抗灾保护和灾后恢复工作。

(二)防台风防洪水及应急处理

1、物业服务公司接到台风或暴雨警报信号通知后,应立即紧急动员,各部门处于临战状态,同时成立指挥小组经理任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三防临时指挥部,相关人员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灾准备工作。

2、在台风或暴雨来临前,应做好各项防风、防水浸措施,如:紧急做好防风、防水浸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检查清理排洪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

(1)检查所有门窗,特别双开玻璃门是否有足够保护及稳固。

(2)牢固所有容易松脱物件,尤其是位于天台及露台等地方,对于一些较易吹倒的物件发如花盆等应搬至室内或将其绑紧。

(3)检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并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杂物。

(4)确保所有紧急用具可以随时应用,如沙包、雨衣、头盔、水靴、绳索、后备照明、方木(用于固定玻璃门)等。

(5)检查排水泵系统是否正常通畅。

(6)检查发电系统及其供油装置正常与否,并按规程试开发电机组。

(7)关闭霓虹灯电源。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16篇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策划

(一)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

(二)、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及气候条件情况,施工中可能会遇到9级或以上台风,给工程施工带来危害。根据以上分析,并充分考虑到施工技术难度和不利条件等,经多方讨论和分析,将台风确定为本项目的突发事件、重大风险或紧急情况。

2、突发事件及重大风险预防措施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1)项目部加大了在索取气象信息方面的投入,提高全员防洪防台意识,项目部定制了气象预报短信服务。

2)施工前期和施工过程中详细了解当地的气候情况,并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及卫星云图的活动迹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预防。

3)台风处理方案

在预知台风即将发生后,待来临之前停止施工,将人员及有关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使财产损失尽可能减到最小。

(三)、应急资源分析

1)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项目部有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成员、业主、监理、地方政府、医院卫生机构等。

2)应急设备、物资准备:医疗设备、救护车辆充足,药品齐全,各施工小分队配有对讲机、及物资转移的相关设备。

3)上级救援机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地方可用的主要应急资源是救护车。

(四)法律法规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

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

三、应急准备

1、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台风安全事故,项目部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医院急救电话:120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成员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5)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6)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7)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8)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9)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10)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11)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后勤部门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2、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主要应急物资:

①配备适当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绳、长竹竿等;

②内部电话、对讲机等联系工具保持畅通;

③自备发电机和照明专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④预备沙袋等物,利于堵水和引导水流方向。

3、教育、训练

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项目部对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包括应急内容、计划、组织与准备、效果评估等。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应急预案指导,必要时,协同项目部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4、互相协议

项目部事先与地方医院、宾馆建立正式的互相协议,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四、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17篇

一、背景介绍

台风暴雨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提高应对台风暴雨的应急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台风暴雨应急演练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标

1.提高应急响应的速度和效率;

2.增强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

4.提高广大群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演练内容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的建立

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

指定专人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预案制定和宣传

制定台风暴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应急工作流程和责任;

宣传台风暴雨应急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

3.演练方案制定

制定台风暴雨应急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标、内容、时间和地点;

确定演练参与人员和角色分工。

4.演练流程

模拟台风暴雨来临的'情景,组织演练人员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演练包括预警发布、群众疏散、救援行动等环节。

5.演练评估和总结

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

四、演练要点

1.做好预演准备,包括人员、设备和物资的准备;

2.加强组织协调和指挥,确保信息畅通和指挥有序;

3.注意安全,确保演练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4.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和应急意识。

五、演练效果评估

根据演练过程中的表现和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评估指标包括响应速度、指挥效果、救援行动等。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提高应急能力。

六、演练周期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定期进行台风暴雨应急演练,保持应急能力的持续提升。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18篇

1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指挥机构

  工作职责

  工作小组

  办事机构

  地方政府防御台风组织机构

  基层防御台风组织机构

3  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

  监测预报

  预警及叫应

  预防

4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行动

  信息报告和发布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5  保障措施

  应急队伍保障

  电力保障

  通信保障

  交通保障

  治安保障

  物资保障

  卫生保障

  生活保障

  资金保障

  宣传保障

6  善后工作

  灾后救灾工作要求

  工程或设施损毁应急修复

  补偿要求

  总结评估

7  附则

  奖惩

  预案管理

  预案解释部门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编制目的

贯彻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规范开展台风防御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台风灾害应对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_突发事件应对法》《_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台风灾害的防御及应急处置工作。因台风降雨导致的洪涝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按照《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执行。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以防为主,多措并举。坚持“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不断提高防御台风的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增强防御台风的应急处置能力。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御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坚持社会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建立“停课、停业、停工、停产、停运”等信息直达个人的反馈机制。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指挥机构

