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2篇)

时间:2025-06-11 11:12:40 admin 今日美文

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第1篇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4个市2013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省地税局及珠三角8个市(除深圳市外)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地区和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税收实现稳步增长,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有2个市未将7家委托代征单位收取的亿元税费及时划解国库;有2个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110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有1个市将核定征收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延缓征收税款或应征未征税款。有3个市利用10家企业所得税预缴期和汇算清缴期的时间差调节税款入库进度,导致亿元税款当年未征收入库;有1个市将6家企业营业税及附加亿元违规延缓至次年征收入库;有2个市应征未征16家企业或单位营业税等税费亿元。

(三)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8个市国土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万宗涉及面积万平方米土地在地税部门没有土地使用税征收记录。抽查其中2272宗土地,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743宗,核实其中472宗涉及面积万平方米土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亿元。

(四)房产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7个市房产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7个市万宗涉及面积万平方米房产,没有房产税采集记录。抽查其中1872宗房产,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362宗,核实其中106宗涉及面积万平方米房产应征未征房产税万元。

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第2篇

组织广州、佛山、东莞等3个市,对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广东省安排援疆项目58个,援建资金亿元,截至2014年9月底,援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完成投资亿元,完成进度,项目年度累计支付资金亿元,完成进度。审计结果表明,我省2014年援疆资金能及时到位,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跟踪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的问题:

1.疏附县商贸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增工程未经招投标直接委托施工单位实施,涉及金额万元。

2.有11个项目分别存在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概预算或者项目实施方案,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问题。

3.疏附县吾库萨克乡富民安居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多计造价万元。

4.伽师县城市生活示范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伽师县社区行政服务中心2个项目未经批准增加建设内容,投资超出计划880万元。

5.伽师县胡杨林生态公园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尾款万元。

6.伽师县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调整建设规模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减少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7.已完工的3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移交等工作。

对援疆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

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第3篇

(一)完善政府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细化预算编制,量化支出标准,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审核。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健全预算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完善预算公开信息,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程序。

(二)硬化预算支出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规范会议费、差旅费支出管理,严格公务支出财务管理及报销审核,落实预算支出管理责任制,强化预算支出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完善项目资金备选制度,强力推进部门与行业间专项资金整合,不断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合理控制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项目执行单位违法的惩治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管。充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加大对重大项目稽查和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强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理顺主管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和财务关系。把资产的真实完整、保值增值作为重点,建立透明、规范的资产管理体系,完善资产管理和使用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第4篇

组织对2014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6个市本级和5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我省下达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万户(套)。审计结果表明,16个市共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亿元,其中财政资金亿元,银行贷款亿元,实际完成开工任务万户(套),完成率132%,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3个市本级、10个县2675户(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开工。

2.有1个市本级、8个县通过虚报任务数套取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万元;有1个县的1个施工单位虚报土方工程量,骗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3.有1个市本级、3个县的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共万元闲置1年以上,最长的达3年,涉及金额116万元。

4.有1个市本级的1个建设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银行贷款资金万元用于城市改造项目建设。

5.有1个县的1个项目违规使用土地共万平方米。

6.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有1个县2个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万元;有3个市本级、3个县9个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即开工建设;有1个市本级、1个县2个项目的448户(套)棚户区改造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即进行施工;有1个县1个项目的117户(套)棚户区改造住房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第5篇

对广东工业大学等10所省属高校2011至2013年度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涉及资产总额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是:

(一)资产数据反映不准确、不完整。有6所高校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2013年末两账差异亿元;有3所高校万元捐赠资产、1所高校200万元对外投资未入账;有1所高校2个下属单位资产万元、负债万元未纳入学校报表反映;有10所高校无形资产未按规定核算。

(二)校舍出租管理不规范。有9所高校未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和财政部门审批,擅自出租校舍,涉及出租面积万平方米,占2013年底10所高校出租校舍面积的;有8所高校校舍的招租方式不规范,且未采用评审或评估、公开询价等方式确定价格,涉及年租金万元;有4所高校校舍租期超5年规定期限,最长租期达20年。

(三)违规利用校产资源存在风险隐患。有1所高校未经批准将校区面积约2万平方米场地使用权与私营企业合作开发项目,存在国有收益流失风险;有1所高校股权转让款200万元未及时收回。

(四)个别基建项目存在违规违约问题。有1所高校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管理、验收和结算审核各环节均存在违规违约问题,涉及金额万元。

