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活动宣传 第1篇
按照托育机构自愿申报、县(区)级审核、市级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机构申报
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对照《惠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评估指标》(附件1,以下简称《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得分 90 分以上(含90分)的机构,且“必达项”全部达到标准,填写《惠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创建申报表》)一式三份,于8月15日前,托育机构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
(二)县(区)级审核
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指导辖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开展机构申报,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评估指标》,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核评分,对审核得分 90 分以上(含90分)且“必达项”全部达到标准的,在《创建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务必于每年8月30日前将上述两份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
(三)市级审定
市卫生健康部门将委托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在9月份牵头成立专家组,对照《评估指标》,通过抽查、实地查看、托育机构负责人演说和专家提问等形式,对县(区)推荐的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申报对象进行评审,经市级评审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且“必达项”全部达到标准的机构,将在市卫生健康部门门户网站或其他官媒平台进行为期7天公示,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命名为“惠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示范周期3年。届满可申请复评,期满不申报复评的或复评不达标的自动失效。
托育活动宣传 第2篇
举办公益性科学育儿讲座提高家长对养育照护的认识,增强家长的科学照护技能。
▲市卫健委联合悦智荟托育中心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开展了儿童心理健康公益讲座
▲丁堰镇组织开展科学育儿讲座
▲城南街道开展科学育儿讲座,进行现场交流互动
托育活动宣传 第3篇
在第三十个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桃园镇开展“普惠托育 共同行动”宣传活动。
5月16日上午,桃园镇卫计办、计生协以国际家庭日为契机,开展托育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卫计办工作人员深入群众进行托育宣传,向群众介绍我镇五所公办幼儿园托育建设情况,鼓励家长参与普惠性幼儿托育,规范婴幼儿照护,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下一步,桃园镇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家长参与普惠性托育照护,同时加强镇域内幼儿托育机构监管,不断提高照护质量,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托育活动宣传 第4篇
为进一步宣传推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全镇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孙伯镇卫计办开展以“普惠托育 共同行动”为主题的托育服务宣传活动。
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向群众宣传0-3岁婴幼儿托育政策具体方针、国家对托育支持的原因、国家扶持托育政策的任务举措、相关法律法规等托育知识。
随后,工作人员进入幼儿园,进入小班孩子教室,与孩子共同体验课堂。并与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员沟通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政策背景、社会意义和服务方式,了解我镇托育工作目前的开展情况。同时,鼓励对托育服务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的工作模式进行交流学习,促进我镇托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本次宣传活动共派发宣传材料100余份,通过开展本次活动,进一步宣传托育服务的相关政策,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托育政策,提高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重视程度,推动全镇普惠性托育服务工作更好发展。
投稿地址:fcjsx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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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活动宣传 第5篇
中卫本元托育服务中心于9月8日走进了佰嘉城社区,开展系列托育服务公益活动,活动当天共吸引了近百组家庭参与现场亲子活动。
活动现场结合奥尔夫音乐身体节拍与律动游戏、体能小勇士、魔法创意小厨神等丰富新颖的亲子活动形式,吸引家长和孩子们积极参与进来,利用多元的环境和探索过程对参与亲子家庭中的幼儿进行独立、心理健康、人际交往引导教育,锻炼塑造幼儿肢体、感统、艺术创造能力,为“放心托育 方便可及”主题宣传季助力增色。
托育活动宣传 第6篇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并为县(区)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主要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或托育服务的机构,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参与创建工作。
(一)通过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
(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提供科学规范的托育服务,持续守法经营1年以上,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无失信惩戒记录,未发生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婴幼儿等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婴幼儿伤害事件及其他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事件。
托育活动宣传 第7篇
据了解,我国现有近3000万3岁以下婴幼儿,调查显示,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有入托需求,但全国实际入托率仅为6%。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湖南省积极开展省级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创建和全省爱心托育用人单位评选活动,取得积极成效。全省累计争取中央资金亿元,支持308个普惠托育服务项目,今年1-5月建成普惠性托位万个,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托位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个。
(现场发布了“湖南省托育地图”。以上图片均由 星辰全媒体记者 田也 摄)
长沙市在推进托育服务方面创造了经验典范,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近年来,长沙市全力打造5-15分钟托育服务圈,努力构建“幼有善育、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积极建设“家门口”“工位旁”托位,发挥市、区两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示范引领作用,社区托育点、幼儿园托班、企业托育园、家庭托育点协同并进,初步形成“一区一中心,街镇有布点,社区全覆盖”的托育服务发展格局,为市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托育服务。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进一步聚焦群众现实需要,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为群众提供“家门口”“楼底下”等托育服务。将提高托育服务质量,通过建立健全跨部门加强综合监管,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群众“托得好”的信心。长沙市也将继续在托育服务保障上下真功,在扩大供给上出真招,在满足需求上见真章,切实让城市更宜居、让市民更幸福。
本次活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司主办,长沙市政府、省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文化发展中心承办。
托育活动宣传 第8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创建纪律。一是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认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安排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示范机构创建工作。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进行,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做到优中选优,确保创建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二)营造创建氛围,强化示范引领。一是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对创建工作加强宣传,鼓励和引导备案托育机构积极参评。宣传托育服务发展的支持政策措施,展示托育服务发展的成效,努力把创建过程变为宣传先进典型、规范托育服务发展、提高托育服务质量的过程,营造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公开宣传创建成功的示范机构,及时利用卫生健康部门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开示范机构信息,公开宣传示范机构优质服务。三是及时梳理总结和推广示范创建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机构的带动引领作用,促进托育机构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整体提升全市托育服务水平。
(三)各县(区)可以参照市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做法,出台创建方案,明确奖励措施和示范机构创建数量。并将县(区)级示范创建方案和创建成功的机构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备案。力争完成“十四五”末每个县(区)至少拥有1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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