省防御台风工作指挥机构为江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省人民政府设立省防指,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御台风工作,并服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省防指由指挥、常务副指挥、副指挥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省长

常务副指挥:常务副省长

副指挥: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省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水利厅厅长、省应急管理厅厅长、武警江苏省总队副司令员。

成员:东部战区联合参谋部作战局、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民航江苏安全_、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南京铁路办事处、省供销社、省电力公司、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其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按照省防指统一部署做好本行业、本单位防御台风工作。

  工作职责

  指挥机构职责

省防指组织领导全省防御台风工作,贯彻实施国家防御台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防总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指导监督防御台风重大决策的落实。主要职责:组织制定防御台风的政策、规程和工作制度等,及时部署落实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决定启动、变更和结束防御台风应急响应,组织协调、指导、指挥防御台风抢险救援救灾,协调灾后处置等工作。

  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服从省防指统一指挥,及时高效执行各项指令,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反馈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和省防指统一安排部署,负责本系统防御台风检查及督查等工作。

省军区:联合地方开展防御台风演练、风险隐患排查等,掌握台风防御薄弱环节;组织民兵支援地方开展防御台风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安置、保障受灾群众。

东部战区联合参谋部作战局:协调组织军队相关任务单位参加支援江苏地区人员转移、抢险救灾工作。

武警江苏省总队:负责协调武警部队支持地方开展防御台风工作;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协同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地方组织人员转移和安置。

省委宣传部:组织指导协调防御台风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协助做好台风防御公益宣传、知识普及,提升公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警信息的公众发布。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参与安排防御台风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损毁工程修复计划、资金以及防御台风救灾资金计划。协同电力安全监管部门指导海上风力发电平台加强防御台风工作。负责对淮安市防御台风工作的督查、指导。

省教育厅:负责组织指导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检查校舍、附属设施及在建工程安全;加强师生防御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协调组织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师生安置转移;督促指导受灾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教学秩序工作。负责对连云港市防御台风工作的督查、指导。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保障抢险救灾无线电专用频率使用安全;组织对防御台风无线电台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应急处置期间对防御台风无线电专用频率、台站造成的有害干扰行为;协调做好防御台风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器材的生产保障工作;指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企业落实好防御台风有关措施。负责对徐州市防御台风工作的督查、指导。

省公安厅: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御台风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物资以及破坏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御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负责对盐城市防御台风工作的督查、指导。

省财政厅:按规定保障防御台风救灾工作所需资金,及时安排下达抢险救灾、损毁修复等防御台风经费,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负责对南京市防御台风工作的督查、指导。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指导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风暴潮和海浪灾害预警信息,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及海上搜救行动。负责对镇江市防御台风工作的督查、指导。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及时提供水体污染情况,组织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对泰州市防御台风工作的督查、指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指导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指导各地组织协调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和城市危房安全评估,提出转移建议方案;指导做好城市高楼塔吊、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的加固工作;指导各地加强市政设施的防护和巡查,做好城市树木的疏剪、支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城市公园的安全管理。负责对苏州市防御台风工作的督查、指导。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协调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交通水运设施、在建交通工程防御台风安全工作;指导公路、港口、内河(航道)、湖区(航道)、渡口、码头(长江除外)等方面发布安全提示信息,督促指导内河船舶安全避风,及时开展遇险船舶的搜寻救助工作;组织全省港口、公路及其他交通资源参与水上搜寻救助行动;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运,必要时配合公安等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御台风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的畅通。负责对无锡市防御台风工作的督查、指导。

