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型企业管理方案(必备5篇)

时间:2025-06-11 12:53:31 admin 今日美文

加工型企业管理方案 第1篇

1、目的

对影响生产提供过程工序质量的相关因素进行控制,确保生产提供过程按规定在受控制状态下进行,使工序产品和最终成品的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提供全过程中所有工序的质量控制。

3、工作职责

生产部是执行本程序的职能部门,负责掌握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各个因素的控制情况,并收集有关信息。

业务部依据客户订单信息,下达生产通知命令,并掌握生产进度,定时向总经理报告。

研发部负责编制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的正确、有效,能正确指导生产。

生产部负责在关键/特殊工序设置质量控制点,负责对质控点的过程实现能力进行系统控制和确认。

物控部负责物资采购,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到货,满足生产需用。

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所有在用生产设备始终完好,并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质检员、计量员分别负责工序产品和最终成品的检验和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控制。

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生产工人进行技能培训、确保考试考核合格。

车间主管(组长、课长、经理)是生产现场管理的直接责任者,负责做好生产现场管理的各项工作,并对管理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事故负责。

操作工人应严格遵守工艺纪律,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生产,把好工序质量关,一旦发现有质量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

厂检员负责全方面的涉及产品质量、安全、卫生防疫的监督检查,一量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提出并要求更正,追溯。

4、工作程序

生产任务的安排

依据与客户共同确认的合同要求,作为下达生产任务的指令信息。《生产通知单》应经总经理审批后方执行。

生产部根据生产通知单上的完成时间,编制生产计划(各车间生产看板应每日注明);生产车间应按生产计划的要求,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技术、工艺准备

研发部负责编制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提供给生产使用。

生产准备:

采购员依合同要求申请采购订单,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安排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的采购供应,确保按质、按量、按时组织到货,保证生产流程正常进行。

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通知单的要求,合理组织安排生产,并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研发部应根据生产任务,审查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有效,是否能正确指导生产。

工务课设备员负责按《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生产设备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所有在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计量员负责按《计量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对计量器具和的管理和控制,确保计量设备的精确度和准确度,保证生产需要。

产品生产

采购原辅材料入厂后,经品管部QC人员与仓库人员验收合格后,正常入库。

A.对木材坯料的验收依据《来料检验规范》的要求对材料进行验收,确保所用原料经过规定的防疫处理(如热处理、熏蒸处理、脱脂处理等),并做好原料验收记录。

B.对进厂的胶合板、中纤板,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确保进厂的胶合板和中纤板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的要求,并将检测报告号记录于原料验收记录上。

C.对进厂的油漆,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确保使用的油漆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的要求,对检测的报告号码与原厂商生产批号注明于原料验收记录上。

原辅材料入库,依送货单数量做好入库台帐,并在台帐上记录相应的批次号。同样依据生产指令单开原材料出库单给生产线,以备生产使用。

生产单位班组长应做好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填写《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给工务课,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生产单位班组长在产品投产前应与质检员、技术员共同做好首件确认,方能批量投产。

生产工人应按图纸、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格遵守工艺纪律、质量检验制度及有关程序规定,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操作工人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车间组长、主管(经理)负责生产现场管理,经常检查生产情况和完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置并采用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发生。

制程巡检员按《制程检验规范》的规定对生产加工的各环节进行产品质量的巡检抽检工作,并如实做好生产过程流转卡,强调在流转卡上必须注明投产使用原材料的`批号与成品批号。对做好的成品依《最终检验规范》的规定对产品进行入库检验,对巡检或抽检工作中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开出《不合格品审理单》,情节严重的开出《品质变异纠正及处理单》,确保不合格品不投产、不转序、不入库。

统计人员依生产出的成品开具《成品入库单》,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转移成品仓库入库,并做好入库台帐,且必须在台帐与出入库单中记录好生产批次号。

生产现场管理

生产现场管理总体要求:安全第一、纪律严明、环境整洁、物流有序、设备良好、文明安全、记录信息准确。实现“人、机、料、法、环、测”的最佳组合。

车间环境:积极推行5S管理,做到门窗及玻璃完整、清洁、地面及机台周围整洁、安全、卫生,各类物品堆放整齐,走道通畅,通风良好。

车间生产的各类产品,做到分类堆放并有明确的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防止其被破坏和丢失,并对各种产品进行有效的防护。

车间生产的有关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应齐全、完整、有效与清洁,保证能正确指导生产。

车间计量器具应有合格标志,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和维护并应按规定送检,确保所有在用计量器具保持完好和在有效期内使用。

每台在用设备都应有“完好”标识。待修、检修、封存、报废的设备也都应有相应标志。应坚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时修理发生故障的设备,并做好设备维修记录,所有设备操作人员都经考试考核合格。

安全文明生产:应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操作,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

关键/特殊工序的质量控制:本公司规定,手动喷漆和自动淋漆工序定为特殊工序。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设立质量控制点,生技部负责按过程确认准确(见《手册》第7。

条表4)的规定,对此过程进行能力确认和再确认,以确保过程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工序操作工必须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过程参数进行严格监控,应作好相应的数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以便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生产过程中要对产品实施严格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在搬运、贮存过程不受损坏。

