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社团活动实施方案 第1篇
一、活动主题:舞动魅影
二、主办单位:共青团肇庆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部
三、承办单位:肇庆学院舞蹈协会
肇庆学院交谊舞协会
四、活动要求:
1.舞种不限,可为民族舞、现代舞、街舞、交谊舞,可以个人或自由组合报名参加
2.参赛作品内容以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为主题
3.每个节目表演时间不超过7分钟,自备音乐、服装和道具等,费用自理,比赛音乐统一用mp3格式
四、初赛
将于5月1日下午2:3在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礼堂举行本次大赛初赛,届时将秉着公平公开原则邀请现代舞和民族舞的专业老师对参赛选手进行专业点评,选出晋级决赛的选手
五、决赛
将于5月15日晚上7:3在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礼堂进行本次大赛的决赛,在初赛中脱颖而出的选手将在决赛中一决高下,我们将对最后胜出的选手进行颁奖(视参赛人数而定)并授予证书,以资鼓励
六、参赛对象
【范例】
一、名称:实小瑜伽社
二、性质:xx年创建,由校内瑜伽舞蹈爱好者组成的一个有组织、有纪律、有特色的团体。
三、目的:
1、丰富广大教师的业余生活
2、使教师们的兴趣、爱好、个性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
3、以瑜伽舞蹈运动为媒介,促进学校之间的体育交流
4、促进教师们的身心
四、宗旨:健康、年轻、坚持、乐活
第二章:社团机构和任务
一、机构
瑜伽俱乐部的成员由实小教师及家属组成,主要是瑜伽舞蹈爱好者。
二、基本任务
1、切实完成学校工会下达的各种任务,为促进学校之间的体育交流与丰富教师们的业余生活做出点滴贡献。
2、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瑜伽舞蹈比赛、户外等活动以提高广大教师对瑜伽舞蹈运动的兴趣。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一、凡我校瑜伽舞蹈爱好者,以健康、年轻、坚持、乐活为目的均可成为本社成员。
二、社员权利:
1、有权监督本社负责人的工作、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社团实行民主管理,若有重大事件、可开会投票决定。
3、入社、出社自由、成员可自动退社。
三、社员义务
1、会员必须遵守社团章程和社团管理制度。听从社长安排、若有分歧,可相互调节。
2、在举行社团活动中,不可无故缺席或自由离去,有事务必请假。
3、社团成员之间应相亲相爱,和睦相处,不可发生不文明行为。
4、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及本社团纪律,实行成员管理制度化,否则本社团有权将其除名。
第四章:活动原则
一、每周组织成员进行集中练习,以提高整体水平
二、社团开展活动,各社员应该积极参加并听从安排,有异议者相互调节。举行活动不可擅自离去或无故缺席,有事请假。活动时私人财物妥善保管,若有丢失,自行负责。
第五章:奖励与处分
一、奖励1:活动以每个学期为一个活动周期,针对活动开展情况,将对社团成员参与情况进行奖励。奖品如瑜伽服之类的。
奖励2:通过对成员一年为社团作贡献和出勤的考核,按3%的比例评出“优秀社员”,奖励瑜伽1次卡一张。
奖励3、免费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户外活动。
奖励4、免费参加本社团组织的联谊、沙龙活动。
二、处分:经常无故缺席者,自行退会。
第六章:社团会费
1、方案一:1人办年卡一张,每人12元。可参加所有课程。
2、方案二:2人合办8次卡,每人6元。可参加所有课程。
3、方案三:1人每周2次去瑜伽舞蹈馆参加为实小开设的小班,每人8元一年。可参加指定课程
中职学校社团活动实施方案 第2篇
为了丰富我校学生的业余生活,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学校决定继续在学生中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并制定学校社团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1、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健康和谐文化氛围,让更多的学生获得成功的经验;
3、为学校的.各项活动培养人才。
二、社团活动总体目标:
保证学生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的创造性,力求活动的成效性,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发展,营造优良的校风,真正把社团办成学生喜爱的家园、乐园和学园,使社团活动的开设与发展成为学校打造品牌的亮丽窗口。
三、社团活动实施内容和操作步骤:
(一)体育类:1、体育运动队(篮球、乒乓球、田径)
负责教师:刘楠楠、焦奎荣。
2、拉拉队负责教师:梁园
(二)文化类:1、文学社20xx负责教师:各班语文教师
2、演讲团负责教师:各班语文老师
(三)艺术类:1、书画社负责教师:王锋
2、手工制作负责教师:谢亚楠
3、舞蹈团负责教师:高燕燕
4、合唱团负责教师:高燕燕
(四)社会实践类:1、青年志愿者负责教师:刘保国
2、环保社负责教师:张培娟
负责教师在招收成员是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要对社团成员在课余时间进行相对专业的辅导,有必要的要写出辅导教案,按照行事历的安排组织学生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展示,以此来宣传该社团的特色及成果。
(二)活动实施操作措施
1、活动内容安排具有系统性、科学性。每次活动目标明确,指导教师认真提前备好课。
2、做到人员固定、活动时间固定、活动地点固定的基本要求。
3、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各项活动。
4、校团委将组织专门人员对社团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中职学校社团活动实施方案 第3篇