省水利厅:根据省防指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全省防御台风工作,组织指导台风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日常检查;组织开展水情、工情信息监测预报及预警信息发布;负责水利专业抢险队伍建设和省级水利防汛物资储备和管理;负责台风防御期间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抢修;指导蓄滞洪区、受灾地区人员转移撤离;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管理、海洋牧场安全生产等工作;建立健全渔船防风避险机制;组织本省、协调外省在苏渔船回港和沿海养殖人员上岸避风;协调处理海洋、长江、湖泊等水域的渔业安全搜救工作和渔业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并对渔业船舶遇险应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时向渔船、设施种植和养殖主体等发布预警信息;及时统计核查报送渔船信息、农业灾害情况、人员转移情况等信息;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指导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配合做好农业救灾资金下达和协调灾后复产物资等的供需调度等。负责对扬州市防御台风工作的督查、指导。

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指导协调文保单位、A级旅游景区防御台风保安;指导A级旅游景区、重大文旅活动场地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落实避险措施;监督指导受台风影响地区A级旅游景区游客转移避险、救护、疏导和景区关闭等工作。负责对常州市防御台风工作的督查、指导。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协调灾区医学救援、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等防风减灾卫生应急工作;及时核查报送灾区医疗卫生信息。

省应急管理厅:根据省防指统一部署,组织指导协调台风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负责应急系统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抢险物资储备;组织协调应急系统抢险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参与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安置受灾群众,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提出省级救灾物资与补助经费的动用决策。负责对宿迁市防御台风工作的督查、指导。

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协调灾区粮食和通用性应急物资保障,组织做好省级通用性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的指令按程序组织调运。

省气象局:负责监测、分析和预测台风动向,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组织开展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向公众发送公益性预警及应急响应提醒短信。

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指导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组织、指挥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协助地方人民政府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群众;负责临时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

民航江苏安全_:负责组织协调省内民航系统防御台风自保;组织协调航空公司根据台风及暴雨影响情况动态调整航班;保障紧急情况下防御台风抢险物资、设备和抗灾人员的运输。

江苏海事局:负责发布长江江苏段和南通沿海海域的航行警告及水上交通管制;加强辖区内在航船舶管理和防御台风宣传,对辖区内船舶进行安全提醒、实时监控;组织协调全省通航水域水上搜救。

南京铁路办事处: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铁路系统的防御台风工作措施的落实,保障防御台风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的铁路运输。

省供销社: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调节作用,做好应急期间农副产品的供应和市场稳价工作;组织协调生产救灾所需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调运供应,保障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对南通市防御台风工作的督查、指导。

省电力公司:负责所管辖电力设施及在建工程的防御台风保安,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负责防御台风成品油货源的组织、储备、调运和供应。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负责管辖高速公路、过江桥梁的安全、畅通;保障防御台风救灾物资优先通行;协助人员转移,必要时配合公安等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参与抢险救援救灾,协助地方人民政府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

连云港海事局:负责发布连云港和盐城沿海海域的航行警告及水上交通管制;加强在航船舶管理和防御台风宣传,对辖区内船舶进行安全提醒、实时监控;组织协调连云港和盐城沿海海域较大及以下等级突发事件水上搜救。

  工作小组

依托省防指设立的综合协调、监测预警、技术支持、抢险救援、转移安置、交通通信、医疗救治、秩序保障、宣传报道、灾情评估等工作组,承担防御台风相应工作职责,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等组成。贯彻落实_、_、国家防总(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工作指导、财物协调、督办核查等工作。

监测预警组:由省气象局、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组成。负责气象、海洋、地质、水文、水质监测、预报,视情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技术支持组:由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等组成。根据地方人民政府防御台风抢险需要,组织专家提供防御台风抢险技术支持。

抢险救援组:由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军区、东部战区联合参谋部作战局、武警江苏省总队、省公安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江苏海事局、省供销社、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连云港海事局等组成。按职责负责指导工程抢险、受灾群众救援,统筹协调抢险救援队伍、物资等。

转移安置组:由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储备局、江苏海事局、省供销社、连云港海事局等组成。按职责负责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组织调拨省级救灾款物。

交通通信组:由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航江苏_、江苏海事局、南京铁路办事处、省电力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连云港海事局等组成。负责指导做好防御台风交通运输、应急通信、电力等保障,组织协调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