(五)基建工程后续管理核算不规范。有7所高校部分校区交付使用至今10年,仍未完成工程竣工决算,也未能对其办理产权登记、结转固定资产并实行规范的核算和管理,涉及金额亿元。

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第6篇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市2011至2014年6月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欠发达地区乡镇文化站补助资金、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覆盖工程资助等共亿元,占资金总量亿元的。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个市共有74个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申领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2.有91个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未如期完成,有624间电子阅览室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配置相关设备。

3.有1个市虚报6个项目冒领资金294万元,其中有2个项目150万元用于住宅小区会所装修、私营企业设备采购等支出,有4个项目144万元用于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建图书馆等名义支出。有1个市的9个项目单位挪用万元用于场地整修、经营性文艺演出等支出。

4.有3个市的5个项目单位存在违反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规定问题,涉及资金万元。

5.文化设施利用效果不理想。一是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低。抽查7个市的5个图书馆、83个文化站、63个文化室及其151个电子阅览室,有74间电子阅览室闲置,占49%,有500台电脑存在故障、闲置、挪作他用等情况,占比。二是免费开放政策落实不到位。有7个市的74个公共文化场所“四有”制度落实不全,占抽查总量的,有2个市的3个公共文化场所被用于出租和开办收费培训班等用途。

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第7篇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深入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依法组织预算收入,协同推进改革,加强统筹管理,省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也发现,省本级财政管理中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度收入预算为亿元,完成收入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5%,比上年增长7%。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2,亿元、政府债券收入173亿元,以及市县上解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2,亿元。经综合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亿元,实际支出亿元,为全年预算的,增长。加省对下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1,亿元、债券转贷支出亿元,以及上解中央、债券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亿元,其中结转下年亿元。审计指出的主要问题有:

1.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不够细化。省财政厅批复的2014年度省级部门预算中,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实施项目的有亿元,占。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不高。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可执行支出预算指标为亿元,当年申报采购计划亿元,已签采购合同的金额亿元,占预算指标。

3.部分涉企专项资金未纳入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 2014年,省财政在财政部下达的基建投资预算中,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亿元。该部分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分配由省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当年安排48户企业亿元,未纳入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

4.部分财政结转项目资金未清理。在上年结转支出指标中,_系统人员补贴9,万元超过两年未安排使用;2013年因项目取消或资金结余收回的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资金2,256万元,已无具体执行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度收入预算56亿元,完成收入亿元,为预算的,比上年增长。加中央补助、下级上解收入等,收入总计亿元。当年支出预算63亿元,实际支出亿元,为预算的,增长。加上解中央、补助市县支出等,支出总计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亿元。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是:

1.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2014年度基金收入预算未编列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但决算草案分别列报两项收入3,万元、4,200万元。

2.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执行。在上年结转支出指标中,彩票公益金、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安排的5项支出34,万元,当年有33,万元未执行。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收入9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增长;当年支出9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当年收支相抵,加上年结余4,万元,年终结余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少数单位滞留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2008—2011年,安徽江汽集团、铜陵有色(000630,股吧)集团根据省_的安排,向省产权交易中心累计转入股权转让款10,万元、股利万元。省产权交易中心直至2014年8月才将股权转让款上交省财政。至审计时,上述股利万元及相应利息收入万元,仍未上交省财政。截至2014年底,铜陵有色集团应缴未缴股权转让款及股利2,万元,直至2015年3月才上交省财政。

2.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根据省_安排,2013年底,安徽江汽集团将回购国有股的部分价款6,717万元,直接转入江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并从中支付安徽旺众投资有限公司(江汽集团原股东)相关股权转让款6,万元;江汽集团按省_批复,将省_持股应分得的利润24,854万元,全部转入江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上收支没有按规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3.个别项目支出效益不佳。 2014年预算安排省盐业总公司“徽盐连锁”直营店建设项目2,000万元,计划建成380家直营便利店。截至2015年3月,省盐业总公司已投入1,万元。首批建成的28家直营店,因经营亏损,目前存续经营的还剩15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度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含省统筹资金)完成收入亿元,为全年预算的,比上年增长16%,其中各项保险费收入亿元,财政补贴收入亿元。实际支出亿元,为全年预算的,比上年增长12%,其中保险待遇支出亿元。当年收支结余亿元,年末滚存结余亿元。主要问题是:

1.省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未纳入预算管理。 1997年我省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有237家省直事业单位万人参保。 2000年省政府机构改革后,省人社厅接管该项养老保险基金,由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中心负责运营管理,但未纳入社保基金预算。2014年底,该项基金滚存结余2,万元。