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标识、记录、评审、隔离、处置,并应分析产生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生产车间应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大力推广应用统计技术,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工序质量。

5、附记录

生产通知单;

各工序首件记录表单;

现场环境行为与质量考核记录;

加工型企业管理方案 第2篇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匀称。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光(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该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根据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存放,不行混放和交错叠放。

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给。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千净、灶上、下地面应清洗冲刷整洁,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准时清除垃圾。

九、严格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准时清洗油烟机罩。

加工型企业管理方案 第3篇

目的

为加强机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劳动保护,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不断发展,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主题

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奖惩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检查监督

本公司已成立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全面负责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

综合管理科职责

负责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研究解决职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制订、修改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反馈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安全事故的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按时实施;

负责对新员工、临时工、民工在上岗前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合格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能上岗;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其他部门职责

各部门主管、主任为各自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的安全检查和保养工作。

安全操作规程内容

员工上班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将衣服袖口扎紧,严禁穿凉鞋和拖鞋进入车间;

工作前认真检查各自的机床设备,确认一切正常后,才可上机操作;

留有超过颈根以下长发的`员工操作旋转设备时,必须戴工作帽,并把头发放入帽内,操作旋转工具时禁止戴手套;

在工作台上操作生产,要注意安全,不得随便倚靠在工作台的护栏上,工作台和防护罩上的铁屑要及时清扫干净,以防滑倒;

清除工件上铁屑时,严禁用手拿或用嘴吹,应使用专用工具;

高速切削或切削脆性材料时,要戴好防护眼镜,防止铁屑弹入眼内;

严禁在传动部位上传递物品;

装卸调换工夹具、测量尽寸、擦拭机床时,必须停车进行;

在磨刀具时,应遵守砂轮机的操作规程;

要经常清除机床周围的废物垃圾和油渍,定期更换机油,保持机床供油系统正常,避免发生机床故障;

高电压作业时要设置安全防护标志,准备灭火器材;按照设备运行方式,设置安全围栏,要明显区别带电和不带电设备,防止误登、误进、误触、误动;

工件堆放要稳妥整齐,不得超出通道,以免安全通道被堵;

在使用各类刀具、铁棒、铁钩时禁止对准其他人员,以免误伤他人,使用完后要妥善保管;

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关好所有门窗,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认真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各类机床安全操作规程、抛光工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机电维修安全操作等规程;

爱护生产设备和设施,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并迅速予以排除。

其他

对从事电气、焊割、行车、机械操作等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具备合格操作资格后,持证上岗。

机床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和带病运行,做到正确使用,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生产工作场地有危险的地方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贮存、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应有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与明火保持在两米以上的距离。

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按照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的原则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各部门、车间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员工实施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责任未遂事故后,各部门、车间要联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提倡文明生产,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以下文明操作规程:

自觉保持绿色通道地面的清洁、无铁屑、无明显拉毛划痕;

认真保持安全防护柱的整齐划一,隔离带铁练条完好无损;

工件翻身时必须在指定翻工件区域内进行,以防造成地面和工件的损伤;

钢丝绳使用完毕后,必须放回规定区域,运送钢丝绳时,禁止在地上拖拉。

加工型企业管理方案 第4篇

一、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需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向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三、天花板、墙壁、各种管道表面无破损、无油污、无霉点,通风良好。地面平整干爽,无杂物,下运河通畅。地面、沟渠、柜内、柜面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及昆虫活动。准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并盖好,无破损无溢漏,桶盖与外壁应保持清洁。

四、细加工员工,加工前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觉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样的,不得举行加工或使用。加工后清洗台面工用具,刮洗好后的砧板应竖起放好,工用具收入柜内。

五、配菜员工,检查已加工好的原料,不新奇,有异味不得举行配菜。配菜碟要整洁,配菜碟应与客人进餐用的`餐具不同。

六、放入餐具保洁柜内的消毒餐具要举行验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退回重新洗消。

七、烹调时注重原料的种类、性质、厚薄和数量,必需煮熟煮透。加工蔬菜应做到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残留的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八、配餐应在专用配餐间内举行,配餐间内只能存放可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必须的餐具、工用具,不准存放任何杂物及私人物品。大型宴会、酒会时要留样观看72小时以上。

九、雪柜要有专人负责,食品摆入有序,烹调间内不得存放熟食品,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在柜门上注明相应标识。半成品存放时注重加盖封包。雪柜内架、柜内底、柜门等各种应定期准时清洗保持洁净,雪柜内不得有异味。

十、全部工用具应保持洁净,下班时定点摆放。

加工型企业管理方案 第5篇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条 凡是在辖区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国内销售的),必须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第79令要求。

第二条 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第三条 对从事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后,方可出厂销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审报告.

第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第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要求,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保存企业购销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应当保存3年。

第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生产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设备和场所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

品添加剂(含食品加工助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并建立台帐,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和国家要求备案的其他事项报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八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

第九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其企业标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

第十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明;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取得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资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还应当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十一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方可使用。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并按规定必须实施出厂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鼓励企业获取质量体系认证或HACCP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进行预包装或者使用其他形式的包装。用于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具有标签标识,食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四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能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严禁下列行为:

(1)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

(2)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产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3)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生产食品;生产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4)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5)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6)生产和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