医疗救治组: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武警江苏省总队、省应急管理厅等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调度医疗队伍、物资,指导灾区医学救援、卫生防疫和安置人员、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做好灾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秩序保障组: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军区、武警江苏省总队、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等组成。负责指导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做好灾区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

宣传报道组:由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组成。负责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与引导,回应社会热点关注;加强避险自救等公益宣传。

灾情评估组: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等组成。按职责组织指导灾情和灾害损失统计、核查与评估。

  办事机构

办事机构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由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共同组成。

省防办按照省防指的部署要求,组织协调监测预报、预警预防、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和有关部门的防御台风工作。

  地方政府防御台风组织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地区的防御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

  基层防御台风组织机构

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按照防御台风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和人员,在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乡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防御台风工作。

3  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

  监测预报

省气象局负责监测台风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的过程,做好台风未来趋势及可能影响地区的风力、降雨等趋势预报,及时报告台风实时路径、强度、速度和降雨过程、范围、强度等信息,并向社会发布。省水利厅负责江河湖库水情、工情的监测和预报,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地质灾害、风暴潮和海浪的监测和预报。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

  预警及叫应

  台风预警

台风预警是针对台风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与风暴潮等超过一定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一般分为Ⅰ、Ⅱ、Ⅲ、Ⅳ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1)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风暴潮和海浪的监测预报,发布预警信息。

(2)住房城乡_门负责发布城区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等方面的预警信息。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发布公路、港口、内河(航道)、湖区(航道)、渡口、码头(长江除外)等方面的安全提示信息。

(4)水利部门负责发布江河湖库水情、水工程安全预警信息。

(5)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向出港捕捞船只、设施种植、海洋牧场和养殖主体发布预警信息。

(6)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发布重大活动、旅游景区等安全提示信息。

(7)气象部门密切监测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未来趋势预报,负责发布台风、暴雨等气象预警信息。

(8)电力部门负责发布电力方面的预警信息。

(9)海事部门负责发布长江与沿海港口、码头及在港航行船舶的预警信息。

(10)民航部门负责发布民航方面的预警信息。

(11)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及时播报有关预警信息。

(12)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各部门负责将行业预警信息报送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预警叫应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电力、海事、民航等部门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建立逐级预警叫应机制。启动叫应机制后的预警信息发布,下级责任人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及时向上级信息发布部门反馈,并采取应急措施。未及时反馈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及时通知到下级责任人所属政府或者主管部门负责人,确保预警信息准确送达,不留死角,形成闭环。在发布红色预警等极端情况下,叫应可从省级直达基层。

  预防

各级各部门应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组织各单位与公众积极开展自我防范。

  防御准备

(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防御台风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应对措施,加强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服务组织机构的建设。加强台风防御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台风防御工作。

(2)工程准备。汛前完成台风影响及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各类工程及基础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落实台风防御期间安全措施。

(3)预案准备。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修订完善本行业、本部门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承担台风防御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制定本单位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4)物资准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分区域储备必需的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在防御重点部位,现场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及救灾物资和设备。

(5)通信准备。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公用通信网络应急通讯保障工作,落实应急通信设施设备储备和重点电信设施隐患排查,保证预警反馈系统完好通畅。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网,确保雨情、水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防御台风检查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每年6月底前应分别组织开展防御台风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并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台风来临前无法整改完成的,应落实防御台风应对方案。

(1)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通信、电力、海事、民航等部门加强对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市政、交通、水利、景区、通讯、电力、锚地、机场、搜救设施等防御台风工作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按职责分别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船只等进行调查,并登记造册,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防御台风巡查

台风影响期间,相关部门或单位应组织指导防御台风巡查工作,重点巡查台风可能影响的区域、工程或设施。

(1)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大中小学和幼儿园防御台风巡查工作。

(2)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海洋灾害预警监测的巡查工作。

(3)住房城乡_门负责指导市政公用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建筑工地、广告牌、城镇危旧房屋、城市公园等重点领域和部位防御台风巡查工作。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内河(航道)、湖区(航道)和渡口、码头(长江除外)、管辖范围内船只回港避风区以及在建工程防御台风巡查工作。

(5)水利部门负责指导水库、堤防、闸站等水利工程巡查。

(6)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渔业养殖、海洋牧场、海捕捞行业、船只回港避风区防御台风巡查工作。