2.少征缴社会保险费。审计抽查20家参保单位,有10户企业因少申报缴费基数,少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4,万元;6家单位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涉及欠缴金额1,万元。

(五)省地税局组织省级预算收入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省级预算收入征管方面的主要问题是:

1.纳税申报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10户企业,有8户企业少申报缴纳税费2,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万元。 1户企业向关联方融通资金未计利息收入,少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2.应征税款未足额入库。 2014年,省地税局选择12户纳税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审查鉴定了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 12户企业应补缴税款3,万元,至审计时,征缴入库2,万元。 1户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的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366万元,延期结束后仍未征缴入库。

3.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存在功能缺陷,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一是该系统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方面的一些异常情况,难以实施有效监控并及时纠正。如纳税人未按期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无提示预警。二是涉税信息处理、冗余数据清理不及时。如对跨地区经营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存在分支机构已缴纳而应抵扣的税务数据录入不完整、处理不及时的现象。

(六)政府投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中央和我省共同投资项目、省本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合计亿元,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交通等13大项。当年实际支出亿元,预算执行率为。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如下:

1.部分项目年初预算未细化。省财政安排的重点水利工程等7项支出亿元,未细化到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占该部分年初预算的;省统筹投资预算未细化安排的,有重要河段治理、服务业发展等9项亿元,占省统筹投资预算的。

2.部分项目资金下达不及时。省财政安排的综合交通项目、重点水利工程等7项资金36亿元,未按规定于当年10月底之前下达,占全年支出预算的;省统筹投资部分未按时下达的资金9,09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3.项目资金分配存在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预警作用发挥不到位。 2014年11月,省财政下达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系统显示有关部门核准企业项目信息的时间为2015年3月,实际上是先下达资金、后审核项目信息。二是未按项目评审结果分配资金。省经信委分配工业强省有关项目资金,2家评审名次居后的企业,在预留资金中得到安排。三是省统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分配不合理。省发改委及所属单位当年安排了有关经费3,188万元,实际支出万元。

4.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部分市县项目实施迟缓。从2014年起,合肥市、六安市和岳西县启动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补偿资金由省财政和合肥市、六安市出资组成,专项用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2014年11月,省财政下达六安市、岳西县补助资金12,000万元。至审计时,两市县的具体项目均未实施。

(2)监管工作不到位,存在“报大建小”的问题。滁州市实施的河东高排涝站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2,万元,实际投资1,万元,投资概算所列的堤防新建工程等4项内容未实施。肥东县的众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省发改委批复投资概算13,万元,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5,445万元于2012年到位。经肥东县2013年7月申请,省水利厅于2014年11月批复同意该项目投资调减为10,万元。至审计时,省发改委尚未批复该项目设计变更,但该项目已按设计变更方案和建设内容实施建设。

(3)项目单位资金不到位,造成项目进展缓慢。 2014年7月,蚌埠市政府、蚌埠玻璃设计研究院签订投资协议,共同组建中建材(蚌埠)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采用蚌埠玻璃设计研究院自主创新技术,建设一条高强度盖板玻璃(金刚玻璃(300093,股吧))生产线,计划2014年底前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竣工投产。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双方各出资7,000万元、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6,000万元),其余由项目法人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2014年9月,蚌埠市政府将省里已切块下达的2013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专项资金6,000万元(中央2,500万元、省级3,500万元),全部安排给该项目。至审计时,双方出资及项目单位融资均未到位,仅完成购地亩,实际发生支出3,500万元。

(4)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工作缺乏力度。 2014年全省计划提前淘汰黄标车50840辆,省财政奖补资金17,678万元已下达到位。审计抽查的9个市,当年计划提前淘汰35695辆,实际只淘汰139辆,大部分市尚处在筹备实施方案阶段。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实施的沿江泵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土地治理项目,当年到位资金6,802万元,实际支出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

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第8篇

(一)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以新《预算法》施行为契机,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预算的统筹力度。对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都安排的支出,要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与管理办法,避免交叉重复安排。加大国资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预算的力度,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规范预算编制工作。重点解决部门预算编报粗放、项目支出不够细化等问题,提高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安排的到位率,压实预算单位的管理责任。三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目标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促进我省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要调整安排到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定向调控政策,切实做到项目从严把关,分配规范透明,资金下达及时,跟踪问效到位。要适应形势和环境变化,研究改进财政投入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审计整改报告,同时向本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完善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工作机制,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的整改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对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采取专项治理等措施,全面加以整改。三是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倒逼”整改和制度完善,实现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我整改的良性互动。