学生社团是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是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力量。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是我校打造“自能教育”品牌,创建特色学校的必然要求。
一、目标任务
建设目标:以“让每一位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个学生社团”为目标,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各级各类社团活动,力争20xx年,达到每150人拥有1个社团组织。
主要任务:整合教育资源,发展学生社团,创造良好条件,开展多彩活动;制定相关制度,建设管理并重,丰富校园生活,提升综合素质。
二、领导小组
管理体系:(初三级部、指导老师)如皋市实验初中学生社团联合会
学校中心社团初一年级
三、拟建社团
1、分为年级部社团和学校中心社团两大块,可以涵盖文化类、科技类、实践类、公益类、体育类、艺术类、技能类、娱乐类等多个领域,争取尽量多的学生能够加入社团组织,参与社团活动。各年级部、各教研组、备课组应发动、指导学生组建体现本年级、本学科特色和优势的社团,培养广泛的学习爱好者,抢抓优势社员。
①公益类社团:如青年志愿团(在建)、普法宣传社团、环保宣传社团等(政治组)
②体育类社团:如足球社团、篮球社团、乒乓球社团、羽毛球社团、跳绳社团、呼啦圈社团、轮滑社团、拳操社团等(体育组)
③科技类社团:如科技创新社、神奇数学社、生物探秘社、网页制作社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微机组)
④艺术类社团:如国画社、动漫社、书法社、摄影协会、舞蹈队、合唱团、民乐队(在建)等(美术、音乐组)
⑤文化类社团:诗社、文学社(已建)、演讲社、英语秀等(语文、英语组、图书馆)
⑥实践类:广播台(已建)、江海小记者团、如皋地理研究会、如皋历史研究会等(语文、地理、历史组)
⑦心理健康扶助:心情驿站等(心理咨询室)
2、指导老师
①每一社团至少应有一名指导老师,由学校聘任具有一定专长及热情的教职员工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②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活动,包括社团组织计划、招收社员、执行及评估工作;
③指导老师应于每次社团活动到场指导,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保证学生的出勤率。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活动的社团成员需提前向指导老师递交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
④指导老师应指导社团干部拟订社团活动进度表,指导社团活动、评估社员表现及给出成绩;
⑤鼓励学生社团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等担任社团的名誉职务,但聘请校外人员的必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
⑥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过程中,应分阶段上交相关材料(活动计划、活动记载本、图片视频资料、学生作品、过程性资料、学生取得的成绩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活动情况,定期评出优秀指导教师。
四、具体安排
1、摸底与培训:11月份下旬
①联合教导处、政教处、各级部、各教研组商讨拟成立的学生社团,论证其可行性,初步确定活动时间、地点、指导老师。
②初聘社团指导老师并集中培训。
③根据拟成立的社团组织,由各指导老师、班主任推荐若干名有一定专业和组织能力的学生为社团骨干。
④指导老师对社团骨干进行社团建设、活动开展等培训。
2、启动的前期工作:11月下旬-12月初
①起草社团章程;
②制定社团工作计划;
③制定社团招新方案。
3、全面启动:12月上旬
①进行全校范围内的社团宣传;
②有选择地招收一定数量的社团成员;
③召开社团成立大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聘书;通过组织机构名单、章程;宣布本期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④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团工作。
4、监督评价:全程
①制定社团管理办法(附1),严格督查各社团工作;
②检查社团每一次活动情况,指导其正确发展;
③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并对工作出色的社团和社团成员在期末予以表彰奖励。根据社团活动表现,评出优、良、合格、不合格社团。评选依据为活动出勤率、活动计划方案、活动成果,对于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的社团评为优秀,给予适当奖励。不合格社团予以撤消。
五、活动管理
1、活动时间:各社团统一活动时间为下午第八节课,也可利用其他课余时间,但须指导老师同意,若利用假日则须先向政教处提出申请;各社团活动不得耽误正课,不得利用上课时间,学校另有安排的除外。
2、活动场地使用
①由教导处统一规划各班教室及公共活动场所,如场地已被其他部门借用,应由外借单位提前两天通知教研室;
②场地使用后,必须负责清扫,将物品恢复原状并关紧门窗及关熄电灯、断开电源。
3、活动设备:
①社团活动所需个人设备自行准备;
②公共物品由各社团自行筹措、购买使用(部分可向总务处借用);
③向学校借用物品,须经相关处室同意,如有损坏,照原价赔偿。
4、活动管理:
①核准成立的社团,应按照社团性质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②举办各项活动未经同意不得邀请校外人士参加,如须邀请校外人士参加或聘用校外教练时,应经学校同意;
③社团各种公告、海报、文件、刊物等,事先经指导老师初阅,再呈教导处批准团委备案后公布,不得直接对外公布或行文;
④各社团活动以校内活动为原则,若欲到校外活动需经教导处、政教处、团委核准并有指导老师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