(7)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旅游景区、景点防御台风巡查工作。

(8)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尾矿库等工程防御台风巡查工作。

(9)电力部门负责电力设备设施、电力在建工程等方面的防御台风巡查工作,协助重要用户和有关重点用户做好防御台风用电安全检查,加强对用户用电安全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10)海事部门负责长江、沿海船舶、船只回港避风区防御台风巡查工作。

(11)民航部门负责指导机场、航空公司防御台风巡查工作。

(12)其他部门按职责负责相应防御台风巡查工作。

4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级,根据省气象局、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台风预警级别、影响程度、危害程度与防御能力等因素,各级别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为:

(1)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经综合研判后,启动全省或局部Ⅳ级应急响应。

①省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息。

②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风暴潮蓝色警报。

③国家或流域防总发布涉及我省范围的Ⅳ级应急响应。

④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2)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经综合研判后,启动全省或局部Ⅲ级应急响应。

①省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息。

②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风暴潮黄色警报。

③国家或流域防总发布涉及我省范围的Ⅲ级应急响应。

④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3)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经综合研判后,启动全省或局部Ⅱ级应急响应。

①省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息。

②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风暴潮橙色警报。

③国家或流域防总发布涉及我省范围的Ⅱ级应急响应。

④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经综合研判后,启动全省或局部Ⅰ级应急响应。

①省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息。

②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风暴潮红色警报。

③国家或流域防总发布涉及我省范围的Ⅰ级应急响应。

④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应急响应行动

  Ⅳ级应急响应

(1)由省防指副指挥或省防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省防办主任主持会商,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视情连线有关市、县防指进行动员部署。

(3)省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

(4)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单位职责及各行业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中台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向省防办报告工作动态。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事部门及时提醒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加强防范,督促落实防风避险措施。遇重大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5)相关设区市防指应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工作,并向省防办报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Ⅲ级应急响应

(1)由省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省防指副指挥或委托省防办主任主持会商,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提出工作目标、对策措施。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和国家防总及流域防总。视情向事发地派出督导组、专家组,指导防御台风工作。视情连线有关市、县防指进行动员部署。

(3)省防办主任带班,省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台风路径、险情、灾情变化,做好抢险物资队伍调用准备。

(4)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单位职责及各行业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中台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向省防办报告工作动态。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事部门视情组织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回港避风。遇重大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5)相关设区市防指应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工作,并向省防办报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Ⅱ级应急响应

(1)由省防指常务副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省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委托副指挥主持会商,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市、县防指负责同志参加,提出工作目标,对策措施,并将情况报省政府和国家防总及流域防总。向事发地派督导组、专家组,指导防御台风工作。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督促检查指导相关区域防御台风工作。

(3)省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委托副指挥坐镇指挥,相关地区党政负责同志深入重要险情灾情现场靠前指挥、现场督查。省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到省防办进行联合值守。密切监视台风路径、险情、灾情变化,做好抢险物资队伍调用准备。

(4)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单位职责及各行业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中台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措施,做好相关工作,每天不少于1次向省防办报告工作动态。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事部门组织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回港避风,除保留必要值守船员外,其他人员全部撤离上岸。解放军、武警部队相关任务单位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遇重大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5)相关设区市政府视情采取限制公共场所活动、错峰上下班或停课、停业、停工、停产、停运及其他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相关设区市防指应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工作,每天不少于1次向省防办报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Ⅰ级应急响应

(1)由省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省防指指挥或委托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省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市、县防指负责同志参加,提出工作目标,对策措施,紧急部署防御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派出督导组和专家组,督促检查指导防御台风工作。

(3)省防指指挥或委托常务副指挥坐镇指挥,相关地区党政负责同志深入重要险情灾情现场靠前指挥、现场督查。省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全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到省防办联合值守。密切监视台风路径、险情、灾情变化,做好抢险物资队伍调用准备。

(4)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单位职责及各行业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中台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措施,做好相关工作,每天不少于2次向省防办报告工作动态。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事部门组织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回港避风,除保留必要值守船员外,其他人员全部撤离上岸。解放军、武警部队相关任务单位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遇重大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5)相关设区市政府应果断采取限制公共场所活动、错峰上下班或停课、停业、停工、停产、停运及其他防范措施,力保人民生命安全,并给予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持。相关设区市防指应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工作,每天不少于2次向省防办报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6)情况特别严重时,采取非常紧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重点地区和大局安全。相关设区市政府应果断采取其他非常紧急措施。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承担所分配的防御台风和抢险任务。