(四)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一是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财政经济运行安全、重点项目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资金使用绩效、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二是进一步创新审计管理。以实现审计全覆盖为目标,积极整合审计资源,探索多视角分析、多专业融合、多技术应用的审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自觉接受审计,积极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强化审计工作联系机制,重视发挥审计预警功能,推动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服务成果、审计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让审计监督成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强大助推力。

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第9篇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8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6个市的相关部门单位挪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万元用于日常经费等开支。

2.有6个市未按规定条件和标准发放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涉及金额万元。

3.有5个市的15个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虚报冒领、骗取培训补贴资金万元。

4.有2个市未按要求落实财政配套资金万元。

5.资金管理不规范。有4个市未按规定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涉及金额万元;有2个市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涉及金额万元;有1个市将已安排作为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400万元违规转回财政专户。

6.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有5个市的培训机构分别存在违规分解转包培训任务、聘用无资质教师授课、超认定范围开展培训、未按规定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问题;有2个市的鉴定与培训机构未实现分离,影响技能鉴定的独立性。

7.基础管理工作不完善。有4个市的促进就业基础信息资料和台账设立不完善;有2个市违规认定定点培训机构12个;有1个市2个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账务管理混乱,部分支出以白条抵账。

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第10篇

根据_的决定和_、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2014年分两个阶段对珠海、汕头、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肇庆、清远、揭阳等12个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地铁等全省25个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总体上推进正常。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有3个高速公路项目因受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总体仅完成计划征拆量的31%。其中有1个项目截至2014年9月底仅完成年度计划的。

(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有2个区因承接机构职能不健全承接不了上级下放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室设置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有4个市因没有合适的社会组织来承接,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50项应转移事项仍保留在原机关实施;有2个市、1个县的护理学会已承接的“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仅有1名全职人员或仅由兼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来办理,影响服务质量。

(三)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限制条件多、覆盖面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同时满足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和应纳税所得额等多种限制条件,制约了政策的实施,如有2个市2013年已享受税收优惠的覆盖面均不到30%。

(四)部分地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工作不落实。有3个市的工商部门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其他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简化有关行政许可办证程序和要求;有1个市的工商部门尚未建立“宽进严管”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2个市的工商部门虽已初步建立此平台但公示的信息量不充分、不完整,与公安、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也未能实现互联共享和同步监管。

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第11篇

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_、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_、省旅游局、省_、省_、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亿元、所属单位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8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2014年年中追加预算亿元,为年初预算的;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

(二)有1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59万元;省地税局年度追加预算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省旅游局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5个追加项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亿元。

(三)有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46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其中2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4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21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447万元;省民宗委有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594万元。

(四)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_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万元。

(五)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万元。如省法院以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等万元;省_以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车辆维护费等万元;省伦教蚕种场以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六)有18个部门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亿元。如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万元;省地方志办印刷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万元。

(七)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亿元。如省质监局下属省质检院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2000万元;省知识_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知识产权研发中心划拨资金万元。

(八)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1999年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_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万元中,有47项共计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万元应收款超过10年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九)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12至2014年度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7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万平方米,涉及金额亿元。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万平方米。三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6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5个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万元。五是有2个下属单位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万元。六是有23个部门和25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亿元。

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第12篇

根据_的统一部署,署驻南京特派办与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方面的问题。9个市县少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万元。6个市县挪用资金1,万元。 6个市县工程进展缓慢,有35,万元资金闲置超过一年。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土地供应与使用不合规。4个市县7个项目建设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涉及用地万平方米。 2个市县以毛地供应等方式,违规供应项目用地万平方米。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44个项目在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池州市15个项目8765套住房未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保障对象的甄别管理工作有待加强。16个市县1066户虚报家庭收入等资料,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二是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不完善。 30个市县1010户不再符合保障待遇条件,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545套,违规领取货币补贴万元。三是后续管理亟需规范。 30个小区14286套已竣工保障性住房未办理产权登记。 62个小区的保障性住房租金难以收缴。

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委书记王学军强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按时限要求整改销号。今年1月13日,省政府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省审计厅向各市、各部门通报了近年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今年3月,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下属单位的问题,要亲自过问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7月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李锦斌代省长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总体来看,相关部门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一方面,立即行动,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另一方面,主动与审计机关加强沟通,梳理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从源头上抓整改、促规范。下一步,省审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促,10月底前向省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省政府将按时向省_会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