(7)需国家或省外援助时,省防指适时提出申请,主动对口衔接,明确抢险救援任务,保障后勤服务。

  信息报告和发布

  信息报告

(1)险情、灾情等台风防御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的《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做好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

(3)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事发地防指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省防办口头报告,1小时内向省防办书面报告。省防办接报后,应在第一时间处置并同时通报省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或所在设区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报告省防指,按照规定报告省政府办公厅、国家和流域防总办公室。

(4)各设区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相关单位、部门要与毗邻区域加强协作,建立突发险情、灾情等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险情、灾情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信息发布

(1)台风防御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告、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需对公共媒体发布的台风防灾抗灾救灾信息应经省防指审核。

(3)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各级防办应及时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

  新闻报道

发生台风灾害时,新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新闻媒体报道的协调和指导。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灾害的影响程度,提供新闻报道内容,由新闻媒体进行客观公正报道。省防指会同省委宣传部按照突发事件报道相关规定,做好有重大影响台风灾害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的宣传报道。必要时,由省政府或省防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根据台风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对我省的影响情况的变化,由省防办适时提出变更或终止应急响应的请示,按照“谁启动、谁变更终止”的原则,报经同意后宣布变更或终止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变更或终止后,相关应急响应行动及措施等视情进行调整,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

5  保障措施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由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等组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卫生健康、能源、电力、海事、民航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和实际需要,建设和管理本行业、本领域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演练工作。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抢险救灾、抢排雨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做好台风造成的大面积停电应急抢修和调度保障。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网络、应急广播体系,提升公众通信网络防灾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能力,推进实施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建设工程。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优先为防御台风指挥调度做好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组建防御台风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强化极端条件下现场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健全运力调度调配和应急绿色通道机制,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公安、交通运输、海事部门、民航部门制定相应的措施,保障人员转移、救灾物资运输、机场、河道航运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御台风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治安保障

_门负责做好防御台风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御台风期间的巡逻防范和应急处突工作。

  物资保障

各级发展改革、水利、应急管理、粮食和储备、供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储备防御台风、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及装备,其他企事业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储备防御台风物资及设备。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和生活必需品。在防御台风紧急时刻,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可依法征用社会物资和设备。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依法给予补偿。

  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顺利进行。在台风灾害发生后,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医疗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赴灾区巡医问诊,救治伤员,开展人、畜、水产疾病的免疫、疾病监测、消杀以及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等工作,防止疾病流行。

  生活保障

各地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应急避灾场所,必要时建设一定数量的避灾场所,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各类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影剧院、会堂、体育馆等公共建筑物,应当根据各级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令无条件开放,作为应急避灾场所。

人员转移工作应当明确人员转移负责人,落实相应责任制,妥善安排被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并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食品。在转移指令解除前,防止被转移群众擅自返回。

  资金保障

省级财政安排和监管防御台风抢险救灾资金,用于补助遭受台风灾害的市县和省属单位开展救灾抢险、修复水毁水利设施等支出。各级用于防御台风抢险救灾的支出,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宣传保障

  宣传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防御台风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宣传教育。企事业单位、公民应积极参与防御台风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防御能力,有义务自觉配合各级政府与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

  培训

积极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人员和专业处置队伍防御台风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演练

各级防指、成员单位及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不同类型的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方案演练,检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方案。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自身队伍的业务特长和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地进行抗灾抢险演练。

6  善后工作

  灾后救灾工作要求

  灾后救助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要加强救灾救助工作的领导,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确保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

省应急管理厅按有关程序开展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募集救灾款物。

省财政厅落实救灾资金。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生产自救,对因台风灾害绝收的农户落实改进措施,加强在田作物管理指导,落实增产增收措施,指导灾后防疫工作,指导受灾渔民和畜禽养殖户恢复生产。

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到灾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工作。

省教育厅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复课工作。

其他部门按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重建标准。

  工程或设施损毁应急修复

汛期结束或台风影响结束后,各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通信、市政公用、交通、水利、电力等水毁工程设施,力争在下一次台风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针对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及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物资储备定额确定。

  补偿要求

台风灾害发生后,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辖内保险公司及时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实施理赔。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总结评估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防御台风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推行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7  附则

  奖惩

对台风防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台风防御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台风防御中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台风防御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水利厅负责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本预案和地方实际,制定本级相应的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单位)防御台风职责完善细化相关预案方案,作为本预案的组成部分。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组织企事业单位编制防御台风应急方案,并报其备案。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应根据台风防御实践和预案推演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并按原报批程序报批。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19篇

一、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人生安全,确保在雨季汛期来临时,确保工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施工现场正常施工,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根据国家、xx省、xx市、xx县有关防汛文件精神,为此制定《xx工程项目部雨季防汛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xx项目部雨季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程项目部雨季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设在项目办公室。

第三方救援联系方法:

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

三、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积极制定并实施防洪规划,加强排水措施、脚手架加固以及电器设备管理巡查,加强天气预报收集,做到防患于未然。

1)、xx负责现场指导工作,并做好与各部门协调工作。

2)、xx负责跟踪检查各作业面施工和成品保护情况。

3)、xx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好雨暑期施工安全教育工作。

4)、xx负责现场材料合理堆放、防雨防潮,各种机械设备保养,并做好防汛器材准备工作。

5)、xx负责对临时用电、设备机具进行绝缘检查,防止电线破皮、漏电等。

四、材料准备

根据项目部工程具体情况,准备防汛所用器材及材料。备好水泵、水管、篷布、铁锨等,防雨所需器材要准备充足,所需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雨衣雨裤套xx

2雨鞋双xx

3水泵台x

4水泥袋个xx

5铁锨把xx

五、技术保证措施

1、加强工地临时设施及临时用电设施检查,凡不符合标准要及时整改或更换,检查电线是否老化破皮变质,所有电线严禁拖地或与金属器材相连。电闸箱严禁着地并采取防雨措施,预防雨淋漏电,零线或接地必须完好有效。各种小型移动式设备严禁雨淋,并及时入库或覆盖。

2、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工作,雨后要及时对作业面、外架子进行检查,并排除险情,作业面要采取相应防滑措施。

3、石子、砂及其他材料,堆放在场地专用区域,专用区域应充分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冲刷。

4、现场水泥码放仓库内水泥堆放时底部应垫起并铺油毡,堆放高度不超过xx包。对水泥库屋面防水进行彻底检查,做到未雨绸缪,防止渗漏雨水造成水泥损坏。

5、脚手架、塔吊等设备在雨期到来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隐患,并经常检查其安全情况,防止基座下沉,同时检查避雷措施是否齐全良好,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雷雨天应避免高空作业,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设施,雨后要及时检查并排除险情。

6、机电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安装接地安全装置,电源线路要绝缘良好,要有完善保护接零。

7、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听、记录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8、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发生汛情或灾情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在上报同时采取有力处置措施。

9、防汛小组成员手机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开通。

六、生产自救恢复措施及程序

1、抢险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生产自救。首先清点排除险情及隐患。

2、继续观察险情发生发展态势,并与地方防汛抗洪抢险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为恢复生产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得到当地防汛抗洪有关单位支持和协助。

3、对损坏设施应制定修复方案及再次遇险预防措施,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并修复整改实施完毕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20篇

为有效应对台风天气对医院运营和患者安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医院在台风期间能够正常、有序地运转,特制定本台风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标

明确医院在台风来临前后的应对措施和流程,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在台风天气下的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台风应急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指挥医院的`台风应急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预警信息的接收、传达、汇总和报告等。

各职能部门应按照预案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在台风期间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工作。

四、预警与准备

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息时,医院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向全院职工和患者发布预警信息。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预案要求,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检查和加固医院建筑物、门窗、广告牌等易受台风影响的设施;

(2)加强排水系统的检查和清理,确保排水通畅;

(3)对水电设备进行巡查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药品,包括食品、饮水、药品、急救用品等;

(5)安排足够数量的医务人员进行轮班值守,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正常进行。

五、应急响应

台风期间,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医院运营情况,及时做出决策和部署。

各职能部门应按照预案要求,做好以下应急响应工作:

(1)加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对受伤或生病的患者进行及时救治和转运;

(3)停止或暂停部分非必要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4)做好与患者家属的沟通工作,告知患者情况和医院的应对措施;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医院的应急情况和需要帮助的需求。

六、后期处置

1、台风过后,领导小组应组织全院职工对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及时修复受损设施和设备。

2、对在台风期间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整改。

3、对本次台风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21篇

为做好我工地的防台风工作,减轻灾祸损失,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_安全生产法》以及区建设局有关文件精神,接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项目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建筑工地遭受台风袭击或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映,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主管职责

项目部设立建筑工地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筑工程的防台风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做好防台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三)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建筑工地,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四)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关于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预案实施

(一)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台风影响:

1、建筑工地项目经理部下达防台风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注意收听气象消息,密切关切台风动向;

2、项目经理部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项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滞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项目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囊括施工升降机是否牢固,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稳定,临时工棚是否安全等,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项目部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工地停滞施工,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巡视工地,配合公司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工地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且处于临战状态;

4、台风期间,发生建筑工地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公司《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台风过后,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项目部应检查受损情况,并且向分公司和总公司上报,关于于工地安全设施应即时予以加固,并且总结防台风工作。

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第22篇

1、总则

编制依据

依据《水法》《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汛条例》《水利部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泉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安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防台风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我乡各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各小学、幼儿园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编制单位

祥华中心学校防台风应急预案由中心学校编制,报县教育局执法检查股备案。各小学、幼儿园也应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及时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报中心学校德育处备案。各校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各校实际,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修订要求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一般不少于5年修订1次,并按原申报程序报批。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

中心学校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乡基础教育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中心学校德育处;各小学、幼儿园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学校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每年汛期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学校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机构组成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苏校长任组长,詹书记任第一副组长,陈文忠、裴亦赞副校长任副组长,其它班子人员任成员。各小学、幼儿园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生管人员、班主任等组成。

机构职责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召开全乡基础教育防台风工作会议,贯彻执行省、市、县、乡相关决定、指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校做好防台风工作,及时掌握、传达汛情、险情和灾情,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风应急措施;负责组织做好各种活动的防台风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台风知识宣传;动员师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中心学校挂钩学校领导:抓好中心学校抗旱领导小组有关防台风工作精神的传达,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台风工作。

学校:负责本校的防台风工作,成立相应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本校的防汛抢险救灾组织工作;修订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台风防范工作。

3、信息通报、预警与预防

信息通报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

县防汛办转发的气象、雨情、地质灾情信息向各小学、幼儿园通报。

预警等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台风预警等级从低到高可分为Ⅳ、Ⅲ、Ⅱ、Ⅰ四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台风、降雨、洪水和地质灾害预警等级由气象、水文、国土等监测预报部门根据台风影响程度、范围和降雨情况确定。

预警发布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制定下发防台风工作要求,并向局防指报告,各小学、幼儿园应根据各自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预防准备

(1)组织准备: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落实防台风工作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伍等。

(2)预案准备: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应修订完善防台风预案、危险区域师生安全转移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

(3)物资准备:中心学校和各小学、幼儿园要备足防台风抗灾物资、设备等。

防台风检查

每年度汛期前,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织挂钩学校人员检查各小学、幼儿园防台风的准备工作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应责成有关学校及时处理;各校要组织本校开展防台风检查(中心学校将对各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组织处理和整改。

防台风巡查

各学校应建立日常和台风期间的防台风巡查制度,组织开展防台风巡查工作。

4、防台风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确定台风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Ⅳ、Ⅲ、Ⅱ、Ⅰ四级,由县防指统一发布,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至中心学校,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至各小学、幼儿园。

应急响应要求

应急响应内容和工作紧急程度根据响应级别有所不同,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一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Ⅳ级应急响应

(1)中心学校防汛抗旱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与局防指密切联系,及时转发通报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各小学、幼儿园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按照防台风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工作部署,适时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禁止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Ⅲ级应急响应

(1)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好人力、物力,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财产的转移准备工作。

(2)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点、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区域及时开展巡查监测。如发现有隐患险情,应立即组织转移受威胁人员、抓紧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并上报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